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皇家娇妻-第2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想下篇写幻言,开了好几篇开不了头,也不敢贸然0预收去闯修罗场,下篇还是写古言,凌茴的十叔叔,那个会害羞?的蓝纸,和作天作地妖艳货的沈春娇的故事,这篇被我写糊了,算了,不想那么多,接着写吧。
☆、第七十章
凌茴欢喜的摸了摸头上的发簪,心里美滋滋。
突然她手下动作一顿,这手感……似曾相识啊,这分明就是打神鞭的缩小版,哥哥很巧妙的添了凤衔东珠的式样。
好像,很久以前,王爷也送过类似的一支给姑姑。
凌茴心里想着,便将小手暗搓搓的缩了回来。
见她小脸明显的垮了一下,蔺镜眼底升起一丝疑惑:“怎么了?不喜欢吗?”他问了好多人,都说姑娘喜欢胭脂水粉和精美华丽的首饰的,这才花了好久给她特意打造了一支。
当然,他不会坦白,这好多人指的是军营里的糙汉!
凌茴神色纠结了一下,方缓缓说道:“我记得小时候,王爷也送了姑姑一支类似的簪子。”女孩子,都喜欢独一无二的礼物。而且她绝不会告诉他,当时她还在心里狠狠嘲笑了一番并肩王的审美。
“哦,这个呀。”蔺镜轻笑了一声,将心放到肚子里,才继续说道:“你要是见过我祖母,会发现,她也有支类似的。”
“嗯?”
“这是蔺家独有的样式,蔺家儿郎都会给自己的媳妇亲手刻上一支,不过父王手笨,只弄了最简单的。祖父给祖母的那支是春闹海棠,我给你刻的是凤衔东珠。”蔺镜解释道。
这一番话说的,像将凌茴心上抹了蜜一般,甜甜的,忍不住的欢喜。
原来哥哥是将自己做了个记号啊,蔺家的记号。
正午的阳光正好跳跃进来,落在那人昳丽的眉眼上,将他冷清的气质添了几分暖色。凌茴忍不住舔了舔嘴角,色向胆边生,卯足劲头,一鼓作气,亲向了他的唇畔。
蔺镜不动声色的抬了抬眉脚,刹间眸深如潭,清幽而柔情,见她干了坏事儿还作势要逃,哪有这样便宜的事儿,招惹了他就得招惹到底。
他按着她的小脑袋,风卷云涌的与那条作乱的小舌缠斗,共舞,收服,再带着些许小心翼翼去讨好。
凌茴哪里受得住这番,只觉浑身发软,脸烫的要烧起来了,两只小手紧紧的拽住他胸前的衣衫,而后渐渐松了手,情不自禁的环上他的精壮的腰身。
蔺镜猛然收住攻势,身子像点着火一样,真想狠狠地要了她,狠狠地要,不留一丝情面!可又如此舍不得,她还小,等再过两年,养肥一些!
还有些意犹未尽啊,凌茴杏眸一片水雾,俏脸红扑扑的灿若云霞,一派天真中点染了些许清媚之色,最是勾人。
蔺镜觉得,这小丫头就是上天派来专克自己的,偏偏他又毫无办法,心甘情愿的沦陷。
“回禀世子,洛阳梅七公子来访,现已在前厅候着了。”来福在门外压低声音来报。
“知道了,我稍后便到。”蔺镜深吸一口气,她这个便宜舅舅还真是执着啊,巴巴从洛阳追到渤海,又从渤海追到燕北燕州城内的并肩王府。
“是小舅舅来了,肯定是我要的机关做好啦。”凌茴兴奋的双眼直放光,起身拉着蔺镜就往外跑。
蔺镜气闷,这小家伙能不能别听到别的男人来,就两眼直放光行不行,气死他了!幸亏他有先见之明,早早与她定了亲事,又占了辈分的光。同为男人,他哪里不懂梅七郎看她时,眼里的意味。
蔺镜不急不缓的拉着凌茴给他挑衣裳,他要穿最好看的衣衫去气死梅七郎这个倒霉鬼。不就是个会做机关巧术的嘛。
凌茴心思一转,突然福如灵至,明白哥哥为何如此在意起仪表来了,这两个幼稚家伙,每次见面都是一场争奇斗艳,看谁容光四射,芝兰玉树!
要她说,男要俏一身皂,哥哥穿墨色最好看,可今天姑姑成亲,这个颜色不合适,她只给他选了喜庆些的大红底子银线暗绣麒麟踏火箭袍,脚踩鹿皮登云朝靴。
她也本身就穿大红衣衫,此刻与哥哥身上这身正相宜,凌茴得逞的笑了。
蔺镜本想挣扎一下,不过瞟了一眼那只正笑的得意的小狐狸,莫名的就从了,他也觉得这样很相配,正合他意。
前厅里,梅以白茶都饮了好几盏,这才看见大老远的,蔺镜遛着凌茴,翩翩而来,做足世家贵公子矜贵自持的派头。
为什么说是遛,每当凌茴走得快些,蔺镜都不动声色的把她藏到身后,就跟凌茴遛斑点狗一样的遛法,梅以白见状,心内冷哼一声,姓蔺的都是小心眼子!
“小舅舅,小舅舅,我的机关做好了吗?”凌茴一蹦三跳的来到梅以白面前,杏眸熠熠生辉。
“小没良心的,想我了没?”梅以白想伸手摸摸凌茴的小狗头,被蔺镜一个冷眼睨住,遂只好作罢。
“想~”
“咳咳……”蔺镜故意低声咳了咳,以示警告。
“想你的机关,想的睡不着觉。”凌茴悄咪咪的转了话头,她可不想被哥哥私下修理。
“果然没良心。”梅以白只有凉凉酸一句的份儿。
“呵呵,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反正都是想了。”凌茴倒是很看得开。
梅以白眸中一黯,抬头一指道:“你看外面是什么?”
一只神气活现的白鹤立于庭间,趾高气昂,颇似其主。
凌茴巴巴凑向前去拍了拍,它还露出一声声鹤鸣,每根羽毛都清晰可见,水润光滑,如今机关都这么逼真?!
“上去试试?”梅以白引诱道。
“你靠谱吗?摔了怎么办?”蔺镜立马来了意见。
“我就是一路坐这个来的,至今活的好好的。”梅以白以身证道。
凌茴向来是个胆大的,遂领了二人到一处空旷的地方试着骑这只鹤鸟。梅以白已说了机关操作方法,她背得烂熟于心,当即启了机关。
白鹤展翅,缓缓升至半空中,凌茴顿觉新鲜极了,也不贪,极其稳当的操作了会儿,自行东西上下,待熟练之后,便渐渐放开了,特别畅快的游玩一番。
凌茴极目远望,忽见城北有一小队训练有素,着燕北平民衣衫的人,出城去了。那行为举止像极了细作。
她心内一凛,忙要追过去看看,怎知那群人一溜烟钻树林子里去了,再也寻不见。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蔺家儿郎审美都很直男,不过有什么关系呢,有权有势长得又好看又疼媳妇儿的直男也招人喜欢啊!!!
★
蔺羡的活体人设大概就是高伟光的样子(????ω????)
★
大家看文愉快,作者菌本菌还能挣扎着去追一集《九州海上牧云记》再睡,最近换老公了,由原先的高伟光换成周一围了,敲喜欢硕风和叶!
☆、第七十一章
凌茴连忙拉弓,冲着一行人鬼鬼祟祟离开的方向射了几箭,也顾不得新鲜机关鹤,急忙停了下去。
“好端端的,怎么放起箭来了?”蔺镜一把将她接住,稳稳当当的抱她下来。
“八成有细作潜进来了。”凌茴低声在蔺镜耳边说道。
“无妨,这会他们不遣人进来才是稀罕事儿。”蔺镜胸有成竹的说道。
凌茴点点头,也不细究,左右有哥哥呢。
晌午之前,蔺羡与蔺霜拜了堂,随后凌茴行了及笄礼。
燕北十三郡一众大小官员接到消息的时候,都不约而同的懵了头,王爷行事太雷厉风行,他们吃不消啊。
等各级官员备好贺礼赶去并肩王府时,王府门前一条街都被百姓承包了,马车压根儿无法通行,众官员真是有苦不能言,又不好公然在王府脚下呵斥百姓。
只得抬着礼箱步行过去,还不一定能见到王爷的面,人家并肩王并没有邀请他们来观礼,也没有给他们准备筵席,要么出门与民同乐,要么回家自行解决伙食,就这样,来道喜的官员还络绎不绝。
并肩王成亲的消息传回尚都后,气的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莲妃娘娘当场摔了御赐的琉璃盏。听说并肩王妃姓甚名谁后,莲妃立马晕厥了过去,气的。
简直岂有此理啊,兄妹成亲,蔺羡他要乱、伦不成?!莲妃当然不甘心,哪怕她已成为宠妃多年,还是心底意难平。蔺羡如何风姿绝盛,并肩王府又是何等权势滔天!关键是蔺家儿郎一辈子只有一个女人,独宠。
而她服侍的陛下,姿容远不及蔺羡,也早已被酒色掏空身子,身边还一大群莺莺燕燕,美其名曰,为了给皇族延嗣,为帝者必须要雨露均沾。呵呵,人比人得死!
莲妃狠命控制着自己的滔天妒意,难怪自己做姑娘时,无论如何也与蔺霜交不了好,呵呵,原来他兄妹二人之间还有此等龌龊,好一个近水楼台先得月。
她想了又想,始终咽不下这口气,遂晚上侍寝的时候,在龙床上吹了吹枕边风。并肩王爷许久没有进京了吧,皇上怎么也得怜惜一下功臣不是?!
她自信只要将并肩王召进京,她有的是办法离散了他们夫妻。她得不到的宁可毁了,也断不会让别人得了便宜去。
皇帝一听也是,并肩王确实久未归京,他这心里七上八下的,睡觉也睡不安稳,遂命秉笔太监拟旨召并肩王进京面圣。
圣旨传到并肩王府时,蔺羡正领兵和匈奴打的热火朝天,听说京中来了圣旨,他马都没下,用打神鞭挑过圣旨粗粗看了两眼,留下一句话,便头也不回的拍马走了。
宣旨太监风中凌乱的一塌糊涂,他头一次听人如此评价圣旨:吃饱撑的!言简意赅到他没有办法回京交差啊。
眼见年关快到了,凌茴见边关战事稳了下来,便一门心思筹谋闯祸的大事儿,她到底犯什么事才能被关进天家大牢呢?!
所以,凤仪二十四年一开春,凌茴便从燕北动身回了凌家一趟,她要拿凌氏祖传大刀来杀魏昶,杀戮功勋之后,这罪过可以被打进天牢了吧!
王寡妇得知她回来,特特登了一趟凌家门,没错,要钱,卖人!
自凌鉴故去,凌家分家后,凌茴是无论如何也不敢把阿霄交到祖父手里教养,生怕教出第二个赌鬼来。偏偏阿霄是个拗脾气,说什么身为凌家子,怎么可以总住在季家,不像话。
凌茴当时也是分身乏术,头痛之下,把他交给小叔叔教养,恰逢小叔叔已考中探花,做官一路做到大理寺少卿,左右思量下,把阿霄交给小叔叔比交给祖父更令人放心。
而凌子风毕竟有生母在世,凌茴就没有横刀夺爱,她想着子风到底有亲母管着,别人也说不上什么来,她只要得闲便回来看看。
像今天这样,王寡妇托人抱了一卷破旧草席子,直接将人扔在彤辉院门口的,还是头一次。
凌茴满头雾水,这又是闹的哪一出儿?
“我说二姑娘,子风好歹是你爹的种,你这三五个月不闻不问的,像什么话?”王寡妇不知轻重的数落道,“沾上你们姓凌的,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福没享上一天,竟走背运了。”
凌茴自小就是被人宠大的,谁敢跟她说个不字啊,一个不入流的寡妇也配指责她?!
“啪!啪!啪!”三声鞭响,王寡妇被抽的,一个趔趄没站稳,倒在地上哎呀哎呀直叫唤。
凌茴弹了弹袖子上的尘土,将软鞭收起冷声说道:“既然你这么倒霉了,那也不介意更倒霉一下吧。”
“你……你……你好大的胆子,我好歹说也是你的长辈,你的庶母,你居然敢犯上打我?”王寡妇捂着伤口挣扎起来要跟凌茴撕撸开。
“赵何,掌她嘴!”凌茴吩咐一旁剑拔弩张的侍卫道。
那侍卫虎步生风的走过去,左右开弓赏了王寡妇十个大嘴巴子。
凌茴缓缓来到她面前,嗤笑一声嘲讽道:“我生母是前朝太医之女,我养母是洛阳世家之女,你一个外室,不过区区一个得不到主家承认的贱婢而已,哪来的脸攀扯我?我平日看在子风的面子上给你个好脸色,你得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是个什么东西。”
王寡妇被凌茴抢白的脸色难堪至极,仍不死心道:“我为凌家延绵子嗣就是大功一件,如今你们凌家不闻不问,也太说不过去了吧。”
正说着,赵何打开草席子,不禁脸色大变骇声呼道:“主子,是鼠疫。”
凌茴急忙凑上前去,见凌子风此刻已然昏厥,露出的皮肤都化脓出血了,时不时散发一阵阵难以言明的味道,确实是鼠疫无疑。
“你就是这样照顾他的?!我每月给你的银子你都喂了狗了?!”凌茴大怒,子风是她大伯的独子,万不能有任何闪失,否则她没办法向家里交代。
凌茴气的想骂娘!也自责平时对子风关心的太少,她以为孩子在母亲身边,总能得到最好的照顾,没成想子风却被王寡妇养成这样!
“他自己偷吃死鼠赖谁啊?如今我把他送回凌家,你给我五十两银子,从此我们母子就再无瓜葛。”王寡妇嘶声道,尖厉的声音向一把刀子,直往人心最软的地方捅。
若说平时,凌茴看在子风的面子上,不跟王寡妇这着三不着两的人计较。况且子风一日日的长大,也好面子,亲母被人抽来抽去着实不体面,所以凌茴能忍便忍了。
此刻,凌茴恨不得拿鞭子抽死她:“你差点没把我弟弟的命催死,还好意思把我要钱,我看你是活腻歪了,竟也忘了我的脾气,我只消明话告诉你,你再如此别怪我剐了你。”谁闲的没事吃死老鼠?!!
侍卫见状,再闹下去就出人命了,便不由分说的将王寡妇扔出彤辉院。而后看了看草席上的凌子风,俱将询问的眼神投向凌茴。
“天气寒冷,将他抬进屋吧,别冻着了。”凌茴泄了力气,微皱着眉头吩咐道。
作者有话要说: 前面有小仙女说,我木有交代清楚凌子风的出生,说实话凌子风出生不重要,没有必要详写。而且他那种尴尬身份,凌茴不可能心无芥蒂的像疼阿霄一样疼子风,重点是怎样消除子风与凌茴姐弟之间的隔膜,使他们在情感上有一层升华(都是好孩子,不是乱、伦的意思啊),人设处理更复杂立体一些。
凌茴的大伯父凌銮。。。
☆、第七十二章
屋子里烛光闪烁跳跃,很是晃眼,凌茴用剪刀拨亮蜡烛,起身为凌子风诊了脉,思索片刻,写下两张药方子,吩咐赵何出门抓药。
她竟自解开凌子风的衣衫,里面的脓包都已经溃烂了,屋子里的腐腥味瞬间浓烈起来。凌茴低头细看,子风腰背间的脓烂处与里衣粘连在了一起,凌茴只得小心翼翼放轻手脚将衣裳剪碎,用热毛巾擦试清理。
“呃……疼……”少年青白着脸色在梦中低喃呓语,并未曾醒过来。
“忍着些,我给你上好药就不疼了。”凌茴安抚道。
及至三更天,赵何才把药凑齐,送了过来。
“你带着季一他们下去吧,不必在院里守着。”凌茴边将药倒进砂锅里泡好,边轻声吩咐道。
赵何闻言一愣,坚定的摇了摇头,主子的意思他听明白了,主子是要将自己与那孩子封在院子里。
他不会同意的!
当年她从□□堆里把他扒拉出来时,他的命便是她的了,更何况,她答应带自己进京向魏昶复仇的,他决不允许她将自己置于这般危险的境地!
凌茴见赵何一脸坚决的拒绝,无奈的气笑了,温声解释道:“鼠疫又不是什么绝症,只不过药难凑了些,为子风配一副已是难得,你们若都染上了,岂不是要愁死我。”
赵何黑黢黢的眸子定定的看着凌茴,一字一句道:“那你呢?”
“我有预防的药啊,再说你们这些大老爷们,粗手粗脚的,哪里会照顾人。”凌茴回道。
赵何想了想,还是不能同意,大老爷们怎么了,大老爷们就不许心细了?
“你再这么婆婆妈妈的,我可要抽你了。”凌茴狡黠的威胁道,三赶五撵的将一众侍卫关到院子外。
这么一折腾,凌茴也走了困意,索性生文火熬起药来。
黎明十分,凌子风不再发热,人也清醒了些。满室的药香令他微微恍了神。
他缓缓睁眼仔细打量了一番,不是他母亲那儿,满室昏黄的烛光竟给房间添了几分暖色,床前的案几旁趴着一个绯衣云发,美得肆意飞扬的姑娘。
凌子风呼吸猛然滞了一下,瞬间眸子里盛满星光,熠熠生辉,他垂眸满意的笑了一下,是阿姐啊。
他动了动身,发现身上轻快了许多,还缠了不少绷带,少年的面色不禁红了红,心里暗暗的想,肯定是阿姐给缠的,他母亲才不会干这样的事儿。
他知道自己生的不是时候,他自小没了父亲,母亲厌恶他,母亲的姘/夫厌恶他,同母异父的姐姐也厌恶他,就连芙姐姐也冷淡他,唯有阿姐会对他笑,赠他缨头木仓,教他习武,顾全他的面子对他母亲一再忍让。
凌茴听到响动蓦然惊醒,见子风一双明秀的眸子一眨不眨的注视着她,她不禁一笑:“醒了?可有哪里不舒服的?先把药喝了再睡一会儿。”
凌子风摇了摇头,身上虽然谈不上好受,倒也没特别难受的不能忍,见阿姐这么问,不禁回道:“我都好,阿姐,你去里屋休息吧,不必看着我。”
“先把药喝了。”凌茴将好不容易熬好的汤药,喂给凌子风一勺一勺的喝了,见他虽然身子虚弱,但精神头儿不错,便知他已无大碍,心里谢了外祖父及他的药方千万遍。
一宿无话,凌茴在里屋睡到天大亮,才起身熬了红豆粥。
凌子风细细抿着红豆粥,不由神游物外。
上辈子也是阿姐的一碗红豆粥,暖了他整整一生。饥荒年份人大多都没得吃,粮食比金豆子还贵,他饿的两眼直放光,他母亲早已将他撵了出来,任由他自生自灭。
他挖过草根,啃过树皮,偷过鸡摸过狗,甚至吃过观音土,不得已跟着村子里的土匪到处翻东找西,一家家的摸过去。
殷实的人家,米缸也已见了底,他鬼使神差的去了凌家,那个传说是他父亲的人,他记都不记得就过世了。
阿霄生了场大病,阿姐用最后的红豆熬了一锅粥给他补身子,一勺一勺的喂给他吃。
他在门缝里看着,手中紧紧握着一把刀,正当他要提刀闯进去的时候,阿姐发现了他,一双清澈见底的杏眼微微一愣,瞬间充满笑意,冲他招招手道:“是子风吗?进来吧,我们一起喝粥。”
他手中的刀顿时落了地,哐啷一声,砸得他心慌乱不已,他满含不安的朝她望去,却见她状似无意的将刀拾起来递给他道:“是一把好刀,好好待它。”
那日临走前,阿姐还给他包了几个高粱面窝头,硬塞了他些铜板,摸了摸他的头,却什么话都没说,她那么冰雪聪明,不会看不出他来干什么的。
后来他偷偷摸摸回过凌家几次,却见阿姐背着阿霄吃树皮碾出来的浆粉,他从不知道树皮还可以这样吃,但他心里清楚那味道肯定糟糕透了。
想想先前她塞给自己的干粮,他眼眶一热,头也不回的走了,便再也没来过凌家。谁知再听到她的消息时,便是她的死讯,他疯了似的穿过燕栖河,却再也没有寻到他的阿姐。
他那一生啊,得到的太少,失去的太多,即便再微弱的暖意也足以慰藉一生。他发过誓的,如有来世,他定护她一生无忧。
若说两辈子加一起,他最羡慕甚至有些嫉妒的,还是阿霄,他的大哥。阿霄可以肆意享受阿姐的关爱,对着阿姐撒娇、耍赖、闹脾气都理所应当,他却不可以。
他活在这个世间,除了阿姐,没人对他好过。他落草为寇,众人都怕他、厌他、弃他,他戎马一生,被阿姐的孩子封为定国公,拜一等大将军,众人都敬他、谗他、离他,唯独没有人疼惜他。
没有人知道,他与阿霄一样,最喜欢喝红豆粥,阿姐的红豆粥。
其实,有一样他是欺了她的,那便是这身病的来历,其实他是故意得的,为的是能留在阿姐身边。从前阿姐总顾忌着他的生母,不肯带他走。如今他生母真真弃了他,他总能光明正大的跟在他身边了吧。
凌子风晶黑幽亮的眸色闪了闪,又默默吸了一口红豆粥,嗯,真甜,甜到了心坎里。
作者有话要说: 哎,少年郎,俗世啊。
★
凌子风的人设灵感起源,建国前沧州多土匪,出过一个义匪,别的土匪都窝里横,祸害乡里,只有他,劫富济贫,后来抗、战的时候,参了八、路、军,手起刀落,杀鬼子很利索,是我们那块远近闻名的大英雄,我觉得他虽然落草为寇,却真正是个男人。。。
☆、第七十三章
如此精心养了几日,凌子风的病总算开始渐渐好转,凌茴心头的石头也终于落了地。
渤海地处大尚北境,本就苦寒,虽然转眼已过了数九严冬,倒春寒的威力也不可小觑,凌子风被送来的时候,身上只着一件薄薄的夹袄。凌茴见他穿的如此单薄,眼底又添了层寒意,敢情那王寡妇是破罐子破摔了。
这日,凌茴拿着皮尺给凌子风量尺寸,趁着这几日的空闲,给他赶一件棉衣。
“铛铛铛,铛铛铛……院里有人吗?”一声娇弱的女声从外面传来。
本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