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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她声娇体软[快穿]-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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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下了店面后,南妃妤又花钱买了一辆二手的面包车,开回了若水镇。
下半年来镇上也出现了摩托车小货车之类的,所以她也不算特别显眼,接了程东宇之后,载着满满当当的年货,一家人回了边塘村。
南妃妤打算在凌家过年,所以让几个哥哥过来把年货一块儿搬回去。
一路上,免不了又被村里的人围观了。
凌四哥他们一直都是在厂子里,很少露面,倒是南妃妤一会儿当模特,一会儿当摄影师,所以村里人都以为她靠着一张面皮在打工,虽然嘴上不说,但是哪个心里不鄙视她。
连之前想要提亲都不敢再提了,谁知道她还做了什么肮脏事?那张脸看着就不是能安分过日子的!
新年快到了,村里家家户户都进了年货,但是哪个像她这样的大手大脚的?而且还是往娘家搬!
再看看那稀罕的面包车,大家表情更加不好了。
八卦的王大妈走到凌四哥身边,问了句,“凌四啊,那车你买的吗?”
凌四哥摇头,“我小妹买的。”
“你小妹这么厉害啊,还能买得起车?”
那阴阳怪气的话,让凌四哥皱了皱眉,随后回了句,“对啊,小妹开了个照相馆,生意还挺好的。”
凌四哥知道自家小妹低调,从来不提服装店的事,外面的人怎么说她也不管,但是他看不过去了。
村里这些人就是嘴闲,什么都要唠嗑几句。
“那照相馆是你小妹开的?!”王大妈惊讶地嚷嚷着。
“嗯。”凌四哥点头,便不再理睬那人。
南妃妤拉着程东宇走在最后面,因为要风度不要温度,裙子下穿了条薄绒打底,冷得她膝盖都没知觉了。
程东宇身子拔高了一些,快要跟她差不多高了,也不知道他平时是不是经常运动,还长肌肉了,看起来比以前结实了不少。
他将脖子上的围巾取下,一把丢到了南妃妤怀里,“裹一下,省得又要让我伺候你。”
上个月她又冷感冒了,躺在床上指使他干活,连药都要端到她面前,把她嘚瑟得……
欺负小孩儿她就这么开心?
不对,他已经不是小孩了。
南妃妤瞥了瘪嘴的程东宇一眼,乖乖将宽大的围巾在腿上围了一圈儿。
这围巾还是素裳出品的,他当初嫌弃太女性化来着,但是还非要每次都带着。
回了凌家,大嫂二嫂已经做出了一桌热腾腾的饭菜等着了。
这几个月凌家因为服装厂多了一笔收入,饭菜也比往年都丰盛很多。
除了林央,三个嫂嫂对上南妃妤时都有些脸红,感觉自己对她太差了,可是她做生意赚钱的时候却还想着娘家人。
凌父有些感慨,万万没想到他眼里任性的小女儿,竟然有这么一番作为。
他拿了自家酿的酒出来,父兄几个难得酣畅喝了一场。
席间邻居家还送了些腊肉过来,凌父转手回赠了一斤新鲜的牛肉。
邻居笑得见牙不见眼,客客气气地离开了。
不用一个晚上,大家都知道凌家发财了,凌小妹开照相馆赚了很多钱,凌小四也做起了生意,还把自家人请去帮忙,如此云云。
第二天起,凌家就多了来走动的人,一个个笑容满面的,拉着凌四哥问生意的事,看能不能也跟着发一笔。
凌四哥是个不擅长说谎的,这服装厂本来就不是他的啊,不过看着越来越多窜门的人,他也烦了。
以前凌家算是村里最底层的人,因为吃饭的人多,家里就那点地,每每揭不开锅的时候,想要寻求帮忙,这些人都躲得远远的。
现在倒好,知道他们赚了点钱,就全都围了上来。
第51章
除夕那天晚上; 吃完年夜饭后,南妃妤从凌家屋子出来,走着去高至前那儿。
之前她给他捎了几套便服之后; 他给她回了封信,说是除夕会回来的; 现在应该在家了。
地上的雪都化了,夜风还是冷飕飕的。
在路上她遇到了回家的凌大哥,还被问了几句。
听到她是要找高至前; 凌大哥就更关心了; “小妹; 这都晚上了,你一个人去不安全; 还是我陪你去; 而且你们孤男寡女的,我就怕村里人会乱说。”
南妃妤知道他在担心什么,于是掀了掀嘴唇; 意味不明说了句; “大哥; 这就是你不识趣了; 我就想跟高大哥单独相处啊。”
凌大哥是个老古板,此时一听,脸上又黑又红,跟着她,不太好意思; 不跟,又担心她出事。
“大哥,那我先走了。”南妃妤笑着挥了挥手走远。
凌大哥摸了摸后脑勺,也挥了挥手,“那你小心点昂~”
听小四说,这个小磕巴对小妹还是挺好的,又是借车给她,又是给她送照相机什么的,小磕巴当初就救了小妹一次,难道在那时候他们就已经看对眼儿了?
凌大哥回了屋,将这事一说,本来在跟凌二嫂小孩儿玩的程东宇马上跑了出门。
“小宇!你去哪儿!”
“找嫂子!”程东宇已经出了院门,小小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了。
“早点回来!”凌大哥又吼了一声。
——
程东宇跑得快,不用半个小时就来到了高至前的木屋前。
正在收拾东西的高至前惊讶地看向他,“小宇?你怎么过来了?”
程东宇有些奇怪,四下看了一眼,“我嫂子呢?”
“知儿?我没见着她。”高至前起身,神情严肃了下来,“她过来找我了?”
程东宇这下也急了,点了点头,声音有些慌乱,“她比我先出门,我一路上没看到她,可能、可能我们走了不一样的路……”
高至前取了军大衣披上,径直往外走,“你在这儿等着,我出去找找。”
“我跟你一起去!”
“不行,我怕她来这里看到没人会害怕。”
“……”程东宇一时无语。
高至前轻咳一声,转身走了出去。
走到山脚下,高至前听到小树林里传来一些动静,于是放轻脚步走了过去,没一会儿就看到有一微弱的光。
南妃妤没想到会遇到钟谋,还被他带到了小树林里。
很明显,他是想占了她的身子,那样她就不得不向他屈服了。
不过最后还是她把他给打晕了,此时她低头看着他身上半解开的衣服,想着还是给他个教训。
上次还给他留了条遮羞裤,这次她要把他脱光光!
她一手握着手电筒,一手开始扒拉钟谋的衣服。
“凌知儿!”高至前清冽的嗓音从她头顶传来,吓得她打了个冷颤,手电筒也掉在地上,不知道是不是摔坏了,周围瞬间暗了下来。
南妃妤站起来,随即被揽入了一个男人的温暖的胸膛里。
“高至前?”她从他怀里仰起头,却什么也看不到,只是闻到他身上一股好闻的松木香。
“钟谋又来纠缠你了?”他开口问,感觉到怀里小小的一团,心头柔软了下来,只是黑眸犀利盯着地上的某一个黑影。
“嗯。”南妃妤应了一声,想到自己刚才的行为,觉得有些羞耻。
他看到她脱钟谋裤子了?
“小宇在我那儿,先过去。”他拉过她的手臂,在前面带着路。
南妃妤跟着他小步小步移动,因为看不到路,所以格外依赖身旁的男人。
高至前身躯紧绷着,忽然停了下来,轻声问了句,“我背你?”
“你能看清楚路?”南妃妤问。
“嗯。”高至前微微屈下身,背对着她。
南妃妤手搭在他肩上,趴了下来。
两人都穿着厚厚的衣服,但是彼此的体温却相互传递着。
高至前走得很慢,很稳,他希望这条路可以再长一些。
她的呼吸就轻轻撒在他耳边,痒痒的,让他一颗心都跟着躁动不安。
将近四个月没看到她了……
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这么挂念着一个人。
出了小树林,高至前又得带着她爬山,十来分钟才回到了木屋里。
小宇冲了出来,看到高至前背着南妃妤,又愣了一下。
“放心,没受伤。”高至前开口说了句,将背上的人放了下来,那一抹温暖也慢慢的消散了。
“小宇,你怎么也来了?胆子够大啊!”南妃妤打趣着。
程东宇轻哼了一声,“你不也是。”
南妃妤摸了摸他头顶,却被他红着脸躲开了。
高至前刚回到还没吃饭,南妃妤和程东宇见他这里冷清,就陪着他又吃了一顿,一直到夜里才离开。
高至前送两人下山时,却看到小树林里灯火通明,还围了不少人,吵吵嚷嚷的。
“诶,被发现了?”南妃妤拽着高至前的袖子,轻声说了句。
高至前低头凝着她,心思却全然不在小树林里。
三人在外面听了会儿,原来是张翠花和村里一个鳏夫钻小树林,鳏夫走后张翠花发现了地上昏迷的钟谋,一时没控制住就开始对他那啥了,钟谋也晕乎乎的,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顺着身体的本能活动。
结果两人动静太大引来了村里人,钟谋拉着裤子飞快跑了,王大也赶了过来,看到自家婆娘竟然做了这种丑事,气得开始打人了,张翠花一边痛哭,一边还把鳏夫也供了出来,这下好了,王家的脸算是丢尽了,王大嘴里只嚷着要离婚,村人都在纷纷劝说着呢。
南妃妤听了直咋舌,拉着不明所以的程东宇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高至前不紧不慢跟在两人身后,将他们送回了凌家。
当时一家人都在院子里唠嗑,看到三人时,眼神纷纷露出了了然来。
凌大哥笑呵呵地将程东宇拉进门,留下南妃妤对着高至前。
南妃妤轻笑一声,转身对着高至前,忽然问了一句。
“高大哥,你什么时候来提亲?”
他是她目前遇到的最善良的男人,他对她的好,也是毋庸置疑的,他是她最好的选择。
高至前怔住,黑眸瞪大,蓦地握住了她的手,“我、我可以吗?”
他没有父母替自己做主,也不懂村里的习俗,对于提亲更是一无所知,不过,他可以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给她。
南妃妤觉得他现在蠢得有点可爱,她点了点头,其实原主和程东元还没有领证,不算是程家的人。
这事没几个人知道,否则当初程东宇包括村里的其他人都能理直气壮将她赶出程家。
高至前神情是罕见的激动,有种想要将面前的女孩儿抱起来转圈的冲动,但是他也知道院子里有不少人在偷觑着这边,所以也不敢有出格的举动。
年初三过后,高至前就上门来了。
他就一个人,肩上扛着一个红木箱子,身后还跟着一溜儿看热闹的人。
程东宇紧紧抓着南妃妤的手,小脸写满了紧张。
南妃妤蹲下身,笑看着他,“怎么,怕我抛弃你?”
这话明显戳到了程东宇的心窝了,他眼睛渐渐变得通红,重重咬字,“凌知儿,你不准。”
自从那天早上他将熟睡的她推下山,她回来后就开始变了,她很奇怪,虽然有时候凶巴巴的很冷漠,但是他后来才发现,她还是为他着想的。
她重新送他去镇上上学,她给他布置新衣服,出席他的家长会,给他撑腰,她带他吃好吃的,带他去放松。
她开始办厂开店,捣鼓着那些新鲜玩意,她好像什么都懂,他喜欢跟她在一起呆着……
可是现在,她要嫁给高大哥了吗?
虽然他也喜欢高大哥,但是要是他们结婚了,留下他要怎么办?
她跟高大哥走了,留他一个人在空荡荡的程家吗?
南妃妤指腹摸了摸他眼角,却笑得灿烂,“程东宇,越来越出息了,竟然还哭了,我永远是你嫂子,你觉得我会抛下你?”
她虽然这么说,但是程东宇依旧沉着一张脸。
南妃妤捏了捏他腮帮,有些凶巴巴地开口,“程东宇,去,把你高大哥领进门。”
程东宇咬了咬唇,耷拉着肩膀走了出去。
——
高家小磕巴跟那个招摇过市的程家小寡妇提亲了!
这个消息很快传遍了边塘村。
大家都好奇给了多少聘礼,但是红木箱子里是什么,却无人得知。
凌家人当然不会告诉外人,那是一箱子的名牌衣服,他怀里揣着一排的勋章,还有一张存折。
此时凌家,高至前正一脸忐忑,劳应跟他说了,聘礼就把家里最贵重的东西还有存折都拿过去就行了。
他家里什么都没有,就有一袋子从b市带回来的衣服,还有他的勋章。
所以他直接就扛了过来。
不过,凌知儿已经没有反悔的余地了,他那天就连夜打了结婚报告寄到了部队,让劳应帮忙着递上去。
凌父一开始还觉得礼数不周到,但是想到他的家境,也没说什么了,再一看那用血汗聘来的功勋,他当即就点头了。
而凌母比较现实一些,翻了翻存折,然后递给了南妃妤,一张嘴都合不拢了。
这傻大个儿啊,她还以为女儿跟着他会吃苦,现在就放心了。
南妃妤看到那一箱子的女士衣服时,嘴角抽了抽,不过又都挺喜欢的。
“小高,你的春假什么时候结束?你觉得这婚礼什么时候办比较好?”凌父开口。
高至前一楞,黑眸亮了起来,“春假到十五,越早越好。”
南妃妤:“……”她还打算先跟他来段刻骨铭心的异地恋呢,怎么就说起了婚礼的事了。
不过这个年代在农村里结婚也就这么回儿事,看对眼了就行。
第52章
凌母让人算了日子,定在了初八。
农村的婚礼都是挺简单的; 而且高至前现在就一个人; 南妃妤是二嫁; 所以办得还是挺低调的。
高至前那边来了几个曾经的战友,都是同一个地方的; 也不远; 婚礼当天帮着忙活了一下。
他没有请高家的人,免得看了心烦。
谁知道高大娘不请自来了,还嚷着他不孝; 结婚都不知道请自家人!
最后村长都看不过去了,出声想把她劝退; 来吃宴的村人对她也一通赶,她才骂骂咧咧离开。
她的出现就是一个小插曲; 很快被人丢在了脑后。
别看小磕巴看起来寒酸; 这宴席还是挺丰富的,也不知道用的是谁的钱……
凌知儿现在也算是哥小富婆了; 娶了她只能说小磕巴走运了!
夜里; 所有人开始散场,高至前这个简陋的屋子顿时安静了下来。
今天的婚宴也请了不少村里的人; 他们的小声议论高至前都听在耳里。
他们说他一直住在这样的屋子里; 太穷酸了; 可能养不起她。
他以前不觉得寒酸,一个人住哪儿都行,可是如今不一样了。
他都觉得知儿跟了他; 实在是委屈了她。
两人收拾了一下,外面就飘起了雪来,南妃妤抖了抖身子,连忙将门给关上了。
“明天再收拾,太冷了!”她喊了一声,一把弄乱了床上的喜庆的红双喜被子,整个人钻到了被窝里。
可是这被子冷冰冰的,身下的木床也硬邦邦,她又默默下了床。
高至前看了过去,只见她扯着被子冲他喊了一句,“小磕巴,快来暖床!”
听到那声称呼,高至前耳根微热,却一本正经对她开口,“知儿,要叫哥。”
他说着已经来到了床边,目光盯着她手里的被子,不敢对上她的眼睛。
南妃妤凝着他脖子上蔓延开的红色,觉得好笑,虽然村里是有这个习俗,感情浓厚的时候叫声哥哥妹妹的,但是她有些不习惯。
“我想叫老公。”她一逗他,他脸色更红了,但是脸上依旧要表现得从容镇定。
高至前心脏急促跳动,搂着她的细腰将她带上床,哑声道,“那你叫来听听?”
结实滚烫的身躯像一座火山将南妃妤笼罩着,好像感觉没有刚才那么冷了。
“老公?”她轻唤了一声。
娇软的嗓音跟她平时说话有些差别,那声称呼直击他心脏最柔软的一处,让他眼神渐渐变得炙热起来。
她的脸细嫩白皙,透着淡淡的粉色,眼眸亮晶晶的,小嘴润润的,哪哪都好看。
他想起了上次那个吻,他没有喝醉,但是却借着酒意欺负了她。
那么软,那么甜。
他还想再尝尝。
“知儿……”他喉咙干燥似着了火,微凉的薄唇轻轻碰触了一下那一抹柔软的嫣红。
她终于是他的了。
高至前三十年来都过着禁欲的生活,吻起人来没有什么技巧。
南妃妤觉得自己就像一根冰淇淋似的,快要被他化开了。
空气中冷飕飕的,衣服没了之后,她靠的都是他的体温来取暖,双手双腿都都紧紧缠在他身上。
高至前被那温软如水的身子磨得满头大汗,太阳穴的青筋隐隐跳着,见她眼神迷乱似已准备好时,他才伸手托在她腰下,失控般迅速侵入。
——
高至前光着膀子起身,披了件大衣就去煮热水,帮南妃妤擦洗了一下。
她身子娇贵,他刚才用力没有分寸,竟然在她身上留了这么多的痕迹,他看着又是心疼又是愧疚。
南妃妤迷迷糊糊睁眼,喊了一声冷,高至前连忙丢开了毛巾,上了床将她紧紧揽住。
他已经升到了团长,等他回去打了家属随军申请,她就能跟他一起去部队了。
翌日,高至前被生物钟早早闹醒了,但是他一动,怀里还睡着的人就不乐意了,“冷,别动……”
的确,冬天里就是翻个身,冷空气入侵被窝,都冷得让人直哆嗦。
可是高至前想去做早餐,他怕她等会儿醒来会饿坏。
“知儿,你继续睡,我先去给你做早餐?”他低声在她耳边说着,呼吸轻拂在她耳际的绒发上。
他觉得可爱,又伸手帮她捋了一下耳边的发丝。
“不吃……”南妃妤眼眸都没睁就回了两个字,粉嫩的脸颊还在他胸膛上蹭了蹭。
高至前马上感觉自己身体发生了变化,而怀里的人感觉到他身体升温,抱得更紧了。
“别戳我。”南妃妤伸手推了推抵在自己腹部的东西。
高至前闷哼一声,倏地翻身将她压在了床上,“知儿,你真是……”
他憋了半晌也不知道要怎么形容她现下妖媚的模样,下一秒只是用力将她圈入自己怀里,让她感受一下被她撩起来的熊熊烈火。
南妃妤昨晚被他像煎饼一样反复烙了几遍,现在除了全身酸软,其他倒是没有什么不适。
她瞥到他肩膀上有一个深深的牙印,是她昨晚的杰作。
程东元身子病弱,当初并没有跟她做过,否则她也不会痛这一次了。
说实在的,他这尺寸……简直是太欺负人了,而且还一身蛮力!
“真是什么?”她故意问,像八爪鱼一样勾着他的腿。
程东宇亲了亲她额头,“真是好喜欢你。”
“……”南妃妤脸一热,一头扎在了他胸前,接着就感觉到他胸腔震动,沉沉的笑声也传来过来。
高至前食髓知味,趁着大雪不宜出行,动不动就缠着她要一回。
他在部队磨炼了这么多年,体力惊人,每每让她受不了。
三天后他陪着她回门,不过也是回凌家吃了一顿饭。
年还没过完,南妃妤就要回镇上了。
家里种庄稼收入不高,她想着让其他几个哥哥都去镇上帮忙,不用辛辛苦苦背朝天地干活。
但是居住又成了个问题,所以这件事还是推后了。
高至前陪着她在若水镇呆了一天,接着又去了忙江和城装修新店面的事。
正月十五后,高至前回了部队,争取早点把她接过去。
不过,他知道她忙着生意的事,也不一定能马上走。
————
南妃妤在江和城待了一个多月,等到店面的生意稳定后,才松了口气。
这时候,高至前也给她发过了电报,说要回来接她过去b市。
现在“素裳”的品牌已经在省内打响了,但是还不够。
南妃妤还没等高至前回来接她,她就自己坐了火车去了b市,只是给他发了一封电报,跟他说了大概到达的时间。
差不多一天多的路程,她从火车站出来后,整个人都快要废了。
b市果然跟高至前说的那样,一派繁荣,天气干冷,南妃妤穿了素裳出品的米白色呢子大衣,内里搭了一件粉色毛衣,和白色的半身纱裙,脚踩着一双驼色短靴。
杏色的围巾将她脖子和半张脸都遮得严实,只露出了挺翘的鼻梁和一双黑亮的眼眸。
她这个装扮在b市算是新潮的,她手里拉了个行李箱,往车站门口一站,都吸引来了无数的目光。
甚至有不少青年才俊上前来询问她需不需要帮忙,她都是摇了摇头拒绝。
她看了眼手腕的表,她到的时间比电报里晚了将近一个小时,也不知道现在高至前在哪儿。
正想着的时候,就听到身后传来了他的声音,“知儿。”
高至前早早就在火车站里等着了,就怕她来了又找不到人,可是这里是终点站,要下车的人很多,他一没留意她就跑出来了。
南妃妤转身,朝他张开了双臂,一双眼眸弯成了月牙。
高至前轻咳一声,也顾不得要注意军人的形象,直接搂着她的腰把她抱了起来。
她又瘦了,被他抱着一点儿都快感觉不到重量了。
他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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