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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法则-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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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房间里传出好些人被惊醒的声音:“啥?是啥?!”
    “轰!”的又一声,比刚刚那声响了三倍还不止,飞到房间正中的男人,被看不见的东西直接炸成了无数碎片!温热的血肉在飞溅,瞬间迷住了所有人的眼睛!
    “你们欠我的!”瓦胡站在门口,咆哮再次出手:“欠我的!”
    “轰!”的再一声,伴随着一阵凄惨的嚎叫——远处,正在向手下布置警戒任务的首领转头去看看,然后对身边穿着银白色铠甲的人:“这算三连发吗?”
    “标准三连发,超水平发挥。”银白色铠甲里是个女士,她侧耳听着远处的蓬蓬闷响:“但……这又是什么声音?”
    “狼牙棒,好像在敲骨头。”首领平静的其他手下说:“做饭吧,我饿了。”
    “首领,马蹄声。”一个手下小跑过来:“至少十骑!”
    “抓住他,交给瓦胡处置。”黑色盔甲一指码头管事,然后转过身,向着马蹄声响起的方向前进,嘴里发出一声感叹:“还有给我用的靶子啊……”
    穿着银色铠甲的女士落在三步之外,跟黑铠甲一起登上了小山包——在他们的正面,十一个部落打扮的骑兵正以一字横队冲过来。从地形上推断,他们一直隐藏在海边的红树林里面,是被港口的声响惊动的,看这阵势,他们似乎想来捞点便宜,也可能是想看一眼就走。
    无论是什么打算,都是可以办到的,因为他们是轻骑,骑着的都是好马。对上两个穿着铠甲的步兵军官,无论怎样都不可能吃亏,就算是异能师,也难以同时干掉这么多骑兵。
    距离八十米,汤森毫无作为,他身边的玛西亚已经抬起手,两臂完全伸展,做了个“T”字造型,异能反映以她身体为圆心,在十米范围内缓缓显露。
    “加速——!”战马上的部落骑兵抽出刀枪,伏低了身体。因为他们确定了敌人只是穿银色盔甲的矮个子——穿黑色铠甲的高个子正在取下自己的头盔,怎么看都不是个强者。而银铠甲,就算他是个异能师,也不能同时打倒整队骑兵,因为距离已经足够近了!
    七十米,玛西亚唤醒异能的反应变得剧烈,而汤森还一心一意摆弄被雾气浸透的盔缨。
    六十米,玛西亚踏出一步,紧盯对方脚步——同时对付十一个骑兵,对她来说有点勉强。
    五十米,玛西亚正要咬牙发动,却听到汤森说了一句“都给我吧。”,于是愕然。
    汤森抬起头,微湿的黑色发梢在晨风中抖动着——在对方骑兵踏入五十米范围的那个瞬间,他的视野猛然缩小,同时左手向外一甩,“啪”的一声打了个响指。
    “轰——!”的一声巨响,呈一字横队冲过来的骑兵们,他们的上半身同时炸成了碎片!强烈的爆炸气流,裹带着红白残躯和圈圈雾气微粒,瞬间扩散成直径二十米的死亡冲击圈,犹如切过敌人胸腹之间的锋利刀片!
    飞溅的血肉中,强壮的战马还托着骑兵们的下半身在奔驰,一点都没有被这爆炸伤害到!
    “咆哮?!”玛西亚顿时目瞪口呆,差点没拿住自己手里的异能——汤森居然同时发出了十一个咆哮!十一个啊!而且无论距离、准确度还是伤害控制,都远远超越了高级学徒!
    他什么时候唤醒的?他什么时候发动的?他到底是个什么怪物!?
    “汤森,”好半天之后,玛西亚脸上的震惊才转变成郑重,她以前所未有的郑重目光看着汤森:“我们现在就去公会吧,别再耽搁了。最近的异能师公会分部,应该就在银色海岸。”
    因为在看到这一幕之后,她感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也感受到极大的压力……这样的天才,如果受到一丁点损失,那都是自己对异能师公会的犯罪!
    “打完这仗,我就跟你去公会。”汤森也郑重回答:“你知道,我不会放弃他们的。”
    玛西亚沉默点头,她深知汤森性格,明白汤森所说的是实话,也知道自己说不动他。所以,她只能暗下决心,绝不让汤森遭遇任何伤害,哪怕搭上自己都在所不惜!
    远方海面上,一只庞大的船队已经显形,无数火红的旗帜飘扬着,金黄色的荆棘玫瑰连成一片!
第一节:目标(上)
    第一节:目标(上)
    光辉历一四三九年(新历五二八年)六月七日,一支陌生的舰队抵达西海岸的奎尔萨大平原北端。这是支中等规模的舰队,但全是由小型船只组成,旗舰是艘三桅货运船,另外还有几艘造型奇特、速度缓慢、眼见就要散架的笨拙拼装船。
    在所有的船上,都飘扬着一面陌生的红色旗帜,上面的图案是金黄色的荆棘和玫瑰——这一天注定会被永载史册,因为它是名为“荆棘玫瑰”的新生力量与西海岸腹地的邂逅日。也就是从这个早晨开始,被噩梦和宿命纠缠的西海岸又多了一面旗帜、多了一股势力。
    趁着晨曦的薄雾,荆棘玫瑰的武装力量倾巢而出,将近五百人的队伍在月亮湾码头登岸。两脚踏在奎尔萨大平原的土地上,军人们并未表露异样情绪,或者这对他们而言毫无意义。
    队伍没有停留,没有仪式,没有讲话,大家都在紧张而忙碌的准备着,一脸肃穆……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接下来要直面一场生死攸关的大战
    荆棘玫瑰所面对的敌人,是由当地三个大部落、七个小部落以及二十多个游牧部落组成的土著联盟。别看是土著,可他们组建了超过两千五百人的常备武装,还得到了神秘的晨曦议会支持,起码拥有三名异能师或者烈火师——后者也是异能师的一种,不过比学徒更强大。
    荆棘玫瑰想要站稳脚跟,汤森想要活出个人样,这个强大的敌人就必须被打倒但是满打满算,汤森手里现在只有五百人的武装可用,他能如愿的掀翻对方吗?
    坦白说,如果两边摆开阵势来场大决战,汤森这点人肯定会打得很艰难。而且从现实角度出发,任何经历过战争考验的队伍都不能小看,即使土著武装也一样。不管怎么说,他们刚刚打败并吞并了本地的传统强者,无论实力和士气都处在巅峰状态。
    荆棘玫瑰现在还不能做到以一当十,如果汤森狂妄自大,就会被他们打成渣
    登岸之前,参谋部已经在汤森的指点下推演过正面交锋。对推演一无所知的军官们,其实是在观摩学习汤森的推演教学,汤森提出方方面面的问题,包括己方的训练和装备情况,包括对方的兵种构成和实际战斗力,甚至包括指挥系统的加成和战略运用上的灵活度,最后得出被大家认可的结论——己方惨胜,伤亡过半
    这是不能承受的代价,作为荆棘玫瑰唯一的武装力量,五百人和二百五十人在作战效果上有天壤之别。就算熬过首战,谁知道接下又会来是什么局面?万一再钻出点晨曦议会的部队,打还是不打?打的话,这点人怕是连最简单的战术都用不出来吧?结果还是要被打成渣
    这肯定不是汤森期盼的结局,大伙披星戴月一路跋涉过来,可不是为了挖坟埋人哭鼻子。
    所以,虽然战役策划可以千千万、战术安排可以万万千,但此时留给荆棘玫瑰的选择余地却几乎没有,而且在生死之战中,也完全不用考虑势力背景和政治因素的必要——简而言之,荆棘玫瑰的战术只有偷袭。偷袭从偷袭到偷袭整场战争中都要抱定这个战术。
    偷袭战是什么概念呢?简单的说就是躲躲藏藏的下黑手,通俗的说就是坑死人不抵命。
    汤森爱死这个战术了,因为偷袭就意味着少伤亡、意味着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为了增加后者的效果,他亲自带领参谋们做出一份详尽的偷袭计划。当然,这个作战计划肯定集阴险、冷酷、歹毒于一身,也充分显露了汤森的内在特征——那是一种自相矛盾的性格。
    这种矛盾要从汤森的地位谈起,首先,他是荆棘玫瑰的缔造者和最高首领。在这个战略位置上,他的表现极其沉稳也极其冷酷。他能未卜先知的训练部队,他会毫不犹豫的发动战争,他甚至在最重要的战略安排上一意孤行……完全**、完全铁血、完全没人情可讲。
    但在更细节的层面上,他又算是手下这伙兄弟的家长和兄长,特别是在军队方面,几乎每个手下都是他亲自挑选并训练出来的,所以他对他们有很深的感情,所以他舍不得让任何一个人死伤残费……所以这就注定了汤森会在战术层面上酷爱偷袭、喜欢兵行险招。
    换了别人,也许会把这种感情当成一种负担,但汤森不会,相反他还对一路上的实战训练结果感到欣慰——将近三千里的路程,好几次战斗,没有一个人战死也没有一个人残疾他内心希望维持这种局面。当然了,卷进战争就会有牺牲,这是谁都改变不了的事实。
    汤森努力的方向,是不让手下兄弟的血白流
    部队登陆之后,半个小时内完成轻装准备。从上到下,每人都只携带三天口粮和必要的作战装备。然后在瓦胡等人的带领下,队伍拼老命直冲本次战役的第一目标——马奇部落
    瓦胡等人非常熟悉马奇部落,就跟熟悉自己的部落一样,基本上事无巨细全知道。
    在半年以前,马奇部落就有一万出头的人口。因为不善渔牧,马奇部落的聚居地在距离海岸三百七十里的丘陵地带边缘。在晨曦议会的帮助下,他们在这片沃野上开垦良田,以种植和简单加工为主要营生,在各方面都处于本地领先位置,甚至连聚居地都是一副内陆风格。
    长期以来,马奇部落在本地是只逊于瓦胡部落的第二大势力,并在十几年里联络其他部落与瓦胡部落对抗,期间大小战争打过无数。所以在战斗力方面,马奇部落称得上“强大”。
    马奇部落有很强的机动作战力量——两名晨曦议会的常驻异能师,七百多精锐部落战士,其中还包括百人左右的土著骑兵。而且在打赢瓦胡部落之后,他们的部队肯定会扩充。
第一节:目标(中)
    第一节:目标(中)
    在防御方面,马奇部落非常尽心,已经把自己做成本地势力的榜样。
    它的主营地,尽量模仿了内陆城镇样式,有木质围栏和岗楼,有固定的守卫队。另外,在主营地周边约二十里处,以河流为依托,他们环形布设了四个小营地。
    这些大概千人规模的小营地不但解决了整个部落难以集中居住的难题,也能为中心营地提供保护和预警。因为相互距离和地形优势,无论敌人从什么方向来袭,都不可能绕开小营地,而中心营地却能迅速动员部队支援……
    但不巧的是,因为他们刚刚消灭了本地的死对头,所以在洋洋得意进行的仲夏狩猎中,马奇酋长带走了绝大多数部队,他们大概是为了在其他部落面前耀武扬威,却留下了防御空虚的营地。
    主力不在家,他们居然连营地周围的眼线都没多放几个,很敷衍了事。但汤森最喜欢打的就是这种武备不全的对手——因为战争是一种你死而我活的残酷斗争,所以欺负敌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登陆的第三天清晨,荆棘玫瑰的偷袭部队已经扫清的外围,潜伏在马奇部落南侧的丘陵中。士兵们抓紧时间吃完了战前的加餐,然后在军官的命令下休息。因为部队在之前进行了针对性的训练,所以很少有人出现异常状况——每天一百多里的路程还要绕过那些零散的小部落聚居地,整支部队居然没有掉队减员,士兵们还保持着相对高昂的斗志。
    成片的士兵们在野地里休息,士官们轻手轻脚的游移在队列中检查装备,而汤森则带着他的高级军官们披上伪装衣,登上了附近最高的小山包。各个兵种、各个环节的负责军官就站在山头的小树林边上,跟自己的长官一起眺望这块宁静的原野。
    真是一块的好地
    大家脚下小山头是南方丘陵的边缘,从这里开始,肥沃平坦的土地一直两侧和前方延伸,铺陈出一块椭圆形、一眼看不到尽头的平原。地势平缓,平原中心微微隆起一点。
    两条河流从北边和西边的丘陵中流出来,在平原上绕了七八个弯,最后在中心偏东的方向上汇合。期间勾连了三块湿地、七个大小湖泊。在两条河流的灌溉下,整片平原郁郁葱葱,林木丛生,生机盎然。通向四个方向的道路一共有六条,但状况都不怎么样。
    马其人开垦的农田占不到可耕种面积的三十分之一,位置上是怎么方便怎么来,像膏药似的这边一块那边一块,根本看不出曾经有过规划。
    马奇主营地设在距离河流汇合点五里的地方,但也许是无力改造河道,又或者是更看重地势,他们的主营地端端正正的放在平原中心的高地上。主营的规模其实不大,放在内陆的话也就是一个小镇,所以木质栅栏距离河流还有相当的距离,没能把河流纳入有效防御体系。
    想想也是,万把人的土著部落,在建设方面的能力肯定很有限。好在他们也做出了补救措施,就是在四个方向上设立的小营地。如果说主营是个镇子,小营的规模就是村子,它们钉在主营的四个角上——主营与小营之间的距离,短的大概十五里,长的不超过二十里。
    这种一个核心、四个支撑的布置,就像给整个马奇部落撑开了一把伞,相互配合起来,防御深度就扩大很多倍,也能让有限的防御力量变得更加坚韧和灵活……但对不怀好意的荆棘玫瑰来说,这五个营地构成的防御体系并不是那么好啃。如果进一步考虑到马奇部落的人数,还有荆棘玫瑰的人数,那就不是好不好啃的问题了。
    想到汤森订下的战略是偷袭,军官们看见眼前的景象,无一不是满脸难色。这也难怪,因为军官们不清楚敌人的实力,同时呢,他们也不清楚自己的实力。
    汤森自然把军官们的表情都看在眼里。
    坦白说,这场战斗、甚至接下去的一连串战斗,汤森早已经是成竹在胸——在他遥远的记忆中,千锤百炼的红色帝国征战史极其丰富,随便找个战例出来都能搞定眼前的局面。
    军官们干这行没多久,遇到的又是如此复杂的局面,不可能想到什么好办法。但汤森进行会议的本意也不是征询手下的意见,而是为了让他们动脑筋。只要他们开始考虑问题,那就会在接下来的战斗中用心体会、细细揣摩汤森的战术,这场战斗的价值也就出来了。
    面色严肃的汤森拿起一根树枝,指着眼前的平原开始讲解了。这一讲,就差不多将了整整一个钟头。
    对脑袋灵光的军官,汤森会提出些意外让他们模拟处置;对脑袋不那么好使的人,汤森就把他们的任务简单化,让他们把“出现某种情况”和“自己要做什么”联系起来,记住什么时候进、什么时候退,什么时候叫嚣或拼命……力争做到一个萝卜一个坑,绝不让人在战场上闲着。
    围拢在汤森身边,听着汤森的教导,军官们满脸的迷糊渐渐消失,他们不住的点头,又不停的提问,逐渐变得有信心,甚至有人不等会议结束季候已经跃跃欲试了。
    最后,汤森把手一挥,宣布会议结束。手下郑重敬礼之后四散开去,顺着各条小路奔向自己的部队。汤森却又转过身去,沉默不语的看着面前这片原野。
    他手中的马鞭轻轻敲打着胫甲,很缓慢,但带着一种奇异的节奏。
    “亚恒大哥”近卫队的潜伏阵地上,一个小个子从杂草中支起身子,压低声音对走近的大个子军官说:“前面是个什么样子?是雪谷那样的吗?”
    “……这是标准的农耕部落聚居地,我们以后肯定还会遇到的。首领带我们看了,小村庄围绕着大村庄,不管我们选什么方向都绕不开,大村子可以随时支援他们。而且小村庄也有围墙壁垒,不投血本进去,我们一时半会还真啃不下来。”
    “那不是——糟糕了?”小个子的声音压得更低:“我们跑这么远是为了偷袭,但现在的情况是只要我们一露头,就搞成强攻了啊。难道等晚上偷袭?”
    “我刚才也这样说,你猜长官怎么回答?”亚恒学着汤森的语气和神态对小个子说:“夜袭是个好思路,但现在的目标是一大四小,战场宽广、敌情复杂。如果我们没在短时间之内压制敌人的抵抗,拖成消耗战的话,陌生环境与地形对我们更不利。”
    “啊?娘的那怎么办?”小个子一听都傻眼了。
    “笨”亚恒自得一笑,把才学会的东西拿出来显摆:“战斗从我们开始的话就变成强攻了,这种强攻跟我们的战略是相反的。因为偷袭作战的目的,就是要想办法避免重大伤亡,所以这些伤亡必须转嫁到敌人身上。”
    “……没听懂……”小个子茫然摇头。
    “打这种地方,我们就要利用他们是睁眼瞎的条件,想办法去勾引他们、让他们自己走出村子,然后在半途劫杀之——但这个就有个新问题出现。”亚恒做了个手势,把首领的姿势学了个五六分。
    “打眼前的马奇部落,不过是一连串战斗的开始。我们的真正目的是让马奇外出部队接到模糊不清的警讯。这里是他们的老巢,所以他们会立刻回身来救,但猎场到这里不多不少也有两百多里地,等他们跑到地方已经变死狗了——那才是我们发威的时候。”
    “啊……我好像明白了……”
    “你明白就好,首领说了,打不是问题,关键是在打的过程中,让他们不能传递准确的消息。”亚恒拍拍小个子的肩膀:“阿诺,你的任务就是这个,你要阻断马奇部落远距离传递消息的狼烟。”
    “那玩意怎么阻断?”阿诺一听就急了:“人家随便找个地方就点了,我撒尿去浇吗?”
    “谁他**让你撒尿了?首领说了,他们点烟我们没办法,但我们也可以到处去点狼烟而且还可以加码,记住,现在我们才是凶神恶煞的部落强盗——所以办法是这样,我们点燃一个村子,趁着中心营地的部队救援时半路劫杀,然后开始袭扰各处,把他们赶出去。”
    “明白”阿诺连连点头:“我这就召集人手去”
    “留点心。”亚恒最后交代:“要注意配合昆尼他们的攻击时间。”
    “知道了,我会注意的。”
    在阿诺开始忙乎的时候,在相隔不远处的轻步兵战队休息地里,响起一声疑惑的问话:“长官,就只是赶出去?不用干掉他们吗?”
    “首领说了,你不给人活路,别人就要跟你拼命,我们没必要在这个环节上承受伤亡。再说把人赶到野地里才好收拾,先让他们跑个筋疲力尽,然后随便你要怎么样……而且狙击的时候千万注意,必须要让一些人跑出去替我们宣传。”
    轻步兵第二队队长艾富里,正站在士官们中间解释战术。
    “作为此战的最后一个关键,我们不能用荆棘玫瑰的名字打,而要用瓦胡部落的名义攻击,瓦胡会第一个出马露面,我们要造成瓦胡部落的奴隶正在里应外合造反的局面——这种‘真相’会让他们外面的部队在轻敌的同时变得愤怒,失去判断力。”
    “总之,你们就当这是在打猎,先把他们逗得筋疲力尽、狂躁错乱,再最后下杀手”手下们围着他,迷惑的脸上慢慢的若有所思,就像不久前的艾富里本人那样:“我们要精心准备,等瓦胡那边一开始,我们也就差不多要上场了。”
    而艾富里说到的瓦胡,他此时正在靠近前线的小树林,杵着狼牙棒对他的直属手下交代战术。跟其他军官不同,瓦胡的表情非常凶狠,目光中充满了对战斗的渴望。当然了,他交代出来的战术布置,也是刚刚从汤森那边学来的。
    “首领在看着我们,兄弟们也在看着我们,我们是第一波,责任很重你们有没有信心办好?”
    “有肯定有”手下们连连点头:“交给我,长官放心好了。”
    “我们二十个人很关键我的首要目标是救人,先救人,被发现了就喊口号,内容一会教你们。”瓦胡说:“动作要快、下手要狠、这就是拼命你们明白?”
    “明白”手下有人问:“但是我们还不知道人在那……”
    “首领专门安排了精锐兄弟在前面搞情报,天已经亮了,还怕没人出来办事?”瓦胡坚定的说:“要相信我们的兄弟,如果我们的兄弟不精锐,那他**别的军队就该去死了”
    天色渐渐亮起来,五个营地开始冒出袅袅炊烟,晨起的人们开始准备今天的活计,主妇们也用叫嚷或咒骂召唤一家人吃饭。
    在本地土著中,马奇部落算是很富庶的,所以他们的人每天可以吃两顿。有的家庭是饭桌,摆在院子里围拢了吃;但有的人却没这份待遇,只能啃着生冷的粗粮喝着凉水对付过去;还有的人需要一边啃最差的食物,一边蹒跚出村——有的是要放牧家畜,有的是要外出。
    一个小时不到,猴子那边就逮了四十多个人,男女老少都有,甚至还有个瓦胡部落的小牧童。回归亲人怀抱的小屁孩哭的稀里哗啦,差点没被放了盐和糖的军粮噎死。不过他总算还记得自己和其他奴隶的住处,都一一指给瓦胡看了。
    从小屁孩嘴里得知很多事情,瓦胡的心情很激愤,他趴在潜伏阵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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