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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咋不让男主上天呢-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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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戎认认真真地对着花知婉拜了三拜。
    “等等!”
    花知婉突然出声,把兰戎吓了一大跳。
    “既然娶我,也要拜我的高堂啊!兰戎,我想给你介绍我爸妈……”
    于是,两位新人在电脑前正襟危坐,对着电脑视频那边一头雾水的花妈妈、花爸爸又拜了一拜。
    偷偷掀开盖头的一角,花知婉满脸幸福地朝父母笑了一笑。
    ——爸妈,你们以后再也不用催我相亲了!我找到了喜欢的人,今天我结婚啦!
    ——我想和身边的人过一生,我是真的真的,这么希望的呀!
    赶在眼角泛泪前,她把自己又藏回了盖头下。
    兰戎和花知婉握着手,一同迎来了那句等候良久的“礼成”。
    “礼成,送入洞房!”
    因为某个关键词,兰戎的眼睛一下子变得非常非常的亮。
    “兰戎,你别跑啊!”
    “喂喂,我看不见前面,你拽着我跑那么快干嘛?!!”
    在宾客的哄笑声中,花知婉惊叫道。
    “你们!不许笑我!”
    新郎羞红着脸,朝后面吼了一句。
    屋里的大家纷纷捂住嘴,假装自己没有笑出声。
    超酷超帅超厉害的天下无敌大魔王勉强找回了一点面子,深吸一口气,一把抱起了他心爱的新娘。
    “婉婉啊,那我抱着你,可以跑了吗?”
    “唔,好吧……”
    “喂喂,不是说跑吗?你简直是在飞啊!欺负我看不见,我们这都飞上天了好吧?你是不是用了轻功?”
    “是呀是呀!我家娘子真是太聪明了啦!”
    ——作者咋不让男主上天呢?
    ——如果你就是男主的天,你愿意让他“上”啊?
    花知婉说她,愿意。
    ——饮下卺中苦酒,我们从今往后,同甘共苦,合二为一。
    红烛下,她看着眼前的他,乌黑的长发、亮晶晶的眼,健康红润的脸色。
    像她所写的那样,阴魔决的毁灭削减了兰戎的武力值,却恢复了他的健康。
    兰戎会长长久久地,这样健康地活下去。他会修炼兰花宝典,重新做实“天下无敌”的名号。
    曲暮酒将继位武林盟主,兰戎统领魔教,双方和平共处、天下太平。
    一切都在变好,未来会越来越好。
    “婉婉,亲吻时是要闭眼的,你为什么一直盯着我看呀?”
    “总觉得……看不够……”
    “嘿嘿,还能看一辈子,怎么会看不够呢?”
    “是啊。”
    等他闭上眼时,她也跟着把眼睛闭上。
    无法抑制的情感让她的表情变得不那么好看了,她不想被他看到。
    【四个月后,兰戎和花知婉举行了婚礼。
    他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连利用自动补齐苟延残喘的机会都没有了,已经写好的结局意味着,事件的立刻兑现。
    ——什么是真?什么是假?
    ——什么是真实?什么是幻境?
    这一刻的深爱,是真,还是假?
    小说的世界,算是真实,还是幻境?
    花知婉不分真假,她分不清啊……
    她只希望,她最喜欢最喜欢的小兰花能获得幸福!
    她抓不住他的手,也抓不住他们之间以不同流速消逝的时光。
    但她至少能让他快乐无忧地生活在她笔下的世界里,再也不孤单地,住在这里。
    他不会发现她的消失,就像在石洞里的那五年时光一样,他会以为她一直在他身边。
    这样就好了。
    【花知婉没有跟兰戎告别。
    她说:从今往后,再无别离。
    所以,她没法跟他告别……她以为,他不再需要那个告别了。】
    充满活力的光标一闪一闪地跳动着。
    【花知婉,给了兰戎结局,可她的故事还没有结局。】
    电脑里,全新的文档在进行自动补齐。
    作者有话要说:
    还没完结,不会be报社,同志们撑住!不多剧透惹,让我们留给彼此一种名为悬念的东西吧!
    谢谢宝宝长久以来的支持:萤丸的胖次扔了1个火箭炮,酥糖武士扔了1个地雷

  ☆、第85章 帮你实现的梦想

“嗡嗡嗡嗡——”
    ? 震动不停的手机扰了清梦,昨晚睡得太迟,还有一些别的因素,花知婉的眼睛仍是肿的,努力睁也睁不开。
    ?  “嗡嗡嗡嗡嗡嗡——”
    ??
    手机持续不断地响着,电话那头的人是打定了主意要把她吵醒。
    ? 花知婉打了个寒颤,感到身上的衣服像浸了水一样凉。
    ?  “咳咳咳……”喉咙痒得很,她摸着手臂上冒起的鸡皮疙瘩,难过地咳嗽了起来。
    这一阵咳嗽生生地咳走了睡意,她直起腰,视线恰好对上摆放在桌边的仙人掌。
    “嗡嗡嗡——”
    躺在仙人掌旁的手机,仍不知疲惫地发出响声。
    身体是冷的,心更冷。
    她呆呆地凝视着久别的小公寓,如坠冰窖。
    这个被她收拾得干干净净的温馨小空间,在现在看来,竟是无比的陌生。
    ??酥饼、红烛、暖榻,身边人……关于异世的一切,在睁眼的瞬间,便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
    ? 花知婉回来了,她回到“她所属于的世界”。
    ——这里,真冷清啊。
    阳台的门向外大开着,清晨的风带了湿气,吹得骨头都在疼。
    待她勉强地起身去关门时,才猛地想起阳台门被打开的原因。
    ——小偷!入室抢劫!
    ????
    ??“咳咳……”抓了近视眼镜戴上,花知婉拔掉手机的充电器,把正在响的电话接了起来。
    ???
    “打这么久才接!花枝丸,你是要死啊?!!”
    对方过于高亢的嗓音使她下意识拿远电话,再看了一眼屏幕上的备注——'编辑大人'。
    花知婉把手机贴近耳朵,一句话还没说,忍不住又咳嗽了起来。
    “喂喂,喂?花枝丸?你生病了?”编辑一紧张,音调霎时提高了八度。
    “你别这么大声说话……帮我报警,有人入室抢劫……”头昏昏沉沉的,像是下一秒就要昏厥。她清了清嗓子,但没什么效果,声音依旧嘶哑难听。
    ??“哗啦——”
    ???
    “入、入室抢劫?”女人好像不慎弄倒了什么东西,她没有去整理,注意力全集中在了电话这边:“好好,我马上报警!你人有没事?要不要叫救护车?”
    “要,我身上多处被……”
    说到这里时,花知婉忽然意识到了什么。
    她用空出的手摸了摸自己的脑后、脖颈、腹部,它们没有破口渗血的迹象,甚至连痛感也没有。
    “额,不用救护车了。我大概……没有受伤。”
    ??确实,除了重感冒的迹象外,她身上一点儿伤口也找不到。
    一个被小偷捅死的人,竟然毫发无伤地复活了。是因为完成《酒尊兰魔》,所以得到了上天的奖励吗?
    ……
    警察来得很快,编辑也后脚开着车,火急火燎地来了她家。
    花知婉配合地做了笔录,给他们看了阳台防盗网被破坏的痕迹。这场曾经夺走她生命的抢劫并没有引起警方太大的关注,因为在盘点失窃物品时,屋里少掉的东西只有一台笔记本电脑。而她的感冒,只能说明小偷弄晕了她,加上走时没关门。
    ——随着异世之旅的结束,能让她拥有“作者神”能力的电脑也不复存在了。
    ——这意味着,花知婉将回归她庸庸碌碌的人生,当回一个普通的社会小人物。
    她能接受平凡,她不能接受的……是别的东西。
    ——电脑没了,连通两个世界的媒介也没了。
    花知婉一头栽倒在床上,把自己藏进厚重的棉被里。
    她想睡一会儿,醒着的感觉很累,她暂时不想面对这个孤零零的世界。
    然而,警察走了,编辑还没走。
    “丸子啊!”编辑一屁股坐到了床边,脸上有难掩的兴奋之色:“你先等会儿休息好不好?我有个天大的好消息要告诉你!你听了,病肯定飞快地好起来!”
    她以为花知婉蔫了的样子是因为经历了抢劫,所以迫切地想要帮助她从低落的情绪中走出来。
    “你知道吗?影视公司买了《酒尊兰魔》的版权,要拍成电影哦!哈哈哈,是的,你没有听错!拍电影!”
    编辑大声重复了两遍,在看到病号从棉被里探出的脑袋后,她颇有成就感地从包包里掏出了一叠纸:“你看这个!和你打电话时,我就在打印合约了……呃,这纸张顺序被我弄乱了,你等等我给你整理一下。”
    “我不卖,那部小说的所有版权都是我的。”
    花知婉攥紧拳头,用力宣称什么似地,紧咬着牙关说。
    “不卖?你……你烧糊涂啦?”
    完全没料到会被一口回绝,要不是她还病着,编辑准要掀了她的被子,让她清醒清醒。
    “得了得了,你看合约就知道了,你起来数数看上面有多少个零!你奋斗十年才买个小公寓,而这上面的钱足够你再买个新公寓了。这家公司是很有名气的大公司,在业界的口碑也好,出产的影视向来尊重原著。人家还邀请你出任编剧,所以你也不用忧心自己的宝贝小说被改动得面目全非,这多好啊!”
    “不能卖掉它,给我多少钱都不卖!”
    花知婉固执得就像是编辑要把她的孩子拉走,她在这一头,眼睛瞪得圆圆的,凶巴巴地吼。
    “好好,不谈钱!”编辑敛了笑意,把合约放到一边,语气也严肃了几分。
    “出版影视的机会可遇不可求,要不是你连载的成绩不错,以你的IP热度,根本不会被这样的公司注意到。况且,把自己的小说搬上荧幕,这可是你一直以来的梦想啊!你为什么是这个态度?给我一个你不同意的理由!”
    ——梦想?
    ——兰戎真有能耐,另一个世界的他最终却是帮她完成了梦想,以这种形式。
    哪有什么为什么?不就是不舍得吗。
    说出来肯定要被笑,但她怎么舍得把他卖掉啊。
    花知婉偷着抹了一下眼角,一言不发地缩回被子。
    “那个,花枝丸……你哭什么啊?我语气太重了?”编辑抓抓脑袋,显得有些困窘。
    “算了算了,你今天遇到太多事还生病了,难免心情不好。我也不在这儿自讨没趣,你先休息,等你好了,我再和你好好谈吧!”
    编辑给话题留了个台阶,心想到,或许她来的不是时候,提这事也不是时候。——今天的花枝丸太反常了。
    ……
    在床上半死不活地躺了两天,花知婉收到了妈妈的电话。
    尽管极力掩饰自己声音的不正常,妈妈还是听出她生病了。
    这下,老人家不放心的情绪被挑起来,说什么都要带着她爸一起来城市里看一看花知婉。
    推脱半天,她也没说动他们。最终只能乖乖地把自己收拾得不那么憔悴,好让风尘仆仆赶来的二老不那么担心。
    “来来,婉婉啊,妈给你做了桂花小豆粥,你吃吃看好不好吃!”
    母亲忙上忙下,给她做了她小时最爱吃的东西。
    花知婉捧着那个碗,尝了一口。桂花小豆粥是她最熟悉的那个口味,不甜不腻、恰到好处,自然是很好吃的。不像某个人做的,老是因为私心放了太多蜜……
    他好像以为越甜就越是好吃,傻兮兮地加一点蜜,斟酌片刻,又加一点蜜,总怕她尝到的不够甜。
    “爸爸妈妈……”
    花知婉放下粥,去拥抱守在床边的父母。
    她的声音像一个受了极大委屈的小孩,仿佛你哄一哄,就要听见她的嚎啕大哭。
    父母是最不怕小孩哭闹的人,他们从小到大看着她哭过来的,见她这样,不但没有避讳,反而直截了当地问她发生了什么。
    “没有啊,就是特别想你们。”
    她不肯说,就算最亲近的人也不说。
    她拒绝把伤口暴露在阳光下,她拒绝痊愈的过程。
    “是不是……上次视频里看到的那个男的,欺负你了?”
    花妈妈急了,问出了她来时就想问花知婉的事。
    花知婉摇头:“没有。”
    “你这孩子!有什么不能跟父母说的?再困难的事,爸爸妈妈都会想办法帮你的!”
    妈妈了解自己的小孩,常年只报喜不报忧。她越是不说,代表事情越严重。
    “婉婉啊,你妈是真担心你,你快跟你妈说说吧,”花爸爸在一旁帮腔,满口的“妈妈”,其实自个儿也放心不下。
    “你们小年轻爱整些奇奇怪怪的,那视频可把你妈妈吓到了!她以为你跟电视剧里演的一样,穿越了。这阵子打你电话不接,发视频不回。你妈胡思乱想,以为那是见你的最后一面,还拿手机把你们的样子照下来,翻来覆去看了好几宿。”
    “那时妈妈照了照片?”花知婉偏离重点地说道:“能不能给我看看?”
    唯一得以保存的,他们的合照,是花妈妈对着电脑照的,像素不高。
    穿着喜服的二人默契地挺直腰板,朝镜头笑。她掀起了一角的盖头,笑得蠢乎乎,兰戎则笑得露出了小白牙,眼睛眯成弯弯的一条缝。
    他们的身边笼着细碎的暖光,衬得他们的笑颜暖哄哄的。
    ——同款蠢货。
    指尖留恋地触碰他的眉毛、眼睛、鼻子、唇角,他在没有温度的手机屏幕里笑呀笑,因为她和他在一起。
    花知婉轻声笑,心头的积郁因为这个笑容找到了出路。
    ……
    “编辑你好,我是花枝丸……嗯,我已经好多了。”
    “上次说的出版影视,我同意。但希望能和制片商达成共识,编剧工作,我全权负责。”
    作者有话要说:  不合理之处是因为有伏笔,下一章更新也在今天之内。
    本文还没有完结,大家不要方!后面很好看。
    呜呜呜,谢谢你萌:楚鸾扔了1个地雷,酥糖武士扔了1个地雷,幽蓝忧岚扔了1个地雷

  ☆、第86章 谈及人物的原型

影视出版能让花知婉再度投入《酒尊兰魔》的剧本创作,这样,好像就能再一次接触那个名字,找回他们之间的一丝丝关联。
    由于《酒尊兰魔》连载时的卖点是文中身临其境般的写实和代入感。所以在进行电影制作时,制片方也打出名号:“尊重原著,全方位还原作者脑海中的主角团队与小说场景”。
    当然,配合着这个宣传噱头,选角部分他们的确参考了很多花知婉的意见。
    选了半月,主演配角大多都定下了,仅剩最受读者喜爱和期待的“兰戎”扮演者一直无法确定。
    “唉,你心目中男主人选到底是什么样的?我读了小说,兰戎不就是帅气高大,白头发灰眼睛吗?后者可以依靠妆发,前者有许多人选都符合了啊……”
    “是啊,比如那个五号,他是娱乐圈当红小鲜肉。身高一米八七,脸却长得乖乖嫩嫩的,完全符合兰戎的形象!要是用他,肯定能给我们电影带来一笔可观的粉丝票房。”
    选来选去,选到最后制片方有些不耐烦了,纷纷前来劝说花知婉。
    花知婉自己知道,她不可能在这些人中找到“兰戎”,可她就是看谁都不顺眼。
    男演员看着台词本,表演兰戎说过的话,或是表演得像背书一样僵硬,或是表演痕迹过重。
    他们无一例外地有着漂亮脸蛋,有的眼睛比兰戎大、有的眼睛比兰戎小、有的嘴唇厚、有的嘴唇薄……看久了,都好难看。
    摸着自己的屏保,她忍不住叹了口气:“行,那就依了你们,用五号吧!”
    “其实……”花知婉朝制片方露出了屏保图片中宝贵的一小角:“兰戎是长这样的。”
    事已成定局,她给他们看照片没有别的用意,只是想告诉他们,真实的兰戎比那些所谓“小鲜肉”要好看得多。她的次次否决不是在找茬,如今的同意也只是退而求其次。
    “这个人穿古装啊?哪里来的照片?他是娱乐圈的、还是素人?是你故事的原型吗?”
    叫人眼前一亮的外形条件让制片方顿时来了兴趣,几个问题同时甩了过来。
    “哈哈哈,”他们的反应令她心情大好,花知婉晃着手机,语气中满满的炫耀:“这是我们结婚时拍的照,他是我老公!帅吧?”
    “噫!我们现在是在工作好吗?公然秀恩爱也是够了!”
    “什么?作者你结婚了啦?看着你平时都一个人,我还以为你是单身呢!”
    花知婉笑呵呵地把手机被放回兜里,说道:“嗯,不是单身,我已经结婚啦。”
    ……
    编辑说的“花枝丸这个IP不值钱”已是过去式,如今这个IP已被铺天盖地的电影宣传炒成了炙手可热的“大IP”。
    十年写作所积攒的书迷从不同的小角落如雨后春笋般地冒了出来,庞大的写作量使大家提起她时常常会恍然大悟地来一句:“哦哦,写《酒尊兰魔》的原来是那个作者啊!我曾看过她的小说呢!”
    而《酒尊兰魔》本身也维持着很好的口碑。
    网站为这本书举办了粉丝见面会,来的人挤满了市中心的图书城。
    花知婉大多的创作过程都是独自在封闭的小屋子里默默地写,长期缺乏和人打交道的经验。
    未免她看到人多会紧张,编辑已经提前把主持人要问的问题,及问题的最佳回答整理给了花知婉。
    “丸大大,读者们总说你是‘迷之高产’。但完结《酒尊兰魔》后,你却一直没有新作品,请问你什么时候会创作下一部小说呢?”
    打扮成“花大娘”的美女主持人手握“青钩蛇”形状的话筒,访问着花知婉。
    “近期内就会写下一部小说的,现在基本有灵感了,读者朋友们敬请期待吧!”
    主持人问的官方,她答得也很官方。被密密麻麻的人群盯着看,花知婉觉得自己的笑容都是不自然的。
    “众所周知,您写文十年。在笔下众多的虚拟角色中,有没有您最喜爱、最偏爱的角色呢?”主持人接着问。
    这个问题的效果不错。台下的粉丝大多是《酒尊兰魔》的读者,他们知道花枝丸是以自己为原型写的这本书,按照书里花大娘对于兰戎的宠爱程度看,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毋庸置疑的。
    但他们还是非常希望,听到作者的亲口承认“她偏爱兰戎”。
    ——虚拟角色?
    花知婉沉默了片刻,她记得之前背过的问题里没有这道啊。
    “嗯……我最喜欢《七日幻觉》里的男主角陆棺,那是我的第一部小说,对我来说意义非凡。虽然当时的文笔稚嫩,但陆棺是以我初中时期暗恋的男生为原型写的,所以在人物塑造方面,我自认为特别的成功。”
    这道题的回答是她临时想的,多了临场反应的语气,她的表情对比之前自然了不少。
    兰戎的粉丝虽略感失望,但花知婉的回答也引发了大家对于“陆棺”好奇,有人甚至掏出手机,开始搜索《七日幻觉》。
    “呜——呜——”
    就在这时,主持人手中的话筒突然发出了奇怪的声音。
    前排的观众赶忙捂紧耳朵,花知婉也不自觉地往音箱的那边看去。
    ——这一看,却像是见了鬼。
    她看见了音箱边上,一位阴郁的青年身着灰扑扑的长袍,定定地注视着她的方向。
    熟悉的身形、熟悉的感觉,她没戴眼镜,隔着这么远的距离,根本没法看清他的脸。
    “抱歉抱歉,话筒出了问题。”
    主持人换了个话筒,重新回到台上:“咳咳,丸大大?”
    “兰……兰戎!”花知婉喃喃地自语道:“我好像看见兰戎了!兰戎?”
    不过一眨眼的功夫,那道诡异的身影便已模糊在了人山人海之中。
    她的话筒没有坏,即使是轻轻的低语也能传入观众的耳朵。
    大家明显很喜欢这种形式的互动,听着她发颤的声音,粉丝跟着一起尖叫。
    “兰戎!兰戎!兰戎!”
    哽在喉咙的轻唤,被喊声冲散,渐渐消融于鼎沸的人声里。
    “哈哈哈,是的,我们今天来了许多优秀的coser,大家等会儿可以去找他们合影哟。”
    主持人笑着活跃气氛,不动声色地按紧了花知婉的肩膀,把她扶稳:“丸大大,忘掉之前的小插曲,继续我们的访问环节吧。”
    ……
    接下来的粉丝见面会,就在官方的一问一答中结束了。
    临别时,给书迷朋友签书、拥抱、握手,花知婉才终于再一次见到一个身穿灰色长袍的青年。——像主持人所说的一样,他是一个很尊重原著人设的coser。所以,他的打扮很像他。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手机里有一条制片方发来的未读短信,他们说,下午公司找到了一个肯定能符合她要求的“兰戎饰演者”,想问问看她的意见。
    花知婉实在是疲于看到男演员们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兰戎对她告白的那个片段,就不再多做纠缠地回了一句:可以,你们决定了就好。
    在坐车回家的路上,她想到,她或许真的得开始写一部新作品了,像见面会上说的那样。
    忙碌的时候,孤独感似乎会稍稍减轻,她也能少想他一点。
    即使,现在的她已经很忙了,但能使她分心的事情仍不够多。
    ……
    新买的电脑有更高级的配置,更灵敏的键盘。
    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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