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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法则-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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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玫瑰的兵力不到一千人,投入战场的只有不到八百,居然充当主动进攻方。对面的部落营地里,兵力多出他们五倍,对比如此悬殊,能打出什么结果?
完全是1uan搞啊!这点部队撒出去就不见了,连敌军的几个营门都堵不住。哥达觉得荆棘玫瑰这仗必输,内心对汤森?奎尔萨的评价唰唰往下掉,直到变成负数。如果自己在场,肯定要把汤森这混蛋拖下马来,打个皮开rou绽!
就在这个时候,荆棘玫瑰的部队动了。
步兵阵列向前推进,步子走的不疾不徐;步兵行程过半之后,骑兵进入战场并反。显然是训练有素的部队,层次分明,路线清晰,最难得的是这种配合,有默契!
这个亮眼的表现,又把哥达的注意力拉了回去。
骑兵移动时队形不够好,但马术方面很出色。他们肯定理解了指挥官的战术,主力贴着对方的弓箭射程高迂回,很快抵达敌营几个出口附近,人人都张弓搭箭。
高空的哥达连连点头,骑兵这手后先至用得很不错,他们肯定干扰了部落方的战场判断。别看这只是个小优势,但至少能为他们争得一线生机。
胜负概率,从十比零变成九比一。
部落营地里1uan糟糟的,上上下下的反应都很迟钝,动作最快的精锐正在向正门集中。但荆棘玫瑰的步兵已经赶到了,他们大胆压上,直至对方的弓箭射程外沿才停下来,顺利从骑兵手中接过封门职责——两个配合就抢占了关键位置,也压缩了敌方的安全空间。
胜负概率,八比二。
但步兵占据的地点有些奇怪,他们避开了关键位置大概百米,所以营门没被封死。难道他们根本不想封死营门?那么nong出这局面是为了……这里面有鬼!
哥达科班出身,还有家里长辈言传身教,各类型战争都有研究,土著战争都至少看十个现场。所以他知道土著战争很原始,战略上有攻守的区别,但战术上不一定有。酋长们最喜欢用主力玩对冲,了不起加点策应牵制的手段,然后就是赢的追输的逃。
平原部落从不防御,因为营地对骑兵的防御力等于零,木栅栏后面只是个集合点。所以传统打法是这样的:两边相对,摆好架势,冲锋、混战、追逐、结束。
荆棘玫瑰用的不是传统战术,因为他们在设陷阱。
别看他们的军队都顶到人家门口了,可他们的战术是防守反击,防线就在部落营地的门外!
没地形?不要紧,刺猬一样的步兵阵列就是凸起地形;骑兵数量不够?不要紧,有步兵保护,骑兵可以快聚快散,瞬间形成对敌优势……步兵是盾,骑兵是矛;步兵坚守,骑兵绞杀!
这些陷阱哥达都认识,也都会用,但荆棘玫瑰环环相扣的算计却让他心跳加——谁能想到,荆棘玫瑰有这么老辣狠毒的战术?
部落人对此毫无察觉,当他们最精锐的骑兵冲出营门时,每人额头上都写着个“惨”字。
他们嗷嗷1uan叫,逮着荆棘玫瑰一支小骑兵就追。可在对方重重设计之下,追逐战变成了绕桩跑,两圈没跑完,部落人就被隐藏在步兵阵列后面的伏兵偷袭——部落人的阵型1uan了、度也掉了,再被追逐对象转身一个反冲,完蛋大吉!
这道开胃菜鲜辣爽口,哥达很满意。
概率,变成六比四。
刚刚完成准备的部落军队怒了,酋长一声令下,所有策应牵制部队同时冲出各个营门!一时间马嘶人嚎,烟尘翻腾,非常热闹。
但荆棘玫瑰也撕下了羸弱的面具!步兵固守原地,撑起了盾;骑兵前后穿netbsp;兵种配合时,他们精准巧妙;攻守转换时,他们动静相宜;闪击迂回时,他们走位飘忽;关门打狗时,他们杀伐果断!
部落人只要闯进步兵阵列的间隔里,一不留神就会掉进陷阱、就会被几面夹击。几个圈子转下来,他们的气势就被消磨掉大半,而且伤亡比较大……
哥达手中的概率,已经改成五比五。
因为部落那边人多,而且他们的主力已经亮相,正直冲荆棘玫瑰战旗杀去。
面对八百人的混合冲锋,荆棘玫瑰只派了十一个重甲骑士出来。看到这个景象,哥达知道部落人完了,这些穿甲的绝不是骑士——连概率都不用再改了。
果然,刚接触,部落军就被重甲骑士碾压。战线上飞人如netbsp;旁观者都看到异能师碾压部落,但只有哥达的视角能俯瞰全局、感受到异能之彪悍——重甲骑士用最高马冲击,他们的异能就像铁犁那样、从部落阵型正面撞netbsp;五十米多的接触面,敌阵正面宽还不到百米,这么犁过去得死多少人!?部落人很快就崩溃了,战场上只留下一条鲜血和尸体铺就的康庄大道。
哥达看得目瞪口呆。
他是如假包换的三级异能师,却没有马上认出这个异能。他能想到的、能这样用的、能有这样杀伤的异能,都在四级以上。
如果汤森手下有这么多四级异能师,自己算是个干嘛的?专程跑来观摩学习?哥达心有不甘,降下高度铺开感知,终于观察到一些可供判断的迹象。
他终于明白,重甲骑士用的是金属系异能,这个异能可以在异能师之间连接,就像排人墙一样。具体细节不清楚,但效果非常毒辣——在有效范围内,异能直接作用在金属上,包括盔甲、武器甚至箭簇,最简单的运用就是让金属飞上天。
部落人都穿金属盔甲,而且绑的很紧,金属飞了人就得跟着飞。
但这异能不止是让金属飞,还会让金属猛烈收缩。所以飞天的部落人,其实是被自己身上的盔甲杀死的——金属往里面这么一挤,只是瞬间,rou体就被活生生捏到爆浆!
胸腔碎了,断骨1uan刺1uan穿,没有惨叫,没有挣扎,血液体液却像加了高压似的往外喷——场面这么血腥、效果这么狠辣的异能,简直令人闻风丧胆!
看见这玩意,谁还敢再打?
难怪部落人崩溃的那么快……
第九节:限时专递人(下)
第九节:限时专递人(下)
适用于战场的异能,数量很多,哥达经验丰富,没有学过也应该见过,没有见过也应该听说过。但眼前这个异能不同,种种迹象表明它应该是个初级异能,然而释放手法离奇,效果更是惊人……哪来的?
新异能?改进异能?这两种猜测最合理,可是,这不是无名小辈能做成的事……即便在异能师总会,这都算是功绩!
他想到了玛西亚,但立即又否决了。那傻姑娘连自己都不如,能研究出这种招数?再说暴戾血腥的玩意也不是她的菜……真令人费解。
但不管怎么说,哥达今天都大开眼界、收获不小。
荆棘玫瑰这一仗,普通部队可圈可点,异能层面精彩亮眼。他们把自己的优势完全挥出来,从头到尾压着敌军,打得巧妙,赢得彻底。
痛快!
哥达对汤森的心态,从鄙视变成了钦佩。半个月的艰辛跋涉,他此刻觉得很值。
感叹完之后,哥达开始收拾图纸,刚刚nong完,耳边就有听到了一阵马蹄声。他转头,看到那位杀人最多的黑甲骑士正骑马往这边来。
卸下轻视目光后,无论怎么看,哥达都觉得荆棘玫瑰的人顺眼。他也知道自己被现了,于是收起掩饰行踪的小异能,落落大方的降低高度,接着在百米之外降落。
威风凌凌的飞行兽从浮云中穿出,巨大的身姿体态令人望之色变。
远远近近的人都在观望,飞行兽出几声提醒的鸣叫,调整好姿势滑翔下来,扁平的身体稳稳的降落在一片草地上。
这时,黑色骏马已经站到小土山上,距离飞行兽不过百米。
年轻的骑士脸色平静,目光清亮。在飞行兽降落的时候,他脱下沉重的手套,从头盔夹层里掏出根烟叼在嘴里,搓搓指头点燃了,很享受的嘬了一口。
刚刚跳下飞行兽的哥达看见这一幕,嘴角不由chou了下——这是个兵痞!
由远而近的急促马蹄声戛然而止,十个黑甲骑士停在兵痞身边,戒备意味十足。哥达毫不介意,他把文件袋往胳肢窝里一夹,健步走向对方,人高腿长,很快就走到山下了。
“异能师安道尔分会信使,哥达?西顿!携带休斯分会长亲笔信,要面呈汤森?奎尔萨!”
“搞半天是个送快递的。”兵痞吐了个烟圈,然后轻描淡写的弹弹烟灰:“拿来瞧瞧。”
一个黑甲骑士御马下来,俯身从哥达手里取走信件,最后送到兵痞手里。
兵痞心不在焉的接过信,斜眼看看信封上的小徽记,还对着太阳照了照。然后才划开信封,扯出里面的信纸——哥达看见后心里一凉,他就是汤森?奎尔萨?荆棘玫瑰的大领?
不会吧!就他这幅德行也能当大领?
哥达的想象里,能玩出精细战术的人不可能这么年轻,也不会是一副吊儿郎当的做派。他应该是个年纪四十岁左右,严肃深沉的腹黑男才对,他叔叔那样造型的只算凑合。
可眼前这人……哥达干脆扭过头不去看他。
土山上面,在确定信封的徽记、隐藏的暗号没错后,汤森才抖开信纸开始看。
休斯大叔的笔迹,这笔好字甩了汤森至少八条街,而且冷面大叔第一句话,就是说他字写得太烂,已经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
汤森瘪瘪嘴,很不以为然。
衙内很擅长为自己开脱,他立刻就觉得冷面大叔看问题很片面——除了签名外,自己能写好的字还有不少,比如“同意”、“驳回”、“滚来见我”这些字句就可以写得风飞凤舞嘛。还有啊,画圈这种事自己也很拿手。
找够了理由,汤森才笑着继续看信。
整封信的内容很简短,大叔先说这次的战争蹊跷,上面的上面没话,如何处置要随机应变。然后说送信这人是自己的弟子,应该能帮上汤森的帮……能帮得上忙?哪方面的忙?这话说的真是没头没脑啊。
汤森不禁抬眼打量信使。
身材高大的信使已经漫步到土山侧面,他两腿并起、背对汤森,正遥望远处的部队。汤森注意到他腰身挺直,两片肩胛骨的间距很小——这是一种军官站姿,他肯定已经养成习惯了。
其实信使走过来的时候,汤森就在他身上看到很多熟悉的东西,虽然他穿着异能师常服,可那种稳健威猛的步伐,只有敬业且专业的军人才能走出来。转身和夹文件的动作都印证了这点……
看,他现在两手放在腰侧,这可不是因为腰酸,他在下意识的找武装带。在汤森的远古记忆中,信使这种军姿被戏称为普鲁士学院风,有勇武、高傲、敬业的寓意。
汤森自己这种姿态叫波西米亚风,什么意思呢,就是对比强烈、随心所yù、混搭1uan来、出场前你肯定猜不到……不过汤森现在要变化风格了,因为荆棘玫瑰缺人啊啊啊啊!
单凭这个站姿,汤森就要定这家伙了!
“哥达?西顿先生,一路远来,真是辛苦。”汤森脸上露出点笑容:“我是汤森?奎尔萨,信件已经收到,需要jiao付哥达先生凭证吗?”
“不用。”哥达正在观察骑兵搜索战地,没注意汤森套近乎:“那老头没说,我也没问。”
“那老头?”汤森微微一惊:“你叫休斯大叔、你的导师——老头?”
“想揭的话自便。”哥达同学看得目不转睛:“如果不知地址,我可以告诉你。”
“我了个去,你脾气够臭啊。”汤色心中暗喜,这种xìng格的军人其实很好打jiao道,比异能师爽快多了:“别说我没提醒你,你口中所谓的老头,已经把你卖给我了。”
哥达转身,用冷淡的目光看着汤森,好半天之后才说:“暂时的。”
“哈哈哈哈哈!管他暂时不暂时,见面就是缘分!”汤森畅快的笑了一通:“既然要在一个锅里吃饭,以后就是自己人了!别跟我这么见外——去找匹马给哥达。”
不知道为什么,哥达的嘴角又开始netbsp;“你喜欢看部队?放心,以后让你看个够。”汤森毫不在意对方的小动作:“不过现在可没这功夫,你跟我回营,有些话要问你。”
“一定不是他指挥的,冲阵的人里也肯定没有他……”哥达盯着汤森骄狂的背影,心里反复默念:“这种看了就想揍一顿的人,怎么能是领呢?一定另有其人!”
“哥达先生。”轻灵的女声在哥达耳边响起,他回头,看见一位黑甲骑士正对自己俯身,把一根缰绳递过来——黑色盔甲上留有几丝划痕,还有一点血滴,明显属于刚才冲阵的人。
黑甲骑士里居然有女的?!
“谢谢。”哥达目光沉稳:“请问小姐,你是几级异能师?”
“哥达先生,我还不是异能师。”重甲骑士的头盔摇动几下,带着少女的羞涩:“我叫妮莉雅,还是中级学徒啦。”
“那么……”哥达看看其他几位重甲骑士,感觉有点不妙:“这几位是?”
“都是学徒。”妮莉雅的头盔向上昂:“我们十个人,都是汤森导师的学徒哦。”
“学徒?”哥达愣住了,居然只是学徒,那混蛋带着十个学徒冲阵还赢了!
“是啊,我们都是刚刚学会的异能。”妮莉雅不知道这话会严重打击哥达:“导师说,要带着我们一路打下去,争取拿到更丰富的使用经验。”
“刚刚学会的……”哥达脸上的镇静,彻底崩塌。
哥达走进领大帐的时候,整个人都恢复到满血满状态。
毫无疑问,哥达是个厉害角色,出身好,能力强。因为家教森严,所以此君骄傲内敛,行事颇为低调。在与少女学徒对话时,他遭受连串打击,可心中那股不服输的劲也被唤醒了。
这股不服输的劲,当然是针对汤森!
如果汤森在某方面很厉害,哥达肯定不会在意;如果汤森在战争异能两头都很厉害,哥达也不会嫉妒;就算汤森如此强大年纪还比自己小,哥达也能以平常心对待……因为哥达明白,这世上总会有人强过自己、而且会在自己面前出现。
与其羡慕嫉妒恨,还不如做个朋友。
关键是汤森的态度,他太吊儿郎当了。异能与战争这两件事,人们必须严肃对待、刻苦学习!汤森这种态度,等若是嘲笑那些下苦功的人,极其可恶!
不过哥达也有点纳闷,因为他平时很冷静,就算面前的人再怎么可恶,他最多腹诽几句,绝对不会表现在脸上。但汤森这混蛋不同,他总能犯哥达的忌讳,而且一犯一个准。
汤森进了大帐,先耍个霸王卸甲,然后坐在主位上双眼微眯、指头1uan敲。
汤森熟悉的行当和职业有很多,但最熟悉的人群,肯定还是军人。所以在跟哥达见面时,他一眼就看出对方的属xìng。
哥达这家伙是很少见的军人,优点与缺点都很突出。
优点不用去想了,因为哥达是休斯大叔推荐的弟子。信上白纸黑字的写着,他刚刚通过三级异能师晋升考试,成绩优良。
另外,哥达家里代代领军,本人也热爱军事,安道尔联盟军校毕业时是第一名,毕业后亲自指挥过七次联队级的战斗,全胜的战绩……
第十节:作风与性格(上)
第十节:作风与xìng格(上)
有见识、有本事、有抱负的年轻军人,通常缺点肯定是高傲,轻易不服管。汤森知道,比如哥达同学这种,肯定看不惯违规行为、恨不得把军规贴在脑门上、老子犯法都要拖出来当众崩掉……
所以汤森故意刺他几下,看看哥达xìng格是否变态、脾气是否古怪。结论嘛,哥达能控制脾气,对看不惯的人和事,他心里有反弹,但能服从大局,不是麻烦人物,可以放在很多位置上。
这真是、真是老天开眼!荆棘玫瑰最缺这种人!
除了汤森自己,军队从上到下都是野路子出身。混到到现在没出事,一半是因为汤森罩着,一半是因为对手弱。如果换个恶劣环境,再换个强大敌人,吃亏上当是肯定的。
哥达是个多面手,异能和军事都不错。经验之类的不说了,更难得他通晓本地战争,完全能弥补汤森的不足——这才是休斯大叔那句“能帮上忙”的确实含义吧?
休斯这根大腿,汤森抱对了!
可是,要把哥达放在什么地方,才能榨干他的能力呢?汤森没想出结果,哥达就到了。
这一次,汤森没再刺激对方,他神色平和的把哥达引到会议桌边。
“请坐。哥达上校,客气话咱们就不说了,你先看看这个。”汤森坐在哥达对面,先把左手那叠文件推过去:“这是前半部分,我需要你的意见。”
汤森的神态正常,哥达反而有点不习惯。
他疑惑的接过文件,现里面有奎尔萨势力分布、情报分析和战线规划,还有些自己以前不知道、现在看来却很有帮助的名堂……哥达自然而然沉浸到文件里,边看边想,还做笔记。
等他再抬头时,现外面的天快黑了,大帐里倒是光线充足,完全不受影响。汤森坐在对面,正翻阅哥达刚才写的东西,很仔细。
“看完了?”察觉哥达抬头,汤森平静的问:“觉得怎样?”
“效果不错,漏dong不少。”哥达是有话直说的人:“还常犯低级错误。”
“如果让你来补漏改错,需要多少时间?”汤森的神态是认真的。
“纠正错误,增补战术,”哥达算了算:“至少两个月。”
“我很想给你两个月。但明天下午,我们又会遇上不服从的部落。”汤森用平静的目光看着哥达:“这一仗,你来。”
“我来?”哥达很吃惊:“你是说指挥?”
“所有人,包括我都要接受你的指挥。”汤森语不惊人死不休:“只要你打成了,那么下面第三个部落,还是让你来。”
“还是我来?”哥达有点懵,整支军队让自己指挥?这非同小可!
“战斗就是最好的训练。我的要求很简单,你要在指挥战斗的同时,纠正错误,增补战术。”汤森轻拍着右手下面的那叠文件:“怎么样?”
“部队不够。”哥达在文件里看到,明天要打的部落比较强。
“开战前就够了。”汤森挑了一句:“敢不敢?”
“打仗,”哥达抬起头来,坚定的目光与汤森对视:“敢!”
“好!”汤森一拍桌子,右手把那叠文件推到哥达面前:“东西等会再看。现在,哥达将军,我要把你介绍给全军!”
“我不是将军,”哥达好意提醒:“我的军衔是上校。”
“我说你是将军,那你就肯定是!”汤森高傲的昂起头:“敢跟我唱反调的人,还他妈没有生出来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在汤森这种兴奋莫名、不可一世的笑声中,哥达的嘴角又开始netbsp;汤森怎么能不兴奋?
有了哥达,他就能从繁重军务中脱身,就能搞出更厉害的异能、教出更厉害的学生。也才能专心致志的捞好处——小爷是衙内啊,有那个衙内喜欢埋头苦干、亲力亲为?
当天晚上,哥达见到了其他军官,接触了内部的各种单位。至于部队的特点和战力,他只能在隔天用演练来了解……
午饭吃过,他就要准备战斗了。
哥达的风格跟汤森不一样,部队也无法马上适应,可就算是这样,荆棘玫瑰的第二仗还是赢得挺漂亮。普通部队的伤亡很低,异能出场之后更是一锤定音……哥达在这场战斗中现,汤森和他的学徒们变厉害了,学徒的手法有长进,功效也更强大。
汤森这个妖孽更不用说,哥达很奇怪汤森的等级问题,他这异能的效果至少三级!
第三场战斗,哥达指挥,胜利!普通部队开始磨合,异能战力增强;
第四场战斗,哥达指挥,胜利!普通部队继续磨合,异能表现喜人;
第五场战斗,哥达指挥,胜利……
荆棘玫瑰的旗帜,飘扬在越来越广阔的土地上。
汤森是四大势力承认的奎尔萨王,中小部落都选择归顺,老实点的大部落权衡之后也会臣服。他们箪食壶浆以迎王师,还向奎尔萨王献上自己最好的宝贝:奇形怪状的石头啊,缠在一起的树根啊,还有全部落最美的、能把瓦胡吓得面无人色的美女啊……
“她们脸上的mao比我腿上的还长!”瓦胡被吓出心理阴影,誓再也不去点收宝物了:“那胳膊粗得,可以跑马啊!”
但这片土地混1uan了很久,不是所有部落都吃这套。
某些部落威名赫赫,早就锁定了称王称霸的目标;某些酋长觉得自己孔武有力、战功彪炳,无比的牛掰!
所以,奎尔萨王算个什么东西?给我打!
他们信心满满、嗷嗷1uan叫的跳出来,要收拾掉这个奎尔萨王。
那面飘扬的火红战旗一转,荆棘玫瑰的大巴掌伸出来,啪!
不闹了,服气了,五体投地。
对归顺的部落,汤森态度挺不错。他先派官员入驻,然后把部落最精锐的战士招到自己麾下,最后要他们组建运输队给自己供应物资。其实这些事都不过火,对方完全能承受。
对冒刺的部落,汤森露出另一张面孔。他会指定某个手下去当酋长,施行高压管制……高压管制的意思挺简单:我的就是我的,你的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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