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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零年代大学生-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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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让307宿舍其他人纷纷一愣,这曾经担任班长的文艺特长生怎么还报名学习委员了?
班长和文艺委员才是你的归属地呀。
简凌不觉得自己适合这两个职务,班长还要管生活委员原本该管的事情,相当于要处理的事情增多了,这在某种程度上会占据不少的课外时间,而课外时间简凌是留出来打算挣钱的。
至于文艺委员,她会积极响应文艺委员的号召参加文艺活动,当文艺委员就算了,策划文艺活动实在是太心累,同样也要占据不少时间。
团支书需要和团支部打交道,体育委员的话最好还是男生担任比较好,所以到最后她选择了学习委员,也不枉费班主任特意透露她底细的良苦用心。
万国栋略微有些意外,简凌是系里头唯一一个保送生,当然他并不怀疑简凌的成绩,参加高考的话简凌应该也能来到燕园,不过多少有些想不通这小女生的想法,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呢?
不过好歹“主动”报名了,万国栋点了点头,“其他同学呢?”
他这一问不要紧,报名的人忽然间多了起来,到最后唯独文艺委员还没人报名。
佟梦虹忍不住看了眼简凌,“你要不换成文艺委员吧?”
学习委员还得竞争上岗,文艺委员多好,你有文艺特长,直接上岗就行了。
简凌笑了下,然后低头看书。
“老师,我能试试文艺委员吗?”举手的是陈璐,在法律学专业三十二名学生中,她并不是唯一一个来自农村的,男生之中还有几个。
不过她很清楚,宿舍里头自己是家境最不好,也是最没有其他才艺的。
可是她还是想要试试。
声音细细弱弱的响起,万国栋皱了皱眉头,这孩子怎么这么胆小呢?
“你说什么?报哪一个。”他自然是听清楚了的,可是还想要听到一个更为大胆的回答。
简凌转过头去,看着陈璐冲她竖起了大拇指,“大声点没关系的,我们都支持你。”
这句话给了陈璐莫大的勇气,她感念的笑了下,抬头看着讲台前的班主任时,胸中似乎氤氲着无限的勇气,“老师,我报名文艺委员。”
不再是试探性的口气,倒像是带着几分壮士一去不复返的勇气。
粉笔在黑板上文艺委员一行写上了陈璐的大名。
她身边紧挨着的佟梦虹忍不住笑了起来,小声说道:“弄我我都想要跟你争一争了。”说完她连忙说道:“我开玩笑的,你别当真。”
陈璐却是笑容坦诚,“没事,不管是谁当选都行。”
她只是想要鼓起勇气做一件事,如今自己真的做到了。
至于结果如何,这会儿陈璐还不想去想,因为她觉得好像结果并不是那么重要了。
法律学94级共有三十二名学生,开学第一天的班级职务竞选□□有十八名同学报名竞选,竞争最激烈的是体育委员,七名同学参选,其中六男一女。
女生是隔壁宿舍的刘晴晴,一米七左右的身高竟是力压了班里三分之一的男生。
而她最终的选票也是力压其他六个男生,当选后让整个法律学九四级大跌眼镜。
不是说瞧不上女同学当体育委员,不过男女生身体素质在那里摆着呢,男孩子干粗活累活更为普遍些。
可这是民主选举,竞选结果是班级三十二名学生加上班主任万国栋投票后的结果统计出来的。
其他六个男同学互有分票就不说了,关键是刘晴晴自己拿了二十票。
也就是说哪怕是刘晴晴投票给了自己,她还获得了至少九个男同学的投票。
体育委员的投票结果出来后,作为六分之一的李云港坐不住了,“哪位男同胞做了我们的叛徒?”只是说这话的时候他自己都忍不住笑了,“早知道那么多人投你,我说什么也不投你的。”
自习室里顿时哄堂大笑,自己把自己给出卖了,要是李云港把票留给自己,好歹不至于就得了一票。
“谢了,有空一起打篮球。”刘晴晴不甘示弱地站起身来说了一句,这让整个教室里又是一阵沸腾。
来自女生的挑战,就问你敢不敢接!
李云港原本就是白净的过分的面孔上露出几分可疑的红色,他清了下嗓子才说道:“篮球场上不分男女,到时候输了可别哭。”
眼看着这群小孩子们还没学法律课就是要在自习室里唇枪舌剑,万国栋及时阻拦了下来,然后统计最后的统计。
一旁刚刚荣选班长的吴庆民唱票,而新晋团支书邓义信核对选票,万国栋负责在黑板上画正字统计。
因为就是五选一,所以结果很快就出来了,简凌和曹同光两人同样票数,都是十二票。
竞选一时间卡在了那里。
万国栋也没想到,这俩人不去选班长非要选学习委员,还都相同票数。
“我退出。”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历史缘故,89…92年期间北大和复旦貌似都是军训一年,还有其他几个学校,因此是五年制教育,后来取消了。
第36章 风云人物
简凌慢了一步,这三个字愣是还没说出来就被曹同光抢了先。
男生站了起来,一脸歉意,“感谢兄弟姐妹们的支持,不过我这一票投给了自己,不然的话还是简凌票数多,所以我退出好了。”
他拱了拱手,竟是有几分香港电影里黑社会的做派。
自习室里响起了简凌的声音,“其实我也投给了我自己。”
投给自己很正常的操作呀,这叫做自信。投给别人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呀,这叫做学会欣赏他人。
总之投票权在自己手里,老师也没说不能投给别人嘛。
产生争议的当事人一方站着,身材挺拔,略显清癯。
另一个则是坐在那里,虽然说这话的时候声音不算大,人却是自信明朗的。
万国栋觉得当班主任挺有意思的,光是课堂上接触学生能有多少,哪能比得上现在这样参与到他们的生活中去?
“既然这样的话,那曹同光你得再找一个理由,不然我觉得同学们有必要再投一次票,决定你俩谁胜选。”
班主任这是在耍人!
曹同光不知为何脑中浮现这个念头,只是看着师长站在那里,他还能大声道破天机不成?
“我高中时候当班长属于意外情况,学习委员是个细致活,我一个男生粗枝大叶的,要是跟小孟比兴许还凑合,跟简凌就算了。”说着说着,曹同光合十了双手,“老师,你就饶了我吧。”
单单站在那里显得几分文人傲骨模样的人这会儿忽然间滑稽起来,惹得整个班里哄堂大笑好生热闹。
这个班集体很好玩,曹同光不管什么缘由,一番说辞惹得班里同学哈哈大笑,也是表达了歉意,起码投他票的同学也不会再计较。
再就是刘晴晴那边获得男生们的支持,不管男生们出于什么心理,可到底还是让这个班委五人小组成立了,班长吴庆民、团支书邓义信为首,其余三个女同学辅助。
这让吴庆民有些压力,他们班二十一个男同胞,比女生多了十个人呢,结果班委里面就自己和邓义信,回头干粗活的时候他俩倒是能起领头作用,可这个概率有点低的可怕呀。
万国栋留下几个人开个小型会议,主要还是关于军训的事情,希望几个新晋的班委同学能够多加注意,在军训的时候多留意班里同学的状况,尽可能的和班里同学熟悉起来,创造团结和谐的班集体。
会议很是短暂,倒是结束后万国栋又是问了句,“刘晴晴你是不是从小玩体育?”
“哦,我姐是运动员,所以我从小跟着她锻炼。”
这话说的几人都小小惊讶了一番,简凌觉得玩体育的女孩子都是很酷的,能吃得了那么多苦头的人不管做什么都能取得成功。
简凌对体育运动不怎么上心,可问这话的万国栋是有备而来的,他刚才就觉得刘晴晴似乎有点眼熟,眉眼间像是在哪里见过似的,这会儿越发确定下来,“你姐是不是女足刘常婷呀?”
九十年代国内足球市场还是很火爆的,起码电视上足球比赛转播很受欢迎,女足成绩似乎还挺好,不过简凌关心的并不算多,甚至还不如简波知道的多呢。
这会儿听到班主任的话,简凌试图厘清两者的关系——刘晴晴她姐是女足运动员,然后刘晴晴要跟李云港去篮球场上过招。
除了都属于大球系列,篮球跟足球没啥共通之处吧?
其他几个人就是热闹了起来,“真的呀,对了今年不是亚运会吗?你跟你姐姐联系了吗?”
“下次要是在北京有比赛,咱们去看看。”女孩子们也热情了起来,这让简凌觉得自己大概真是对体育运动太不热情了,这个话题她明显凑不上。
不过刘晴晴比较谦虚,话就是说了那么两句大家也就没再说,万国栋还要回法学楼备课,毕竟十月份新生开学后他还有课程要讲,是法学系本科生的必修课《民法概论》,四个专业全都要修的课程,他们班和国际法学专业上学期修这门课,经济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则是把这门课安排在下半学期。
吴庆民和四个女孩子一块回去,没了班主任老师,几个年轻的孩子又是放开了几分。
“听说下个周末有学生社团纳新活动,三角地这边已经开始有社团开始张贴信息了,你们有什么打算吗?”
刘晴晴是个活跃分子,不活跃的话也不会竞选体育委员了。
“那也得看看有什么社团适合才是,不能瞎报。”吴庆民很是有班长的作风,说话都是端正的很,或者说有点没趣。
刘晴晴冲他翻了个白眼,然后看向了简凌,“我听说你带了小提琴,是打算报民乐团吗?”
图书馆草坪是校园歌手的摇篮,以至于清北两所大学的民乐团也是声名响亮。当然,清华大学民乐团也是借了图书馆草坪的光,那群人没事就回到图书馆草坪上吹拉弹唱,没少勾搭走北大女学生的芳心。
在如何俘虏女孩子芳心这方面,北大的男同学战斗力显然不敌清华。
简凌也是后来知道的这件事,不过这会儿刘晴晴一说起来,倒是勾起了几个人的兴趣,今天开班会主要是选班委,所以选举后自习就取消了,让班里同学早点回去休息,明天才正式开始晚自习。
这会儿时间还早,几个人想去声名远扬的图书馆草坪那边见识见识。
女孩子们是不谋而合,倒是吴庆民有些犹豫,“你们不累吗?”班里就这么几个女孩子,他可不希望被清华的那群人给吸引走,保住一个是一个。
尤其是简凌,昨天系里新生致辞时可是吸引了不少男同学的目光,就是其他专业的都朝他打听简凌的来历,大有递情书的意思。
肥水不流外人田,北大的男生不比清华的差,这会儿早就肩负着重任的吴庆民还在做挣扎,虽然是没有丝毫用处的。
“我们需要音乐驱散疲劳。”简凌并不清楚吴庆民那点弯弯绕的心肠,用一句略显得矫情的话来结束了战斗——吴庆民和邓义信以担心她们刚到学校迷路为由,护送三个女孩子去了图书馆草坪。
北大校园很大,能参观的地方很多,简凌倒是不着急都看过来一遍,在燕园她有四年时间,足够慢慢体会每一处的风景。
这会儿跟刘晴晴还有陈璐一拍即合去图书馆草坪,也是想着去瞧瞧热闹,顺便团结下班委同志的情谊。
路上倒是说了起来北大早前几个著名的校园诗人和民谣歌手。
“我头两天跟老乡聚会,他们说清华外语系的那几个最近老是来草坪唱法语歌。”吴庆民本意是想要简凌刘晴晴她们跟着一块指责领居家外语系的那几个不安分的家伙。
谁知道这反倒是让简凌感兴趣起来,“那还挺浪漫的。”法语本来就是浪漫的语言,唱法语歌,估摸着能把一大票女孩子的芳心勾走,难怪吴庆民说这话时气急败坏的。
她这会儿起了玩心,有心不安好心地与刘晴晴还有陈璐讨论起来,让吴庆民忍不住直跺脚。
倒是邓义信沉稳多了,女生爱浪漫天经地义,想要把清华的比下去不简单吗?比他们更会制造浪漫就是了。
“我觉得玩摇滚的男生都是酷的一塌糊涂,他们的嗓子都是沙哑中带着磁性,让人欲罢不能。”刘晴晴忍不住和简凌讨论了起来,“你喜欢什么流派的?”
陈璐很认真地听着,她没什么艺术细胞,家庭环境也不允许她对音乐有什么兴趣,这会儿她想要从同学这里知道更多的消息,学会倾听就是一项很重要的技能。
“我还好,没有特别喜欢的。”简凌对歌曲的了解远比刘晴晴丰富,真要说喜欢的话还真不是很多。
倒是陈璐忍不住问了句,“那简凌你当时保送是弹小提琴吗?”
她就是忽然间想起来就问了,倒是也没多想什么。
倒是其他三个人听到这话愣了下,对于系里头有保送生的事情,他们略有耳闻,可从来没想过保送生就在自己身边。
这件事宿舍里已经知道了,瞒是瞒不住的,简凌也没打算再隐瞒,“我小提琴一般,唱的民歌,《山丹丹》。”
邓义信听到这话愣了下,“这不是我们那边的民歌吗?”怎么简凌会唱,会唱也就罢了,关键是还凭借着这歌进了北大,这让邓义信觉得有点魔幻。
倒是一旁吴庆民听到这话愣了下,原本走在后面的人发出略有些尖锐的声音,“你,你就是那个保送生?”
他这副模样像是被蝎子叮了一口似的,简凌都觉得有些毛毛的。
“我艹。”吴庆民来了句国骂,然后意识到在女同学面前这国骂未免不雅,他又是连忙呸了一口,“唱了《山丹丹》又唱《喀秋莎》的那个人竟然是你?!”
即便是没什么艺术细胞的陈璐也知道这两首歌一个是国内红歌歌颂毛主席,一个是前苏联红歌,吟咏爱情战争。
简凌是怎么把这两首歌联系到一起的?
从吴庆民的语气以及表情上,简凌意识到这人可能是知道一些内情的,或许是从老乡学长那里了解到了什么,她眯眼笑了起来,“是呀,班长你怎么这鬼样子?”
吴庆民实在是没办法把眼前这个三好学生简凌跟那个曾经在冬令营中惹得清北两个学校招生老师打口水仗的人联系在一起。
“你知不知道,当时咱们招生办老师可是力排众议录取了你。”
简凌摇头,这个她是真不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忘了说了,竟然还要我周末爆更,再爆更我就爆炸了(天好热的)。
咳咳,我尽量保持三更,凌晨两点可能更一下蹭玄学,剩下两更我逐渐调整挪到十二点那会儿,不过得给我几天时间。
第37章 一封情书
吴庆民从老乡学长那里听来的。
新生入学后找老乡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毕竟一个人来异地求学,有同乡照看一把总比孤零零一个人强。海外还有唐人街呢,老乡会那就是唐人街的国内版。
吃饭的时候老乡不免说起了专业以及国家政策调整后的就业情况,吴庆民是新生蛋子,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他一说自己法律系的不要紧,老乡顿时笑了起来,“你们系有个冬令营的保送生,叫什么来着我忘了,还挺牛的。”
冬令营保送、奥数保送这些吴庆民都知道,不过保送到他们系他不免还是多问了句,结果就问出了内情。
原来他这老乡班里的一个同学在招生办勤工俭学,冬令营的时候也是担当服务人员,不小心听到了招生办的老师又跟清华老师打口水仗,其他几个评委则是在一旁和稀泥。
“你也知道,这几年学校跟政治牵扯上关系的时候总有些惊弓之鸟的意思,你那天刚巧不巧又是在苏联解体纪念日唱了这么一首歌。”
简凌早前觉得自己也是在这件事上太大意了,她生活在这个时代,当时整天背诵政治课本,可是对政治敏感性实在是太低。
苏联解体后原本的中苏关系为中俄关系所取代,这又不像是几十年后人们怀念前苏联时代,这会儿的人对于俄罗斯还蛮多期待的,自己这节骨眼上唱《喀秋莎》精神外国人不说,还有那么点怀念苏联时代的意思。
这件事可大可小。
也正是因为这个可大可小,清北两个学校的老师打起了口水仗,而当时那个专业的音乐老师常老师还让简凌唱了俄语版的。
说那常老师看热闹不嫌事大也好,说他觉得简凌是人才想要尽可能的引导其发挥也罢。
总之在简凌是否通过保送这件事上,清北两校产生了很大的争议,而在早前两边都是为了抢人唇枪舌剑争辩不休。
到最后简凌还是被录取了,至于原因,吴庆民本来就是从老乡那里听到的二道消息,所以也是含糊,“好像是招生办的老师觉得你能唱陕北民歌又能唱俄罗斯歌谣,海纳百川,有北大的气质。”
这话听着像是夸人的,简凌表示虚心接受。
“那你为什么不……”吴庆民想要问简凌为什么不当文艺委员,毕竟保送这事班主任是知情的,简凌要是竞选那就没陈璐什么事了。
当着陈璐的面,吴庆民是及时收住了话头,他连忙找话题岔开,“到了到了。”
已经听到了吉他声,还有歌声飘扬。
简凌大概猜到吴庆民没说完的话,识趣地顺着他现在的话头说了下去,“班长你怎么也激动了,不是刚才还嫌弃隔壁来咱们这招蜂引蝶吗?”
“我哪说过这话?”吴庆民面不改色地为自己辩解,他嫌弃的很,不过这么直白的话,傻子才会说出口。
图书馆草坪很是热闹,这里没有“小草青青,禁止踩踏”的标语,草坪上四处可见各类人群。
借着灯光,简凌看到依偎在一起的情侣,不知道男孩子说了什么话,女孩回头一笑,百媚横生。
也有围坐在一起的几个女生,看那模样是一个宿舍的姐妹,不知道正在说些什么,瞧那样子几个人都有些走神,有一个正在看着不远处激烈辩论的几个男生,还有两个时不时地看向了正在弹着吉他唱着流行歌曲的校园歌手。
“这就是图书馆草坪呀。”陈璐瞪大了眼睛,恨不得能把一切都印刻在脑海中似的。
“咱们过去瞧瞧。”刘晴晴拉起了简凌的手,朝着那校园歌手走去。
吴庆民见状顿时觉得完了,这小女生刚到学校哪有什么定力,魂儿魄儿的都会被这人给吸引走。
“咱们也过去看看。”邓义信还是蛮喜欢香港流行歌曲的,看那歌手正唱着《当爱已成往事》,他顿时朝着那边过去了。
去年《霸王别姬》上映的时候,简凌还有去电影院看过这电影,所以听到这首歌时,她不由地想起了那部电影,那部能够在中国电影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的电影。
一曲结束,又是有人紧接着顶了上来,有女同学忍不住问道:“单成宁没来吗?”
简凌还记得这个名字,她去年在北大的跳蚤市场就是听到了这个名字,隔壁的。
“约会去了。”
清华男生一说这话,刚才问话的女同学一副芳心破碎的模样,让人看到心中满是不忍。
比起刚才的那男生,这会儿的清华男生把吉他玩出了花活,用技高一筹来形容最是妥当,便是刚才芳心破碎的女生这会儿也忍不住鼓掌叫好。
回宿舍的路上陈璐也在念叨着,“你说我现在学吉他晚了吗?”她觉得弹吉他的人很帅,草坪那边也有女同学接过吉他来了一曲,有一种狂野的美。
那情形历历在目,像是有一只小蚂蚁在陈璐心头来回爬,她心里头痒痒的难受,忍不住问了句简凌,简凌是玩乐器的,肯定能给自己一个答案。
“不晚。”
刘晴晴就是直接多了,“晚倒是不晚,不过你得先有一把吉他。”她们宿舍也没人有吉他,不然借给陈璐玩就是了。
这个回答比较直白,毕竟之于陈璐而言,用两三个月的生活补助买一把吉他实在是太奢侈。
“咱们可以等明年看看嘛,到时候毕业生说不定便宜处理了呢。你现在想学乐器的话,我可以教你小提琴,不过我水平不是特别好,马马虎虎而已。”简凌从陈璐身上能够看到前世的自己,当然那会儿的她远没有陈璐那么优秀。
所以她能力之内,并不吝啬向陈璐提供帮助。
陈璐很是意外,她很是羡慕简凌,也想过能不能请简凌教自己学小提琴,可又怕自己笨手笨脚再把简凌的小提琴弄坏了,这会儿听简凌主动要教自己,她激动地都有些说不出话来。
“哎哟,那这样的话回头我也去学,反正一只羊是赶,一群羊是放,对吧?”
简凌沉默了一下下,好一会儿才是说道:“那你要是硬要把自己当羊,我也不好反驳,对吧?”
她忽然间开起了玩笑,刘晴晴反应过来才发现简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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