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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官途-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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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面大概张氏回答了什么,便听到李氏的声音又飘了过来:“啥?平时都要半夜才能回来?!哦弥陀佛,这官也当的太辛苦了!”

    林清含笑推开院门,因为这一进小院的院子非常小,不过往前走了几步,就看到了大堂里的景象,一瞬间,林清感觉到自己的眼睛微微有些酸涩。

    李氏和王氏帮着忙端菜、摆碗筷,林老汉和刘氏在坐在上首,林老汉默不作声地抽着旱烟,林大宝已经不是那个印象中的奶娃娃了,如今都是六岁了,规规矩矩地站在林大娃身边,小眼神却一直看着桌上的菜。

    林大牛和林二牛正坐在一边和林三牛叙旧,兄弟三个好久不见,仿佛有说不完的话一般。

    林东阳和林三娃也都去年成亲了,他印象中的林三娃还一直是那个卖力干活、沉默寡言的少年,如今缺也是一副稳重成熟的模样。

    挤挤挨挨的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坐在一间堂屋里,仿佛时光又穿梭回到了十年前,他刚刚从村塾读完书回来,一家人忙里忙外的摆饭、说话,招呼他进来吃饭。

    那些被岁月冲刷的有些模糊的记忆,一下子又回到了眼前,光影重叠间,林清只觉得心中有一种饱溢的酸胀感,说不上开心,却也绝对不是难过。

    外面的响动让屋里的人都往外看去,林东阳眼尖,第一个发现林清,高兴道:“四弟回来了!”

    顿时所有人都放下手中的事情,往门口走去,林老汉和刘氏最是激动,一下子站了起来,就要往林清这边赶,刘氏差点一不小心,就要绊倒门槛上,幸亏林清眼疾手快,将人给扶住了。

    “奶,你没事?”林清一下子发现了刘氏的不对劲,皱眉问道。

    刘氏的眼睛好像出了问题!

    刘氏虽然许久不曾听过林清的声音上,上次回乡也不过匆匆几天,只是这声音一从耳边响起,就知道这人是她的乖孙无疑了!

    “二狗,二狗!我的二狗呀!奶可算见到你了!”刘氏声音有些哽咽,一激动就叫出了以前林清的乳名,说是“见到”,实际却是用手在摸林清的脸。

    林清心中“咯噔”一下,拿手在刘氏面前挥了挥,刘氏笑着用枯瘦粗糙的手拦住了林清的手:“奶的眼睛没事,模模糊糊还能看个影子,这人老了,眼睛就不行了。狗子不用担心。”说着说着,刘氏眼中又泛起了泪水,手哆嗦地抓着林清的手不想放开,足以可见她心中此刻的激动。

    其实刘氏三年前就眼睛不好使了,只是上次林清回乡的时候怕林清担心,刘氏一直压着而已。如今却是真的眼睛看不清了,只能看个模糊的影子。

    林老汉也老了许多,人也佝偻了,以前头发还是半白,如今却是全白了。他拍了拍林清的肩膀,神情非常激动:“清儿又高了,不过瘦了,男人得要多吃,吃的下才能给朝廷办事。自己的身体最是要紧!”

    林老汉感叹地看着他这辈子最骄傲的孙儿,自己年纪一年比一年大,身体也越来越不如从前。就像他老伴似的,前两年还稍微有点看不清东西,今年可是就能看到一点影子轮廓了。他们老两口呆在林家村,眼看着几个孙子孙女一个个的娶媳妇的娶媳妇,出嫁的出嫁,唯独这最出息的孙儿迟迟没有要成家的消息,可是着急的不得了。

    如今可好,皇上亲自赐婚,对象还是大官家的女儿!他们老林家的门庭啊,真的可以换了!

    原本这次几个儿子怕他们年纪大了,行动不便,刘氏也都看不见东西了,很怕老两口路上发生点什么,出了意外就不好了。所以想让林三妮回娘家照顾几天林老汉和刘氏,不让他们来京城了。可是一向体贴儿女的刘氏这次却坚持一定要上京城,无论家人怎么劝都不行。

    其实林老汉明白刘氏的想法,他们两个都要七十岁的人了,这眼看着黄土都要埋到脖子这儿了,还能有多少年好活?现在就是活一天算一天,周围的老伙计一个个走了,他们自己心里也清楚恐怕这次不趁着林清大婚过来见见这孙儿,这以后啊,可能连个模模糊糊的轮廓都看不见了。

    林家众人都围着林清,各种问候,各诉衷肠。林大宝对这个小叔叔也还有映像,他如今已经启蒙,平日里一读书别人都会拿林清当年的事迹跟他讲,让他不得不小小年纪就植入了一定要发奋读书、赶超小叔叔的想法。因为他现在用的很多读书笔记,都是林清当年刚刚入学时候用过的,让林大宝佩服的不得了,心中早就视林清为榜样,如今林清就在眼前了,林大宝十分想上前和林清亲近亲近。奈何人小被挤在了外面,抓耳挠腮地也挤不进去,直急的不停地拉他父亲林大娃的衣袖,可是林大娃都没有发现他的举动。

    “林清!”一声熟悉的呼唤,在林家众人之外传来,林清手上原本还提着一包点心,是张氏平日里爱吃的,今天一直被大家围着都没来得及放到桌上。此时闻言突然手一松,那包点心就掉到了地上。

    林家众人心知肚明地让了开来,林清见到此人,刚刚还在压抑着的情感一下子再也压抑不住了,几步走到那人面前,一撩下摆就跪了下去:“不孝徒林清,拜见师父!”

    荀夫子越发地老态、人也越发的清瘦了,只是他的那身儒衫依旧浆洗地笔挺,头发梳的一丝不苟,还常常是那副严肃的表情,只有见到林清时嘴角会微微上翘。此刻他扶住林清使劲往上拉:“林清,你这是做什么?你已经是官身了,照理应该是我向你行礼才对啊!快起来,咳咳,快起来。”

    林清怕荀夫子拉伤自己,连忙借着荀夫子的力乖顺地站了起来,此时他不是什么朝中智计百出的工部郎中,而是在家人、在老师面前最为真实的那个林清。

    林清是寄了喜帖给了荀夫子,但是其实根本没有想到荀夫子会入京。寄喜帖的目的也只是让荀夫子心安他如今要娶妻罢了。说来伤感,荀夫子这几年身体一直不好,林清这边也不断接济他和黄氏,寻医问药的倒也缓解了症状。只是万万没想到荀夫子一向身体健朗的发妻黄氏,却在去年年关的时候得了一场风寒,直接撒手人寰了。

    林清知道这件事对荀夫子的打击非常大,他们夫妻两个生活虽然清贫,但是老两口一直是十分恩爱、感情和睦。否则也不会黄氏只生了一个女儿,荀夫子也从来不嫌弃什么,照样尊她爱她。所以荀夫子现在,明明年纪要比林老汉轻个十岁,还是读书人,平时重保养,看着却和林老汉差不多年纪似的。

    这一年多的心伤也只有荀夫子一人可以默默承受。林清曾写信让他入京生活,他愿意奉养荀夫子,可是被他拒绝了。荀夫子情愿继续生活在简朴的张家村,那个有他和黄氏共同记忆的地方,也不愿意去繁华的京城,过锦衣玉食的生活。

    所以,荀夫子能为了林清的婚事,千里迢迢跟着林家人一起上京,林清其中的感动,简直无以复加!

    这何止是师徒,就是父子,也不过如此了。

    只是荀夫子毕竟这两年身体不好,一下马车就觉得身体很不舒适,所以到了林清家中就被张氏安排到客房里躺了一会儿,没想到一起来就看到了林清,这才有了刚刚这一幕。

    家里饭菜早就备下了,因为堂屋只能放下一张桌子,林三牛便张罗着另外放了一张桌子在院子里。女人孩子们在堂屋里吃饭,男人们都坐在院子里吃饭,这样还宽敞一些。

    “那边新宅子还没开过火,有些东西也没弄好,今天大家先在这里窝一晚上,明天我带着大家到城里逛逛,然后再采买些东西,咱们就一起住过去。”原本以为家里人来的会晚些,所以这两天还在打扫,床铺铺盖也没收拾,今天只能委屈家里人挤一挤。

    林老汉摇摇头,对着林三牛叹道:“三牛啊,咱家人都是什么出身?这小院里也有房间,没有房间就打个地铺,有什么关系?还讲究这些有的没的?你现在跟着清儿在京城里,日子虽然好过了,但是也别忘了咱家以前是咋样的。咱做人,就要能上能下,更不能忘本!”

    林三牛连忙站起身来敬林老汉酒,如今他见的世面多了,人也圆滑了:“是是是,爹说的儿子心里明白着呢!儿子不会忘本的,只是咱家现在有这个条件了,今天就暂时委屈一下,明天再搬过去。”

    如今林家已经分家,林老汉也不好过多插手儿子家务事,不过心里却是点了点头:这儿子跟在孙子后面混,人都机灵一些了!

    今天整治的这桌席面,都是张氏、王氏和李氏这妯娌三个弄的,烧法也都是按照林家村的时候做的,菜都用大盆装着端上来,比起来京城后张氏学的一些精致小菜更让林清觉得开胃。一家人坐在一起仿佛有说不完的话,虽然这几年信件从来没有断过,但是还是忍不住想要问问彼此这些年的点滴,弥补那错过的时光。

    一餐饭一直吃到月上中宵,大家才算结束。结束时,因为都喝了点酒,脚步也有些踉跄。林清今日难得放松自己,喝的有点上头,被林东阳搀扶进了屋里。

    林东阳给林清倒了一杯茶让他醒醒酒,暖茶入肚,林清舒服地喟叹了一声。

    林东阳酒量要比林清好的多,所以此刻只是脸上有些红,人还是很清醒的。

    “这些你拿着,不够再和哥说。”忽然,林东阳从怀中拿出来一个鼓鼓的荷包塞到了林清手中。

    林清打开,只见里面是一卷银票,千两的面额,十张就是一万两。

    林清的酒彻底醒了,赶忙推拒:“哥,你这是做什么?”

    林东阳洒然一笑,将银票推了回来:“去年我娶媳妇的时候,你不也送来了五千两银票?我退回来了吗?若没有你,我现在也就是在村子里做做木匠活。这几年我跟着我岳父和曹知瑞干活,没少捞钱,又有如意坊的分红,这一万两算是我给弟妹的,你可千万要收下。”

    想了一下,林东阳又生怕林清固执不要,继续苦口婆心道:“这秦家我打听过了,人家可是真正的官宦世家,咱们家虽然底子薄,但是该有的场面、该有的气派还是要有。再说了,这成亲一辈子可就一次,一万两虽然不算多,但是添几样聘礼还是够的。我这也是给林家长长面子,你要是不收下,我这个做哥哥的可是真不高兴了!”

    林清这两年虽然靠着“如意坊”赚到了不少银子,但是同时开支也不小,买了宅子、仆人和各种结婚用的东西,现在手头还剩下两万两银子。聘礼是张氏和林三牛筹备的,一共六十六台,礼数是周全的,但是却没有什么贵重的东西压底。林清正合计着要买些什么,只是又考虑到婚后生活的开销等等,确实有过为难。

    林清最终还是收了下来,拍了拍林东阳的肩膀,笑着道:“谢谢二哥。”

    林东阳见林清收下,自己也是开心,哈哈一笑道:“那你可赶紧把弟妹娶回来,咱这辈里可就差你一个没娶亲了!”

    作者有话要说:  推一下好基友的文,现言《彩虹色恋爱》,作者:轻非雾 新人写文不易,大家有兴趣的可以去瞄瞄~~

    遇简旭尧前,凌薇的世界,只简单的灰白,两种颜色。

    认识简旭尧后,凌薇的世界,慢慢变多彩起来……

    文案一:

    直播间里,简旭尧一根铅笔,一本素描本,将凌薇各种表情,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说,“你说你的世界,只有灰白两种颜色,不适合追求多彩的我。今天我只想告诉你,哪怕只有两种颜色,我依旧能让你绚丽多彩。”

    看着直播的凌薇,眼眶发热,“属于你的色彩,渲染力太强,早在不知不觉中,沾染我生活的各个角落……”

    文案二:

    七彩缤纷的彩虹教堂里

    简旭尧一身笔挺的西装,紧握凌薇带着洁白手套的手,“少不更事的我,让你的生活,一度只有灰白两种颜色。从今往后,我将握紧你的手,带你过彩虹般美好的生活。”

    隔着婚纱,凌薇看着眼前,今后要携手共度一生的男人,“你就是彩虹,那道独属于我的彩虹。有你的地方,处处见彩虹!”

    tips:1、日天日地小狼狗&;禁欲系交警小姐姐。

    2、文中与交警相关的内容,皆从网上查阅来,与现实不符的地方,勿喷。
第一百二十四章
作者:参果宝
    三月初六; 宜嫁娶。

    此时的京城也是气候最为舒适的时候,春风徐徐、碧草青青,天色是一碧如洗,早早就有喜鹊喳喳叫; 显然是有好事上门头。

    林府天刚蒙蒙亮开始就忙碌了起来; 摆酒席的摆酒席; 贴红字的贴红字,张氏和林三牛两人简直忙得团团转,四处都要过问操心; 又害怕弄错了事情; 搞错了规矩。幸亏林东阳的妻子沈氏从小也是受过一些教导的; 虽然家里不是什么官宦人家,但是明面上的规矩是知道的; 这回可帮了不少忙。

    毕竟今天要来贺喜的人,大部分可都是京城里的达官贵人; 若是丢了林清的脸面; 那可是万万不该的。

    所以张氏其实很早就开始布置; 为着这场婚宴人都瘦了一圈,细枝末节处也要较真。如果说原本的张氏在林清印象中只是个话不多的村妇; 那么这一场婚宴办下来; 林清都觉得她娘亲也全然不是畏首畏尾的人。林清还怕张氏性子糯; 压不住买的仆人,谁知道有一次两个小丫鬟没办好差事,倒是让张氏一顿好训; 让林清也是刮目相看。

    或许这就是为母则强,这是儿子一辈子就一次的大喜日子,她就算豁出去了,也要办的妥妥当当的。

    林清翻来覆去忐忑地一晚上没睡好,刚刚听到院落里有了一点人声,便也不强迫自己迷糊着了,干脆翻身坐了起来。

    在床头呆坐了一会儿,林清便起身开始洗漱,去年他让林东阳给他做的一块立身镜,现在也搬了过来。只是林清平日里太过忙碌,都好久没有好好照过镜子了,如今他立在镜子前,细细地打量了自己一番。

    一米八不到一点的个子,身材因为最近太过忙碌而有些清瘦,小时候还有点清秀,如今却是长着一张棱角分明的年轻男子的脸庞。长眉似远山,目似含漆,微笑时若春风袭来,让人觉得暖意融融。以前林清照镜子的时候,还会去分辨、去寻找自己和前世的相似点,而如今前世的那张脸庞已经慢慢淡忘,留下来的只是眼前这张男子的面容。

    张氏一直留心着林清房中的动静,见林清点燃了油灯后,连忙让人将林清的早膳给端过去。因为要忙一早上,一会儿林清就要骑着马绕城一圈再去接亲,半途不能下马,所以早膳只是给他垫垫肚子,也不能喝太多水。

    林清看看更漏,时间还算早,就没有动那盘子糕点,而是先让墨竹将他的那套麒麟服送进来。

    麒麟服是那次打败布日固德后,永康帝所赐。原本林清应该穿自己四品官的官服去迎亲,但是因为有麒麟服的赏赐,自然是穿上这件代表他如今最高等级和荣耀的衣物,以示郑重。

    麒麟服大襟、斜领、广袖,胸前和下摆处都由技艺最为精湛的绣女绣上祥云和麒麟图案。林清之前虽然得了这套衣服,但是他平时为人低调,一次都没有在官场上穿过,今天倒是第一次穿。

    等墨竹帮着林清穿好麒麟服,最后系上腰带后,镜子中出现的男子气质也为之一变,明明不笑时严肃而又有气势,但是却又丰神俊朗,让人忍不住想要多看两眼。刚刚新买的丫头小桃进来送水时,偷偷抬眼看了一眼林清,连忙就低下了头,双颊生晕,不敢再看。

    等林清这边忙碌好,便也到了告知宗庙的时辰,林清跟着林三牛一起走进了正厅。

    此时林家人和荀夫子都已经挤挤挨挨地站在了正厅中,笑着看着林清,林大娃端着托盘过来,林清和林三牛分别取出其中的一盏酒杯,向南而立。

    荀夫子负责唱礼赞:“鞠躬,拜兴,拜兴,平身。”

    林三牛站在林清前面,带着林清连续俯身行礼两次。

    然后林东阳过来,将酒水注入到林清手中的酒盏中,林清按照习俗,将半盏酒倒在地上,另外半盏酒一饮而尽。这是要将这件大喜事告知泉下有知的林家先祖们,让他们保佑他婚姻美满、子嗣昌盛。

    等到这些习俗都走了一遍之后,天光也放亮了,锣鼓手、仪仗队全都在林府门前候着,林清胸前戴上红色的绣球翻身上马,开始了接亲仪式。

    前方锣鼓队开道,一路上吹吹打打,此时的京城大街人流如梭,正是赶早集的时候,听到这熟悉的锣鼓声就知道是有人家娶亲了,纷纷都自觉地让开到两旁,让迎亲队伍过去。

    “哎!这不是那最年轻的状元公吗?”一人眼尖,记性也好,一下子就把林清的脸和两年前踏马游街的少年郎给联系到了一起。

    妇人踮脚张望,看到林清坐在高头大马上,身穿麒麟服,手持金丝鞭,面如冠玉、卓尔不凡,可不就是那两年前的状元公吗?

    “嘿,还真是!这状元公是越发长得神气了!真不知道是哪家小姐这么有福气,可以嫁给这样的好儿郎?”在普通老百姓眼里,这状元郎已经是人生巅峰了,何况是这样年轻、长得这么好的状元郎。

    一个老者模样的人捻了一下胡须,笑呵呵道:“现在人家可是朝中四品大员,对方亲家是吏部尚书秦大人府上的小姐,这婚啊,还是皇上赐的!”

    此言一出,又惹得围观众人一阵感叹,有大胆地忍不住喊道:“新郎官,要撒喜钱喜糖啊!”

    原本大家看新郎官穿着一身官服还有点不敢喊,现在有人喊出来了,顿时此起彼伏都喊了起来,幸亏林清早有准备,对着墨竹比了下手势,在后面的迎亲队伍中就有人往人群中撒喜钱和喜糖。

    整条大街上都是大家的笑闹声,倒是给这支迎亲队伍增添了不少喜气。

    林清这边正在打马游街,慢慢悠悠地往秦府赶,秦府上下现在可是忙成了一锅粥。

    “快!全福娘子到了吗?马上要给大小姐梳妆了,让她快进去。”绿云连忙喝住一个小丫鬟,让她将全福娘子给带进来。

    秦雪容的闺房内,云氏亲自帮她穿戴好了喜服,端详了一番自家亭亭玉立的女儿,一股不舍之情顿时油然而生:“雪容,你到了林家可是要好好的,别让娘担心,好吗?”

    如果可以,多想将雪容一辈子都留在自己身边!可是云氏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只能按下心头的酸涩,出嫁前再好好地叮嘱秦雪容一番。

    梳妆娘子帮着秦雪容开始梳妆打扮,全福娘子也进来了,拿起梳子给秦雪容梳头,一边梳头一边唱到:“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举案齐眉,三梳梳到儿孙满地。。。。。”

    随着全福娘子的唱词,立在一旁静静看着的云氏再也忍耐不住,找了个由头出去了,却是倒在隔壁的小间里,坐在榻上不住地掉泪——雪容可是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啊!整整养了十七年,以前还能天天见着,以后就是林家的媳妇了!若是林清一直在京城里当官还好,若是要被外派,那到时候再相见可是要何年何月啊?

    云氏年轻的时候就跟着秦启桢去过南方任职,想着如今林清年纪那么轻,十之**总要被派出去的。一想到这里,云氏就心疼的不行,甚至都想着还不如找一个京里的平庸勋贵之家罢了,好歹不用担心分离。只是如今再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也没用了,云氏只能自己一个人默默地哭泣了一会儿,再擦干眼泪继续去操持婚礼。

    满头青丝被盘起,自此之后再不能做姑娘家打扮,插上一套细钿金簪、带上凤冠霞帔,秦雪容望着镜中明眸善睐、雪肤红唇的女子,在新娘妆容的映衬下,更显的明艳不可方物。

    秦雪容从没有画过这么浓艳的妆容,微微有些不适:“喜娘,是不是太过浓艳了?”

    这位喜娘是专门给官宦人家的女子出嫁时梳妆打扮的,手艺非常的灵巧,闻言一边十指翻飞地帮秦雪容编发,一边道:“小姐不必担心,一点都不艳,正称您的肤色呢!保管今天姑爷看了您,都移不开眼呢!”这倒不是恭维,喜娘见了这么多的官家小姐,这位秦姑娘的容貌也算的上是一等一的漂亮了。只是时下女子以端庄温柔为美,秦姑娘却是更加偏为明艳动人。

    只是这些小姑娘家家的哪里知道,比起那寡淡的端庄温柔,男人呐,可都喜欢秦姑娘这样的长相的!

    这话可不能说出来,喜娘心中暗自笑了笑,手上动作却不停。

    被喜娘这样一说,秦雪容有些害羞的低下头,不再言语,任凭喜娘给她打扮。

    在给秦雪容涂上口脂前,秦雪容吃了一小碗汤圆。新娘子今天一天只有早上这会儿时间吃一口东西,然后就是要等新姑爷掀盖头、两人喝交杯酒的时候才能吃饭了。

    等一切停当后,云氏才将玉如意放在秦雪容手中,为她盖上红盖头,然后便是母女两个坐在床榻前一边小声说着话一边等待。

    “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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