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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穿今]娇娇女-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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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色了。
    连续一个半月的健身,晚上吃水煮青菜的顾明达终于减去了将近40斤的肥肉,从一颗小胖球变成了一颗小花朵,完全是脱胎换骨,焕然一新。导致顾炎天天唉声叹气,念念叨叨。有一次他居然亲手做了一个斗篷给顾明达,说要是要外出的话,就带上,他始终如同小时候一样爱操心,担心可爱的女儿会被某只大灰狼叼走。
    “哥哥,大哥哥。”调皮的顾明达拿着小手在颜承朗的面前挥了挥手,笑容如同小太阳一样灿烂,笑得脸上呈现出两只可爱的小酒窝。
    那只白嫩嫩又软绵绵的小手此刻却被颜承朗握住了。
    “是小达吗?”颜承朗小心翼翼地问,英俊有弧度的下颌线高高地扬起,颜如玉的脸上虽然风平浪静,但淡淡没有血色的嘴唇却微微在发颤,彰显出情绪上的一丝激动,还有一丝莫名的紧张。
    颜承朗从小就学会了要克制情绪,因为他一出生就被诊断出有遗传性哮喘,在主治医生朱莉博士的指导下,喜怒哀乐不露于表,情绪上过大的浮动会不利于他病情的恢复。
    唐菱扑哧笑了一声,完全瘦下来后的顾明达确实和以前产生了巨大的变化,顾炎常常咬着手帕两眼泪汪汪地看着越来越美丽的女儿,一声又一声地叫着顾明达的小名“小七……”,夏苑总是摸着女儿的手臂,会说“肉呢,肉肉不见了!”
    夏承铭完全赏给她了半个月的好脸色,甚至跑过来说他以前态度不好,请包涵。
    而顾承苑欢呼了一声“终于可以带着妹妹去吃肉了!”则被大家鄙视了一番。
    “当然,是你如假包换的妹妹哦!”唐菱很是欣赏地捏了捏顾明达依旧光滑紧致的脸蛋,打趣,“我都不敢站在小达身边,她实在是秒杀我了,哈哈。”
    顾明达淘气地扮个鬼脸,每当颜承朗露出沉思的面容时,她就会扮鬼脸讨哥哥的欢心,“大哥哥,是小达啦,是小达啦。”她快乐得像一只摇着尾巴的小京巴犬,脸上写着“快表扬我快表扬我”那种滑稽的喜感。
    眼前明眸皓齿的女孩子两只小手拉着渐渐变大的樱桃小嘴,眼珠子泛白,淘气地吐了吐小舌头,颜承朗忍禁不俊,净白的手指像小时候一样点了点她娇俏的小鼻子,“你呀,都快长成大姑娘了,就不要做这么孩子气的动作了。”
    “可是在哥哥眼里,我就是小孩子嘛!”顾明达丝毫不觉得别捏,像小时候一样摇了摇哥哥的手臂,看到地板上摔坏的八音盒,“这下惨了,肯定要被小镜念死了。”
    顾明达蹲下身子,去捡八音盒,宽大的米分色运动套装包裹着她玲珑有致的身材,微微漏露出来的肌肤吹弹可破,如凝脂般光滑,细腻,米分嫩,美丽的锁骨呈收敛状,线条圆润,形状纤美,在光洁细滑的肌肤下衬托下别具诱惑,有着一种与众不同的矜持美感,同时带着一股想要去触摸,想要去亲吻的天然视觉冲击感。
    颜承朗的手不禁伸了出来,似乎想要去抓空气中的什么似的。他清晰地感觉到了两只耳朵像是被火烤了,那般的灼热,手尴尬地放了下来。完全不敢去看那一抹身影,他赶紧垂下头。从小到大他的感情生活纯白得像一张白纸,并不表示他不够优秀或者生理上哪里有问题,而是他根本就不想去触碰感情这种东西,那是本能地对感情的一种排斥感。
    他记得他妈妈夏语,是当代赫赫有名的才女,一生的感情不顺,一辈子的恩怨纠葛。而他甚至不知道自个的爸爸是谁,每次看到的都是妈妈拿着一张照片偷偷的哭泣。既然相爱,为什么不能持久地在一起?既然相爱,为什么要痛苦地两地相隔?
    那些执子携手执子偕老的美好感情在现实中能有几个,多数是存在书中吧。现实往往是残忍的。而作家这种生物,就喜欢编织一个个不醒的美梦,缠绵的,凄惨的,感人的等等,赚足了读者的一把眼泪后,往往自个就想不开了。
    他的母亲夏语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不到40岁的年纪,就坐上了拉萨的那一趟火车客死在了那边的高原上,香消玉损。
    而他现在,居然对小七产生了一股不一样的感情,他甚至想要去触碰触碰那可爱的锁骨。天知道,他是不是禽兽附身了?那是他的妹妹,从小长大的妹妹,她还是小婴儿的时候他给她喂过奶,换过尿不湿,怎么可以
    捡起了八音盒后,顾明达蹦地跳了起来,现在的她身轻如燕,蹦蹦跳跳后再也不用担心地板嘣嘣响了,“大哥哥,我看了一下,给小镜的八音盒居然没摔坏,太神奇了,就是有点掉漆,不知道小镜会不会介意?”
    颜承朗没有像以往那样宠溺的拍拍顾明达的小脑袋,而是背过身子,声音有点冷,像冬日里的寒冰,“小七,你都长成大姑娘了,关键时候要学会自已思考,不要总是依赖哥哥。”
    唐菱仿佛不认识颜承朗了,那样一个温润的男子,总是对人那么彬彬有礼,风度翩翩,对自个的妹妹恨不得天天捧在手掌心上宠,居然会说出那般冷漠地话来,但她是旁人,无法去横加对方兄妹的感情。
    顾明达嘟了嘟嘴巴,圆溜溜的大眼睛可怜兮兮地盯着掉了漆的八音盒看,手指不停地拧了拧衣服的一角,此刻的她有些玻璃心了,哥哥的声音从来都是温柔地,似细细的春雨滋润了干涸的泥土,哥哥从来都是脸带笑容的,就算很生气也会保持着微笑,因为他的医生告诉他要时时保持一颗平常心,而哥哥现在的脸却像一根弦一样绷得紧紧的,淡淡的嘴唇紧紧地抿着,似乎抿出了一丝血色。
    她垂下了那一双黑葡萄似的眼睛,眼角似乎有些湿润,但不见一滴眼泪。随后,顾明达挤出了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虽然难过,但她还是默默地走到颜承朗面前,小手拉着他的大手,他的手掌心有些干燥又有点凉。“大哥哥,我错了,我会学着自已解决事情的。
    ”
    颜承朗却将手掌抽离了那只软绵绵的小手,转身就走,没说一句话,离开的时候却将门甩上了。
    一离开这个房间,颜承朗脚步踉跄,走了几步后,似乎体力不济,靠在了冰冷的墙壁上,呼吸立刻急促起来,心脏的某一处地方像是被油煎了一样,一扯一扯地疼,他修长白净的手指在颤抖,从休闲裤的口袋中摸索了好久,终于摸出了一个小小的气雾剂来,发抖的食指和大拇指拿捏不住它,差点从脖子处滑落下去,努力深呼吸了几次,最后,他拿着气雾剂朝着鼻子喷了几下,急速的呼吸声慢慢地消停了下来。
    一好转后,颜承朗就大步流星地离开这间健身房,而脑子里满满地都是顾明达刚才那一幕想要哭却不敢哭的委屈表情。他不禁把那只被妹妹拉过的大手放在了脸颊上,冰冰凉凉的手掌带给肌肤起了一阵的鸡皮疙瘩,明明已是炎热的夏天,而他的身体却感到了寒冷。
    一回到市中心的那套公寓后,颜承朗就把自个锁在了屋子里,趴在了桌子上,打开了电脑,没敲几个字,又删掉,后来,他不停地敲着键盘,在word上敲满了一排排的字后,他又一个个又删掉,恢复到了最初的那一抹空白。
    一直敲字,敲了删,删了敲,颜承朗从来没有觉得思绪像今天那样混乱,是的,他的脑子里挥不去的是那一对漂亮的锁骨,以及小七笑着叫着他哥哥。一直到天黑,他的word还是一片空白。

☆、第五十二章 喜欢

唐菱不知道怎么安慰顾明达才好。
    颜承朗一走,顾明达就坐在地板上,背靠着那面巨大的镜子,然后她转头,看到了镜子中的女孩子,明眸皓齿,白璧无瑕。
    她呆呆地拿着手指摸了摸镜子中的那个女孩子,细细地描绘了她的眉毛,她的嘴唇,明明长得那么好看,为什么大哥哥对待她反而不像以前那样亲昵了,这般冷漠!
    “唐姐姐,我今天可以吃三对鸡翅吗,哦,你放心,我会在跑步机上跑两个小时后再去吃鸡翅的,毕竟你花了不少的心血才让我瘦下来的?”顾明达双手抱着腿说,小小的她缩成了一团。
    “可以啊!”唐菱毕竟比她年长几岁,蹲下身子,像姐姐对待妹妹一样摸了摸她的头,“可能颜大哥一下了飞机就风尘仆仆的赶到这里,累着了,人一累,脾气就会不好,小七你说是不是?”
    顾明达不吭声,却将小脑袋靠在了唐菱的身上。
    那是一间幽暗的卧室,没有开灯,黑漆漆地一片。书桌上摆放着一台手提电脑,微弱地散发着白色的光芒。软皮的椅子上,坐着一个年轻的男人,微弱的光勾勒出他温和英俊的侧脸,显得那样俊秀挺拔。
    他穿着简单的白t恤靠在了椅子背上,没有血色的嘴唇紧紧的抿着,眉心拧成了一条小溪流,似乎在纠结着什么。
    而修长白净的手指夹着一只烟,他吸了一口,烟雾腾腾升起,像一个个冒气的泡泡。
    “咳咳……”不习惯烟味的颜承朗呛出了声,但是他还是一口一口地吸,他的思绪很混乱,硬生生搞得脑壳疼,烟中的尼古丁能够麻痹他的神经元,暂时会让他忘记脑子里的那一抹纠结以及羞愧。
    可耻……颜承朗闭了闭眼睛,鼻子有点酸,但那一双迷人的眼睛却异常的清亮。
    当初他妈妈去世了,那时候才6岁的他已成了孤儿,外公外婆早已去世,爸爸,呵呵,他从未见过。
    和夏语有点亲属关系的哪些叔叔阿姨们虽然争着抢着要收养他,但却是有条件的,他们当面和律师谈了谈,希望能分一半的遗产。
    那时候他年纪虽小,并不意味着什么都不知道,妈妈一半的遗产有多少他是不清楚,但他只知道那是一个叫人垂涎的数字。
    据说他那个从未见过面的爸爸是瑞士的一个大富商,每年每月都会从瑞士的银行里转账一笔钱,那笔钱足够一般家庭一年的开销了。
    但是他和妈妈却不稀罕这笔钱,每年将这笔钱捐给了孤儿院。
    后来,等到他年满十八岁的时候,从瑞士那里继承了一笔巨额的遗产,当时他的眼泪刷的一下子落了下来,渐渐地打湿了那张纸,这个世界最后一个跟他有血缘关系的人都去世了,那个恨了十多年的人居然悄无声息地走了,为什么他的心会感到一抽一抽地疼,为什么他的眼泪会不受控制地落下来,明明他不想要跟女人一样掉金豆子。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疼爱他的外婆走了,妈妈也走了,而爸爸根本就不知道在哪里,当时才6岁的他只觉得这世界抛弃了他,有一段时间他完全不像说话,变得像个小哑巴一样,尤其害怕夜晚的到临,那一间间空荡荡的房子,只住着他和那个律师,他变得像一个女孩子一样,喜欢抱着一米高的玩偶睡觉,喜欢房间明亮通彻,从来不拉灯。
    他根本就不关心是谁争抢到了他的抚养权,这种事情他早就不介意了,直到遇见了夏苑和顾炎。
    那年的秋天,出奇地冷,他垫着脚将脑袋趴在了窗户上,看到了玻璃窗外那颗银杏树,树叶已经泛黄,枝头秃秃的,风一吹,地上三三两两地叶子飞舞着,显得凋零又凄美。他看到一个年轻的女人,素面朝天,穿着英伦风的黑色收腰风衣,身后站着一身黑的高大男人,和律师正在交谈,两人的衣袖上别着小小的白花,神情肃穆。
    然后,律师带着这对男人来到了他的卧室。
    他站在门边看到了夏苑,一双圆圆的杏眼微微红肿,一见到他后,就转身抱着顾炎呜呜地哭,随后她陪着他吃饭,陪着他晚上一起躺在大床上,讲故事,哼小曲,体贴地为他□□心早餐,和顾炎拌嘴要去日本买漫画买变形金刚,满满地让他感到了温馨,不同于妈妈给予的那种炙热的感情,而是一种细水长流的幸福。
    后来,夏苑和顾炎征求了他的意见并且发申报收养了他。
    为了他,甚至延后了生育了,其实他是知道的,在收养他之前夏苑已经怀孕了,据说怀的是一个女宝宝。
    所以,那个时候顾炎要是听到妻子要出国购物,总是幼稚地将护照藏起来。
    夏苑和顾炎养他,教他,爱他,承铭和承苑又是那么地尊敬他,而他居然对从小捧在手心长大的小七产生了那种可耻的感情!
    要是爸妈知道了他对小七那种不一样的感情,会有多失望,要是承苑和承铭他们知道了一向让他们尊敬的大哥,居然产生了这种禽兽的感情,他们会怎么想?要是远在京城的夏家亲戚知道了他这种类似乱伦的感情,他们会怎么落井下石?
    他怎么能用那种不一样的感情去喜欢小七,怎么可以为了喜欢而让她受到伤害?他家的小七,值得更美好的感情,而不是他这种受人质疑的感情。
    颜承朗狠狠地吸了几口烟,完全不顾渐渐急促的呼吸。
    “咳咳……”喉咙又痒又干,他剧烈地在咳嗽,手指在发抖,夹在手指中的烟头掉落在了桌子上,烫印出了一个小小的黑色的印记。
    灯光突然亮了起来,颜承朗反射性地拿着手遮盖着了眼睛。
    地板上响起咚咚咚地声音,一个个黄灿灿的橙子滚啊滚啊滚到了颜承朗的脚边,将他从痛苦的回忆中拉了出来。
    是碧丝,她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许是有些东西太重了,一些水果从袋子中蹦了出来。
    “承朗,”碧丝甩下身上的大包小包,飞奔过去,扑到了颜承朗的怀里,“我按了好久的门声,可是一直等不到你开门,平时你都会马上替我开门的,所以,我就,我就叫了开锁匠,我怕”她的语气有一丝哽咽。
    颜承朗本想推开她的,仔细一看,却看到她头发,衣服上有几滴水滴,搂紧他脖子的手异常的寒冷。
    他不免感到有些疼惜,干燥的大手不禁拍了拍她的后背,“我没事,只是在想一些事情而已。”
    碧丝后知后觉地放开了颜承朗,相处了这么长时间,她不是不知道男神的性格,男神一向不喜欢别人触碰他,可是为什么男神身上有一股烟草味,难道在吸烟吗?刚才情绪太激动的她根本就没注意到这股味道。
    纸屑,干净的地板上居然到处都是纸屑。
    还有,男神一向宝贝的苹果电脑上布满了细细的烟灰,碧丝脑袋灵光一闪,赶紧拎着大袋小袋的食物去了大厅,一打开,冰箱干干净净,一片空白,连鸡蛋都没有,和以往塞得满满的冰箱有了本质的区别,仿佛从一个胖子变成了一个瘦子那样,视觉上遭受了冲击感。
    漂亮的地板上朦朦胧胧地有着一层灰,整个房间似乎已有多天没去打扫的感觉了。纸篓里的垃圾满满地,茶几上几枝富贵竹似乎有些垂头丧气,蔫蔫的。
    碧丝差点想要叉腰呐喊,她终于可以给男神拖地,做饭,做饭,拖地。
    等等,她是不是忘记了什么,不是说有哮喘的人不能吸烟的吗,为什么她能闻到大厅里那股淡淡的烟味。
    碧丝赶紧放下了扫帚,隔着一米不到的距离,就看到那一抹黑暗房间中的一点红。颜承朗将卧室的灯关了,他坐在椅子上,面对着闪着微弱光芒的电脑,手指夹着一支烟,放在了淡淡的嘴唇上,一口一口地吸着,白色的烟雾一圈又一圈,起先在他的头顶上围绕,后来渐渐地散开了,飘向了四处。
    “不要吸烟,对身体不好。”碧丝夺下他的烟扔在地上踩了几脚,但颜承朗从烟盒中又抽出一只烟,动作流利地点上,继续吸。
    碧丝又夺下扔在地上,她很难受,咬着嘴唇一脸倔强地看着他,可是颜承朗根本就当她是透明人,还是拿着烟又要点上。
    “不许吸烟!!”情绪爆发的碧丝终于拿起那讨人厌的烟盒,扔进垃圾桶里。
    颜承朗停顿了下来,却咳嗽了,“咳咳咳咳”,剧烈地咳嗽声铺天盖地地袭来,胸口上的那颗心脏随着咳嗽声上下起伏,他咳得脸颊通红。
    碧丝又是给他倒水,又是给他拿药,顺便不停地拍着他的后背。
    突然,颜承朗抓住了她的手,一向迷人的眼睛有几根红血丝,他的声音有点嘶哑,“碧丝,你喜欢我吗?”

☆、第五十三章 拒绝

突然,颜承朗抓住了她的手,一向迷人的眼睛中有几根红血丝,他的声音有点嘶哑,“碧丝,你喜欢我吗?”语气显得焦虑不堪,隔了不到几分钟,他就放开了碧丝的手,眉眼透着疲惫,神情恍惚,“对不起,对不起……”
    他究竟在干什么,为什么他会问这么失礼的问题?
    “不,不,”碧丝连忙否决,她大着胆子拥抱住了颜承朗,有点激动,又有点小害羞,“承朗,我喜欢你,一直都很喜欢你,从16岁那年在苏黎世湖畔遇见你后,我就对你一见钟情,后来我天天去苏黎世湖畔散步,一直希望能和你再次相遇,但是却再也见不到你的身影了。一直到22岁那年,我在出版社叔叔家里见到了你,当时的喜悦之情就像天上掉下金元宝砸到我一样,又开心又幸福。为了你,我修改了大学专业,毕业后做了编辑,我就想天天看到你,即使你不喜欢我也没关系,只要我喜欢你就行,感情本来就是一个人的事情,勉强不了。”
    颜承朗不习惯除了夏苑和小七以外的女性拥抱他,但是听到碧丝那段长长的告白,说不感动那是假的。
    感动之余他又觉得愧疚。
    自从,碧丝成了他的编辑后,她总是那么关怀他,害怕他没饭吃,害怕他的公寓垃圾堆积如山,常常拎着大包小包给他买食物,轮着袖子要打扫,他以为碧丝是他的书迷,像以前的编辑那样因为热爱他写的小说,一直对他关怀备至。
    以至于有段时间他一犯懒不吃饭就会急冲冲地赶到超市,收购一堆的食物,管它好吃不好吃,总是把冰箱塞得满满的。让钟点工来公寓请求她务必打扫得干干净净,让碧丝总是称兴而来,败兴而归。
    “是我的错,还有对不起!”颜承朗默默地推开了碧丝,是他不够冷漠不够疏远,才导致无意间招惹下了这一笔感情债。
    碧丝猛烈地摇摇头,语气沙哑,“其实,我一直知道你的疏远,但是我总是心存希望,因为没有向你告白过,所以我幻想着,原来我不知道当一个人拒绝你时,连呼吸都感到了痛。”情到深处,她的眼泪在眼眶中打着转转,最后终于忍不住地落了下来,滴在了她的手上,衣服上。
    是啊,一直不都是她单恋着男神吗?
    男神从来就没有敞开心扉让她走进过,连她想要给男神打扫做饭的愿望都一直没有实现过,刚才她妄想在男神伤心的时候乘虚而入,结果反而落得自个心伤。
    明明知道最后的结局是这样,为什么她的眼泪会越流越多,明明她不想掉泪的……可是眼泪像拧开的水龙头一样哗哗哗地直流,以前可以骗骗自已那是一个暗恋的梦,现在梦醒时分,却不得不清醒。
    “碧丝,对不起,对不起……”颜承朗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安慰碧丝好,他不敢替她擦泪,不敢拍她的肩膀,他不想做任何一点点暧昧的动作给予别人希望,他只能道歉,唯有道歉才能对得起那段美好的感情。
    他并非冷酷无情,自然感到一股由内而外的愧疚感。
    “不要再喜欢我了。”颜承朗抽了一张桌子上的纸巾,递给了碧丝,他转过脸,吞吐了几次,狠下心肠,声音冷漠不带一丝感情,“请不要再喜欢我了,你的喜欢会带给我困扰!”不要再喜欢一个对你不会产生感情的男人了,他不值得你喜欢。颜承朗在心里是这么想的。
    碧丝根本就不去接颜承朗手中的纸巾,她任由眼泪鼻涕模糊面孔,完全不管她脸上的妆容已经融化开了,小清新的妆容变成了烟熏妆,用眼线勾着的妩媚眼睛被泪水染成了熊猫眼,一点都不见平时的美艳与高贵?
    “好。”碧丝使劲力气大喊,扭头就跑,将门甩得碰碰直响。
    颜承朗烦躁地抓了抓头发,赶紧拿好车钥匙,一眼就看到碧丝正在等电梯,他叹了一口气,“碧丝,我送你回家吧,现在太晚了,不安全!”夏苑从小就告诉他,要是和女孩子在一起,一定要保证对方的安全,尤其是长得好看的女孩子,毕竟现在社会犯罪分子太多,而女孩子又是弱势群体。
    “既然你不喜欢我,干嘛要这么热心的关心我的安全问题?”碧丝情绪有些崩溃,哭得眼泪鼻涕一大把,她真的伤心,喜欢了一个男人整整11年,就在今天什么都结束了,对方是那么不留情面地拒绝了。
    颜承朗无法回答这个问题,是啊,他是不喜欢碧丝,可是就算再不喜欢一个人,也不能对她的安全问题置之不理,尤其是放任一个情绪不稳的女孩子在夜晚……要是出了什么事情,他会一辈子寝食难安的。
    到了楼下,天已经很黑了,下着毛毛细雨,繁华的公寓四周,人烟稀少,只有街边那一排排的路灯散发着微暗的灯光,一闪一烁的。
    颜承朗开着车,调整了一下后视镜,碧丝坐在了车后座的位置上,她将头偏向了窗外,一直看着黑漆漆的外面,车内没有开音响,只剩下雨刷器不停的划着挡风玻璃传来的那个沙沙沙沙的声音。
    不知不觉中到了碧丝的家,颜承朗打着伞给她开了车门,默默地将手中的这把伞塞给了她,转身拉开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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