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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我爹叫白起-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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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会果断拒绝成峤的“投怀送抱”,其实只有一个字——懒。
性格这种事,有时候真不会因为自身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就算穿越秦朝也坚持要一日三顿,且午饭后一定要睡午觉的白仲,正准备找个地方眯一会儿时,忽然看见自从有了肉身之后,一中午不知道浪到哪去了的系统,在自己脑海里发布了一条命令。
'拯救未来的秦始皇!因为寄主改变历史,提早让秦始皇归国,感受到威胁的夏太后一伙,决定买通刺客,今天晚上在赵国驿馆杀掉秦始皇,并且恶化秦赵关系,促使秦国向韩国靠拢。'
“卧槽!不会吧?秦始皇不会因为这样就被浮云掉了吧?”原本已经躺在床上的白仲一惊,猛得坐起来,瞪大眼睛看着前方。
'作为一个穿越人,最大的金手指就是知道历史,所以本系统早就提醒过你,能不改变历史就不要改变历史,因为历史改变的变数和后果,有可能是你承受不来的。'
“闭嘴!你怎么不早说?你要早说,我就不会自作聪明了!”白仲抓住榻上的枕头,用力往地上一摔,气愤的说道。
'这样寄主才会印象深刻,下次不会再犯啊!'
“哼!”白仲冷哼一声,又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之后,才开口问道:“说吧,要怎样才能拯救秦始皇?今天晚上行刺,你现在才说?就算我有翅膀,也没办法从秦国飞到赵国……这事你应该早就知道,只是为了……为了让我印象深刻,所以才会故意的直到今天才告诉我?目的……就是想为了让我着急?好让我记忆深刻?”
'寄主真聪明!寄主真英明!我的寄主就是那么棒棒哒!寄主,我真是越来越看好你完成任务的可能性……喂!你怎么又睡了?'
“你都说是晚上行刺了,现在才下午,我不睡觉干什么?当然是养足精神,晚上好去救人啦!”白仲在床上翻了个身,顺手拉过被子盖住自己的身体说道。
'喂!那是秦始皇耶!你能不能激动一点?'
“秦始皇又怎么样?他也不是我生的……而且始皇不过是奋六世之余烈而已,秦国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换了谁来当秦王,只要干得不太差,都能一统六国,所以……关机睡觉!别吵啦!”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政哥就出来了……我太特么同情政哥了,前两个是他的老缠粉,偏偏娶不得……这个要娶的……似乎不怎么粉他……
记住这句他也不是我生的,以后它会常常出来……
二世:娘亲么么哒,我是你生的
有人说开坑之前要拜祖师爷,大家讨论是拜司马迁还是白起
前者,人可太监书不可太监
后者,一个坑埋了四十万
你们说我拜谁好?
☆、嬴政
这是一个无星无月的夜晚,四周一片朦胧。
深深的夜色笼罩着赵国邯郸城,彼时蜡烛、油灯还是王室才能使用的贡品,因此除了少数地方之外,邯郸城里一片漆黑,只有偶尔传来的几声犬吠证明这还是人间。
借着夜色的掩护,几道黑影飞快掠过街道,奔至驿馆后方的围墙下。
为首之人摆了摆手,几人齐齐纵身跃墙而入,然后毫不犹豫的向赵姬母子的房间奔去。
众人来到房间门口,其中一人掏出一柄短刀,轻轻插进门缝中,然后小心翼翼的一撬,门闩立刻被抬了起来。
“砰”的一声,门被人从外推开了。
站在最前方的黑衣人闪身而入,动作干净利落的接住尚未落地的门闩。
而除了一人留在门口把风之外,其他几人也相继进入房间。
赵姬母子对此一无察觉,依旧静静的躺在榻上睡觉。
两个黑衣人奔到床前,举起手中长剑,对准赵姬母子的心口扎去。
一道银光在暗室中一闪而没,两道嫣红在半空中飞散开来。
黑衣人握着剑柄的手松开,机械的抚上自己的脖子,身体软软的摔在地上,四肢抽搐,面容扭曲,嗓子里传出痛苦的“咯咯”声。
原来,刚才那道快如闪电的光芒,竟然在一瞬之间同时划过两人的脖颈,甚至他们俩还未感觉到疼痛,光芒已经消失不见。
见此异变,房间里另外两名黑衣人一惊,立刻提着剑走上前来,其中一人甚至大胆的将房间里的油灯点燃,举着油灯向前照去。
借着豆大的火光,黑衣人清楚的看见赵姬母子依旧安静的在榻上沉睡着,但油灯的光芒实在太小,整个房间除了自己手中那一点点亮光之外,其他地方依旧是漆黑一片。
四周静悄悄的一片,但杀手的直觉让他们意识到周围隐藏着一股危险的气息。
这时,夜风从窗外吹了进来,竟然一下子就将黑衣人手中的油灯给吹灭。
房间里重新陷入一片黑暗,空气缓缓凝视。
不对!那油灯不是被夜风吹得,是有人吹了它一下!
黑衣人心中一惊,但为时却已晚了,他只觉得胸口一痛,就看见一柄最多不多两指宽,薄如蝉翼的长剑,已经刺进了自己的胸口,将他的心脏刺了个对穿。
好剑!好剑法!
朦胧的夜色中,一张俊美而凌厉的脸庞映于黑衣人眼帘。
“嗤”的一声,长剑将背靠背站在一起的两名黑衣人胸口皆刺穿,接着一股强劲的内力吐出,顺着长剑将两名黑衣人的五脏六腑震碎。
见敌人全部已死,来人潇洒抽回长剑,看也不看,反手插入背上剑鞘。
剑身如澄如秋水,竟没有沾上一点血色。
杀了人,自然还需要埋尸。
来人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打开瓷瓶,将瓷瓶中的液体倒在四具尸体上。
不多一会儿,尸体发出“滋滋”的声音,来人捂着鼻子倒退两步,只见一股带着浓郁焦臭味的白烟腾空而起,在空气中迅速弥漫开来。
“这味道!真是死人都被臭醒来了!”来人看着已经连身上的黑衣,一同化为一滩清水的四具尸体,一脸嫌弃的以手在鼻翼挥舞着,自言自语道:“幸好我用迷药将赵姬母子迷晕了,不然他们俩非得臭醒来不可,果然系统出品,必属坑品来着……”
原本来人正是白仲本人。
为了最快从咸阳赶到邯郸,白仲不得不花费积分和系统兑换了一次性任意门——可以让使用者任意出现在任何地方,并且在一次使用范围之内包去包返,以免你找不到回家路的大门。
而正是靠着任意门的帮助,白仲才能在黑衣人都没有察觉的情况下,如鬼魅般出现在两名黑衣人面前,一剑杀死两名黑衣人。
只是让人觉得奇怪的是,原本应该是五、六岁小豆丁的她,此时已然是一个身材高挑,外表看上去至少有十七、八岁的美少女。
乔装救人不留姓名不求回报,自然不是白仲的性格。只是,这一回她却没办法要求回报,因为解释不了一个五、六岁的小豆丁,是怎么在一夜之间,飞越千里从咸阳来到邯郸的。因此,在被迫无奈之下,白仲只得再用积分兑换了一张变装卡——最便宜的那种变装卡,只能换成系统早已设定好的固定形象,且有效时间为三十分钟的那种。
既然变幻了形象,白仲自然也就懒得再蒙面和假扮男人——至于如果有人和自己现在用得这张脸长得像什么的,那就算他倒霉好了。
说实话,如果单纯从个人爱好上来说,白仲更倾向于和自己关系好的成峤当上太子,但是成峤当上太子就意味着夏太后得势,华阳夫人失势;华阳夫人失势又会影响自己未来的前程,所以在百般无奈之下,白仲只好花掉自己存了好几年才攒下来的积分,换了这么多逆天的东西来救嬴政。
既然都来了,哪能放着一个秦始皇在面前不围观呢?就算不围观,起码也要拍几张照做留念嘛!秦始皇睡觉的样子啊,世界上有几个人能看见呢?不知道有没有流口水说梦话呢。
尚且不知自己在不久之后,就要成天对着嬴政那一张小嫩脸,两人同吃同睡不算,连澡都会一起洗过好多回的白仲,重新将油灯点燃,然后举着油灯向榻上看去。
耶?谁来告诉他,为什么嬴政正瞪着两只大眼睛看着自己?
系统系统!你给我出来!说好的“系统出品,必属精品”呢?我刚才不是在房间里撒了一把迷药,保证赵姬母子一觉到天亮的吗?
'你自己看嬴政的手喽。'系统非常不负责任的甩了一句。
白仲好奇的向嬴政的手看去,然后……MB!系统你在逗我吗?他的手在被子下来,你让我看什么?看毛线啊!我的眼睛连夜视功能都没有,更不用说透视功能了。
看不到手,白仲只好将注意力放到嬴政的脸上。
不知光线不好,还是营养不良,今年八岁的嬴政长得既不俊美也不可爱,看着又干又黄又瘦,身上也没有什么未来始皇帝的王霸之气,唯一的优点就是一双因为恐惧、仇视等情绪,而变得异常明亮的丹凤眼,看上去特别漂亮。
言情小说诚,不欺我。
我总算知道言情小说里,那种相貌平平,但眼睛特别好看的主角,是怎么苏倒一大片男人的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一定要严严肃肃的声明,政哥的颜自然是极好的……不过现在黑灯瞎火外加营养不良,所以小白看错了……才会看成相貌平平……
喜欢成峤小包子,还不如攒着感情喜欢子婴小包子……
子婴小包子是政哥和白仲把屎把尿拉扯长大的……正是因为带子婴小包子培养了不少育儿经验,他们俩才没有把未来的二世带到沟里去……
☆、初见
就在白仲打量嬴政之时,嬴政也在偷偷的打量着白仲。
因为认床,又因为要返秦而太过于兴奋,嬴政这几天晚上都睡得极浅,所以早在黑夜人撬开门闩之时,他就已经从睡梦中惊醒,只是在人小力弱的情况下,嬴政无力反抗,只能偷偷握住他藏在枕头下的小刀,等着黑衣人过来之时和他们拼了。
本来嬴政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想到关键时刻,一个黑色的身影竟然从天而降,挡在了自己面前,杀死了想要刺杀自己的黑衣人。
一开始,嬴政还担心后面来的黑衣人,也是来刺杀自己的刺客,但是……观其气度不像啊。
看着一手执着油灯的白仲,嬴政微微红了红脸。
艳丽妩媚、凌厉坚毅,两个几乎完全相反的词,却在白仲身上完美的融于一体。
这是嬴政第一次看见白仲。
他第一次看见白仲,就觉得整个世界的光亮,都集中到她一人身上,耀眼夺目光彩四射。
“你……你是谁?”嬴政从榻上爬起来,挡在赵姬面前,将手中的小刀对准白仲,双手紧紧握住刀柄,一脸警惕的看着白仲,开口问道。
矮油!虽然长得不怎么样,但是声音真不错!好可爱的声音啊!耳朵会怀孕好嘛!
白仲挑了挑灯芯,使它更为明亮一些,再将油灯摆到两人之间,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以手托腮,笑容满面的看着嬴政说道:“你是秦政?”
这一系列动作,若是旁人做来肯定十分粗鲁,但白仲做出来却极为好看,一举一动如行云流水,再加上潺潺山泉般空灵的声音,竟然奇迹的让嬴政忐忑不安的心情,渐渐平静下来。
嬴政犹豫再三,终于还是放下了手中的小刀,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开口说道:“我……我叫赵政。”
白仲微微一笑,声音温柔的说道:“你乃是嬴氏王族,大秦公孙,王族以国号为氏,你自当名为秦政。”
“秦……政……”嬴政将“秦政”两个字,反复在嘴里念了几遍,忽然抬起头,冲着白仲展颜笑道:“秦政……那我以后叫秦政了……真好……我是秦国公孙,不再是赵国……呃……恩人救秦政母子一命,还请受秦政一拜。”
嬴政说着,立刻从榻上爬起来,跑到白仲面前,“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就想要磕头。
“别别别!你可别跟我磕头!你可是秦始……秦国王子,我只是个普通人,你这样,我会折寿的!”白仲吓了一跳,立刻伸手扶住嬴政,一脸慌张的开口说道。
虽然说自己对秦始皇的感觉就是马马虎虎,一般一般来着,但这种人能成大事者,放在小说里是主角,放在现实中是位面之子,总之是大气运在身的真命天子。
随随便便让他们给自己下跪还磕头,万一人小福薄承受不住,影响了自己的运气怎么办?
自从穿越之后,就变得有些迷信的白仲,如是想着。
被白仲抓住两条胳膊,无法磕头的嬴政,不解的抬起头,目光凝视着白仲。
且先不提眼前这人相貌姿容之艳丽,为嬴政生平不曾见过。
就说她身上这一身的傲气……嬴政在赵国虽因质子身份,受尽赵人凌辱,但身份高贵的贵人也是见过不少的,无论是现在的赵王,还是被称为“四大公子”的平原君和信陵君,都没有她有气度。
这种傲气……并不像赵国的那些王孙宗室一样,是因为自身的血统和地位而带来的骄傲,而是……平等,对众生的平等。
这样一个人,又怎么会说出‘折寿’这种话?莫不是在嫌弃我?也不像……既然是平等,那么自然不会以身份的高低贵贱来看人了。
见嬴政一直看着自己不放,白仲虽然人老皮厚,对秦始皇感觉也马马虎虎的,但也万万经不起千古一帝这样近距离的认真打量——这就像你不感冒奥巴马是一回事,但奥巴马要真拉着你说话,你的反应又是另一回事一般。
更何况,两人距离拉近了之后,白仲发现嬴政其实也挺好看的。
虽然一张脸还是挺黄瘦的,不过五官还算马马虎虎,眼睛够亮、鼻子够高、嘴唇也很有型,若是好好养养,养得红润光滑,再换上一套华服,也未尝不能成为一代男神。
白仲就这样你瞪着我,我瞪着你,两人大眼瞪小眼,互相瞪了老半天。
最后还是丹凤眼不及桃花眼大,嬴政首先败下阵来。
“秦政还未请教恩人尊姓大名?万望恩人能留下姓名,也好秦政来日相报。”嬴政一拱手,开口问道。
听见嬴政这么一句,为弘扬社会善良风气,从来都施恩望回报的白仲,本能的开口说道:“我叫白……呃……小白……大家都管叫我小白……”
“小白?”嬴政一愣,这个名字不但一听就是化名,而且还是超没诚意的化名。
不待嬴政质疑,白仲又飞快为自己打补丁,“穷人嘛……哪像你们这些贵族一样,有名有姓还有氏的,我就叫小白……因为我皮肤特别白,所以大家都叫我小白……你看……我的皮肤是不是特别白?”
白仲这么一说,嬴政对她的话到是信了几分,彼时华夏姓氏还不像后世那样普及,姓氏名是贵族的专用物,底层平民大多有名无姓,叫“小白”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不过……说话就好好说话,为什么说话要这么近呢?
看着几乎快跟自己面面相贴的白仲,嬴政的脸再次红了红。
他闻到白仲身上传来一种好闻的香味,一种气味淡淡的甜甜的,让人一闻就觉着全身轻飘飘,舒服得快要飞起来的香味。
“喂?说话啊!白不白啊?”白仲说着,将脸往嬴政眼前凑了凑,声音带着几分娇俏的说道。
“白……真白……”嬴政深吸一口气,用跟蚊子般大小的声音,结结巴巴说着。
不但白,而且看着十分光滑,两人距离这么近,嬴政也没有在白仲如刚剥的鸡蛋的脸上,找到一丝一毫的瑕疵。
要是能摸上一摸,该有多好啊?
嬴政有些自卑的看了看自己的手,瘦小稚嫩却已经是伤痕累累,完全不像一双孩童的手。
“哎呀!你的手受伤了!”白仲猛得惊呼一声,她终于知道系统为什么让自己看嬴政的手了。
——————————关于秦政的脑洞——————————
N年后,始皇退位,二世立,武安君白仲献造纸之术
嬴政:卧槽!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不在朕在位的时候献上来?
白仲:你不是叫秦政(勤政)嘛……我把造纸术献上来,你怎么跟人吹嘘说你一天批一百二十斤竹简,怎么让史官在历史书上写你人如其名,勤于政事啊?
嬴政:你说的很有道理,但是我还是想问,这个原因其实是假的吧?
白仲:……
嬴政:一百二十斤啊!天天一百二十斤啊!修长城的搬砖工,遇见刮风下雨还能休息,我可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要搬一百二十斤,你就不怕累坏你老公我?
白仲:不怕!你又不是我生的!
嬴政:看!说实话了吧!你根本不心疼我!哼
二世:妈妈么么哒,妈妈最心疼儿子了~妈妈对儿子最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有人说政哥太萌太可爱了,一点也不像嬴政……我想说……这样才可以最大程度的看到一代帝王的成长史啊……如何从一个又软又萌的小正太,一步步黑化成史书上的霸道帝王……
这是一个小俩口共同进步、共同成长,然后彼此相依相伴,又互相追逐,最后齐心协办打倒大BOSS的甜文!
嬴政:不是我的错,都是世界的错!
作者:陛下,您又中二了!
邑之秦,使复续嬴氏祀,号曰秦嬴。亦不废申侯之女子为骆适者,以和西戎。
秦嬴生秦侯。秦侯立十年,卒。生公伯。公伯立三年,卒。生秦仲。
这是《史记》上的原文,证明王族以国号为氏是可以的。。
☆、日常
白仲一把抓住嬴政的手,只见对方瘦小干枯的手上,竟然有几道被刀划伤的痕迹,而且连血都没有止,一看就是刚刚划伤的。
“没……没事……小伤而已……”嬴政害羞的抽了抽手,没想到又被一股力量拉了回去,然后被白仲紧紧的握在手心里,“只是刚才拿着刀子……有些紧张,所以不小心就……没事的……我都习惯了。”
嬴政只觉自己手心里生出一种柔若无骨的感觉,好像抓着一团云,又像摸着一块最上等的丝绸,温温热热的舒服得不得了。
女孩子的手,是不是都这样柔软了?可是好儿的手,就没有这么软和好摸,而且……恩人看着应该是习武之人,可手上为什么连个茧子都没有长呢?
尚且不知道有一种东西有护手霜的嬴政,皱着小眉毛苦苦思索着。
“这怎么能习惯呢?你可是要当秦始……秦国公孙的人,土豪中的神壕,神壕中的战斗机……我是说……你天生就是执笔掌天下者,一双手就该白白嫩嫩的……不应该这样的……”白仲小心的在嬴政的伤口上吹了吹,开口说道。
剧情演到这里,白仲大约脑补出嬴政为什么没有中迷药了,可能这小子一开始就没有睡着,所以当迷药效果开始发押作用的时候,这小子就用刀将自己的手划破了,因此才没有晕迷。
不愧是未来的秦始皇啊,果然是个对自己也下得了狠手的男人。
不过系统,你不是说“系统出品,必属精品”吗?这迷药烂得连小孩子随便划一刀都能不昏,你还好意思吗?退货退货!我要退货!
'货物出品,概不退换。另外……'
'谁不买我推荐的,而是买最便宜的那种?用我推荐的那种,保证对方就算异形女王也能秒晕,而且怎么都不会醒来着。'
这个……因为我没钱啊……你推荐的都好贵啊!异形女王什么的……是不是太凶残了。
'所以……有钱,任性;你没钱,只能认命。'
听到系统的话,白仲正拿着药粉,为嬴政擦药的手一抖,一大瓶药差点全洒在地上——这可是从系统那兑换来的上好止血剂,最贵的那种。
可见,在某些时候,白仲还是挺惜命的。
“恩……小白,你没事吧?”嬴政看着白仲,小心翼翼的问道。
“呃……没事……”白仲抓了抓头,总觉得有哪里不对的样子。
一开始吧,嬴政非要叫自己“恩人”,白仲是不愿意的,她希望嬴政管自己叫“姐姐”。毕竟嬴政真实年龄比自己大,这张脸又不可能再出现,让秦始皇管自己“姐姐”的机会,那是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当然要抓紧机会。
但不知道嬴政心里是怎么想的,竟然直接省略“姐姐”两个字,管自己叫“小白”。
小白小白,我有那么白吗?总觉得被人占了便宜来着。
“公孙以后要多吃点饭嘛……你看这手……都瘦成这样了……真可怜……”白仲从怀里掏出一块白色的丝帕,将嬴政的伤口小心翼翼包扎好,末了还打了一个好看的蝴蝶结,才拍了拍他的手说道。
白仲虽然不是圣人,但也是一个普通正常人类,怜老爱幼之心人皆有之,因此当她看见嬴政小小年纪,一双手就因为过早的操劳而变得粗糙不堪,甚至手上还有许多细小的,一看就是成年旧伤的那种。
王贲的年纪跟嬴政差不多,而且从小练武,没事就会磕磕碰碰,一双手也老得跟粗树皮差不多,但也没有嬴政的手那么难看。
见白仲一直捧着自己的手不放,眼中还带着几分怜悯的模样,嬴政不安的抽了抽手,小声的说道:“小……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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