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金玉良颜-第1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即使她查出来母亲是被宋秀珠用百卉香害的又能如何,母亲依然疯得不会为自己辩解,而弟弟再也不能活过来,金家人依然不会原谅母亲,而始作俑者的宋秀珠只要把这百卉香的事,找个替罪羊一推便可以了。
前几日宋秀珠苛刻嫡女,明明有聂氏和杏雨作证,父亲金敏却仍然袒护着不了了之,更别说百卉香这样的事了,宋秀珠能找到大把的替罪羊。
玲珑心里像是堵了一块巨石,心情诅丧,她穿过抄手廊子来到院子里,却见流朱和沁绯正和几个粗使婆子在搭兔窝。
那兔窝搭得很大,玲珑问道:“怎么搭这么大的窝,兔子还小呢。“
看到玲珑走过来,流朱笑着扬起小脸:“五小姐,兔子可能生呢,回头生个十只八只的,这窝就不嫌大了。”
十只八只?
玲珑失笑:晕,我养那么多兔子做什么?
第三十九章 嚼舌头
四小姐琳琅直到用了午膳才过来,快要亲迎了,她打扮得也更加妩媚起来。海棠红的缠枝褙子,梳了单髻,插着两只红珊瑚镶金的云纹钗,配着同款的耳坠子,手腕上则是一对和田红玉镯子,镯子红如鸡冠,却又并非沁玉,极是难得。
玲珑让人在紫藤架下支了绣花架子,她正在绣屏风。看到小堂妹正给她绣嫁妆,琳琅有点不好意思。
“明日四姐再陪你到山上玩吧,可你也别起得那么早。”
玲珑冲她咧咧嘴,我才不听你的呢,谁知道你是不是每天都要睡到日上三竿。
“我发现一处好玩的地方,有泉水,溪流里还有鱼,改日咱们可以去烤鱼吃。”玲珑对早上去过的那处地方意犹未尽,可惜不知从哪里窜出来个愣头青,又不知有哪位土豪躲在暗处扔钱玩。
“对了,四姐姐,有位镇国公吗?”玲珑初回京城,对这些都不了解,那个打扮华美的愣头青说他是什么镇国公世子顾锦之。
“咦,你遇到镇国公府的人了,该不会是顾锦之吧?”琳琅边说边从针线筐里拿了几条丝绳打起了络子。
“是啊,他说他叫顾锦之,冒冒失失的。”玲珑没有抬头,手上飞针走线,这个屏风极是费时,她要在琳琅亲迎前绣出来。
“遇到他倒也不奇怪,顾家在这里也有处庄子,离咱家不远。镇国公祖上是开朝十八勋贵之首,二十年前瓦萨犯境,这代的镇国公平乱有功,勋贵之中属顾家最是风光。”琳琅自幼便在京城,金家又是皇商,说起官宦人家的事,琳琅如数家珍。
“原来如此,那个顾锦之岂不是太会投胎了。”玲珑问道,既然顾家这般富贵,回京后倒可以“拜访拜访”,换几个小钱花花。
“顾锦之虽是独子,可顾家最出名的却是七仙女。”
“七仙女?”玲珑终于放下手里的绣花针,好奇地听琳琅口若悬河。
原来镇国公顾自持有七位女儿,却只有一个儿子。顾锦之有五位姐姐两位妹妹。当今圣上对顾家恩宠有家,顾锦之的五位姐姐全都许配给了皇子,也就是说顾家的五位女婿都是皇子。这样的家世,别说是大武朝,就是前朝也没有过先例。
玲珑闻言先是一愣,继而便想明白了。当今圣上尚未册立皇储,而顾家想必手握兵权,又是一等勋贵,皇子们自是都想与顾家结交。圣上想来是个聪明人,干脆全都让你们与顾家结交,都给顾家当女婿。镇国公手心手背都是肉,自是不会偏袒任何一方,在争储一事上,镇国公只能袖手旁观,谁也不帮,也不会看着任何一个出乱子。
玲珑不禁莞尔,这皇帝倒也有趣,当然更有趣的是镇国公竟然生了这么多的女儿,若是只有一女,皇帝这办法也就不能用了。
“有这样的家世,有这样的爹和姐夫,顾锦之什么都不用做,只要等着他爹死后袭爵就行了,所以啊,这位顾大少整日游手好闲,担心镇国公骂他,索性躲来这里,一年里倒有七八个月在庄子里。”
这么说来这个顾锦之顶多算个小纨绔而已,倒也不是什么大奸大恶,可他大白天追小姑娘也挺恶劣的,玲珑对这种二世祖历来没好感。
琳琅和她聊了一下午,说的都是些京城里的家长里短,贵女们时常聚在一起开茶会打马球,宫里的和勋贵间的这些事,更是她们喜欢谈论的。
“顾家有七仙女,五个许给皇子,那还有两位呢?”玲珑问道。
“顾解语和我一般年纪,都是今年刚刚及笄,听说万岁有意让她嫁与九皇子,至于最小的顾嫣然嘛,比你大一岁,长相却是七姐妹里最好的,她的母亲虽然只是继室,可她却最得皇后娘娘喜爱,只可惜人强命不强,大家都猜她可能是七姐妹里最倒霉的那个。”琳琅的信息量绝对强大,就连人家八字还没一撇的亲事也打听出来了。“
“倒霉?难道姐姐们都能许配皇子,只有她不能吗?”玲珑也好奇,她虽然比同龄人多一世记忆,可骨子里也还是个小姑娘,聊天讲八卦的事,她也一样感兴趣。
浣翠端来刚沏好的雨前,琳琅喝了一口,润润嗓子,继续说道:“当今圣上有好几位皇子呢,顾嫣然自是能轮到一位,可惜她要许配的这位却是夺嫡希望最渺茫的一位,不当皇帝倒也没什么,还能做个富贵王爷,可偏偏这位是个病秧子……”说到这里,琳琅煞有介事压低声音,“我听人说啊,这位十二皇子是用人参吊着才活到现在,不但没有几年可活了,且不能人道。顾嫣然嫁过去即使暂时不当寡妇,也要守活寡。”
别看琳琅口无遮拦,可她快要嫁了,男女之事自是也懂了一些,说到这里时忍不住杏脸微红,可她还担心玲珑太小听不懂,便又补充道:“想来就和宫里的太监一样,娶了娘子只能看,不能碰。”
前世,玲珑的身份令她没有机会谈情说爱,但这些事她当然懂,比琳琅要懂得多,不由得叹口气,古代男人无后为大,难怪这位十二皇子与皇位无缘,只是这一条“不能人道”,便给挡在了立储人选之外了。
“咦,十二皇子不能人道的事,怎么就传得大家都知道了呢?”朝廷虽然挡不住民间芸芸众口,但像十二皇子不能人道的事,在皇家也应属秘密,怎会传得连大家闺秀们也知道了呢。
琳琅笑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我听说啊十二皇子刚刚养病回京时,万岁赐浴朝华池,还选了十位美女进去服侍,结果……哈哈……结果……”
琳琅笑得花枝乱颤,说不下去了。
玲珑连忙追问:“到底怎么了,四姐姐你快说嘛。”
“哈哈,结果啊,在众目睽睽之下,十二皇子衣衫不整跑了出来,身上还低着水珠呢。有太监就进去盘问那十位美女,才知道十二皇子那个不行,羞愤交加,这才跑了出去。”
这一次,别说是玲珑,就连旁边服侍的几个丫鬟也都是面红耳赤,琳琅自己更是红到了耳根子,脸红归脸红,小姑娘们的八卦之火却没有熄灭,个个掩着嘴笑个不停。
第四十章 白芍药
园子里种了几株白芍药,冰清玉洁,晶莹剔透,芍药里以白色最为出彩,明明是素淡之极的颜色,花开却妍丽无筹。这花名叫“玉盘盂”,是从皇后娘娘的永华宫里移来的。
顾锦之就坐在白芍药旁边的汉白玉石桌前,桌上摆了只紫光檀的鸟笼子,鸟笼里面却没有鸟,空荡荡的。
“世子,小的在前面镇上看到一只画眉,和七小姐原本的那只一模一样,要不小的去买回来?”一个小厮打扮的少年赔着笑脸,小心翼翼问道。
七小姐顾嫣然刚回京城,世子爷就把她的宝贝画眉给玩死了,七小姐本来就生了一肚子闷气,若是让她知道了,到夫人那里告上一状,世子少不得要让国公爷一顿臭骂。
“先别说鸟儿的事,小钩,我让你打听的那件事怎么样了?”顾锦之的眼睛盯着那几株玉盘盂,随口问道。
名叫小钩的小厮忙道:“小的打听了,金家的两位小姐前几日刚来,其中有一位就是十二三岁。”
“金家?活财神金家?”顾锦之的精神头顿时来了,一双好看的眼睛也有了神采。
“世子爷说得没错,就是活财神金家,他家在这里也有一处庄子,从他家庄子后面就有一条路直到雾亭,离您说的那里也并不远。”
顾锦之起身便往外走,走了几步却又折回来,问小钩:“那位十二三岁的金家小姐长得什么样,叫什么名儿?”
“那位是金五小姐,她是金家三房的嫡女,她爹如今在户部京司衙门做郎中,至于模样嘛……”小钩苦着一张脸,大户人家的小姐哪是能随便见到的,他也不知是长什么模样。
顾锦之倒也不在意,知道是金五小姐就行了,别的都好打听,他的眼睛又看向那几株玉盘盂,忽然伸手就朝那开得最好的一朵掐下去。
“哎哟,我的爷啊,这可是七小姐的宝贝,七小姐自己都舍不得摘啊,您……”小钩话音未落,顾锦之已经掐下来一朵。
“去给爷拿把剪刀来,挑着开得好的,全都剪下来,给金五小姐送过去。”
小钩真的傻了,世子爷这真是闲得难受了,就见过那位金五小姐一次,这就要给人家送花去,让国公爷知道了,世子爷说不准要挨板子了。
可看着世子爷那股兴奋劲儿,小钩又不想阻止了,世子爷够可怜了,有家不能回,只能躲在这远离京城的庄子里,好不容易找到一件好玩的事,就随了他吧。再说那位金五小姐也只有十二三岁,还没到可以欢好的年纪,世子爷也就不会有出格的事。
看着小钩捧着花出去,顾锦之索性也跟上,小钩到金家庄子前叫门,他就在不远处一棵大槐树上坐着等。
金家庄子外面有条小溪,那溪流是从山上流下来的,几只水鸭子在里面嬉戏,顾锦之忽然觉得金家建庄子选的地方也好,依山伴水,比自己家的庄子好多了。
小钩说得没错,他现在就是无家可归了。父亲总能找出他这样那样的不是,见他一次就骂上一次,有几回还动了板子。好在父亲公务烦忙,没空来西岭,他还能有个地方安身,免得看到父亲的那张脸。
金家的大门打开又关上了,再打开时,走出来一个穿着翠绿比甲的丫鬟,顾锦之看着那丫鬟接过小钩手里的花儿,他松了一口气。
看到他让人送花,小姑娘肯定很奇怪,她是见过他的,一定会到那日和他遇到的地方当面问个清楚,这样他就能再看到她了,然后和她好好比试比试。
会轻功的大家闺秀,他还是头一回遇到。
“那丫鬟怎么说呢?”顾锦之问小钩。
“什么都没说,连个谢谢也没说。”小钩正暗自庆幸呢,金家没拿大棒子把他打出来,还真幸运。
顾锦之有些失望,又问:“那她知道是我送的吗?”
“知道啊。”小钩说到这里,忽然想起一件事,他吓得连忙捂住嘴巴。
可他的动作太明显了,顾锦之全都看到了:“怎么了?快点说。”
小钩快要哭出来了,这次他真的把差事办砸了,世子爷接下来还怎么玩啊!
“世子爷,是小的该死,要不您再找点什么给金五小姐送去,小的再跑一趟。”
小钩带了哭腔,他从六岁就跟着世子爷,办砸的事情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只要他用这个腔调说话,世子爷肯定不会责罚他。
顾锦之一屁股坐到路边的大青石上,没精打采:“你是不是只说送花,没说是爷我送的花啊?”
小钩只好点头,世子爷真是他肚子里的蛔虫,不对,呸呸,世子爷怎么会是蛔虫,世子爷是金虫子银虫子,富贵吉祥的虫子。
“小的说……这是给金五小姐的……门子就去叫来丫鬟,那丫鬟问都没问,拿了花就进去了。小的这会儿想起来了,是真的没说……”
顾锦之叹口气,仰头望天。真无聊啊,天也不蓝了,云也不白了,一点儿意思也没有。
“世子爷,要不咱再去给送一次?”小钩小声试探着,这次他肯定大张旗鼓说是世子爷送的,就让那位金五小姐受宠若惊去吧,自家世子爷还没给女孩子送过花呢。
“还去?她会当我是卖花的。”顾锦之赌气。
小钩一想,可不是嘛,那些卖花的隔三差五就给府里的夫人小姐们免费送花,为的就是府里到他们那里采购更多更贵的花木。
若是世子爷接二连三去送花,金五小姐一定以为镇国公府新开了花木场。
“那世子爷,您说送什么,小的这就去。”
顾锦之摇摇头,他也不知道送什么。
“算了,咱们到镇上去吧,把那只鸟给嫣然那丫头买回来。”
小钩高兴了,谁说世子爷不长耳朵了,他那会儿说的话世子爷都听到了。
“世子爷,七小姐就算知道这只鸟不是先前那只,看您这么用心思给她买回来,她也会高兴的。”
顾锦之哼了一声:“她不会高兴了,大老远从京城跑过来,却连半个人影儿也没看到,可她刚走,人就来了,她若是知道了,能高兴才怪呢。”
小钩想想也是,皇后娘娘想把七小姐赐婚给十二皇子,夫人听说后哭成泪人儿了,谁家会把个花朵似的闺女许给个废人啊,可怜七小姐听说十二皇子要来西岭小住,就从京城跑来,想亲眼见见这位传说中的十二皇子,没想到在这里等了十几日,都没看到十二皇子的影子。
第四十一章 不如人
一盏茶的功夫了,琳琅还在看着插在琉璃花瓶里的那一捧白芍药。玲珑看她一眼,抿嘴笑笑,继续埋头绣花。
“五妹妹,我看出来了。”琳琅终于说话了。
玲珑只好停下手里的针线侧耳恭听:“四姐姐,你看出什么了?”
“首先这不是普通的白芍药,这是玉盘盂,先前我娘和宫里的贵主子讨了一株,可惜给养死了。”
玲珑听到这里,重又低下头绣屏风,还以为你看出什么了,原来就是你养死过这种花。
看到玲珑不感兴趣,琳琅有点失望,索性坐到绣架旁边,歪头看着玲珑:“你还没听明白啊,我是说这种玉盘盂普通人家是没有的,这花是从宫里移来的。能从宫里移来花木的,能是什么样的人家。你好好想想,你是不是认识了哪位皇亲国戚?”
玲珑放下手里的针线,茫然地摇摇头。皇亲国戚她不认识,但外家当年倒是勋贵,可惜外祖父去世后,理应袭爵的舅舅们都在边关不明不白死了,万岁的袭爵诏书就此再也没有颁下,几位表兄弟非但没能袭爵,且就连京里的宅子也变卖了,眼下都已不知下落。
除此以外,她真的想不起自己还认识哪位贵亲了。
“你不是说大伯母也从宫里讨过一株吗?咱家也不是皇亲国戚,说不定是二堂兄从哪里搞到的,让人带过来,只送我不送给,故意气你的,哈哈。”金子焕和琳琅兄妹情深,又是整日吵个不停,这种气人的事,倒也不是没有的。
琳琅却一个劲摇头:“非也非也,我娘也只讨来一株而已,你看看这里的花枝足有十几支,这要好几株才能剪得这么一瓶子。再说你看这花多新鲜,分非就是刚从花枝上剪下来的。所以我猜啊,这送花的人就在这附近。玲珑,你猜会不会是那日咱们遇到的那人啊,那人随从就有百来人,二哥也说像是宗室中人了。”
玲珑眼前浮现出见过三次的少年,活了十二岁有人送花给她,若真是那个少年也是件美好到完美的事,可惜这绝不可能。
的确是见过三次,但那是她见了人家三次,人家可没有见过她。
“怎么会呢,咱们根本不认识他……”说到这里,玲珑眼睛亮了一下,她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人,怎么刚才没有想到呢,顾家不就是能到宫里移花的皇亲国戚吗?再说,那个顾锦之光天化日下在野地里追小姑娘,这种上门送花的事,也不是做不出来啊。
想到这里,她有些赌气,站起身来,刚想让人把这些花还回去,可又一眼,如果就这样给送到顾家庄子,那顾锦之就知道被她识破了,那人还不知又会有何幺蛾子,索性装糊涂。
“来历不明的东西我不要,谁喜欢就拿去,别在我这里放着。”
看到玲珑板起小脸,琳琅噗哧笑出来,几枝花而已倒也无所谓,这种玉盘盂不是哪家都有的,又是就在这附近,说不定就有人能猜出来出自哪里,与其被下人们传来传去,影响到金家小姐的名声,还不如打发出去。
“这些花扔了倒也可惜了,你们拿到前院去,谁若喜欢就拿去吧,就是不能往五妹妹和我的院子里放,以后你们都长点记性,再有这种来历不明的东西,哪个也不能收。”
看到婆子们拿花出去,琳琅也打个哈欠:“我回去歇息,你也不要总是绣花,我让王二媳妇煲了冰糖雪蛤膏子,一会儿给三婶和你送过来。”
玲珑答应着,注意力却依然在屏风上,琳琅摇摇头,这个小堂妹做事情这么专注,倒像极了三叔,可惜父女缘浅。
琳琅走了不久,王二媳妇便送来了冰糖雪蛤膏子,玲珑和杏雨给母亲端过去时,冯氏正在睡着,玲珑不想打扰她,就让杏雨把雪蛤膏子收起来。
此时是午后,天气渐渐热起来,玲珑不想再绣花了,她换上箭袖,从庄子后门出去,又上山了。
这次她没有再去那处有泉水的地方,免得再遇到顾锦之那个神经病。她只想去雾亭,她喜欢看那片白雾蒸腾的山谷。
虽是夏日,可山上要比山下凉快许多,玲珑一路跑到雾亭,竟然没有出汗。她估摸着这次比上次用的时间更短了。年纪小就是有好处,前世的技艺和体能恢复得也很快,她记忆中,上一世她十二岁时,轻身功夫远不如现在。可惜想要达到前世临死前的水准,还差得太远。
她从身上取出水袋子,坐到雾亭里,一边喝水一边赏雾。
常栖在这里的山鸟倒似是认识她了,不似上次的惊慌飞去,反而落在飞檐上轻声啼叫。玲珑觉得有趣,抬起头想要逗逗它们,却见雾亭上面多了两个字——露霭。
笔迹苍劲挺拔,又如蛟龙出海,和那两句诗词的笔迹相同,显然出自一人之手。
玲珑坐的这处正是雾亭背面,也就是临着山谷的位置,雾亭建在山崖上,远远望去凌空而建。胆子小的也只是站在雾亭里面远眺风景,玲珑胆子大,又想看下面的山谷,这才坐到边缘之处。
上次她便是在这里看到那两句李贺的诗句,当时并没有多想,可这次看到诗句上面多出一条横批,这才想到,那位在此处写字的人不但胆子大,很有可能还有轻功。
单是那两句诗倒也罢了,成年男人也能写上去,可这横批却是在飞檐下面,这个位置想架梯子很难,而且还很危险。
要想在上面写字,除非是写字的人飞身上去,用最快的速度写完再落下来。
她是学过轻功的,但她的轻功师承自现代的秦玛丽,她能奔跑如脱兔,也能飞檐走壁,但像这样仅凭一口丹田之气立在空中写字,不但她做不到,就是她的师傅秦玛丽双腿不残,也无法做到。这样的功夫,玲珑一向认为都是武侠小说和电影里杜撰出来的。
莫非在古代真有这样的功夫,只是年代久远到了她那一世已经失传了?
玲珑来了兴趣,她放下水袋子,凝神提气,纵身向上跃去……
可惜她连跃十几次,虽然能摸到那两个字的位置,但却无法停留,到后来,她索性跃到雾亭顶上,坐在飞檐上面,两条小腿耷拉着,看着脚上那双粉缎子绣碎花的绣鞋直叹气。
但凡是练武的人遇到这种事都会有这样的无奈,那就是四个字——技不如人。
第四十二章 皇子到
已是下午,山谷里的白雾却没有散去,丝丝缕缕,又如白练一般,在山谷中缠绕着,徐徐升腾。袅袅的雾气与两侧的青峰交相辉映,宛若人间仙境。
玲珑不是个爱纠结的人,叹了几口气,看着这片美景,就又觉得神清气爽。她正想飞身下去,却不由得秀眉蹙起,或许是两条腿垂在半空姿势不对,这会儿竟然麻了。
她正在长身体,每日的运动量又很大,难免会有这种情况,她也不是第一次腿麻了,只是这次有些尴尬。她强忍着酸麻,稍稍动下身子,让自己坐得稳当一些,免得腿脚不便摔下来。
可正在这时,忽然传来一阵马踏鸾铃的声音,并不是一匹马,而是三四匹,马儿跑得很快,玲珑还没有藏起身形,这几匹马已经到了雾亭前面。
“什么人?”平地里一声暴喝,玲珑给吓了一跳,她原本还心存侥幸,过路之人想来也不会注意到亭子顶上还有一个人,可没想到却被人一眼就看到了。
她想转身解释一下,可还没有开口,就听到一阵弯弓上箭的声音,一个人吼道:“小心刺客,保护殿下!”
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玲珑顾不上双腿不能动弹,咬咬牙,纵身向下跃去!
可她忘了,这会儿她的腿不听使唤,这一跃,并非如她想像的那般身轻如燕,翩然落地,然后拔腿就跑;而是如沙袋一样,噗通一声,摔在青石砌成的石阶上,惊起一片飞鸟。
好在这么一摔,她的腿竟然不麻了,恢复了知觉,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