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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之路(女穿男)-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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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勾栏院里出来的,能有几个是单纯之人,这还没进门,姑爷的心就已经偏得没边,连带着你婆婆那个耳根子软的,有一就有二,这女子绝对不能进门。”张氏沉着一张脸。
“你是怎么发现,他在外面养了人 ? ”叶信芳忽然问道。
“几天前,你姐夫回来,我发现他身上,带着一方女子的手帕,我便留了心,找人跟踪他,才发现他在外面还买了宅子。”
“真要不求名利,就会小心翼翼的捂着,千万不让你发现,这般看来,这女子怕不是个好相与之人。”叶信芳忧心忡忡的说道。
“且你单单责怪这女子也无用,一个巴掌拍不响,孟琰变了心,你可如何是好 ? ”叶信芳更担心她在后宅的生活。
叶玲却不在意,“来几个打几个便是,这些不知廉耻的女人,我不信她们还能扳倒我的位置!”叶玲神色凶狠。
叶信芳看她丝毫没有意识到,问题是出在男人身上,而不是那个女子,这样的事情现在发生了,按下去了,难保过一段时间不会再次发生。
“这男人不都这样,爱偷腥,你爹当年不也这样,不过是不将人带回家就是了。”张氏不在意的说道。
叶珑瞪大了眼睛,像是不敢置信一般问道:“爹爹怎么会是这样的人 ? ”
她是遗腹子,没有见过亲爹的样子,因而还保留着美好的想象。
“男人都这样,朝三暮四,不过是看在人前还是在人后。”张氏这般说着。
叶信芳突然有些害怕,某一天会不会突然蹦出一个兄弟姐妹。
“你哥就不是这样的,不是所有人都是那个样子的。”杨慧柔声说道。
叶信芳回过神来,道:“娘,您别乱教。”
张氏翻了个白眼不说话。
等到叶信芳亲耳听到姐夫孟琰那一套“不求名分亏欠她”的理论,叶信芳突然觉得张氏说得也许是对的,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男人是不是都有救风尘的情结,将窑姐儿的真心看的比妻子的付出还要重要
“芳弟啊,你也是男人,你一定能懂我的。”
叶信芳:我不是,我没有。
“我看到茉儿就觉得亏欠了她,不想让她再没名没分的跟着我,这样真挚的感情,你难道不感动吗? ”孟琰眼巴巴的看着他,那模样还有点天真。
叶信芳:我不仅不感动,还有点想打人。
叶信芳觉得自己是叫不醒这个人了,直接釜底抽薪,跟孟琰的爹孟举人商量此事。
孟举人之前很是瞧不上叶信芳,如今伴随着对方中举,也大为改观,他年纪大了,多次会试失利,随着年初科考再此铩羽而归,同乡的宋举人又下落不明,他也有些害怕了,终于决定认命,在府学里谋了一个职务。
姻亲关系,自然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孟举人对于叶信芳这样年纪轻轻就中举的晚辈,自然是万分重视,毕竟年轻就意味着会试提名的机会更大。
叶信芳开门见山,直言孟琰一直屡试不中,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被外物分了心,若是心无杂念,秀才肯定是手到擒来,他又拿自己的亲身经历举例,由不得对方不信。
没有父母会觉得自己的孩子蠢笨,孟举人不管是真信还是假信,都给了叶信芳这个面子,直接将孟琰关进阁楼里,吃喝拉撒有专人伺候,并许诺过了院试考上秀才就放他出来。
那外室依旧是外室,毕竟跟过孟琰,孟举人不想让她另嫁,也不说将人接进门,只派了仆人去守着她,私生女却被接了回来。
叶玲知道将孩子送走无望,像是被什么高人指点,打通了任督二脉一般,一心一意的照顾了起那个孩子。
“她不是想进门吗,偏不让她如愿,不仅如此,我还要将她女儿也夺走,让她女儿认我做母,以我为重,我要亲眼看着她骨肉分离,日后女儿还会成为我儿的助力。”叶玲脸上笑着,双手轻柔的抚过婴儿细嫩的小脸。
叶信芳觉得有点害怕,在知道这指点的高人是杨慧之后,更是瑟瑟发抖。
“我认为只有这样,大家都觉得满意吧。”杨慧柔柔的说道。
时间荏苒,转眼便是两年时间,初时叶信芳还战战兢兢的等着秦中羽的“很快就见面”,但日复一日的过去,直到叶珑生的大胖小子都出生了,也没有再见到那位秦大人,他也就放下心来。
八月底叶信芳就开始准备出行的行囊,“进京赶考”,这四个字承载了多少书生的希望。
今年怕是不能在家中过年,为防意外,他打算九月份就出发,慢慢进京,路上也可以游历一番,增长阅历,家中有孟府和叶家族里照应着,叶信芳也能安心进京。
他不明白为何宋修之的父亲宋举人进京赶考,没有跟别的举人结伴,而是掐着点进京,会试多在三月下旬,马车缓慢,从西宁府到京城要两个月,而宋举人偏偏在过完年才启程,这时间未免太赶了。
他总觉得这其中大有蹊跷,但却想不明白。
这两年来,叶信芳也没有荒废学业,日日苦读,家里人也知道他科考事大,轻易不敢招惹他,张氏一心一意办她的绣坊,竟还做出来一些名声,刘小花由杨慧牵线,嫁给了叶信轩,叶信轩虽然性子跳脱,但心思纯善,也算是嫁得良人。
张小梅起初还很满意这桩婚事,后来发现根本占不到什么便宜之后,就日日在家中咒骂。
九月初,联系了不少同府预备进京的举人,大多因为时间太早而拒绝,只有刘俊彦与叶信芳结伴。
此次进京,叶信芳带了李叔和长生,家中又买了几个下人,倒也不必担心忙不过来。
而刘俊彦,不仅带着书童下人,还带着娇妻。
“此番进京,我多半不中,就当是去见见世面,娘子说她想一起去见见京中繁华……”刘俊彦这般解释着。
叶信芳还没说什么,就听他压低了声音 ,看了一眼妻子坐的马车,“这三年,家中父母一直念叨子孙,我怕她心中不虞,在家里闷坏了,顺便带她散散心,希望叶兄不要怪我自作主张。”
叶信芳见他一脸恳求,自然不好再说什么,好友成婚近三载,一直无所出,也没有嫌弃妻子,反而百般维护,叶信芳倒是十分佩服他,就是不知人心易变,这样的感情能够维持多久。
叶家送行的队伍极为壮大,族里老幼纷纷出动,一大把年纪的老族长这次也来了,站都站不稳的老人家,由人搀扶着,拉着叶信芳的手道:“考不中就回来,族里只要你好好的,不是非得争那个名头,出门在外,万万保重身体。”
叶信芳郑重相拜,却不敢跟他承诺什么,此次进京,如同万军挤过独木桥,与全国的举子竞争那微小的可能,他心中也没有十足的把握。
第73章 重逢
行路难,行路难,虐狗者,今安在?
叶信芳只觉得自己心太软,一路上真的是被狗粮塞饱了,刘俊彦从前看着别别扭扭甚至像是有点社交恐惧的一个人,婚后怎么变得跟狗一样,还是家养的哈巴狗,主人不用骨头喊一声就过去了的那种。
他是凄风苦雨的进京赶考人,人家是腻腻歪歪度蜜月的小两口。
叶信芳心里苦,他就奇了怪了,结婚都三年了新鲜感怎么还没有结束,两个人每天都有说不完的话,刘俊彦经常跟叶信芳说着话,说着说着人就跑了,然后叶信芳就听到女眷的轻柔的娇笑声……
马车颠簸,叶信芳也没有继续看书,一路上走走停停,每每经过大的州府,都要游历一番。
刘俊彦的妻子,身材娇小,长相貌美,说话温温柔柔的,叶信芳为了避嫌,很少跟对方接触,每每看到刘俊彦在她面前轻声细语,就差跟大狗狗一样摇尾巴了,叶信芳就觉得辣眼睛。
十一月,在金陵城的一家客栈,遇到了一个同样进京赶考的举子,对方一看就是人民币玩家,出门可不像叶信芳他们这般寒酸。
这人名叫徐成玉,江南人士,出身豪族,衣着华丽,一掷千金,出行有数十仆从跟随,携带七八个美妾,车马如云,停放下来整个客栈的院子都摆放不下,对方本是包下了整个客栈,听说叶信芳和刘俊彦也是进京赶考的举人后,欣喜的邀请二人同住,而后盛情邀请二人同行。
叶信芳见这人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读书人,虽然年纪轻轻就已经中举,但浑身上下却没有一丝读书人的样子,不像是赶考的书生,更像是携美同游的富家公子。且刘俊彦不喜对方打量妻子的眼神,叶信芳二人便委婉的拒绝了对方的邀请。
后来二人在别处,也遇见了这位豪奢的徐举人,对方身边也跟着几个书生模样的人,就是不知是不是举人了。
就这样走走停停,九月初出门,一直到十二月下旬才抵达通州。
通州是京城的门户,离京城半天不到的车程,叶信芳的车马刚刚抵达,就见到了冷风中直打哆嗦的墨染。
墨染是宋修之的书童,叶信芳还记得那个雨夜,他吓晕过去的弱鸡模样,没想到几年过去了,他还跟在宋修之身边。
“墨染,你怎么在这里?”叶信芳问道,城门口的墨染,小脸冻得通红。
“叶少爷!”墨染看到他两眼发亮,“我家少爷命我在此地等候。”
“你一定等了很久吧。”叶信芳心下微暖,几年不见也不知修之长高了没有。
“四天前我家少爷接到您的信,就派我过来侯着了。 ”墨染答道。
叶信芳十天前托驿站送得信,信中说一行人不日抵达通州,没想到宋修之如此上心。
宋修之随秦中羽上京后,没多久就传来被许廷和大人收为关门弟子的消息,很快就跟随这位许先生游历西北,今年五月份方才返回京城。
叶信芳在西宁府收到不少宋修之从西北寄来的特产,他的信中经常提及西北人情风物,字里行间,叶信芳能够感受到他的成长,当初那个不可一世的小神童,见识到天地的广袤之后,似乎学会了谦卑。
而宋夫人去年就启程进京,在京中由许家人照应,而宋举人一直了无音讯、生死不知。
“你家少爷这些年,过得可好 ?”叶信芳问道。
墨染笑了笑,“叶少爷关心我家少爷,一会不就见到他了,您可以当面问他。”
叶信芳满脸都是不敢置信的惊喜,“修之居然来了通州 ?”
“我家少爷自从知道叶公子要在通州停留,就提前跟许先生请了假,过来亲自迎接您。”墨染笑着答道。
一行人在墨染的带领下,到了繁华街道上的一处客栈。
刚进大厅,就听到宋修之不耐烦的声音,“我为何要与你比试,跟你不熟。”
叶信芳还以为他学会了谦虚,没想到还是一副倨傲的性子。他看见宋修之对面那个青衫书生,年纪不过二十出头的样子 ,此时满脸都是怒气,“我看你是不敢了吧,没有想到许老先生的关门弟子,竟然是个缩头缩尾之辈!”
叶信芳眼神一顿,见到了青衫书生身边坐着的徐成玉,依旧是一副大公子哥的派头,对方身后站着两个貌美的婢子,此时他正笑意盈盈的打量着宋修之。
“你不用试着激怒我,我不吃这一套,我来通州,只为接人,并无其他目的,你若想要扬名,大可等到金榜题名之时,若是觉得没有把握,还是不要浪费银钱了,直接返乡即可。”宋修之神情平静,不悲不喜。
“说来说去你就是不敢跟我比试!”那青衫书生面带鄙视,“真不知道,许老先生看上了你哪一点!”
徐成玉懒洋洋的开口,“宋小举人,你就比试一番又如何,赢了名声更进一步,输了明白不足方好改正。”
他说完,身边就有几人附和。
“比试与否,是我的事,与你何干 ?”宋修之压根不吃舆论逼迫那一套,面色平淡。
“你就是缩头乌龟,沽名钓誉的小人一个!当初的解元是凭借年纪小得来的吧!”青衫书生高声说道。
宋修之认真的盯着他,直接问道:“你嫉妒我 ?”
叶信芳拉了拉旁边一个看热闹看得起劲的书生,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
那书生头也不回,两眼不错的盯着二人,嘴巴却非常利索,寥寥数句,言简意赅:“那个小矮子,是许老先生的关门弟子宋修之,听说是个神童。那个穿金戴银的,是个冤大头,今天整个客栈都被他包下来了让我们白住,而那个青色长衫的,据说是昆省第一才子,叫祝梦河,据说他曾经想要拜在许老先生门下,却被拒绝了,现在他遇到了许老先生的弟子,自然不忿,想要比试一番。”
叶信芳暗叹,这哪里都有搞事青年啊,一言不合就开比。
“你休要血口喷人!读书人怎么会有嫉妒之心!”祝梦河气急败坏的说道。
“你说得对,读书人的事,怎么能叫嫉妒呢读书人之间只有羡慕,哪有什么嫉妒。”
那个跟叶信芳解释的吃瓜书生,听到他突然开口,吓得瓜都要掉了。
叶信芳朝他笑了笑,见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自己身上,继续大声说道:“祝举人只是羡慕,宋神童小小年纪就中举,中的还是头名解元,又被许先生收为关门弟子,他真的只是羡慕,一点都不嫉恨,一点都不因为自己被许先生拒绝产生怨恨,他想与宋神童比较,也只是单纯切磋,才没有什么踩着小孩子扬名的想法。”
众人纷纷笑了起来。
祝梦河的打算,就被这样明明白白的说了出来,整张脸都挂不住了。
在场诸人都知道他的打算,却没有人这样清楚的说出来。
众人只见,宋修之一直面无表情的脸终于起来波澜,两眼亮晶晶的看着叶信芳,满脸都是惊喜。
“你是什么人,这件事与你有什么干系 ?”祝梦河满脸通红的质问。
叶信芳摸了摸宋修之的小脑袋,笑着问道:“你怎么还是这么矮 ?净长脑子不长个子 ? ”
宋修之立马站了起来,座椅上还垫着一方帕子,叶信芳顿时失笑,一别三年,宋修之这些龟毛的臭毛病还没改呢。
宋修之站直了身子,挺起小胸脯,脑袋已经抵达叶信芳的肩膀处,还伸手比划了一下,那模样活像是在说瞧我长高了多少!
“你还没有说自己是谁呢!”祝梦河叫嚣着,十分不满二人对他的忽视。
叶信芳转过头来,眼中的脉脉温情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锐利,直直的看向对方:“我是他的大哥,叶信芳。”
第74章 比试
十分帅气的出场,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祝梦河愣了愣,疑惑的问道:“叶信芳,这是谁 ?我没有听说过。”
包间里突然传来一声杯碗打碎之声。
“你小心一点,别在外面丢少爷的脸,破落户就是破落户,真不知道少爷看上了你哪一点!”穿金戴银的美貌女子冷冷的对另一个美貌女子说道。
其她美貌女子脸上带着看热闹的意味,冷眼旁观这二人之间的官司。
相比于包间中的其她女子,那女子同样长相貌美,但穿着一身明显不合身的华服,脸上带着怯懦,与周围女子同处一室却显得格格不入,她被美貌女子这般呵斥,也不见她生气,反而神情有些怔愣,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金陵一别,没有想到能在此地碰见叶兄。”徐成玉脸上带着笑,丝毫没有因为叶信芳突然出现而产生不悦。
“没想到徐兄还记得我,见笑了。”叶信芳朝他拱了拱手。
“徐兄与此人相熟 ?”赵梦河问道。
“曾在金陵有过一面之缘。”徐成玉解释道,继而问道:“刘兄呢,不与叶兄一起吗? ”
叶信芳额角抽了抽,怀疑这人是不是还在惦记别人的老婆。
“徐兄。”刘俊彦沉着脸打了声招呼。
徐成玉特意往他身后看了看,见他身后没有想见之人,顿时满脸失望。
“叶兄,既然祝兄执意要比试,你不妨与你这位弟弟说一声,大家伙在这里耗了这么久,若是不比一比,岂不是白费了大家的功夫。”
围观群众纷纷发出附和之声,还有不少书生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催促着,宋修之眉头紧皱,对于如此场景,显然心中很是不满。
他拉扯了叶信芳的衣袖,满脸都是不高兴,低声说道:“我不要跟这个人比试,这些人一直吵吵嚷嚷的,把我当猴子一样耍。”
事已至此,由不得他不比了,若是不必,只怕隔天就会传出许先生的弟子畏首畏尾的流言,叶信芳摸了摸他的小脑袋,同样低声说道:“你怎么会是猴子,人家才是大马猴,这猴子他要跟你比什么? ”
祝梦河长了一张大马脸,故而有此一说。
“书法。”宋修之看了赵梦河一眼,如同在看一个跳梁小丑。
“比得过吗?”叶信芳轻声问道。
“有些人认为,书法需要经过漫长的积累沉淀,才能有所造诣,这就让人产生了一种错觉,自以为痴长他人几岁,就能技高一筹。”宋修之说着能噎死人的话,脸上的神情却很平静,像是在说常识一般。
祝梦河也确实是这样想的,他自幼习字,后来又得了名家指点,日益精益,他自认同辈之人,没有几个能比得过他。宋修之拜得当世大儒为师,特别那大儒还曾经拒绝过他,祝梦河虽然不忿,但心底还是承认宋修之才学上肯定没有问题,他也只能欺负对方年纪小,书法造诣定不会高深,若是能踩下去了,自己就可借此扬名。
叶信芳像是得了什么保证一样,立马精神抖擞,转头目光灼灼的盯着祝梦河,“祝举人,既然你诚心诚意想要比试一番,我们也不是不能给你这个机会。”
叶信芳故意做出一副神情倨傲的样子,像是在看什么蝼蚁一样。
祝梦河听他这般说话,好像自己是地位卑微之人在挑衅地位崇高之人一般,大家同为举人,哪有那么多的高低之别,祝梦河顿时气得眉毛都竖了起来,“畏首畏尾,到底敢不敢比,给个痛快话!”
叶信芳挑了挑眉,“比试可以,但有条件。”
宋修之看他的模样,以为他又要像当初那样与人赌斗,顿时有些着急,扯了他两下,小声说道:“叶哥,这里不比琉省,读书人大多目下无尘,不喜言及铜臭之物,若是随意牵扯到钱财,恐怕会伤了你的名声。”
天子脚下,读书人尤其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若不是宋修之提醒,叶信芳还真想赌些银钱,他心中有些可惜,看着祝梦河的眼光就更加的不善。
对于自己这个学霸小弟,叶信芳一直有一种迷之信任,总觉得牵扯到读书的事情,他肯定是战无不胜。
如果这个祝梦河能做到知己知彼,要与宋修之比试乐器、下棋之类的,叶信芳立马转身就走。
“有什么条件,尽管说就是。”祝梦河不耐烦的说道。
“条件就是,不管输赢以后不要像哈巴狗一样缠着我们修之了,许先生为什么不收下你,自然有他的考虑,你不要再纠缠不清!”叶信芳如此说道。
“你!”祝梦河气急败坏,“他要早些同意,我也不想缠着他!”
比试终于如他所愿地开始了,由在场的诸多举子见证。
祝梦河架势摆的很足,什么上贡的宣纸,名家定制的毛笔,还有什么绝版的墨条,名人用过的砚台,光是跟人解释都说了许久,看得出来他是有备而来,他十分得意的听着众人此起彼伏的羡慕之声,这才做出一副大佬要开始放大招的样子,周围人等避让之后,围成一个圈看他装逼。
相较之下,宋修之却显得十分随意,没有拿出任何有来头的东西,就连笔墨纸砚这些,都是跟店家借的,说不上差劲,但绝对没有好到哪里去。
祝梦河自信满满,挥毫之间行云流水,洋洋洒洒一蹴而就,只觉得自己这篇《快雪时晴帖》写得神似王右军。
还不等他多欣赏几眼,就听那边宋修之身边传来一阵阵的惊呼声。
宋修之稚嫩的脸庞,在拿起毛笔的那一刻,整个人如同一柄出鞘的名剑,满身都是锋芒。
他写得同样是《快雪时晴帖》,短短的二十八个字,不是临摹王羲之,而是自成风骨,字里行间满是少年藏匿不住的锋芒。
众人惊呼的是,对方不过十二岁,已经形成了自己的风骨。
形成风骨本就艰难,更难得的是宋修之已然是风骨小成。
书法风骨,满满是都是自己强烈的个人风格,相比之下,祝梦河的字行文之间流于匠气,这就是工艺品与高仿品的云泥之别。
叶信芳也没有想到,宋修之小小年纪就有如此造诣,为他欣喜之余又十分惭愧,自己活了两辈子,都比不过人家一个真小孩。
在场诸人都是识货之人,看完了二人的作品对比,纷纷赞叹宋修之不愧是许老先生的弟子。
祝梦河整张脸都绿了,喃喃道:“这不可能,你还这么小,怎么会……”
宋修之脸上却没有丝毫得意之色,像是做了一件十分寻常的事情一般,“书法之道,如果只是一味学习他人,那么一辈子也只是前人的影子,走得也是他人的道,习得是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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