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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府小姐的娱乐圈生涯-第1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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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白妤搞清楚来龙去脉后,对两人道:“剧组的东西是不会外借给其他人的……”
    “那怎么办?”还不等林白妤说完,两个女孩子就哀嚎了起来,“我们都给社长打了包票,一个能够搞到服装道具的!”
    林白妤:“……”
    林白妤:“影视基地附近有专门从事服装租赁和道具得而公司,一些资金不足得而小剧组会去那里租赁服装道具。不知道你们戏剧社愿不愿意花钱?若是愿意花钱,可以到那里去租赁服装和道具。”
    沈丽丽和何琇闻言都松了一口气:“不怕花钱,我们戏剧社的活动资金充裕,我们的社长可是一个富三代,家中老有钱了。她又是个完美主义者,为了能有演好戏剧,不怕花钱。”
    林白妤道:“那好,等星期天我带你们去影视城旁的那家公司。”
    沈丽丽问道:“星期六不行吗?”
    林白妤:“星期六我有工作。”
    星期六这天,林白妤要为某时尚杂志拍照片。虽然林白妤说了自己只拍戏不接其他商业活动,但江卿染觉得帮时尚杂志这个工作很不错,既不太费时间而且又能够提高林白妤的知名度,于是极力说服林白妤接下这个工作。而林白妤之所以接下,概因为杂志的这一期主题让她颇为认同:“传统的美,来自时间沉淀的美”。
    时尚杂志的名字叫做《瑞丽》,相信很多女性读者都知道这个杂志,是种花国最早的时尚杂志之一,他们的宗旨是:东方风格,女性视角,实用导向。因此自创刊后发行量迅速攀升,读者好评如潮。
    江卿染带着林白妤来到杂志的配设地点后,受到了杂志主编的热情接待。主编看着林白妤的双眼中充满了欣赏,这个女孩子是她见过的最具有古典气质的女孩子,当初看了林白妤的资料后,她立刻拍板决定了让林白妤做这一期的模特。
    “唐老师说你会弹古筝还会拉小提琴?”主编双眼亮晶晶地问道。
    林白妤点点头,带着疑惑地问:“唐老师?”
    “唐忆雪老师,就是她向我推荐了你。”主编道,“唐老师的眼光真不错,你是最适合我们这一期主题的模特。”
    林白妤笑了笑:“你和唐老师太过夸奖我了。”
    “没有‘过’,你的气质真的非常古典优雅,就像从时空长廊另一边走过来的古代仕女一样。”主编真心称赞,后问道,“除了弹古筝和拉小提琴,你还会什么才艺吗?最好跟古典相关。”
    林白妤回答道:“琴棋书画,我都有涉猎,还会弹琵琶和吹箫,也会武术,可以表演一段剑舞。”
    主编兴奋地拍手:“太好了,我们果然找对人了。”
    这次的拍摄总共要换十套衣服十种造型,从汉代的襦裙到唐代的女式大袖衫到宋朝褙子最后到民国时候的袄裙和旗袍,每一个造型都唯美无比。杂志社下了血本,材料好不说,每一件衣服都是请裁缝手工制作的,非常精细,上面的绣文全部请的是刺绣大师绣出来的。
    林白妤先换上汉服,双手抚上古筝,立刻丁夫人附体,让主编和摄影师激动得不行,摄影师拿着照相师不停地按快门,围着林白妤各个角度进行拍摄。林白妤丝毫不被摄影师影响,从容地弹一曲《胡笳十八拍》。
    主编听得直点头,这是一位女文青,对古典乐曲还是很了解的,低声对一旁的江卿染道:“你的运气可真不错,竟然能够带这么一位才女。”
    江卿染很是得意,小声回道:“我们小林自然是最优秀的。”
    觉得经纪人这话太不谦虚了一点儿,主编表面带着笑,内里却是不以为然。江卿染也是娱乐圈中有名的经纪人了,怎么说话这么不过脑子?难道她跟自己的艺人不和,通过这种方式败坏艺人的形象?林白妤确实优秀,还不到“最”的程度吧?这话被其他人知道,仇恨那是拉得足足的。
    汉代服侍拍完,轮到唐代服侍了。林白妤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服装很美,但总觉得查了一点儿什么。是什么呢?
    将镜子里面的自己扫描了一遍,林白妤明白哪里不去对劲儿了。头发上的发饰上面。唐朝的仕女是雍容华贵的,但杂志社准备的发饰以小巧精美为主,凸显不出唐代仕女的雍容大气。
    “请稍等一下。”林白妤向摄影师做了一个暂停的动作,在众人不解的目光中走向江卿染。
    “怎么了?”江卿染疑惑地问。
    林白妤道:“我带了一样东西来,这次拍照正好用到。”
    说着拿过江卿染手中自己的背包,假装从里面拿东西,实际从空间中拿出一个首饰盒子。
    “什么东西?”江卿染的话刚问出来就顿住了,目光死死地盯着林白妤手中打开的首饰盒。盒子里面装着一支黄金加宝石制作的累丝点翠镶珠丹凤钿,那精美的造型以及上面绚烂的珠宝,对女人来说是一个绝大的诱惑。不止江卿染,其他女人们也看得心动不已,想要将其占为己有。
    只有林白妤不为所动,将丹凤钿别入自己额头上方的发髻里,丹凤钿中央凤口垂下的宝石正悬在其眉心中央。
    “可以拍了。”林白妤对摄影师道。
    摄影师不是女人,珠宝对他得而吸引力不如眼前的“贵夫人”,他不停地按着快门,拍下这组唐代风情的照片。
    等到相片拍完,主编和林白妤都围到了林白妤身边。主编眼疾手快,从林白妤手中接过丹凤钿,满是欣赏地用手指讲丹凤钿抚摸了一遍。
    “这些都是真的宝石和真金啊,而且这工艺,绝对不是现代工艺做出来的,是纯手工的。林白妤,这东西是你家的传家宝吗?”
    林白妤在布幔隔出的换衣间内一边换衣服一边回答:“不是,是我无意间买下的。”
    “肯定花了不少钱吧?”
    一千两银子,确实不少了。
    “一百多万吧。”林白妤想了想,给出一个数字。
    “这么便宜?”主编惊呼,她以为这么精美华丽得而首饰,至少得几百上千万才能够买到。
    “你简直太幸运了,花了这点钱就买到这么好看的首饰。”主编羡慕不已。
    “你若是喜欢的话,我可以转卖给你。”林白妤道。反正这种首饰,她到古代就能够买到。
    “真的?”主编惊喜不已,以为自己幻听了。
    换好衣服的林白妤拉开布帘走了出来:“自然是真的,你若是想要,原价转让给你。”
    “不,不,这样你太吃亏了,这件首饰的价值至少也值七八百万。”
    林白妤微微一笑:“我又不是二道贩子,当初我一百万买的,又怎么好意思卖你七八百万。这样,你给我一百八十万,银货两讫如何?”
    当然好了,主编很是高兴,立刻开了一张支票给林白妤。林白妤收下支票,将装首饰的盒子递给主编。
    江卿染鼓着脸颊抱怨:“你这丫头有了好东西不想着我,竟然卖给别人?”
    林白妤笑着安慰江卿染:“江姐,我家里还有一支金步摇,我原价卖给你啊?”
    江卿染立刻不生气了:“这可是你说的,不要忘了!”
    林白妤:“一定不会忘。”
    接下来的拍摄也十分顺利,当林白妤穿上民国的袄裙时,她仿佛又回到了跟外婆外公一起的年代,眼中带上了怀念。摄影师觉得这丝情绪简直是画龙点睛之笔,再配上林白妤拉小提琴的动作,简直完美。
    原本计划八个小时完成的拍摄工作拖延至十个小时,不是林白妤表现得不好,而是表现得太好了,使得摄影师都停止不下来,将拍摄时间延长了两个小时才不得不恋恋不舍地收工。摄影师离开时对主编表示,林白妤是他至今为止见过的最好的模特之一,建议杂志社多跟其合作。主编点头记下摄影师的话,不说别的,就说林白妤低价转让给她那件首饰,她也会多多关照林白妤的。
    翌日,林白妤早早离开家门,月沈丽丽和何琇汇合,一起前往影视基地。沈丽丽身上带着一张银行卡,据说是她们社长给她的,里面的金额不下五位数。
    “这么多钱够租赁服装和道具了吗?”沈丽丽跟何琇犹担心地问林白妤。
    林白妤点点头:“你们租赁的东西不多,应该够了。”
    确实足够了,两人用这么多钱租赁的服装道具多得两人搬不回去,何琇只得跟戏剧社的社长打了一个电话。其社长让她们在影视基地门口等着,她和戏剧社其他成员立刻开车去影视基地接她们。
    “林白妤,你不用陪着我们了,有事你就先离开吧。”

  第三百七十六章 明末一

?    林白妤刚想说自己没事儿,就听得熟悉的声音叫她:“小林,林白妤。”
    林白妤回头一看,露出微笑礼貌叫人:“高导,你好。”
    高导,《狂刀行》的导演高平松走了过来,问道:“许久不见了,你现在在哪个剧组呢?”
    林白妤道:“我如今学习为主,没有进剧组。今天是陪着戏剧社的同学来租赁服装和道具的。”
    “哦?那事情办完了吗?”高导问。
    林白妤点点:“已经办完了,我正要离开。”
    高导忙道:“先别急着离开,帮我一个忙,客串一个角色吧。用不了你多长时间,最多两三场戏。”
    “这个……”林白妤想了想,还是答应高导了,“你拍的是什么电视剧啊?我要演什么角色?”
    “《李岩与红娘子》,你演李岩的发妻汤氏。”
    林白妤一个下午拍完了汤氏所有的戏份,回到家,她让系统构建了《李岩与红娘子》的世界。虽然汤氏的戏份拍完了,但林白妤总觉得不对劲儿:李岩真的尊重汤氏这个发妻吗?就电视剧来看,他和红娘子两人早就喜欢上了吧?汤氏真的对丈夫没有一点儿埋怨?她想去历练世界中找找答案。顺便,她想改变那个世界,保住华夏民族的脊梁骨,不让奴化思想腐蚀汉人的心智。“崖山之后无中国”,“明亡之后无华夏”,如果可能,她希望在另外一个世界做出改变。
    ……我是进入历练世界的分界线……
    成为汤氏后,原主的愤怒就主宰了林白妤。这是汤氏死前用灵魂发出的愤怒。汤氏是个知书达礼、贤良淑德的好妻子,在李信(李岩还没有改名字前的使用名)救了被恶霸看中想要强抢的卖艺女红娘子,又将其接入府中庇佑后,她就看出李信对红娘子生出了喜欢的感情。于是,她主动提出让李信娶红娘子,她一点儿也不介意多出一个妹妹。然而呢,李信对她说什么?说让红娘子做小妾是对其的不尊重,说两人有缘无分不如相忘于江湖。当时汤氏就觉得这话有些怪异,不能委屈红娘子做妾,难道是要自己让出正妻的位置?可惜那时候的汤氏以夫为天,没有多想。
    李信嘴上说着与红娘子相忘于江湖,结果呢,完全被女色情爱支配。那红娘子带人造反,做了女贼,李信竟然帮着她。红娘子率领其余匪徒攻打杞县时,得到了李信的大力协助。事后,官府算账,以“谋叛”罪逮捕了他,将其投进监狱,而汤氏跟李家的亲戚全部受到连累,汤氏原本就身体虚弱病还没有好,进入监狱后不久就死了。
    林白妤接管了汤氏的尸体,她感觉到汤氏是恨李信的,如果不是李信与红娘子勾勾搭搭,李家和汤家又怎么会被抓进监狱,等待砍头?他们李家的人只剩下李信一个了,但汤家的人还有不少,汤氏的父母亲、大哥大嫂和小侄子,还有汤氏的弟弟,如今只有十岁,而汤氏的小侄子就更小了,只有两岁。汤氏到死都牵挂着他们。
    林白妤没有从地上爬起身,保持汤氏临死的状态,摒住呼吸。不久后,两个狱卒走进来,将林白妤用一床破席子裹着,抬了出去。耳中传来李信叫汤氏乳名的声音,听起来悲痛无比,但林白妤只想冷笑。为了一个女人害死自己的发妻,李信真的愧疚?若是愧疚,之后也不会很快就娶了红娘子。
    林白妤被丢在乱葬岗,等到那些人都离开后,她起了身。没有急着修炼,林白妤给自己贴了护身符,跟在那些人后面返回监牢,想办法进入关着汤家一家人的牢房。
    等到入夜,所有人都睡熟了,林白妤丢出一张隔音符,将这间牢房笼罩住,再站在外面的人看不到的角落呼唤张家人。
    “父亲、母亲、哥哥、嫂子、小弟。”
    最先醒的是小弟,牢房里面的温度低,即使被母亲抱在怀中,还是觉得冷,无法熟睡,听到声音就醒了。
    “姐姐。”汤小弟立刻起身扑向林白妤。
    林白妤抱住汤小弟,拍了拍他的后背,将其推开,从空间中拿出一件厚厚的毛衣递给汤小弟:“小弟,快把这衣服穿到外衣里面。这衣服保暖,穿上后你就不冷了。”
    说完又拿出四大一小的毛巾分别递给汤父和汤母以及哥哥嫂嫂。
    “嫂子,赶紧将这毛衣给侄儿穿上。侄儿年纪小,禁不得冻。”
    汤母一下子哭了起来:“我可怜的女儿啊,死都不瞑目,当了鬼还想着我们,给我们送衣服过来。”
    林白妤连忙劝道:“娘,您别哭了,我没死。”
    “没死?你不是鬼?”汤母不相信,“你不是鬼怎么会有穿墙的本事?怎么能够凭空变出东西?”
    “因为女儿遇到了神仙。”林白妤编道,“女儿当时只是假死,被丢到乱葬岗后经神仙所救,神仙点化女儿,教了女儿一点法术。神仙原本让女儿跟着她一同离开的,但女儿舍不得父亲母亲和哥哥嫂子小弟侄儿,就求着神仙让女儿回来了。”
    “你这孩子太傻了。”汤家人全部感动不已。想想看,林白妤竟然为了他们放弃成仙啊。
    “女儿不傻,父母亲人还在受苦,女儿若是毫不在意地离开,就是不孝。”林白妤边说便从空间中拿出食物分发给几人,“爹、娘,你们先忍耐几天,等机会到了,女儿就救你们出去。”
    汤大哥忙问道:“什么机会?”
    林白妤眼中冷芒一扫:“贼匪红娘子来救李信的机会。”
    “妹妹,你这口气对妹夫很不满啊?”汤大哥惊讶。他跟李信算是关系比较好的朋友,当初汤氏嫁给李信,也有汤大哥一份原因在。这次被李信连累,他并不怎么怪李信,只觉得是官府错抓好人。
    林白妤冷笑:“哥哥,李信连累我们汤家一家几乎灭门,我为什么要对他有好口气?”
    “李信也是受害者,都是昏庸无道的官府的错。”汤大哥替李岩辩解道。
    林白妤冷笑一声:“大哥,李信可不是受害者,他是真的有贼匪有勾结。他勾结的贼匪叫做红娘子,是我们杞县一带最出名的女匪。李信和那女匪两人早就两情相悦。这次女匪攻打杞县,就是李信帮的忙。,官府不抓他抓谁?只是连累了我们汤家。”
    “什么?”汤父和汤母大吃一惊,接着就是气愤不已。
    汤大哥更是生气,李信如此做法不但背叛了他妹妹,还背叛了他们的友情。为了一个女匪,李信竟然拖着他们汤家一起去死。如果不是分属两个牢房,汤大哥立刻就要把李信痛揍一顿。
    “好好吃哦,姐姐,还有吗?”汤小弟和汤小包子可不管大人间的事情,两个人早就饿坏了,要知道监狱的饭菜全都难吃死了,两个娇生惯养的孩子怎么可能吃得惯,几乎就没有怎么吃东西,早就饿坏了。此刻林白妤拿出来的东西实在太好吃了,两只狼吞虎咽,汤小包子人小嘴小,吃得不快,汤小弟则很快吃完了一个蛋糕,向林白妤讨要第二个。
    林白妤没有再拿出蛋糕,而是拿出苹果递给汤小弟:“蛋糕吃了口干,吃苹果吧。”
    现代的红富士苹果比古代小小酸酸的苹果好吃多了,汤小弟闻到苹果香气,二话不说就咬了一大口。其余人看他吃得香,吞了吞口水,也吃了起来。监狱中的饭菜,他们也没有吃多少。
    众人咬下一口蛋糕后,眼睛全都亮了,太好吃了,这是以前从来没有吃到过的美味。
    汤母问道:“鱼娘,这糕点是神仙赐给你的吗?”
    林白妤点点头:“神仙给了我很多,以后牢房中的饭你们不要吃了,不干净,就吃这些糕点好了。”
    “啊,你要待在牢房了?”汤母惊讶地问。
    林白妤点头:“我要就近保护你们,万一发生什么事情,我也能够及时应对。”
    汤父道:“可你一个大活人在牢房中,万一被狱卒发现了怎么办?”
    林白妤道:“放心,我有办法,让他们绝对看不到我。你们看,我们说了这么会儿话,狱卒和其他牢房的人也没有发现我们这边的异样啊!”
    汤家人朝栅栏外面一看,还真是如此。
    “不愧是仙家手段。”汤父和汤母感叹不已。
    “爹娘、大哥大嫂,很晚了,吃了东西就休息吧。”
    “哎,好。”汤家人连连答应,如今他们的衣服里面都加了厚厚的毛衣,汤小包子甚至多加了一条小棉毛裤,睡起来一点儿都不冷,众人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林白妤收起隔音符,再给自己贴上隐身符,坐到牢房角落,吞下一颗纳元丹,开始炼化药力。为了救汤家人,必须要有武力值才行,如今不是慢慢修炼的时刻,必须要尽快拥有强大的力量。况且,如今的世道可是乱世,只有强大的武力才能保护自己保护家人。

  第三百七十七章 明末二

?    第二天,汤家人醒来后没有发现林白妤,以为之前是做了一场梦,但感觉到身上毛衣的温度后,几人才知道不是梦。想到女儿说会留在监牢中暗中保护他们,汤家人的心全部安定下来。虽然没有看到林白妤,但想来林白妤就在他们身边,为了不被牢头发现,他们没有叫林白妤现身,装作跟昨天一样,“沮丧”地坐在地上。
    汤小弟在自己身边发现了一堆吃的,足够一家六口吃个三天,汤母连忙用牢房中唯一有的物件——干草给盖起来。谁肚子饿了,就对着墙角吃一点儿。狱卒送来的伙食实在太差,但不能原封不动,否则会被人发现不对劲儿。汤大哥将那些食物倒在墙边,便宜了监牢里面的耗子。就这样,三天过去了。
    三天中,被关在汤家斜对面牢房的李信也曾大声向汤家一家人表达歉意,说是自己连累了他们。汤大哥啐了一口后便不再搭理李信。
    三天后,林白妤消化完纳元丹的药力——主要是林白妤的境界越来越高,消化的时间就越来越短——取消隐身符的效力,出现在汤家人的面前。
    “鱼娘——”汤家人欢喜地叫着原身的名字。这三天汤家人虽然过得还行,但没有见到林白妤,心里总是打着鼓,如今见到人,心终于放了下来,有了主心骨。
    “爹娘,这三天你们受苦了。”林白妤拿出红富士一人发了一个,对汤家人道,“你们再忍耐几天,到时候就能够出去了。”
    “没事儿,我们能够忍受。”汤大哥道。虽然牢房的环境不好,但他们吃得好啊,吃的每一样食物都是神仙赐的啊,好吃得不得了。
    “我先出去一趟,到外面探探情况。”
    林白妤再次使用隐身符,离开牢房,一路走出县城。刚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林白妤一心回到牢房探望原身的亲人,没有仔细看这个世界,如今一看,真的只有荒凉凄惨可以形容。
    崇祯可能是历史上最倒霉的皇帝,明明他勤政爱民,比他的祖辈父亲和哥哥都更适合做皇帝,结果呢,上天似乎不待见他一样,自他登基,各种各样的天灾不断,使得普通百姓没有食物吃,再加上贪官不少,百姓能不造反吗?杞县在河南境内,河南是个重灾区,据记载:“庚午(崇祯三年)旱、辛未(崇祯四年)旱、壬申(崇祯五年)大旱,野无青草,十室九空。于是有斗米千钱者,有采菜根、木叶充饥者,有夫鬻其妻,父弃其子者,有自缢空林,甘填沟壑者,有鹑衣菜色而行乞者,有泥门担簦而逃者,有骨肉相残食者。”人吃人,在这个时代并不罕见。
    林白妤叹了口气,联系空间中的西西和丹丹,让他们将空间中的空地都种满粮食,一半种稻子麦子,一半用来种土豆和番薯。空间虽然大,但两只都不是人,翻土播种浇水只要一个意念一个法术,两小就能够搞定。
    两小也看到了这个世界的惨状,也不玩游戏了,非常努力地开始种植大业。为了多储备粮食,林白妤让他们用灵泉水浇灌田地,原本三四个月成熟的粮食,一个月就能后成熟。
    林白妤在杞县附近转了转,终于找到了红娘子等人的踪迹,她潜近红娘子的身边,正好听到红娘子等人商量第二次攻打县城。要说这红娘子对李信真的情深意重,一听到李信被抓的消息,当即就想单人匹马去县城救人,被身边的人好不容易拦了下来。
    林白妤听到他们确定攻打县城的日期后就离开了,返回牢中汤家人的身边。汤家人见她回来,全都放下了心。
    第二天,红娘子带着队伍攻打杞县来了,他们一鼓攻破县城,杀了贪赃的县官,打开监狱。红娘子大叫着“李公子”冲了进来。身上全都贴了隐身符的汤家人知道这就是跟自己女儿/妹妹/姐姐抢相公、又连累他们差点儿被砍头的女匪后,全都不屑地对着红娘子啐了吐沫。
    红娘子只觉得脸上一凉,伸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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