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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死出铁骨美感[快穿]-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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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修文:“……”完全没办法听过就算了啊!这姑娘难道是职业洗脑的?!
  林夕隐藏情绪的功底极好,以至于于修文虽然觉得她有些激动,但是却并没有探查到她话语中深藏的负面情绪。
  ——那是深深的遗憾,和揪心的愧怍。
  这么一场尬聊终止于宋雯,她刚从导师的办公室出来,就急急忙忙地跑来找林夕。她可不是林夕那种不擅长拒绝人的性子,哪怕是于修文,难免也要退避三舍,只是到底不甘心快要到手的美人就这么跑了,便硬是和林夕交换了联系方式。
  “他跟你说什么了?”宋雯对于修文十分警惕,因为她知道对方是情场老手,林夕和他对上,实在没什么优势可言。
  林夕简单复述了一下他们的对话,宋雯立时哑口无言。她也是傻了才会觉得林夕这种呆头驴会开窍,简直图样图森破。
  虽然白菜没有被拱,但是宋雯觉得自家老友心情不是很美妙,下意识的道:“你怎么了?他说了什么让你不高兴的话了?”
  “没什么。”林夕瞥了她一眼,沉郁地道,“就是又想起小时候的事情罢了。”
  张爱玲曾经在《倾城之恋》里面说过:你如果认识从前的我,也许你会原谅现在的我。
  林夕也是这么想的,她觉得以前的自己就是个混账,如果她能见到过去的自己,她或许真的会选择将那时的自己掐死。
  “你又想起以前的事了?”宋雯微微一怔,她是林夕的青梅竹马,自然知晓她话中的深意,“别想太多了,你那时候是非观念还未成熟,还在上小学呢,能知道什么?总不能为了过去的回忆,让自己一辈子愧疚下去吧?”
  正如林夕所说的,孩子们都有本能抱团的天性,在成长的过程中,每个班级里都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个两个“被排挤者”。
  林夕是施虐的那一方。
  中二期的小孩脾气暴躁,几乎是不可理喻的。那时候的林夕,张扬桀骜,虽然并没有做什么过分的行为,但是言语伤人,总是难免的。孩童天真不知事,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什么后果,于是肆无忌惮地伤害他人,甚至还可能耀武扬威,将之当成炫耀的资本。
  直到有一天,清醒了。
  有很多借口可以开脱她的过去,她可以说小孩子不懂事,可以说那时候的自己不分善恶,但是那么多的借口,其实都没有太大的意义。
  折磨着林夕的是她的记忆和已经成型的思想观念,她时时刻刻都记得,自己犯下了无法挽回的错。
  “所以啊,我其实一直都不太懂你。”宋雯将买来的奶油面包掰了一半,递给林夕,“你这个人其实很奇怪,也很矛盾。有时候会很感性,有时候又会很无情,我有时候都搞不清楚你在想什么,如果真的觉得很对不起以前被你欺负过的人,那去道歉怎么样啊?”
  “没有意义。”林夕咬了一口面包,垂下了眼睫,“所谓的道歉,不过是给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罢了,为的不是别人,为的是自己。因为当一个人说出‘对不起’的时候,其实他就是在等待对方说一句‘没关系’,好让自己解脱,让自己放下这些事情。但是这世上不是所有的‘对不起’都能换来一句‘没关系’的,有些则像鲁迅先生毁掉的那个风筝一样,无怨的恕,说谎罢了。”
  宋雯无所谓地咬着松软的面包,她看着林夕始终沉郁的眉眼,突然间想到了什么。
  她记得她曾经拦住过于修文,她告诉他,林夕是个在感情上很较真的孩子,他如果不是认真的,就别再抱有那种要玩玩的心思。
  那时候于修文笑得不屑,说道:“你又怎么知道她不喜欢我?她从来不拒绝我,你根本不了解她,她是个很温和柔软的女孩子。”
  其实于修文说得没错,林夕是一个很温柔也很有底线的人。她只守着自己心中的一片净土,任凭外界如何污浊,都与她毫无干系。
  但是约莫是因为过往做了很多错事,让她不堪回首,以至于她如今和人相处时就会不自觉地带上了这一份“温柔”。她不拒绝别人的任何请求,她会包容身边人所有的缺点和错误,谅解别人的一切,哪怕她不喜欢。但是这是爱吗?是喜欢吗?是代表她在乎你吗?
  不是的。她温柔是带着冷情的。
  她心里有一本自己的账,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冷眼旁观,看着身边的人得寸进尺,越来越过分,越来越让她无法忍受。当她对一个人的忍耐和情分完全被耗尽之时,她就会将曾经对那个人的好全部收回,变得冷酷而又刻薄,哪怕平日里觉得无伤大雅的小错,在她眼里都会变作碍眼的尖刺。因为她已经决定不再包容你,所以她拒绝给你哪怕只是一点微薄的,甚至会递给陌生人的温柔。
  她曾经犯了错,伤害了别人,她为此而煎熬,所以她现在放纵着别人,让别人伤害她。她的血肉是温的,骨子却是凉的,别人对她三分好,她一定要回报十分。不是因为她爱你,而是因为她要自己无愧于心,在你背叛的时候毫不犹豫地丢掉你。
  她遇见一个人,会先看到彼此的结局,她对你好,心里却在等着你的背弃。
  等着你背叛她,她就能像甩掉一袋子垃圾一样把你完全抛在脑后,继续自己的游离。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悲观、无情、通透、却又理智凌驾一切,凉薄得近乎无情。
  于修文在情场上纵横多年,得意洋洋地说自己从无敌手,他觉得在林夕身上耗费了两年是多了不起的事情,却全然没想到这姑娘始终都未曾将他放进眼里。宋雯有些想笑,又觉得有些悲哀,林夕的好友多是君子之交,唯一的好友是她,而且还是因为她们青梅竹马一起长大。
  这样的人,又有谁能走进她的心里呢?
  宋雯吃完手中的奶油面包,感慨地叹息道:“你完了姑娘,注定孤独一生,为你点蜡。”
  林夕叼着面包,一脸懵逼:“……”
  宋雯恨铁不成钢地捏着她的脸,问道:“你有没有理想型?或者是曾经想过的未来伴侣?姐帮你大浪淘沙,好歹淘一个出来!于修文那狗货虽然不是东西,但是玩玩还是不错的。我觉得你现在需要谈个恋爱来调节生活调节心情。”
  林夕下意识的想到了西里尔,然后很快自己便打消了这个有些可笑的念头,真是傻得不轻了,才会对一个虚构出来的人物产生好感。
  她意兴阑珊,正想敷衍过去,宋雯却突然道:“我之前一直觉得你梦里的神父跟你有点和而不同,你是不是做梦的时候代入自己了?”
  林夕现在听到“梦”字就头疼,闷声道:“哪里像了?我是那么偏激神经病的人吗?蠢。”
  “梦里的人,大多是你现实中见过的,但是你可能改变梦中人的容貌亦或是身世背景,所以你自己忍不住被自己潜意识捏造出来的虚拟人物了。”宋雯对这方面很感兴趣,乱七八糟的书籍也看了不少,“你倒是可以好好回想一下,自己有没有遇见过类似的人。”
  “但是我觉得神父真的很像你,像,又不太一样。”
  ——“神父是个怎么样的人呢?”
  ——“和你一样,又不太一样的人。”
  “大概你们神经病和中二病之间真的有点共鸣吧。”
  ——赎罪一般的偏执和包裹在无情之下的柔软,他们遵从自己的心,始终带着殉道一般的决绝和庄严。何必活得这样累呢?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天使们支持正版~!入v三更~!超级爱你们的,给你们笔芯~!


第二十六章 异形之灾(1)
  林夕向来是个身体健康的小宝宝。
  她怎么也没想到,前不久她还神猛非常地拳打南山敬老院脚踢北海幼儿园,没过多久她居然跟病西施一样晕厥了。
  林夕是在路上晕过去的,非常干脆利落地扑街,脑袋咣地一下砸在砸在地上,那声音听得宋雯牙齿都酸了。宋雯的一声尖叫还没发出来,林夕就已经干脆果断地失去了意识,昏迷的前一秒,林夕还在想,真心日了狗了,以后打死也不能熬通宵了。
  通宵一时爽,伤心又伤肝。林夕她又穿越了。
  一睁开眼睛就发现自己正在飞奔,林夕脑子一懵,脚步微微一错,顿时就左脚拌右脚地狠摔了出去。她还没来得及尖叫,就顺着台阶当了一回翻滚的牛宝宝。也不知道是做梦还是什么原因,倒也没觉得有多痛,就是摔得有些喘不上气来。
  停止翻滚之后,林夕趴在地上看了一眼自己的手,纤细幼嫩,还有点胖,绝对是个不超过十四岁的女孩子的手。
  林夕怀疑自己摔坏脑子了,她大脑里一片空白,居然连自己的名字和过去都记不起来了。
  我是谁?我在哪?我从哪里来?生命的意义是什么?
  林夕并没有蒙圈太久,或者说,并没有太多的时间让她思考人生——她隐约记得有什么很危险的东西在靠近,所以她才会拼命的奔跑。
  顾不得还有些发晕的大脑,林夕连滚带爬地站起了身,疯了一般地朝前方跑去。她似乎摔进了一个地下停车场,这个停车场的穹顶极高,甚至林夕还看到了几辆专门用来运送建材的大卡车。四周的灯光黯淡,昏黄的白炽灯将林夕的影子拉得很长。
  林夕奔跑了起来。
  她发誓,自己哪怕是体育考试200米短跑都不曾跑得这般快过。
  这具少女的身体轻盈极了,女孩身形纤细单薄,肢体灵活,身姿敏捷,奔跑起来时简直像一阵悄无声息的风。虽然林夕失去了记忆,但是她却对这具身体一点也不觉得陌生,她甚至很清楚这具身体的极限在哪里,使用起来简直如臂使指,就像是她自己的身体一样。
  林夕在奔跑的助力下一跃而起,手掌撑在车顶一下子翻越过去的瞬间,她觉得爽爆了。
  这种浑身充盈力量的感觉,这种如风一般无拘无束仿佛灵魂不被笨重的驱壳所桎梏的感觉,真是美妙得令人身心舒畅,心神剧颤。
  林夕的中二病根深蒂固,而有什么比一个中二病感觉到自己飞檐走壁无所不能更让人兴奋的呢?
  林夕享受了一下这种飞一般的感受,直到直觉为她敲响了警钟,她才快步藏进了一面隔离墙的背后,训练有素地蹲下弯腰抱头。她飞快地调整自己的呼吸,将因为奔跑而略显急促的气息调整得平缓轻微,几乎细不可闻。
  她听见了脚步声。
  林夕也不知晓自己为何会将之定位为“脚步声”,因为那根本不是正常人类会发出的声音,反倒像是某种巨型的动物踩在地上而发出的巨响。地面在震颤着,那东西的动作显然很迟缓,只是听着那脚步声,林夕的大脑就自动将怪物的体型大小反馈给了她。
  呕,最萌身高差吗这是?意识到这个怪物的体型比那大卡车还要可怖的时候,林夕面无表情地在心里腹诽了一句。
  林夕躲在隔离墙后,在怪物靠近的瞬间,猛然屏住了呼吸。
  林夕虽然失去了记忆,但是她身体的本能反应显然还存在,而这个本能也救了她的性命。她知道背后的这个东西不是她能够抗衡的存在,也知晓这个怪物锁定了她的气息。所以方才林夕才会浪费时间在这个偌大的停车场里跑了一圈,为的就是混淆自己的气息。
  她如今拥有的这具身体,简直像一位身经百战的战士,其本能以及战斗意识都已经敏锐到一种可怕的境地。
  然后,林夕看见了。
  庞大得几乎令人心生绝望的影子如同移动的山峦,清晰地倒映在林夕面前的土地上。那个“怪物”的形态像是教科书上描绘过的恐龙,有着肉瘤一般的脑袋与尖锐可怕的利爪獠牙。林夕死死地捂住自己的口鼻,不让气息泄露出一丝一毫。她没有看到怪物的正面,但是她眼角的余光瞥见一条足有十数米长、布满鳞片的尾巴擦过隔离墙不远处的墙壁,彼此碰撞之时发出刺耳得让她头皮发麻的摩擦声。
  那墙壁留下了一道深深凹陷下去的黑痕。
  哦,狗/日的。
  刚刚才开启了金手指兴奋没多久的中二病笑容渐渐消失,感觉自己被来自大宇宙的恶意糊了一脸姨妈巾。
  这种刚刚发现自己升到五十级可以转职了却突然发现一百二十级的副本正式开启的苦逼感到底谁能懂啊?!
  难道因为中二病想要当反派就注定为世所不容吗?!为什么这个世界就不能对中二病稍微友好一点?!
  果然错的不是我,错的是这个世界吧?!
  林夕压根不想体验一把被怪物放进嘴里被口水淹没被牙齿咀嚼的痛苦,刚刚振奋不到一分钟的狗胆再次怂了下去。怪物在四处搜索她的气息,原地待在一个地方显然不是明智的选择。于是林夕又当了一回翻滚的牛宝宝,趁着怪物转移视线的瞬间,从这面隔离墙翻滚到了另外一面隔离墙后面。她小心翼翼,动作灵活得如同一尾入水的鲤鱼,成功拉开了距离来到了通往地下停车场的旋转通道边上。
  林夕撒丫子就跑了,而这时,那怪物似乎终于判断出来哪一方的气味比较浓烈,立时迈动着压路机一样的大脚丫子追了上来。
  林夕虽然打不过那怪物,但是她的优势就是敏捷灵活,速度够快。她顺着螺旋车道飞奔到地下停车场,立时便闻到了浓烈的汽油味。如果放在往常来说,林夕绝对会第一时间规避这个危险的地方,汽油、车辆、密闭的地下停车场,万一着了火,烧起来简直不要太旺。但是眼下的情景,浓烈的汽油味却是再好不过的遮掩,林夕一眼扫过去,还发现了一个专门用来存放工具的储物间。
  林夕已经听见身后传来的脚步声了,她来不及多想,就朝着储物间跑了过去,暂时在储物间里躲一阵子也是不错的选择。她记得这种怪物并不是一个有耐心的猎人,寻找不到血食,他们会很快转移目标,毕竟她这样的小身板,还不够人家塞牙的。
  林夕速度飞快地跑到了储物间门口,她一把拉开门正想往里面躲,却突然对上了三双惊惧的眼睛。
  两男一女,都是成年人,三个人将狭窄的储物间塞得满满的。他们浑身脏兮兮的,脸上抹了油彩根本看不出真实的模样,女子颧骨突出,显然已经饿了很久了。林夕还没来得及说什么,那女子就发出了一声短促的尖叫,拼命地将门板压回去:“走开走开!这里已经满了!躲到别的地方去!快把门关上!你会把我们都害死的!滚开!”
  另一位男子见状也帮着女子推门,而另一个中年人看着林夕稚嫩的模样,似乎有些不忍,但是也没说什么。
  林夕抿了抿唇,脚步声越来越近了,她心中也升起了一丝惧意。她虽然身姿灵巧,但是她知道那个怪物是依靠尾巴来进行攻击和捕食的,那尾巴有着和怪物体型相反的灵活,遍布鳞片更是坚硬强韧到了极点,如果正面对上,她并没有逃跑的胜算。储物间虽然狭小,但是再塞进去一个身量未成的孩子也不是什么问题,而那脚步声对方显然也听见了,之所以这样不过是因为人自私的天性。
  林夕没有仗着自己的力量逼迫他人的意思,眼见三人抵抗情绪浓重,她立刻便转身朝着货运电梯跑去,听到储物间的门砰然合上的声音。
  比起死亡,她更讨厌亏欠别人。
  林夕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好怨怼的,她摁下电梯的升降按钮,习惯性地咬了咬自己的拇指。她心里默念着“快一点快一点,求求你快一点”,整个人因为背后越来越靠近的恐怖气息而汗毛倒竖,她不敢回头看,因为她害怕自己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勇气会因为一时好奇而崩溃瓦解。
  在林夕情绪高度紧张如同绷紧的琴弦时,电梯抵达时“叮”的一声铃响简直与天籁无异。
  她飞快地窜进了电梯里并且疯狂地摁住关门的按钮,隔着渐渐合上的门扉,林夕能看见不远处咆哮而来的怪物。
  怪物的模样有点类似霸王龙,但是它除了尾巴布满了鳞片以外,庞大的身躯尽是白骨质地的外壳,在灯光下泛着森白的光泽。怪物长着一张网红脸,削尖的下巴却因为整容不当而生了一个肿瘤一样的脑袋,瞪着一双木有眼珠子的眼睛使劲朝着林夕翻白眼。它嫉妒林夕娇小苗条的身材,因为它是一只体重成吨的狗子,所以怨恨让它鬼气森森,恨不得把林夕小仙女拖出去糟蹋了。
  真是感动天感动地感动中国好兄弟的绝世美貌啊。
  妈/的,还好我跑得快。
  电梯开始上升,林夕终于松了一口气,可是那口气刚刚滚到咽喉,就立刻噎住了。
  因为电梯里还有人,或者说,林夕方才一心只想着逃跑,都没注意到电梯里有人。
  电梯在上升的过程中停止了,有人拉了电梯的手动匣门,将电梯卡在了通道上。
  而一个冷硬的物件抵在林夕的后脑勺上,透着无言的威胁。
  林夕双目放空,借着电梯金属门的反射,她隐约可以看见自己的背后站了两个人,都是成年男子的体型。识时务者为俊杰,林夕决定按兵不动,等待良机。所以她双眼直视前方,举起了双手,向身后的人表示自己的无害。
  冰冷的枪支戳了戳她的脑袋,戳得林夕低了低头。
  一个轻佻花俏的声线说起了有点饶舌的英语,但是林夕很神奇的听懂了。
  “噢我的上帝,居然还有这么小的孩子活着?还是个黑发黑眼的小姑娘?刚刚追她的是二级异形?”
  “叶,她该不会是你的妹妹吧?”


第二十七章 异形之灾(2)
  林夕还有些懵逼自己突然点亮了语言精通技能,就突然听见另一个温醇如酒的嗓音接了话,好听得让她耳朵微微发麻。
  “在亚洲人种里,黑发黑眼才是常态。”
  对方是否定了对方那句“是不是你妹妹”的猜测,但是那轻佻的男子突然笑出了声,邪气地道:“喔,当然,我只是觉得有点好奇。你知道的,亚洲人都普遍身材瘦小,力量也较为薄弱,但是你们族群似乎很容易出现一些变种,强得近乎变态。比如你,叶,你可是让我认可的强者。而这个小不点居然能从二级异形的追踪中逃出生天,我当然要好奇你们是不是一家人。”
  “她是觉醒者,增幅能力为速度。”那有着一把好嗓音的男子并不理会轻佻男的调侃,道,“放开她吧。”
  林夕沉默,眼下的情况显然不开口才是最明智的选择。拿枪抵着她的那个轻佻男显然是个坏心眼的人,听到“叶”的话,居然直接将手/枪抵在她的太阳穴,一把搂住她的脖子将她扣进了怀里:“不不不,叶,你知道的,‘星灾’已经开始一年了,这个孩子明显不是记录在册的觉醒者。也就是说她独自一人在这个狗屎的世界里存活了一年,你说她只是一个速度觉醒者?这话我是不信的。”
  被人搂进怀里,一脸懵逼的林夕顿时和那个叫“叶”的男人打了个照面,一见之下,林夕立时就愣住了。
  眼前的男子明显是个亚洲人种,二十岁出头的模样,一身特工的漆黑紧身服,显得身材高挑清瘦,整个人笔挺极了。他五官是华人最为推崇的清俊,眼珠子漆黑得几乎微微发蓝,修眉俊目的模样让林夕在一瞬间内想到了“竹”。
  虽然眼前的男子好看得有些过分,但是那并不是林夕关心的重点,而是如今记忆全失的她居然会觉得男子有点眼熟。
  “她是速度觉醒者,典型的身形纤瘦,关节灵活。”叶瞥了林夕一眼,又将目光转向了那只目光充满挑衅意味的金毛犬,神情微淡,“我知道你看不起体能觉醒者,但是这个孩子的觉醒程度很高,而且战斗经验丰富,她在没人教导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能力开发到这种地步,将来她的成就绝对在你之上。阿尔杰,我再说一遍,放开她,你的武器应该对准异形,而不是这个孩子。”
  林夕被身后的人扣在怀里,借着电梯里的镜子,林夕能看清楚身后人的长相。金发蓝眼,身材高大,典型的白种西方人。他满脸嚣张挑衅的神色,显然是想借她发难,但是叶对此无动于衷,神情平淡,明明身高不如阿尔杰,那一身气势却压得人噤若寒蝉。
  叶的话音刚落,林夕就感觉到那卡着她脖子的手臂肌肉绷紧,像是感觉到危险的金毛犬,阿尔杰忌惮中又透着些许不合时宜的兴奋:“噢!你是生气了吗?叶。为了这个小不点你终于打碎了自己始终冷静的面具?这可比跟异形干架有趣多了!”
  林夕被卡得有些喘不上气来,她突然觉得森森地蛋疼,身后这只大金毛显然是个欠抽的抖s,叫“叶”的大佬越袒护她,他就越要对着干。
  妈/的,死gay!禽兽!放开我!
  被“怀中抱妹杀”的林夕抓着阿尔杰的手臂,感觉自己快要窒息了。眼见着两人剑拔弩张仿佛要开打,她突然觉得手很痒。
  手痒的林夕有点控制不住自己,她微微抬手靠近了那抵在她太阳穴上的手/枪,手指突然跳起了舞。
  阿尔杰的注意力都在叶的身上,当看到因为窒息而面皮紫涨的女孩抬手时,他警告性地将手/枪又往她太阳穴压了压,威胁的话语含在口中尚未出口,女孩的手指就动了。她还是个身量未成的孩子,伸出来的五指也算不得修长,有点胖还很短。但是她的手指突然跳起了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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