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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男人操作指南[快穿]-第1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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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冷静下来后,一言不发的等待着判决。
在亲属探视时间,他对儿子说,在很久之前,他为了预防万一,转移了十亿星币放在了一个荒芜星球上,存放金币用的箱子有自动销毁功能,只有拿着账户名字和密码才可以取出来。
那个荒芜星球是王仁义的爷爷在宇宙中探险时发现的,他将坐标留了下来,王仁义又把坐标给了自己的儿子。
他告诉这个背叛了自己的儿子,那笔钱,是他作为父亲唯一能够给儿子的,等到他成年之后,就可以去取了。
王仁义的儿子很聪明,尽管他只有五岁,但从他小小年纪就会用利益勾引林余的朋友欺负她就可以看得出来,他比一般的小孩子要聪明很多。
也继承了父母的贪婪与自私。
王仁义看着他亮亮的眼睛,知道他一定会去拿这笔钱。
而且因为这笔钱数额很大,他会独身前往。
而他不会告诉他,根本就没有什么十亿星币,有的只是一个荒芜,有着危险土著巨兽的星球。
在那个星球上,飞船的能量会以极快的速度被吸收,之所以从没有传出过这个星球的消息,就是因为那些以探险为一生目标的探险家们在落地后死在了这个星球上。
王仁义的爷爷比较谨慎,他和另一组探险小队一同来到这个星球,但他长了个心眼没有落地,等看到那队探险小组被土著巨兽歼灭,他们的飞船又被吸取能量后,他就连忙逃命了。
他没有上报这颗星球的消息,这是一颗可以害人于无形的星球,留下来也许会有用。
只是可能那时候的他根本就没有想到,这颗作为秘密武器被一代代传下来坐标的星球竟然会被自己的孙子用来对付重孙子。
此时此刻,王仁义看着上方那个漂亮的飞船,想着那个抛弃了自己的儿子再过几年就会登上飞船前往荒芜星球,就忍不住露出了一丝疯狂的笑来。
就该是这样,像是那个背叛了他的女人一样,一个月前,那个女人生了病,虚弱的躺在地上,他借着石头的遮盖,用手捂住了她的口鼻。
看着她挣扎,看着她哀求,又看着她流下眼泪。
最后她闭上了眼,临死都还在恶狠狠的盯着他。
“哈哈哈哈哈——”
他畅快的笑了起来,引得周围犯人都用着嫌恶的眼神看了他好几眼。
“那个人有毛病啊。”
“他好像疯了,看见他那根断了的手指没,上次半夜爬起来自己拿着石头砸断的,都砸成血糊糊了还一边笑一边砸。”
“才关进来十年就疯了,承受力真低。”
“知道他为什么被关进来吗?”
“不知道,反正能被关进这里的,能是什么好人。”
上方吃完饭的林余不知道底下的继父正在一边大笑一边自残,她正认真的构思着感想。
因为受哥哥的影响,林余也很喜欢研究东西,说起感想,她就忍不住开始思考刚才透过远视镜看到的那些矿石可以用在哪个行业哪个方面。
过度的开采会导致能源枯竭,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实,可蓝星这么多人口也需要维持生活,宇宙很大,没有生物的星球也很多,可总不能一直这么开采下去。
如果能够研究出一种再生矿石的办法……
正在按照官方标准写着“看到那些犯人多么多么惨,我就在心里下定决定,以后绝对不会做违法犯罪的事巴拉巴拉”的乔治抬起头,悄悄去看旁边林余在写什么。
只见林余下笔飞快的用清秀笔迹认真写着“关于目前观测到的星狱矿石:有ko矿石saa矿石以及xcmn矿石等,它们主要是用在xx方面,一枚矿石的形成需要xxxx年,而能够造成它们形成的原因有巴拉巴拉……”
乔治:“……”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那一看就是和其他同学一样模板的感谢,瑟瑟发抖着合上了本子。
喜欢上一个学霸怎么办,在线等,有点急。
***
对于乔治来说,喜欢一个学霸妹子不是最惨的,最最惨的是,学霸妹子还有一个更加学霸的哥哥。
林余的哥哥林时恒,尽管他偏科严重,但在研发新型科技方面的天赋的确是无人能敌的,严格意义上来说,林余之所以是学霸,大部分都归功于他教导有方。
他第一次亮相是因为311集团,这个一开始是因为古地球美食才出现在世人面前的大集团。
311集团算是最受民众尊敬的一个集团了,不只是因为他们总能做出最好吃的美食和各种各样的新鲜玩意,还因为在311集团刚刚出现时,在那个没人知道真正地球美食是什么滋味的时候,掌握了古地球美食资源的311集团本可以捏住这些菜谱,垄断整个美食市场。
但他们没有,不仅没有靠着这些垄断,还十分慷慨的将菜谱免费展现给了大众,甚至还捐献了土豆牛腩授权,让许多花钱买屎的精神力者终于不用再忍受着那比精神力狂暴还要让人痛苦的折磨。
311集团已经不再是一个集团,而是许多人心目中美食的奉献者。
因此在之后311最大股东林时恒推出自己研发出来的防护用具时,许多蓝星人十分信任的下单购买,他们相信这样一个名声好的集团绝对不会坑人。
事实也证明他们的确是选对了,那些防护用具非常棒,棒到让人惊喜不已。
在这样的前提下,接下来林时恒发出的一系列新科技用品也卖的很快,而在买回家发现很好用后,这些东西的销量就又能猛地爆发出来。
311集团不再是一个只靠着依赖美食菜谱的集团,而是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大集团,在科技研发方面,他们有林时恒,在稳定内部方面,他们有莱维,在拓展人际关系和谈生意方面,又有杜默文。
三人就像是定海神针一样,让311集团从一无所有,变成了一个蓝星的标志。
林时恒基本不参与商务活动,他好像爱上了研究,每天缩在自己的研究室,一开始是从零开始,直到后来的熟门熟路。
他不光是喜欢研究新奇的东西,也会研究从前的科技,好像要将蓝星整体的发展都要看透彻一样。
但他可不是那些研究狂人,林时恒很会把握自己的时间,他朝九晚五,从不加班,双休两天,他很喜欢自己做饭,再邀请朋友们到家里玩。
到了休息日,他也许会开着飞船去宇宙玩一会,也许会去探望在寄宿学校上学的妹妹,也许会去找朋友们一起去另一个擅长歌舞的星球欣赏。
311集团的三个掌权者性格各异,但却奇怪的互补。
沉稳却不怎么擅长交际的莱维,活泼但不爱待在一个地方不动的杜默文,还有总能研发出各种新产品但性格散漫不喜欢谈生意的林时恒。
这三人以刚刚成年的年纪开玩笑一般的建造了311,然后让它的辉煌一直延续了下去。
林时恒寿命到时,已经结婚生子的林余坐在他病床前。
“哥哥要走了。”
林时恒冲着她安慰笑笑,一如既往地温柔:“小余,对不起在你七岁的时候我才来接你。”
林余含着泪摇头。
她七岁前仿佛生活在地狱,但她并不痛恨那样的过去,因为她一直坚信,那七年的苦难,只是为了等待哥哥的到来。
“哥哥,我一直想说,谢谢你来接我。”
“谢谢你让我成为你的小公主。”
听到这句话,病床上的男人嘴角的笑容大了一些,他缓缓闭上眼,在一片哭声中离世。
【叮!任务完成,请选择:1,继续任务,2,度假】
林时恒抹去了这个世界的情感,“继续任务。”
***
消毒水的味道中,林时恒坐在一条长椅上睁开了眼。
穿着白大褂的人匆匆走过,再加上被亲属扶着吊水的病人坐在对面,这里显然是医院。
他快速接受着记忆,手一下一下敲着身下长椅。
有几个急促的脚步冲着这边来了,几个视线死死的盯住了他,是冲着他来的。
好在在这些人赶来之前,他快速的接收了记忆。
下一秒,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太太崩溃哭着到了他面前,满是皱纹的手狠狠打着他的身体:“你这个没良心的,当初我就不该心软,给你饭吃,给你交学费,供你上大学,你就这样对我孙女!!”
“你弄丢了孩子不去找,你看着我孙女发高烧不管她,你丧尽天良!!你不是人你!!呜呜呜畜生啊!!我们不跟你……不跟你过了,我们自己找孩子……”
“我告诉你林时恒,我们家初初不跟你过了!!你跟着你的实验室过日子去吧!!”
第115章 弄丢了孩子的科研狂(1)
旁边的两个姑娘眼见着老太太一副要哭到晕厥过去的样子; 连忙扶住了。
“太姥姥,您先别激动,小姨情况怎么样还不知道呢。”
“还能是什么情况!人都进医院了!!”
老太太暴怒又充满愤恨的紧紧盯着林时恒; 那模样像是恨不得扑上来咬他一口,她身子硬朗; 又是一直干农活长大的,这么大年纪了力气还挺大,两个姑娘险些没扯住。
还是林时恒伸出手挥了挥:“没事; 你们先松开手。”
他是长辈; 说出的话自然是要听的,两个姑娘互相对视一眼,犹犹豫豫的松开了手。
一松开; 老太太立刻冲上来开始拍打林时恒的肩膀; 嘴里骂着:“当初我就不该把你带回家,我就不该供你上学; 你这个没心肝的,这样对我孙女; 我孙女哪里对不住了!!没良心,你没良心啊……”
她一开始手上还用着很大力道,等到后来发现林时恒不闪也不避; 只站在原地任由自己打后,手上的力气渐渐小了下来; 一张满是皱纹的脸上老泪纵横; 说出的话也满是颓气。
“我当初……就不该答应你们在一起; 冤家,冤家啊!!”
“奶奶。”
林时恒就那么站在原地任由她发泄,看着老人家发泄完了,终于开了口:“您真的误会了,初初这次生病没跟我说,我也是刚刚才知道。”
“呵。”
老太太冷笑一声,脸上犹带着泪水:“她跟你说有用吗?你每天就是守在那个破实验室里,做着乱七八糟的实验,你跟初初结婚这么多年了,你关心过她几次?孩子被你弄丢之后,初初一刻不停的找孩子找到晕倒的时候,我打电话让你过来医院看一眼你都不愿意!怎么?那不是你孩子?那不是你亲生的?你把他……你把那么小的他弄丢了,这么多年了,他还不知道吃了什么苦,受了什么罪……”
说着说着,老太太眼泪流的更加多了,满是皱纹的手也按在了心脏处,这一下将两个小姑娘吓了一跳,连忙一声声叫着奶奶扑了上来。
“你什么都不管,什么都让我初初来……你是不是也跟那些人一样,觉得孩子丢了这么久了,就没希望了,不想找了……”
老太太说这话,有种心灰意冷的感觉。
不光是因为自己的孙女和重孙子,还因为眼前这个让她憎恨无比的罪魁祸首,也是她一手养大的孩子。
怎么能这么凉薄呢,怎么能对唯一的血亲丢失都没什么反应呢。
老太太看向站在自己面前的男人,他今年三十五岁,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是最好的年纪,因为出色的相貌,看上去也比实际年龄要年轻一些,穿着讲究的衣服,戴着名贵的手表,一看就知道生活过的很好。
此刻眉正紧紧皱着,眼中带着担忧的望向自己,可担忧有什么用,无论她说什么,他都一言不发,一整天泡在那个破实验室里,根本不管亲生孩子的死活。
按理说孩子丢了十年了,那些悲伤和哀痛该平复下来,老太太这反应有些过激,可不光是十年后的现在,十年前,还在刚刚丢失的时候,作为亲生父亲的林时恒,只跟着他们一起找了不到两小时的监控,就匆匆忙忙赶回了实验室。
当时孙女受到刺激晕厥过去,醒来之后精神状态一直不太好,只有老太太陪着她,因为警方说孩子可能是被带离这个城市,她们在寒冬腊月里,带着印着孩子照片的传单,挨个问路过的旅人们,有没有看见过这个孩子。
而当时,林时恒又在哪里?
就连之后,他也闷声不吭的缩在实验室里,有一次初初出去找孩子钱包被人偷了,脚又崴了打电话来让他接,他竟然在电话里说实验正在最要紧的时候。
有这么当丈夫,有这么当爹的吗!!
她越想越心寒,心脏处猛然传来尖锐的刺痛,伴随着这股刺痛,还有呼吸不上来的窒息感。
“太姥姥!!”
“太姥姥你怎么了!!”
两个年纪还不大的姑娘一下子慌了神,连忙去扶住缓缓倒下的她,可她们年纪还是太小了,即使合力,也支撑不住老太太这么一个成年人的体重。
就在老太太要倒下时,一双手突然握住了她的手,这手比起她来说有些冰冷。
老太太勉强睁开眼,看到了面前的林时恒。
他眼中有着焦急,也有着无可奈何和担心,一手将人扶了起来,看似是在帮老太太拍身上的灰尘,却趁着她站起身的那一瞬,小声在她耳边快速说了一声。
“奶奶,这里有人在监视,三言两语说不清楚,您相信我,我肯定能把轩轩找回来。”
老太太身子一震,狐疑的看向面前人,见他额头满是冷汗,眉毛微微皱了皱,对着她使了个眼色,面上神情虽然保持着熟悉的无奈,却隐约透着一丝焦急。
看上去,的确是有隐情又受人桎梏的模样。
虽然不知道到底什么情况,但她十九岁成了寡妇,一个人拉扯儿子长大,自然不会是什么蠢人。
尤其是,她经历过国家最动荡的年代,对这种事尤其要敏感一些,老太太不觉得林时恒会没事编瞎话逗她玩,脑子里一瞬间闪过无数种可能的同时,她站稳了。
面前人仿佛是觉得她穿的薄了,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了她身上,趁机在整理外套时快速小声的说道:“您还是按照以前那样对我,别让人看出来。”
老太太瞬间反应了过来,立刻放大嗓门骂道:“畜生!!老娘不要你的衣服!!”
她一把抓着披在自己肩上的外套,猛地甩在了地上,对着两个不知情的孙女道:“思思念念,走,跟我去看你们小姨去!”
“诶!太姥姥您慢点!”
“太姥姥,小姨是在这边……”
被两个重孙女扶住,老太太转身似是愤愤的看了一眼站在走廊中央的林时恒。
他站在那,没去捡地上的外套,只沉默又安静的看着她们离开,明明表情没透露出什么难过来,整个人却仿佛透露出了一股孤寂。
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有人监视,他不就是一个搞研究的吗?
难道,真的有苦衷?
***
看着老太太走了,林时恒捡起外套,下楼去医院隔壁买了个笔记本电脑。
拿着新电脑,他重新回到医院,坐在长椅上双手开始在键盘上敲敲打打。
原主是没有苦衷的,但是林时恒可以有。
快速推演着自己的计划,林时恒合上了笔记本电脑。
有人监视什么的。
当然是他瞎编的。
老太太年纪大,为人谨慎,又经历过华国最混乱的年代,即使那时候她年纪还小,也足够让她记忆犹新了,因此对于这种事,年轻人不相信,她肯定会信。
而只要她信了个开头,接下来的事就好办多了。
原主的记忆比较枯燥,也没多长。
他和老太太是一个村子里的,又和老太太的孙女,也就是后来的妻子同龄。
原主大概五岁的时候,父母因意外去世,他的抚养权到了舅舅那里,只是破落的村子里,养自家孩子就够艰难了,再养个别人家的孩子就让人很不爽了。
尤其他的父母一穷二白,一点遗产没留下,还都是摔下山坡摔死的,自己死的,也没赔偿,一点好处没有,谁愿意凭白帮人家养孩子。
但这么大的孩子也不能再扔了,舅舅舅妈只能臭着一张脸养着他,饥一顿饱一顿的,每次给自家孩子吃好吃的时候,就把原主支出去。
他也不傻,也没怨恨的意思,那时候本来就不好过,尤其还是个破落的小村子,舅舅舅妈能愿意养着他就够好的了,总不能指望更多。
他肚子饿了,就自己去河里抓鱼吃,河水很深,他一个小孩子下河太危险,有次掉进去差点淹死被老太太救了回来。
老太太很早就成了寡妇,自己带着儿子生活,后来儿子长大进了城工作,结婚之后夫妻两个都要工作没人能带孩子,他们一共生了两个女儿,大一点的那个可以在学校寄宿,小一点的那个却是要人带的。
因此老太太就一直带着小孙女,她不重男轻女,疼孙女疼到了心里,爱屋及乌,对着原主那么小还吃苦受罪的孩子也有点不忍,就总是接济他。
原主舅舅舅妈看见了只当做不知道,反正能有人帮他们分担他们自然是乐意的。
很快到了上学的年纪,原主想上学,舅舅舅妈不愿意供,哪怕是他想打欠条都不行,那么丁点孩子,谁信他长大了还还钱啊。
原主就求到了老太太那去,老太太心软,再加上听着从没上学光靠着扒小学窗户的原主像模像样的背书,写信问了儿子的意见,得到同意后这才开始资助原主念书。
念书其实花不了多少钱,原主成绩优异,从小学开始就没下过前三,之后上了初中开始拿奖学金,从那之后老太太就基本没出过多少钱了。
他和老太太的孙女周初初小时候玩的很好,初中时周初初被父母接回去,高中两人又在同一所高中重逢,小时候的情谊和重逢的喜悦掺和在一起,两人在大一发生了关系。
周初初怀孕后,他们索性就告诉了家长,虽然对明明该上学的年纪却闹出一个孩子来很愤怒,但看着算是青梅竹马的一起长大的两人,再看看原主从小优异到大的成绩,周家这边还是同意了婚事。
当时结婚了还上大学的不在少数,他们简单办了个婚礼,就继续回学校上学,之后周初初肚子大了之后办了半年休学,生了孩子后又重新回到校园。
原本青梅竹马,双方虽然不是什么大好人,但也都不是什么坏人,又都是好大学出来的,应该过得挺好才对。
可原主却迷恋上了搞科研。
他这一迷恋,将从前种种全都抛在了脑后,他对妻子没有兴趣,对有着自己血脉的儿子没有兴趣,只想一门心思的研究。
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不坏,他只是为了科研,放弃了妻子儿子。
一开始没人发现不对,只觉得原主很喜欢工作,喜欢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因为知道他一直在实验室埋头工作,又没有搞外遇,工资还都如数上交,休息日都是实验室一个电话就立刻赶过去。
他在家里待得时间不长,基本是早出晚归,但因为确信他的确是在工作,周初初也没当回事。
她学的是绘画,毕业后就开始自己设计一些原创首饰和服装做出来挂在网上卖,因为很漂亮做工也很精细,就算是价格高销量也十分不错。
每天在家里做做首饰画一下画,时间还是很充足的,因此就算是原主基本上不怎么回家,他们的孩子也不缺少陪伴。
原主从这个孩子出生后只带着他去玩了一次,他的研究小有成果,高兴的他难得休了一天假,恰好那天周初初有事,将孩子交给他照顾自己匆匆出门。
原主没怎么和儿子相处过,五岁大的小孩子说话已经很清晰了,他充满渴望的提出想要去游乐场玩。
就这么,两人去了游乐场。
玩着玩着,原主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灵感,他连忙掏出随身带着的本子开始埋头写下那一连串的代码,接着又各种推算。
等到他抬起头,想起自己是带着儿子出来的时候,孩子早就不见了。
这对于将儿子疼在心尖上的周初初来说简直晴天霹雳,她疯了一样的到处找自己的孩子,可无论用尽什么办法,都只能看到一个穿着黑衣服的人有预谋的一把抱走了他的孩子。
如果是走丢了,她还可以渴望碰到好心人,那个好心人能报警,可既然是人贩子故意拐卖,找回来的希望就很渺茫了。
而就在她最崩溃的时候,原主却钻进了实验室,继续他那有灵感的研究去了。
之后十年,周初初从来没有放弃过找自己的孩子,她走遍了一个又一边地方,希望能够找到那个孩子,常年的奔波让她原本健康的身体变得不太好。
她也对着原主闹过,让他放下实验去找自己的孩子,原主被闹烦了,嫌弃耽误自己做实验的时间,就随口一句他也在努力,如果他不努力做研究,哪来的钱支撑着这个家去找孩子。
毕竟周初初做东西需要精力和灵感,为了找孩子她连睡觉都是能少睡一个小时就少睡一个小时,根本没有收入来源。
周初初被说服了,那段时间原主正好是研究最重要的时候,他一天只睡三个小时,每天睁开眼脸都不洗饭也不吃就赶到实验室,整个人憔悴不已,她被这副模样骗了过去,以为他那么努力也是为了孩子。
从这之后,原主安心的继续做实验,每个月分了钱还是照样打给周初初,他不需要钱,他只需要实验。
周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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