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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弃妃不承欢:媚杀大王-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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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呢?
如此温柔的声音,充满了怜悯,充满了温存,仿佛这个世界上,真有人如此关心着自己似的。
她记得小时候,时常幻想自己有父母。可是,那两个玩意儿,她真的没有见过,也完全想不起来,仿佛是一个出生下来就被人扔掉的。好在那时人们还不如今天这般残忍——没有将之拐卖了,弄断了腿,弄瞎了眼,弄成一个小怪物,依依呀呀地在板车前,被丐帮用作乞讨的道具!
她是自己乞讨,完全从属于自己长大。
有时,自己都很疑惑,到底是怎么长大的呢?
野狗也不如自己活得长。
“不甘心……我不甘心……”
人人都不甘心!
自己辛辛苦苦念了大学,流血流汗做了间谍——为什么荣华富贵还没看到一星半点,这一切,竟然成为了过去?
“玉致……快醒醒……快醒醒……”
她还是没有睁开眼睛,实在是太累太累了。漫延在鼻端的奇怪的药味——真是令人作呕。仿佛当日逃亡时的孟婆汤。。
甚至不知道外面的人,何等惊奇的目光——这冷宫,几时变成了热门?车如流水马如龙,都是御医,来往不停的珍贵的药材,补品……甚至赏赐,满满当当的,一股脑儿地涌来,一如真正的当家主母。
而且是最最受宠的当家主母。
因着那遮天蔽日的暴风雨,什么都暂时停顿了,有时,她甚至能感觉到,有人整日整夜地陪伴自己,拉着自己的手。只是无人说话,就如在黑白无常的拘索下,独自走很长很长的一段路。
一直到无边无际,天荒地老,毫无希望。
睁开眼睛时,已经是一周之后了。
诀别诗9
睁开眼睛时,已经是一周之后了。
看到满满一屋子的侍女,列队守候着。就连门外面,也站了许多侍女。起居伺候,一如王后一般阵仗。
还有些穿戴奇怪的御医,都在门外。
还有满屋子弥漫的浓郁的令人作呕的味道。
一见她睁开眼睛,服侍她最长久的侍女香兰立即喜悦地:“小姐,你醒了?”
“呀,小姐是真正的醒了。”
“快,快去报告大王。”
她的眼珠子盯着这些人,喜笑颜开地出门而去,报告给他人,也许,就能领取到她们需要的赏赐?
仿佛被人重重地出卖。
再一次地被人出卖,每一次,只要到了紧要关头,就会有人冲出去加以掠夺和背叛。
无所畏惧,却无能为力。
她闭了眼睛。
门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几乎是不可抑止的狂喜的声音,径直地进来,走到她的床边:“玉致,你醒了?”
他的头摸在她的额头上:“呀,真的好了,不烫了……玉致,好了,你真的好了。哈哈,寡人要重重地赏赐王御医,是他治好了你。这么多人,果然还是他的医术最最高明……你们每个人都有赏赐……”
“谢大王!”
寡人!
孤家!
仿佛戏台上的人生,一切都变成了古人。
蓝玉致悄悄地睁开眼睛,悄悄地看他,果然是戴着王冠的,在信都登基,称呼了大天王,于正式场合,都是戴着这样的王冠。
她如再看一桩古装戏,戏里,波澜起伏,一个接一个别人的故事。而自己,而自己……枪声响起的那一刻,手里握着M国隐形战斗机的最新资料,满腹怨恨地不肯闭眼。
忽然悚然心惊。
也许是一个鬼——冲过孟婆汤,就是一场梦。
诀别诗10
忽然悚然心惊。
也许是一个鬼——冲过孟婆汤,就是一场梦。
自己早就死了,现在,只是一个鬼——一个永远不死的鬼,藏匿在别人的身子里,不肯面对白天,只敢在黑夜里出来。
更可怕的是,永远如此,一如画皮,或许,某一天早上醒来,就是自己揭下自己的头颅,为自己梳理头发,想换什么花样就是什么花样?
乱花迷人,一具皮囊。
多么可怕的事情。
她惨叫一声,晕了过去。
“玉致,……玉致……快来人……”
又是一阵人仰马翻。
直到太阳变得晴朗,酷暑交加,大地仿佛真的变成了火炉,光脚踩下去,就要起一个一个的血泡。
蓝玉致被热醒,坐起来,侍女们拼命地扇风,她依旧满头大汗。
她皱起了眉头:“怎么不开空调?热死了。”
“小姐,什么是空调啊?”
四周那么陌生,流苏蚊帐,织锦堆云,华丽的轻薄衣衫,拿在手里,薄如蝉翼。但是,闻到一股一股的汗味,是躺了这么些日子,不吃不喝不动,什么都不肯,她摸一把湿漉漉的脖子,几乎要捉出一颗虱子来。
她一怔,忽然想起什么,几乎要跳起来。
牛仔裤,白衬衣,靴子,甚至迷你手枪,都放在床头的一个盒子里,整整齐齐,一样也不少。一如自己刚刚来到的时候。两相对照,看看她们,古代和现代,时空的交错,才分外地肯定,分外地安心:没错,自己是个鬼!也或许,她们才是鬼。人鬼不分,这一切,才不会那么扑朔迷离。
香兰小心翼翼的:“小姐,你想吃点什么?厨房为您准备了很多粥点,牛乳粥,小米粥?红枣粥?燕窝粥?您想要什么?,奴婢给您端上来……”
她摇摇头。
诀别诗11
她摇摇头。
各种粥点终究是上来,但是,她还是不吃,没有胃口;却也不会死,因为被灌下去很多药,那些珍贵的补品,吊养着人的性命,不会让人死。
就如一棵花,在阴暗处,得不到照样,不是一天一天地死去,而是一点一点地死去,等被人发现时,已经零落成泥碾作尘。
香都不能如故了!
因为没有保存。
甚至她身上的那股浓郁的汗水的味道,浸染了衣服,完全粘贴在身上,尽管每天她们都要给她换一次,但还是敌不过这样的酷暑,发出一股发霉的馊味。
汗涔涔的。
比药味还要浓郁。
“小姐,热水也准备好了,奴婢先服侍您去洗一个澡吧。”
她也摇头。
汗水,如流淌一般滴下来,发丝贴在耳边,才发现疼痛,瘙痒——一柄一柄的痱子,全在头发,脸颊,脖子之上……如一个要发霉的乞丐。
她记得这种滋味,小时候,甚至能从头发里抓出虱子。
但是,这一次,没有!
终究,是热得人几乎要发懵,才终于躺在了水温适合的木桶里面。
花瓣的清香,水的温度,湿漉漉的头发,唯有记忆,不见分明。
侍女给她换上衣服,软缎的薄衫,袖子从里面挽起来,朱红分白,隐隐绰绰,好一个轻裘良马,翩翩少年。
只是遮不住憔悴,苍白的,菜黄的,如白日里见不得人的鬼,一阵青烟,就要被镇压收敛。
有通报声,“世子探望蓝小姐。”
她没有说肯还是不肯。事实上,这里是想来就来,想去就去,谁也不是主人,自己管他谁来来去去?
石宣英自己走进来。
他是获准探望的第一个外人。
他一身便装,真丝薄绸的月白衫子,看起来,很像一个好人。
诀别诗12
蓝玉致坐在椅子上,喝一盏茶,石宣英就在她的对面,侍女也给他奉上茶,恭恭敬敬的:“世子,请。”
石宣英细细地看,看她脸上的痱子,甚至手臂上也长了痱子,袖子高高的挽起,就像马上要冲锋陷阵——其实,不过是想伸手打蚊子而已。
她也看他一眼,没有说话,仿佛记不得曾经发生了怎样的事情。只是想,他是故意的——他是故意开门的,等自己跑出去,让别人追杀。借了他的父亲的手,将自己,明道,统统都杀了。
“小羊……其实我们很早就知道明道的身份了。那一夜,只有你一个人用过令牌,是我亲自要的人,所以,侍卫很快就报告给我了……”那么多人满城的追逐,只有她一个人出示令牌,藏起一个人,丢在随园,让葡小姐自己接手,还自以为天衣无缝。
本来是天衣无缝的。
“其实,我们也并不真正那么想杀慕容明道。慕容鲜卑独霸辽东一代,是葡国最大的威胁。而明道不容于新帝,有死无生,他纵然卧薪尝胆,也构不成我们葡国多大的威胁,相反,有了他,我们还可以了解更多的情况。随我出征那一次,我更加确定了他的身份,普通人,岂能如此大智大勇?慕容明道,他的确算是个人才,打起仗来,绝不再我之下。配我妹妹,也算是为我们所用……”
这一桩婚事,就连葡勒都是默许了的。
驸马都尉,指日可待。
只可惜!
只可惜神女有心,襄王无梦,原指望以裙带关系牢牢笼络的人,他不甘于寄人篱下,做个倒插门的上门女婿,凭借女人的力量换一个荣华富贵。像他这样的人,不为己用,便是天大的危害,何况,还敢羞辱门风!!!
金鳞本非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
慕容王子,高傲得甚至连女人都不想利用!!
诀别诗13
从上林寺的第一天开始,她想,到底是多少的人日日监视着自己?
早该想到的,却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伪装。如葡勒这样的人,岂肯让自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纵然吃一串冰糖葫芦,也会有人向他报告,上面的葫芦到底是几个,价格是几何。
甚至匣子里的金子,一点点地少去,不再添加,如此明显的警告,自己都无所察觉!
也不是无所察觉,只是过于自我——反正自己没要他什么,也没名分什么,凭什么不能自主选择?
他监视自己,牢牢地,一如上司监视着不称职的下属间谍。
本来,还以为,就一个女人而已,犯得着他那么干?
本来,自己连手也没和明道拉一下,以为,纵然有监视,也无所畏惧。
拿命运赌了一把,却发现,还是永远都赌不过命运的裁决。
没有办法,只能举手投降。
如一只长生不老的鬼,兜兜转转,又回到了这个寄生的身子里。
她甚至不敢开口问一句:明道,他真的死了?
如果死了,一定很惨,因为他的伤,四肢,身上,没有一处不曾受伤。这样的时候,怎么活得下去?
“小羊……”
她很好奇,石宣英想干什么?是想说一声对不起?这不是他一直希望的?在他老子身边,他不好动手,终于借了这样一个机会,等待自己出去,名正言顺,一举成擒,明道杀了,自己不死也是他的奴婢——真正他捉回去的人,无人与之纷争。
可惜,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他终究不是他父亲的对手。
如今,只剩下一个来探望的身份而已。
“小羊……你好好保重。”
她依旧没有吭声,看着他长叹一声,站起来,缓缓走了出去。
诀别诗14
“小羊……你好好保重。”
她依旧没有吭声,看着他长叹一声,站起来,缓缓走了出去。
月白的衫子,行走时,一阵风,连他高高的充满野性的辫子,也变得那么像一种温存!
所有的人,都变成了好人!
很短暂的会面,许多侍女都在场,一如透明的人,没有任何的秘密。然后,是侍女们的恭送,长长的,排列成两排,声声绵延出去:“恭送世子!”
恭送世子!
恭送世子!
一声声回荡。
慢慢地悠长,才知道,这是深宫内院,这是皇宫浩荡!
这样的地方,玩得好了,是金枝玉叶,天潢贵胄;但是,混得差了,便是人间囚牢,生不得,死不得,这里既是法律,只有一个人是主宰!
其他的人,休想反抗。
她便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仗着现代人的优势,想逃出生天,结果,还是敌不过人多势众。
难怪,强大如美国,以为现代化的信息战,经济战,弹指一挥间,打遍全球,一小时内解决战斗。
但是,还是需要征调许多美国大兵。
机器,终究取代不了人!
何况,自己还是光杆司令,单兵作战。
她忽然十分想念黑虎二王。
她知道,然后,还有许多无止尽的人,要无止尽地冲进来。
一如门口的喧嚣:“我要进去,你们居然敢阻拦本郡主?”
啪啪啪的,掌掴的声音。
侍女们带着哭腔:“郡主,请息怒……奴婢们也是奉命行事,大王不许任何人探视……”
“不许!我也不许?滚开!”
“郡主,求您不要为难奴婢们……大王吩咐了,谁都不许进去……”
冷笑一声:“谁都不许?也许是不准我一个人进去吧?”
诀别诗15
声音里满是仇恨,愤怒,痛苦,悲哀。一生,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少女,竟然被人夺走了最最珍贵的东西:爱情,心上人。不怪他走得无声无息,只怪那不要脸的女人,红杏出墙,勾三搭四,私奔不成,竟然害了他的性命。
她嘶声痛哭:“我对他那么好!忘恩负义的东西!他竟然会不辞而别!蓝玉致,你给我出来……你这个不要脸的女人,你这个缩头乌龟,你害死了他,你怎么不去死?你为什么不去死?……最该死的是你……明道,都是被你害的……你这个害人精,狐狸精……”
又是一个仇人。
又是一个冤家。
这屋子里,怎么呆得下去?
蓝玉致坐在椅子上,看外面晃得人睁不开眼睛的灼热的太阳。陷入一个巨大的囚牢,这里,是再也呆不下去了。
“蓝玉致……滚出来,你给我滚出来……我要杀了你……不要脸的女人……”
“啪”的一声。
哭声不可思议,充满了愤怒:“你打我?父王,你竟然因为那个不要脸的女人打我?”
一声也不曾受过这样的委屈,她捂着脸,愤怒地跺脚:“你不杀了她,你竟然打我?”
哭喊着,愤怒地跑了。
只有一个沉沉的,充满了无奈和威严的声音,连训斥,都是简短的。
蓝玉致没有听,也不想听。
然后,那沉重的脚步声离去。
四周一片寂静。
看久了阳光,眼冒金星。
蓝玉致收回目光,看桌上的匣子。连匣子也变成了金色的,她拿起来,沉甸甸的,一只手根本没法动弹,只打开盖子,看到里面满满当当的金叶子,如聚宝盆一般,再也挥霍不完了。
一层层,纵然怎么的挥霍,也是用不完的,从此后,每天都会加满。
她笑起来,想起,这是怎么来的?这是明道的命换来的。
PS:今日到此。每天更新15…20章节,风雨无阻,大家每天来刷新哈
身体给了你,灵魂给了他1
蓝玉致收回目光,看桌上的匣子。连匣子也变成了金色的,她拿起来,沉甸甸的,一只手根本没法动弹,只打开盖子,看到里面满满当当的金叶子,如聚宝盆一般,再也挥霍不完了。
一层层,纵然怎么的挥霍,也是用不完的,从此后,每天都会加满。
她笑起来,想起,这是怎么来的?这是明道的命换来的。
精神,肉体,都异常的疲倦。
她慢慢站起来,回去重新躺在床上。
乌云再一次地笼罩大地,轰隆隆的雷声里,又是一场倾盆大雨。这个夏天,信都有下不完的大雨。
她没有见到葡勒,一直没有。也许,有些时候,他来了,她睡着了,完全避开。
她不想见到任何人。
终于,又是一个晴朗的日子。
她躺得腰都酸软了,觉得饥饿,唤侍女送来食物。鸡鸭鱼肉,燕窝人参汤……各种膳食,应有尽有。她敞开肚皮,大快朵颐。
吃饱喝足,穿衣服想出去逛逛。
侍女们送来宽大的杏黄单衫,她拢了拢,不合心意,一把扔在地上。去取了自己的牛仔裤穿,拉链到了肚脐处,竟然拉不上去了。
这样躺了多久了?从夏日到秋日——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变成了秋老虎都不知道。
她悚然心惊,看小肚腩那么明显。日日的吃了睡,睡了吃,如养猪一般,脸色也白里透红——完全是一坨肥大的猪油。
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肥婆?
但是,也不惊恐,只将牛仔裤也脱下来。再看白衬衣,倒还穿得上,虽然紧绷绷的。可是,目光很快凝住:白衬衣上面的破洞——虽然侍女们已经巧妙地缝补过了,但是,依旧非常明显,显然是当天夜里,挣扎时撕破的口子。
怎么补都是一处伤疤。
自己带来的东西,又损毁一样,很快,真的是茕茕孑立了。
身体给了你,灵魂给了他2
她放下衬衣,只好穿那身杏黄色的衫子。是适合少女的,因为宽大,腰身合适,倒遮掩了她增加出来的一点肥胖,只是脸也变得圆润了,头发被侍女梳理成发髻——镜中人看起来,像一个文艺片里最常见的阔太太:富态,庸俗,十根手指,有八根戴了戒指,常常已经失去了宠爱,人生的唯一乐趣在于打麻将。
她情不自禁地摸一下脸,脸上几乎能摸出一把油花儿。不知这些日子吃了些什么,变成了这个样子,倒比所有护肤品的效果要好几倍。
“小姐,你看,真好看呀。”
她哑然失笑,好看么?
而且,这样的装束,是小姐么?
但也所谓,什么都无所谓,吃也好,穿也罢,肥也罢,瘦也罢。女为悦己者容,一旦无所谓了,美丑也就不在意了。
曾经指望着这一身肉,看能卖多少钱;如今,谁还管他呢?爱要不要。
她出门。没有任何人阻拦她。只是侍女们跟着,一排排的在后面。
这还是她许久以来第一次出门。空气那么清新,太阳不再灼热,青石板的道路被冲刷得干干净净,软底靴子踩在上面,不染一点的灰尘。昔日所见到的牡丹、芍药,都开得有点败了,园子里,到处是菊花。这一次,不再是纯种的单一的黄色,而是很多颜色的混杂:红的,紫的,黄的,甚至一小簇一小簇的青菊。她第一次看到这样的青色菊花,很像小太阳花,朝天开,散着,小喇叭一般。
她摘一朵,放在鼻端闻了闻,没有任何的颜色。
浑然不觉远处那么多的目光。充满了惊讶,愤怒,挑剔,责难,鄙夷。
祖茔率领一众妃嫔赏花。也不是赏花,因为听得侍女们传闻:她出关了。那个神秘的女人出关了。
修炼已久的狐狸精,终于要出来危害人家,颠倒众生了。所有人严阵以待。
身体给了你,灵魂给了他3
这么长的时间,她都关在屋子里,吃吃喝喝,浑浑噩噩,渴了就喝水,倦了就睡觉,生病了,醒了,谁死了,谁活着;谁同情,谁关心,谁怜悯,谁妒忌,谁仇恨,谁愤怒……人来人往,不管不顾。
私奔未遂已经不再是秘密。甚至成为了一个半公开传播的笑柄:瞧啊,敢于背叛天王的女人!胆大包天!人人都等着看她的下场。
之前,大家纵然心里不说,对于她居住在正宫,还是心存忌讳的。谁知道葡天王打的什么主意?真要放弃的人,为何选择正宫给她居住?
所幸,私奔事件发生了。
所有人都在幸灾乐祸,失宠的妃子私奔,何等的大逆不道?以为,葡天王如何也该将她捆绑了浸猪笼。再不济,悄悄地杀人灭口,或者幽禁冷宫——真正的冷宫。
却不料,反而是熙熙攘攘的御医,增加数倍的侍女宫婢,珍稀的补品,葡天王自己都舍不得的珍藏……所有最好的,统统拿出来给她,生生地将她从死亡线里拉回来。锦衣玉食,供应如常;出行车马,自由自在。
正宫,从此真正像正宫的样子了。
甚至葡天王,他几乎没有一日不踏足那里。
所有的女人,心几乎要被点燃!
如此一个不知羞耻的女人,她凭什么如此嚣张?
不是不妒忌的,想自己等人,花费了无穷的心血,无尽的手段,不过也是博一个赏赐宠爱,凌驾于众人之上。凭什么她违背了游戏规则,反而获得更多的厚待?
这个世界,永远没有公平可言。老百姓看当官的天天屁事不做,吃喝玩乐,要钱有钱要车有车——愤愤然;当官的贪污了一百万,看到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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