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铮骨肉情-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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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请你们吃好吃的。”云歌之所以和毓水玩的很好,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两人都是吃货。
  毓水将一群人带到亭子外一个空地上,地上摆了一个长方形的铁架子,里面是空心的,煤炭已经开始发红,旁边桌子上摆了好多的蔬菜和肉类食品以及各种调料。一群人望着这些,不知道是干嘛用,“今天请你们吃烧烤!”毓水笑着说,并走到长方形台子边,认真的演示着烧烤的方法,将这些人的食欲顿时勾引了起来。
  “毓水,你从哪里学来的这种方法啊,实在太好吃了。”云歌吃着毓水烤出来的食物,大声的夸奖着。不是没有吃过烧烤,只是以前就吃吃烤鱼什么的,没有什么调料,不如这样的好吃。毓水但笑不语。过了一会,毓水望着轩辕晨枫说:“学会了没?学会了我就坐享其成了。”晨枫望着眼前的小姑娘,笑着说:“遵命,大小姐。”毓水朝晨枫嘟了嘟嘴,忍不住笑了。
  “轩辕哥哥,你可不能厚此薄彼,这么多人,你就烤给柳毓水,我们怎么办?”东方敏很是吃味,贱人,凭什么要晨枫哥哥烤给她吃?和自己抢晨枫哥哥,贱人。“东方小姐可能误会了,水儿和我从小就有婚约,我烤给她吃,是应该的。”轩辕晨枫依旧一脸笑意的和东方敏说话,可是敏感如叶熙、毓水、云歌、东方皓等人,抓住了轩辕晨枫眼里展现即逝的一丝厌恶。
  “呵呵,如此的美味,怎么可以没酒?小蚊子,还不快去拿酒?”小蚊子名为文侍,是轩辕晨枫的贴身侍卫,叶熙总爱和他抬杠,叫他小蚊子,真是恶趣味。
  “小孩子怎么可以饮酒呢?不利于长身体。”毓水表示坚决反对,其实毓水也很想和啤酒,可惜这个时代没有,都是烈酒。
  “小毓水,你自己不能喝,可别阻拦我们喝。”叶熙和毓水就是对上了,一个不给喝,一个非要喝,吵吵闹闹的一番,一群小家伙过完了自己的中秋节。
  

  ☆、第十九章    离别前的小温馨

  中秋节过完,人都陆陆续续的要走了,沐水烟告诉毓水,再过10天,就要离开京城了,毓水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小小的沉默了一下,然后就欢天喜地的去找轩辕晨枫了。
  此时房芯雪正在轩辕晨枫的屋内,母子俩正在谈心。“枫儿,这么多天,娘虽然忙着宴会的事情,但是对于你的事情,娘还是多少知道点的。你和娘说实话,你对水儿那个丫头怎么看?”房芯雪笑着望着眼前的儿子,满心感叹着,一直以为自己的孩子不喜欢水烟家的孩子,可似乎又不是这样。看看现在的儿子,脸上的笑容比以前有温度多了,再说,要是真不喜欢,真不愿意,这个孩子怎么会陪水儿到处玩呢?水儿虽小,可鬼主意特多,是个不省心的家伙。要是换做其他人,恐怕自己的儿子早就嫌烦消失不见踪影了。
  轩辕晨枫沉默着不说话,他也不知道自己对柳毓水是个什么感觉,就是很喜欢和她一起玩,和她在一起玩的时间总是那么的短暂却很开心,也喜欢和她一起练武,每次她和别人比武比不过就很名正言顺的挥挥手说:“轩辕晨枫,上!”虽然很有种她是在说“关门,放轩辕晨枫”的赶脚。
  “娘,我也不知道。和毓水妹妹在一起很开心,孩儿,孩儿很喜欢和她一起玩。她也不像其他女孩子,动不动就哭,也没有千金大小姐的脾气。”轩辕晨枫犹豫了一会,说道。“哦?这样吗?”房芯雪有点好笑,这个臭小子,枉费自己的担心了,先前以为自家孩子不喜欢柳毓水,万一到时真的成婚了,两边孩子都委屈。若是自己退婚,以后小毓水的婚嫁可就是个大问题,虽然江湖儿女不注重这些细节,可是自己家毕竟是武林盟主,再怎么说,对毓水的声誉总会有点影响。自己其实也挺喜欢那个小女孩的,可是为了两家孩子的幸福,自己必须得当个恶人。结果呢,自己孩子对那个小姑娘似乎上心了,自己白做了那么久的恶人,听烟儿说,那个小姑娘对自己还真不喜欢呢,认为自己是个坏婆婆,也不是一个合格的好朋友。呵…
  “轩辕晨枫,你在吗?”毓水大咧咧闯进了轩辕晨枫的房间,下人早已习惯,无人阻拦。等到毓水进屋一看,轩辕晨枫的母亲房芯雪正坐在中央椅子上,而轩辕晨枫站在她旁边。“坏了,晨枫哥哥该不会惹火了吧,那我现在进来岂不是不是时候?”毓水没料到这种情况,因此站在门边没敢动。
  “是水儿呀,赶紧进来,站在门边干嘛?”房芯雪看见站在门边愣神的毓水,招手含笑叫毓水到自己的身边来。
  “水儿啊,在山庄玩的高兴吗?”房芯雪怜爱的抚摸着毓水的头,毓水有点不适应,却也点了点头。“是来找我们枫儿玩的?枫儿,好好带妹妹玩。”房芯雪看见毓水有点不适应的样子,也没有多加说什么,只是让轩辕晨枫带毓水出去玩。
  “轩辕晨枫,美人娘说我只能在这待十天了,这十天里你可要好好带我玩,带我吃好吃的东西,不准欺负我,也不准和我抢东西,知道不?”毓水一本正经的对轩辕晨枫说。“就10天啊,好快。”轩辕晨枫心里默念,嘴里却说道:“我不欺负我未来的娘子,我欺负谁?”毓水囧,who能告诉她,外人嘴里的那个沉稳、有担当、未来必成大器的轩辕晨枫,为什么变成了眼前这一副嘴脸。
  “对了,轩辕晨枫,我一直很好奇,你没见过我时,对我的态度讲不上恶劣,却也可以说是讨厌,为什么你后来突然改变了对我的态度啊?”不是毓水不相信一见钟情,而是不相信一见钟情的后果,但凡一见钟情、热情似火的爱情到最后都是痴男怨女结束的居多。因此,毓水更喜欢那种平安相伴、相濡以沫的一生。其次,就拿轩辕晨枫这个人来说,就不是一见钟情的人。
  “没见过你,但是见到你以后,觉得你和我以前见过的女孩都不一样,很古灵精怪。”轩辕晨枫望着毓水缓缓说道。心里却想着在母亲的房里听到的对话。柳阿姨说:“我家的丫头,不知道整天在想什么,脑子里一大堆的歪理,偏偏你还说不过她。住在她外婆家的时候,有次去上香,碰到个纨绔子弟正在收保护费,这小家伙悄悄将人引到一个僻静的地方,盖住头就将人打了一顿。她爹怪她小小年纪乱打人,她理直气壮:‘我是小孩子,他是个男子汉,跟我一个小女孩计较,还是个男人吗?再说年纪轻轻不知道好好学习,奋发向上,做这种不要脸之事,我这是在为民除害,省的以后江湖上再出现个败类’她爹看她死不认错,要打她,这小家伙二话不说,拿个棍子就出门了,再回来的时候,脸上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白胡子,一身穷乞丐打扮,跑到我们面前说:‘好人呐,求你们做做好事吧,我上有老下有小,中间还有个病重的娘子,我辛辛苦苦存的几个钱,被几个恶霸抢去了,有人替我出头,还被她自己家人打骂,这世上天理难容啊!各位行行好,施舍几个钱给老朽吧。’边说还边咳嗽边捶腰,弄得她爹气也不是,笑也不是。”那个时候突然就想见见这个小女孩是什么的了,见到以后似乎和别的女孩子一样,又不一样。后来决定带她出去玩的时候,才真正觉得这个小女孩和别人不一样,因为她的思路是个跳跃式的思维,你无法猜到她的下一步走法。10岁,正是情感朦胧的时候,不知道喜欢一个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只是面前这个小女孩,自己忍不住去欺负她,自己愿意和她出去玩,只要和她在一起,时间就似乎总过得很快,只要和她在一起,总是很开心。
  “古灵精怪,我吗?好像是,大家都这么说。”毓水摸了摸鼻子,说道。“你想去哪玩?”轩辕晨枫望着毓水,眼睛里深邃的光芒让人沉醉在其中。“你要带我去花前月下?”毓水语出惊人,偏偏轩辕晨枫还配合她,“这个可以有。”
  来到后山常去的桂花林,躺在树上边闻桂花香,边吃着糖葫芦,毓水突然从树上爬了起来,太过激动,差点掉了下去。“这么激动做什么?当心点。”轩辕晨枫眼疾手快拉住了毓水,“我有木有唱过歌给你听?”轩辕晨枫摇了摇头,毓水挑了挑眉,说:“记着,我唱几首你从来没听过的歌,以后谁要是冒充我,你就要她唱歌,她肯定不会唱。”要毓水唱歌,那是别人唱歌要钱,她唱歌要命,调子永远不在正常线上,但是没关系,这个世界没人听过这些歌,谁知道是怎样?
  “先唱首《离别歌》吧,我很喜欢的。”毓水的眼睛亮晶晶。“曾经相聚多少天,才知道离别多少年,虽然所有相聚…。”毓水低声唱着,唱完《离别歌》再唱一首《芊芊》,还有孙燕姿的《遇见》,当然,《我可以》是要的,《水调歌头》是名曲,即使唱不上调,也依然令人惊叹。毓水静静的唱着,轩辕晨枫静静的听着,一阵风吹来,树叶轻轻摇荡着,似乎在鼓掌,小小的桂花也随风飘絮着,吓着桂花雨,将那从远方看着的人也看呆了。
  

  ☆、第20章围杀

  10天,是一个说短不短,说长不长的日子。这10天能干嘛呢?吃遍整个京城的小吃,逛遍整个山庄的美景,彼此诉说衷肠?
  这不,今天是一个好日子,万里无云,艳阳高照,天气不是很冷,毓水和轩辕晨枫又是四处闲逛的节奏,明天就要走了,两个人都有点难过。自古以来就有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毓水忽然想到林黛玉,她天性喜散不喜聚,喜落叶不喜开花,终要散的,终要枯萎的。“我明天就走了。”毓水略带鼻音的糯糯的声音传过来,听在轩辕晨枫耳朵里就是一阵心颤。“要走了啊。”轩辕晨枫嘴动了动,却无人听到这句话。
  “晨枫哥哥,我喜欢和你在一起玩,和你在一起的感觉很轻松,很开心。爹说等我成年了就可以来京城找你了。可是,我们太小,我相信你自己也不知道你对我是什么感觉,我们约定吧,如果我来京城找你后,你已经有了想相伴一生的人,你一定要告诉我好吗?”毓水的鼻音越来越明显,是啊,对方还只是一个小娃娃,自己却已两世为人了,这么多天的相处,自己明显感觉自己喜欢上了这个小孩子,虽然有点疯狂,可毓水同样很庆幸,自己同样是再世为人,也是个小孩子,至少自己还有争取的机会。自己说的好听,是我的终究是我的,别人抢也抢不走。真要碰到了喜欢的,怎么可能那么轻易的拱手让人呢?更何况对方还没有喜欢的人,更何况自己和他还有娃娃亲!
  “傻丫头,哭什么?又不是不能见面。”轩辕晨枫显然是第一次见到毓水哭,有点不知所措,用手将毓水眼角的泪擦去,可却越擦越多。10岁的轩辕晨枫面对8岁的柳毓水,还是一个小小的纯情小男孩,想象着上次无意中见到娘靠在爹怀里哭泣,迟疑了一下,将毓水搂进了自己的怀里,毓水身体僵硬了一下,看向轩辕晨枫,只见对方脸红红的,身体似乎也很僵硬,“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我想叫你‘水水’。”待毓水平静下来后,冒出这么一句,让正在吧唧吧唧吃着正宗的鲜肉月饼的毓水噎到了,“咳,咳咳,水,咳咳。”轩辕晨枫赶紧将水壶递给毓水,“当心点,怎么吃个东西还呛着。”“我呛还不是因为你的原因!”毓水回嘴道,这人,居然来一句什么!“我怎么了?我就是想换一个喊法,属于我的喊法。娘她们都喊你‘水儿’,其他人喊你‘毓水’,我只好喊你‘水水’。”我去,这人。
  “不行,换一个喊法,不可以。”毓水表示坚决反对,在那个世界,水水的意思是聊天说闲话。还没被人这么怪叫过呢,真是郁闷,不能,坚决不能!“不要,我就喊‘水水’,多好听啊!”轩辕晨枫也莫名其妙的坚持,毓水望了对面的人半天,冒出一句:“换一个,‘毓儿’都比那个‘水水’好听!”“不要!”我靠,你还傲娇了呢不成!
  在离开轩辕家前,两人还在为这个名字吵,房芯雪第一次惊喜的发现,原来自己的孩子还有小孩子才有的童真。毓水默,童真,说的真是眼前这个货吗?这个货有童真吗?表示怀疑…
  离开京城的那天,轩辕家将毓水一行人送至京城门口。“保重。”“保重。”互相道过保重,只见房芯雪将腰后别的一根萧拿了出来,又从怀里拿出一本书,一起递给毓水,毓水迷茫的看了一眼爸妈,柳义点了点头,毓水才收了。又听房芯雪说:“水儿,要好好练功啊。”“知道。放心吧,轩辕伯母,我会好好努力的。轩辕晨枫,你可要当心,将来我一定超过你!”毓水脆生生的声音回答。大家一起笑了起来。
  “时间不早了,二弟,赶紧上路吧。一路当心。”轩辕晨枫催促道。柳义一家三口准备走人,毓水突然喊道:“等等,等等。”只见毓水抱着胖乎乎的雪球跳下车厢,对轩辕晨枫说:“据说这是只千年白狐,你给我好好养着,要是你让它少了一根毫毛,当心我跟你拼命。我养了好几年了。”说着说着,毓水“哇”地一声哭了出来,她也说不出是因为和小狐狸的分离还是和轩辕晨枫的分离才哭。“我知道,你放心吧。水水,好好照顾自己。”轩辕晨枫眼睛也红了,却并没有哭出来。
  “好了,我们走了。”柳义将毓水抱进了马车,对轩辕荣打了声招呼,一鞭子打在马身上,马吃痛向前跑去,身后,轩辕荣一家人目送着。
  “夫君,不知道为什么,我这心里总是慎得慌。”房芯雪看到马车走远后,转身多轩辕荣说道,轩辕荣一脸严峻,望着天边,良久说声:“回吧。”
  离开京城的第5天,毓水已经渐渐从分别的愁绪中走了出来,正在翻看房芯雪给的书籍,是本武功秘籍,书名为《龙凤合鸣之萧》,旁边的沐水烟笑道:“这是轩辕家祖传的武功,乃轩辕祖上一对恩爱夫妻创建的,男掌笛,女掌萧,笛箫合奏,所发挥的功力比单人所发挥的功力强上不止十倍。你可要好好练啊。”正说着,马车突然强烈的颠簸了一下,将车厢里母女两人直接撞到了车厢壁上。
  “夫君,怎么回事?”沐水烟将毓水扶好,朝外面喊道。外面马车已经停下了,“没事,马车车轮陷进坑里了。”过了一会儿,柳义的声音传了过来,毓水和沐水烟对眼望了一下,两人都下了车。
  下车后,毓水发现马车的左边轮子全部都陷进了一个大坑里,“真是奇怪,这条路我们来的时候都是平的,为什么现在这里有个大坑?”毓水问道。柳义和沐水烟相互望了一眼,眼底有着深深的担忧。柳义迅速将马身上连接马车的缰绳解了下来,一把将毓水抱到了马上,回头对沐水烟说:“快,我们不回去了,立刻回京。”沐水烟捡了几件重要的行李,翻身上马就走。
  柳义三口人正在回京的路上,行至一处断崖的地方,两人都停了下来,毓水想说话,可是被父母之间沉重的气氛给吓到了,不敢说话。毓水能隐隐约约感觉到,四周的环境不对劲,太安静了,安静的都能听到马的喘气声和自己的呼吸声。
  “烟儿,将行李全部扔了,你带着水儿赶紧跑,无论发生什么事也别回头。”柳义对沐水烟说道。
  “夫君。”“爹。”
  “快走。”
  “哈哈。想走,恐怕,你们谁也走不了。”一个苍老的声音突然从四面八方传了过来,让人无法具体判断到底人在何方。
  毓水心里突然冒出无尽的寒意,冷的彻骨。她惊恐的看向自己的父母亲,只见她爹冷眼朝着前方看,而娘则是紧紧地抱住自己。
  四周忽然冒出了不少黑衣人,而远方则是一前一后走出了两个人。为首之人身材矮小,声音却很尖:“柳义兄台,久仰久仰。”“你是什么人?”柳义冷声喝道。“呵呵,我是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家主子一直久仰兄台的大名,想见兄台一面,不只兄台意下如何。”那矮小之人笑声说道,眼中却流露出一丝阴毒之色。
  “恐怕有违你家主子好意了,柳义有重要急事急需赶回京城,还望各位行个方面。”柳义拱手说道。“这么说来,你是不识好歹了?哼,那就别怪我不客气。”说完挥手,四周的黑衣人皆向柳义等人杀来。
  柳义明白此刻不是自己硬拼的时候,因此在黑衣人赶来前,就已经驾马像回跑,边跑边对沐水烟说:“烟儿,我断后,你带着水儿赶紧跑。”沐水烟明白事情的轻重缓急,说道:“我明白,夫君,你要当心。”
  就在这时,黑衣人负责增援的人来了,“夫君。”沐水烟焦急喊道,柳义没有说话,只是冷眼朝前望着。毓水将手里仅有的几根银针拿在手上,她明白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可是在这么多人保护下,王也不是说好擒就擒的。
  柳义一脚登在马背上,向对方挥剑而去,对方马上之人也即刻挥剑前来,另有黑衣人前来想围攻沐水烟和毓水。毓水冷眼望着这些人,沐水烟死死地搂住毓水。不知道那为首之人说了什么,这群黑衣人也只是围着毓水母女两人,却并未攻击。毓水明白,他们的不攻击只是为了让柳义分心而已。
------题外话------
  第一次写小说,很多不足之处希望大家能够指出来,也希望大家能够收藏。谢谢大家。
  

  ☆、第21章惊闻失踪

  毓水警惕的望着眼前的黑衣人,手里的银针不敢轻易打出。她望了自己美人娘一眼,娘正死咬着嘴唇,眼里满满的全是担心。毓水抿了抿嘴唇,心里明白,其实这是一场凶多吉少的战役。不远处,爹和对方黑衣人的打斗已经停了下来,这场不死不休的战斗将会以什么结局结束,在场的人心里都明白,柳义更是明白。因此柳义并不恋战,他此时此刻唯一的想法就是将毓水和水烟救出去,如果水烟,至少也要保住柳家最后一口血脉。因此柳义在黑衣人停止打斗后,就直接一个翻身跳到了毓水和水烟的前面。而黑衣人在看到柳义进入了他们的包围圈后,更是向前逼近,明晃晃的刀在阳光下闪的人眼睛发疼。
  “呵呵,素闻柳义兄台武功高强,当初和轩辕盟主闯江湖时,有‘飞刀双侠’之称,今日一看,果然名不虚传啊。也罢,带本主来会会你。”只见中间又走出一个黑衣人,毓水定睛一看,不是别人,正是刚才跟着矮小之人后面的,虽然蒙着面,可是只有他用的是铁弯钩。
  那黑衣人取了铁弯钩直接向柳义袭来,柳义忙举剑迎了上来,又是一番争斗,毓水已经没有心情去看自己父亲的打斗了,因为那矮小之人的耐心似乎已经用光,挥手让其他黑衣人朝着毓水和沐水烟攻击。
  毓水拉着沐水烟躲过了一个黑衣人的一剑,一根银针直接刺入那人的眉心,黑衣人没想到毓水手上居然有针,就这样倒了下去,毓水顺手接过了那把剑。有一把剑在手总比空手好,自己的爹正在努力保护自己和娘,自己绝对不能拖爹的后腿,自己要保护好娘。只是没想到这个时候,刚才和爹交手的男人居然去偷袭自己的爹,毓水来不及多想,将手里的银针全部打了出去,可毕竟年龄小,对战经验少,而对方狡猾多诈,面对毓水的银针竟然虚晃一下躲了过去,手中的剑直刺入柳义的腹部。
  “爹!”“夫君!”毓水和沐水烟都忍不住大喊起来,毓水将剑插入眼前一个拦住自己的黑衣人身体里面,拉着娘亲就想跑到柳义身边,可是身边的黑衣人却更加拦着自己,毓水感到自己的力不从心,她有种深深的悲哀,她明白,这些黑衣人自己是躲不掉的,即使是杀人,自己的体力也经不住如此的消耗。
  果不其然,毓水挡掉了前面一个人的剑,却已经无力躲掉后面伸过来的剑,沐水烟想都没想就挡在了毓水的身后,那柄剑直接深深的插入了沐水烟的胸口。“娘!”毓水撕心裂肺的叫了起来。黑衣人一脚将沐水烟踢到一边,毓水发疯似的拼命挥动手中的剑,想赶到沐水烟身边,而柳义亦放弃和那黑衣人的对抗,不顾自己的伤势,来到沐水烟的身边。
  “烟儿,你怎么样?”柳义将沐水烟抱起来,点了几处穴,沐水烟呼吸急促,看的出来,沐水烟受伤很重,黑衣人不仅刺中了她,还运用了内力损伤了她的五脏六腑,即使大罗神仙也很难救活,更何况现在这种情形。
  “哈哈哈,柳义,你也有今天。哈哈哈。”不知道什么时候,黑衣人都停手了,毓水赶紧来到沐水烟和柳义的身边。柳义在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突然吼道:“原来是你!你这个叛徒!”“哼,叛徒,笑话。就凭你们中原人如何和教主抗衡。原本教主想将你收之己用,奈何你冥顽不灵,只好杀了你!”
  “你身为中原人,居然帮外人杀自己的同胞,良心何在?”柳义似乎认出了对方是谁,很是激愤,就在这时,沐水烟又吐出了一口血,“娘。”毓水哭道。“烟儿。”柳义又输了一口气给沐水烟,沐水烟说:“没用了,夫君。快带着毓水走。”“我不要,我要和娘亲一起总!”毓水大声哭着说。“乖,听话。夫君,走。”沐水烟抬手摸了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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