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七公子②首席他总耍无赖-第4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旱闹髡牛绞焙蚧槭掠晌易约核档乃恪2还匀惶崃撕眉复危急灰歉亓恕!�
后面那个“她”,林初听着,猜他说的应该是他母亲了。
“那时候我跟陆薇宁也没见过几面,顶多就是一些必要的场合,会互相介绍一下,都没跟她说过几句话。说实话,我连她长什么样子,都一直不太记得。”燕北城嗤笑一声,说道。
林初幽幽的抬眼,问:“当时在宁市,被记者拍到的画面里,就是她?”
“嗯,我母亲现在跟我外婆家住在宁市,我上次去出差,到了她们的地界儿,也不好不去拜访一下。一起吃了个饭,没想到她们就把陆薇宁的父亲也给叫去了,陆薇宁也在。”燕北城嘲讽的撇了撇嘴角,“只是不知道,记者是哪家叫过去的。”
林初垂眼,浓密的睫毛将她的目光完全遮掩住了。
她记得,那次燕北城的解释是回去顺便拜见了长辈。
不知道燕北城跟他母亲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刚才听他说起母亲的时候,还顿了一下,明显不愿意说出这两个字。这也就好理解,为什么上次他只说去拜见长辈,而非母亲,显然是不太喜欢提起那个人。
又想到之前他跟她说家里的情况时,也只说了二老跟燕淮安一家,以及去世的父亲,依旧没有提及母亲。
既然他母亲还活着,而他却不愿意提,便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跟他母亲的关系极差。
“刚才陆薇宁提到的那位江姨——”林初话刚说到一半,就被燕北城打断。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燕北城说道,抱着她站了起来。“你先换衣服。”
说完,他就出了卧室。
林初张口欲言,可他人已经走远了。
她叹了口气,说不上来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可却绝对不好。
他有事情,却不愿意告诉她。
或许那是他的*,他不愿意说。可她觉得他们俩现在关系走到了一定的程度,很多事情都不必隐瞒。
她的事情,他统统知道。
可她发现,他的事情,她并不了解。
他说他想也只想娶她,她也认为自己想也只想嫁给他。两人既然是认定了要一起过一辈子的人,他的事情她真的该知道。
她可以不催他,但不代表就要让他一直瞒着,从来没有告诉她的打算。
今天的情况,她觉得他真的没有要告诉她的打算。
而且最让她难受的是,陆薇宁知道。陆薇宁知道的事情,她却不知道,就好像……好像是被摒除在外了。
这也许才是她最介意的地方。
有些失落,都没注意到去而复返的脚步声。
直到视线内多出一双穿着拖鞋的脚,上面还套着黑色的棉袜,裤腿落在脚背上,很好看。
林初才意识到燕北城又回来了,惊讶的抬头,却正对上一张有些泛黄的照片。
只照片上的人,她再熟悉不过。
坐在男孩子怀里的小丫头,不就是她自己吗?
再看小丫头身后的少年,有些眼熟,直到记忆片片的寻回来,原本对记忆中的少年模糊的印象越来越清晰。
那时候她太小,隔得时间又长,对记忆中的少年模样难免会有些模糊,但只要一看照片,她就想起来了。
“你——”林初惊讶的张着嘴,目瞪口呆。
看看照片,又看看燕北城,满目震惊。
现在仔细一看,才发现燕北城与照片上的少年是那样相似。不同只是因为岁月让他现在更加成熟,脸上也多了岁月的痕迹,不像少年时期那样白嫩青涩。
少年的他,满脸都是胶原蛋白,那时候微笑起来便温润如玉,风采翩翩。
现在的他,五官如刀削一般,深邃英俊。
只是因为之前不太记得当年那名小哥哥的长相,所以遇到燕北城,也没有与当年那名少年对上号。
如果她记得,就一定不会认错了。
“那时候我15岁,我父亲去世,对我的打击很大。那时候我感觉整个世界都不好了,看什么都是灰暗的。家里人担心我,不管什么时候,总会有个人陪在我身边。”燕北城满目柔和的微笑。
拉开衣橱门,便从里面随意拿出了一件外套给林初穿上,带着仍然在震惊中不知道反应的她往外走。
下楼时候,庄婶收拾完了厨房,正敷面膜,脸上绿油油的一层厚厚的泥。
“先生?”庄婶惊讶的看他们似乎是要出去的样子。
可林初还穿着家居服呢。
“我们出去一下,不用等门。”燕北城说道,拉着林初往外走。
出了门,他继续说:“那时候燕淮安已经在上大学,只要不上课的时候,就会来稷下学府找我。回到爷爷奶奶家后,他们也都会陪在我身边,生怕我一个人的时候又胡思乱想会难受。还会绞尽脑汁的想些笑话说给我听。那时候爷爷走到哪儿都带着本《笑话大王》,遇到好笑的就圈出来等着念给我听。奶奶天天搜电视上的搞笑节目和片段,录下来放给我看。”
想到那时候家里人对他的关心,燕北城的眉目就格外柔和,“只是他们有点儿用力过猛了,我有时候真的挺想一个人静一静的。身边走有个人跟着,小心翼翼的注意着自己的一举一动,有点儿风吹草动就觉得我是又怎样了,好像我是个脆弱的玻璃球一样,我的压力也挺大。”
“所以有一次我就偷偷跑开了,想找个地方躲清静。于是才翻了孤儿院的墙,结果遇见了你。”燕北城说道。
听着燕北城的话,林初也忘了先前关于他母亲的话题。
这么一路说着,不知不觉,车就停了下来。
等燕北城拉林初下车,被冷风一吹,有些清醒。林初这才发现,他们竟是已经到了孤儿院门口。
“我没有孤儿院的钥匙啊,现在太晚了。”林初说道,不想吵到老院长。
“我们一会儿就离开,不必吵到老院长。”燕北城说道,拉着林初的手,绕到了孤儿院的后面。
透过不算高的院墙,看到了里面那颗高壮的老槐树,下面埋着的正是当年他们俩一起埋下的东西。
在埋下后不久,她就被林家带走了,所以至今也没挖出来,彼此都不知道对方埋了些什么。
正看着,旁边一道人影闪过。定睛看过去,竟然就是燕北城,三两步的往墙上蹬,胳膊顺势便抓住了墙顶,只一撑,便轻巧的爬了上去。
想他15岁的时候就能翻墙而过,现在比15岁更高出了许多,这道墙更加难不住他。
只看到燕北城蹲在墙上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又跃了下来,拍了拍掌心的灰,对林初说:“我托你上去。”
林初看看高墙,又看看他。
“我护着你,不叫你受伤。”燕北城在她的腰侧轻轻地捏了两下。
林初脸微红,好在这片儿照明不是很好,黑灯瞎火的,也看不出来。
只是有种偷做坏事的感觉,挺刺激。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调皮捣蛋那会儿。
别看她现在这样儿,小时候调皮起来,连老院长都无奈了。
晚上还是挺冷的,她搓了搓手,破罐破摔的说:“来吧!”
燕北城失笑,握着她的腰,便将她举了起来。
林初也挺争气,手脚并用的爬了上去,主要的力气都是燕北城使的,托着她也让她没怎么费力。
等她爬上了墙头,燕北城才说:“在那儿等着,先别下去。”
然后就见燕北城三两下的轻松跃了上来,又跳进了院子里。
拍了拍手,朝林初伸出双臂,“跳下来,我接住你。”
这次林初迟疑都没有的,在燕北城话音刚落时,就跳了下去,直接进了燕北城的怀里,被他抱得牢牢地。
燕北城轻笑,吻了下她冰凉的发顶,“好歹也迟疑一下,怎么说跳就跳,不害怕?”
“你说你会接住我,我还怕什么?”林初抬头,那理所当然的模样,还有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里闪烁的信任,亮晶晶的。
在这寒夜却把燕北城的心烘的暖洋洋,趁她抬头的动作,便含住了她的唇。
林初红着脸,好半天才被他松开,低声说:“你是不是要把咱们以前埋的东西挖出来?”
这话说出来,林初还是觉得缘分很奇妙。
怎么小时候遇到的那个小哥哥,就是燕北城呢?
而且,竟然还跟小时候的那个小哥哥谈了恋爱。那是小时候怎么想也没有想过的事情。
从她去林家,跟那小哥哥断了联系,她就没指望能再遇到他。
只是在林家,每次被苏常欣打了,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就会想以前在孤儿院的时光,想的最多的,就是跟那小哥哥一起玩耍的时候。
那段时间,真的是她最开心的时候。
每次哭了,难受了,就想到那时候,就告诉自己,小哥哥不在,但他一定是在鼓励自己的。她不敢想老院长慈爱的脸,每次一想,哭的就更厉害,只敢想小哥哥的笑脸。
也是那样支撑着自己,告诉自己,将来要回去找小哥哥。想着自己突然不见了,小哥哥不知道要多着急。就这样一直告诉着自己,才在林家熬了下来。
却没想到这样兜兜转转,十几年后竟然又与他遇到了一起,还成了恋人。
小时候跟小哥哥一起玩的时候,他比她大那么多。在她眼里,他就跟大人一样。恋人这种事情,她是想都没想过的。
☆、118。118一直都是你的,即使隔了许多年
燕北城“嗯”了一声,松开了她,结果手往后一掏,林初才发现他在要带上别了一把短柄的小铲子。
“你什么时候带着的?”林初惊讶的说,这男人简直太不走寻常路了点儿。
“去书房找那张照片的时候,想到要来挖东西,就顺便带来了。”燕北城解释道,便拉着林初走到了老槐树下蠹。
找到埋东西的地方,便开始挖。
当初两人年纪小,燕北城又是偷偷摸摸翻墙进来,偷偷跟林初见面的。所以那时候两人决定往里埋东西,还是林初找来了一把玩具铲子髹。
用那么坑的东西,两人当时挖了一下午,别的什么都没干。就这都还没挖到多深的坑,所以这会儿燕北城拿的铲子虽然不大,但对付这个也足够了。
挖了没多会儿,便挖到了硬邦邦的铁盒子。
林初拿了出来,这盒子还是十几年前放水果硬糖的那种,那时候的水果糖其实并不好吃,可因为那时候人们的整体生活都算不上好,对这种果糖都喜欢的不行,过年才吃得着。这铁盒子也带着浓浓的年代气息,上头还印着当时红极一时,现在被湮没在大浪淘沙中的一个女明星的照片。
因为时间久,盒子有些锈,林初开了半天都没能打开,便将铁盒子塞到燕北城的手里,“快打开看看。”
燕北城也是努力了几次,最后咬紧了牙,好不容易才把盒子打开的。
林初拿出手机,打开手机里手电筒的软件,手机后面的灯便亮了起来。
里面放着两个小包,一个是林初的,一个是燕北城的。
当初两人约好了把东西都放在小布包里,谁也看不见对方的,然后一起放进铁盒子里,埋起来。
林初先拿起了自己的小布包,打开来,里面是两个手拉手的娃娃。
“原来你放的是这个。”燕北城带着笑意的好听嗓音暖暖的响起。
林初点头,“我记得当初手工课,学会了用手套做简易的娃娃,制作简单,是我这个年纪也能学得会的。”
林初手里的娃娃,就是用白色的线手套做的,如今手套的颜色已经发黄了。手套里塞了棉花,手掌的部分被系成了两截,上边是娃娃的头,下边是身子。拇指被剪掉了。食指和小指当做娃娃的胳膊,中指和无名指便是腿了。用黑色的水彩笔在娃娃的脸上画了两道弯弯的眼睛,还点了一个小点,就是娃娃的嘴。
但是因为埋在这里十几年,常年日晒雨淋,颜色早就糊了,娃娃的五官自然也就没有了。
“我把两个娃娃的手缝在一起,当时想着,就是我跟小哥哥手拉手了。”林初笑着说。
现在看这两个娃娃很是简陋,做的真是不好看,只勉强能看得出人形罢了。但当时,她可是觉得自己做的好极了。
燕北城挑挑眉,这娃娃也太朴素了,连点儿象征性的头发啊,衣服啊,都没有,好歹画上去呢。
“哪个是你,哪个是我?”燕北城凑过来问。
“这个小的是我,大的是你。”林初一手捏着一个娃娃,朝燕北城晃了晃。
果然,看两个娃娃也是有大小差别的。
“你小时候倒是挺聪明。”燕北城笑着说道,“做的娃娃偷工减料,就从大小上来区分了。”
“我那时候才六岁呢!能做成这样很不错了。”林初不服气,低头看看娃娃,很是喜欢,很有纪念价值。
她在孤儿院的东西,老院长都给她收着,只是东西不多,也没什么能留得住的。去了林家,更加没有什么值得纪念的东西。
“这个带回去,摆上。”燕北城说,“是咱俩青梅竹马爱的象征。”
林初:“……”
她只是想做个纪念,没他脸皮这么厚。
“开开你的看看啊。”林初抱着她的娃娃催促道。
燕北城看了她一眼,微微一笑,将布包打开。
里面是一个红色的绒布盒子,打开来,是一枚戒指,很简单的一个戒指圈,什么装饰都没有。
燕北城把戒指拿下来,说道:“这是我当时把零花钱都攒下来买的。当时我父亲去世,母……亲又提了一次订婚的事情。我发了好大一通火,也因为爷爷奶奶的支持,依旧没能成功。当时我就想着,我要自己去找我喜欢的姑娘。我的婚事,容不得别人指手画脚,告诉我我该娶谁,不该娶谁。谁也别想支配我的人生,以为能够控制我来达到一些目的。当时,我鬼使神差的就想到了你。”
“明明你还只是个丫头片子,但你的脸偏偏就那么突然出现在我脑中。也许是因为,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是我最无忧无虑的时候,什么糟心事儿都不会想,只是单纯的快乐。因为我母亲让我糟心了,我不由自主的就想到了你,让自己快乐起来。”
燕北城笑意暖暖,“只是那时候你那么小,连我都觉得不可思议,对你不可能有那种情感。而且我们将来会怎么样,能不能一直这样有缘分,谁也说不准。我们各自都有自己的道路,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分开,不知道会不会一直维持联系。可能过几年,境遇变故,我们会成为陌生人,相忘天涯。”
“所以当时你说要埋宝贝,等我们长大后挖出来。我就把我攒下的所有零花钱都拿了出来,去了一家珠宝店。然而那时候,我的零花钱并不多,总共也只能买到这枚最便宜的戒指。我想着,等我们长大,如果我没变,你没变,我们有缘能够一起把宝贝挖出来,那是天意都让你成为我的小女友,我就把戒指送你。”
“我想现在,就是物归原主的时候。”燕北城捏着戒指说道。
“所以,这戒指一直就是给我准备的?你埋在这里,如果没有找到我,你也不会挖出来,这枚戒指就一直埋在老槐树下,不会再送给别人?”林初垂眼看着燕北城指尖的戒指。
这戒指很简单,18年前的款式,比现在差远了,就连上面的花纹切割面在如今开来都算不上好看,不是什么复杂的工艺。
可林初就觉得好看,比现在什么昂贵的戒指都好看。
这是当初燕北城花光了他所有的钱才买来的戒指,是最值钱的。现在什么戒指都比不上这一枚。
林初想,就算以后结婚,她也要把这枚戒指当作结婚戒指来戴。
不过这话,她没好意思现在就跟燕北城说出来,怕被他笑话。
好像自己等不及要嫁给他似的。
燕北城轻笑,低醇如玉的嗓音在夜。色中格外的撩人,“对,一直都是你的,即使隔了许多年,这枚戒指终究还是你的。”
所以说,从来都没有什么未婚妻,如果真要说,也只有她,勉强可以算是被他提早订下的小未婚妻。
甚至他自己都没想到,会有这样一天,重新找到了当初那个小姑娘,带着她一起来把东西都挖出来,那些他当时以为可能不会再有机会挖出来的东西。
燕北城轻执着林初的手,将戒指套进她左手的中指。
细白纤长的手指特别好看,银白的戒指在她白皙的手指上显得优雅细致,很精致的样子。
看着当初的小姑娘,如今戴上了这枚当初本就是为她买的戒指,仿佛自己把她套牢了,燕北城一颗心说不出的激动,好像终于把一件大事儿做成了的感觉。
执着她的手,在她带着戒指的指节上轻吻。
林初以为这就是他当年埋下的全部了,正想站起来,却见燕北城又把戒指盒里面的垫子拿了出来,用手机背面的灯光一照,才发现垫子底下还夹了一张纸。
纸片折了四折,好在虽然这些年风吹雨淋,但是有铁盒子护着,又有一层布包,布包之内,纸片又藏在了戒指盒的垫子底下,这么多层保护,现在竟也完好无损。
燕北城把戒指盒递给她,让她自己把纸片拿出来。
林初狐疑的捏出纸片,展开来看,上面写了两个字:姬言。
字写的很好看,看得出是从小练字,字间有风骨,是燕北城的风格。只是因为那时候年龄尚轻,只隐隐露出了些许的风格,还有些露锋芒,不如现在这样稳重劲透,字如人一般的沉敛。
“八大家族的人,都有一个表字的事情,外界不少都知道。燕家是原本燕国王室的后代,本姓姬,当初燕国王室出逃,隐姓埋名,没敢用本姓,就把本姓藏在了字里。这是我的字,只告诉我的妻子。”燕北城低声说,月光下的笑容清润干净,一双黑眸也仿佛蒙上了一层柔和的月光。
林初还想说,你这又不是求婚,却偏偏说的这么暧。昧。说只告诉自己的妻子,却又把字告诉了自己。
到底要怎么样,不如给句痛快话啊!
但嘴角还是忍不住的拉扯着上扬,眼瞧着控制不住,便干脆光明正大的笑了起来,将纸片合上,小心的收进了衣兜里,觉得纸片很烫。
燕北城看着她的动作,笑问:“冷吗?”
林初摇摇头,便听他说:“那就再坐会儿?”
林初点头,见燕北城已经坐在了地上,也没垫东西,被靠着老槐树,很是惬意的模样。
地上有些凉,林初收了收外套正打算坐的时候,却被燕北城捞起,坐在了他的腿上,后背倚着他的胸膛。
“地上凉,我给你当垫子。”燕北城说道,骨骼分明的长指撩起她的发,露出她皎洁莹白的后颈,低头便在上面落下轻吻。
湿湿润润的吻在他唇瓣落下时温温的,离开后又变得湿凉,让林初打了个颤。
燕北城怕她冷,敞开了大衣的衣襟,将她裹了进来,抱得紧紧地。
“那张照片,我们好像就是在这里拍的。”燕北城凑到她的耳边,垂眸看着她莹润的耳垂慢慢变红,忍不住在她耳根上吻了一下。
林初轻声“嗯”了一下。
谁能想到呢?
当时跟燕北城这样照相的时候,两人都很单纯,并没有什么别的心思。她还小,不懂得男女之间的喜欢。燕北城更不会对一个小丫头产生什么心思。两人之间在照片里的感觉,就像兄妹一样。
那时候两人的年龄差距显得大,可现在却没了这种感觉。
燕北城垂眼,看着林初。当初在他怀里,浑身还透着奶味儿的小丫头片子,如今已经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姑娘。
甚至,还被他处心积虑,坑蒙拐骗的给拐到了床。上,拐回了家里,成了他的女朋友,他想要与之结婚的女人。
这放在15岁时,是想也想不到的事情。
哪能想到,那时候的小奶娃儿,此时却会被他紧紧地箍在怀里,亲着弄着,做尽亲密的事情。
想到她六岁时的模样,饶是燕北城,都有点儿罪恶感了。
这会儿看着满脸红晕的林初,燕北城也觉得命运这东西真的很奇妙。当初那小小的奶娃儿长成了大姑娘,原本当成妹妹的小姑娘成了自己的女朋友,天天被自己锁在怀里。
他心头旖旎,眼看着林初恬静好看的脸近在咫尺,越来越馋,低头便在她的颈子上用力吸了一下,在上面吸出了嫣红的印子,又在印子上轻吻了几下。
林初缩了缩脖子,埋进他怀里,现在还觉得不可思议。
不可思议自己当时就遇见了翻墙而入的他,不可思议兜转18年,又跟当初那个小哥哥在一起。
如果不是他死皮赖脸的来追她,可能永远就错过了。
林初有些庆幸,有些后怕,往他怀里贴的更紧。
仿佛是知道她的想法,燕北城在她额上轻吻,从外套的口袋里摸出手机。
林初看到他打开了相机,调出夜景模式,头顶燕北城醇哑的嗓音擦着她的额头响起,“当时照片里,我们就是这样的姿势,现在再来照一张?”
他的嗓音在这寒夜里,越发像是醇酒,烘的她从头暖到脚。
林初点头,燕北城便伸直了胳膊举着手机,即使夜里漆黑,在夜景模式下倒也把两人都显示的清清楚楚的。
他调了定时拍摄,三秒过后,便响了几下快门,拍了几张照片。
燕北城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