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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攻略男主手札-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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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初,不哭,你还有姐姐,姐姐会永远陪在你的身边。”
  宋姣其实不是他的亲姐姐,听母亲说,是在他很小很小的时候,从稻草堆里面捡回来的,所以她和他姓氏不一样,他姓李,而她姓宋。
  宋姣年岁虽小,可心智却很成熟,且机灵活波,即便这是硝烟四起的战乱时代,她带着李朝初虽说活的不富裕,却也是健康安稳。那时李朝初觉得宋姣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只要有她在,那么发生什么事他也不怕,因为宋姣会为他撑起一片天。
  父母还在的时候,他曾无意间听母亲无意间提起过,希望以后他能够嫁给宋姣。
  看着身旁紧紧拉着自己手的少女,六岁的李朝初微微红了脸颊,如果……如果长大以后能够嫁给宋姣,他觉得,那真是极好的。
  可是事情并不是想象中的那般风顺,李朝初七岁那年,说好永远陪在他身边的姐姐不见了,他不过去在街上看到一个耍猴戏的,停下来看了看,待回过神的时候,发现身边游走的都是他不认识的陌生人,而宋姣的身影,早已不见。
  这种情形就像回到了那年和父母突然走散的场景,只不过这次走散是他视为天视为地的姐姐。
  他很害怕,不过他相信,只要他在原地等着,宋姣就一定会回来找他,因为宋姣说过,她会一直陪在他的身边,她不可能就这样轻易地离开他的。
  可是他等了好久,从天亮等到天黑,从天黑等到天亮,宋姣都没有出现,最后出现在他面前的是和宋姣差不多年岁的少女,那少女身着粉色长裙,干净清新,不像他一般,浑身污垢肮脏地不得了。少女的笑颜如花,明明才是四月,日光很是微弱,可她身后却跟着两个侍从为她打着纸伞,就像从天而降的仙女一般。
  她朝他伸出手,白皙细嫩的掌心里静静躺着一颗包裹精美的糖。
  她对他说:“跟我走好不好?”
  他说:“我在等我姐姐。”
  她说:“你姐姐不会回来了,可是以后,我可以做你姐姐,永远陪伴在你身边。”
  李朝初举目四望,四周都是陌生的容颜,并没有他熟悉的那个人,他的眸光暗了暗,抬手拿起来她手上的那颗包装精美的糖。
  侍从牵着他的手,那少女略略侧过头看他,勾着唇浅浅微笑,“从此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你可以叫我主人或者……公主。”
  后来李朝初才知道,那个少女是倾国的公主,且很可能是倾国未来的女王。
  他安静地站在她的身边,听着她的侍从问她,为什么要捡回一个脏兮兮的叫花子。
  她俏丽的眼眸笑得弯弯,摸着他洗干净毛茸茸的发,轻笑道:“你没有发现他长得很美吗?才七岁便有此容貌,长大之后,即便不倾国也能倾城了。用美貌来诱/惑我未来的绊脚石,难道不是很好么?”
  侍从没有说话,她的手自他发滑下,挑起他的下巴,触及到他那双如小鹿一般惶恐不安的双眸,唇角的笑意不变:“你叫什么名字?”
  李朝初咬了咬唇,“我叫……我叫李朝初。”
  “李朝初?”她重复着他的名字,复而一声轻笑,“这名字真难听,我来为你想想,有什么名字适合你。”她盯着李朝初漆黑如墨的眸子,脑袋歪了歪,“不如叫倾朝吧,倾遍朝野,为我所用。”
  自从以后,他便不再叫李朝初,而是叫李倾朝。
  即便知道她将她捡回来只是因为他的样貌,只不过是用做以后她称霸天下的垫脚石,他仍然甘之如殆为她付出,因为,她是他最无助时候拉他的那个人,没有人愿意对他伸出手,只有她。
  后来的后来,他是她最得力的棋子,用美色惑大公主,使其不务政事,留连于美色之间,最后倾国先皇对其彻底失望,剥除其长公主身份,将二公主也就是李倾朝主人宋凌烟立为长公主,不久后登基。
  宋凌烟登基后不久,与倾国相邻的大姝挑起战事,届时倾国军队还不够强大,宋凌烟将李倾朝作为礼物送去大姝,希望大姝能停下战事,大姝允。
  大姝女王将李倾朝立为妃,合房那晚,李朝初将大姝女王毒害,逃出大姝。
  为逃避大姝士兵追杀,他放弃行走大道,复而走通往倾国的沙漠之路。
  还未翻过沙漠一半,他便因伤势过重晕了过去,再次醒来时,便看见面前一笑得灿烂的脸,见他苏醒,她脸上的笑意更加浓,“朝初,你醒了,姐姐总算找到你了!”
  他有一时间的发愣,看着那张陌生的脸庞,以及她脸上那灿烂地不像话地笑颜,淡定地将其推开,冷冷道:“我不认识你。”
  那姑娘身形一僵,忽然叹了口气,笑:“认不出来也不怪你,毕竟都那么多年过去了。”她从松了松衣襟,掏出挂在脖颈上的半块佛牌,又探了探身子,想要解李倾朝的衣襟,李倾朝略略侧了侧身,一脸防备地看着她。
  她登时有些尴尬,却也没有继续去解他的衣襟,轻声解释:“你别怕,我不过想翻出你身上的佛牌,你还记得么,当年战事还没有发生的时候,养父养母将佛牌分成两半,一半给我,一半给你,说以后这是我们的订婚信物呢……还有你眼角的泪痣……”瞧着他没有一点表情的脸,宋姣缩了缩肩,试探性地问:“朝初,你该不会都忘了吧?姐姐我你也记不得了?”
  李朝初冷淡地瞥了她一眼,挣扎着从地上起来,却因伤势过重,一下子又狼狈地跌倒。宋姣眼疾手快地扶住他,急急道:“不记得就算了,以后可以慢慢想嘛,不用那么急的……”
  “我叫李倾朝,不是什么朝初,也没有什么姐姐。”眸光落到她紧紧扶着他的手,如寒冰一般,宋姣又缩了缩脖子,却还是不把手放开,抬起眼看着他,轻声道:“你那时候还小,把一切都忘了都没关系,我们两个人,只要我一个人还记着就行了。”
  “松手。”
  “朝初……”
  他看着她略黑的脸,心中徒然生出一种厌恶的情绪,他咬了咬牙关,猛地踢了宋姣一脚,宋姣吃痛,不由松开手,往后面退了好几步。
  “脏,别碰我。”他的语气很是恶劣,狠狠地盯了宋姣一眼后,他擦了擦嘴角渗出的血,慢吞吞地朝前方走去。可惜没走两步,他又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映入眼帘的还是那个女人那张略黑的脸,瞧见他醒来,她略略往后挪了挪,与他保持一定的距离。李倾朝看着她身上穿的衣裳,布料光滑如丝,看起来是极其名贵,他抿了抿唇,心道刚才自己太冲动了,既然这个女人如此讨好他,为何他不利用她来离开这个沙漠?
  他张了张嘴,却因为喉咙嘶哑,只发出一黯哑的音节,宋姣看了看他,连忙起身,问:“朝……”哽了哽,生生将即将出口的“初”咽了下去,道:“你是不是渴了,我去给你倒水。”
  说着,她急匆匆转身,走出帐篷。李倾朝躺在床上,听见了从帐篷外传进来的声音,有男人在问那个女人。
  “姣姐,那个男人是谁?竟敢那么嚣张,要不要小的给他点颜色瞧瞧?”
  “不用了。”他听见那女人的声音里还带着些笑意,“他是我弟弟,你莫乱来,伤了他我可不会对你客气。”
  “姣姐,你该不会对他有意思吧?”
  “莫乱说。”
  帐外传来嘻嘻的笑声,李倾朝漆黑如墨的眼暗了暗,眸中的厌色更加浓烈,救他,呵,说什么姐姐,还不是看上了他的美色?
  宋姣端着水从外面走了进来,李倾朝侧着脸看她,眸中的劣色少了不少。
  “水来了。”她对他笑了笑,跪坐在临时打好的床铺旁边。李倾朝抬眼看她,忽然对她勾了勾唇角,“抱歉,刚刚我的态度太差了……”
  宋姣一愣,没有想到他的态度竟然转变的如此之快,不由有些受宠若惊,连忙道:“没事没事,我不介意的。”
  “因为在沙漠,我这几天又不断被人追杀,对人防心很重。”他垂了垂眼帘,“初见到你时,以为你是要杀我的人。”
  听到他说有人要杀他,宋姣一颗心不由提了起来,连忙问:“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有人要杀你?”
  “我被人卖到一大户人家做杂工,那家女主人看中了我,非要把我纳为妾,我不依,便逃了出来,那个女主人便派人来抓我。”李倾朝面不改色地说着谎,“那个女主人是那种得不到就要毁掉的人,所以如果被她的人抓到……那我便必死无疑了。”
  说罢,没有血色的唇抿了抿,衬着苍白的脸,说不出的凄楚可怜。即便这话漏洞万出,可宋姣压根没有多想,傻乎乎地相信了,她叹了口气,道:“那你现在岂不是无家可归了?”
  她希望他说是,那样她就能带着他,保护着他。
  可是他没有说是,他说,“我在倾国还有一个亲戚,姑娘,你可不可以行行好,带我穿过沙漠,到倾国寻我亲戚?”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世番外

  
  宋姣有些失望,“好啊。”想想又有些不甘,她寻找了那么多年,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了,却要把他拱手送走,她实在是舍不得,便问,“那亲戚对你好不好?”
  “很好。”
  宋姣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可她还是不死心,又问:“我有很多的钱,可以养你一辈子,让你一辈子衣食无忧,你愿不愿意跟着我?”
  “对不起。”李倾朝想都没想便拒绝了,“我只想投靠我的亲戚。”
  宋姣又叹了口气,无奈妥协:“好。”
  因李倾朝的伤,宋姣决定让商队停下来几日,让李倾朝养养伤,再继续前进。
  夜晚,繁星点缀在夜空中,没有毒辣日头的沙漠在此刻看起来也有那么几分可爱。
  宋姣的商队围成一个圈生起篝火,篝火上烤着牛羊。他们是大型的丝绸商队,食物和水都带的很充实。李倾朝在帐篷里面睡着了,宋姣不忍心打扰他,想他的胃口不大,又不喜欢这种和群众呆在一起,便没有叫他起来。
  商队众人围在一起大朵快颐,一上了年纪的中年女人嘴里叼着羊肉,抬眼望向宋姣,问:“姣姐,你真的打算不去大姝,而转道去倾国?”
  宋姣的年龄其实比中年女人小,却因为她带队久,经验又多,商队里不论老少,称她均为姣姐。起初听到比她年纪大大的称呼她为姣姐,她总有种奇异的违和感,可被人叫多了也就习惯了。她看了眼中年女人,十分斯文地抿了口酒,笑:“是啊,倾朝他有亲戚在倾国,先送他去他亲戚那儿,咱们再去大姝。”
  “姣姐。”那中年女人皱了皱眉头,“为了一个男人,这样不妥吧。”
  宋姣抿了抿嘴,偏褐色的瞳仁紧了紧,一抹坚决浮上她偏向温柔的脸庞:“他是我失散多年的弟弟,在我眼里,他比这个商队还要重要。”
  “既然姣姐下定了决心,那我也无话可说。”中年女人叹了口气,默默啃着羊肉,不再作声。
  “大家不必担心,这单你们该赚到的,一分都不会少给你们。”宋姣用小刀戳了戳羊腿上的肉,确认熟了之后,切下一块放到碗里,再细心地用盖子盖好,放到一边,她估摸着不出一会儿李朝初就应该醒了,他今天下午没有吃东西,这会儿该饿了。
  “姣姐办事,我们放心。”有女人笑,还有男人起哄,“姣姐对那小子这般好,我们这群得不到垂青的单身男人可是嫉妒地很呢。”
  宋姣笑,“别闹了,他是我弟。”
  “说是弟,可还不是没有血缘关系?”又有一汉子大声调笑道,“依我看,姣姐你就直接对他霸王硬上弓得了,男人都喜欢这样,到时候上了,姣姐你有能力,又有钱,还怕那小子不跟你?”
  “别开这种荤玩笑。”宋姣喝了口气,略黑的面上染上晕色,她看了看众人,说出了近日来做好的决定。“对了,我觉决定跑完这单后,便洗手不干了。”
  众人大惊,对于他们来说,宋姣就是他们的摇钱树,宋姣若是不干了,那他们还干什么挣钱?
  “姣姐,为什么突然做出这个决定?”一女人问。
  宋姣垂了垂眼,“好不容易找到了朝初,我不可能就这样放弃,她要去他亲戚家,我从此便呆在倾城了,尽管他现在不记得我,可我想只要我够努力,他一定能记起我的。”
  “唉!”有人叹了口气,“姣姐你何必如此麻烦,直接把他绑着霸王硬上弓让他跟着我们商队就成了,何必为了他放弃商队啊?这就跟为了一棵树放弃整个森林,不妥啊不妥。”
  “我心意已决。”话语顿了顿,“我不停地在各个国家穿梭漂泊,就是为了能够找到他,如今将他找到了,我的心愿也就完成了,对于我来说,继续漂泊已经没了任何意义,现在我只想安定下来,和他在一起度过余生。”
  篝火前众人静默。
  宋姣端起放在旁边装着羊肉的碗,又提起壶酒,缓缓起身,“你们跟我那么多年,经验也积累地差不多了,我相信,即便没有我,商队在你们手里一样能走得很顺畅。”
  她一手端酒,一手端碗,慢吞吞朝帐篷里走去,身后安静一片,只听见柴禾“噼里啪啦”爆炸的声音。
  她撩开帐篷,正好对上李倾朝的眸光,他的眸子漆黑如墨,很是好看。
  宋姣垂了垂眼帘,在临时搭建好的床铺前坐下,柔声道,“醒来了?我给你准备了食物呢,还给你带来了美酒,你伤势好的差不多了,应该可以喝酒了。”
  李倾朝没有说话,定定的看着她的脸,她的眼眸笑得弯弯,略黑的脸庞上全是温柔的神色。她与宋凌烟是截然不同的类型,宋凌烟万人高高捧在手上,视为星辰,眉宇间全是傲气,不把天下人看在眼里。保养地极好,面色细腻白润,几乎看不出来毛孔。而面前这个女人,兴许是因为常年奔走在烈日下,性子又是大大咧咧的,保养肌肤什么的怕是都不知道,面庞比寻常人要黑了不少,还干燥粗糙,看起来明明年岁不大,眼角却已经有了不少细纹。
  眉宇间的温柔让她看起来像老好人,扔到人群中就找不到的老好人。
  “你不必对我那么好的。”他看着她,淡淡出声。
  宋姣咬了咬唇,知道刚刚和商队人的对话,他都听到了。她抱着酒壶,深深地吸了口气,道:“你……你不必有压力,这是我自愿的。”
  李倾朝将目光从她脸上移开,似突然想起什么似地,问,“你弟弟长得和我很像?”
  宋姣一顿,愣愣点头,“嗯。”
  “你应该是认错人了。”李倾朝轻道,“我从来都是一个人,并没有什么姐姐。”
  宋姣垂了垂脸,“没关系的,你忘记了都没关系的,只要我一个人记得就行了……”
  “随便你了。”李倾朝翻了个身,顿了顿,又补上一句,“如果你真的那么执着,我们可以做朋友。”
  “好。”宋姣答,虽然他已经忘记了,可是她并不介意,当初是她不小心把他弄丢了,都是她的错,他不记得她,是她该受的惩罚。如今她终于找到他,她也不在乎他到底记不记得她了,只要他可以在她的身边,是朋友又何妨?
  ***
  她对他的好是无微不至,好到让李倾朝几乎都动摇了回倾国皇宫的决心。
  可一想到宋凌烟,他那动摇的决心又重新牢固起来,他的主人还在皇宫等他回去,他不能和宋姣在一起忘了正事。于是在到达倾国的那个夜晚。
  他推开了她租住的客栈门,油灯下,她正在看书,昏黄的光芒映着她的眉目温柔,听到门开的声音,她抬起脸,见到是他,眉宇间浮现喜色,“倾朝,这么晚你还没睡么?”
  他缓缓走近她,朝她缓缓一笑,他向来很少笑,笑起来可谓倾国倾城,宋姣一下便看呆了,眼睁睁地看着她走近,眼睁睁地看着他撩起她散落在肩的发,眼睁睁地看着他一脸媚色解开衣襟,白皙紧致的胸膛暴露在她的视线里。
  一抹奇异的香气扑面而来,宋姣觉得自己口干舌燥,整个人都兴奋起来,她看着李倾朝就像是饥饿的大灰狼在干燥的沙漠里突然看到一只小绵羊一般,恨不得把他扑倒,然后狠狠啃一顿。
  而她确实也这么做了,猛地勾住李倾朝的脖颈,唇凑上他的唇,堵住了他即将出口的四个字:“来报恩了。”
  唇齿缠绵,不知不觉,她这主动凑上去的一方被迫转为被动,李倾朝勾着她的腰,手探进她的衣襟,触摸里面光滑的肌肤,诱/惑的事做多了,女人的敏感点他掌握的一清二楚,在宋姣的敏感点上游荡,惹得宋姣发出一声声难耐的呻/吟。
  他将她一步步往床边逼去,最后将她压在身下。他的双臂撑在宋姣脑袋两侧,幽暗的眸光锁住她染上迷乱情/欲的双眸,她的唇轻张,唇瓣上晶莹剔透,轻声喃着不属于他的名字:“朝初……”
  他明明不叫李朝初,却对这个名字熟悉地很,脑袋突然有些发胀,他摇了摇脑袋,俯身朝宋姣凑去。
  宋姣似乎嫌他太温柔了,不够霸气,或者是不习惯被人压在身下失了主导位置,忽的翻身,将原本在上面的李倾朝压在下面,她常年带商队在沙漠沼泽行走,一身力气自然不会小,轻而易举便将李倾朝压在了身下,对着他的脖颈啃啊啃。
  说实话,她的啃技真的不太好,没有一点技术含量,李倾朝无奈地看着她,不好推开她,罢了罢了,这次是对她的报恩,她爱怎样便怎么吧。
  啃脖颈结束,宋姣转战李倾朝的衣襟,粗狂地将他的衣襟完全扯开,迷乱的眸光触及他紧致的胸膛,她吞了吞口水,目光缓缓往上移,触及到李倾朝一脸无奈,猛地她眸光里的所有情/欲在顷刻散去,连滚带爬一般从他身上滚开,倒了杯凉水狠狠浇在自己脸上,而后惶恐地看着李倾朝。
  李倾朝一头雾水地看着她,宋姣的双唇颤抖,鼻下凉凉的,似乎是流鼻涕了,她愣愣地用手背擦了擦,下意识一看手背,全是血,她因为太兴奋,流鼻血了。
  李倾朝皱了皱眉头,走近宋姣。宋姣连忙后退,对着他直摆手,“别靠近我,别靠近我,我害怕……”
  李倾朝的眉头皱的更紧了,“怎么了?”
  宋姣快哭出来了,“我,我怕我把你霸王硬上弓了!”
  李倾朝:“……”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世番外

  宋姣不敢看他,怕看到他裸/露在外的肌肤又起了非分之想,把李倾朝扑到了,刚刚如果不是抬眼的时候,看到了李倾朝的无奈神色,她怕她现在已经把李倾朝霸王硬上弓了。
  霸王硬上弓这种事,如果李倾朝不愿意,她是觉得不会勉强他的。
  李倾朝朝她走近了些,宋姣只觉奇异的香气再度袭来,她好不容易冷却下来的身体再度燥热起来,她咬了咬唇,猛地转身拉开房门跑了出去。
  李倾朝一愣,下意识地朝门口伸出了手,嘴张了张:“你衣襟没有拉起来……”
  可惜宋姣速度太快,他的话才刚出口,她就消失在门外。
  李倾朝看着还在摇晃的门,眸光暗了暗,报恩失败。眼帘垂了垂,他返身将放在床头的包袱提来背在背上,既然他送给她的她不要,那便算了。他的伤势好的差不多了,又跟着宋姣的商队出了沙漠,也该是离开的时候了。
  他忽的出手抹了抹挂在脖颈上的半块佛牌,想起宋姣说的话,她说她找了他很多年,而他是她失散多年非血缘的弟弟,想着她激动的神情……莫非,是真的?可是为何,他一点印象都没有。
  在他的记忆力,有的只有宋凌烟一个人。
  背着包袱往外走,却在转身的瞬间,被人自背后抓住,脖颈处冰凉,有人用匕首抵住了他的脖颈。
  “谁?”他凉凉问。
  “陛下下令了。”那人声音冰冷,不同于李倾朝声音淡薄的清冷,而是如刀锋一半锋利寒冷,让人不寒而栗。“为避免麻烦,杀了整个商队的人。”
  李倾朝后背一僵,那人虽没有指明是哪个商队,可李倾朝明白他说的是什么。
  宋姣的商队。
  “可以宽恕点吗?”他垂下眼,掩去他眸中的情绪。
  “陛下从不允许拖泥带水的棋子存在。”锋利的刀锋低着他的脖子又近了些,李倾朝呼吸不由一滞。“若想顺利回到陛下身边,杀了那些人。”
  李倾朝的喉头上下动了动,垂着的眼帘忽然抬起,漆黑如墨的双眸中没有一丝波澜:“明白了。”
  “陛下知道你是个明事理的棋子。”那人一声轻呵,李倾朝直觉身后一空,低住脖颈的刀锋不见,他缓缓转过身,身后空无一人,门无风自动。
  他缓缓走向床边,将背上的包袱放回床上。
  他明白宋凌烟为什么要他杀了宋姣那行人,因为她们离他太近了,他的身份特殊,除了宋凌烟,宋凌烟不允许他与其他人亲近,也不允许他对其他人动感情,若亲近了,便杀了那些亲近他的人,若动了感情,那么,他有两种选择,一、杀了那个让他动了感情的人,二、杀了他。
  他闭上眼,脑中浮现出宋姣温柔的面庞,随即,宋凌烟的笑得艳丽的脸浮现,遮住了宋姣的脸。
  宋姣与宋凌烟,他选择了后者。
  即便后者只把他当作一颗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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