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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成神修炼手册-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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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说她那黑乎乎的眼眶,丑得像是从地狱爬上来的恶鬼。

    她们谈笑她的时候丝毫没有顾忌她是主子,反而有一种将高高在上的人踩在脚底下的快感。

    阿果没有参与这样的谈话。

    那个时候她还只是个在厨上打杂的小丫鬟,和这些一等、二等丫鬟们也说不到一起去,她们也瞧不上她。殊不知,其实阿果心里也是看不上这些人的,整日像个长舌妇一样说东说西的,仿佛别人就像她们嘴里面说的那样不堪。

    阿果是有些心疼谢四小姐的,虽然那个时候她并不认识四小姐。她想,就算是一个普通的人,一夜醒来发现自己看不见了,那种凄凉的感觉,也是难以言喻的。

    更不要说,是被人剜掉了眼睛。

    四小姐明明是个受害者,却好像。。。。。。在这群人的眼中,却好像错的那个人是四小姐一样。

    有一个丫鬟说的话,阿果至今都记得,她说:“若不是她嘴巴那么坏去招惹别人,别人怎么就会剜掉她的眼睛呢。”这是典型的,将过错推给了受害的人。

    后来的事情就神奇了,也是一夜之间,四小姐的眼睛就好了,好得奇怪极了,可是她就是好了,和从前一模一样。

    顾盼生辉。

    真正和四小姐相处,阿果才知道,四小姐不过是有些什么说些什么,她从不会随便去发脾气,甚至都没有打骂过她。

    她对她很好,没有一丝高高在上,更像是一个温和的姐姐。

    她经常坐在窗边,也不做什么,就这样看着窗外的景色,她可以一直一直看一整个下午。

    每每这个时候,阿果都觉得她有些难过,可是她能做的只有默默陪着她,什么话都不敢问,也许将来有一天,她敢问这么一句话。

    “为什么要寂寞的看着窗外,你在等着什么。”

    和四小姐一样神奇的,是谢家大小姐,外面的人都说谢大小姐疯了,有人说纵然是疯了,他们也愿意将她娶回家,可是谢家主却命人将她关在屋子里,不准放出来,也不准人去看。

    很少有人知道,她不是疯了,她是“毁容”了。也算不上毁容,不过是变回了自己原本的容貌而已。

    小眼睛塌鼻子,这就是谢明兰。

    她被关在自己的屋子里,没有一个多余的人,她出不去,也没有人能够进来,所有的事情都要她自己来做,她曾经过的大小姐生活都像一场梦一样。

    陆芫没有给她惩罚,她只是让她的容貌变回了原本的样子,就是这么简单,她曾经凭借容貌换来的东西全部都没有了。甚至谢家主知道之后,直接就封锁了这件事,认为她是谢家的耻辱,让她活着已经是极其仁慈了。

    空落落的院子也没有人,杂草丛生,完全看不见昔日美丽的样子,就像谢明兰一样,她现在生,在还债,到了有一天,她死了,也还要还欠下来的债。

    锦绣没有去投胎,她选择了做一个孤魂,陪着谢明兰,尽管谢明兰看不见她,她也没有办法帮她做事,可是她就是想陪着她。

    她原谅了她,这些惨剧,死了这么多人,也有她的原因在,那个时候,那铜镜那么邪门,她不但不阻止谢明兰,还帮她去做坏事。大小姐变成最后这个样子,其实也有她的原因在。

    什么都失去了的谢明兰意外变得很平和,她会劈材自己烧水,也会自己做饭吃。偶尔有空有时间还会将院子收拾一下,尽管没有过往那样好看,可少了些杂草也挺好。

    她知道锦绣就在她的身边,她看不见她,可是她却陪着她。有时候她心里面会有很多话想说,她就坐在床上,对着眼前说话,在外人看来,她就是疯了,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还有人在听着呢。

    还有人在呢,她不是一个人。

    她曾经笑她傻,曾经为她的背叛愤怒过,也曾经毫不犹豫的杀了她,可是到头来才知道,她真的相信过的人只有她,真的。。。。。。容忍过的人也只有她。

    如果可以,下辈子,她也很想对锦绣好。

    锦绣不愿意去投胎转世,可是其余的姑娘们都愿意,林小花回去看过林张氏后,在陆芫的帮忙下现形抱头痛哭了一场,然后转世去了。

    陆芫告诉林母说:“林小花下辈子会投胎在一个富贵人家里,那家没有一个姑娘,都想要个姑娘呢,一定会对她很好的。”

    其余的姑娘,接下来的命运大多很好。

    而那‘镜中仙’,犯下了这么多的大错,陆芫也懒得动手,在开了阴门过后,索性就将她交给了鬼差,这件事就算看在她和印光的面子上,也得好好处理,更何况,她身上也没有什么银钱宝贝来行贿了。

    一场残酷的刑罚她肯定是跑不掉的了。

    在离开若果城的时候,陆芫突然转身去看了一下这座城市,她再转过身,眨了眨眼睛,说道:“可惜了,那些姑娘们。”在最美好的年岁里,遭遇了一场最痛苦的刑罚。

    “她们下辈子会过得很好。”印光捏了捏她的手,安慰道。其实他又何尝不知道呢,纵然下辈子过得再好又怎么样,总归下辈子那些姑娘已经没有了上辈子的记忆,其实说起来根本就不算是同一个人了。

    就像是陆芫,倘若有一日,陆芫投胎转世了,根本不记得他印光了,那她还是陆芫吗?说是,没有错,灵魂的确是,说不是,也没有错,因为她没有任何一丝陆芫曾经的记忆,甚至可能连脾性嗜好都完全不一样。

    所以在印光看来,什么所谓的下辈子,都是瞎扯淡,过好这辈子才是真的,过好眼前才是真的。

    这就是印光,永远看着眼前,永远在乎眼前的人。

    “印光。”走着走着,陆芫突然转身喊他的名字,今天难得有一个阳光正好的日子,秋日的阳光是极其温暖的,带着一种像糖浆一样的金黄色,美得惊人。

    印光应道:“诶。”

    陆芫又笑着唤他:“印光。”

    印光伸手从空中抓住一片落下的枫叶,也笑着说:“我在。”

    “印光!印光!印光!”陆芫突然像疯了一样大声叫着她的名字,她从来没有这么疯狂过,也没有这样唤过他的名字。

    印光是一个很严肃的人,至少在外人看来是这样,可是就在去往另一个城市的林道上,他也大声喊道:“芫娘!我在,我在,我一直都在!”这也是他做过的最疯狂的事情。

    然后陆芫做了一件让印光毕生难过的事情,就在金色的阳光的映衬下,她像九天之上的神女,就那么一步一步走过来,眉眼弯弯,然后亲了上来。

    她的唇带着秋日的清甜,她的肌肤细腻温暖。陆芫的唇舌在印光的唇上厮磨着,不愿意离去。

    这是陆芫第一次这么主动,主动到印光都有些手足无措,主动他紧张到连手都不知道应该怎么放。

    半晌后,陆芫的唇离开了他的唇,然后游移到他的耳边,轻声说道:“印光。。。。。。你的耳朵。。。。。。红了。”她说完就像一朵云一样,轻飘飘地离开了,留下诱人的香气还在印光的鼻尖。

    印光没有说话,只是快步走了上去,牵住了陆芫的手。

    陆芫扬起一个大大的笑容,脸上的笑意掩盖不住,她突然就轻轻说道:“印光,我们成亲吧。”

    她说,印光,我们成亲吧。没有什么其余的话,也不煽情,就在一条普通的林间小道上,就是普通的阳光。

    陆芫说出了这句话。

    乍一听是那么的漫不经心,可是印光知道,她心里其实也在紧张,她的手指在微微的颤动。

    “芫娘。。。。。。这种话,应该我来说。”

    印光微微一笑,阳光照射在他的脸上,他比神佛都还要俊美,他说:“芫娘,嫁给我好不好,芫娘,我娶你好不好。”

    陆芫想笑,却突然就落泪了,她偏头,没有去擦拭眼泪,就轻轻说了一个字:“好。”

 第103章 一百零三 爱

    因为我们永远不知道来生会是什么样子; 也永远不知道,人生的下一刻会发生什么; 所以才要珍惜眼前的人。

    发生了这么多这么多的事情; 陆芫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

    成为神; 是她心中的执念,可是这不能够比印光更重要,印光才是那么会永远陪着自己的人。

    她已经和最开始的她不一样了; 这是好事; 意味着她心中的执念其实已经没有那么深了,反而更在意自己手中的东西,更在意现实的生活; 更在意印光。

    印光的家乡; 在一个村里,可是他没有打算带陆芫会那里去; 不是因为嫌弃那个村庄; 而是因为在那里,留下了太多太多血腥的回忆和血腥的事情。他的传闻至今还在那边流传着,在当地人的口中; 他就是一个嗜血的恶魔,是一个魔鬼。

    可是没有一个人知道他曾经经历过了什么; 他们只相信自己的眼睛; 只知道他杀了人。

    印光带着陆芫去的,就是那个有名的十里荷塘。十里荷塘在郊外,归属于万茗城。万茗城; 顾名思义,这里盛产各式各样的茶叶,因为茶叶的突出,这里渐渐的,就有越来越多的茶叶汇集,也就叫做万茗城了。

    万茗城是一个特别有异域风情的城市,他包容万象,是个极其具有包容性的城市。夏日有些炎热,冬日也有些寒冷,也许气候并没有那么怡人,可是还是有很多很多的人爱上了这种城市。

    万茗城除了茶叶,还盛行这一项活动,那是万茗城从建城起就流行下来的一项活动,那就是斗蛐蛐,若是谁家有只常胜不败的大将军,那说出去就是一件顶有面子的事情。

    说起万茗城,还有一样“特产”,那一定足够动人心弦,那就是美人,万茗城专出美人,这件事情,整个西通大陆就没有不知道的人。说起万茗城的美人,那人人都是非常向往的。

    可是这里的人,欣赏美人,从来都是含蓄的,很少有直白的人。这里的姑娘一个个的也很是敢于展现自己的美丽,和别的城市比起来,万茗城要更有活力。

    印光说:“我曾经去过很多地方,可是我唯一留恋的就是这里。”

    他们离开若果城之后,就朝着万茗城走去,一路走一路玩,走到地方的时候,恰好万茗城一年一度的斗蛐蛐大赛再过两天就要开始了。

    每年这个时候,是万茗城真正意义上最热闹的时候。

    万茗城四月有个品茗节,那一天会有无数的商人以及好茶的人来到这里,街上也是张灯结彩,热闹得很,可是那基本上就是外地人的狂欢,说实话,本地人参与得不算多,故而纵然是热闹,却总觉得少了那么几分以为。

    而斗蛐蛐大赛就不同了,别看名字取得不怎么样,这可是从建城以来就有的传统,谁要是得到了第一名,那奖品,丰厚得很,足够后半辈子衣食无忧了。

    斗蛐蛐大赛就在每年的冬月初六,据说是最恰当的日子,为什么恰当谁也不知道,反正会死老祖宗定下来的。每年到了这个时候,万茗城的本地居民们就会彻底的兴奋起来,那才是真正的热闹。

    在比赛正式开始前三日,狂欢就开始了,街上会有穿着各式服装的人唱歌欢笑,也有人乘机来推销自家的蛐蛐,也有人想要遇见一个漂亮的万茗城姑娘。

    而最漂亮的万茗城姑娘,还要在大赛的第一日开场的时候。那个公认的最漂亮的姑娘会上台去亲自宣布这场比赛正式开始,在比赛完了之后,也会宣布最后的获胜人,并为他颁奖。

    很多外地的人留在万茗城,除了感受这种节日的氛围以外,更多的是为了看看万茗城的第一美人。

    这选美人也不容易,首先第一条就是必须是万茗城的姑娘,要拥有万民城的户籍才可以,这天下的人都知道万茗城的户籍比皇城的户籍还要不好得到。

    而是这个万茗城的姑娘还得会跳舞,最起码得要有跳舞的天赋才行,因为开场的时候,得要这姑娘跳一曲舞才算是正式开始了。

    曾经就闹过这么一个笑话,有一届的第一美人,上边的人默认她会跳舞,谁知道人家根本就不会跳舞。好吧,这下子比赛快开始了,才派人去教这姑娘跳舞,结果哪里知道这姑娘实在是没有跳舞的天赋,怎么教也不会,就是最简单的动作做出来也是僵硬极了。

    最后这姑娘跳的舞,到现在还被戏称说是在跳大神呢,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在求啥呢。值得一提的是,最后这个姑娘嫁给了当时不知道是多少姑娘梦中情人的城主大人,日子过得那叫一个幸福美满。

    自打那次过后,大家就默认得找会跳舞的,就算不会跳舞,那也好歹得有点天赋才可以,跳大神这种脸,万茗城是丢不起了。

    所以啊,万茗城的第一美人那绝对是人美艺绝的。而且人家还从不歧视风尘女子,只要长得漂亮,什么都好说。

    一般在斗蛐蛐大赛开始前七天,就会将开场的姑娘选出来,然后敲定要跳的舞蹈。所以整个万茗城,大约从比赛开始前十来天就开始热闹得不得了了。

    陆芫第一次见到这么热闹的城市,仿佛整个城市都是沸腾的,就像一锅沸腾的水,说不上来那种感觉,但是陆芫竟然觉得还不错。从进城开始,她就有点喜欢这个城市。

    印光牵着陆芫的手走在路上,周围没有一个人用很诧异的眼神来看他们两人,就像印光只是一个普通的人一样,而不是一个和尚。而且走着走着,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一个小孩儿,那小孩梳着冲天辫,差不多到陆芫的腰,他的手上拿着一大把颜色各异的花儿。

    他跑到陆芫和印光的面前,抽出了两朵大红色的花,那花儿上面还带着露珠,陆芫开始以为这小孩儿是卖花的,正准备掏钱,就听见这小孩儿说道:“大哥哥,大姐姐,这花儿送给你们,祝福你们百年好合。”说完将花一递,一溜烟就跑了,那模样可爱得不得了。

    陆芫的脸腾的一下就红了。

    印光哈哈一下,说道:“很有品味,这是万茗城特有的花,叫阿拉苏,一个很奇怪的名字,却代表着一个人最好的祝福。”

    在万茗城的传说之中,阿拉苏是一个给人带来幸福和美好祝福的人,他给的祝福最后都会成真。后来,就变成了,倘若谁给对方一朵阿拉苏,最后加上一句祝福的话,那那个祝福就一定会成真。

    那个小孩儿在祝福陆芫和印光能百年好合,这是印光听过最美好的祝福了。

    知道了来龙去脉的陆芫闻了一下新鲜的花儿,笑着说:“我们也该给他一个祝福,一个最美好的祝福。”她的指尖冒出金色的灵气,这其中混合了功德,“就祝福他的身体永远健康吧。”

    然后陆芫将花儿折下了一段枝干,一朵花插在了自己的发髻上,另一朵别在了印光的耳朵上。

    “很好看。”陆芫就像个心满意足的小孩子一样笑了。

    也许是被周围的人的热情和爽朗感染了,陆芫笑容的幅度和次数明显多了很多,整个人都欢快了很多。印光看见这样的陆芫心中也很开心,这就是他选择将陆芫带来万茗城的又一个原因。

    路上的人笑着嚷这,有人看见陆芫和印光别的花都纷纷会心一笑,也有胆子大一些的会笑着说:“你们很般配,祝福你们哟。”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那么的可爱,那么的热情。

    置身在这样的环境之下,陆芫甚至还跑去买了一身夸张的节日服饰穿着,浑身上下叮叮当当的,走起路来可爱得不得了。她也学着当地的姑娘,披散着秀发,懒得梳复杂的发髻,就这样自然可爱。

    “印光,印光你快看。”陆芫没有见过人斗蛐蛐,一见着就激动地像个小孩子一样冲着印光嚷嚷,印光笑着摸摸她的头。

    “我在呢,你慢些跑。”印光也跟着陆芫看起了斗蛐蛐,他也很多很多年没有看见过有人斗蛐蛐了。

    一个黑漆漆的罐子里,两只蛐蛐一大一小,看上去似乎有些实力悬殊,那只大的看上去腿脚就极为有力,所有人都为那只小的蛐蛐捏一把汗。

    连陆芫都忍不住悄悄问印光:“这未免也。。。。。。也不是大的欺负小的吗?”这也差别太大了吧,这样子还怎么比嘛。

    “正是这样才有意思呢。”

    最后的结局相当的出乎人的意料,那瘦瘦小小的蛐蛐反而赢了,赢得那叫一个爽快,冲上去没有两下就干翻了那只个头大的。

    周围有人起哄道:“你这个蛐蛐实在是中看不中用啊,哈哈哈哈。”真是白长了那么大的个头的。

    这种比赛在赛前的万茗城随处可见,实在是稀疏平常极了。也算是一种赛前的预热吧。总之围观的人也非常的多。

    印光在万茗城中有一座占地面积极大的宅子,这宅子周遭住的应该都是很有身份的人,街道相对来说要安静许多。这宅子里没有人,却维护得相当的好,像她们进来之前才有人打扫了干净一样,桌子上甚至还放着热乎乎的茶水。

    他看见她眼里面的好奇,也知道她克制着自己没有问,便主动说:“这些都是我的下属做的,你要是想见他们我就将他们召集起来让你见一见。”

    这是第一次,陆芫听见印光讲诉他的私事,她明白印光的意思,于是说道:“过些日子吧,等这个节日完了,我们正式见一面吧。”这是印光给她的面子,她不是傻瓜,自然懂他的意思。

    他们要成亲了,势必就要参与到各自的生活中去,不能再像以往一样,傻乎乎的整日玩闹就好了。

    他愿意将他的事情告诉她,愿意让她参与进来,其实这就是最大的诚意了。陆芫也准备告诉她自己的一些秘密,让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更好一些。

    因为在意,才没有隔阂。

    外面偶尔还能听见喧嚣热闹的声音,陆芫躺在床上,想着她和印光这一路走来,从相识到相遇,都是那么的不容易。

    她总是对他使一些脾气,也总是做一些伤害他的事情,说一些伤害他的话。可是不管她怎么闹,这个人一直没有放弃她,一直一直陪在她的身边。

    为她在一个地方逗留,为她做任何的事情。

    就是因为一个字,爱。

    因为他爱她。

 第104章 一百零四 老幺

    茫茫人海; 大千世界,能遇见一个爱自己如同爱生命一样的人; 是一种天大的幸福以及天大的幸运。

    是一种无法描述的快乐。

    如果要很多年前的陆芫来说; 她一定不会想到; 原来这么多年以后,自己竟然可以过得这么开心,原来这个世界之上; 有那么多美好的事情; 那么多美好的事物。

    原来。。。。。。有很多事情经过,要自己先走出那个怪圈来,才能得到想要的幸福。

    这么多年了; 她终于释怀了陆家的事情。

    也终于释怀了; 那个曾经将爱情看得比生命都还重要的母亲,那个说曾经爱过的爹; 全部都是过往云烟; 散了就散了,也不会再留下生命痕迹,也不会再影响她什么。

    陆芫今天没有打坐; 她静静躺下,躺在这座从未有来过; 从未有住过的新宅子里面。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不是她的客栈里面,也不是她熟悉得那个大陆,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可是这个陌生的地方,她一点也不恐惧,一点也不害怕,反而觉得很。。。。。。安心。

    万茗城很热闹,开场的姑娘已经选出来了,大赛基本算是进入倒计时了,越是临近比赛,城里就越是热闹。

    陆芫想着想着就入睡了,听不见多余的声音,只听得见自己的心跳声,只听得见风的声音。

    风仿佛是爱的信使,带来了印光的呢喃。

    陆芫入睡了。

    而此时此刻的万茗城还是一片热闹,人人都在进行着赛前的狂欢。白日里那个瘦小的蛐蛐已经达成了十连胜,作为突起的异军,他受到了很多人的瞩目,很多人在讨论这只瘦小的蛐蛐,有人觉得这估计是个奇货,也有人觉得。。。。。。事情没有绝对。

    更不乏有人觉得这就是一场骗局,那么小的蛐蛐怎么可能打得赢那些大蛐蛐。这个时候的万茗城斗蛐蛐,还停留在个头越大、力气越大,就越是能赢上面。

    可是传统的东西,传承多年以后,总要出点意外才是。

    这个名叫“老幺”的小蛐蛐,就是那个意外。

    这是他参加的第十一场比赛,对方是个大块头,足足有他的两倍那么大,名字就叫大块头,去年在斗蛐蛐大赛上成功挤入了前二十。在万茗城,参加蛐蛐大赛的蛐蛐少说也有上万只,可想而知前二十是个什么概念,已经是很不得了得存在了。

    他“出道”很早,前几年还进过前三十的,后几年虽然没有参赛,可是去年一举进入前二十,让他也很是拥有了一大批粉丝,这比赛还没有开始,就有人在一旁加油助威。

    “‘大块头’上啊,狠狠干趴他!”一个穿着青袍的书生模样打扮的人握拳大声喊道。他平日里是个很矜持的读书人,可是在这种时刻,也是无论如何也矜持不起来了。

    他的呐喊很快带动了周围的人。

    鼓劲的声音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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