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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师父不作死-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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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仪风魂穿的这个世界正是他在未完成的小说《凌云九霄》里设定的背景,浩渺的宇宙中有一颗广袤的修真星,上面修真门派林立,但修真界主要被三大宗门把持,三宗下面有九个大门派,九门下面又有十八个中等门派,十八派又分管着一批零星小门派,织成了一张庞大密集的道修门派网络。道修门派之外还有魔修、鬼修、妖修等另类修真者与修真门派。
而林仪风现在所在的门派名叫灵云派,坐落于东阳国南边的灵云山上,属于十八个中等门派之一,受九门管辖。灵云派是小说主角沈则容首次拜入的修真门派,而林仪风所穿的这个人就是沈则容的师父,名叫王金禄,在三十章之后就被他的徒弟给干掉了。
为什么呢?因为他是个不作就不会死,以算计虐待自己徒弟为己任的作死师父,还是个为了凸显主角睿智沉稳而刻意抹黑丑化的丑角,为了加快主角的成长,凸显金手指的逆天,是主角变强道路上必须碾压过的炮灰渣滓。他的戏份只有三十章,三十章之后就要领便当。
但林仪风既不想当丑角,也不想领便当,所以他得好好思考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只身穿越到一个陌生的世界,虽然是他笔下的世界,但依旧显得陌生,正因为陌生所以才显得格外危险,叫人害怕与无措。但如果想要生存下来就必须冷静地思考出一条出路。
林仪风捏了捏手指,重新在桌边坐了下来,值得庆幸的是,原主的记忆并没有随着对方的离去而消失,虽然翻阅这些记忆让他有一种窥探别人*的感觉,不过却很好地让他了解到原主王金禄与所处门派的情况而不必过多地从别人嘴里套取信息导致自己身份暴露的可能。再加上他对原著剧情的一点一滴的回忆,渐渐地,脉络似乎清晰起来。
有意思的是,林仪风在小说中并没有具体描写这个作死师父的相貌,只描述了他的年龄“五十岁左右”和他的修为“只有筑基中期的水平”,光是大龄和低修为这两条,再加上“王金禄”这样路人甲俗到家的名字,光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主角的这个师父不是什么相貌和实力出众的人物。
然而林仪风在铜镜当中看到的却是一个十足十的美男子,三十不到的年纪,比他自己还要年轻好几岁,与原著中的人物更是极其不符,这是怎么回事呢?这算是老天给他开的外挂吗?然而开挂的又何止仅仅在容貌这方面,这具身体确实大病初愈,因为前两天刚刚被雷劈了,而且还被连着劈了两次。
在被雷劈之前,这个王金禄跟原著中的王金禄没啥两样,都是一样的废柴,虽然是资质不算差的三灵根,但由于人蠢悟性低,人懒不肯下苦功,修了将近七八十年也只修到了筑基中期,而他的那些资质好的同门师兄弟早就突破到金丹甚至元婴了。虽然拥有一张漂亮的皮囊,但这个时候已经年老色衰,寿元将近了。
半个月前,这货跟自己的同门师侄跑去某个对筑基期修士开放的秘境寻找突破修炼瓶颈的机缘,在被几个杀人夺宝的修士追赶跌入一个山谷之后,碰巧看到有一团散发着淡黄色光晕的圆形东西从地里钻出来,似金非金,似木非木,带着一股浓郁的香甜气味。
王金禄认为找到了什么了不起的宝贝,张口就给吞了下去,结果突然间整个人像个充气的气球一样飞快地鼓了起来,身体因为承受不住太过巨大的灵气冲击,七窍流血不止,眼看就要爆体而亡。
这个时候,轰隆隆,天空中忽然风起云涌,电闪雷鸣,稍有经验的修士一看就知道是某个修士突破到了一定境界,要在秘境中渡劫了,而这个秘境是对筑基期开放的,那么渡劫之人应该是达到了金丹期所以引来了雷劫。
雷劫共分为九等,从初九(九道雷击)、二九(十八道雷击)直至九九不等,按照金丹、元婴、渡劫三个修真境界的划分又可分为四九小天劫,六九大天劫以及最为强大的九九重劫。渡劫修士的实力越强,降下的雷劫等级就会越高,威力也会更强。突破到金丹期降下的最强雷劫名曰四九小天劫,意味着渡劫之人需要承受三十六道雷击,而他的实力在所有渡此劫的修士之中是数一数二的。
抱着看好戏或者观摩或者浑水摸鱼等种种心态,秘境中的修士都在雷劫出现的地方聚拢起来,想要看看这个渡劫修士的实力如何,将会降下几重雷劫。渡劫需要做好精密周全的布置,以防万无一失,倘若抵御不了雷劫,轻则身殒道消,重入轮回,重则魂飞魄散,消失于天地间。
而误食某不知名物体的王金禄却是在毫无任何准备的状态下迎接了雷劫,而且还是威力强大的四九雷劫,这还没有完,三十六道天雷劈下之后,又迎来了另外一场雷劫,这回是威力更加强大的六九大天劫——这是突破到元婴期的修士需要迎接的等级最高威力最强的雷劫。
于是围观群众们纷纷都惊呆了,确实是惊掉了下巴,这就意味着山谷里的人不光从筑基突破到了金丹,还上升到了元婴,一下子跃了两级,这是怎样一种可怕的修炼速度?这又是怎样一种可怕的实力使得其本人能够一下子承受双重雷劫的轰击?
他们哪里知道,如果没有金丹和元婴这两次雷劫降下来,王金禄早就挂了,王金禄真是走了天大的狗屎运,他所误食的东西乃是一株生长了万年的肉灵芝。肉灵芝又称太岁,集天地间灵气于一身的至宝,能够活死人,肉白骨,还能增加千年甚至万年的修为,修士可遇而不可求。
太岁可用于炼制稀有丹药,也可以分次服用来提升实力,但不宜整个吞服,因为其中蕴含的灵气太过浓郁,修士的肉身会因为承受不住如此巨大的灵气而爆裂开来。恐怕整个修真界有史以来也只有王金禄一人做出了如此大胆的举动,将一棵万年肉灵芝生吞下去。如果不是因为降下两次雷劫将多出来的灵气击散,他早就爆体而亡,连根头发丝都找不到了。
这要是被灵云派的掌门知道了,还不得急得跳脚肉痛死,万年太岁,被天雷劈散的灵气要远远大于被王金禄所吸收的灵气,如果用于炼制丹药,这得提升门派里多少弟子的实力,说不定整个灵云派会一下子跃至十八派之首,挤进九门的行列,王金禄可真是糟蹋极品灵药的高手。
灵云派的弟子是在谷底找到王金禄的,但要不是他身上的令牌,他们谁也认不出来眼前这个被雷劈得乌漆麻黑可以跟焦炭媲美的人会是他们的废物师伯,他们不认为王金禄就是两次
☆、第115章 师父终于肯跟自己说话啦
林仪风觉得目前最重要的不是熟悉门派的情况,而是如何融合原主关于修炼的记忆把这一身修为施展出来,多一分实力,便多一分自保的能力,如果光有修为而不懂得使用那也是百搭。不过王金禄只有筑基中期的水平,也就只清楚筑基期的修炼方式与法术使用,这一飞跃到元婴期该怎么操控身体的灵力,没有经验可以借鉴。
林仪风不由皱起了眉头,忽然低头看了看摊开在自己面前的左手,随即缓缓地将其按在了身前的漆红雕花看起来颇为厚重的八仙桌上。接下来林仪风终于领略到了什么叫做“意由心生,心随意动”的高深境界,他根本没有想过使出什么法术或者招式,只是心念一动,体内的灵力便突然涌动起来,从指尖喷薄而出,林仪风被这股庞大的力量吓了一跳,猛地一收手向后退去。
然而这个时候被林仪风刚刚用手指触碰过的地方已经凝结出了一层漂亮剔透的冰晶,以一种极快的速度向四周蔓延开去,瞬息之间将整张八仙桌都包裹起来,隐约听到咔擦的细微碎裂声,下一息整张厚重的桌子就在他的面前裂成了无数碎片倒了一地。而且就连周围的地面上都结出了层层冰晶,一直蔓延到他的脚边。如果不是他及时收住,是不是整个房子都要被冰封住?
看得林仪风目瞪口呆,嘴角忍不住抽搐起来,再低头看看自己的手,这是一只白玉般的手掌,五根修长的手指白皙细腻,没有一点瑕疵,像极了养尊处优的人物,可就那么轻轻地一按竟然会有那么大的杀伤力,简直堪比拆迁队。
看来即使他不记得什么法术,不念什么口诀都可以随意发挥,就是这具肉身的灵力实在太强大了,如何运用得当,收放自如他还得多加钻研与练习,别真得把屋子给弄塌了,把他自己都给冻住了。
等等!他记得王金禄明明是金木水三灵根,这满屋子的冰是怎么变化出来的?万年太岁?他猛然间想起这个逆天的天材地宝,既然它改造了这具肉身提升了修为,那是是否表明就连灵根也……身为小说作者对于这种变化还是很敏感的。
他心念一动,掌心便蓦地出现了数块寒气四溢的冰晶,手指一捏,瞬间化作一道无形的灵气重新被他收归体内。林仪风思索的脸上露出了兴奋之色,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原本三灵根之一的水灵根已经变异成了罕见的冰灵根,可以自由操控天地间的寒气,滴水成冰,飞霜成雪。而另外的金与木灵根也没有消失,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强化。
这、这实在是太意外了,果然开得一手好挂!
林仪风原本因为紧张而绷着的脸终于笑了起来,不过很快他就收住了笑声,朝四周警惕地望了望,幸好没人,要高冷,要淡定,暴露了身份可就糟了。忽然他神色一动,下意识地朝屋外望去,随着修为的提升,五感变得极为灵敏,他不是看到或者听到了什么,而是本能地察觉到了什么风吹草动。
王金禄所住的地方名为半云居,修建在一个较为偏僻的半山腰上,屋外有传送阵跟门派的其他地方连通,方便没有飞行能力的弟子来往。这地方原是王金禄师父的清修之所,王金禄作为唯一的亲传弟子,在对方死后继承了下来,否则凭他筑基期的修为是根本没有资格独占一块地方的。而他也并无徒弟,平时只有一个记名弟子服侍,但也不留宿在此地,所以林仪风醒来见不到一个人影也是正常的。
一个穿着蓝灰色服饰的少年从散发着光圈的传送阵里出来走进院子,十八岁左右,中等个头,只有炼气一层的修为。林仪风不光从王金禄的记忆当中搜索到了此人的身份,他书中也有这个人物的出场,就跟原著中写的一样,这是一个四灵根的记名弟子名叫潘良,因为没钱贿赂内门的管事弟子,被分派给刻薄的王金禄当杂役,累死累活,还没几个辛苦钱。
他也知道这个潘良是打心底里看不起王金禄的,其实不光他,就连门派中的其他人也看不起王金禄,修为低自然地位也低,况且王金禄刻薄贪财,不管是哪一点都不讨人喜欢。林仪风如果穿到原来的王金禄身上,估计得去哭一哭了,不光一下子变成了伯伯辈,那么一丁点修为连自保都困难。
但现在不一样了,元婴期与筑基期那可是天壤之别,实力增强了不说,不光每个月从门派中得到的修真资源,俗称月例,会大大地增加,就连地位和权力也是大大地提高,一跃成为门派中的精英,只怕原先那些看不起他的人都要来巴结他了。
正如林仪风想得那样,潘良自从得知王金禄被雷劈了以后,道行非但没有折损,还一下子跃到了元婴期,震惊之余就不敢再怠慢,来得可勤快了,就盼着对方能够早点醒来。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王金禄的地位一旦提高,他这个做杂役的自然也能沾到光。不过潘良转念想到王金禄铁公鸡一毛不拔的性格,就垮下了脸,以后能不能沾到好处还两说呢!
他刚走进院子便看到原本紧闭的房门竟然敞开着,一条修长的身影正负手站立在屋中,身穿青碧色竹纹长袍,墨黑的长发随意地披散在腰间,一对乌黑而剔透的眼珠子正淡淡地注视着他。
四目相对,潘良的呼吸不由一滞,呆了一呆,这相貌,这气质……听说这个废柴师伯年轻时是个美男子,现在一看,果然不假,随随便便地往那儿一站就相当地赏心悦目……就是太刻薄抠门了。
潘良从惊讶之中回过神来方才注意到屋内的一片狼藉,不由指着地上的那一堆看不出形状的玩意,纳闷道:“王师伯,这是怎么了,这个难道是桌子?怎么碎成这个样子?”
桌子是被林仪风捣鼓坏的,不过傻瓜才会承认,因此保持着一副高冷的姿态淡淡说道:“质量太差。”
潘良的嘴角忍不住抽搐了几下,什么质量太差?这个、这个怎么看都像是被人给劈碎的,而且还碎成了一地的木屑,这王师伯一大清早是有多大的火气要发泄啊,把好好地一张金丝楠木八仙桌劈得跟豆腐渣似的!
不过他转念一想,如果他老人家心情不好的话,他就更加不能掉以轻心了,今非昔比,如果再敢轻慢对方,捞不到好处还在其次,说不定还要吃大大的苦头呢!
因此满脸堆笑着说道:“师伯,桌子坏了弟子再去搬一张来就是。您老人家终于醒啦,啊不,不是老人家,呸呸呸,瞧我这张嘴!不知道师伯感觉身体怎么样了,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要不要请懂歧黄之术的长老过来看看?师伯想吃点什么喝点什么,尽管吩咐下去,弟子一定悉心照办!”
林仪风冷着脸听他说话,内心却暗暗点头,他很满意潘良对他的畏惧心态,他越是惧怕王金禄,那么就越容易忽视他身上的异状,就算有所察觉也不敢质疑和深究,而且也更容易套话。他既然穿到了王金禄身上,就只得暂时以他的身份自居,不过林仪风不会一直做“王金禄”,他还是他自己,终有一天他会恢复自己的姓名,做回他自己。
对于笔下这个熟悉而陌生的修真世界,林仪风清楚它有多危险,孤身一人要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生存下去,他要做的就是尽量武装自己,把自己快速代入一个元婴期高手的角色,作出高手应有的孤高冷傲的姿态,让人既敬又怕,这样就不容易被看出底细,概括起来就是两个字:装逼。
修真界是靠实力说话的地方,多的是欺软怕硬的人,你越是和和气气,和颜悦色,就越容易被人看轻,遭人打压。而且王金禄本来的性格也不是会和颜悦色对人说话的主儿,虽然林仪风本身的脾气并不坏,但为了保护自己,装逼是必须的,而且他现在也有装逼的资本。
从潘良那里套出来的话正好可以补充王金禄记忆中缺失的部分,使得林仪风对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了解得更加清楚,灵云派的高层一定非常想知道他有过怎样的奇遇,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他要做好应对的计策。
而且他从潘良的话里得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今天就是灵云派每隔三年举办一次的开山收徒日,他在书中没有提及沈则容到灵云拜师的具体日期,但描写过是在冬天,跟现在的季节正好匹配,也许就是今天。他的运气还真是出了奇地好。
他已经想通了,就顺着小说的剧情来,王金禄喜欢作死,他这个作者可没那么智硬,沈则容是他笔下的主角就相当于自己的儿子,亲爹怎么会虐待自己的儿子呢?他不光要收下这个徒弟,还要将其培养成修真界第一高手,徒弟有主角光环笼罩,他这个师父自然也会沾到光。
谁都做过当高手的梦,他以前也只是在书中过把瘾,现在也许会梦想成真,到时候师徒俩横扫修真界,打遍天下无敌手,那得多拉轰!而老天给他开的外挂正适合用来养成徒弟,有了一定的实力,他不光可以自保,还可以保护徒弟和他身上的秘密——他给他开的金手指。
徒弟等着,师父来也!主意一打定,林仪风一个转身,人已消失在了房间里。潘良顿时傻了眼,师伯突然不见了,他这是要上哪儿啊?
灵云派正殿前的广场上非常热闹,里三层外三层围着一堆人,都是些在炼气期的低阶弟子,大致可以分成两类,穿蓝灰色衣衫的是记名弟子,穿蓝色服饰的是亲传弟子。
灵云派的弟子可以分成三类,一类是外门弟子,统一穿灰色衣衫,他们。
☆、第116章 番外:灵云山动物传奇(一)
王小虎是只小老虎,外形像猫,体型似狗,叫起来奶声奶气,远还没有一山之王威风凛凛的气势,据猴子潘良说,整个灵云山现在只剩下王小虎这么一只老虎了,至于王小虎的爸爸妈妈去了哪里,就算是消息灵通的猴群也交待不出来,有说它们离开了灵云山迁往了异地,也有说它们被猎户抓走了……
总之王小虎孤零零地生活在灵云山上,虽然有猴子潘良陪着它,但是没有同伴可以嬉戏聊天绝对会是一个缺憾,而且王小虎还太小,没办法捕猎,一直以来都靠猴子潘良接济,逐渐养成了吃素的习惯,久而久之就变得更加不会捕猎了。
又是灵云山上一个相当平凡的早晨,王小虎在溪边用虎爪洗完脸,啃了一堆野果外加野蘑菇当早餐,吃饱喝足以后就在溪边的草地上边晒太阳边打滚,日子过得还是很惬意的。不过遗憾的是,潘良今天要参加猴群的活动,所以不能够跑来陪它玩了。
趴在草地上百无聊赖晒着太阳的王小虎忽然看见远方出现了一抹蓝色的身影,正慢慢地朝它这个方向靠近,是猎户吗?王小虎立刻警惕起来,因为猴子潘良老是提醒它要小心那些上山来抓动物的猎人,现在整个灵云山就只剩下它一只老虎了,它得保护好自己才行。
王小虎嗖地一下就躲进了旁边的草丛里,仔细地观察着那个越走越近的人,想要知道他到底是不是猎户。那抹蓝色的身影逐渐近了、近了,王小虎的眼睛也不由瞪得更大,对方的打扮跟它以前见到的猎户不同,那是一个穿着淡蓝色衣衫,身材修长的男子,只见他戴着斗笠,背着一只竹篓,手上拎着一把鹤嘴锄快步走到溪边。
等他蹲下身将斗笠从头上除下来的时候,王小虎便可以看清楚他的相貌了,那是一个长相十分俊美的年轻男子,王小虎发誓这是它见过的最最好看的人类,那些它看到过的猎户没一个能够比得上他。
年轻人并没有发觉灵云山中唯一一只小老虎现在正躲在边上的草丛里花痴般地盯着他,他把竹篓从背上拿下来,“喵喵~”便有几声奶声奶气的猫叫声从里面传来,接着便可以看到一只小小的狸斑猫从竹篓里探出头来,朝年轻人撒娇地叫着。
“小容你想出来玩吗?”年轻人一说话,王小虎便觉得他的声音既好听又温柔。
“喵喵!”被唤作小容的狸斑猫一面点头一面叫唤着。
“好吧,不过你要当心,不要跑得太远。”
当年轻人把小奶猫抱出来的时候,王小虎不可置信的瞪大眼睛,它觉得那只奇怪的会喵喵叫的动物长得很像它,除了皮毛的颜色不一样,体型比它小上许多。即使它不是老虎,它也跟自己长得够像的了,它会是自己的亲戚吗?王小虎歪着脑袋想着,心情不由激动起来,一个人生活在大山里是很寂寞的,如果它真的是自己的亲戚,那以后自己就再也不是孤零零一个人了!
林仪风不久前才搬到灵云山脚下的村子里,他是个孤儿,一个人独居在那儿,以采药为生,这只小奶猫是他不久前捡来的,当时它正被几只小猫欺负着,林仪风吓跑了欺负它的猫,把它带回了家,给它取名叫沈则容,从此以后这只唤作小容的猫就正式成了家里的一份子。
不知道是不是感激林仪风救了它,小容很黏他,他走到哪儿,它也跟到哪儿,寸步不离,甚至林仪风出门采药,它都要跟着,而且它相当听话,从来不会乱跑,没有一次跑丢过。林仪风甚至觉得小容能够听懂自己说的话,真是一只相当不可思议的猫。
容小猫迈着小短腿走到溪水边,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喝起水来,突然旁边的草丛发出哗啦啦的响声,与此同时有一团黑影从里面嗖地蹿了出来,扑向了正在溪边喝水的它。容小猫警惕地看着这个停留在自己跟前,体型比自己大上好几倍的庞然大物,警惕地叫起来。
“别紧张我不是坏人,我只是有问题想问你。”
王小虎赶紧解释自己的来意,怕吓着眼前的这个柔弱的小家伙。瞧它长得多小巧可爱啊,王小虎打量着这个还没有自己腿高的小不点,越看心里越喜欢,越想跟它交朋友。
“你叫小容是不是?”王小虎尽量放柔自己的声音,就怕吓着它。
“是呀,有何贵干?”不过容小猫的性格可不像它想得那样娇弱,惹人怜爱,相反它对它很冷淡且不耐烦。
“我叫王小虎,”王小虎做完自我介绍,接着说道,“你不觉得我们俩长得很像吗?你也是老虎吗或者是我的亲戚?”
容小猫听完用一种果然这是只蠢虎的眼神看着对方,随即反问道:“你不会连猫都不认识吧?”
“猫?那是什么?我们有亲戚关系吗?”王小虎用爪子挠挠耳朵,虚心地求教着,“因为这山上只有我一只老虎,从来没有人会跟我说这些。”
容小猫看着它的眼神已经改为怜悯,一只孤零零地住在山上的老虎,没有见过世面实在是太可怜了,它决定好好给这只蠢虎科普一下猫这种生物,以及跟它的关系。
“啊,原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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