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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剪影-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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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继续开开心心的买东西,不知不觉到了晚上,拖着酸疼的小腿,饿得咕咕叫的肚子,冉冉提议,晚上不如去吃点清淡的,干脆吃鱼好了。
绯言同意,正好这里有家很有名的鱼铺,两个人就兴冲冲的向那里走去。
走到门口,傻眼了,虽然是周末,但也没想到,人竟然这么多?
大厅里坐满了,门口专供等候的区域,也是满员的样子,更甚者,玻璃门一关,门外竟然还有人在等着!
站在原地,一阵冷风吹过来,盛夏的天气,两个人被汗湿透的后背竟然感觉到有点冷。
“这下怎么办啊……”冉冉低低的哀叫一声,蹲在地上,“我不想再走了,累死我了……”
“……”绯言无奈的看着她,其实她也很累,连动都不想动一下,自然是很明白冉冉的心情的。只是她也没什么办法,不想走的话,就必须要等,不想等下去,她们也没有再走的力气。
“陆小姐?”正纠结间,程骞的声音从身后传来,略带了丝诧异,“你们这是?”
程骞驾车经过这里,其实只是忽然想起他以前陪着绯言吃过的一道甜品,他向来不爱那样的甜腻,只是已经好几天没再见到绯言,他实在很想她。
也许,是上天看他那么辛苦,才给了他一个机会?程骞大喜,发现姜冉冉和绯言两个人站在粥铺的门口,一蹲一立,都是万分无奈的模样,再一瞧粥铺的名字,他又是开心了几分。
“我们想去吃粥,可是没位置了。”看绯言面有难色,不愿多说,冉冉抢先说道,“程总,你有车?快带我们吃点东西吧?”
!!!
绯言大惊,简直不能明白冉冉的心思,她怎么就直接这样说出来了?当下她的脸就红了一红,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不出来。
周围等着的人也被冉冉这样大声的语调逗笑了,有姑娘看了冉冉一眼,捂着嘴悄悄娇笑起来,顺带还和身边的姐妹说:“你看那姑娘真可爱,简直像小说里的小白女主和总裁男主一样!”
小白女主指的是冉冉,总裁男主自然指的是程骞了,程骞冷了脸,也没多说什么,眼神凌厉的扫向那个娇笑的姑娘,看得她打了个寒颤噤了声,好一番莫名其妙。
程骞笑笑,温柔的看向绯言:“我有这边的贵宾卡,正好定了一个包厢,走吧?”
绯言愣了愣,冉冉已经从地上弹起来,拎着大包小包挤了进去,她无奈,向看着她的男人微微一点头,道了声谢,也跟着进去了。
程骞微微一笑,停好车子,也跟着走了进去。
这家粥铺名叫越记,在C市已经做了许多年,一开始只提供粥,后来又增加了许多凉菜,甜点,火锅之类的东西,因此越做越大,但不论生意好到什么地步,却是一家分店也不开的。
每天到这里吃粥的人很多,大厅里已经坐满,绯言还是第一次知道,这里竟也有包厢。
跟着程骞走进去的时候,绯言有些惊讶,这间包厢装修得十分精致,绘有水墨梅花的屏风,实木的配套桌椅,连椅子上的靠垫都绣了花纹,摸起来却很平滑。
绯言点了养生粥,冉冉要了三鲜粥,程骞看了看菜单,也要了养生粥,另外还加了饭后的甜点,这里的特色魔芋糕。
他点完菜,发现手机响了,低头一看,是冉冉发给他的短信:“绯言已经知道我们的关系了,不过我没告诉她是你叫我接近她的哦。”
程骞脸黑了又黑,好容易才按捺下想把冉冉打包送回简越身边的冲动。这点事都做不好,要是没有他帮着瞒着,不要三天,肯定就自己屁颠屁颠的滚回简越身边去了吧?
“程骞,你怎么会有这里的贵宾卡啊?我来这么多次,可一次也没遇到过你。”绯言心里也是疑惑,她从来不知道程骞会到这家粥铺来,这个男人向来不喜欢喝粥,更别提去粥铺。
程骞一笑:“粥铺老板是我的一个朋友,所以送了我这个。我也不是经常来的。”
这样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背后含着的意思,恐怕绯言一辈子也不明白。
他刚刚重生回来的时候,整个人想着的都是自杀而死的绯言,身心都还沉溺在上一世他看见医生宣布绯言死亡的时候,那种巨大的说不出来的悲痛和绝望里。连着三天,他食不下咽,连水也很少喝,很快就处于虚脱状态。
可能是精神上的压力真的太大,一向身体素质极好的他病倒了,躺在医院里,开始的时候只能够输些葡萄糖和生理盐水,把闻讯来看望他的程夫人急得直哭。
儿子明明什么事也没有,怎么就忽然变成这幅模样呢?
难道是因为清清走了,他实在承受不了这个打击?但清清都走了这么长时间,他怎么就突然受不住了?
程夫人守在病床前,一面为儿子担心,一面在心里暗暗恨起宋清清来,虽然这是宋家的宝贝,是自己的干女儿,但把自家儿子害成这幅模样,怎么着在她心里,也没有什么好印象了。
宋清清就这样背上了一个黑锅,并且一辈子也没洗刷掉。
慢慢的,程骞终于自己想通了些,再加上他看见程夫人哭肿了的双眼,况且这一世,和绯言并不是没有机会再重来,心里的结打开了,病也就好了起来。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大病一场,程骞整个人都清减了许多,程夫人不许他吃那些油腻的东西,开始的时候,每日变着法儿的送粥来,程骞疑惑,母亲因为有父亲宠着,一辈子都没下过厨房,哪会做这些?
程夫人不太好意思的告诉他,这些其实都是从一家粥铺里买来的。
吃得久了,程骞渐渐喜欢上这样的味道,清淡平和,就像,他的言言一样。
不过这些,他并不打算告诉绯言。尽管知道她不会为了一个“陌生人”伤心,程骞还是希望,出现在她面前的,是一个可靠的,没有虚弱面的男人。
一个让她可以放心依靠的男人。
第十六章
粥上得很快,味道也确实不错,没有一般店铺里那样浓重的味精味道。吃罢饭后的点心,三个人便准备离开。
其实已经不早,外面天色暗沉如墨,路灯都亮了起来,夏天的晚上,还是有一丝闷热。
走到店门口,冉冉忽然站住,手里拎着的包“啪”一下掉在了地上,眼睛直直的盯着前方。脸上露出不知是激动还是紧张的复杂神情。
这样复杂的神色出现在一向单纯活泼的她身上,让绯言一时间也有些怔愣,顺着她的目光向前看去。
店门口不远处的路灯柱子下站着一个人,穿着黑色的西装,脸庞隐藏在灯光的阴影里,身影高大挺拔。
黑暗里,只有男人手指件夹着的烟发出微微的红光。
看着前方的男人,程骞暗暗叹息一声,脸上挂上了安抚的笑容:“他来找你了……跟他回去吧?”
这话是对着冉冉说的,也许她本身就在摇摆不定,不知道该怎么办,此刻有一个人在她身边,给了她一个明确的答案,所以她想也没想,扔下手里的包就向着那个男人跑去。
绯言看着她一路飞奔而去,那个男人紧走几步,像是怕她被摔着了一样,伸出手来,一把将她揽进怀里。
冉冉像个无尾熊一样挂在男人的身上,隔得太远,绯言看不见她的表情,但她清楚的感觉到,这个一向看起来没心没肺的姑娘,这下才是真正的圆满,很快男人低下头,狠狠的在怀里少女的唇上咬了一下,抱着她放进身后的车。
车子很快离开,路灯将车牌照的明亮,JY开头的字母在灯光下闪闪发亮,昭示着主人的姓名。
脑海里的大门猛地被推开,绯言瞬间反应过来,口里低低的呼喊了一声:“简越!”
上一世跟了程骞这么久,绯言怎么可能不认识这个男人?
人们知道程骞年纪轻轻就成了程氏的主人,也知道程氏是全国乃至世界都有名的集团,但没人知道,“程”这个姓氏,放在白道黑道,那都是赫赫有名的。
程骞有两个发小,一个简越,一个温思承,在天朝,提起温家和简家,不能说人人敬畏,但绝对不会有人不知道这两家,能跟这两位成为发小,可想而知,程家也不是什么小角色。
绯言记得第一次见到简越和温思承的时候,自己已经搬去和程骞住在一起,他对自己如此温柔体贴,一度让绯言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他的温柔,也是她一直无法割舍的原因。
绯言早早的就被程骞告知,某天是发小简越的生日,他们说好了要给简越庆生,顺带也把她带去,“见见人”。
可能是遗传基因极好,三个人随便拉一个出去,个顶个都是大帅哥,程骞英俊,简越带些冷厉,而温思承则是温柔贵公子的模样。绯言一开始极怕简越,对温思承倒很有好感。
中途出去上厕所,回来的时候,推门的一瞬间,绯言听见门里传来温思承懒洋洋的声音,也许是天意,她停了下来,想知道她不在的时候,他们在聊些什么。
“你是认真的?”简越的声音带了些冷意,隔着门,绯言也被冻得一哆嗦。
“那可不?”没等程骞回答,温思承接话道,“这小姑娘比你小了可好几岁吧?你都快赶上简越玩儿养成了!不过这姑娘是真秀气,耐看!那叫什么,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三顾倾我心那!”
这样不正经的玩笑话让程骞皱了皱眉,打断温思承的话:“别这么说她。”
其实以前,他的女伴也曾经被这么打趣过,程骞只觉幽默好笑,如今落在绯言身上,他心里一阵阵恼,但又不好发作。
“啧啧啧,你还生气了还?”温思承一阵大笑。
笑声里简越忽然严肃道:“可是她眉眼怎么看都有些像是宋清清……阿骞,你真不是把她当成……”
后面说了什么,绯言都快忘了,但她到现在都记得,程骞的沉默不语,而推门而出时看见她的惊愕表情。
她装作什么也没听到,刚刚来的样子,还撒娇的抱住他的手臂,只是心里从此就堵了,堵得厉害!
那个叫宋清清的女人,是她心里的一根刺,但她哪里知道,她日后其实也是宋清清心里的一根刺?
眼下又见到了简越,想起简越生日上温思承所谓的“养成”玩笑话,绯言心里忽然就很明了。
听见这一声低呼,程骞也装作没听到,走到她身边并肩站立:“冉冉今晚应该不会回来了,我送你回去吧?”
绯言婉拒道:“不用了,这里离我家不是很远……我散散步就能回去,不用麻烦程总。”
程骞不放弃,依旧微笑着问她:“晚上一个女人回家总归不太好,还是我送你吧,给我一个展现绅士风格的机会。”看绯言还想拒绝,他补上:“况且,我有件事想请陆小姐帮忙,不知道可不可以?”
老板都这样说了,哪里还轮得到绯言再多拒绝?她只得点了点头,任由程骞将车开了过来,替她拉开了车门。
“不知道程总有什么事要我效劳?”车里气氛有些压抑,程骞没说话,她也找不到话可说,只得开口问道。
“其实是小事,不过也不算是小事。”程骞边开车边回答,“我母亲今年正好要过五十岁生日,我想着要送她一件礼物,但实在不知道该送什么才好,听冉冉说,陆小姐眼光很好,还帮她选了送给嫂子的礼物,所以也厚颜,想请陆小姐帮忙选一下送给我母亲的礼物。”
闻言,绯言轻轻的舒了一口气,但其实她也不知道,刚刚在紧张什么:“这,恐怕不太方便吧?我并不知道令尊喜欢什么,万一选到她不喜欢的怎么办?程总自己选,熟悉母亲的喜好,会比我好很多。”
程骞不依不挠:“我确实知道母亲喜欢什么,不过我是个男人,心思总是没有女性那么细腻,才想到找陆小姐帮忙,肯定是相信你的眼光的。”
绯言点了点头:“那好吧。”
程骞显得很开心,就定下时间:“不如下周五吧?下了班我接你一起。”
绯言总觉得有那么几分奇怪,但容不得她多想,已经到了公寓楼下,道了晚安,她向楼上走去。
程骞靠在靠垫上,觉得车厢里都是绯言身上淡淡的香味,整个人都不由得放松下来。
但他很快想起绯言对他有礼却冷淡的态度,心里不禁有些泄气,只是想到再过五天,他就可以再见到她,并且这次再没有姜冉冉这个小电灯泡,就又觉得他的道路并没有那么漫长。
看来,适当的时候,好兄弟之间通个消息,还是很有必要的。
程骞暗暗想着,嘴角挂上一抹笑容。
周末之后,绯言就没有再见到冉冉,她发了短信告诉自己,因为一些原因,可能不会再来上班了,还邀请她有时间去家里玩,绯言笑着答应,但心里总觉得可能以后都不会再有联系。
知道冉冉其实和程骞认识,还和他们一群人有那样紧密的联系之后,绯言就总觉得自己是不是有些阴谋论了?冉冉这么可爱,不像是会骗人的模样。而自己这个影子,哪里值得程骞费那么大的心思?
可能只是巧合,就像冉冉说的那样,瞒着她,是怕一般人知道了,会通过她跟程骞攀上关系。
这样想着,她觉得有些对不起冉冉,竟然因为要躲着程骞而想与她不再来往,如此一番愧疚的心理折磨得她连续几个晚上没睡好觉,天天顶着硕大的黑眼圈上班。
第十七章
绯言坐在程骞的车里,车子行驶的很慢,下班高峰期,C市几大主干道堵得一塌糊涂。
程骞一面暗暗窃喜上天给他更多和绯言相处的机会,一面假惺惺的道歉:“没想到竟然堵成这个样子……陆小姐,你今天没什么急事吧?”
绯言摇头:“没有。”
程骞打开车载电台,6点多的时间,电台正播放着一档娱乐新闻,主持人乐乐声音清甜迷人,在C市很受欢迎。
这是娱乐新闻的半截,两个人一时无话,便集中了注意力在这个上面,乐乐清甜的声音淌在车厢的空气里:“夏日炎炎,今夏最受期待的电视剧《倾国》正在C市影视基地火热拍摄中,不仅粉丝对影帝影后时隔十年的合作充满期待,不少明星也表示很有兴趣哟。接下来让我们来听听他们是怎么说的吧!”
一时间两个人的注意力都被电台广播吸引了过去,苏曼如在圈子里一向是没什么好友,所以开始送上祝福表示期待的,基本都是一些陈辞的好友或者是有意追求苏曼如的男星,两个人听得有些无趣,虽然是明星,表达期待的方式与普通人似乎也没什么两样。
“接下来,是很久没有出现在观众视野中的名模宋清清,作为苏曼如从小的好友,不知道她会说些什么呢?”
两个人同时转过头来看了对方一眼,视线相撞的一瞬间,程骞明显发现,绯言眼里有一丝受伤和微弱的嫉妒。
这受伤让他心疼,但嫉妒却又让他燃起希望,会嫉妒,是不是说明,绯言心里还有他的存在?
其实隔了并不久,算起来,距离最后一次见到宋清清,也不过只有几个月的时间,但她的处境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她以为自己忘了,可是重生一次,再次听见这个名字,她的心依旧会疼。
和程骞对视的一刹那,绯言有些不自然的笑了笑,她不得不承认,自己极度嫉妒宋清清,嫉妒她能得到程骞的心,嫉妒她明明什么也没做,却轻而易举的打败了自己,而自己,一败涂地的同时,甚至连情敌的面都没见到过几次!
这,就是彻彻底底的失败吧!
这一世,程骞是不是还在苦苦等着宋清清的归来?他听见这个名字,恐怕激动程度不下于自己!
“看着曼如从刚刚出道的新人,一直到现在这么红的大明星,我一直都支持她,相信她的演技,当然,和陈辞的合作也是我期待很久的,希望《倾国》有一个好的收视率,不过,相信有他们两位和其他明星的精彩演出,收视率是不会差的。”
宋清清的声音从电台里传来,温柔,低沉,带了点微微的沙哑,不像是一贯的清亮,听上去似乎有些感冒,主持人听她说完,才笑着说道:“谢谢清清的祝福,听说清清在F国拍摄杂志封面的时候得了感冒,工作这么努力,也不要忘了保养好身体哟。”
看着程骞凝神听着宋清清祝福的模样,绯言压抑了再压抑,还是忍不住开口问道:“程总认识宋清清?”
“……是。”程骞微微一愣,看了眼绯言,点头应道,他知道绯言心里有宋清清这个结,所以又补充道,“她其实算是签在我公司的,而且是我妈的干女儿,所以一直把她当成妹妹看。”
这是程骞潜意识里有解释的意思,但绯言只是点点头,脸上依旧挂着让他看不出什么表情的笑容,客客气气的说:“宋小姐很优秀,你母亲很有眼光。”
眼光,是啊,很有挑儿媳妇儿的眼光!
程骞在心里苦笑一声,罢了!现在用嘴也解释不清,就慢慢等着吧!
堵了许久,也还是到了,程骞选的是C市最大的珠宝店,隔着透明而巨大的玻璃墙,绯言也能感受到里面的富贵之气。
这样的地方,如果不是程骞,哪里是她一个小职员能来的?
营业员微笑着一件件向他们介绍着新到的一批珠宝,程骞笑眯眯等在一旁,没有半分不耐烦的神色,这让营业员更加确定,眼前的这个男人是大客户,只要哄得女人开心了,他是什么都愿意买的。
“太太,你看这款珍珠项链,珍珠个个都是差不多大小的,光泽度极好,而且是店里唯一的一条,整个C市也就这么一条,戴在你脖子上,一定能衬得你肌肤更加白皙,而且看起来非常华贵优雅。不如你试试?”
不愧是职业的营业员,说起话里语速很快,但非常清晰,绯言反应过来,又羞又窘:“我不是他太太,你误会了,我只是替他选送给他母亲的礼物。”
营业员露出了然的神色,大概是还没结婚,第一次见家长?但看她刚刚喊了“太太”之后,男人眼中不容忽视的欣喜,她还是觉得刚刚喊对了,这“太太”嘛,只是早晚而已!
“哦,抱歉。其实这款珍珠项链,也相当适合四五十岁的女士戴,尤其现在是夏天,戴在脖子上相当舒服。”营业员小姐微笑着改口,“不如小姐你体验一下?”
“不用了,我……”
“绯言,你就试试吧,我想这个不错,你要是戴了舒服的话,我也好送给我母亲。”不知不觉间,程骞已经从“陆小姐”改口喊她“绯言”,但她并没有发现。
眼前两个人都在劝自己,绯言只好应下来。营业员从柜台里取出这条项链,刚要为绯言戴上,程骞就伸手接过。
绯言站在原地,只觉得浓厚的男子气息包围了自己,程骞身上竟然有种她十分熟悉的味道,以前她最爱的玫瑰花的沐浴露香味夹杂着男人身上淡淡的烟味,并不令她反感,反倒让她有些微的怔愣。
这一怔愣,程骞已经将项链戴在了她脖子上,此刻正伸手在她的后颈处扣着项链的搭扣,手指不可避免的碰触到她颈部的肌肤,温热的触感让她有些许不自在,但也并没说什么。
她没看见,镜子里男人眼里透出阴谋得逞的精光,他激动得手指都在颤抖,好一会儿,才终于将搭扣扣好。
营业员看着眼前的一切,旁观者清,她偷偷笑了起来,男人明显对这个女人倾心已久,只是这女人似乎很呆,还没发觉出来。
化妆镜里映出绯言的脸,脖子上的珍珠项链在灯光下发出柔和的光,珍珠颗颗接近完美,几乎没有瑕疵,粒粒圆润,戴在脖子上,微微的凉意,贴合肌肤,相当舒服。
她点点头,回头望着程骞说:“这条很好看,也很舒服,相信令尊会喜欢的。”
程骞着迷般的望着她,下意识的点了点头,示意营业员去开票,他亲自将项链取下来,让营业员包好,心里想着,就算不适合我妈,为了你,也得把它买下来。
绯言自然不知道,买好东西,两人上了车,程骞执意要请她吃饭,看天色又是不早,再一看手机,已经是八点了。
上了一天的班,她已经很累,这时候回去再做饭也很麻烦,绯言点头应下,程骞便调转方向,向另一个地方驶去。
第 18 章
程骞带着绯言去了家淮扬菜馆,淮扬菜与鲁菜,川菜,粤菜并成为中国四大菜系,清人李斗曾说:“烹饪之技家庖最胜。如吴一山炒豆腐、田雁门走炸鸡、江郑堂十样猪头、汪南溪拌鲟鳇、施胖子梨丝炒肉、张四回子全羊、汪银山没骨鱼、汪文蜜蛼螯饼、管大骨董汤、鮆鱼糊涂、孔讱庵螃蟹面、文思和尚豆腐、小山和尚马鞍桥、风味皆致绝胜。”这说的,就是淮扬菜。
绯言虽然爱吃咸辣的东西,但是对于清淡的口味也接受得来,程骞曾经带她吃过一次文思豆腐,她从此就爱上了这道菜。如今程骞再带她来到这间菜馆,多多少少也勾起她的回忆。
在没有发现宋清清之前,程骞对她是极好的。虽然家境不算大富,但作为唯一的女儿,绯言也是被娇生惯养长大的。体质向来不好,热不得冻不得。
夏天里她怕热,嫌弃他体温高,不想跟他一起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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