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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极品宝镜-第1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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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明雨上辈子挺混账,却也没混账到这种地步。

    蝴蝶的翅膀一扇,改变了二舅的命运,也让李明雨的境况变得更坏。

    宝镜打量着眼前黑胖的沉默少年,长得倒是老实敦厚,骨子里却是一个十足的小混混。有些混混挺孝顺,像南县的李三哥。李明雨就属于不孝顺那种……老外婆差点没被熊孩子气得发病,宝镜心里是挺烦他的。

    “李明雨,你能和姐说说,你心里到底在想啥不?”

    李明雨闷声不搭腔,宝镜牙痒痒,真想把他狠狠揍一顿。

    宝镜手指头捏得咔嚓咔嚓响,李明雨眼珠子一翻:“你不是我姐,你让我爸和我妈离婚,我没有你这个姐姐!”

    宝镜都给气笑了。

    她也觉得自己挺牛叉,可二舅和李明雨他妈离婚时,宝镜记得自己还在青城后山学医。那时候,她正面临着冯师傅的考验,尝试着救治一个癌症病人……先不说远距离操纵李明雨家庭变故的可能性,熊孩子脸也太大了,当时她连二舅都不相认,操心李明雨家的事才有鬼了!

    宝镜懒得和中二少年多说废话,直接拎住他脖子:

    “跟我回京去,李明雨我郑重告诉你一声,你真的需要好好管教一番了!”

 第两百九十三章 百年好合?专治不服

    宝镜在离开蓉城前还听到一个消息。

    上辈子双双背叛她的闺蜜和未婚夫,何珊珊与池羽订婚了!

    消息是从保姆黄英嘴里说出来的。

    黄英替徐家当保姆好几年,之前不是没有过其他心思,她保姆的本职工作干得不错,宝镜不介意顺手提携下她。可做生意真是讲究天份的,黄英她大姐能管理小吃店,在李淑琴手下节节高升,如今更当上了服装厂的经理……换了黄英,连几个人都管理不好,不能服众。改革开放初期,做什么都赚钱,有李淑琴提供货源,黄英的服装生意仍然做不好,这人就不是做生意的料!

    闯荡了半年,依旧要让徐家收留,所以二老的保姆仍然没换。

    如今李淑琴带着小儿子在羊城孝顺婆婆,黄英只负责宝镜外公、外婆的日常生活,手里的工作挺轻松。

    生意失败,黄英回到徐家,特别珍惜保姆的工作。她又不想当何家的好儿媳,实在没有理由替侄女何珊珊隐瞒,主动交待了自己和何珊珊的“亲戚关系”。

    宝镜当时没说什么,就让黄英看着办。

    “聪明人知道怎么样选择对吗?黄阿姨,我希望你记得自己在领谁的工资。”

    黄英拿徐家的钱,自觉当了宝镜的眼线。

    所以宝镜没有刻意打听,却时不时能听见何珊珊的消息。

    何家和池家在宝镜的刻意关照下都在走衰路,考上大专的池羽将来至少能吃公家饭,成了何珊珊必须抓住的稻草。池羽到了外地上学,学校里的师姐师妹们青春漂亮,不乏家境比何珊珊好的,池羽心里肯定会动摇。

    何珊珊做的也绝,使出了怀孕的大杀招。

    两人偷食禁果大概是高考之后的事,何珊珊直到肚子显怀了才挺着肚皮跑到池羽学校。

    全校园都知道了池羽在老家有了未婚妻,未婚妻还怀孕了,看池羽长相清秀而动心学姐、师妹们全部倒了胃口。何珊珊挟肚子以令池家,池母不同意伤风败俗的女人当儿媳妇,何珊珊挺着肚皮冷笑:

    “那我就找池羽学校领导好好说说!”

    池母翻着白眼,这毒妇是要毁了她儿子的前程啊!

    何珊珊早几年也从何姨婆手里学到些贱招,和池母斗法,恶婆婆和恶儿媳斗得旗鼓相当,谁也没占啥便宜。

    池家被迫同意两人先订婚,但池母要求何珊珊生儿子……生不了儿子,她就不同意两人将来领结婚证。

    如今何珊珊被池母以养胎的名义拘在家里,两人在家里闹得鸡飞狗跳,黄英拿笑料来讨好宝镜——仇人过得不痛快,宝镜就痛快了,慰藉了宝镜被极品亲戚弄得郁闷的心情。

    “订婚好啊,祝他们百年好合吧!”

    两人走到一起不奇怪,要是真正想分开,还要看宝镜同不同意呢。

    大专毕业的池羽再也当不了官场新秀。

    有宝镜阻挠,何珊珊这辈子也当不了白富美……两人上辈子口口声声说是真爱,狗男女私奔了还求宝镜大度成全,她倒要看看,这辈子注定要混迹在底层的何、池二人,会不会恩爱到白首!

    奸夫淫妇的真爱?

    呸,值五毛钱不!

    ……

    等宝镜回京时,虽然带着个大拖油瓶李明雨,心情依旧不错。

    李明雨被宝镜带走,王爱群觉得复婚的事有了眉目,果断不再吵闹。这女人头发长见识短,不知道这是李家不肯让她再进门,所以釜底抽薪隔离她和李明雨,认为是李家妥协了!

    外公、外婆有了清净生活,宝镜将李明雨带回京城。

    秦云峥已经回了部队,一点小事宝镜也不想打搅他,就琢磨着找谁将李明雨弄进部队。这小子年纪不够,根本不能用正规门路参军。她认识的军队人物,只有秦家。小事更不可能麻烦六公子,秦家么,云峥爷爷对她正有意见——宝镜正苦恼,谭曜主动凑了上来。

    谭曜依旧对宝镜挺有意见,不过发小于烨还“病着”,谭曜为了发小的健康,认为自己应该忍辱负重和宝镜修复关系。

    谭大少是真正的纨绔公子、大院子弟,满口京片子,言谈举止都说明这人是天之骄子。

    李明雨没有接触过这样的人,对谭曜的风采很是羡慕。

    谭大少被一个黑胖子目光灼灼看着,浑身不舒坦:

    “这谁啊?”

    宝镜给介绍道:“是我表弟,明雨,这位你要叫谭大哥。”

    谭曜没太走心,一开始没重视什么表弟。说了好几句话,大少爷忽然后知后觉问道:“是哪个表弟?”

    宝镜说是二舅的儿子。

    谭曜的态度顿时热情起来。

    “是李总的儿子,那就都是自己人了!”

    他反应慢,才想到宝镜的表弟,岂非就是兰芯的表弟?兰芯的表妹他已经是没有好印象了,兰芯的表弟总得拉过来吧。

    谭曜前后反差的态度给了李明雨错觉,黑胖子还以为他爸李立德面子真的挺大呢。

    谭曜十分热情,提出带李明雨吃大餐,他带黑胖子去西餐厅吃饭,不说刀叉用法让谭大少好好显摆了一番,西餐厅的女服务员姿色都在水准上,时不时冒句英文,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场合,让李明雨大开眼界。

    宝镜见两个臭蛋大有同流合污的趋势,也不开口让谭曜给弄进部队去——她是想让李明雨学学做人,不是让李明雨近墨者黑。

    最终替宝镜解决难题的是秦小叔。

    幼荷死了,秦善存受到了大打击,借着许晴的死,秦山又好好替儿子上了一番课,秦善存彻底醒悟了。

    浪子回头金不换,秦善存三十多岁,不上不下的年纪,部队回不去,从政也晚了。

    秦山让他参照大儿子的例子,从企业干起,如今的国有单位做得好,随时能跳到政界,也算是另一条出路。不过秦善存而立之后才发力,想要赶上同龄人,只有去更艰苦的地方。秦山将他安排到了海上油田,油田领导肥头大耳,油田的小兵兵都很苦,海油更是其中之最……宝镜发现秦家人都不简单,秦山她只见过一次,印象里不善于发表自己的意见,尊秦胜利为先。

    没想到轻易不发表意见的秦山眼光很毒辣,石油系统,真的是能再兴盛三十年的地方,秦小叔若能吃了苦耐得住寂寞,在石油系统里未尝出不了头。

    秦小叔对未来没底,听到宝镜也赞成,他心里轻快不少。

    宝镜也不客气,直接请他帮忙,要求把李明雨弄到一个管理严格条件艰苦的部队。

    “先当两年兵看看,不行就继续往死里操练!”

    晴天霹雳砸到了李明雨头上,他还梦想着拿着老爸的钱在京城花天酒地,宝镜却要送他去当兵!

    “不行,我还要上学……”

    李明雨一想到这个理由,差点没喜极而泣,这种时候,上学倒成了他喜欢的挡箭牌。

    宝镜没理他,径直和秦善存商量着具体事宜。

    李明雨暴怒,“你没权决定我的事,我妈才不会答应,奶奶知道这件事吗?我要告诉奶奶去!”

    李明雨知道他妈王爱群并不被宝镜放在心上,估计是治不住宝镜,但是他奶奶的话,宝镜要听啊。

    秦善存挺惊讶。

    他虽然当了多年浪荡子,但在秦家,长辈的话很有权威,秦善存连嫂子的话都不敢顶嘴,遇见李明雨这么熊的孩子,秦善存觉得双手在发痒。

    他舒筋动骨,将李明雨结结实实揍一顿。

    “侄媳妇,你放心把人交给我,我保管这小子在部队里就按我下手的程度,一天最少挨三顿打!”

    一天打三顿,连打上三个月,再怎么倔的刺头儿也该被收服了。

    部队人不和你讲道理,他们喜欢和人讲拳头……不服气?铁拳专治各种不服!

    李明雨是哀嚎着被拖走的。

    秦善存动作很快,两天后就告诉宝镜一切安顿好了。

    秦小叔善良可爱,将宝镜的烦心事解决了,她总算想起自己学生的本分,回到了学校。

    回了学校,宝镜发现寝室的气氛很怪。

    一向和热情的黄甜,一会儿对她笑得羞涩,一会儿眼神又不敢和她接触,走路都避着她走。

    老实朴素的陈秀欲言又止,还是叶隐雪当了回好人。

    宝镜听了叶隐雪的说法,也一脸被雷劈中的表情。

    这几年,她都在琢磨着怎么阻拦谭纨绔对表姐兰芯的兴趣,室友眼睛居然瞎掉了看上谭曜……黄甜要是早出现两年,宝镜巴不得她冲上去对谭曜死缠烂打。

    可这种时候——

    宝镜已经看明白了,谭曜大概是真喜欢表姐。

    所以她不喜欢谭曜呢,花花公子,若是痴恋表姐,又怎么会招惹上天真的小姑娘?

    黄甜总不会莫名其妙就对谭曜喜欢上了吧!

    ……

    谭大少将车停在外交部办事处外,嘴角挂着几分笑容。

    谭大少心情挺高兴。

    洋鬼子最近没怎么缠着兰芯了,好像真在四处奔波弄什么酒店。

    他不仅和兰芯的表妹缓和了关系,又拉拢了兰芯的表弟。

    等兰芯的家人都向着他,谭曜认为自己的胜算又多了许多。他还记得,当初有章则时,兰芯母亲是很偏向他的,明显喜欢他更胜过喜欢章则。

    未来丈母娘都搞定了一半,他难得搞不定未来老婆?!

    ------题外话------

    祝大家中秋快乐,阖家团圆!

 第两百九十四章 痴汉纨绔,黄甜误会

    一见兰芯误终身。

    可怜一个花花大少,无师自通点亮了痴情技能,异国分隔两年,谭曜的心中简直像藏着一团熔浆。

    求而不得,思念成魔,这团炽热在他胸腔里翻滚煎熬,折磨得谭曜性格越发暴虐。物极必反,他在人前反而变得谦谦有礼起来,不明真相的人还以为谭大少年岁见长,变得成熟稳重了。

    只有谭曜自己才能察觉到被压抑住的疯狂——自李兰芯回国,谭曜还没有正面宣告过自己的存在,像眼下这样在李兰芯上班的地方远远窥视着,也不是因为谭曜能忍。

    他就是担心自己忍不住,一旦真正靠近李兰芯,那压抑的疯狂就会喷涌而出,将李兰芯灼伤,直到两人一起烧成灰烬堕入地狱,直到骨灰相融,再也分不出彼此,谁也没办法把两人分开。

    下午七点过,谭曜终于在单位门口见到了李兰芯的身影。

    李兰芯在学校里成绩优异老师喜欢,但在藏龙卧虎的外交部,她只是一个实习生。

    外交部里,会说一门外语的只是基础,想要被派遣出国,谁不身兼两门其他语言?

    李兰芯容貌娇美,在京大是当之无愧的系花。

    但到了外交部,还有人比她更美——这里有不少内外兼具的时髦女郎,80年代的华国,她们踩着从外贸商店里买来的包臀裙和玻璃丝袜,脸上永远化着得体的妆,头发也是仔细打理过的。如果说当下的华国有什么时尚达人,一定是外交部这群美丽的妙龄女郎。

    李兰芯清水出芙蓉的美,在精心打扮的诸位前辈面前一时难免被淹没。

    她不会穿那种凸显身材的包臀裙,也没有烈焰红唇,下了班推着自行车离开单位时,和京大里的女学生也没什两样。

    李兰芯也的确还是学生,外交部的工作暂时是兼职。

    十二月的京城已经很冷了,寒风吹在李兰芯脸上,雪白的皮肤也会起皱。

    她轻轻呼吸,都会哈出大团热气,身上最值钱的无疑是外面那件藏青色的羊绒大衣……谭曜知道,那是徐宝镜送给兰芯工作的礼物。

    谭曜好像一个痴汉,默默尾随在李兰芯身后。

    看着她小脸被寒风吹皱,却甘之若素每日准时上下班,谭曜的心里就挺难受。

    其实像李兰芯这样刚工作的穷学生不知道有多少,更有比她条件还不如的应届毕业生可能正顶着寒风到处跑腿,与她们这样的天之骄子比起来,更苦的是基层工人,比如宝镜堂叔徐海昌从前干得烧锅炉工作。比基层工人更苦更穷的,自然是没有稳定收入的农民……也不见谭曜何时会发善心做做好事,李兰芯不过是像其他职场新人那样下班晚,略被冻着了,他就觉得心疼了,可见谭大少有多么不食人间烟火,人的心也是多么偏!

    冬季来临,夜长日短,七点过天已经微黑,谭曜一直不远不近护送着李兰芯回到住处,才放心。

    李兰芯托系里教授的福,在外交部是兼职,一周只需要去上三天班,其他时候依旧是在学校里念书,自然也要住在学校宿舍。谭曜克制着自己的疯狂,时常在京大学校里晃荡,没有与李兰芯偶遇过几次,倒时常见到一个自来熟的女生。

    他只和黄甜有过一面之缘,当时饭局上谭曜挂念于烨的事,压根儿没注意到席上的人长啥样。

    事后才想起来,白羽的表妹当时也在。

    叶隐雪在谭曜心中的印象都很浅,更别提无足轻重的黄甜。

    就算李兰芯没有出现前,谭曜也没招惹过小家碧玉型的女孩子,他喜欢的姑娘都是出来混的“玩家”,大家你情我愿,最好能好聚好散。

    李兰芯是他看上的第一个小家碧玉。

    空谷幽兰,静静吐纳着自己诱人的芬芳。

    人人都有着自己对异性的喜好,谭曜之前以为自己喜欢的是热情开放的姑娘,等对李兰芯一见钟情,他才发现原来自己中意的是“小家碧玉”……当然,经过这几年的观察,谭曜也明白过来了,李兰芯哪里像是寻常的小家碧玉?

    落落大方的气质,满腹书香,根本不是普通家庭能教养出来的。

    和披着小家碧玉外皮的真女神兰芯比起来,黄甜才是真正的小家碧玉。

    家境中等,不差也不显眼。

    外表中等,清新宜人,是个姿色在及格线上的清秀姑娘。

    性格活泼热情,对人没什么防备心,也称不上什么情商高。这样的姑娘,若不是家里亲长都在教育系统,硬生生替她规划,没有放松过对她学习上的要求,让她考入了顶级学府京城大学,根本不会有机会出现在谭曜面前好吧?

    或者说,如果不是机缘巧合和宝镜分到了一个寝室,黄甜就算主动往谭曜面前凑,谭大少连眼风都不会多丢一个给她。

    就是这样一个不被谭曜放在眼中的姑娘,不过是说过几句话,竟已经对谭大少情根深种,实在是谭曜没有想到的。

    哪怕是想到了,谭曜估计也不以为然,从小到大,喜欢他的女孩子实在太多了。

    若不是如今的婚姻法不允许,只怕他哪个姨妈就会将表姐、表妹硬塞给他当老婆了,谭曜习惯了别人对他好!

    不以为然的谭曜,刚当了痴汉,还没来得及离开京大,又遇到了黄甜。

    黄甜脸上的惊喜不加掩饰,快走两步迎上来:

    “谭师兄,你是来找我的吗?”

    谭曜没回过神来,半晌才认出眼前的女孩子有些眼熟。

    不过黄甜的话让他很不认同,他又不是吃饱了撑着,分分钟都有大生意在等着他处理好吧,来京大找个不熟的女生干嘛!

    想到眼前女生的身份,谭曜忍住了火气没有恶言相向。

    他才刚和徐宝镜缓和了关系,多少应该给她室友一点面子。

    谭曜含糊不耐道:“来学校有点事,已经办完了,我先走了……”

    情人眼里出西施,路灯遮盖了谭曜的不耐,略带急躁的言行落在黄甜眼中都变成了羞涩。

    谭师兄果然是来找她的,偏偏被她揭破了心思,又不好意思起来。

    黄甜瞧着谭曜步履匆匆的背影,越发觉得谭师兄害羞得很可爱。等她回寝室时,心里还像有一只小鹿在撞来撞去,脸颊绯红,整个人都陷入了粉红色的泡泡里。

    她记得很清楚,这是她和谭曜第九次见面!

    第一次,谭曜在她们吃饭时闯进来。

    浊世公子,虽然外表稍逊徐宝镜的男友一筹,和叶隐雪那贵气的表哥比起来,倒是不相上下。

    黄甜当时的心思很微妙。

    她以为侯俊是看在老乡的情谊上才会邀请她们寝室去北戴河游玩。

    黄甜甚至以为侯俊对她有些小心思。

    虽然不见得会接受侯俊,年轻的姑娘,谁不享受一个优秀男生献殷勤?

    结果搞了个乌龙,侯俊原来是看重了徐宝镜,才借着老乡的名义,把她变成了牵桥搭线的道具。侯俊的目的暴漏,黄甜还有些愧疚,不过等在北戴河见到了徐宝镜的对象,黄甜的愧疚里难免酝酿了三分酸。

    她在高中时,也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家里长辈都是教育系统工作的,从小学一路到高中,当学生都有长辈护着,顺风顺水的,也养成了黄甜事事只考虑自己痛快的性格。

    等到了京大,宿舍里四个人,宝镜和叶隐雪都是容貌出众的,两人一个是高考第一名,一个是高考第二名,对她这种险险考进京大的人而言都是超级学霸。

    幸好还有个陈秀,长得不好看,还复读了三次才考入京大,让黄甜对比下找回了自信心。

    别以为黄甜不敏锐,北戴河之事后,她隐约觉得宝镜和叶隐雪对她的态度都产生了变化。不是讨厌她,而是喜欢陈秀更胜于喜欢她……凭什么呢?

    她明明也是被蒙在鼓里的!

    再说了,北戴河海边,徐宝镜的对象现身,明明让徐宝镜很风光!

    叶隐雪也有个表哥,和徐宝镜的对象是一路人。

    对,黄甜觉得她和徐、叶两人,好像已经被划分成了两路人。直到谭曜再次出现在京大,黄甜和他“偶遇”几次后,意识到了谭曜的不同寻常。

    谭师兄不仅长得俊朗,家庭背景似乎也不俗,她曾亲眼看见系里几个老师,在看见谭师兄时主动打招呼示好。

    也曾看见谭师兄日常开一辆小汽车出入。

    更重要是,谭师兄没有女朋友,是单身汉……而且对她还有点意思!

    黄甜心里的三分酸,慢慢酝酿成了其他东西。恰好宝镜有一个月不在学校,黄甜暗暗想到:等徐宝镜回校时,发现自己和谭师兄走到了一起,总不会再将陈秀看得比她重要了吧?

    带着无法宣泄的雀跃,她正要推开寝室的大门,忽然听到半掩的门后传来叶隐雪有些高冷的声音:

    “徐宝镜,我说大家好歹同宿舍一场,你总不能看着黄甜傻乎乎的越陷越深吧?哼,谭曜痴情你表姐,整个京城都快知道了,就黄甜那个傻子,还以为谭曜是对她有意……”

    黄甜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听完了里面的谈话,寒风冽冽,她站在寝室门口冻成了一条傻狗。

 第两百九十五章 演技发挥,同为失意

    叶隐雪是个外冷内热的好孩子。

    看上去很不好接近,其实内里对人抱有很大的善意。通俗点讲,穷生奸计、富长良心,贫困家庭真的会长出不谙世事的野生白莲花?就宝镜的经验而谈,越是穷越是愚昧,反而更容易出极品。

    详情参见徐家母子三大极品。

    叶隐雪这姑娘从小成长的环境太好,养成了非黑即白的性格,看上去挺傲的,其实心很软。

    黄甜喜欢上谭曜的事就是叶隐雪告诉宝镜的,叶隐雪不是搬弄是非的八婆,她单纯就想拉黄甜一把。说句不好听的,哪怕是黄甜有本事让谭曜与她两情相悦呢,两人注定也不会大团圆结局!

    谭曜有个靠嫁人改变命运的母亲,严家姐妹的境遇是在特殊年代,国家新建,一切还没有固定下来,包括阶级。那时候,当官真正是人民公仆,全国不分贵贱,自上而下,真正一门心思在搞建设。严家姐妹靠美貌改变命运也不尽然,首先严家虽然不出挑,谭曜外公至少是在军队里混得,自己混得不咋样,却有高升的长官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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