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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挂的猪脚人生-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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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没有问下去的*,行了个礼就径直出去了。后日就要出门,这回肯定又是不能带多少人,他还是提起多准备些东西,免得路上寒碜了自己。
    等傅铮走了以后,封煜想起那句调侃,摇头失笑。什么美娇娘,不过还是未及笄的小女孩罢了,不过难得的不讨厌,封煜如是评价道。
    锦绣拿着小勺在冰碗里找果肉粒子。才人也是正五品,又因皇上有过一回赏赐,内务府倒是不曾在用冰上面克扣。锦绣嘴馋,让人做了好几个冰碗,掺着各种水果,又在上头淋了牛乳,奶白色的还冒着寒气,看着就让人克制不住。若不是知夏盯着,锦绣恨不得一天三顿都吃这个。
    忽而听到有人报皇上来了,锦绣忙放下勺子起身相迎。
    封煜一身绛紫色长袍,应该是下了朝刚换的。身量高大,与身俱来的气势生生将别人衬地矮了三分。见到皇上的那一刻,锦绣首先想的,是自己的状元糍果然没有送错,然后才意识到,皇上并没有差人吩咐,她连午膳都没有准备呢。
    一阵相顾无言,锦绣首先打破尴尬问道,“皇上是刚下朝吗?”
    “嗯。”封煜点点头,其实他也弄不清自己怎么会想来这里,不过既然想不清,索性就来了。封煜性格中有些独断,还有些随心所欲,只是身处高位,很多事上不得不克制自己的言行。
    “皇上今日要留下用午膳吗,妾身没得到消息,都还没有准备,要不皇上先坐着,妾身去小厨房做几道菜。”
    大抵是见锦绣小小的人一口一个“妾身”十分违和,又透着喜感,封煜道,“不必了,让御厨看着做点。”
    说是看着做,锦绣当然不会真的让御厨看着做,让知秋送了三个凉菜方子才稍稍放心,又反反复复叮嘱几句。都是宫里的厨子,这次又赶上伺候皇上吃喝,应该出不了岔了吧,是吧。
    这时,知秋从外面走过来,手上捧着一个盘子,里面盛着几块糕点。都是锦绣做的,原本是打算做给自己吃,只是眼下没什么好给皇上用的,只好将这个拿出来。说实话,她的杜蘅殿还真没什么能招待人的。
    锦绣接过知夏手上的盘子,对着皇上说道,“这是妾身做的糕点,皇上可要尝尝看?”
    封煜看去,之间盘子上摆着七八个圆润的团子,一粒粒的,看着喜人。

  ☆、第21章 怪事

这糕点原叫做状元糍,锦绣不知道大魏有没有,据说是来源于宋朝年间的一位状元。名字好听,寓意吉利,不过说到底也就是糯米做的,当初捣腾出来只是是为了充饥,能有多美味。等到扬名之后几经改良,才弄出了许多花样,口味也提升了许多。
    状元糍若想做好,不但选用的糯米要上等,椰蓉是必不可少的。巧得那日儿皇上赏的那些东西里面就有椰子。
    锦绣舍不得用,这东西稀罕着呢,用完就没了,也就只撒了些在状元糍上,其余的都叫人收起来。
    好在做出来的东西看着不错,一粒粒的只有丸子大小,里面裹着红豆等各色馅料,外面的糯米蒸成了淡黄色,配着乳白色的椰蓉,挨着放在一起,显得异常可爱。只是如今她都还没来得及尝什么味,就要送到皇上面前了。
    但愿皇上还能留几个给她,锦绣念叨着。
    封煜见了这个,不禁问道,“这是什么做的?”
    “是糯米做出来的,里面的馅儿都是不一样的,红豆的、芝麻的,还有的里面放着水果。”一样的是味道都很甜呢,锦绣心中补充道。
    封煜索性拿了一粒,软软的,上面还撒着乳白色的果屑,很精致。入口细滑,甜腻腻的,有淡淡的椰香,味道清甜,意外地合胃口。
    锦绣眼尖地发现皇上拿的是豆沙味的,正准备问一句怎么样,就见皇上从盘子里又拿起了一个。好吧,看样子,也知道不用问了。
    皇上吃东西的时候很好看,赏心悦目,每一个动作都标准到无可挑剔,修长的手指捏着软哒哒的团子,锦绣这个吃货,也不知道是看团子,还是该看皇上的手了。可是这样优雅的仪态并不影响皇上的进食速度,该吃的一个不落。
    真的是一个不落,总共八个团子,没一会儿就消失不见了,锦绣看着手中空荡荡的盘子,上面只剩下一点白色的椰蓉。
    一点都没有给她剩!
    不给她剩就算了,可是这么多,一下子吃完就不会腻吗,不妨碍等会儿用午膳吗?锦绣记得,她放了不少糖。
    顿时陷入无边的怨念中。
    怨念归怨念,她如今还做不来甩脸子的事,再者,她是真担心皇上会不会在她这里积了食。毕竟,糯米吃多了可不好,即使锦绣磨得很细。
    正好记起那日知夏拿过来的茶,锦绣告了罪,走去外边亲自沏了壶茶。碧螺春,“吓煞人香”,听着就不错,应该也能入皇上眼吧。锦绣一路小跑,回去后殷勤地朝皇上建议道,“皇上喝杯茶吧,可以消食呢。”
    “放着吧。”封煜随手指了个地方。
    “时间还早,小厨房那边的午膳还没备齐,不若妾身陪皇上下几盘棋。”正好还能消磨时间,也能多交流交流感情。
    锦绣挺着小胸脯,自问棋艺不俗,当初为了修炼棋艺,可是废了好一番努力。
    皇上的表情很微妙,但还是答应了。
    不过很快,锦绣就知道为什么皇上的表情那么“微妙”了。
    入座后,锦绣执黑子,封煜执白子,两人就这么心平气和地落子下棋。
    《棋经十三篇》有载,围棋之品有九,一曰入神,二曰坐照,三曰具体,四曰通幽,五曰用智,六曰小巧,七曰斗力,八曰若愚,九曰守拙。锦绣虽然也是理论大过实践,不过她自认为前世今生之经历离奇丰富,是有大智慧的人,棋艺九品,想来也能达到中上等。因而起初很是信心满满。
    半盏茶的时间,却见对方停下手,锦绣看着棋盘这才反应过来……
    她竟然,已经被人堵死了。黑子完全没有出路,已经是盘死局。
    难以置信,锦绣觉得自己应该是轻敌了。轻敌乃大忌,于是她决定再来一局,这次真是卯足了劲儿想证明自己的实力。无奈对手太强大,丝毫没有给她翻身的机会。再来一局,还是一样的结果,只是皇上落子的时候明显快了许多,大概是不想再浪费时间了吧。
    锦绣脸上像火烧一般,抽空打量了封煜一眼,好看的眉眼里竟是欲言又止的深色,锦绣竟然瞬间读懂了里面那复杂的涵义。
    不应该啊,她的棋艺是真还不错,而且,不是说皇上勤于政事,无暇他顾得嘛,怎么还能抽出时间来练棋。
    封煜见小才人垂着脑袋,久久不愿抬头,才想到自己是不是做的太过了。他不经常下棋,但是这并代表他棋艺不好,实际上,真正能和他对上的人不过两三个而已。可是这个小才人的棋艺,与他而言就真的不够看了。
    封煜敲了敲桌子,说道,“下棋不是一天两天能学好的,你也无需沮丧,等会儿朕让李德全找几本棋谱,你再照着多练习练习。”
    问题是她已经练了好几年了。
    这话还不如不说,锦绣心里并没有好受半分,继续幽幽地看着棋盘。好在她不是真的死脑筋,也知道有些事并不是想做好就能做好的,比如女工,现在不过是又多了一项下棋罢了,也不算什么。
    人无完人,没必要苛责自己什么都会,起码她自认为书画、琴技都是不错的。
    知秋说以她的技艺,可以完胜叶府的几位姑娘,知夏每次都不说话,不过锦绣更愿意相信,她心里也是这么认为的。
    想到这,锦绣就释然了,人这一辈子,哪能事事精通,她虽棋艺不及皇上,其余都还是不错的,“皇上说得是,是妾身着相了,原以为棋艺尚可,到了皇上这里却只有认输的份。”
    “这些东西都是闲暇时候的消遣,不必太过上心。”
    在封煜看来,除了政事其他的恐怕都是消遣了。
    “虽是这样说,可是会总比不会好,否则别人怎么看?”若是有一门拿手的,总会显得比旁人不同。锦绣听说,她那位名满京都的才女长姐,除了会作诗,就剩下下得一手好棋了。
    这都多少年前的事了,还有人记着淑妃的才女身份,可见这有一技之长是多重要。就是姑娘家说亲,那些才艺也能为自己增点色。
    封煜不知锦绣的感叹,“你既不和别人对弈,别人如何知你精不精通。”
    也对,都进宫了,执着于这些事也没了意义。
    封煜挥挥手,让宫人将棋盘撤下,自己揉了揉额头。
    不下棋,自然也不能干坐着,指望着皇上开口是不行了,锦绣只好自己想些话题来聊。不过皇上好像并不愿意多说,仔细看着,好像精神也不大好。
    虽然皇上脸上看着并不明显,但眼底隐约有些青影,皇上这是是生病了?还是昨晚没睡好?
    锦绣于是小意地建议道,“妾身看皇上精神不大好,是不是身子不舒服?妾身会一些按摩,若皇上不嫌弃,妾身也给您按按?”
    她学按摩虽然学的不系统,但前前后后也是看了不少书,找了许多人练手,当初也只是觉得学着有趣,没想到也学的有模有样。
    如今也算小有所成。
    封煜眼中暗芒闪过,一瞬而逝。
    这时李德全站出来,语气委婉地拒绝了锦绣的提议,只是话里的意思却丝毫不容置疑,“才人放心,皇上只是昨晚批阅奏章累着了,没有什么大碍。再者,皇上身边有御用的按摩师,若是真的需要,奴才将人叫过来就可以了。”
    言下之意,就是不劳您费心了。这话说的有些逾矩,还有些奇怪。
    “皇上还有按摩师啊。”
    “政事繁忙,自然是需要的,不过才人有这番心意就够了。”李德全笑眯眯地说着,偏偏让人感觉不到一丝笑意。
    锦绣也不是看不懂眼色的主,人家都这样说了,自然也没她的事,再追究下去总归场面上不好看,尴尬地说道,“原来是这样,妾身多虑了。”
    “无事,时间差不多了,摆膳吧。”封煜淡淡地说道。
    这句话在锦绣看来,就是间接地承认了李德全的说法。锦绣心里有点委屈,她不过是想帮着按几下,刷刷好感,又不是什么大不敬的行为,有必要这么防着吗。
    又或者,出门带个按摩师也是皇上的标准配置?也对,百官之中确实有按摩博士一职。
    不论吃了多少,午膳总还是要用的。今日皇上过来的不巧,锦绣让知夏吩咐厨子拿出了看家的手艺,满桌子的菜色,可真是为难了那群人了。
    皇上大约是甜食吃多了,没什么胃口,桌上的菜也没有用多少。
    锦绣一边低头吃饭,一点回想今日的表现。她这算是不合格了吧,自作主张给皇上按摩,不但失了面子,还惹来太监总管的忌讳。真是的,没事找什么存在感。
    谁知道皇上还有御用的按摩师啊,那位总管可是个出了名的护主,她这样说不定就被认为是挑衅了。
    一不小心小毛病又犯了,低着头嘴巴撅地挺高,有些懊恼,又有些委屈。不提防间,却见碗中突然多了一块鱼片。
    锦绣差异的看过去,只见皇上似乎根本没抬过头的样子,连眼神都没分给她。要不是刚刚真的见到黑色的袖子,她指不定会以为这多出来的鱼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锦绣看着皇上,可是人家并不看他,一时气氛有些诡异。
    锦绣虽行事有点不拘小节,可是内心还是有些少女情怀的,这种情况下,自然是期望皇上能转过头来轻声说几句。不过,明显是她多想了。
    夹起鱼肉吞进肚里,娇气地想,这算什么,安慰吗。
    封煜也不是察觉不到,对面的人一点也不似刚才的朝气,怎么会不知道她心中介意的是什么。一时也想不到能做的,脑子一热就夹了菜到她碗里。夹完以后,又觉得别扭,完全不似他平日的处事风格,所以才连话也没说一句。
    封煜走后,锦绣走过刚才下棋的矮榻,无意中看到刚才沏的那盏茶,竟然分毫没动。锦绣才模糊想起来,皇上让她将茶放下,似乎,就再没有动过了。
    难道皇上嫌这里的茶太次?不应该啊,这可是贡茶呢。

  ☆、第22章 初见

傅铮第一次见到沈宜修,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
    傅铮喜欢赖床,早上磨磨蹭蹭拖了好半天,最后还是被人拖下了床。他想到马上还要应付一个腐儒,心情怎么都美好不起来,是以在一开始脾气也差地不行。
    会和的地方在京外的小树林,此处有一个小道,正是前去山西的最短路径。沈家的马车早就过来了,车帘紧闭,赶车的是个十六七岁的小厮。傅铮和随同一路在马上飞奔,见到车子才拉了缰绳停下来。
    傅铮见那小厮生的也是柔柔弱弱,胳膊还没女人粗,真不知道这沈宜修带他过来做什么,端茶倒水?他端得动吗。
    只见那小厮对着帘后说了几句话,接着布帘动了动,从里间伸出一双修长的素手撩开帘子。那人探出身来,猝不及防地,一张古雕墨画美如冠玉的脸映入眼帘。
    傅铮不是个爱吟诗的,却忽然觉得想起了诗经的那句,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你是沈宜修?”傅铮不自禁地问了这么一句,问了之后才觉得自己傻透了。两人同朝为官,竟然还是第一次见。
    沈宜修道,“吏部侍郎沈宜修,久仰傅将军大名。”
    那人一笑,眉眼清朗,更是好看地紧。
    真是见了鬼了,傅铮回过神,也就一瞬间的恍惚,再见那张俊脸却怎么看怎么不对,一个大男人,长得那么好看做什么,也太失了男子气概。再怎么样也不能掩盖他腐儒的本质。自顾自道,“好了,既然都到了,就赶紧走吧。”
    沈宜修看看他一眼,“傅将军可要与沈某同坐?”
    傅铮动了动脚,青骢马又在原地踏了几步,矫健的身形,看得出是一匹良驹。暗自瞥了一眼沈宜修,心道谁和你一样,娘们兮兮的,傅铮略显嘚瑟地说道,“本将骑马。”
    那赶车小厮的好心,想提点一二,“路程稍远,今日又要行一整天,将军不如做马车,也省的劳累。”
    傅铮却不领情,直言,“本将出入疆场也丝毫不惧,难道还会怕了这区区一截小路不成?时间不早了,赶路要紧。”
    言罢青骢马又走了几步,仿佛已经急于上路了。傅铮心里也存着小心思,心里面,是想让沈宜修看看男人应该怎么赶路。是个男人,合该像他这样,整日坐在马车里,像什么话。
    不过傅铮这回可算是白想了。
    沈宜修见傅铮还是一副不与同流的模样,又抬头望了望天,光线刺地人眯了眯眼睛,放下帘子对小厮说,“走吧。”
    天气正好,傅铮骑着马极为悠闲。他昨夜观天象时,见满天繁星,就知道今天是个宜出行的黄道吉日。今日一见,果真不假,虽说当初教他观星的是军营里的胖厨子,可是从这就看得出,那人还是有两把刷子的,带的一手好徒弟。
    树林里边多是参天古木,树荫蔽日,显得很阴凉,光线透过叶间缝隙,直直的投下来,颜色并不透彻,像是蒙了一层灰。
    阴阴凉凉,悠悠闲闲。
    若是一直这样该有多好,然而事情似乎远远超过了傅铮的预期。天气着实不错,可就是好的太过了。
    林子再大也有走到尽头的那一刻,此时刚好日头正盛,明晃晃地挂在空中,刺眼地很。傅铮刚从林子里出来,全身还温凉凉的,乍一热就浑身不舒服。傅铮起初还没在意,直到周身温度越来越高,高到汗水已经浸透了衣背。烈日灼人,实在是热的不行,口干舌燥地,身上就像着了火一样。午间休息时傅铮也只勉强咽一点干粮。
    行军打仗也没这么辛苦,军中站岗的,还要分白天黑日,上午下午的。就是被砍地缺胳膊少腿,起码还是能歇在帐篷里,哪里用的着这么晒。
    再晒下去,又得成黑炭了。
    他带过来的人,现在也是狼狈至极的惨样。路上渴地不行,傅铮带的水全叫他喝光了。
    再看那马车,车上的帘子自关了以后就在也没有掀开过,好像别人都是死的一样。人能憋着一整天不说话?傅铮有些好奇,在小厮那里问了几句,小厮笑眯眯的,只说那家伙喜静。
    几个人行地也快,赶在黄昏前到了一个小镇,傅铮见到前头有个客栈,像是在以前在大漠里碰到了水源一样,傅铮急忙牵着马赶了过去。擦了擦脸,整理了一下仪容,下了马傅铮还是威风凛凛的大将军,只是一路赶来多少有些风尘仆仆,损了英姿。
    不过傅铮还是一如既往地自信满满。
    客栈外面站着一个打杂的,见傅铮一行人停住赶忙过来帮忙。
    “客栈里还有房间吗?”傅铮一开口,就发现嗓子有点哑,晒了这么长时间,嘴唇都晒的起了皮,说话都能冒出火气。
    打杂的人忙到,“有,定然是有的,几位爷随我进去。”
    小厮也将马车听到傅铮旁边,停稳后先从马车先跳下来,隔着帘子唤道,“公子,到客栈了。”
    还公子呢,傅铮嗤笑一声。
    沈宜修应了一声,从里面走出来,发冠衣服,竟然与之前无异,一张脸上依旧挂着风轻云淡的笑,一派温润贵公子的模样,与傅铮形成强烈的对比。
    傅铮离得近,他一掀帘子傅铮就察觉到一股冷气,燥热了这么久忽而一凉,身体不受控制地打了个冷颤。七月多的天,就像是站到了冬天的边缘处,说不出到底是舒服还是不舒服。
    “你车里带了冰?”傅铮问得咬牙切齿。
    沈宜修转过头,温和地回了句,“硝石可制冰。”
    “我知道硝石能制冰!”傅铮黑着脸,气地不行。他走了一天,差点没被晒地脱了皮,这人却像是来游山玩水一样,连冰都给备齐了,自个儿躲在马车上享福。难怪从头到尾也没掀过帘子呢,感情是怕冷气漏了出去。
    沈宜修看着傅铮气急败坏的样子,神色未变,解释道,“傅将军既然不愿意坐沈某的车,想必也不愿意用沈某车中物品,且傅将军行路专注,区区几块冰,沈某实在不好多加叨扰。”
    这是什么道理?他行路专注?他都快热哭了好么。傅将军是个糙汉子,在军营里又呆久了,手下多都是一根肠子通到底的兵,那里见过这么能言善辩的。
    “不过傅将军确实心性坚韧,性情高洁,承飞将军之遗风,沈某自愧弗如。”竟然真的能晒一整天,还一声没吭,非莽夫不能为,沈宜修确实佩服。
    说完弹了弹宽袖,领着小厮径自去了客栈,潇潇洒洒,好不轻松。
    傅铮留在原地,跟也不是,不跟也不是,看着两人的背影,傲娇地想着,果真如祖父说的一样,长得漂亮的没一个好东西,都是一肚子坏水。
    傅铮的随行放好了马,看到自家将军一个人现在客栈门前,便几步跨过去。随行生地高大,身材又壮实,一人能定好几个人用,傅铮当初也是看到这一点,才让他跟过来。
    随行刚要说话,想到刚才沈家小厮的叫法,文绉绉还挺好听,也学了一句,“公子,你怎地不进去?”
    “叫将军!”傅铮怒了,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随行蔫了。“将军,咱们到底在这磨蹭啥?沈公子他们一定都找好了房间,要是再不进去,好房间都被人抢了怎么办?”
    傅铮嫌弃地看了他一眼,“皮糙肉厚的,睡地上就行了。”
    不过脚下却动了起来,大步跨了进去。
    楼下招待的是一个年轻小二。镇上人少,住宿的也不多,小二刚刚才招呼了两位客人,要的还是两间上房。转眼间就又看见门外进了两人,顿时喜出望外,今日生意也太好了。
    笑呵呵地上前攀谈,果不其然,这两位也是来住宿的。
    傅铮巡视了一圈,却没发现那两人的身影,也懒得再说什么了。不过朦胧之间,似乎感觉到这次的行程应该不会太美好。
    镇上人少也有人少的好处,夜里连行人声也没有,安静极了。
    不过,蚊子声还是有的,傅铮懒得起来打,只好指望它们自己走。至于被叮了多少下,不痛不痒的,说不定还能硌了蚊子嘴。
    漆黑的夜幕中隐隐有几颗星,傅铮躺在床上,庆幸自己没有看到昨晚的美景。赶了一天的路,如今一趟下整个人都倦了。
    隔壁房间,烛火尚明。
    沈宜修躺在榻上,刚沐浴完,眉眼朦胧,墨发微湿,被系在身后,有几缕散落在肩侧,也不去管它。
    沈宜修带的随从叫阿三,自小跟在他身边。见公子还在看书,便走过去将蜡烛挑亮了些,免得坏了眼睛。
    沈家是江南的地方大族,世代耕读传家,在当地极有威望。沈家不缺子孙,不过沈宜修年少有才,又是沈家唯二的嫡系孙辈,受到的重视自然与别人不同,就连身边服饰的小厮都是精心培养出来的。
    阿三就是其中一个,也是沈宜修最信任的一个。
    就如眼下这种情况,唤了别人只怕要劝公子早休息,阿三却知道,这是公子的习惯,每日睡前都要读一读书。
    “阿三,依你之见,傅将军为人如何?”沈宜修看完了书,忽而对阿三问道。
    阿三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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