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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女书香-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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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阿香会突然发病,难道我要为阿香讨回公道不行吗?”书瑟几乎声俱泪下,情绪激动异常,仿佛在发泄,又宛若在痛斥。
董致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了,书瑟话落,在场几乎的视线都落在了他的身上,他从一个有学识的秀才一跃成为了为女伤神的好父亲。
他听完书瑟的话,却是一时间竟分不清这书香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了。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廖毕福怎么也不能束手旁观,他是一村之长,本来书香自杀然后变‘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他也下意识的忽略,可现在范春还来犯上了人家门,还真是不知好歹。
书瑟这话,花婆子怎么能忍住,直接从屋内冲了出来,正要说话,却被廖毕福抢了个先,义正言辞:“花婆子,刚才书瑟的话你都听见了,这事情你付一半的责任,书香的诊费以前的、现在的,直到书香好了,你范家都要出诊费,这诊费就让大夫直接上你门拿,这样的处理,你有意见吗?”
花婆子要说出的话直接被噎在了喉咙,一张满是皱纹的脸不可置信的看着廖毕福,一双眼直直的瞪着他,“廖…”
“花婆子,这事情我只找范里,范里是一家之主。”廖毕福直接无视她,然后看向一直沉默中的范里。
范里面无表情,但是眼神却是将董家的人看了个遍,不管是前次书香自杀的事情,还是这次范春偷窃的事情,他范家一点也不占理,若是他一味的争执,那么他必定会成为这李子村的拒绝户,以前董家尝到了苦他范家必会尝到。
能把事情想得这般透彻,也是因为书香自杀后变‘傻’,他认识到了人言可畏的可怕。
“廖伯伯,这事情我范家认了,以后书香的诊费、药费都由我们范家出。”
范淮无比坚定的口气,让书香不禁莞尔:花婆子再怎么烂,范春再怎么蠢,现在看来,至少范家还有范淮这个长子是个有担当的。
得到了准信,廖毕福终于松了口气,这下,董家应该可以消下火气了。
正如廖毕福所料,书香的计划在此时已经划下了句号。
是的,书香的计划就是让廖云和范春得到处罚,给花婆子一个重击,树立董家在李子村的位置。
一个接着一个的计谋,最后成功了。
若不是被逼着实在无奈,她真的不想这么做,她也不想赶尽杀绝。
接着,村长让众人都散了。至于廖范两人对董家的精神补偿,自然是公正公平的,因为书香要他们的补偿,早就想好了。
大家都走了,就连花婆子也被范里给拉走了,范淮却是留在了董家门口一动不动。
经过刚才的事情,书香对范淮的印象比之花婆子的要好上几百倍,不禁出口问道:“范淮,你怎么还不走?”范春和廖云都走了,这范淮留下来干嘛?
董家的人一致都将视线扫向范淮,皆摸不准这范淮想要做什么。
“书香妹妹,我只是想要留下来补偿你们。”
范淮说得一本正经,而他这话直接让书香被口水给呛到了,咳完之后才道:“你再说一遍?”这范淮没吃错药吧。
第四十二章:收豆,酿成
炙烫的太阳挂在湛蓝的天空,如同火烧般让人感觉到干燥、热辣。
书香黄腾腾的大豆已被收了大半,忙碌在田地间的人个个汗流浃背,却根本没有停歇下来的意思。
书香拎着食盒走到田埂上,招手,“爹,大哥,二姐,三哥,范大哥,吃午饭啦!”
忙碌的众人一手摸了下额间的汗液,董致风第一个起来,然后接连着董家的兄妹也起了来,书香分完了他们的饭,却发现范淮还在一直摘着,好似根本不知道饿。
“二姐,你先和爹他们到山脚下吃着,我去叫范大哥。”书香分完书瑟的饭,边拿起了食盒,边朝着范淮的方向走去边说着。
书瑟点了点头作为回应,书香已经朝着范淮那厢去了。
走至范淮的面前,书香边把食盒打开边说道:“范大哥,你这样中暑了可不行,而且这大中午的,吃了饭才有力气。”
范淮停了手,慢慢的蹲下身子,额间的汗液也顾不得擦,“没事,趁着还没到收割的时间,赶紧把这些大豆都摘了。”
听闻,书香顿了顿手,布罩下的嘴角微微扯了扯,“范大哥,没事的,到时候你家要收割了就在家里帮忙。”
“这怎么行,我说过要补偿你家的。”范淮一口拒绝了。
书香摆好了饭,微微抬头,看着范淮的眼睛道:“范大哥,我这再过个两天就应该完了。”
要说范淮嘴里的补偿还真是新奇得很,日日都来他们的田地里帮着摘豆,连刀都是自带的。
先前的时候书瑟还会说他这是他们范家自作受,这几日下来,书瑟也无话了,直接忽视他了。
通过这几日对范淮的观察,书香深知范淮的性子,他就是个认理又倔的人,他说了要补偿,就说到做到。
“完了?应该不止吧?”范淮听着她的话,狐疑的看她。据他所知,董家可是有一亩地的大豆,这几日才摘了不过半亩不到,再有两日,怎么可能就完了?
范淮从来不曾去看书香的眼睛,却不想此刻一看,却觉得书香两眼泛着清幽的光芒,宛若竹林深处那抹恬静淡雅的气息,仿佛要将人吸允一般。
心里思忖着该留下多少大豆才最好的书香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范淮的眼神,听到范淮的疑问,她想也不想的回答:“我总要留着做种子,而且还可以拿去卖,到时候可以赚上一比。”
对于范淮,书香根本没有打算防备,因为范淮的身上有着一股正义,他没有小心眼,也不会出卖她。
被书香的话一打断,微许呆怔的范淮反应过来,有些僵硬的笑了笑,“嗯,也是。”
“这就是了嘛,我去数数上午一共有多少袋了。”书香点了点头,马上起身,然后转头朝着放在田埂上一堆的装着大豆的袋子跑去。虽然她敢出来见人了,可是还是注意些好,要是在范淮身边停久了,到时候这田边路过的人要是传出一点风言风语来,那她还不得被呕死。
不是书香想得太多,而且这李子村的人嚼舌根实在是厉害得紧,今天东家的什么,明天又是西家的什么,简直每日几闻了。
现在董家虽然暂时在李子村站稳了脚跟,没有人再威胁着要赶着他们出李子村,但是她也不想惹太多麻烦了,毕竟人言可畏。
范淮虽然不是多有前途多好的人家,可终是这李子村年轻人当中的好苗子,这李子村有女儿又待嫁的人家可是对范淮有些心思的,不过就是看他有个花婆子那样的娘才没媒人上门。
俗话说‘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她这么一个又丑又‘傻’的姑娘要是和范淮传出点什么,这李子村又要掀起些饭后余谈的热潮了。
书香说的两日结果并非两日就完工了,因为帮了几日的董致风和书豁两人不得不去学堂教学,再不教学的话,这收割期就要到了。
因为少了两个帮手,收大豆的效率明显要少了,整整三天才收到书香的预计效果。
范淮说得不错,在三日之后,李子村就开始了收割的高潮,每家每户都早出晚归的收割稻子,每日回家时都能看到收割后的喜悦。
董家也在忙碌着,书香第一次酿制的李子酒要出了,是那种小罐的李子酒,本来是一个月可以酿制好的,可在那时书香拆封的时候却发觉还不到味,便又封了回去,再去看的时候,这李子酒已经到了一定时间了,今日就是将李子酒拿出来的时候。
一共有五罐,大约有十斤左右,书香的脑袋瓜子里想着接下来五十个大罐的李子酒该如何处理,更确确的说是如何能够最大化的赚到钱。
大哥书豁和三哥书生她是不想麻烦了,他们要进行最后阶段的复习,童试只剩一个月左右,秀才爹是家里最着急的一人,现在不要教学,学堂里因为收割高潮也放了假,他每日就盯着书豁和书生两人读书,除了吃饭上厕所洗澡,连门都不许他们出了。
第二天一早,书香便和书瑟一起上山了,她要山上砍竹子,然后用来装李子酒。
现在李子酒只要那么多,她要拿出去推销断不能全都拿出去,或者是抱着陶罐出去,用竹筒装是最为明智的方法,不会太引起人的注意,也能很好的保存酒的香醇。
一连弄好了十几个竹筒,书香用布袋装着,然后准备去县城一趟。
去了县城里,书香第一个到达的地方就是凤九是院子,然后将一竹罐李子酒交给了居然,让居然代替给凤九;第二竹罐便是给了李家医馆的李掌柜;第三竹罐就给了林掌柜。
这三处送完之后,书香就朝着县城里口碑最好的酒楼走去,要想把李子酒都卖出去,单靠自己卖,这是根本行不通的,只有找有实力地位的酒楼合作,这才是上上策。
这一次卖李子酒和前次卖李子汁不同,书香需要了解市场上各类酒的不同价格,然后才好将李子酒定价,接着和合作方商谈合作事宜。
可要了解各种酒的价钱…却是真真难倒了她,她总不能干巴巴的去酒楼问哪些酒多少钱一斤,问个三遍以上,都会有人认为她是别家酒楼派来的探子了。
第四十三章:偶遇沈君
书香拎着剩下几个装满李子酒的竹筒罐子,一路问着行人朝着专门卖酒的酒家行去,可到了离酒家不远处,书香却是停了脚步,踌躇起来。
她是直接去问酒价?不行。
她去喝酒?更不行。
买通里面的伙计?这个似乎可行,最终还是弃了。
干脆和酒家做生意?不行,这不是让酒家给中间赚一比去。
……
一连想了几个计策,一一都被否定了,此刻的书香直想抽自己,忙着田里的黄豆,连这李子酒要卖也忘记了,当然也忘记了这最关键的一环,酒价!
心下无法的书香站在一家卖伞的店铺门前踱来踱去,微风卷起她的蓝色布罩尾角,似乎热闹的街道已经沉寂在她的世界里。
沈君从酒家出来的时候,才一眼就看到了书香。
书香本是那种在大千世界里会被掩埋的那种人,可是书香整个人的沉静,亦或者又是她与众不同的布罩,让沈君在那么多行人中一眼就看到了她。
沈君是和他的几个兄弟一起来的,见到书香本来首先第一个念头就是直接走,可却压下了心中这种想法,找了个借口甩开了几个兄弟,直到几个兄弟看不到,他才缓慢的朝着书香走去。
“阿香?”沈君的声音似乎更加温和,但由于他现在在变声期,听在书香的耳朵里却有些陌生。
书香从思绪中反应过来,一抬眼,微微掀开眼帘,然后将沈君整个人扫描一番,“君哥哥。”
这一叫完,书香却是整个人都僵了。
她刚才叫沈君‘君哥哥’,而且语气还很激动。不对,她根本就是想要叫沈君‘沈大哥’的,难道这本身还在这身体里有意识反应?
沈君也有些呆愣,忽而却是笑了,“这太阳都快落山了,阿香,你在这干什么?”
“我在这…我在这看看。”书香回答得有些语无伦次,刚才称呼沈君的‘君哥哥’三个字实在的太让她惊恐了。
倏地看到沈君不解的眼神,书香连忙道:“沈大哥,你怎么在这里?噢…我忘记了,你本来就在这县城里住着了。”
书香不知,她这么的急切,又下意识的拍脑袋的行为。在沈君看来,却是他从未见过的俏皮。
在沈君的印象中,书香是个太过羞涩的女孩,一看到他就会连忙的低下头,然后糯糯的叫他君哥哥。
可是,自从他知道她失忆后,两次的见面都是称他为沈大哥,特别是那一次,她说的那些太过深沉的话…至今在他的脑袋里还记得她当初的那种沉稳大气的样子。
“阿香,天色都要晚了,你若再不回去,大哥他们就要着急了。”
沈君的声音淡淡的,书香也不在意,她微微高仰头看着接近要西下的夕阳,心里暗叹:她的精力愈发的旺盛了,竟然就在这卖伞的店铺门口徘徊了一个下午。
“沈大哥,我就要回去了。”
董家和沈君的关系太过复杂,她也不能和沈君太过亲近了,而且每次面对沈君她总是会有一股本身还有意识的感觉,她怕这种感觉,像是灵魂要被抽离一般。
书香说着就要和沈君道别,沈君却是伸手拦住了她,“阿香,现在回去,到了半路这天就晚了,还是我送你回去。”
书香一笑,拒绝:“沈大哥,不用了,我脚程放快一些,能到的。”
“不行,要是你出了什么事情,大哥还不怪我。”沈君脸色微暗。
原来是因为大哥啊!书香暗自摇了摇头,就算是有大哥在,也还是秀才爹的怒气要可怕一些,“沈大哥,真不必了,我去县官大人的府里去,我让居然送我回去。”
沈君拦着的手一僵,要个外人送也不愿意他送,阿香失忆前后竟然发生那么大的变化,以前她都是很欣喜的。
书香看沈君变了脸色,呼出一口气,她话说得太直白了,就算董家和沈君早就划了界限,可还有大哥书豁在呢。
“沈大哥,要是你真的有空,那就送我回去吧。”最多就在离家不远的地方让他停下,不让秀才爹看到就是了。
沈君僵持着的手微微松动,吁出口气,“嗯,那走吧。”
书香硬着头皮跟在沈君的身后,心里想着这沈君要如何将她送回家,难道直接用两条腿?这会不会太耗时间了。
经过酒家,书香忍不住就朝着酒家望去,看来只有明天再来一趟了。
她想着,却没有察觉前面的沈君脚步停了,她整个脸直接就撞到沈君的背后,当然,接触到的只有额头和布罩,书香冷不住倒抽了口气,这背,真硬啊。
沈君蓦然转过头,伸手想要将书香的头摆正,但又不知道想到什么,硬生生的放下了,担忧问道:“阿香,有没有撞到哪里?”
书香低着头揉着额头,听到沈君的话,不满的回答:“痛死了,真怀疑你这背是不是铁做的?”
要说书香最怕什么,她最怕痛了。前世只要是打针她绝对是神经紧绷,要是刮破了一点皮,也能让她弄成一个浅显的伤疤出来,因为她的肉太脆,轻轻一捏,也是有明显的清淤…
“真是的,干嘛突然就停了,难道不知道我在后面走着吗?”
“还说要送我回家,难道不知道要照顾女士?女士优先?”
书香絮絮叨叨的说了一通,却没有听到沈君一句反驳的话,她突然犹如急刹车般停了嘴,天呐,她刚才说了一通到底说什么了?竟然连女士优先都说出来了。
“那个…你手里拿着什么,我帮你拿吧。”良久,沈君才有些迟疑的说道,他实在是无法将刚才那絮叨的书香和以前那胆小的书香一起比对。
书香一想,也罢,刚才她话说得太多了,用余光扫描沈君的神情,他的心里肯定是怀疑了,他拿就他拿吧,反正照顾女士是男士的风度。
沈君接过书香的袋子,沉甸甸的,不禁问:“这里面是什么东西?那么重。”
“李子酒…沈大哥,这李子酒是我自家酿的,送你喝一罐吧。”书香微顿脚步道,这碰都碰到了,而且他还充当了劳动力,送一竹罐也在理。
沈君脑袋一缓转,然后想到了这几个月里董家发生的事情,又想到刚才书香在卖伞店铺门前的样子,忽然定眼看向书香,“阿香,你这李子酒是拿来卖的?”
第四十四章:寻御医,猪交配
被沈君猜到,书香也不打算隐瞒,呐呐的点了点头,将揉着额头的手轻轻放下,随意的靠在侧身。
“那你在那徘徊,是为了将酒卖给这家酒家?”书香没有抬起头,沈君说话的语气微微滞了滞。
“不是。”书香在心里暗暗发誓,为了让自己保险一些,坚决不去看沈君的眼睛,要一看到,身体里就会有一股她无法控制的激动情绪,她怕,她真的怕。
这时,沈君不可察觉的微微皱了眉头,刚才的书香还是一副喋喋不休的样子,现在却对他只用只言片语了,“阿香,你是碰到什么困难了?”
书香这个时候不想多话,忙摇了摇头,抬头看着前方的路,道:“沈大哥,这天要黑了,我想还是快点赶路吧。”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沈君微叹了口气,只得转身,却是将位置让出来让书香先行。
书香也不客气的先走,沈君双手拿着袋子,看着书香的背影若有所思。
凤九府内,居然将书香给的李子酒倒了一杯递给了凤九。
凤九一闻酒香,微微蹙眉,狐疑的看了居然一眼。居然嘿嘿直笑,“公子,这是书香给的,说是李子酒,小的还是第一次听过可以把李子酿成李子酒的呢。”
凤九向来不喜喝酒,作为他的贴身小厮居然自然是知道的,可书香拿来的东西不同,居然不必揣摩就可以把这酒给端上来,这足以说明书香在凤九面前的不同之处来。
轻抿了一口,凤九不禁扬了扬眉,中肯的评价,“挺甜的。”
“公子,这酒是甜的?”居然有些不太相信,这李子可都是酸的,做出来的李子酒还能是甜的?
凤九此刻的心情甚好,挑眉看居然,“你也喝一杯尝尝。”
能有好东西吃,居然从不慢吞,忙拿过一个茶杯,接着倒下了一杯,看着动作挺斯文的,但是接下来居然却是犹如牛饮一般将整杯都灌入口中,仿佛这李子酒是白开水。
一口气喝下,居然眼眸发亮,“公子,真的是甜的诶,感觉还蛮好喝的…”
说着,居然竟然就迷迷糊糊的倒下了。
凤九有些错愕,一挥手,“来人,将居然扶下去休息。”
看着居然脸色忽地灼红的样子,想也不用想是因为李子酒的原因。
令他想不透的是:这李子酒明明是甜的,也不呛人,居然的酒量好似也还可以…为什么居然才喝一小杯就倒了?
一向聪明的凤九,自然是不知道书香酿这李子酒时加入的配料是提纯后的劲酒,这李子酒若是慢慢的喝还不错,可若是一口像居然那般牛饮,这胃里一时间不适应自然是直接醉了。
有人将居然扶了下去,凤九轻声道:“出来吧。”
凤九话落,即刻就有一穿着黑衣的林大出现在凤九的面前,快速的单膝跪地,平静的声音、恭敬的语气,“主子,属下回来了。”
“嗯,我要你办的事情怎么样了?”凤九连头也不抬,再度轻抿了一口甜而香醇的李子酒,才问道。
“主子,黄御医近日在东源那一带出没,估计停留的时间不会很长。”林大道。
黄禹黄御医是在太医院已经被辞退的御医,因为他的性子使然他不适合朝堂,被挤下了朝堂,差点命不保,还是凤九的关系才让他得以出宫,然后在世行医。不过他向来行踪不明,又擅长易容术,找他着实不容易,所以凤九才让林大去找他。
“派两个人一直盯着他,而且务必要让他的下一步计划在安东县这里。”凤九轻淡的口气带着一股命令,让林大不禁更加束缚的挺直了腰杆,肃然的回答‘是’。
林大消失在眼前,凤九忽地将手中的杯子一放,神情突然紧绷起来,‘噗’的一口血从他的嘴里呕出,洒落在案桌上的书籍上,点点火红的血液慢慢散开,如若罂粟花般妖冶绽放。
而一口血吐完,凤九的脸色接近苍白,眉梢紧皱。
书香被沈君送回李子村,是在离董家挺远的地方停下的,书香简单的和沈君告了别,就匆匆的朝着回家的方向跑去。
一踏进屋里,书香就看到书瑟一人在忙碌着,不用想也知道,秀才爹和大哥、三哥还在‘两耳不闻窗外事’的读书,她也安全过关了。
“阿香,晚上我们吃煮大豆吧。”书瑟见书香回来,忙兴致勃勃的问。
书香一听,却是泄了气,她这二姐对着黄豆太过‘痴迷’,都连续吃了好几天了,这董家除了她其他人都对这煮黄豆完全提不起兴趣了。
“二姐,猪、鸡、鸭都喂了么?”试图转移话题。
“嗯…当然喂了。”书瑟回答,“只是今天那猪有些奇怪,一直朝着一个地方钻泥,都钻了一个凹坑了,比猪槽还要深。”
家里养的猪自然就是那只野猪了,这些日子过去,小野猪也渐渐的涨膘了,吃的食物越来越多,而且它那种骨子里的野性似乎也渐渐的散发出来,导致猪圈也在慢慢的升高。
猪钻泥?书香眨了眨眼睛,有些想不通了。
前世有看过养猪,可那些养猪的地方哪个不是打了水泥,猪也钻不下去,除非是在山上或者田地里才会有猪钻泥的现象。
“二姐,可能这猪想要出去了吧。”除了这个解释,她想不到其他的。
书瑟挥了挥手,“不管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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