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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保护区-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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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家三子,并没有女儿,她上门投靠的时候,宋夫人虽然犹豫了很长时间,但是后来接纳后,是真的把她半个闺女疼。
  不仅裁布做衣,恶补琴棋书画女工茶叶,还给她十分上心的,替她四处张罗亲事。
  最后,也的确寻了门乍看起来像是门当户对的亲事。
  古代区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不征求子女意见都十分正常,就算是征求,也大多数十分委婉。
  以至于余初,压根没有感觉出来。
  她那时候不过十九岁,虽然自认为对古代了解很深,但是骨子里很多观念根本没有改过来,跟个熟悉的少年在院子的亭子里喝了个茶。
  见翟翎羽送的风筝也不贵重,就没有拒绝。
  等余初知道他们误会的时候,已经是翟家派人下定的日子了。
  那时候的她,除非撕破脸皮,闹得整个宋家丢尽脸面,从此在圈子里抬不起头来,闹得宋家还没娶妻的两个小儿子,从此婚姻坎坷。
  否则,只能先认了。
  驻点给出的建议也是差不多的理由,下定离成亲还有三年,她可以徐徐图之。
  大不了,还有死遁。
  最后一个理由,把余初给说服了。
  翟家祖上也曾经荣耀过,不过定亲的时候,翟父在前线失踪,生死不明,翟家落魄到连个正经出仕的人都没有,顶着一个十八线的爵位,不事生产,日子过得并不会比宋家好。
  但是下定的时候,翟家硬是拿出了十八台来。
  很多都是不符合她能使用的器具,还有颜色款式比较旧的首饰衣服——一看就知道是翟家夫人的嫁妆中凑出来的。
  基本上已经是底子都快耗尽了。
  所以和她这种实权派宋大人的养女,勉强能算门当户对。
  定亲后,翟翎羽就不怎么避嫌了,时不时给她送东西,也会在有人的场合下,和她不时见上几面。
  那时翟翎羽的性格比起他弟弟翟翎赤,多了几分洒脱,少了几分锐利。
  但是骨子里是像极的,自信、努力、带着狼一样的野心,明媚如同夏日的烈日。
  这样的性格,她当时并不讨厌。
  后来,翟父回归了。
  在战场上用兵如神,硬是在短短两三年内不断的擢升,手握兵权,使得翟家的地位也一再上升,隐隐有了祖上几分荣耀的影子。
  她这个无依无靠的孤女,连宋家庶女的身份都算不上,自是配不上新贵的大少爷。
  之后的记忆,就褪色成青春电影最常见的昏黄色
  有趣的是,定亲的时候她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退亲的时候,她也是最后知道的。
  那段时间,她因为翟家的不断上升的名望,也被许多人所知,一时间成为了整个京都的笑话。
  连宋家人都以为她伤心欲绝,安静的时候,觉得她是伤心过度。笑的时候,觉得她是笑里藏泪,睡晚了觉得她因为伤心,了无生气……
  可能是害怕她想不开,这之后的日子里,无论去哪都有人盯着她。
  所到之处,都是同情的眼光。
  这样的情况,自然不是不适合进行工作了,组织同意了她的调任申请,配合她演了场戏,离开了宋家。
  时隔多年,她还是第一次再见翟家人。


第二十三章 
  楚小哥没料到自己随意的一句话; 让余初似乎变得更沉默了。
  她一直都是那种洒脱果断的样子; 心虚的时候义正言辞; 告别时是絮絮叨叨,下定决心的时候总是笑着。
  只是他之前从没有想到过,这样一个人难过起来,原来是沉默的。
  从表情到气质; 都如同燃完的炭火,灰扑扑的; 全身精气神都仿佛散了。
  他这一生; 前十年在社会底层挣扎; 后十几年几乎与世隔绝; 并没有机会去学习如何安慰人。
  不过; 他擅长转移话题。
  楚小哥将自己手上丫鬟衣服再一次投到水里; 油彩在水面上迅速晕染,然后随着水流散开了。
  “你走之前; 给我留了银子。”他捞起清干净的衣摆; 在脸上仔细擦拭着,“第二日; 我觉得自己腿好了不少; 已经能下地走一段了,就想着去送一送你。”
  “我跟你雇的人打听到了牙行; 从牙行打听到了你定了马车和船票,老板娘想起你给我雇人,以为我们很熟; 顺便也告诉了我出发的日子。”
  “那时我以为,只要在出发那天守着路口等着,等你去牙行乘车,就能和你出发前见上一面。”
  “只是我等了一上午,也没有等到你来,牙行的人说你不走了,是顾家的下人传的话。”
  余初没想到还有后面还有这么一段,注意力被引了过来:“后来呢?”
  “后来我就去了顾家,撞上顾家刚好要出门,门口排着马车,行李家仆都带上了,我还看见迷不醒的你,被别人抱着上了马车”
  余初已经猜到剧情下面的走向了。
  她开口:“再后来,你辗转来到云锦,得知戏班要入顾府,就先混进了戏班?”
  楚小哥点头。
  余初看了楚小哥,好半天才干巴巴挤出一句:“你说你图什么呀。”
  楚小哥没有回答余初的话,捡了块石头,将戏服同头面都团吧团吧裹在一起,然后连东西带石头,一起扔进了夜色下的河水中。
  他起身,低头看向坐着的余初,夜色被云罩住大半,楚小哥又是悖着光,两人都看不清对方的脸来。
  “你饿了吗?”
  余初没有跟上楚小哥的脑回路:“啊?”
  “去吃夜宵吧。”
  ***
  街上大部分店铺都已经关了门,是剩下寥寥几盏灯笼还亮着,楚小哥没说去哪,也没说怎么走,就这么安安静静领着余初在云锦城内走着。
  从街的尽头,拐进一条昏暗的巷子,只是拉开这条路的序幕。
  这之后,一条小路接着一条小路,一条捷径连着一条捷径,甚至还穿过了一座废弃的宅基地,和两座古老的石板桥。
  夜色中,余初跟着一个连名字都知道的不全的男人,穿过各色曲折的巷子,像是穿过一个巨大的城市迷宫。
  也不知道多久,前面的人终于停了下来:“到了。”
  路的尽头,光线明亮的像是白昼,余初走上前几步,并肩和男人站着,半捂着自己的双眼,看向前锋。
  眼前的景象,甚至有一瞬间让余初以为,自己穿越到了白天。
  渡口的船只往来不息。
  不断有客人从船上下来,提着行李的,抱着孩子的,牵着家属的。
  挑夫和苦力在一旁等着生意,看见行李多的客人,就上前询问几句。
  河堤两旁,则是紧挨着的两排夜摊,多半都是吃的,无数客人从摊位前路过,或目不斜视,或驻足,或交谈询问。
  叫卖声、讨价还价声、交谈声、笑声……
  余初只觉得自己眼里耳里,都是一副渡口夜市画卷。
  楚小哥侧过头看了一眼余初,又立刻收回视线:“想吃什么?”
  余初很认真的取舍了一遍。
  “馄饨。”
  馄饨摊的阿伯,年纪稍大,手因为常年的劳作,骨节粗大,皮肤粗糙。
  但是他穿的很素净,摊位收拾的也很整齐,小馄饨包的又快又好。
  余初摆了个OK的手势:“老板,要三碗。”
  阿伯看了一眼楚小哥,觉得他这么瘦,的确是需要多吃点。
  等到热气腾腾的馄饨撒上葱花,端到桌上时,才发现那姑娘将两碗都放在了自己面前。
  余初给自己碗里加了醋:“我今天要多吃一碗馄饨。”
  这句话更像是说给她自己听的。
  人生没有什么不愉快,是一顿饭不能解决的,如果不能解决,那就留到下一顿。
  阿伯乐呵呵道:“能吃是福,能吃是福。”
  楚小哥点头,拿起勺子,先舀起一勺汤,半低着头,轻轻喝了半口。
  吃饭的姿势——
  很是工整。
  余初其实早就看出来了,楚小哥虽然混迹于街市,但其实和顾文澜是一类人。
  他们和自己不一样,和着满大街的人也不一样,举止、仪态、风度……都刻进了骨子里。
  两人在一起吃饭也不是一两次了,已经初步了解彼此的喜好。
  十分有默契的各自吃各自的,相互不打扰。
  等余初将第二碗馄饨喝完,那边楚小哥还有几口没有吃。
  余初抬起头看了一眼楚小哥的进度后,低下头想把碗筷顺手收了,却又像是发现什么,再次抬起头来。
  她的视线不加掩饰,落落大方的盯着对方脸看,楚小哥也索性落落大方的让她看。
  之前在顾府是楚小哥一脸戏妆,刚刚穿越小半个城,夜色里光线又不够,只能看得见大概的一个脸部轮廓。
  所以时隔大半个月,余初还是第一次看清楚楚小哥的脸。
  她终于明白,刚刚自己为什么会把楚小哥和顾文澜联系起来了。
  ——与之前蜡黄发黑的脸色不同,现在的楚小哥,皮肤白皙光滑,额头不再突出,而是饱满的恰到好处。
  就连五官都有了些许变化,尤其眉间距和鼻子,明明没有变多少,却像是变了一个人。
  她歪着头看着楚小哥:“你的脸?”
  楚小哥继续吃着自己的馄饨,正等着她说出自己是谁,没料到她却是另外一个走向。
  “怎么变了那么多?”
  楚小哥叹了口气,板着脸,随口胡诌:“这是画出来的——”
  怎么可能?
  古代这么简陋的材料,如果有这种级别的妆容,现代区那些妹子,每年小一两万买化妆品,都是烧的么?
  余初“蹭”的从凳子上站了起来,弯下腰,眼睛靠近了去看楚小哥。
  只见皮肤上没有任何残留,汗毛根根可数。
  楚小哥被余初静距离围观,握着勺子的手都没有颤一下,一本正经胡说八道:“也可能是刚刚没有洗干净,胭脂水粉——”
  他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
  一根手指轻轻的戳了戳他的鼻梁。
  楚小哥抬眼,正对上余初,立刻让她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
  她收回手,确认完鼻子是真的,呐呐开口:“你骗我。”
  傻——
  楚小哥低下头,将碗里最后一口馄饨吃掉,眼底的笑意和洛河中的小舟一样,在起了波澜的河面上,起起伏伏。
  不过。
  现在现役的自由人,已经不需要知道他长什么样了么?
  **
  吃完夜宵,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多了。
  余初的原意是想跟楚小哥就此别过,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走我的独木桥,两人从此成为平行线,不要再产生交集。。
  她为了任务而来,前路又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色,随时都可能有危险。
  如果带着楚小哥,很可能会把他也带进沟里。
  只是无论余初委婉的说了几次,楚小哥都是一张淡定脸,眼底看着这锦云城夜色,不喜不悲。
  居然,带着那么点禅意。
  余初在前面走,楚小哥在后面跟,两人之间只有几步的距离。
  一直跟到正街了,楚小哥还是不紧不慢的坠在身后。
  余初只好停下来,开门见山:“楚先生,你看我们孤男寡女的,一起投宿,着实有些不大好。”
  楚小哥抬了抬眼皮:“无碍,无碍。”
  这就很蛋疼了。
  顺着正街,两人走到坊市前。
  余初第三次停了下来,冲着楚小哥作揖:“楚先生,还望止步。”
  楚小哥半敛着眸子,声音如同这街上的夜风一样凉凉:“我退了房子,千里赶到云锦,为了进顾府,又是打点、又是贿赂、又是找人……耗尽了所有积蓄,可以说是身无分文。现在你人出来了,第一件事,就是赶我去街上过夜?”
  这一张牌打出来——
  输了输了。
  余初败的一塌糊涂,转过身不敢再开口。
  一对长相出色的孤男寡女,半夜去客栈开丨房,值夜小二见多识广,连个惊讶的表情都没有。
  第一时间挂上笑容:“两位住店?”
  “我要一间不临街的,干净,大窗户。”余初说出自己的要求后,转头看向身边的人,“你呢。”
  楚小哥:“你隔壁就成。”
  “那就是两间不临街的屋子,干净,大窗户,彼此相邻。”
  余初掏出自己的钱袋,从里面拿出房款,递给了小二。
  谁能想,她这辈子第一次带男人出来“开丨房”,还特么是她付的房费。


第二十四章 
  余初和楚小哥夜半投宿; 能选择的地儿不多; 入住的这家客栈的地段一般; 条件意料之外的不错。
  地板擦的发白,窗台摆着兰草,桌上有茶水和瓜子,整个屋子无论是摆设还是卫生; 都很舒服。
  她将自己摔在床上,闻到了新晒棉花的味道; 困意从脑子里翻腾而出。
  梦里人咿咿呀呀在唱戏; 无论梦境换了多少背景; 都会有那么张美人脸; 泫然欲泣; 楚楚可怜; 身段风流……搅得余初一晚上心情复杂。
  次日醒来,天色大亮。
  洗漱完毕后; 余初准备下楼吃早饭; 想起身无分文的楚小哥,顺路去隔壁敲了敲门。
  没有人应声; 楚小哥不在屋子里。
  余初也没在意; 都是成年人,吃个早饭也不需要非得在一块。
  这个地段的客栈; 都是条件一般的人入住,顾客一部分是往来的行商,一部分是科考的学子; 剩下的各种目的占不到三成。
  大多消费都不高。
  所以客栈虽然屋子收拾的不错,但是早餐能选择的不多,面条、白米粥、馒头和包子。
  余初要了份白米粥,配了花生米和水煮蛋,小二上菜的时候,白送了她一小碟腌脆萝卜。
  余初吃蛋的习惯,延续的老余家的传统,拿起水煮蛋往脑门上一磕,先磕碎蛋壳,然后一点点剥开。
  沾点酱油,她一口能吃半个。
  只是今天她拿的这颗鸡蛋,钙可能吸收的比较好。
  余初磕了一下,“碰”的一声,蛋壳居然完好无损。
  她揉了揉额头,正打算来那么第二下,抬眼间就看见楚小哥站在大门的地方,似笑非笑的看着她。
  他今日穿着素白的棉麻长衫,脚上踏着的是带有补丁的千层底,身形偏瘦,被屋外的风一灌,整件衣服似乎都在打飘。
  这是他一贯的打扮,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
  关键是他那张脸——
  余初将手一送,“啪叽”一声,将鸡蛋砸在了自己脑门上。
  那张脸变回了之前的摊主小哥。
  发黄的脸色,不出色的五官,有些不协调的额头,还有眉眼的间距……
  明明脸还是那张脸,却好像变了个人。
  她拿着筷子的手无力的摇了摇:“早呀,楚先生。”
  “早,余姑娘。”
  楚小哥步伐一高一低走了进来,拉了条凳子,坐在余初对面,把手里的油纸包打开,推到了她的面前。
  ——是炸的金黄的油墩子和南瓜饼。
  余初想着房费,没有再客气,伸出筷子夹了一个油墩子。
  “我早上回了戏班一趟,把自己的东西拿回来了。”楚小哥解释道,“见你还没醒,就出门买点吃的。”
  她咬了一口油墩子,点头表示字知道了:“嗯。”
  “我也是悄悄进去的,不敢多过打探。听两个下人聊起,顾大少爷昨晚发了很大的火,几个看门的家仆,都被处罚了。”
  “只是昨夜是老太太的生辰,顾家又是至孝出名的,谁都不会在这几日去给老人添堵,所以表面上,顾府还算安静。”
  “顾府早上出来了几波人,应该是出来找你了,不过人数不多,动静也不大。”
  ……
  楚小哥将一大早收集的情报跟她分享,他说的随意,可是这么多信息,在如此短的时间里都收集到了。
  其中艰难,可不会像他的表情那样,风轻云淡。
  余初垂下的视线里,看见楚小哥衣摆上沾着血迹,也不知道这一趟去戏班,遇到了什么。
  她吃完一颗油墩子,想起他那一手有风骨书法,责任心涌上心头:“你的伤势,需要静养。”
  楚小哥从盘子里拿出一个鸡蛋,轻轻抬手,磕在了她脑门上,嘴上很配合:“姑娘说的是。”
  余初:“……”
  算了,她现在还是先管好自己。
  #
  天气微阴。
  有风掠过,吹起屋檐底下悬坠的铃铛,一阵叮当作响。
  在巷子一头的宅子,大门紧闭,透出的墙外的桃树,散落了半路的花瓣。
  有邻居的杂物,正堆在正门前,木料石块碎屑乱七八糟的放着,将门前原本不大的地方,挤得满满当当。
  像是有很长时日,不曾有主人家出来打理。
  或者连邻居都知道,这户主人家,短时间都不会再回来了。
  随着马车的前进,宅子在视线中远走越远,最后消失在了视野里。
  余将掀开帘子的手放下,半低着头偶,脸上的表情如同今日的天气一般晦涩不明。
  ——云锦的驻点,如同之前所预料的一般,并没有人。
  车厢外,驾车的车夫放缓了马车的速度:“姑娘,接下来咱们去哪?”
  这个姑娘一早就租了他的马车,付了钱后也没说要去什么地方,就说在城里到处转转。
  既然是边走边看,自然就会慢上不少,这一上午,才转了大半个城。
  车厢里,余初开了口:“西渡。”
  云锦沿江而建,却又毗邻一条大河,两条主干河道在这交汇,辐射支流无数,水路四通八达,是古代区最著名水运城市之一。
  单单渡口和码头,就分为东、南、北三个方向,沿着江线河道的临时停靠点,更是不计其数。
  而西渡口,简称西渡。
  和其他三个渡口货运为王的点不同,西渡是云锦最繁华的娱乐中心之一。
  酒楼、茶肆、赌场、拍卖行、戏院、青楼……各种娱乐中心齐聚,却并不是建在陆地之上,而是建在画舫和游船之中。
  顾客去消费,只需通过浮桥或者船夫摆渡,就能够顺利抵达。
  余初到的西渡时候,时值正午,她站在渡口,极目四望,各大娱乐场所大门紧闭,渡口显得有些安静。
  也难怪。
  这些地方,繁华一夜,基本上天亮才关门,这个点,基本都在梦里。
  码头旁边,一排小船拴在了石柱子上,小船有大中小三个型号,大船可渡十几人,小船只能乘两三人。
  但是无论是什么大小的摆渡船,船上挂有统一的云纹旗帜,黑底白纹,很是明显。
  此时,大多数小船都是空着的。
  只有不到十几位船夫或在船上随波安眠,或者相约在一船之上吃饭,相聚聊天。
  之前长平卢戈所留的地图上,所标识的并不明晰,小字标注的也只有云锦西渡。
  其他细节,无从得知。
  余初来不及吃中饭,从渡口的小摊位上,买了包糖炒栗子,边吃边到处晃荡。
  每路过一家店,都下意识的抬起头去看看人家的招牌。
  只是一条街来回走了一遍,也没有发现有哪家店的招牌字体、对联、图案或者装修风格是特殊的。
  她像是最普通的逛街女子,一路上看看看吃吃吃,顺手的时候也会买个首饰和挂件。
  逛完所有的店铺房子,已经到了黄昏时分,却依旧一无所获。
  渡口的商家陆陆续续开了门,行人和摊贩也变得多了起来,摆渡的船夫也大多到了位置上。
  他们或沉默的坐在船前等人,或笑容热情的,到处招揽着生意。
  余初坐在渡口的台阶上,看着河面上的无数游船画舫,觉得自己可能想岔了。
  一想到驻点,她下意识就认为是街道旁的店面、屋子、甚至是地下室。
  只是,从地理位置上,西渡人多眼杂,典型的不夜地区——大隐隐于市也得像长平那样,找个地段稳定,治安良好的地方。
  余视线落在河面上的无数游船之上,她需要先去看看再说。
  此时,一道阴影罩住了她。
  男人站在她面前几步的地方,跟所有在水上讨生活的船夫一样,他赤着双脚,双臂健壮,有着一身黝黑发亮的肤色,身上带着点鱼腥和汗臭的味道。
  他平白无奇的脸上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容:“姑娘,要渡船吗?”
  余初视线从他的脸上,落到了他的脖子上用黑绳串起的挂坠上。
  ——一个银色的十字架。
  余初半抬着脸,笑道:“好。”
  阴天的黄昏时分,河面上雾蒙蒙的一片,有画舫早早的挂起了灯笼,远远看去,有朦胧的几个亮点。
  “姑娘要去哪?”
  “有什么推荐的吗?”
  “这里戏楼、布庄、雅舍、茶馆……都适合小姐们去耍上一耍。”
  “那先带我去随意转转。”
  “好嘞。”
  船夫手握船桨,健壮的双臂在河上来回摇桨,小船在河面上平稳滑行,随着身后的渡口越来越远,余初周遭也越来越安静。
  最后只能听见哗啦啦的水声,和天边畅快翻飞的鸟鸣声。
  船夫生性沉默,偶尔一句话,也像是直接从肺里挤出来,前后没有半点铺垫:“这船,有个名字。”
  余初看向前面的船夫:“嗯?”
  “友谊。”
  “噗——”余初笑过之后,整个人都松了,半躺在船舱上,仰望着天空,“那大哥您得小心些,这友谊的小船,不能说翻就翻。”
  船夫愣了一下,低过头去,声音有些微微颤抖:“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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