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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五福晋日常-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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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头一个想起来的就是他亲哥,反观十三爷,除了太子之外,最敬重的就是四贝勒了。
  所以在十三爷这儿,四贝勒说话远比五贝勒说话管用得多。
  如果说胤祺留给人的印象一直是忠厚老实,但相处的时间久了,或者交往密切了就会发现,除了表面上的忠厚老实之外,更为显著的特点是好吃懒做,显然,这四个字不管是放在男人身上,还是放在女人身上都不是什么褒义词,放在皇阿哥身上也是如此,不过这样一个人却是可以让兄弟们放心与之相交,放心借此来刷‘友爱兄弟’的名声。
  所以别看胤祺在皇子阿哥里头存在感不高,但是除了亲弟弟之外,其他的兄弟都乐意卖他一份面子,不过也仅此而已了。
  ****
  进了九月份之后,福源楼的生意就一天比一天好,下午的时候甚至座无虚席,不过利润远没有粮店赚的多,对于三福晋和七福晋而言,也就是赚些胭脂水粉的钱罢了。
  不过对于毓秀而言,这些银子全部都可以放到私库里攒起来,因为不管是她的胭脂水粉,还是其它的日常用度,全部都是从府里走公帐,反正是合理消费,她又没有刻意花很多的银子,再者,她如今也管理着整个五贝勒府,勉强也能算是个高级管理人员了,花胤祺的银子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不光是毓秀花的这么心安理得,府里的其他人也是如此,不过银子都有成例,对毓秀而言很是够花的,甚至绰绰有余,但是放到刘佳氏那里就远远不够了,每个月她都得从自己的私房里拿银子,买胭脂水粉、买首饰、买布匹,每个月实际的花费远比毓秀这个嫡福晋要高。
  以至于出宫两年多以来,刘佳氏不光花光了自己在宫里头攒下来的银子,而且还让家里人给她送了好几次,如今已经很难再从娘家那边拿到很多的银子了,上次送了200两,跟最近的这次隔了两个多月,但最近的这次也只送过来了100两,可能下次连100两都没有了。
  半个月过去了,100两银子已经花得七七八八了,刘佳氏不得不想别的法子。
  说起来京城的物价真没有贵到半个月花100两银子的程度,但是耐不住刘佳氏买的东西多,而且走的还不是府上采购的路子,而是让她院子里的下人出去采买,让人从中间扣了不少银子。
  如果是两年前,刘佳氏完全可以直接开口跟爷诉苦,但是如今红颜未老恩先断,所以她也就不指望爷了,府里头的银子都是福晋管着,想要拿银子就只能去求福晋。
  刘佳氏自然不会说自己银子不够使的,而是拿弘昇当借口,弘昇早就已经开始在前院读书了,连先生都是爷给亲自安排的,所以要一些笔墨纸砚是现成的理由。
  紫毫笔、徽墨、梅花玉版笺、罗纹砚,反正哪一样最贵就要哪样,像徽墨,胤祺平时都舍不得用,毓秀都不知道刘佳氏这是要干嘛,这么多的好东西给一个四岁的小孩子用,真的太浪费了,就算有一副慈母心肠,也没必要用在这个地方,更何况这未必是真的给小孩子用的。
  刘佳氏的开支有多大,毓秀是一清二楚,除了从宫里带出来的那二十几个人之外,府里现在上上下下都是从人牙子那里买过来的人,卖身契全都在她这儿,刘佳氏每个月支出多少银子,问娘家要了多少银子,又被下人从中抠走了多少银子,只有她不想知道的,没有她知道不了的。
  这要是马佳氏这么办,她有可能会提点几句,但是换成刘佳氏,她就只有搬好板凳、嗑着瓜子看好戏的念头了,换言之,刘佳氏怎么作都成,反正要的都是刘佳氏自己娘家的银子,她才不管这事儿呢。
  原以为刘佳氏把银子败光了之后会老实下来,要那么多胭脂水粉、首饰、布料有什么用,不顶吃不顶喝,而且大清朝穿衣打扮的潮流也是一阵一阵的,很多东西也就是用一季,就得压箱底儿了,所以根本就没必要买那么多,当然刘佳氏要是像三福晋和七福晋那么有钱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第41章 
  “我听人说你现在就让弘昇用紫毫笔、徽墨、梅花玉版笺、罗纹砚,皇阿玛尚俭,爷平日连徽墨都舍不得用,弘昇不过四岁,字都还不认得几个呢,你就让他用这么金贵的东西写字。”毓秀直接发难道,她可没工夫在这儿跟刘佳氏浪费时间。
  刘佳氏打从得知福晋唤她过来的消息之后,内心就没平静过,福晋的态度是她意料之外的事情,毕竟以往福晋对弘昇的事情是能不管就不管,一点儿都不像是个做嫡母,当然也没有克扣了弘昇的用度,所以她才敢借着弘昇做文章。
  “妾身初为人母,总是想着把最好的都给弘昇,再者,咱们府里头如今只有两位阿哥,妾身以为开支不大,所以这才……都是妾身糊涂。”刘佳氏如今已经很懂得在福晋面前示弱了,装可怜的本事在爷身上没法儿用,都只能在福晋身上用了。
  毓秀对美人总是多几分宽容,见此也就歇了要罚刘佳氏月银的心思,不过想从她手里头抠出银子去可没门
  “既然是一时糊涂,那我就不追究了,不过这样的事情不要再有了,否则弘昇面上也不好看。”毓秀很是大方的道,不得不说,在已经有弘晶的情况下,刘佳氏对她真的没什么威胁,当然这得多亏了她们家那位爷是个不折不扣的渣男,否则若是念着昔日的旧情,她如今对刘佳氏还真得卖几分面子,不看僧面看佛面嘛。
  不光毓秀觉得胤祺渣,刘佳氏也觉得爷薄情的很,同为侧福晋,同样也是一嫁进来就受宠,人家七贝勒府的侧福晋可不是她如今这个待遇,可惜她没能遇见七爷那样的痴情人。
  五贝勒府的女眷如今差不多都已经有这个觉悟了,像马佳氏,如今是一心一意想着抱福晋的大腿,至于府里头的爷,若是她若是再年轻个四五岁,就算不想着争宠,也会想着要个孩子,如今连后面这一份想望都没了。
  至于云氏和赵氏,她们不过是侍妾,就算有了孩子也不能养,甚至有可能被去母留子,若爷是个深情值得依赖的男子,她们拼一把还有可能被升为格格,但她们爷可不是,想当年侧福晋何等受宠,还给爷生下了长子,如今呢,想跟爷见一面都难。
  所以府里头的旧人基本上都歇了心思,就算刘佳氏偶尔作妖,对毓秀而言,也算不上是什么阻碍,动动手指头就能够解决的事情,再加上胤祺又出去伴驾了,没有一两个月根本回不来,毓秀有大把的时间和精力好好养儿子。
  所以胤祺一走,毓秀就开始带着弘晶睡,小家伙已经开始吃辅食了,所以夜里可以不吃奶,自然也没必要让奶娘守着。
  黄花梨的架子床够大,别说是睡她们娘俩了,就是睡四五个壮汉都绰绰有余,所以完全不用担心翻不开身,而且弘晶特别好带,很少哭闹,有吃的就行,当然若是吃食里加了灵泉水,那就更好哄了。
  为了儿子的身体,辅食一般都是毓秀亲自做,直接在外间弄了个炉子,现在这天儿,烧炉子也不是很热,虽然正院也有小厨房,但里面毕竟人多,总不好每次做饭把人全支出去。
  在外间就不一样了,不用人伺候的时候,她一般都不喜欢让丫鬟和嬷嬷在房间里跟她一块儿呆着,不然的话,总是觉得别扭,上辈子做惯了小市民,这辈子她没办法像胤祺一样,把丫鬟嬷嬷都当成木头桩子,在不在都一样。
  一个人在外间做吃的,趁机往里加几滴灵泉水就不容易被发现了。
  一开始,身边的嬷嬷和丫鬟还不放心,不过,主子比天大,主子让她们和以前一样该忙什么忙什么去,她们也不能硬留下来。
  毓秀上辈子是会做饭的,而且没少做了饭,就是手艺不能够跟大厨相比,所以自己做给自己吃是不成的,但是弘晶就不一样了,小孩子的辅食容易做,熬个稀粥,蒸个鸡蛋羹,再麻烦一点儿就是做肉粥了。
  因为没有养孩子的经验,如今这个时代又不兴太早给孩子吃辅食,吃奶吃到四五岁的都比比皆是,所以毓秀连个取经的人都没有,只能够自己摸索着来,不敢弄一些不好克化的吃食给弘晶,虽然这会儿弘晶已经长了14颗牙齿,比同龄人发育要快,据三福晋说,弘晴和弘晟一岁零三个月的时候,都只长了11颗牙齿。
  毓秀的手艺只能算是一般,就算是往里加入了灵泉水,但是也并不改变其口感,不过弘晶确实很给面子,照样吃得特别香,甚至有时候会抱着小碗不撒手,不过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一般喂的都是肉粥,可见小家伙是个爱吃肉的,随了他阿玛和额娘。
  胤祺在随驾的过程当中,就像又重新学了一遍骑马一样,先是大腿内侧被磨得生疼,然后是屁Ⅰ股疼,腰和腿酸痛,手也被粗粝的缰绳磨破了皮,当然同样要使劲儿的肩膀和胳膊也不怎么舒服,反正哪儿哪儿都不好受,一个多月把过去一年的罪都遭了一遍,好不容易养出来的小肉膘也全都减下去了,而且人还黑了不止一度。
  刚见着的时候,毓秀都没认出来,又黑又瘦,远远瞧着还以为是四贝勒爷呢,也不知道这一个多月经历了什么,瘦了这么多不说,关键是入秋这么长时间了,居然还能被晒的黑成这样。
  胤祺看看白白嫩嫩的福晋,再瞧瞧白白胖胖的儿子,内心的那个酸爽就别提了,福晋他是没办法,弘晶要是再大几岁的话,他肯定带着这小子学骑马,让儿子把他受过的罪全都受一遍。
  不过,虽然弘晶还是个奶娃娃,但弘昇年龄可不小了,翻过了年也有五岁了,完全可以加两节骑射课,就是府里头没有练习骑射的地方,谁让他把演武场改成了蹴鞠场呢,如今倒是犯了难。
  “咱们府上还有地方建个演武场吗?弘晶日后也是要学习骑射的,后花园那地方可耍不开。”胤祺总算是学精了,绝口不提弘昇,要说事也是拿着弘晶说事。
  毓秀一脸懵逼,一个贝勒府就这么大,再说了,又不是只有她住在府里,有没有地方建演武场胤祺能不知道,摆明了是想坑他。
  “这事儿您看着办就行,我一个女人家不懂这些。”只要不把她的正院拆了就行,反正要花也不是花她的银子,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儿子以后要娶媳妇养家的银子,她都给攒着呢,不用眼巴巴的盯着府里头的那点儿银子。
  胤祺舍不得蹴鞠场,府里头除了后花园以外,又实在没那么大的空地方,除非扒一部分房子,不然的话,上哪腾那么大一块地儿去,不过要真是把后花园改成了演武场,那也不太好看,平时想逛个园子都不成,正是因为拿不定主意,他才会问福晋,没承想,福晋倒是推的干净,而且理由还找得这么敷衍,什么叫‘一个女人家不懂这些’,明明这府里上上下下一直都是福晋管着。
  胤祺苦大仇深的皱着眉头,“要不然直接在蹴鞠场上跑马?然后直接在边上立几个靶子,上午的时候当成蹴鞠场用,下午的时候当成演武场用,两不耽误。”
  就是日后练习蹴鞠的时候,时间上没那么随心所欲了,不过皇阿玛让他好好练习骑射,虽然不知道下一次北巡是什么时候,但是也得准备起来,府里有正经练习的地方,也就不需要他往城外跑了,这一来一回,也是要了老命了。
  毓秀没意见,除了吃东西以外,她对所有让人流汗的东西都敬谢不敏,蹴鞠也是一样,之前要不是为了减肥,打死她都不会碰一下。
  如今总算是瘦身成功了,为了不再那么辛苦,她不光在吃东西上有所克制,更重要的是打定了主意不想要第二个孩子了,要知道生一个孩子不光是在鬼门关上走一遭,更会让身材走形,最重要的是遭罪,所以毓秀甚至为此服了绝子汤,一次性永绝后患的那种,也免得一直服用避子汤药伤身体了,当然如果有可能的话,她更希望喝绝子汤的胤祺,就是没那个胆子而已。
  不过哪怕服了绝子汤,在毓秀这儿也仍旧不是万全之策,因为不知道灵泉水会不会冲淡它的药性,所以日常的防范也要做,只不过避子汤还是算了,这东西才是真伤身体,而且她也不想隔三差五的就吃药,喝过中药的人才知道这东西到底有多苦。
  不是每个人都像毓秀这样,有一个孩子就万事大吉了,多子多福的年代,几乎没有人会主动避孕,像三福晋这样已经生了二子一女的,按理来说也该够了,就算还想要,那怎么着也得隔上几年。
  但是人家如今又有了,而且是一个月的身孕,这也就是说,三福晋出了月子刚刚八个月就怀上了,刚刚瘦成杨柳细腰,就又得慢慢发胖了,明明大福晋的前车之鉴就在那放着呢,毓秀真没法理解三福晋在想什么,大概是……代沟太大了。


第42章 
  虽然人人都知道频繁生子对身体不好,但三福晋怀孕也确实是一件值得恭喜的事情,关系亲近的人或许会劝上几句,更多的人则就想不到那么多了。
  哪怕三贝勒也是一样,他膝下如今只有二子一女,庶出的孩子生了好几个都没有养住,所以一点都不嫌孩子多,也不嫌三福晋生的多,至于福晋的身体状况,有太医,府里也不缺药材,自然可以养回来,当年大福晋生下弘昱之后,几乎都要缠绵病榻了,不也一样养回来了。
  要说怀孕生子的经验,除了大福晋之外,妯娌们之中还没人能跟三福晋相比,毓秀和七福晋就只生了一个孩子,当然不会上赶着传授经验了,至于九福晋,堂姐又怀孕了,她倒是想着多学习学习,只不过九爷还没到能够出宫开府的年纪,她平日里想要出宫也不是易事。
  不过整日闷在这宫中,九福晋倒是同十福晋的关系迅速亲近起来,原本九爷和十爷就亲密到了寸步不离的程度,两家的院子也是紧挨着的,而且宫里头的皇子福晋只有她们两个,所以哪怕九福晋平素的讲究多了点儿,十福晋汉话说的并不怎么流畅,有选择的情况下,可能会少些来往,但是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就谁也不嫌弃谁了。
  九爷和十爷对此倒是乐见其成,搬出宫之前他们两家紧挨着住,出宫之后,他们还打算把府邸建在一块,所以两家再怎么亲密都不过分。
  不得不说,九爷同十爷的这份感情,确实看的人眼热,八爷在他们兄弟二人之中,还得往外再退一步,胤祺这个亲哥就更惨了,好在他如今已经不对这个倒霉弟弟抱有希望了,有些事情强求不得。
  因为皇阿玛交代过了,所以胤祺最近真的有认真练习骑射,寒冷的冬日里,他在演武场练习骑马射箭,福晋和弘晶却在温暖的屋子里吃吃喝喝,想想就让人心里头不平衡,至于弘昇,还是个小娃娃呢,每天只有半个时辰的骑射课,根本就陪不了他多久。
  下一次北巡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呢,不过训练的效果却是相当显著,宽衣解带时,福晋看他的眼睛都有些发亮,就像小奶狗看见肉骨头一样。
  圣人云,食色性也,这话不光对男人适用,对女人也同样适用,胤祺的脸并不是特别出彩,勉强能算是个帅哥,不过搬出宫之前,身材确实好到没的说,只不过出宫以后,吃的太好了,又疏于锻炼,身上的肌肉全都变成了软肉,虽然才二十几岁,但看上去已经离中年油腻男不远了。
  不过随驾溜达了这一圈,回来以后又日日勤加锻炼,身上已经能看出线条来了,虽然还比不上原来有腹肌的时候,不过看上去已经很漂亮了,当然不光是看上去漂亮,摸起来手感也是相当的不错,可能是因为瘦下来不少,也可能是因为气质原因,反正胤祺现在连五官看上去都好似比以前有男人味儿了。
  毓秀已经彻底沉迷在……**之中,要知道不光女人的青春短暂,男人的青春同样也不是特别长久,尤其是像胤祺这样懒散的,大概不到30岁身体就要发福了,所以趁着对方现在还年轻,身材保持的不错并且体力很好的情况下,毓秀觉得自己要好好珍惜了,用一天少一天。
  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有多……渣之后,毓秀并没有要忏悔改正的意思,反正对方也没比她好到哪里去,要渣就一块渣,这样谁都不吃亏。
  京城昨日迎来了入冬以来的第一场大雪,下了整整一夜,雪厚的地方甚至能没过脚踝,显然这样的情况已经不适合去演武场练习骑射了,胤祺原本以为自己会很高兴,也算是趁机偷几日的懒,反正是天公不作美,又不是他有意为之。
  舒舒服服的半躺在榻上,房间里弥漫着肉粥和烤地瓜的香味儿,前者是福晋做给弘晶吃的,后者则是福晋烧给他们两个人吃的,以往他可没有这个待遇,除非他开口,不然福晋亲手做的吃食肯定没有他的份儿。
  但是现在,自从他随驾回来之后,福晋看到他的身体眼睛发亮开始,待遇就蹭蹭的往上涨,不需要他言语,但凡福晋有的,都会给他准备一份,哪怕两块烤地瓜,也是把大的那一块给他,小的那一块福晋自个儿留着。
  这么一想,胤祺真有些坐不住了,福晋以前可没对他这么好过,甚至经常对他爱答不理,若是福晋一直和以前一样,他倒是也觉得没什么,反正也习惯了,但是这段时间享受过了福晋的爱慕和妥帖之后,再让他回到从前,实在是受不了。
  “爷去演武场练练,下午再过来。”胤祺起身穿上厚厚的斗篷,又把貂皮帽子戴在头上,将自个儿护的严严实实。
  毓秀正跟儿子玩翻身游戏呢,转过头来,“雪停了?”
  毓秀很多时候都不习惯下人在房间里候着,所以外间也只有她们一家三口而已,胤祺不得不打开门亲自瞧瞧,“没事儿,小雪,不会有什么妨碍的,爷先走了,你好好照顾弘晶。”
  毓秀摆手,“去,去。”锻炼身体何必急在这一时,外边积雪还没化呢,别出什么事儿。
  这没规矩的样子,胤祺无力的叹了口气,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将福晋放任成这个样子了,没大没小的,见面拜别都不知道给他行礼,但他心里头又着实气不起来,也是怪了。
  府中的道路时常有奴才打扫,所以路上是没有积雪的,不过演武场就不一样了,这可是个大工程,而且谁也没想到下雪天主子还会用到演武场。
  所以胤祺去马厩牵马的时候,请罪的奴才跪了一大片,胤祺倒是也无意为难他们,“今日情况特殊,不必打扫了。”
  事实上走到半路他就后悔了,这么冷的天,他真的是昏了头才会出来骑马,但是已经跟福晋说了,不好出尔反尔,在福晋那里失了面子,所以……骑两圈溜达溜达。
  演武场看起来挺大的,但如果骑马溜达的话其实也不大,胤祺骑马溜达了好几圈,才用了一炷香的功夫,不过就这么一会儿,握着缰绳的手已经冻僵了,小腿和脚也被冻得冰凉,以至于溜达完要下马的胤祺,脚踩滑了、手抓空了,六岁学骑马的时候,都没在下马的时候摔下来过,这会儿二十好几的人了,却是在下马的时候摔了,脚先着的地儿,而且是以相当诡异的姿势,半边身子往下一压,脚踝处一阵剧痛传来。
  胤祺是走着去的演武场,不过回正院的时候,却是坐轿子回来的,四人抬的轿子一直才到门口才落轿,胤祺让奴才给扶着,单脚着地,一步步挪到榻上。
  “爷的左脚这是怎么了?郎中叫了吗?要不要请太医?”毓秀赶紧把手中的烤地瓜放下,她这才刚吃了两口,人就这么进来了,不过是出去骑骑马、射射箭,怎么就出事儿了,身上线条那么好看,总不会是假把式。
  胤祺这会儿觉得尴尬了,闷声道,“太滑了,摔了一跤扭到脚了,已经让人去叫了郎中,让郎中看看再说。”要是请了太医,那基本上整个紫禁城都知道他因为骑马摔倒扭脚的事情了。
  还真是有够倒霉的,毓秀赶紧让人上了壶红枣热姜茶,脚扭就扭了,可千万别再冻病了,那才真是麻烦呢。
  府里头的郎中很快就到了,不过却是不怎么敢下手,原本他对跌打扭伤就不精通,这要是普通人,说上手也就上手了,但是面前的这位爷可是龙子凤孙,他这万一要是医术不精没给人治好,再严重点甚至给人留下毛病,不光他的项上人头难保,他九族的项上人头都难保。
  所以郎中一点儿逞能的意思都没有,直接表明自己医术不精,不敢动手给五贝勒正骨。
  毓秀扭过头去瞧着胤祺,扭伤脚的是这位爷,请太医的话,要丢面儿的也是这位爷,所以请要不要请太医,当然是这位爷说了算。
  京城的郎中自然也有擅长治疗跌打扭伤的,不过论起医术来,谁也不能同宫里的太医相比,而且他这个脚可是需要正骨的,万一要是有什么差错,别说活着的时候受人嘲笑了,死了都得在史书上留一笔。
  胤祺可不敢拿自己的左脚去赌,“立刻去请太医,而且是擅长给人正骨的太医。”


第43章 
  因为距离太远,所以太医到的时候都已经过去一个时辰了,虽然扭伤的地方还是痛,不过并非是那种不能够忍受的疼痛,胤祺已经安坐在榻上,吃了两个烤地瓜。
  毓秀都不知道该怎么说这人,心也太大了,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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