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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七九撩军夫-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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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嚏……”徐卫国又打了个喷嚏,眸光一闪,他的唇紧紧地抿了起来,直得像条线似的。
  方前进幸灾乐祸地说:“刚才确实是我胡说八道,林小满才没有想你呢,她是在骂你!”
  徐卫国黑着脸没说话,只是周身突然散发出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寒意。
  方前进缩了缩脖子,叫道:“凉快,真凉快,十年前就听说上海冰箱厂研制成功了第一台三相电源的窗式空调器,再热的天往这空调器下面一站,透心的凉哇。
  你也不是不知道,这里的夏天就像是在蒸笼里烤着似的,我早就馋这空调器了,可是一直没资格用上。
  其实有你在,我们营里也别整什么空调器了,直接哪儿热就叫徐卫国去走一趟,啥都解决了。”
  徐卫国抬了抬眼皮子,慢慢地说:“看你精力有些过盛,我觉得晚饭也不用吃了,免得消化不良。”
  方前进立刻闭上了嘴,嘿嘿干笑道:“不用这么狠吧?你成心想饿死我啊?”
  徐卫国撩了他一眼,脑袋往后一靠,身体放松,好像又打算补眠。
  方前进眯了眯眼,突然问:“卫国啊,你究竟看上林小满哪一点了?”
  徐卫国愣了半秒,过了一会儿才沉声道:“将错就错罢了,姑且试试。”
  “卫国,你身边围着的女人实在是太多了,就拿吴月来说吧,为了你,一直呆在文工团,一直不肯上调,白白消磨了青春,还有那个楚家的小公主,追到营部来过的那个大美人……你却挑了一个最差的试,我真是看不明白你了。”
  “最差的么?”徐卫国慢慢地重复了一遍方前进的话,眼神晦涩不明。
  “是啊,难道不是最差的么?你要试,也该挑个好点的啊,婚姻又不是儿戏,卫国,你的结婚申请打得太草率了。”
  徐卫国面无表情地看着上方,无所谓地说:“结婚不就是那么回事儿!十对夫妻九配错,对对都是凑合过。
  女人,只要听话,能暖床,也就能凑合了。
  她既然凑了上来,我又懒得东挑西选,也到该结婚的年纪了,凑合凑合得了。”
  徐卫国连续用了四个凑合,而且言语之间对于婚姻,好像并不重视。
  方前进默了默,轻轻地叹了口气。
  徐卫国有这种想法,一定与他的家庭教育分不开。
  不然,他不可能从来不提起他的爸妈,十八岁来到锦城军区,这一呆就是十二年,十二年里,他从来没有回家省过亲。
  除了籍贯上写着京城东城区之外,就连与他关系处得不错的方前进都不知道他具体的家世背景。
  军部也是从那个加密电话里猜测到了他的一点点背景。
  打电话的那个人,应该是徐卫国的爸爸,听他的口气,徐卫国在哪参军他都一直不知道,如果不是看到报道,他还不知道儿子的消息。
  父子情薄,对来历讳莫如深,出任务次次都像在拼命,对家庭也不太看重,这些都应该是他自幼成长的环境造成的。
  方前进不再刺探徐卫国的私事,而是转而问起了这一次任务。
  “老狼为什么想单独见你?”
  “老狼被抓之前,和我打斗了好一阵儿,那个时候,我好像听到墙上有什么响动,制服老狼之后,我们抓获了一十二人,可是据我的调查和了解,那里不应该只有十二个人,我一直怀疑这次抓到的罪犯只是顶缸背锅的,幕后一定还有黑手。
  老狼被抓之后,一直拒不交待,死扛着,还曾有两次暴起伤人事件发生,他突然想见我,一定有他的理由。
  希望这理由,值得我们跑这一趟。”
  到达江城之后,徐卫国在当地公安的陪同下,来到了江城第一看守所。
  老狼被单独关在一个不到一米五高的小房间里,陪徐卫国的那个年轻公安提醒徐卫国,不要靠老狼太近,老狼实在是太危险了,就算上了手铐脚镣,依然能伤到人。
  说这话的时候,年轻公安下意识的摸了摸脖子,在他的脖子上,有一个手铐形状的勒痕,那一天,他只是负责审讯记录,因为靠近了一点,就差点被老狼弄死。
  徐卫国笑了笑,让人把老狼带出来。
  不一会儿,一个手上戴着三副手铐,脚上拖着沉重的镣铐的光头汉子走了出来,看到徐卫国的瞬间,他张嘴呸了一声,凶神恶煞地说:“原来你小子长这样啊!我一直在想,能把老子抓进来的虎太岁徐卫国,到底是什么样的猛货!
  那天晚上老子吸多了点,有点神智不清,你胜之不武!
  你要有胆量的话,我们再较量一下,要是你还是赢了我,我就告诉你一个大秘密,怎样?”
  徐卫国面无表情地站着,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老狼不耐烦了,又啐了口痰,举起铐在一起的手说:“怎么,不敢?那老子戴一副手铐跟你打,你敢不敢?”
  徐卫国转身就走,一边走一边说:“你的筹码太小,我没必要动手。”
  老狼发狂了,扑了过来,却被脚链后带着的一个沉重的铁球带得往后一顿,他张牙舞爪地问徐卫国:“你要怎样才肯和老子打?老子要是没退伍,军区比武的第一名绝对轮不到你来坐,平生我也只服狠过我的人!
  你要真能打赢老子,你要老子做啥子,老子就做啥子,得不得行?!”


第三十一章 神器
  六月里的天,就像娃娃脸,说变就变,头一天还是艳阳高照呢,第二天就下起了瓢泼大雨。
  林小满愁眉苦脸地站在窗户前面,望着外面的雨线发呆。
  家里锅铲都没有,她昨天下午好不容易打听到了供销社的位置,跑过去买了一只生铁炒锅,买了几副碗筷,又买了一只铲子一把汤勺一把漏勺两个盆儿。
  这就是她来回跑了三里路,花费了半小时的战果。
  胖大嫂一路都跟着她,直到跟她回到招待所门口了,她才说,她跟着林小满是因为错怪了林小满,心里觉得过意不去,所以想看看能不能跟着林小满提点东西什么的,补偿补偿。
  林小满当时就想说叉叉那个圈圈的,你想替我提东西你不早说?
  我都提到了你才跑来跟我说?
  胖大嫂,你是不是玩儿我啊?
  可是看着胖大嫂真诚的双眼和一脸内疚的表情,林小满生生把气憋回了肚子中,胖大嫂兴高采烈地帮她把锅碗瓢盆提到了三楼上,然后仰着头像等待夸奖似的笑眯眯的望着林小满。
  她一笑,眼就眯成了一条缝,肉乎乎的脸颊鼓了出来,看上去还有那么一点可爱,像是超大号加菲猫的脸。
  然后,在胖大嫂的帮助下,林小满把购买清单上的东西买得差不多了。原本想着有白得的劳力,不使白不使,一次就买齐全搬完的,结果供销社的小哥说,买米面这些东西,得去粮站,粮站只有上午才开,而且一般不到十点,米面就售空了。
  临走的时候,供销社的小哥还追出门来反复叮嘱林小满:“粮油很紧俏,你明天尽量十点前就来排队,要是来迟了,可就买不到了。”
  林小满一觉睡醒就是八点多了,收拾收拾,洗涮洗涮出来,外面就开始电闪雷鸣,紧接着,哗啦啦的就下起大雨来了。
  整整下了两个小时,越来越大,一点停歇的的苗头都看不到。
  林小满等啊等,一直等到十一点半,雨才慢慢小下去,他问招待所的工作人员借了把黑伞,冲出了门。
  下这么大的雨,应该没多少人去粮站吧?
  林小满踩着坑坑洼洼的街道,跑得飞快。雨水溅了起来,把背后的裤子全弄湿了,她也顾不得了,来到供销社的时候,小哥远远的见着她就摇了摇头,随即指了指斜对面的的粮站,林小满定睛一看,粮站的工作人员,已经在收拾柜台了。
  我叉叉那个圈圈啊,这么大雨都被抢光了?!
  也不怕冒雨抢米背回去全被雨淋湿发霉…哼。
  “昨天都提醒过你了,还来迟!对了,你是用供粮本还是用粮票的啊?要是地方粮票的话,我我明天可以帮你去买来放在供销社,你晚点来拿也成。
  要是供粮本的话,我就帮不上你了,本上写的是谁,就只有谁才能买。”
  林小满这才知道自己差点又搞出大乌龙。原来那个林小满是靠挣工分换口粮,队里吃的是大锅饭,分量按工分兑换,她可从来没见过什么地方粮票,供粮本什么的。
  这城市里,买粮食,要凭粮票,这东西,对于土包子林小满来说,更没见过了。
  徐卫国给她钱的时候,只是叫她买,她就以为买东西多容易啊,拿着钱就什么都能买到!原来,她打错主意了,有钱,没票,那钱就是白纸,没啥用。
  “呃呃,我明天自己来,不麻烦你了。”灰溜溜地朝供销社小哥挥了挥手,林小满郁闷地沿着街道漫无目的地往前走。
  走了大约几分钟之后,她发现路上的行人都收起了雨伞,仰头一看,发现雨已经停了,东方天际突然出现了一道绮丽的彩虹,那些路人就是仰脸正在看彩虹。
  雨后的空气里,夹杂着青草雨露的味道,格外的清新怡人。
  林小满的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心情好了一点点。举目四顾,发现右侧有一家书店,书店柜台后面,坐着一个穿着白色衬衫的男生,头一点一点的,像是在打瞌睡。
  这个时候,电视啊什么的都是稀缺物资,要想过得不无聊,书可是解忧神器。她打算进去挑几本书带回去,空闲的时候就翻一翻看一看。
  书店里很冷清,只有两个人在书架旁摸来摸去的,却一本书也没有取下来翻看,看到林小满是提着合拢的雨伞走进来的,两个人立马撒腿往门外走。
  “停雨了,停雨了,我们快走吧。”其中一个中年妇女朝着另一名年轻一些的女人说。
  那名年轻的女人意味不明地看了看柜台后的男生,轻轻地咳了一下,男生突然腾地一下站了起来,睡眼惺忪地问:“要借书?”
  年轻的女人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小声回答道:“不,上次借的书还没看完,下次再来借。今天是和我工友躲雨才进来的。”
  男生哦了一下,重新坐了下来,打了个呵欠。
  两个人快步的走出了书店,走得远了,那个年轻的女人还回头张望了一下。
  林小满挑了一圈,发现这家书店里的书基本都是厚厚的文字版本,排版也很密,一翻开书页,密密麻麻的全是小小的字,看这样的书非常累人,可能,这就是这家书店生意不好的原因吧。
  从书架后探出头来,林小满愣了一下,眼中闪过一抹惊艳之色。她之前都没发现,柜台后的男生竟然长得很好看,肤色白净,五官也十分精致,恍眼一看,觉得他有点神似鹿晗。
  简单的一件白衬衫穿在他的身上,不仅让他看如同初升的太阳般阳光明亮,也给人一种干净清爽,纤尘不染的感觉。
  穿着白衬衫的王子,应该就是形容他这种人的吧?
  林小满这样直勾勾地盯着他看,男生的脸竟然悄悄的红了,腼腆地低下了头。
  “呵呵,不好意思啊,你长得很好看。我想问一下,你店里有没有带插画的书?”林小满呵呵一笑。
  男生歪着头想了想,这才指着角落处的一个书架说:“都放那边去了。”
  林小满走过去,随手取下一本翻了翻,眉头就轻轻地皱了起来,然后她又连续取了好几本,发现无一例外,所有的书的图画部分,都被人撕的撕掉,抠的抠烂,没撕没抠的那些也已经用圆珠笔画得面目全非了。
  这些可是在她那个时代早已经绝迹了的典藏版啊,就这么被损毁了!林小满眼中划过一抹心疼。
  那名男生见她站在书架旁边动也不动,也走了过来,正好就瞧见了林小满眼里的心疼和可惜。


第三十二章 生财
  这是一个爱书的女人,很难得一见。
  他惋惜无比地说:“要是有人能修补和补画这些插画就好了!
  可惜的是,在锦城市里,会画画的人很少,能画这种插图的基本就没有,要是有的话,我爸爸一定愿意出大价钱请人来补画它们。
  我叫宁墨,和你一样,也是一个爱书之人。”
  林小满眸光轻轻地闪了一下,认真的问:“插画师很难得?你们愿意花钱请人来补画或者修复这些书?”
  在得到宁墨肯定的回答之后,林小满心里简直乐开了花。
  她在这里的身份是随军家属,部队驻扎在偏僻的九里屯,想找份工作赚点钱,那就是难如登天。
  可是现在,天上真掉馅饼了,现成的赚钱机会就自动跳到了她眼前。
  林小满主动伸出了右手,乐呵呵地说:“我叫林小满,是个插画师,我想,我能修复这些画。”
  宁墨迟疑地伸手,轻轻地握了一下林小满的手,将信将疑地问:“你真的能修复这些书上的插画?”
  “给我一只笔和一张纸,我现场画给你看!”林小满抽出一本书,随意翻开一副图,“梅最难画,我就画这副红梅图给你瞧瞧。”
  宁墨找来了纸和笔,林小满自信满满地挥笔勾勒着,十五分钟之后,一副完美的红梅图跃然于纸上,宁墨反复比对了之后,连连惊叹,止不住的鼓起掌来。
  “画得太好了!简直跟原版一模一样,不,画得比原版还要好,这副画中的红梅就像是刚从枝头摘下来似的,鲜艳欲滴,饱满奔放。”
  “既然你这么满意,那我们就来谈谈费用问题。”林小满一副在商言商的模样。
  宁墨奇怪地瞟了她一眼,在他的印象中,会画画的人,都是清高无比的人,林小满这讨价还价的模样,还真让他刮目相看。
  林小满无奈地眨了眨眼,视金钱如粪土,她可做不到!
  “修补一副图最少五毛,再低,我就不画了。”
  宁墨笑了笑,问:“你缺钱啊?”
  这不废话嘛,谁不缺钱啊?
  她又不是壕…
  “缺,非常缺,我先数一数啊,你这儿一共有81本书需要修复,物资车呢,一个月就那么几天才来,所以我先带十本回去。做好了之后,我们一手交钱,一手交书,现结啊,概不赊欠啊!”林小满看了看门可罗雀的书店,有些担心画好了要是这老板没钱结算咋办?
  把书又放了五本回去,“我,我还是先画五本好了。”
  宁墨今天第二次笑了起来,林小满的心思完全写在她的脸上,明明白白的,甚至不用去猜就明白她在担心些什么。
  把她放下的五本书又捡了起来,叠到她手上,宁墨笑眯眯地说:“你放心,不会少你一分钱。这家书店,本就不是作为营利开着的。
  这是我爸爸的一种情怀,当年他就在这城外的山村上山下乡,偶尔进城时,就在这里歇脚,当时这里就有一家书店,我爸爸在这里看了很多年的免费书。
  后来,他回到了这座城市,买下了这个书店,这里的书只借不卖,也不收取任何费用。”
  哦,原来这家店的店主是这么一个只玩情怀,不计金钱的壕啊。
  林小满的眼神闪了闪,开始后悔要价过低,要是胆子再大那么一丢丢,是不是能讲到一块钱画一张插画啊?
  那样,她就能多一半收入啊。
  谁会嫌钱多呢!
  宁墨看着林小满的眼珠子滴溜溜的转来转去,十分灵动,他不由自主地盯着林小满看呆了。
  讲好的价其实不好反口,林小满想了半天,还是拉不下那个脸面。但是你以为她就这么放弃了,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她抱起十本书,走到宽敞一点的地方,取下帆布包包,掀开盖儿,然后把书一本一本小心翼翼的装了进去。
  装完书之后,她才装作不经意地问:“嗯,要是我画得不错,超出你们的预期,这价钱,会不会还能往上升升,算作是奖励什么的?”
  宁墨低着头,突然往书架上一趴,双肩不住的耸动,林小满愕然地张大了嘴巴,宁墨这是被气疯了,肩膀都开始抖抖了?
  她连忙改了口,“那个,没奖励就算了,嘿嘿,画我还是会好好的画的。你,你能不能不要抖了,再抖下去,书架上的书全都得抖下来!”
  宁墨朝林小满直挥手,一边挥手一边怪怪地说:“你赶紧走,加价的事儿,等你画完这一批看成品之后再决定。”
  哦哟,都气得直接赶人了,到嘴的生意要是给搅黄了就得不偿失了,五毛就五毛,先把钱挣到手再说。
  林小满背起包包,三步并作两步,飞快地走出了书店。
  宁墨这才慢慢地从书架上抬起头来,整张脸都像笑歪了似的,怎么都回不到原来的位置了。
  “差点笑死我,虽然这座小城不怎样,可是这里的人还是挺有趣的,这个林小满,真是太会逗乐子了。”
  找到了赚钱的营生,林小满的心情很美妙,一路走一路哼着小调,她哼的是邓丽君的甜蜜蜜。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开在春风里,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你的笑容这样熟悉,我一时想不起。啊~~在梦里,梦里,梦里见过你。”
  要说七八十年代的歌星中,谁能给人留下最深刻的印象,那非邓丽君莫属,她的歌声,能让人忘记痛苦,就是在重压之下,也突然可以‘呼’的一声,长舒一口气,意识到还有美好的存在,从而打心眼儿里升腾出一种甜蜜的感觉。
  每当心情美妙的时候,林小满都会哼这首歌。
  被雨水冲涮过的街道十分的干净,阳光从乌云后探了出来,洒下一地,细细碎碎的光。
  走在阳光下的女人,背着军绿色的帆布书包,满面春风,脸上的笑容透着一种赏心悦目的美。
  当她就这样走进招待所的大门时,瞬间惊艳了时光。
  乌黑的秀发被扎成高高的马尾,随着她的哼唱动作一点一点的在后颈处扫动着。
  小巧而白皙的脸上绽放着温柔得令人窒息的笑,长长的睫毛扑闪着,像是蝴蝶翩翩而来时扇动着的翅膀,黑水晶似的瞳仁里,交杂着一丝甜意,明亮得像一潭清池。
  阳光似乎也融化在她的眸子里,婆娑着碎银般的光华。
  整个人干干净净,像春日中的一缕阳光。
  除去正低头打电话的那名工作人员,其他人都禁不住倒抽了一口冷气,定定地的看着林小满。
  “什么啊,那个林小满,长得真的不怎么样,跟你一比,真的一个天上的嫦娥,一个地上的癞蛤蟆,真的,潇潇姐,我真的没骗你。不信,不信你到时候自己来看看就…”


第三十三章 显摆(加更一章答谢书友)
  林小满故意大声地咳了一下,工作人员立马抬头看过来,电话啪的一下掉到了台面上。
  那名工作人员像是不认识林小满了似的,盯着她死死地看。
  林小满的好心情,也在听到潇潇两个字的时候彻底化为乌有。就算是工作人员拿癞蛤蟆形容她,她都没那么生气。
  她的心神,完全被潇潇这个名字占据了。
  徐卫国的那只手表上,就刻着这两个字。
  那天晚上,徐卫国喝醉之后,也一直在叫着这个名字。
  林小满的心里突然抽了一下。
  她像逃一样回到了301,关上房门之后,就用被子蒙住了自己的脑袋,可是耳朵边上仿佛还回响着潇潇两个字。
  心里越来越乱,像一团乱麻似的,纠着,缠着,痛着。
  快十二点的时候,有人敲了敲门,提醒她食堂开始供餐了,林小满懒懒地应了一声,却一点食欲也没有。
  下午的时候,她拿出一本书,想试着静下心来画画,翻到破损的页面时,才发现一个大问题。
  她没工具啊,连只像样的笔都没有。
  这种典藏本的插画,全都是手绘的,要修补这种插画,必须要用专业的工具,有弹性的,可精可细的,能勾勒出流线感的蘸水笔是必不可少的。
  她带走了十本书,每本书大约有十五六幅插画,所以起码得买两套笔,还要配两个笔杆外加六个笔头。
  还有上色的时候,必须要用专业的水粉,水彩,彩铅及颜料来填色。
  想到这些东西,林小满的头就开始疼了。
  光买这些东西,她都得支出至少五块钱,而且必须去供销社采购,也就是说,她下午还要出去一趟。
  还没开始挣钱,就要住外贴钱,这让她有些微微不爽。
  可是,这是必要的支出,没有笔,就一分钱都挣不来。
  无奈地爬了起来,把书哗啦啦的倒到床上,腾空了书包之后,她又把钱掏出来数了数,还剩下二十一块,买画具是绰绰有余了。
  供销社的路,她这来来去去的,跑三回了,就是闭着眼睛也能走过去。
  供销社斜对面,是一家理发店,林小满刚走到门口,冷不丁的就听到有人喊她,那是胖大嫂的声音,自从胖大嫂扭送过她之后,林小满一听到她说话就忍不住会精神紧张。
  “哎,林小满,你别跑啊,等我等我,我这头发一会就该弄完了,你今儿不是要买米吗?我一会帮你扛啊?”胖大嫂坐在理发店的镜子面前,一个手拿着火钳的烫头师傅,正在拨弄着炉里烧红的炭,然后把火钳插到了炉子最深的地方,让炭火烧着。
  胖大嫂招手让林小满进去,指着墙壁上贴着一副贴画问她,“你看,大李说这是最好看的发式,他说看遍全城,也就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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