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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贼抢内丹-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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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着把手伸出给婵九看,原本应该是保养得当的双手,现在又红又肿跟萝卜似的。
婵九叹了一口气:“我现在不比以前,也怕冷得很,但我愿意帮你把水缸挑满。可惜你家里又穷,味道又难闻,家里人还讨嫌,等挑完水后我就要走了。”
虽然只说了这么一会儿话,新媳妇已经对婵九产生了依赖,毕竟自从丈夫出门后,再也没有人能这么平等和善地对她说过话了。
“走?你……你去哪儿?”她问。
婵九说:“另外找地方呆着,比如钱庄啊,饭馆啊,青楼啊,县太爷府上啊。”
新媳妇心想:果然都是些山贼爱呆的地方,只是她为什么不回山上去?莫非山头被人占了么?可怜见的,这么漂亮的一个小山大王……
婵九从房梁上跳下来,搓搓手:“走,挑水去,挑完水后会无期。”
新媳妇连忙说:“哎,等等。”
“什么?”
“我……我想……想……”
婵九说:“想什么快说呀,我还急着去找吃的呢。”
“我想回娘家去!”新媳妇急急地说,“我在这里受够了气,家里爹娘和哥哥还不知道,我要去把实情告诉娘家人,以后再也不回来了!我娘家就在西边新市铺,从这儿走三里路到渡口,沿河而下十里就到了。我独自一个人没出过门,姑娘大王,你陪我去渡口好不好?”
婵九问:“这算是好事吧?”
“是好事!好事!”新媳妇连忙点头。
婵九说:“我正急着做好事呢。那还等什么,走吧。”
新媳妇回房收拾了一个小包袱,用一块花手巾包了头。见公公和活计们都在陈醋作坊里干活,婆婆在自己屋子里补觉,她便带了婵九偷偷出了后门,两人一起往渡口走去。
往渡口是一条弯曲偏僻的小路,一路上都没有遇到人。婵九走路快,新媳妇却缠了小脚,颠颠地不好走,只能一路喊着:“姑娘大王,慢点,慢点啊!”
婵九每走出十多步,便停下来等她,等她追上来了,再往前走十多步。
“你这样慢悠悠的走法,不多时就要被你公婆追到的呀,如果我的内丹要是还在,就能提着你走了。”
“内丹?”新媳妇问,“那是什么?”
婵九哀愁地说:“别问了,心痛……”
走了一里多路,前方路边出现一个大草垛,草垛上面躺着个人,穿着一身大花锦袍,看那姿势是在晒太阳。
腊月寒冬天气,草垛上雪还没化,躺在那上面简直等同于卧冰,何况天上根本就没有太阳!
婵九斜斜瞥了那人一眼,心想真是怪人。
那人也斜斜瞥了婵九,突然眼睛一亮,支撑起上半身。
“小娘子。”他不怀好意,懒洋洋地问,“去哪儿呀?”
婵九心想:哟,还有胆大包天的敢主动和我打招呼?真讨人喜欢。
她走近了草垛,仰头一望,嗯?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竟然长得还不错,虽然比起寒山差远了,好歹浓眉大眼,宽肩窄腰,比县城里的那些胖公子哥儿顺眼。
她见新媳妇还远远落在后面,便笑着冲那人招招手:“来,我请你看个东西。”
狐妖是会魅惑人的,婵九虽然只是普普通通说了一句话,但那人却心里一荡,连舌头都打结了:“看、看、看……什么东西?”
婵九说:“来嘛,这边来,绝对好看。”
☆、第21章
宋不谦,男,二十六岁,未婚,汉族,山贼头领。
有一天晚上他喝多了酒,趁着酒劲下山玩,到了第二天快中午了还不想回去。
山寨里除了他,还有三十五条光混汉,合称三十六地煞。回去了,大眼瞪小眼,没劲,他宁愿躺在湿草垛上看风景。
这时候他看到小路上远远走来一个人,在这个人身后更远的地方,还有一个人。
“两个女的,不是姐妹就是妯娌。”他嚼着嘴里的草梗,“大白天两个女的结伴走路,不算稀奇。”
可等前面的人走近了,他发现有点儿古怪,于是他扑地吐掉草梗,坐直了身体。
“白头发?有点稀奇。”
他没见过如此打扮的姑娘,长发随意披散,耳边插着一支绢花,花棉袄里面穿白色纱裙,纱裙下是明显不合身的棉裤,脚踩绣花鞋,走起路来轻飘飘的。
花疯子——他断言。
俗话说菜花黄,疯子忙,春暖花开是精神疾病高发的季节,等到了明年春天,眼前这小妹子还不知道该怎么打扮呢!话说这白头发是怎么来的?疯出来的?
那姑娘离他大约还有三十步远的时候,斜瞥了他一眼。
他简直想要跳起来:因为他这辈子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家伙!
穷乡僻壤,美貌的疯子,就像草台戏班子里突然冒出一个皇贵妃,显得那么不对劲,那么危险,简直可怕!
那疯美人还对他笑,对他招手:“来,我请你看个东西。”
就算对方要把他的头当场揪下来,他也要把眼睛凑过去!
疯美人没揪他的头,而是把揪到了草垛背后,然后——强吻了他。
——非常霸道的强吻。
宋不谦挣扎。
对方化解他的挣扎,继续强吻,比刚才激烈。
“……”
宋不谦的脑袋大概放空了三十年那么久。
他并不是个纯情男子,这辈子睡过许多女人,比如抢来的压寨夫人甲,压寨夫人乙,压寨夫人丙和丁(后来都逃了),良家妇女赵某、钱某、孙某,李某,青楼里的春兰,夏花,秋荷,冬梅,白牡丹……
他也睡过好几个男人,比如戏班子里的芬官、兰官,热爱情趣的赵书生、刘公子,不打不相识的陈少镖师。
但是没有一个女人、没有一个男人,仅仅一个吻就能带给他这种感受!
这种……难以言喻的……眩晕,仿佛天旋地转,天昏地暗,长夜漫漫!
两手发麻,头皮发酥,双腿发软,眼前忽明忽暗,感官变得极度不敏感,几乎下一秒就要失去意识。
难道这就是……
……爱?
婵九从他身上爬起来,观察他的脸色,微有些抱歉:“哎呀,吸多了,渡回给你半口吧。”
“……”
于是宋不谦再一次被强吻了。
这次强吻过后不知道为什么,宋不谦感觉比上次身上略有劲一点,腿不再打颤了,眼神也聚焦了,只是腰膝似乎微微有些酸软。
他望着婵九笑眯眯的脸,心想:日他奶奶的冤孽!我姓宋的竟然爱上了一个疯婆娘,不知道下半辈子是悲还是喜啊?不管了,他宋不谦想要的人,从来没有得不到的!
他拉着婵九的手说:“跟我回去,做我的压寨夫人吧。”
婵九问:“什么叫压寨?”
这时新媳妇终于追了上来了,气喘吁吁直抚胸口:“大王,我实、实在走不动,求你歇、歇一会、会儿吧!”
婵九说:“歇吧。”
她跳上草垛坐着,翘着二郎腿问:“这里离渡口还有多远?”
“还有一里半!”宋不谦和新媳妇抢着回答。
新媳妇刚才专心于喘气,现在才意识到身边有个陌生男人,吓得心怦怦乱跳,连忙羞红着脸躲到一边。
宋不谦心想这一对结伴的小女子倒也新鲜,一个美貌至极怪异至极,但坦坦荡荡,毫不在乎,头一眼见到的生人扑上去就亲了。另一个倒是长相平常,村妇打扮,扭扭捏捏,显然是小门小户的闺中养大的。
婵九问他:“喂,你怎样?好些了么?”
“好着呢!”宋不谦殷勤地说,“舒服!”
婵九笑了:“我不信,你又不是铁打的,你也不是寒山。如果觉着头重脚轻,就多歇会儿。”
宋不谦心想:寒山是谁?看到婵九笑,他简直脑袋都胡涂了,管寒山是谁呢?他还记得自己是谁就不错了!
过了片刻,婵九问新媳妇:“能走了么?”
新媳妇羞涩地点点头,两人便重新上路,走出一段,发现宋不谦也跟了上来。
婵九笑问:“怎么,你也去渡口?”
宋不谦点头说是。
婵九说:“既然你们俩都去渡口,不如你们俩一起走好了,我要回县城去了。”
宋不谦和新媳妇同时喊道:“不行!”
婵九望望你,再望望他,问:“为什么?”
新媳妇脸红得都要滴血了:“我我我、我不认识这位大哥呀!”
婵九说:“见都见过了,怎么叫不认识?”
新媳妇说:“可是……可是,我……他……我可从来没……那个,有违妇道……”
婵九说:“妇道是什么?姐姐你可真麻烦,我活这么久了,没见过像你这样畏首畏尾,吞吞吐吐的。”
宋不谦总算看出来了:眼前这位美人可以说是毫无伦理道德观念,什么三纲五常,兄友弟恭,男女有别,妇从一而终估计都不明白,《女诫》上一秒放在她手里,下一秒就能被撕了折纸玩。
好,他喜欢!姓宋的本来也是个兴风作浪的盗贼头子,配得上这种无法无天的货!再说《女诫》到底是什么玩意儿,他宋不谦也不知道啊,关他鸟事啊!
他正想着呢,见婵九已经走到前面去了,匆忙追上:“姑娘,我叫宋不谦,是本地的一位正经商人,家住三十里地外宋家庄。”
又对新媳妇说:“我不是歹人,还会一点粗浅的拳脚功夫,二位是要去哪儿?我愿意护送陪同。”
新媳妇原本就觉得他长得不错,见他对自己说话言语客气,羞得低垂下了头。
婵九一拍手说:“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就这样吧!你送她回娘家去,我走了。”
宋不谦和新媳妇再一次异口同声:“不行!”
宋不谦心想要送也是送“二位”,新媳妇宁死也不愿意和一个陌生男子一同上路。
婵九准备要发作了。
这时,另一个声音凉凉地插了进来:“把新婚未满三月的女子交给过路的山贼,也只有你能做得出来。”
婵九一听那说话声,高兴得跳了起来:“寒山!”
寒山不知道什么时候立在了他们刚才歇过脚的草垛上,依然是黑色长袍,戴着斗笠,背负长剑。
婵九顿时把什么新媳妇、宋不谦都抛在了脑后,朝着寒山跑去:“恩公师兄啊,我差点以为你不回来了!我的内丹没弄丢吧?”
寒山微微一笑:“在我这儿。”
宋不谦一见寒山,心都凉了半截:和眼前男子比起来,他简直什么都不是——论长相,差远了;论身材,也差一点;论气质,那是拍马也追不上。这小白脸他妈的是从哪个犄角旯旮里冒出来的啊?
他觉得自己真是情路多舛,刚真心爱上一个人,还不到一刻钟,就被凶残地踩碎了。
婵九还在缠着寒山,绕着他乱转:“还我吧,放在你那边我实在不放心呀!”
宋不谦目睹此情景,妒火煎熬,只能痛苦地扭过头去:“……”
等等,此人怎么知道他姓宋的是山贼?他可从头到尾没提过呀!莫非是官府的人?
他退了一步,上下打量寒山:嗯,以县太爷那种贪财好色的胡涂官,估计笼络不到这种人。莫非是朝廷派下来的?
他又退了一步:看上去也不像朝廷的鹰犬,莫非……
寒山发话了:“你还不走,等着我来拿你么?”
宋不谦这下确定了:朝廷派下来的,而且专门负责剿匪,妥妥的!
好汉不吃眼前亏,姓宋的英雄一世,决不能在阴沟里翻船!
他朝着寒山一拱手:“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
寒山微点了点头。
接着宋不谦跑到婵九跟前,招手说:“姑娘,来,我跟你说句话。”
婵九问:“说什么?”
宋不谦强调:“私下里说。”
两人顶着寒山施加的压力(面无表情也是一种压力),钻到了草垛后面。宋不谦问:“姑娘,请教你尊姓大名?”
婵九说了。
宋不谦推心置腹地说:“婵九啊,我确实是山贼,但我是个有情有义的汉子,日子久了你就知道,比那什么小白脸吃软饭的强多了。有些人呐,别看他长得人模狗样的,缺德着呢!我们好好的落草为寇,偶尔劫富济贫,打家劫舍,有错吗?偏偏有些人嫉妒我们过逍遥日子,带着人来围啊剿啊,好汉都让他逼成恶汉了,你说小白脸儿缺不缺德?该不该断子绝孙?”
婵九问:“嗯,该。谁是小白脸儿?”
“我就住在此地过河三十里清风山清风寨。”宋不谦继续,“你要是哪天厌倦了小白脸,就把他一刀杀了,然后来找我。我让你做压寨大当家,成天吃香的喝辣的,想抢谁就抢谁,比大当家还厉害!”
婵九说:“哦。”
☆、第22章
婵九离开草垛,寒山问:“他和你说什么?”
婵九摇头:“我没听明白。我刚下山,好多东西都听不懂,上回李家宅斗,我也是趴在房梁上三五天才把来龙去脉弄清楚。他大概想让我上他家吃饭去。”
“是么?”寒山笑道,“我耳力不算好,所以听得不太真切,但我觉得他应该是在骂我。”
婵九表示没听出来,不过骂就骂吧,反正也不少块肉。
山贼走了,剩下来的事便顺理成章,他们俩一起送新媳妇回娘家去。婵九本来只打算送到渡口,寒山却不答应,非要陪着坐船。婵九的内丹在他手上,只好听他的,三人晃晃悠悠走了十里水路,一天也就这么过去了。
傍晚时分,寒山目送着新媳妇走进娘家大门,这才放下心来。
婵九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唉声叹气,嘟囔着要吃饭,而且又开始念叨刘少东家那只鸡。那只鸡是如何的肥,如何的嫩,如何的滋味鲜美入口酥烂……
寒山默默听他念了一会儿,突然一扭身从新媳妇家的高墙上跃了过去,再出来时,手上拎着两只芦花鸡。
“你把他家的女儿平安送回,吃他两只鸡应该不过分。”他笑言。
婵九瞪圆了眼珠子,下巴都差点掉下来:“哎哟老天爷,妲己祖师奶奶!你竟然也会做这种事情?!”
“你不要?那我送回去了。”
“要!要要要!”婵九抢过鸡就往树林里跑。
这时天快黑了,村民们保持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习性,很少有人天黑了还在外面瞎溜达,两人一路都没遇见人。进了树林,婵九找了个隐蔽处,蹲下来捡树枝生火。
这是她第二次生火,依旧磕磕绊绊,但比第一次时快多了。生好了火,她抓过鸡,“咔”、“咔”两声,干脆利落地拧断了它们的脖子。
寒山以为她生火是为了要烤鸡,结果她只是为了取暖,拧断鸡脖子后她就把嘴凑了上去,露出两颗锋利的小虎牙。
他忍不住出声:“你就这样……生吃?”
婵九愣了愣,说:“哦对,我师父说了,我现在是人了,要斯文,得吃熟食。”
她拎住两只断脖子鸡,站着不动,显然是在绞尽脑汁想事儿,最后没想出来,可怜巴巴地问:“你能不能再从新媳妇家偷一口锅出来?”
寒山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他现在有些后悔当初不应该出于一时恼火,抢了这狐狸精的内丹,还约定了什么四十九件善事。现在身边就像带了个麻烦,想甩也甩不掉。
自己堂堂一名剑仙,和一个连自保能力都没有的妖怪混在一起也就罢了,还得时不时帮他做些保姆老妈子的活儿,万一传了出去,昆仑派的一世清名估计都得毁在自己手上。
(以下是厨艺展示交流时间)
本次展示交流包括昆仑派寒山选手褪鸡毛,剖开鸡肚子掏出内脏,到小河边把鸡肚子里洗干净,把鸡串在树枝上,放在火上烤……他的动作简洁、刀法利落,真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每一次展示都是平时汗水的结晶,都是火热劳动的赞歌。
婵九抱着膝盖在旁边坐着,口水滴答地准备吃鸡。
“好香……真香……太香了,寒山,你当剑仙之前是厨子么?”
“我三岁就被师叔接上了昆仑山,没当过什么厨子。”寒山好脾气地说。
婵九说:“我师父柳七都养了我一百多年了,从来没有弄过这么香的鸡给我吃!”
寒山心想你师父会弄才有鬼,你师父也是狐狸!你这种时而迷迷糊糊,时而疯疯癫癫的毛病估计都是有师承的。
他递了其中一只鸡给她,说:“似乎好了,你吃吃看,我上次做这些事也是百年以前了。”
“嘻嘻,吃鸡,好快活!”婵九拍手笑。
她接过鸡,找准了鸡大腿,刚满是幸福地“啊呜”一口咬下去,突然一道剑光闪过,鸡大腿还在她嘴里,但鸡身子已经扑通掉在了地下。
婵九嘴被堵着,所以什么声音都没发出来。
她连忙望向身旁的寒山,可上一秒钟还在的人,这一秒已经不见了。
她依旧叼着鸡大腿,滴溜溜乱转,满地寻找鸡身子。
刚烤好的鸡身子滚落在不远处的枯叶上,沾了一点儿灰,她赶忙捡起来掸灰。接着又跑回原处,把被寒山扔在火里的另一只鸡也拿出来,免得烤焦了。
比起她的手忙脚乱,寒山那边,则是剑光飞舞,从树林里一直打到了树林外。
“又是你。”寒山追出树林,“你是知道剑仙之间不能互相察觉气息,所以暗中窥伺,屡次偷袭么?”
对方躲着不现身,操作两道剑光朝着寒山的面门劈来。寒山纵身避开,寻找放剑之人。
寒山找到了他。
十多丈外的柏树后,黯淡的星光下,站着一个瘦小佝偻的男人。他灰衣灰袍,也和寒山一般戴着斗笠,只是他的斗笠下面挂着一层黑纱,弄得好似大户人家女眷出门。
寒山说:“你一个剑仙,何必藏头缩尾?”
那人收了剑,桀桀地笑了,声音刺耳:“谁说我是剑仙?”
对方掀开斗笠,露出一双血红的眼睛,在暗夜里熠熠生光。
寒山愣住了。
红色眼睛,是因为他们采食人血,维持自身功力运转,补充修行的损耗,就好像婵九需要人的精气来充实内丹一样。
苍白皮肤,是因为他们潜心苦修,除了偶尔夜晚外出捕猎凡人外,往往数十年不见日光。
瘦小佝偻,那是天谴,残忍好杀、食肉喝血者,自有他的恶报。
他们也曾经是剑仙,但为了突破剑仙修炼进阶的异常缓慢和困难重重,便逆天行事,自绝善念,为天地所不容。即使原本是天仙般的美人,一旦堕入魔道,最终也会变得面目狰狞。
对方那张脸人不人鬼不鬼,寒山的脸色也顿时变得极为难看,仙魔大战的种种情形一瞬间全涌进了他的脑袋。
那些生灵涂炭,遍地烽火,尸骨如山,易子而食的惨剧,那些路边饿殍无人收尸,任由秃鹫野狗啃食的的景象,是寒山记忆中最不愿回顾,宁愿从未经历的一部分。
但仙魔大战中最糟糕的永远不是仙,甚至也不是魔,而是窥测到天机,趁乱挑起战争的人。
西岐的文王,新朝的王莽,三国的诸侯,仙魔隔个二三百年总要打一场,难免影响到凡间,于是志向远大的聪明人趁机发难。有时候也会反过来,有志之人决心当个中原皇帝玩玩,于是准备各种贡品,想好各种说辞,许诺各种好处,拜上魔那一方。
——拜仙人家自然是不理的。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寒山仿佛听到了无数生灵的凄厉哀嚎,额头上渗出点点冷汗,握紧了手中长剑。
红眼人怪笑着问:“怎么?见到我很不高兴?哦,也难怪,玉清那个老糊涂曾经说过,这世上已经没有剑魔啦!”
所谓的仙魔大战,并不是剑仙打妖魔,而是剑仙对阵剑魔。
妖魔并不少见。妖修行有小成之后,如果害死了凡人,吃了他的血肉,便堕为妖魔,这四方出世的妖怪,倒有九成是妖魔。
妖魔都是爱打小算盘的趋利分子,平常作恶高兴,挑拨高兴,坐山观虎斗高兴,但从不高兴参与打仗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
剑仙,剑魔,就好像一枚铜钱的正反两面,都是练剑,都是修行,只不过道路殊途。
二者差别之大,连昆仑山上最年轻的紫砂小师妹都能一口气说出个七七八八。但是论修行速度,两者只有一个差别,那就是剑魔修行比剑仙要快一倍!
剑仙修行,耗损的是自身精血,即使剑仙的精血比凡人丰沛得多,也毕竟有个限度。因此剑仙的法力进阶,进两步往往要退一步,以免落得精血枯涸的下场。
而剑魔是喝人血的,一旦觉得精血不足,抓一个凡人来即可。他们不用耗损自己一丝一毫,修炼时不需要停下来休息,不需要以退为进,因此进阶神速。
修炼虽快,风险也大,剑魔极容易走火入魔。
人一旦能快速做一件事,就渴望着更快,再快,比所有人都快。说到底,剑魔原本都是剑仙,而且是些十分热衷于修行,生怕自己练得不够快的剑仙。
剑仙要经历三次天劫才算大成,一百年天火劫,二百五十年兵解劫,五百年天雷劫。
剑魔修炼快,只需要两次,一百年天火一次,二百五十年天雷一次。
但剑魔很少有能熬过二百五十年天雷劫的,不是渡劫失败,就是已经赶在前面走火入魔,自己把自己毁了。
上次仙魔大战后,昆仑派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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