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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小幸福-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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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不成。
闫雷霆痛心疾首,可是看着儿子那张脸又不知道该怎么骂醒他,绞尽脑汁想着该怎么委婉的开口劝解,在不伤孩子的心的前提下,让他放弃这段不可能的感情。
“你不觉得你们年龄差的有点大吗?”万老板今年三十出点头了吧,他家这小崽子的年龄才她的一半呢。
“这个年龄差……大吗?”
闫肃想了想,甜甜只比他小四岁八个月零三天,四舍五入那就是四岁,这年龄差不是正正好吗,等甜甜能嫁人的时候,正是他最稳重富有魅力的时候,想想就很配啊。
这么一想,闫肃不由的板着脸鄙视了亲爹一眼,这样的年龄差他都接受不了,承受能力也太差了点。
闫雷霆听着儿子厚颜无耻的回答都快吐血了,他还嫌妈妈级别的年龄差不大,难道他还想着给他找一个奶奶级别的儿媳妇回来吗。
他觉得儿子病的不轻,已经不是委婉的劝解能够拉回来的了,想了想,只能从道德层面上抨击他了。
“你想想人家是有自己的家庭的,听说她和自己的丈夫还很恩爱,夫妻俩一路从乡下来到市里,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不容易,再说了,他们家最大的闺女只比你小一岁半呢,真让人家叫你爸,你别不别扭?”
闫雷霆想了想上次跟万金枝一块过来的那姑娘,小小年纪气势就不小,幻想了一下叫自己爷爷的画面,他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话都说的那么直白了,闫肃哪里还不清楚从一开始他爸就想歪了。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他面无表情的瞪了他爸一眼,挽起袖子就朝屋外走去。
他觉得他爸肯定是单身太久,把脑子都憋坏了,他的甜甜那么可爱活泼娇俏,到底是什么给他的错觉,认为自己喜欢的是甜甜她妈。
看儿子气的脸都青了,闫雷霆隐隐意识到,或许真的是自己误会了。
回过神来想一想,刚刚凌家的小闺女似乎也在场吧,只是她从进门就低着头,也没说过话,闫雷霆并没有注意到凌家的小闺女长什么样,下意识的就联想到了外表明艳,一点都看不出是三个孩子的妈的万金枝身上去了。
凌家的小闺女好像比他们家大闺女小两三岁,看身高和刚刚惊鸿一暼的模样,完全就还是个孩子啊。
闫雷霆看着儿子的背影,忍不住默念了一声——禽兽!
不过儿子那么小就能帮自己找好媳妇,闫雷霆心里还是挺开心的,这一点儿子又随了他,当初他就是早早的把孩子娘给叼回自己的地盘的,两人年纪差不多了就立马结婚,很快就有了儿子闫肃。
想起那段他人生中最开心的记忆,闫雷霆忍不住掏出一根烟,用火柴点燃,透过氤氲的烟气,隐隐能看到那微红的眼眶。
过完年儿子就十六了,转眼她也走了那么多年了,时间过得太快,儿子都有自己的心上人了。
闫雷霆抽烟的动作太凶,烟气吸到肺里,忍不住呛了好几声,眼泪都呛出来了。
他粗鲁的用袖子抹了抹脸,总归他就一个儿子,既然那臭小子有了喜欢的人,他总得帮着争取一下的。
这死小子,就知道在他爹面前横,不知道喜欢上人姑娘多久了,看他那德行,恐怕人家姑娘现在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吧,这种事,还得他这个当爹的来指点指点。
闫雷霆捻灭烟头,嘴角向上翘了翘,配合着泛着红血丝的眼睛有点滑稽,他撸起袖子,拿起挂在墙上的皮围兜,现在他得去敲敲边鼓,看看他那个傻儿子喜欢到什么地步了。
*****
“爷爷奶奶,吃饭了。”
凌甜站在两家院子打通的那道门上,冲着另一个院子的海公公和兰姑姑叫了一声,今天早上家里没一个大人在家,弟弟就被干爷爷干奶奶给带去隔壁去了。
“来了来了。”
兰秀梅牵着小太子的手,另一只手上还挽着一个小竹篮。
“今天做了什么好吃的了?香味都窜到屋里去了。”
一起相处了那么些年,兰秀梅是真的喜欢上了小太子在这个时代的家人,她和大富这辈子虽然成了真夫妻,可都这个年纪了,不会有属于自己的孩子了,在他们看来,万金枝和凌国栋就是他们的儿子女儿,凌娇姐妹就是老天爷补偿给他们的亲孙女。
反正孩子的亲爷爷和亲奶奶不稀罕这几个孩子,他们把人抢过来,也不必有负罪感。
一开始凌娇凌甜唤他们的时候前头还带着姓或是干字,时间久了连前头的干字也省略了,直接喊爷爷奶奶。
“上次我去百货商场看到一块大红色的布,颜色可漂亮了,就适合你们小姑娘穿,我给你和你大姐都做了一条裙子,等会儿吃完饭试试,看看合不合身。”
兰姑姑摸了摸小姑娘的头,上辈子的日子过得苦,可这辈子老天爷把一切都给她补上了,没有了后宫的勾心斗角,一家人平平淡淡过日子,有时候太过幸福,她都想不起以前过得到底是什么样的生活了。
即便身体里是个成年人,看对于新衣服的喜欢是任何一个女人都不能免俗的,凌甜笑着点了点头,兰姑姑的刺绣手艺可是一绝,只可惜她那双手的灵活劲都点亮在厨艺上了,跟着奶奶学了那么长时间的刺绣,至今也只是能粗略补衣裳的程度。
倒是爸爸学的有模有样的,凌甜想着亲妈捧着针线篓子,亲爸在那贤惠的刺绣的场景,就忍不住抖了抖。
“什么味儿那么香?”
凌国栋从屋外进来的时候大伙儿都已经坐齐了,他给自己倒了盆水擦脸洗手,也赶紧坐到自己的位置上。
“甜甜今天做了东坡肉。”对于妹妹的手艺凌娇一直都很捧场的,不仅仅是出于妹控的无条件支持,还出于凌甜的手艺确实不错。
上辈子凌娇作为大老板,应酬饭局的时候也免不得去过许许多多出名的大饭店,论精致妹妹做的才或许比不上那些大酒店,可要论味道,这些菜绝对是不输的。
就凌娇的看法,比起那些华丽奢侈的食材和菜肴,她更偏爱这种家常的美味。
说话的时候凌甜就捧着一盆东坡肉出来了,因为刚刚那肉铺小老板给的肉太多,凌娇已经分出一部分去店里给小舅和红姨吃,家里剩下的肉还是装了满满一盘。
红坡肉一块块都是麻将块儿大小,整整齐齐的码在盘里,颜色红润透亮,如玛瑙一般的色泽看着就诱人,也不知道凌甜是怎么做的,明明那么大一块肥肉,可是却一点都不腻,放到嘴里轻轻一抿,肥肉就在嘴里划开,肉香在口腔中爆炸。
凌娇做东坡肉的时候用的是冰糖,甜度正正好,微微有点稠度,却不黏腻,铺在东坡肉下的那层豆皮,吸饱了肉的汤汁,富有嚼劲的口感,味道一点都不逊于主角东坡肉。
满满一盘东坡肉很快就被一家子吃完了,就连底下铺的那层豆皮也一口不剩,小太子撑的抱着自己的圆肚子瘫在了椅子上,跟姐姐撒娇明天还想吃这种好吃的肉。
凌甜想了想肉铺那个怪怪的小老板,纠结了一秒,不过看着弟弟可爱的模样,又很不争气的缴械投降。
闫家小老板今天给她的肉肯定是超重了的,虽然不知道他那么做的原因,可要是明天他依旧给她超重的分量,她该怎么做啊。
凌甜想着那个凶巴巴的小老板,一时间有点为难。
*****
“我要两根猪蹄,两斤烧鹅,四斤猪头肉,再来一斤腌黄瓜和一斤凉拌小菜。”
凌甜正在店里做作业的时候听到了一声熟悉的声音,抬眼望去,闫家肉铺的小老板就站在柜台外,如同往常一般来买卤味。
他目不斜视,一如往常的严肃表情,仿佛他来不是买肉来的,而是处理一件棘手的事情来得。
张红动作麻利的将他要的东西装好,烧鹅和猪头肉过秤后还得切成肉块,得费一点时间。
凌甜想着今天肉铺小老板多给她的那些五花肉,想了想,走到摆着卤味的柜子旁,将已经过完成装着猪蹄的袋子里又添了两根猪蹄,这时候张红也正好切完肉回来。
凌甜将闫肃点的那点东西一块拿在手里,递到他的手上。
橱窗的柜台都是透明的,凌甜刚刚做的那些动作闫肃也全都看在眼里。
他的甜甜送了他两根猪蹄!!!!
他的甜甜送了他两根猪蹄!!!!
他的甜甜送了他两根猪蹄!!!!
闫肃拎着卤味离开的时候脑海里重复出现的就是这句话,如果现在有火,点燃他的引火线,他估计能和窜天猴一样飞天上去。
“买点卤味怎么那么久,是不是又偷偷盯着人家小姑娘瞧了,我告诉你,这这样是娶不到媳妇的。”
闫雷霆煮好了饭,看着儿子买了的卤味,伸手就想拿一条猪蹄先啃啃。
“啪——”还没碰到猪蹄呢,手就被儿子一巴掌拍开了。
“这个,我的,那些,你的。”
闫肃把那四根猪蹄全挪到自己的面前,压根就不给亲爹染指的机会。
闫雷霆捧着自己的爪子,有种想要摔碗的冲动。
这日子没法过了!!!
第64章 寻亲
“别客气,快进来坐。”
凌国栋怀里捧着一箱子书,跟在他身后进来的闫雷霆和儿子闫肃手里的东西也不少,尤其是闫肃,两个箱子垒起来捧在怀里,连视线都被挡住了一大半。
“这么多东西怎么没告诉我一声,让我去帮你搬啊。”
万金枝听到夫郎的声音,从屋里出来,看着他怀里捧着的那一箱书,可心疼坏了。
“也是凑巧,路口那家新华书店八百年没进新书了,今天装来了整整两车,有好些本还是学校图书馆没有更新的书籍,我一时忍不住,就给全买了。”
凌国栋笑了笑,“我看书店还进了几本英文和俄文启蒙教材,就给娇娇他们买了一份,还有壮壮的,他那英语语法牛的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教了,先让他照着书好好学学。”
他没说他还买了整整一箱今年新出的初中课程系列练习册,那都是为夫妻俩的晚间活动准备的,要是让他媳妇知道了,这一箱书估计就保不住了,等会儿他得趁媳妇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把那一箱练习册藏好了。
“不过多亏了闫哥和小肃,要不是没他们帮忙,这么多书我还真拿不过来。”
凌国栋很早就听说过闫雷霆的名字,尤其是在开卤味铺子之后,这名字更是如雷贯耳,他没想到闫雷霆本人是那么热情,那么乐于助人的,还有闫肃那孩子,虽然年纪不大,可性子也很不错。
刚刚回家的路上,他和闫雷霆聊得很不错,尤其是在谈论一些市场趋向以及一些观念性话题的时候,特别合拍,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这不,在听说父子俩每天就只吃盐水煮白菜和他们家卤味铺子的卤味应付三餐的时候,凌国栋就很热情的邀请他们来家里吃午饭,也当是感谢他们帮他把那么重的几箱书搬回家。
卤味虽然好,可也不能每天吃。
果然还是有媳妇和闺女好,凌国栋看了眼漂亮的媳妇,以及跟着媳妇出来的两个闺女,心里头的喜悦是怎么样都掩盖不住。
“这就是你们家娇娇和甜甜吧,和咱们家闫肃还是同一个学校的呢。”
饭桌上几个大人聊的很融洽,闫雷霆这性子,表面上看起来豪放粗犷,实际上很油滑,他想要和谁交朋友,几乎没人能抗拒他递过来的友谊的小枝条。
“以后几个孩子在学校,互相间也能有个照应。”他拍了拍坐在一旁的儿子的肩膀,声音豪迈:“以后要好好照顾两个妹妹知道吗,还有壮壮,明年也要开学了吧,以后谁要是敢欺负你,尽管去初三找你闫肃哥哥。”
闫雷霆这是在给儿子制造机会呢,不然就凭他那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只知道对着他亲爹窝里横的性子,想要追到媳妇,那完全就是遥遥无期的事。
“初三?我记得闫大哥今年就该初三毕业了,明年不是应该念高中或是中专了吗?”凌娇对于闫肃还是有点了解的,他好歹也是初中的风云人物,谁不知道家里开了好几个养殖场的猪肉铺二代啊。
在凌娇上一世的记忆中,也有闫家的存在,在她重生之前,闫家的养殖生意已经从白舟市扩张到了整个江浙省以及周边省市,除了基础的生鲜肉买卖,闫家还成立了食品公司,几乎和肉有关的,他们都卖。
作为闫家那时候的当家人,她也在一些宴会上见到过闫肃几面,模样和现在相差无几,就是更成熟稳重了些,那时候闫肃也四十多了,一直没结婚,也没听说他有什么小蜜或是相好,就是不知道后来情况怎么样。
可这张标志性的严肃脸,真是不论哪个世界都一样呢,还真配了他爹给他取得名字。
“嗨,这孩子一心想要念一中,这次他觉得自己没什么把握,中考也没参加,打定主意复读一年。”
闫雷霆对着凌国栋笑道:“我们闫家人十几代都没出过一个文化人,我这儿子最崇拜那些会念书的人了,凌老弟,以后他要是有什么不懂的问题上门请教,还得麻烦你了。”
能够上门的理由越多越好,现在孩子们年纪还小,先培养培养感情,等火候差不多了,煮好的鸭子也能起锅了。
凌国栋就喜欢这种性子豪爽的人,当下就答应下来了,再说了,家里本来就有三个孩子要教,再多一个也无所谓。
一餐饭宾主尽欢,唯一让闫雷霆着急的就是自家那呆儿子,一句话都没和自己喜欢的姑娘搭上嘴,要不是千真万确从对方嘴里确定过他喜欢甜甜那姑娘,他都要以为他喜欢的其实是凌家盛饭的那个碗了。
“你要不要再盛一碗?”
凌甜看着闫肃把碗放下,这只是他吃的第二碗饭吧,他们家的碗就是一般人家碗的大小,两碗饭顶多也就三四两米饭吧,照凌甜记忆中闫肃在食堂吃饭的食量,这么大小的碗,起码得来四五碗吧。
客人上门不能饭都不让人吃饱啊,凌甜今天可是多煮了五升米,防的就是不够吃。
“不用,我吃饱了。”
声音好甜,闫肃心里此刻仿佛住了一只猫,照着他的心挠啊挠的,不过无论脑补的多活跃,他面上还是一本正经。
“噗嗤——”
闫雷霆真喝汤呢,差点没一口喷出来。
这么大的碗一碗也就两口的事,他儿子居然在那说他吃饱了,他妈的他在逗他。
“爸,你喝汤的时候当心点,不要呛着。”闫肃皱着眉拍了拍老父亲的背,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才是老子,闫雷霆则是那个不懂事还不会吃饭的儿子。
“咳咳咳——这鱼汤太鲜了,我还没喝过这么好喝的鱼汤。”闫雷霆用桌子挡着狠狠踩了他那个不孝的儿子。
有了喜欢的姑娘,都能踩着他亲爹上位了,忘了刚刚是谁帮他说了那么多好话了。
真是气死爹爹了!
凌国栋没察觉到那父子俩私底下的波涛汹涌,听到闫雷霆夸自家闺女心里头别提多开心了。
“这汤是甜甜熬的,这孩子就喜欢研究这些吃的东西,不仅如此,咱们家卤味铺子做的很多菜色,都是甜甜的想法。”
当父母的都喜欢听别人夸自己的儿子,这一点,来自西幻世界的凌国栋也不例外。
“哦!”
这还真出乎闫雷霆的预料了,没想到自家儿子的眼光居然那么好,要是能把这媳妇娶进门,他不是再也不用想他们父子每天该吃啥了吗。
闫雷霆心里燃起熊熊烈火,这儿媳妇,他要定了。
闫肃听了这话倒是没什么变化,毕竟他喜欢的小姑娘,再怎么优秀都是理所当然的。
*****
从那以后,两家的关系密切了不少,闫家卖给凌家的猪肉价格又降了一些,投桃报李,万金枝和凌国栋也常常邀请没人做饭的父子俩来家里改善伙食。
虽然每次在凌家吃完饭,父子俩人还得回家再吃上一锅米饭,算是苦中作乐。
“怎么今天这么高兴,难道有什么突破了?”
闫雷霆正躺在沙发上,看着自家儿子从外头进来,破天荒的脸上居然带着笑,这着实让老父亲吃了一惊。
回想着最近发生的事,恐怕也只有凌家那小姑娘能让儿子那么开心了。
“嗯。”
纯情的少年有些羞涩,有些事不好和别人说,可是和亲老子还是能聊聊的。
“怎么个突破法?”闫雷霆来精神了,从沙发上做起来惊讶的看着儿子。
“甜甜叫了我一声闫肃哥哥。”闫肃飘飘然的,小麦色的肌肤微微泛红,脸上就差没直接写明我很荡漾几个字了。
“就这个?”闫雷霆哭笑不得,现在两家这关系,人甜甜叫他一声闫肃哥哥不是很正常的事吗,亏他还以为有什么实质性的突破呢。
闫肃看着亲爹这反应,脸上的笑容一收。
他的甜甜现在才多大啊,他老子还想他们有什么突破性进展。
“禽兽!”
他鄙夷的看了自家老子一眼,飘着回了自己的房间。他要清点一下自己现在手头的财产,去买一台录音机,等下次甜甜再喊他闫肃哥哥的时候他把那句话给录下来。以后甜甜不在,他就能循环播放,想想真是让人幸福啊。
“你个臭小子。”
闫雷霆从沙发上下来,拿起地上的拖鞋,谁是禽兽,他怎么了就成了禽兽了,他必须让儿子把话说清楚了。
不过想想这个词,怎么听上去有点耳熟呢?
*****
“请问海大富海教授和兰秀梅兰教授是不是在你们村?”
塘石村今天来了几个外省口音的陌生人,一来就是奔着海大富和兰秀梅来的,也不知道是两位老人的谁。
“你们是什么人,来找他们有什么事?”
汪有贵坐在大队部的办公室,看着眼前那对衣衫齐整,看上去颇有文化的中年夫妻,以及站在他们身边看上去有些傲气的两个孩子,心里隐隐有了一个猜测,却不敢肯定。
应该不是海教授那个没良心的儿子吧,那样的人,这个时候哪里有脸找过来。
“我是海教授的儿子,我叫海博昌,这位是我爱人,我们俩是来接父母回家的。”海博昌的面上没有一丝羞愧,仿佛当初亲自举报双亲的男人不是他一般。
汪有贵心沉了沉,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海教授夫妇已经离开咱们村子大半年了,至于他们现在在哪儿,我也不清楚。”汪有贵可不想让这几个麻烦去找他远方表侄女,当下就装傻不知道。
海博昌皱了皱眉,他可是找了很多关系才打听到他爸妈当初平反后留在了下放改造的小农村,可眼前这个乡下人居然告诉他他爸妈早就离开村子了。
他直觉对方在撒谎,可穷乡僻壤刁民最多,眼前这个好歹是生产队队长,他也不敢对对方说出太过分的话。
“既然这样,我爸妈他们在村里有没有交好的人家,没准其他人知道他们现在在哪儿?”海博昌知道他爸妈肯定心里头生他的气,可那时候他也没办法,要不是他先站出来和他们划清界限,到时候连他也要被拖累。
他是海家的独苗苗,从小身子骨又不好,要是他也被下放,繁重的农务活他估计撑不到平反的那一天。
这一趟来,海博昌已经做好了被双亲责骂的准备,任打任骂他都能接受,他坚信,父母生气只是一时的,等最后,就算是看在孙子孙女的面上,他们都会原谅他的。
此时的他还不知道,那个不论他做了多大的错事,最后都会原谅他的父母,早已经在那场浩劫中彻底死去。
“我不清楚,我们村和两位老人家都不熟。”
汪有贵没管什么面子情,鄙夷的看了那对夫妻一眼,然后就很不耐烦的拿起记工分的本子和笔,朝屋外走去。
“出来吧,我这儿要锁门了。”
他的语气说不上好,气的海博昌夫妇面色铁青。
“嘭——”在那一家子出来后,汪有贵重重把门关上,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开。
“这都什么破地方,你爸妈也真是的,好好的教授不当,非要留在这小破村子,现在连人去哪了也不知道,你可是他们唯一的儿子,现在好了,当初还来的几套房两个老不死的都托人挂出去要卖了,咱们一家连住的地方都没了。”
海博昌的媳妇忍不住抱怨,尤其是在她新买的小羊皮皮鞋第n次踩到鸡屎后,怒气更是到达了顶峰。
“海博昌,我可告诉你,家里当年偷藏起来的老物件都当的差不多了,再找不到你爹妈,光凭你那点死工资,咱们这日子可过不下去,你不在乎我这个妻子,总得想想咱们的萱萱和晨晨,他们可不能过苦日子。”
女人的抱怨让海博昌也怨上了那对找不到踪影的爹妈,可惜现在连人影都没找到,想要抱怨也没有对象啊。
“你们……是要找海教授和兰教授吗?”
正当两夫妻准备带着孩子先离开去县里找一间招待所暂时应付一晚上的时候,背后响起一声略微带着迟疑的女声。
第65章 自来水
“是这儿吧?”
金凤忍不住把围巾围得更严实了一些,边走边用力的跺着脚,想要身子暖和一些。也怪她,本来没想过找两个上了年纪的老人会这般艰难,来的时候就只穿了脚上这双漂亮的小皮鞋,带着小高跟,不仅走路难外,一点都不抗冷,才两三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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