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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大美人-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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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建业说完后,又抽了两口烟,然后看着在侍弄着那野花的女儿:“小美,你这是在弄啥?”
  “这是金银花,晒干了放着用来泡水喝,能清热解毒,也可以当茶叶用。”
  梁英抱着儿子走过去:“这叫金银花啊?”
  宋姗点点头:“嗯啊。”
  梁英想了想:“也是,这花开的时候是白色,谢的时候就变黄了,难怪叫金银花。”
  宋姗一愣,倒没想过这个解释,因为她也不知道金银花的由来,当下就只好笑笑。
  “其实不只是金银花,很多花都可以晒干了用来泡茶的,比如那个野菊花。”
  他们说的野菊花是指秋天长在山坡上的一种黄色的小花,花朵不大,花蕊和花瓣都是黄色,但因为一般成片的生长,一眼看去,满山都是黄灿灿的一片,也是十分吸引人,就是太常见了,大家都不当回事。
  林安一听就兴奋了:“那感情好,把这些晒干了我们就用来泡茶,不花钱就能喝上茶。”
  陈冬梅瞥了一眼自己儿子:“就知道钱。”
  林安嘿嘿的笑着。
  他们是不懂喝茶,花钱买回来泡出一些苦水水,只觉得不划算,但有茶的话,肯定比白开水又强,所以对那茶心情也是矛盾,如今有了免费的替代物,当然就觉得好了。
  林平也很感兴趣:“小美,那把你手中那什么花泡来试试看,看看是什么味道。”
  “嗯,好。”
  于是宋姗挑了些金银花出来准备泡茶,梁英把怀里的孩子塞进林平怀里,就去厨房准备烧水了,大锅烧水快,一会儿热水就出炉了。用金银花泡进开水里,每人一小碗。
  林平和林安只喝了一口就非常惊喜,就是这个味道,茶叶的味道,苦涩涩的,但大家也有一个意识,就是在夏秋两个最热的季节时,要多喝多吃苦的东西,身体才不容易被那剧热打败,所以很多人那时候还会去挖一些草来熬,熬成一锅苦水,捏着鼻子硬喝下去。
  所以虽然味道苦,大家还是很开心。
  ……
  在一家人吃过饭后,没有别的活动,就坐在坝子上聊天。林建业照旧编织着箩筐或者背篓,林平林安则小声的说着在城里的见闻,中午那一顿饭吃得多好。
  直到夜色完全降临,星子闪烁而出挂满夜空,大家才陆续回屋,关上房门准备入睡。
  这房子不隔音。
  宋姗能听到林建业和陈冬梅压低了声音谈话的声音,能够听到林平和梁英夫妻两在交谈什么,从那声音里的几个字可以判断出,林平送了梁英一条项链,可以想象夫妻两此刻多融洽,至于林安,躺下没有多久就睡着了。
  宋姗轻轻笑着。
  这一夜似乎和往常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对于她来说,却有着重大的意义,因为今天就是她给自己定下的第七天了,然而那个真正的林素美依旧没有出现。
  林素美出现,她就消失,把一切还给林素美,如果林素美消失不在,她永远只能够当林素美,那她就彻彻底底的把前程往事放一边,安安心心的成为林素美。
  在0点到来的那一刻,她是有感觉的,虽然身上没有任何物品能证明时间,可她的心跳如此狂乱,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同她彻底分离。
  她只有下意识的一个念头——我会为你弥补所有遗憾。
  失律的心跳重新恢复,而她也陷入了沉沉的睡眠中。


第21章 
  宋姗; 不对; 是已经打算好彻彻底底当林素美的她; 连同那个名字一同彻底的舍弃掉,现在她看林平林安还有梁英小侄子以及陈冬梅林建业,心里的感觉已经不同了; 之前是有些小忐忑的害怕他们发现自己的不同之处; 如今却是把他们当成自己最亲最亲的亲人; 是不可割舍的人,同时也会是她永远的依靠,而她也会努力让自己成为他们的依靠。
  他们都是她生命当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林素美的反常并未被大家发现; 因为今天大家都很兴奋; 要去给林安相看人。林安自己是早早就起来了; 把鸡鸭放出去后; 就回屋换了身衣服和鞋子,把衣服整理了又整理,看得出他是又紧张又兴奋,连梁英都难得的打趣了他两句; 把林安臊得不行。
  除了坚定不移要支持自己大哥决策的林建业依旧要去打石头外; 林家的人可以算是全家总动员了,梁英原本纠结和犹豫要不要一起去; 但在陈冬梅的一声令下,就不再犹豫; 和同样喂猪的人打了声招呼; 把孩子送到大房易芳那里让她照看一下; 就换了身最好的没有补丁的衣服,大家一起出门了。
  这第一次相看人,通常情况下既不在男方家里,也不在女方家里,那就采取中间办法去媒人家里。
  林家人浩浩荡荡的向媒人家出发,一到媒人家里,陈冬梅就和对方打上招呼,然后坐下来聊起来。那媒人虽是在同陈冬梅说话,眼神却不时瞄向林安,这陈冬梅过去是远近闻名的美人,生的儿子再差也不会差到哪里去,而那吴家的小姑娘长得也是眉清目秀,这么一判断,心里就有了底,知道今天这事应该能成,当下笑得更加欢了。
  至于林素美,她是和梁英坐在一起。只要外面有脚步声临近,林安就显得格外无措,想要向外面看,又不敢,这姿态让林素美和梁英忍不住偷偷笑了起来。
  好在没有等多久,吴家的人也来了,也是全家总动员,就连嫁出去的大女儿吴双都专程赶来了。
  两方人一会面,就开始互相打招呼,然后聊了起来。
  而林安则偷偷看向吴华,只瞄了一眼,赶紧把目光收回。而吴华也偷偷的打量了林安一眼,脸色绯红的收回目光,然后咬着唇看着地面。
  陈冬梅轻轻咳嗽了一声,然后介绍着林平梁英和林素美等人,在最后才介绍林安:“这就是我那小儿子,没啥大本事,但是做事很踏实,你交给他完成的事,绝对做得妥妥帖帖,绝不缺斤少两。”
  “这是做事细心,细心好,知道疼人。”媒人当即开口夸道。
  吴华的母亲也笑着点点头,然后指了指吴华:“这是我女儿吴华,没怎么出过门,性格有点内向,在家就做点家务什么的……”
  吴双一听自己母亲的话,赶紧接过话来:“我妹妹做饭可是一绝,我嫁出门后最挂念的就是她做的饭了,而且我妹妹还会一手刺绣,我出门时的枕套被套都是她亲自绣的,好些人看到了,都说特别好看。”
  媒人照旧在中间夸奖了一番。
  双方的长辈都聊得不错,算得上相谈甚欢,也能明白只要没有什么意外,基本上没什么大问题。
  就是林安和吴华全程坐着,一言不发,没有一句对话。
  陈冬梅看了看自己儿子,转过头笑道:“我记得你们这附近有一口池塘,还种了藕,我们一起去看看?”
  媒人当即道:“去走走也好,就这么坐着也没有意思。”
  大家一起走到池塘后,媒人就让两个小年轻自己去说说话,双方长辈都在,林安和吴华又离得不远,也就不会有什么闲话可说,而且也应该让两人自己聊一聊。
  就在大家都聊得不错的时候,林素美远远看到一个人走过来,当即吓了一跳,直到刘茵真的走近了他们。
  “三婶。”刘茵冲着陈冬梅打招呼。
  第八第九两个生产队离得近,因此大家多多少少都比较熟悉对方,而第七生产队相对来说离得比较远,很多人都不认识,因此刘茵并没有同吴家一家人打招呼。
  “是刘茵啊,这是出来割猪草?”陈冬梅看了看刘茵背后的背篓。
  “嗯。走到了附近,想到这里的荷花快开了,就来看看。”
  陈冬梅点了点头。
  而刘茵则大大方方的向林安和吴华那边走过去,她的动作太过随意和大方,一时之间,没人想到别处去,但这不包括林素美和林平。陈冬梅自己还没有什么反应,她的衣服就被人拉住,还是一左一右,林平和林素美都同时扯着她的衣服,陈冬梅一时间有点懵,然后就看到儿子和女儿脸上担心的表情。
  陈冬梅当即回味过来,脸色微微一变,她一直都觉得林安那小子不开窍,结果哪里是不开窍,是都开过了。
  只见刘茵快走近那一对扭扭捏捏的年轻男女了,他们也听到了动静,下意识的看了过来。
  林安几乎是下意识的就挡在吴华的身前。
  刘茵则完全无视林安,只淡淡的扫了眼吴华,在心里评价了一句“小家子气”,然后仰起头,傲娇的走开了。
  林安和吴华都有点莫名。
  “那个……我和她没什么关系。”林安挠挠头都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嗯。”吴华害羞的点点头。
  吴华对林安的条件早就清楚了,她能感觉到自己父母对他的满意,然后刚才见面时,她自己也挺满意,然而就在刚才他挡在她身前这个细微的动作,才让她真正的觉得这个人可以给她依靠,是随时随地都原意也能为她遮风挡雨的人。
  在快要分别的时候,林安把自己买的那一对镯子送给了吴华,吴华害羞的接过:“不好意思,我没有带什么东西来。”
  “不要紧,我们……以后还有很多机会。”
  “嗯啊。”
  ……
  两家人分开,陈冬梅不用问自家那傻儿子就知道他的态度了,瞧那傻笑的样子,不过她倒没有过问和刘茵那点事,主要是她自己的孩子,多少能了解不可能做出过分的事,另外林安能主动拒绝说明白了,也算得上做事果断,自然就当做这件事不存在了。
  “镯子送出去了?”
  林安点头。
  陈冬梅心里也是一定,收了东西,就代表着人家姑娘心里也是乐意,那这件事就是彻底妥了。
  ————————
  上午去相看人,下午的时候该干嘛还得继续干。
  林素美就准备继续去采金银花,否则过段时间,就错过花期了,而她光待在家里也是无聊。
  她没有进深山,就在山进口处的悬崖处找金银花,说是悬崖也不算,没有悬崖那么陡峭,也没有山坡那么平稳,介于两者之间,她也能很轻易的爬上去,然后采摘金银花。
  让她意外的是她竟然发现有若有似无的香味传来,顺着那香味去寻找,发现了一株不大的栀子花,这让她惊喜极了,冲着那花嗅了好一会儿,想着如何把它移植到自己家去,这样每天都能闻到这样浓郁的花香了。
  林素美坐在栀子花旁边的石头上,双脚悬空一甩一甩的,把篮子放在身旁,然后拿出林平林安在城里买回来的糕点,小口小口的吃着。
  清风迎花香,独美人不知。
  她竟然生出几分享受的味道。
  当然了,如果不是远远就看到那个人向自己走过来,她觉得自己这美好的心情一定能够持续很长一段时间。
  她就那么面无表情的盯着罗志帆走过来。
  “小美。”
  “别这么喊我,这是我家人才可以喊的小名。”林素美脸色不愉,说话也不客气。
  “小美,你这是怎么了?一连好多天都不理我,我要是哪里惹你生气了,你也告诉我哪里做得不好,我好改正。”
  “你别这么说话,说得我和你好像有什么关系似的,让人听见了会误会。”
  “小美,我们……”罗志帆咬咬唇,“是因为沈秋云?你不要听别人乱传,我和她之间真没有什么事,那些人,他们都不怀好意。”
  “你真的和沈秋云之间什么事都没有?”
  “真的没有什么事。”
  “可是我知道的却不是这样。”
  罗志帆心里咯噔了一下,叹了一口气:“小美,我和沈秋云过去是同学,她经常来找我问题,然后在别人眼里,就乱传我们是一对,她是女孩子,我也不好说什么。后来到了这里,我没想到她也到了这里,还默认我和她之间是男女朋友,我怕你误会,也怕她深陷其中,就私底下把她喊出来说清楚了。现在她也想明白了,我也就没有当一回事,毕竟说出来的话,会影响到她的名声。而我之前没有告诉你,就是怕你生气。”
  林素美在心里倒吸了一口气,若不是知晓罗志帆的为人,她大概就真信他了,这人说谎简直就是拈手就来,难怪沈秋云会替他隐瞒那么长时间。
  “好吧,我相信你。”
  罗志帆面上一喜。
  林素美立即转了话题:“但我现在不想谈朋友,更不想结婚,所以我们就当做陌生人吧,就像你和沈秋云现在这样。”
  “小美,你这是还不肯相信我?”
  “我说了我相信你啊,只是我不想谈朋友,也不想这么快结婚。”林素美笑了笑,“我姐说了,我可以等两年,说不定就能遇到更好更优秀的男人,我决定试试看。”
  “你……你怎么会变成这样?”罗志帆难以置信的后退一步,仿佛难以接受自己心上人变得如此世俗。
  林素美撇撇嘴:“我是我们村里最漂亮的女孩,要结婚的话,肯定得有一套单独的小屋子,三转一响也少不了,更得有不错的工作,工资还必须得高,否则怎么养得起我?罗志帆,你能给我什么?不对,是你现在有什么?”
  罗志帆第一次被人如此嫌弃,手捏成拳头,怒意十足,许久后,他才平复了自己的心情:“小美,我知道你只是生气而已,并不是那样的人。”
  林素美讽刺的一笑。
  是啊,若是以前的林素美,早就被他几句话弄得晕头转向了,而现在的她,只觉得看到他就坏自己心情。
  这个男人,是上辈子林素美悲剧一生的罪魁祸首。


第22章 
  林素美提着篮子回家; 她把金银花取出来摊着后; 就去找林安商量着要把那株栀子花挖回来。林安根本不懂妹妹说的那有香味的花是什么东西; 但妹妹说了要挖回家种植,那就扛着锄头去挖呗!一丝犹豫都不曾。
  他们到了那地方,林安坚决不准林素美跟着他一起爬上那山去; 他自己则手脚利落的就爬到了上面去; 都不需要问她; 就知道她说的那花在什么地方,完全不会认错,因为就那一株花传来香味。
  林素美爬山的动作被林安阻止了:“哥; 你也太小心了一点; 你说; 我要是没有爬上去; 如何能发现这株栀子花?”
  “要是被妈知道了,准得说你。”林安小心翼翼的挖着这株栀子花,唯恐伤了它的根,“你是不是忘记了; 去年王诚去扒野地瓜时从山崖上掉下来; 头撞到石头上,流了好多的血。”
  她想了想; 记忆里似乎的确有这件事,不过她的重点在于; 下个月就可以去扒野地瓜吃了。扒野地瓜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那野地瓜通常一大半在土里面被遮住; 很少一部分在露出来,想要扒到更多的野地瓜,那也是运气问题,而且很多野地瓜藤根本就不会结果子。不会结果的地瓜藤也不是真的不结果子,而是结的果子是很硬的那种,不能吃,里面甚至还会有一些小虫,大家都说这种母地瓜。这让她非常的费解,为什么公地瓜能吃,母地瓜反而不能吃,不是应该相反?
  “知道了,你别告诉妈妈就行了。”
  林安笑了笑。
  林安很快就把栀子花挖了出来,还保留了根上的部分泥巴。
  “哥,让我拿吧!”
  “别,这上面都是泥土,别弄你身上去了。”
  “那我拿锄头。”
  林安摇摇头:“你就走吧,这点东西你哥还是能拿得动。”
  林素美吐了吐舌头。
  回到家以后,林素美就开始侍弄着这株栀子花了,原本想着就种在屋子前面,早上一打开门就能看见,闻到香气一定会心情很好。但这坝子很快就会被派上用场,晒小麦杆,晒玉米梗玉米杆以及稻草,到时候到处都是灰尘,肯定会影响到这株栀子花,于是还是将栀子花种在屋后面的院子里。
  林家的后院很干净,因为有一口井的关系,根本没有让鸡鸭留在这里,并不像别人家那样后院到处都是鸡鸭留下的痕迹。
  林素美把栀子花种好后,突然看到旁边一点空地,立即感到意外,这地方专门用泥土铺了一层,上面还有一点腐烂的竹叶,和别的地方格格不入。
  “哥,这是什么啊?”她好奇的蹲过去看。
  林安原本想敲一下她,手上还有泥土,于是算了:“你忘记了?这是伞把菇啊!”
  伞把菇?她一脸懵,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这泥土的什么东西。伞把菇是这里比较常见的一种菇,体积一般较大,所以哪怕是遇到一朵,也是运气好,可以用了做成汤。而这伞把菇有个特点,那就是今年在这里长出来了,只要不破坏它的泥土,它明年还会在这里生长起来,所以有些人就学聪明了,干脆把伞把菇出现地方的泥土挖回家,挖的泥土多了,就形成了这样的一小块土地。
  林素美想到这一小块土地很快就会陆陆续续冒出伞把菇来,竟然非常的期待。
  她过去很少吃到这种菇,因为即使她捡到了,也不会吃到,永远都是稀饭汤汤就着咸菜吃。但她记得很清楚,那时候“林素美”吃过这样一株伞把菇,似乎是才捡回来的,陈冬梅用冬瓜叶子把撕碎的伞把菇包起来,里面放一点盐,然后直接用火烤熟,“林素美”嫌弃很难吃,只吃了一口就扔掉了,并且还非常好心的提醒大家,一定不要这样吃伞把菇,味道太怪了。
  “我就突然忘记了嘛!”她吐吐舌头。
  “行了,快去洗手,看你手脏得。”
  “还说我呢,你不也是一样的?”
  ……
  兄妹二人互相打趣了一番对方,然后洗手后就准备吃饭了。今天晚餐的菜是林素美很喜欢的丝瓜,她特喜欢吃这道菜,丝瓜炒出来会有很多水,那油水甜滋滋的,泡饭吃特别好吃,当然了,现在都是稀饭,没法泡饭,但这也不影响丝瓜的美味。
  吃过饭,陈冬梅会去水塘洗衣服,顺便会问一句家里谁的衣服需要洗,她一起去洗了。梁英带着孩子不方便,洗衣服一般都在家里用那口井里的水洗,时间多的时候就自己洗,若是忘记了,也会让陈冬梅抱着一起去洗。
  而林平林安就会去找村里同龄的小伙子一起唠嗑。林建业这时候见陈冬梅不在,也会去找林建国他们聊天,通常情况下四兄弟都在,你一言我一语,一件事都能说上很久很久,在这种时候,林建业也会变得很健谈。
  林素美今天也跟着陈冬梅一起去洗衣服,她平时脱下来的衣服都被梁英拿去一起洗了,这让她很不好意思,还是得第一时间就把自己衣服洗了。
  村里的那口专门洗衣服的水塘很大,也很深,还曾淹死过人的,也有一些关于它的故事流传着。比如谁在这里洗澡的时候,发现有人在拉他的脚,等起来的时候,发现小腿上有一个绿色的手印之类,故事真假不知道,但大家洗衣服的时候还是更倾向于呼朋唤友一起。
  水塘的周围有一些石滩,每个石滩都容纳两到三个人洗衣服,所以很多时候洗衣服的时候也非常热闹,大家一边洗衣服一边聊村里的八卦,也是好不热闹。
  这会儿就只有林素美和陈冬梅两人而已。
  很快,就又有人来了,来人选择了去另外一个石滩。
  林素美下意识的看过去,是一个非常年轻的男生,她皱着眉头看对方,她并不记得村里有这号人,至于外村的人,也有属于他们洗衣服的地方,绝对不可能跑这么远来洗衣服,所以这个人是谁?
  很快,林素美就知道了。
  因为又有人来了。
  “小渊,你来洗什么衣服?”葛红很显然是跑着来追的宋渊,一边说话一边喘气,“都让你把衣服放着了,你姐姐们会知道洗,你还非要自己来洗……算了,让妈妈洗,你放着。”
  “妈,我自己洗就行了,在学校还不是得自己洗衣服。”
  “学校是学校,家里是家里,你都在学校受苦了,怎么还回家来受苦。”
  葛红把宋渊拉到一边去,她自己蹲在石滩上,一边洗衣服,一边告诉她儿子,洗衣服都是女人干的活,他不用干,以后千万不要这样了。
  林素美一直盯着那个方向。
  原来那就是宋渊,宋家的宝贝儿子。
  宋渊似乎察觉到了林素美的目光,也看了过来,不知道意识到了什么,这一次非常强烈的要求自己洗衣服,非得把葛红拉开,葛红不让,宋渊又坚持,母子两人好不热闹。
  林素美低头扯了扯嘴角,看来宋渊也是知道村里人爱说他家的闲话。
  林素美和陈冬梅很快就洗完了衣服,然后端着衣服回家,走出去了老远,陈冬梅撇撇嘴:“就他儿子金贵,洗个衣服都不行。”
  虽然说村里大部分家庭都是女人洗衣服,但如果男人洗几次衣服,也属于正常,尤其是夏天的时候,有些人洗澡的时候就顺便把衣服也搓洗了,免得麻烦媳妇,这葛红说话,怎么都让陈冬梅听着不舒服。
  林素美抿抿嘴唇,没有说话,在葛红心里,儿子就是比女儿高贵,儿子就该吃好穿好,而女儿这种反正要嫁人的赔钱货就该多做点事,甚至葛红认为这里的风气不行,女儿嫁人还要娘家贴补东西,这风俗很有问题。
  陈冬梅轻轻的哼了一声:“以后谁要嫁进他家,就悲惨了。”
  “妈,那宋渊是在念书吧?”
  “是啊,怎么了?”
  “他家可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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