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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第一名模-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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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那我暑假的时候来找你玩,你一定不要忘了我啊。”
  
  秦非雨想,孩子就是孩子,连说的话都这么可爱。
  
  墨兰瑾锐大概也吃得差不多了,这时候站起身来,“我送你回去。”命令式的口吻让秦非雨皱了眉头,“不用了,我自己会打车回去,谢谢。”
  
  墨兰瑾锐像是没听到他的话,径直走出门去,瑾书见六哥这架势,朝秦非雨递了个眼色,让他别惹六哥,秦非雨无奈,又跟墨兰老九说了几句话才跟着走了出去。
  
  秦非雨走出来的时候,就看见墨兰瑾锐站在车门边,这个男人长得实在好看,即使只是低一低头也能瞥见无数风华,那暴露在视野里的侧脸生硬而尖锐,被路边昏黄的灯光一染又似乎削去了原本的尖刻,变得柔和起来,他的身量很高,比顾砚的个头还要高上几公分,一身Burberry的英伦休闲服,全身上下无不散发着浓郁的英国贵族的高贵气质和绅士气息。
  
  秦非雨看见他蓦然抬起头来,深紫色的眼眸中微微一掀,像是有什么东西正在散开一般,让人心悸。
  
  “上车。”然后,宁静的夜色中便传来对方那简短有力的两个字。
  
  秦非雨走下台阶,就着墨兰瑾锐打开的车门坐了进去,他是个非常识时务的人,这里地处偏僻一时肯定打不到车,而且,他非常清楚,骄傲的男人都是不容许被拒绝的,否则,他们会变本加利,会纠缠不休。
  
  秦非雨见墨兰瑾锐挥退了手下,自己坐上了驾驶座,心里不免有些惊讶,但是他并没有表现出来。
  
  比起瑾书的C9,墨兰瑾锐的座驾要低调得多,不过那只是外表给人的感觉,刚刚的晚餐味道还不错,秦非雨吃了不少,这会儿正靠在椅背上,舒服的摸着肚子,充当司机的墨兰先生透过后视镜看着他,声音依旧平静,“刚刚吃饱了吗?”
  
  秦非雨一个激灵,他怎么忘了前面还坐着一头狼呢。
  
  “还好。”秦大少爷第一次谦虚起来。
  
  “那就好。”
  
  车厢里再次陷入寂静,秦非雨却再不敢像刚刚那么悠闲了,坐直身子瞟向窗外,虽然已经过去了好几年,不过这个城市倒没有多大的变化,只是夜晚比从前更加美丽了,街上到处都是人,街边的店铺也是灯火通明,仿佛整晚都不会打烊一般。
  
  “瑾书似乎很喜欢你。”墨兰的声音突然传来,秦非雨收回视线,凤眸中波光流转,看着很是妖娆,“莫非墨兰先生吃醋了?”秦非雨直到刚才还在因为自己被这个家伙白吃了一顿而气闷,不过墨兰瑾锐刚刚那句话泄漏了太多情绪,让他不由自主的想要逗一逗这匹来自英国的狼。
  
  墨兰瑾锐低笑一声,声音听不出任何情绪,“你希望我吃你的酷还是自己弟弟的酷?”
  
  秦非雨微微向后倒去,嘴角噙一抹玩味儿的笑容,故意扭曲他的话,“哦,原来墨兰先生喜欢九少爷呀,想来令尊一定会非常乐意接受的。”
  
  男人手指一顿,随即扯唇,“顾砚,你很有趣。”秦非雨正准备反唇相讥,却被墨兰打断,他看着路况,继续说:“但是我觉得你有点怕我。”
  
  秦非雨想骂娘。
  
  换了任何一个正常人,面对墨兰家的时候多少都会有几分谨慎几分胆怯吧,一个英国的隐形的富豪古老家族,随便站出来一个人,伸个小指头都能让全世界的经济格局重新洗牌,说不怕那才不正常!虽然秦家也是财大气粗,可是跟墨兰比起来,那真的是不值一提。
  
  但是秦非雨的骨子里也是骄傲的,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气势,在他的字典里没有害怕这个词,所以他梗着脖子,有些挑衅的说:“你希望所有人都怕你?就像瑾书看见你时那副小鬼见了阎王的表情?”
  
  墨兰瑾锐许久没说话,唯有微扬的唇角泄漏了他的情绪,“很好。”
  
  秦非雨懒得再跟他搭腔,随即闭上了眼睛。
  
  其实他也没睡,就是闭着眼睛休息了一会儿,所以车子一停下他就立刻睁开了眼睛,立马就看见了那幢熟悉的老旧建筑,他道了谢,便推门下车,至于墨兰瑾锐怎么知道他住这里的蠢问题,他是不会问的。
  
  秦非雨一直没回头,因为从此以后,他不想再跟墨兰瑾锐有任何瓜葛。
  
  俗话说得好,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
  
  至于那天在洗手间里的那一仗,嗯,就当他被狗咬了一口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复遇渣男

  接下来的几天过得很平静,那天他已经跟戚珊说了等合同一满就立马解约,所以这几天他都将精力放在盛世娱乐的模特招聘会上,虽然戚珊后来又打了几个电话给他,让他考虑与聚星续约,都被他委婉的拒绝了。
  
  一个优秀的模特具有与众不同的气质,包括姿势、表情、神态、言谈举止等方面,T台模特对于服装的感觉非常重要,这需要一种直觉判断,将自身的特点与服装融合在一起,才叫真正的成功。
  
  做模特并非易事,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模特更是要付出常人所不知的精力和时间,要在时尚的洪流中始终坚持自己并把握住昙花一现的珍贵机会,才能上位,当然,那些凭借某种被潜的规则迅速上位也是可以的,只是秦非雨不屑于那种捷径,也同时为了珍惜顾砚的身体。
  
  现在再去培训已经是来不及了,所以秦非雨看了很多相关的资料,又结合了一些从前自己看秀时的经验,再把当下这个时尚界的一些事情浏览了一遍,认了几张出镜率比较高的脸,总不能见了面连对方是谁都不知道,那就太不敬业了。
  
  看来秦大少已经适应了顾砚拥有的职业了。
  
  然后就是自己的坟墓,这说法有点诡异,但是秦非雨终究是个成年人,又冷静了这么多天,也基本上已经确定以及接受了做为秦非雨的那个人已经死了,别人见到的是顾砚而不是秦非雨,他最开始并没有刻意的去知道什么,只是在网络上偶尔看见了一篇关于秦非雨的悼词,然后决定去看看自己,给地下那具没有灵魂的身体捧一束花也好。
  
  第二天早上,秦非雨起了个大早,吃了早餐后才穿戴整齐的出门。
  
  天空灰蒙蒙的,阳光被挡在厚厚的云层后面,心情似乎也被这天气影响了一些,以至于秦非雨到达秦家主坟的墓地时心里堵得慌,秦非雨从墓园的入口往上走,无数墓碑安立于荫荫绿草之上,那些经过的墓碑有他爸爸的,有爷爷的,有祖父的,还有一些离他更远的历史中存在着的秦家先辈,他在父亲的墓前停下,曲膝跪地叩了三个头,然后才继续起身往前走。
  
  又往上前走了一会儿,他看见墓地的一处站着两个人。
  
  他条件反射的躲在了一棵大树后面,听见有人的声音:“我哥都死了这么多年了,难得你有心,每年的这一天都会来看他。”这是秦风在说话,对于自家弟弟的声音秦非雨还是十分熟悉的。
  
  接着另一把声音响起来,低沉得如同雾蔼:“我怕他在地下寂寞,他什么都不怕就怕寂寞。”
  
  这个声音让秦非雨一怔,探头看去,果真看见了那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侧脸,对于沈凤之这个人,秦非雨多少是有些恨的,无关爱情,纯属男人的尊严问题。
  
  当年沈凤之在他投入真心之后,突然劈腿爱上了别人。
  
  秦非雨的人生中从来没有遭受过这种挫折,即使他玩世不恭,人送妖孽之称,但是深情这种东西确确实实的曾经存在在他的身体里,只是沈凤之将它打碎了,现在又这么假惺惺的来祭拜算什么?忏悔还是纯属看笑话的?
  
  当年他跟沈凤之后来不欢而散的内幕,秦风是不知道的,若是知道了,今天秦风定不会对沈凤之这么和颜悦色。
  
  “我哥当年走得那么急,我连他最后一面都没见着,诺大的一个公司瞬间失去了主心骨,若不是你回来帮我,那段时间我真不知道能不能撑过来。”秦风有着一般世家子弟的温润,与秦非雨不同,他的轮廓略为细腻,不过行事风格却非常果断狠厉,以前秦非雨没死的时候,他就已是盛世娱乐的股东,后来大哥死后,又因为父母早年已逝,这盛世娱乐的重担就落在了秦风一个人肩上。
  
  秦非雨听着秦风的话,不觉眉心骤跳。
  
  当年撞见沈凤之与别人在床上翻云覆雨的时候,他当时的心情可想而知,立刻撤了沈凤之在盛世娱乐的职位,并将他踢出了盛世,之所以没有赶尽杀绝自然是因为当时他还念着旧情,沈凤之跟了他四年,这其中对方到底有多少真情厚义他不知道,但是他的确是爱过这个人的,没料到他死后,沈凤之竟然又回来了,不知道当年那个跟他在床上缠绵的男人有没有跟他一起,即使在一起也不关他什么事了,对一个人最好的惩罚不过是忘记他,但是,若沈凤之敢做出对不起盛世的事,那他秦非雨这次就没那么好的脾气了!
  
  “你是非雨的弟弟,就相当于是我的弟弟,虽然当年我跟他感情不合最后分道扬镳,但是这都是我们自身的问题,非雨一走,我怎么能让你一个人独自面对风雨?”沈凤之这话说得煽。情之至,也亏得秦非雨修养好,才没有冲动的冲过去扇他两个耳光。
  
  “你跟我大哥最后没有在一起,是没有缘分,若大哥还在的话……”秦风没再说下去,大概是想到了伤心处,眉宇间尽是惆怅,沈凤之拍拍他的肩膀,安慰了几句,话里话外都是些令人舒心的话,秦非雨却只觉得自己的早餐都要吐出来了,终于明白,曾经的那些甜言蜜语温柔缠绵都是骗人的,要论起演戏,只怕连影帝风君都要甘拜下风。
  
  秦风和沈凤之没有呆太久,秦非雨目送着两人的身影远去,突然发现即使过了好几年,沈凤之那张脸依旧跟从前一样光彩照人,看来他这几年过得很不错啊,秦非雨勾唇冷笑,奸夫及其姘头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秦非雨站在墓前,看着墓碑上的那张黑白照片,英挺的眉宇,精致的五官,这是那个曾经站在盛世巅峰的男人,一个娱乐帝国的传奇,一张他曾经无比熟悉的面容———秦非雨。
  
  他蹲下身子,手指抚上那挺拔的眉眼,触手的是一片冰凉,人始终是脆弱的,即使他在别人眼里是一个神话,也敌不过生死的一线之隔,墓碑前的登台上放着一束紫荆花,想必是秦风送的,而旁边那束白玫瑰则出自沈凤之的手,可惜,他现在已经不喜欢白玫瑰了。
  
  将手里的紫荆花放下,秦非雨将那束白玫瑰扔在了不远处的草丛里。
  
  即使秦非雨已成为历史,他也不要沈凤之来侮辱这段过去。
  
  下山的时候已临近中午,秦非雨面目沉静,双手抄在口袋里,脸上戴着一副硕大的墨镜,才刚走到山下,便看见了秦风和沈凤之,他们竟然还没走,秦非雨加快了脚步,打算趁两人还没发现他赶紧走人,没料到秦风眼尖,立刻就看见了他。
  
  作为娱乐巨头的老板,秦风自然对整个娱乐界乃至时尚界都有所触觉,所以一眼就认出那个戴着墨镜的男人就是那晚惊艳全场的顾砚,他有着别的老板少有的风度和优雅,看着那个即将走掉的男人轻声叫道:“顾先生。”
  
  秦非雨暗道一声倒霉,随即改变了方向,转而朝秦风和沈凤之走去,嘴里边寒暄道:“秦先生,你好。”自动忽略了沈凤之,这多少让沈凤之有些尴尬,秦风便替两人做了介绍,秦非雨似笑非笑的的与沈凤之一握手,“沈先生,久仰大名。”
  
  “顾先生客气了,那晚顾先生可谓惊艳了全场啊,聚星应该准备让你独挑大梁了吧。”沈凤之在商场混迹多年,表面功夫做了个十成十,这话别人听着大概是恭维,但听在秦非雨耳里却是变了味儿,狭长的凤眸微挑,眼底眉梢尽是调笑,不经意间就秒杀了博爱的沈凤之,“沈先生言重,我顾砚不过一个小模特,没你想的那么风光无限。”
  
  沈凤之还沉浸在刚刚那一眼风华当中,一旁的秦风便问:“顾先生怎么会在这里?”
  
  秦家的主坟在最上面,独占了整个墓园的三分之二,山下的地界则是公墓,秦非雨面色无异,淡淡的说:“我来祭拜一个朋友。”
  
  秦风大概也被他隐含忧伤的语气影响到,脸色不由沉重了几分,回过神来的沈凤之见气氛沉默,不由笑了笑,“顾先生打算去哪里?我们要回去,顺便送送你吧。”
  
  “不用了。”秦非雨干脆的拒绝,完全不用考虑沈凤之的脸色会不会为之变得难看。
  
  秦风见他一脸坚定,也没有勉强,只是说:“我听说顾先生与聚星的合同即将到期,我们最近正好在准备一个模特招募,想给公司注入一批新鲜的血液,若顾先生有兴趣的话,可以来盛世娱乐试试,能不能入选就看顾先生的实力了。”
  
  秦非雨面色稍霁,无论如何,秦风总没有让他失望。
  
  若今天秦风让他直接走后门入盛世,那就不是他秦非雨的弟弟,也辜负了他多年的栽培。
  
  最后秦风开车将他送到了附近的车站,才跟着沈凤之离去,秦非雨坐了两个小时的公车,到家楼下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刚到家门口就看见门前的空地上坐着一个人,秦非雨走过去踢了踢地上那个明显在会周公的人,对方揉了揉眼睛才幽幽转醒,看见他,立马从地上站起来,“你去哪里了?我按了半天门铃没人应,都睡着了。”邓杰很好意思的说。
  
  秦非雨开门进屋,邓杰便抱着一个大包跟了进来,然后在沙发上一瘫便不起来了。
  
  “你怎么来了?不用工作?”秦非雨从冰箱里拿了一罐饮料递给他,边在他身边坐下来。
  
  “今天周末啊。”邓杰好像还没睡醒的样子,大大的眼睛鼓得像铜铃那么大。
  
  以前没怎么注意,秦非雨这会儿才发现其实邓杰长得不赖,眼睛很大,鼻子很翘,嘴巴很小,而且性格也非常温和,典型的小白兔,小白兔被看得不自在,咳了一声,“你看什么呀?”
  
  秦非雨微微勾唇,“有女朋友吗?”
  
  “没有。”
  
  “男朋友呢?”
  
  “你你……”小白兔被这个问题惊了一下,“我又不喜欢男的,哪来的男朋友?”
  
  秦非雨撑着下巴往嘴里灌了一口饮料,邓杰的五官很漂亮,在这个鱼龙混杂的圈子里至今还没被吃掉,是因为背后有于清撑腰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还是说,这只小白兔只是看着像兔子而已,实则内里是一只小狼崽?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3
  
  沈凤之=爬墙君=渣男。
  秦非雨给自己扫墓的时候,遇见渣男君。
  渣男君对秦非雨即顾砚那张脸说不出的喜欢,于是对话如下:
  渣男:你喜欢什么花?
  秦非雨:两种。
  渣男:哪两种?
  秦非雨一笑:有钱花,随便花。
  渣男立刻呈上自己银行卡:全部在这里,请您随便花。
  秦非雨BS他一眼:不用了,老子有个随身金库,可以无限额提款。
  渣男惶恐:在哪?
  墨兰大哥出场:这里!
  渣男厥倒。




☆、浮梦一场

  “顾砚,这是于清姐让我带给你的。”邓杰没等来回答,便将刚刚抱在怀里的大包塞给他,秦非雨拉开一看,全都是些杂志,有关于盛世娱乐的,还有关于模特的一些专业类书籍,秦非雨翻开一本看了看,这于清对顾砚的事确实很用心,否则谁没事干的整理那么多资料给他啊?于清大概也是希望他会顺利的入选盛世娱乐吧。
  
  “替我谢谢她。”秦非雨扬了扬手里的书,淡淡的说。
  
  邓杰仍旧瘫在沙发上,看了他一眼,“顾砚,其实我觉得做莫安尘的御用模特也挺好,至少这样有保障嘛,你去盛世应聘都还不知道能不能选上呢?他们家的要求真的很严,叶子枫你知道吧?别看他现在虽然是国际名模,他以前去盛世的时候应聘了三次才被选上呢。”
  
  叶子枫。
  
  秦非雨咀嚼了一遍这个名字,那孩子现在也应该长成一个男人了吧,记得叶子枫最初来盛世应聘模特的时候才十六岁,一夜之间从富家少爷沦落成了平民,这让十六岁的叶子枫很是郁卒,那时,秦非雨第一眼并不看好这个少年,因为他眉宇间的戾气太重,不适合将那些赋于了设计师灵魂的时装穿在身上,所以秦非雨当即便否决了将他收入旗下的决定。
  
  后来叶子枫竟在地下停车场里拦住了他。
  
  秦非雨灌了一口饮料,想起那个少年当时那个志在必得的神情,以及那熠熠生辉的眼神,叶子枫说:“如果你愿意给我一个机会,我会让全世界的人都记住盛世娱乐这个名字。”
  
  然后他给了叶子枫这个机会。
  
  但是他并没有等来叶子枫创造辉煌的那一刻,因为他在不久后坠楼死了。
  
  而陆卿和莫缓则是在他死了之后被秦风招进公司的,这两个人加上叶子枫俨然已成了盛世娱乐在时尚界的金字招牌,几乎所有大牌时装周都有他们的身影,这让秦非雨很安慰,证明秦风那小子也终于成熟了。
  
  “我明白你的顾虑,但是我觉得我应该去试试。”秦非雨淡淡的说,眼睛不知道看向了哪里。
  
  邓杰看着他坚毅的侧脸,觉得顾砚真的变了许多,虽然他不知道这种改变的契机是什么,但是不可否认的,顾砚正在变强,变得更加沉稳和成熟。
  
  其实早在两年前,顾砚去应聘聚星之前,邓杰和于清便劝过他让他去盛世娱乐,但是当时盛世娱乐已经有了陆卿三个巨头,将底下那一众模特的光辉全部遮挡了去,顾砚当时很没有把握,甚至可以说是害怕去面对这场极有可能会失败的尝试,所以才退而求其次的去了聚星。
  
  “对了,于清姐让我跟你说,莫安尘很看好你,说御用模特的位置随时给你留着。”邓杰爬起来,瞪着一双大眼睛望着他,“其实莫安尘很挑人的,那苛刻的程度跟盛世没多大区别,所以他能看上你说明你的实力又提高了一个等级,这是值得高兴的事。”
  
  秦非雨笑了笑,莫安尘的挑剔他曾经也略有耳闻,所说莫安尘连第一名模的陆卿都拒绝过。
  
  两人聊了一阵才想起一个重要的问题,他们连午饭都还没有吃!
  
  秦非雨是去扫墓忘记了,而邓杰从十一点就一直呆在顾砚家门口,后来又睡着了,所以根本没想起吃饭这件事,好在冰箱里有食材,这次秦非雨没再剥削小邓子,卷了袖子亲自下厨做了两个菜,直把邓杰看得目瞪口呆,三魂丢了七魄。
  
  “怎么?我不可以会做饭吗?”秦非雨将碗筷摆上桌,有些好笑的看着邓杰生动的面部表情。
  
  邓杰的视线在碗碟与秦非雨中间来回重复了好几次,才不确定的问,“顾砚,你是什么时候学会做饭的?我怎么都不知道?你以前不是从来不下厨的吗?最擅长的也就是煮泡面。”
  
  “一个人生活总要学会炒几个菜,难道每天都下馆子吗?”秦非雨非常淡定的解答了疑问,然后招呼邓杰坐下吃饭。
  
  邓杰半信半疑的看着面前那几盘菜,有些迟疑的夹了一筷子上海青喂进嘴里,眼睛里霎时明亮起来,“好好吃!顾砚,你的厨艺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好了?连个青菜都能炒得这么嫩滑新鲜。”
  
  秦非雨非常受用的眯起了眼睛,依旧谎话连篇,“前段时间不是没接到多少工作吗?我就报了个培训班。”
  
  邓杰被美食冲昏了头脑,胡乱应了两下便全身心的扑到了饭桌上,一顿饭饱菜足之后,邓杰舒服的倒在椅子上,“顾砚,以后我来你家搭伙好不好?我出一半生活费。”
  
  “好。”秦非雨很爽快,因为一个人吃饭实在无趣。
  
  邓杰一直呆到晚上又蹭了一顿饭之后才走,秦非雨将他送到门口,见邓杰又转过身来,一双眼睛晶晶亮亮的,很像晚上的兔子眼睛,“顾砚,这段时间你变了很多,不过我觉得这种改变是好的,至少,这样能让你尽快的从以前的阴影里走出来。”或许这样感性的语气让邓杰自己都感到不好意思了,所以话一说完立马跑走了,连个问话的机会也不给秦非雨。
  
  所以,什么以前的阴影让秦非雨很不解,只好等到下次遇见邓杰的时候再找他问问。
  
  盛世娱乐的招聘会是下个星期三,秦非雨先在网上填了报名表,不久就接到盛世娱乐通知他去面试的电话,接下来的几天又看了于清整理给他的书籍,盛世娱乐也有自己的杂志,不过本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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