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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宠之名门医女-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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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愧是狼王的后代,小狼的恢复能力惊人,感染和发烧等现象都没发生,能吃能睡,偶尔还对莫颜撒娇,但是对外人,还是呲着森森小牙,时刻保持警惕。
    众人在草原上停留三天,等到小狼可以奔跑,狼王和母狼来接回小狼,对着莫颜低头致谢,她知道,能让狼王低下高昂的头颅,并不容易。
    母狼嚎叫一声,咬着莫颜的衣角,身后众人紧张,时刻担心这群狼会恩将仇报。
    “大家放心,我出去一趟,马上就回来。”
    狼王母狼明显是想带莫颜去一个地方,或许是去狼族的根据地做客,莫颜对此一点不惧怕,她能感觉到母狼的善意。
    “王爷也跟着去了。”
    二人竟然骑着狼,随着狼群远去,墨香喃喃自语,用手捂住脸,从指间的缝隙偷看。
    “墨冰,你说骑狼是什么滋味?”
    察觉到自己小姐没危险,墨香变得没心没肺,八卦起来。
    李德刚好路过,嗤笑一声,“骑狼你是没机会了,等到北地,你买只狗试试?”
    “哎呦,不用买,眼前不是有现成的吗?”
    墨香甩了甩帕子,每次看到这个黑炭头都和她作对,两个人的梁子正式结下了!
    “你什么意思,骂我是狗?”
    “都是你自己的理解的。”
    墨香摊摊手,转过头离去,留下暴怒中的李德一个人吵吵嚷嚷。
    ……
    坐在狼背上,软软的很舒服,群狼奔跑带着一股强劲的风,可能是察觉到莫颜有些不适,竟然体贴地放缓了速度。
    在草原上有一处缓坡,群狼正在用爪子挖着雪坑,有些羊吃不完,需要冷冻洗起来保存。
    约莫有小半个时辰,几乎到草原的尽头,狼王这才停下来,和母狼一起,用爪子挖着雪地,等露出之后,莫颜看到下面竟然有文字。
    “这是……”
    二人对视,万俟玉翎上前,有些字体看不清晰,用手摸索着,这些文字莫颜并不是认得。
    “这是北地一个部落的文字,已经几百年没有出现过。”
    这个部落,只在大越皇室典籍中曾经记载过。部落世代生活在这片草原上,守护着狼群,后来,部落内部发生分歧,死伤大半,剩下的人寒心,不愿留在这片伤心地,走出草原生活。
    狼王和母狼用爪子拍了拍上面文子的部分,很快,出现一个黑乎乎的空隙,莫颜往下看,里面有用石头雕刻的壁画。
    狼王怕二人认为不安全,先行跳下去,母狼紧随其后,这个高度也就两三米,对会轻功的莫颜来说很简单。
    下面阴森森的冷气,还有一股檀香的厚重气息。两侧狭小,更像一个地道,借着洞口的光,莫颜仔细看壁画,上面生动地刻画着人与狼群和谐相处的场面,人们在草原上载歌载舞,幸福生活。
    向前走,前方有一个石门,在石门上画着图腾,明显是嚎叫的狼头。
    母狼跃起,身姿矫捷地按上石门上的一处红色按钮,瞬间,石门大开。
    “这里是部落的宝藏,在典籍上记载,当初部落有数不尽的金银,藏匿在这片草原上。”
    万俟玉翎对这些始终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而前朝部落,都是子虚乌有的事,那些文字,他们有大半不认得,典籍早已经积灰,没人会在意角落里的书,只有他小时候总是自己一个人,不得不靠读书打发时间。
    上面记载,部落首领将金银藏起,后来部落冲突,首领已死,这就成了永远的秘密,很多人试图寻找,却丝毫没发现任何踪迹。
    “那为何要告诉我们?”
    莫颜任由万俟玉翎牵着手,二人跟随狼王夫妻穿过石门,继续向前,这里,埋藏着太多的秘密,而他们只是局外人。
    “因为你救了狼王的孩子,狼族下一任首领。”
    万俟玉翎也不确定,但是狼族报恩,早就在皇宫中的文献上看到过,前方,是一座未知的大门,他要带着莫颜闯一闯。

  ☆、第046章 施救

地宫里有流动的冷风,每隔一段路的石壁上,镶嵌着闪闪发亮的石头,勉强能照亮墙壁上的壁画和脚下的路。
    壁画应该是部落首领暗地里找人修建而成,刻画了草原游牧民族平日生活琐事,与狼群生活在一处,彼此互不干扰,平静安逸。
    草原上没有石屋,人们用厚厚的毛毡加油毡布做成屋子,冬日里,小娃们在一望无际的雪原上玩耍,几只小狼就在不远处看着,丝毫没有袭击人的动向。
    “王爷,您看,石壁的最后,空了一个位置。”
    莫颜走得缓慢,壁画的文字她看不懂,只能通过画像猜测。
    部落的首领是个很有野心,试图开疆扩土,他用祖辈们积累的财富,购置大量的铁器和盔甲,还有无数战马。
    “结果应该如万俟家收藏的典籍记载,部落出现反对的声音,产生冲突,而首领也是在冲突中身亡的。”
    都是几百年以前的事,事实真相如何,无人知晓,一切都是靠推测。
    狼王和母狼带着二人破门而入,继续向前,前方是一片开阔地,四周有四根高大的圆柱作为支撑,圆柱上是狼群狩猎的图腾,看起来很是霸气。
    在圆柱的最前方,有一处高台,高台上修建一个小塔,而小塔之前,摆放一张金灿灿的龙椅。
    “这张龙椅,和金銮殿上的一般无二。”
    万俟玉翎上了高台,在龙椅四周转了一圈,仔细鉴定。
    莫颜心惊胆战,这里是个未知地,虽然有狼王夫妻带路,但是曾经部落的秘地,难免会有什么机关,这一不小心,轻则受伤,重则丢命。
    “看来,书写典籍之人,应该是部落里的知情人。”
    部落以狼作为草原的图腾,因为狼的活力,坚韧,和凝聚力是人们的一种精神向往,可以塑造一个人乃至一个民族。
    大殿的两侧,还有几道门,另有乾坤,万俟玉翎打开其中的一扇门,顿时传来一股浓郁的檀香味。
    内室,是一个大祭坛,祭坛里满满都是香灰,莫颜用帕子捂嘴,防止呼吸不畅,仔细打量祭坛。
    祭坛的上方的石壁上,是一副群狼对月呼啸图,而下方有一口石头棺材,上面的盖子是敞开的。
    莫颜用脚试探一下,发现没有机关埋伏,这才轻身一纵,跃上石台。
    在石棺中,躺着一个穿着兽皮的老者,可能是年代久远,兽皮已经变了颜色。
    尸身保存完好,上面只有一层干巴巴的皮,依附在骨骼上,披头散发,老者神态安详,好像睡着了一般,他头上戴着一个金圈。
    木乃伊!莫颜很激动,由于职业的关系,总是喜欢研究一些未解之谜,在前世,她为了看木乃伊的一个展览,飞机火车折腾了几千里,就是不明白,这些千年的木乃伊是怎么保存完好的。
    很早的时候,古埃及人就有灵魂不死的观念,他们把人的死亡,看成是另一个世界生活的继续。
    他们用盐水,香料,膏油,麻布等物,将尸体炮制成木乃伊,放置到密不透风的墓穴中,可以经久不坏。
    莫颜职业病犯了,她有一种冲动,想拿起解剖刀,看看其肚腹中有没有内脏,没有现代的化学制剂,光靠香料等物炮制,勾起莫颜的好奇心。
    “这应该是部落的首领,至少是曾经的首领之一。”
    石棺上有文字,万俟玉翎只认得其中一部分,上面记录得有些凌乱,只说了这位首领曾经带领族人抵御外来部落骚扰,做出了很大贡献。
    狼王夫妻在一旁静静地等待,二人参观看之后,它们带路,分别打开另外几扇门。
    一屋子的兵器和铠甲,即便是过了百年,依然如新,莫颜捡起地上的一把锃亮的匕首,用自己的头发丝做了测试,她轻轻吹了一口气,刀刃立刻把头发截成两段。
    另外的屋子,金银珠宝无数,这里,不单单是地宫那么简单,里面的宝藏,足以支撑部落开疆扩土,脱离草原。
    对于钱财,万俟玉翎并不心动,他已经掌握万俟家祖先留下的宝藏,比这里只多不少,但是作为大越的战神,他知晓士兵们武器的重要性,想不到在草原的地下,竟然有这么多的装备,如果给己方的士兵配备,一定能威力大增。
    “王爷……”
    莫颜轻轻地叫了一声,她虽然爱财,却不喜欢占别人便宜,这里是草原部落的宝藏,本不该属于他们,她觉得自己是个外来者。
    母狼上前两步,伸出一只爪子,握住莫颜的手,意思明显,这些东西对于它们并没有用处,用来作为救小狼的谢礼。
    在行宫转了几个时辰,二人才在狼王夫妻的带领之下,回到众人安营扎寨之地。
    墨香立即凑上来,小姐这么久不回来,她又开始胡思乱想,以前的观念不是说改就能改变的,总觉得狼阴险狡诈,恩将仇报。
    “无事,狼王为了表示感谢,带我和王爷去狼群的驻扎地参观。”
    地宫之事,二人已经商议好不和任何人透露,这宝藏仍旧属于草原,不过那批盔甲和装备,万俟玉翎打算征用,以备不时之需。
    “那狼群的驻扎地是什么样的?”
    这几天,墨香觉得自己在做梦,她竟然和狼群亲密接触,还给下一任狼王煮过粥,并且没成为盘中餐,这话说出去,也不会有人相信。
    “能是什么样的?当然是几个土洞了。”
    莫颜翻了一个白眼,她可没说谎,行宫也是一个巨大的土洞,不同的是,周围镶嵌了一块块的石板。
    草原上每隔几天就会下雪,马匹受不得寒,蔫头耷脑,万俟玉翎见停留的时间够长了,指挥手下人向西边进发,离开草原直奔济州城。
    众人离开的那天,场面异常宏大,狼王夫妻带着小狼送行,一直指引到一行人出了草原。
    小狼舍不得莫颜,跳上了马车,硬是插在万俟玉翎和莫颜的中间,对着万俟玉翎呲牙,柔软的小爪子抱着莫颜的胳膊,眼神水润润的。
    “小狼,如果我有机会,还会回草原上来,到时候你也应该长大了。”
    莫颜从袖兜里找到一个香包,挂在小狼的脖颈上,又仔细检查它腹部的伤口,见好得差不多,这才安心。
    有群狼在后面撵着,马匹受惊吓,卖力地奔跑,一直到跑出草原,莫颜从马车出探出头,看到身后有一排排的影子,狼王夫妻站在原地,默默地目送一行人。
    这几日的经历,在众人的心上,打下了一个永远不可磨灭的烙印。将士们谁都没有提起,却在心底深深地震撼着。
    离草原又走了一天,终于到达济州城。来报告的士兵说物资已经安全送到,莫颜放下心来,这次,又让袁焕之的计策成空。
    草原上耽搁的时间有点久,已经到了农历十月下旬,济州城刚下过一场大雪,街道上来往的行人并不多,偶尔能看到几十人的商队,正在贩运皮毛。
    天气冷,百姓们早已经在家猫冬,家家户户的烟囱上飘着烟,北地的百姓,家家有火炕,晚上睡在上面,用来抵御冬日的严寒。
    在草原上吃了好一段时间的粥和干硬的饼子,将士们跑到小饭馆解馋,要了几样卤味,几盘小炒,喝着小酒,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
    “墨香,给我倒一杯米酒。”
    天实在太冷了,脚边就是炭盆,可莫颜的脚依然没有知觉。
    烈酒的味道浓郁而刺鼻,莫颜不喜欢,米酒温和,将就下入口,也能暖暖胃。
    北风呼啸,树木早已经没有树叶,变得光秃秃,偶尔被大风吹得树枝到处乱飞,窗户上的高丽纸,发出沙沙地响声。
    墨香搓了搓手,也跟着喝了一杯,她第一次来这么冷的地方,恨不得长在火炉边。
    门被推开,瞬间进来一股冷风,墨冰回身,快速关上门,大步走到火炉边上,“小姐,王爷到驿站有些公事处理,让您先休息。”
    送物资的任务已经完成,还有必要去北地?莫颜是想见陈英一面,亲手把大哥准备的小匣子送到,但是北地太冷,她不想看到战争的血腥,有一种鸵鸟心态,希望赶紧回到西北,跟在爹娘身边。
    “难怪都说北地苦寒,苦倒是没发现,寒却是真的。”
    墨香哆嗦一下,外面滴水成冰,尤其是寒夜,温度低得吓人。
    听说济州城父母官,在每年入冬之前,都要组织百姓们存好冬日的柴禾和口粮,尤其是周边的庄户人家,若是大雪封山,道路的积雪足以把人淹没,根本不能进城。
    风小了一些,莫颜推开窗户,这间客栈,离驿站很近,总共只有二层。但是北地的房屋修造坚固,并且很高,站在二楼远眺,视野良好。
    远处,是一片白茫茫的世界,根本分清楚远山还是人家,近处的百姓人家聚居地,人们忙着在房顶上扫雪,以防止夜里再下雪,压塌了屋顶。
    小娃们不怕冷,穿着厚实的袄子,头上戴着皮帽子,裹得严严实实,三五成群,在小巷里堆雪人,发出一声声清脆的欢笑。
    “还是京都好,至少能吃到点带绿叶的菜,北地只有萝卜白菜,在御史府都吃够了。”
    墨香扁了扁嘴,自家老爷抠门,在吃食用度上一向抠省着,在吃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萝卜白菜之后,大少爷莫轻风终于成功逆袭,买了百余只鸡,为了让这些鸡不再叫唤吵闹,御史府上顿顿鸡肉,吃得下人们都恨不得长一对鸡翅膀,飞到树上去。
    “北地也有菜,有钱人家的大老爷们才吃的起。”
    这个时代没有暖棚,但是人们也不傻,冬日在烧火的房屋里养花,娇气的花都能活,何况是一些普通的蔬菜,韭菜,蒜苗,菠菜等,用土种植,放在空房里养活。
    但是一般人家的百姓,习惯了萝卜白菜的味道,一般都不那么折腾。
    种菜也要调节温度,在北地,天气晴好的时候,百姓们舍不得烧火,尤其是城镇上的人们,买柴禾也是好大一笔支出。
    主仆三人正在说着北地的风土人情,突然,楼下开始吵闹起来,传来阵阵哭声,隐约听见有人在喊,“救命啊,有郎中吗?重金求郎中救命啊!”
    “怎么回事?”
    莫颜向下看,一队几十人的马车停下,其中有几个人围着穿着绸缎棉袄,外面披着大氅的的中年男子。男子躺在地上,手脚不停地抽动,并且翻白眼,口吐白沫。
    旁边围着的人只得按住身体,并且不停地摇动,“老爷,老爷,您怎么又犯病了!”
    莫颜心中明了,下面的人犯了癫痫病,也就是俗称的羊角风。
    癫痫的表现多种多样,她看得真切,男子是全面强直,阵挛性发作,这种情况很危险,病人很容易造成舌咬伤,尿失禁,并且容易造成窒息性伤害。
    楼下几个人的急救方式完全错误,癫痫发病危险,这危险不仅仅是因为疾病本身,而更多的是因急救不得当而给病人身体上造成的痛苦。
    下楼的时间已然来不及,莫颜站在窗边,这个高度没问题,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纵身一跃,从袖兜中掏出柔软的帕子,包裹在一把细小的梳子上。
    “让一让,让一让,郎中来了!”
    莫颜让众人停止住动作,让中间的男子仰卧,把缠着帕子的小梳子,放在病人上下牙齿之间,防止咬舌。
    其中一位家丁装扮的人,对突然出现的一个美貌少女并不信服,旁边的家丁指了指莫颜,瞪着眼睛,好半天才反应过来,磕巴道,“她……她……是从楼顶跳下来的。”
    “啥意思?”
    从楼顶跳下来,难道是有人想要跳楼自尽?家丁看了看莫颜,顿时傻眼。
    一般家丁甚至是士兵们都不会轻功,这是一本高深的武功,并且有自己的传承,所以初次见到人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来,也是吓了一跳。
    莫颜没工夫废话,手脚麻利地解开男子胸前的扣子,并且把他的头偏向一侧,使口腔的分泌物自行流出,防止口水误入气道,引起吸入性肺炎。
    “你们这样强行约束病人的身体,是不对的,容易造成骨损伤。”
    不懂医学知识,越帮越忙,莫颜给众人做了示范,点压人中,合谷,足三里,涌泉等几大穴位。
    “郎中,郎中来了!”
    一个高大的男子像拎小鸡一样拎来一个干瘦的小老头,小老头不停地挣扎叫骂,“人又死不了,你们急什么,快放老朽下来!”
    等到了近前,地上的男子已经悠悠转醒,约莫有快四十的样子,长得白胖白胖的,慈眉善目,此刻他脑子还有些混沌,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老爷,就是这位女郎中救了您!”
    家丁赶忙上前,对莫颜很是尊敬,并且把过程说了一遍。
    “救命恩人啊,无以为报,无以为报啊!”
    郎中被请过来之后,听说病人没受任何损伤,刚才还挣扎的他,厚着脸皮留下来,他可不承认是想偷师。
    关于癫痫,在这个时代并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案,开颅手术风险太高,只有祝神医能做。药材等不容易寻找,现代化用低频磁刺激等,在古代并无设备。
    众人就近寻找一间茶楼说话男子做了介绍,他叫程万里,是西北明州城人士,家里做皮货生意,这次来北地济州城走货,想要赶在年节前赚一笔。
    程万里的癫痫,是遗传性,他平时偶尔会吃一些药丸,这病并不常发作,但是每次出来走货,都会口吐白沫,今儿是最严重的一次,若不是遇见莫颜,很可能就交代了。
    明州城正是爹爹莫中臣被发配劳动改造的地方,既然救了程万里,莫颜也没有矫情地让人家不要报恩,坦言自己未来会到明州城住上一段日子。
    “恩人能来,老程一定好好款待!”
    程万里送了莫颜一块珍贵的雪貂皮,另外送了几百两银子作为谢礼。
    莫颜不缺钱,银子没有要,若是谈钱,这恩情就一笔勾销了,但是雪貂皮她很喜欢,想着给娘亲做一件披风。
    郎中在旁边见迟迟说不到正题,咳嗽了两声,“这位小姐,您可有什么法子来治疗羊角风?”
    “法子倒是没有,不过可以减少发病几率。”
    癫痫是二十一世纪常见的病症,不用大惊小怪,莫颜的同学中有人患病,她的同学们在开始的惊慌失措后,慢慢掌握方法,几乎人人都懂得急救的措施。
    “总结几点,作息规律,睡眠充足,避免疲劳。”
    莫颜抿了一口茶水,继续道,“其余就是饮食要清淡,多吃蔬果,不能疲累,要戒酒。”
    “对了,我说怎么每次走货都犯病,肯定是酒闹的!”
    西北也寒冷,但是程老爷在府上不出门,几乎不喝酒,他不放心货品,亲自跟着走货,舟车劳顿,夜晚失眠,因为冷,不得不给自己灌烈酒。
    “这位小姐,真知灼见!”
    郎中老头琢磨一下,起身离开,刚才救人的过程,他要写到医书中去,留给自己的后代作为家中绝学。
    简简单单,救了一个人,程老爷千恩万谢,莫颜却不在意,她表示等到了明州,得空会上门拜访。
    “小姐,您现在就是女神医!”
    墨香眼神亮晶晶的,跟在后面拍马屁,尤其是刚才小姐从二楼跃下,长发飞舞,有着翩然的美感。
    “距离神医,还远着。”
    莫颜摸摸下巴,过了一条街道,回到客栈,客栈的伙计见到她,眼神更加恭敬。
    华灯初上,济州城又飘起了小雪花。客栈门前红色的灯笼,映照着白雪,把这个夜色衬托得更加静谧。
    楼下偶尔有行人匆匆路过,在雪地里留下一串串脚印。很快,一个穿着骑装的女子策马而来。
    陈英和伙计打听之后,敲响了莫颜的房门。
    “英姐姐!”
    莫颜揉揉眼睛,惊呼一声。
    有一段日子不见,陈英比在京都更多了几分英气,很可能是经过战场上的磨砺,气质越发成熟。
    与此同时,陈英也在打量莫颜。
    莫颜一身米分红色样式简单的绣花袄裙,脸上褪去了青涩,如开放的琼花,白里透红。柳叶眉下,一双流盼生光的眸子,黑白分明,眼底荡漾着惊喜之色。
    “收到王爷的信,我就来看你了。”
    陈英接到万俟玉翎的书信很惊讶,而后才明白其中的深意,他不想让莫颜去北地,见识那么沉重的战争。
    毕竟离济州城不远,骑马只要几个时辰,陈英得到消息之后,快马加鞭,终于赶在济州城门关闭之前进城。
    “英姐姐,哦,将来要叫大嫂了。”
    莫颜打趣一句,从内室抱出来一个小匣子,“这是我大哥委托我亲手交给你的。”
    陈英到底是未嫁的闺女,红了脸,想到二人不打不相识,那个伪装成书呆子的色胚,还有在书房中看到的男女交叠的春宫图,她就羞得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莫轻风曾经在上次的信中提起春宫图,告知陈英,只有下作的人看春宫才会浮想联翩,他是抱着艺术的眼光去看待,并且从画工上做了评论。
    春宫图是画作中最难的,因为要从动作,男女身上的细节,表情来表现出当时是否愉悦,至少也要让看春宫的人感同身受。
    陈英看不懂骈文,长篇大论看着头疼,但是上面提到春宫,她就勉为其难偷看了几天,琢磨很久才领悟其中的真谛。
    莫颜没看到大哥莫轻风的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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