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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男主点蜡-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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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
“大哥哥,你就在那边站着,从一数到一百,我就出来了。”
“嗯?那好吧,如果没钱可以跟我要,一,二,三,四……”
就在江姜老老实实地站着原地数数的时候,浑然不知已经有人躲在暗处观察。
“有阴谋,一定有阴谋!”
某个穿着锦绣服饰的少年把两手趴在墙上,有些气愤地嘟囔着,“那个瞎子长得没本少爷好看,他怎么会去牵那瞎子的手呢?一定是被灌了迷烟,这世道太危险了,尽出些骗财骗色的败类,我要去阻止他!”
一旁忠心耿耿的家丁苦着脸道:“少爷,我好像记得学堂里的先生说过,帮助有困难的弱者是做人的美德,李公子就帮着就扶一把,也没什么的。”
“那也不该牵手,送拐杖送竹杠不行麽?他们这样牵着,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对小情侣呢,尤其是今天这样的日子……三月三啊,在我们这边比七夕还要特别的日子,就算要牵,也该牵我的手嘛。”
“诶?小的怎么从来不知道三月三还要牵手的,就听过每年的这天受过情伤的少女都要请负心汉吃一顿饭,那味道尝起来辛酸苦辣甜,估摸着跟苦恋的滋味也差不离了,听说东街的宝玉少爷去年被负过心的几个少女请吃了十二碗,回到家时再吃东西都觉得味如嚼蜡,身子一天天消瘦下来,最后还是斋戒了一年才渐渐调养回来呢。”
“去去去,那是你没见识,其实啊,请吃完那顿饭之后,少女算是告别了自己的过去,接下来,就要带着自己亲手做的糕点去找暗恋的情郎,要是那男人喜欢呢,就收下糕点,两个人就算成了,要是那个男人不收,那个少女的闺中密友就可以帮着那女孩子把那男人踹到河里去,算是出一口气。”
“啊?做男人真可怜——不过,这个跟少爷你有什么关系,你喜欢的又不是女人。”
“你……你就不会变通一下,虽然本少爷不喜欢女人,不过也想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收到心上人送的东西啊,要是能顺便牵牵小手就好了。”
“……”
家丁沉默了一下,突然抬头望天道:“少爷,你快看,头顶上有一只纸鹤在飞!”
“少骗我,又不是变戏法。”
“真的有一只纸鹤在飞,好像活的一样,少爷,快点拿手拍住它!”
“你好烦……”
叶红提不耐烦地伸出手,原本悬在头顶上的东西“啪”地一声被他打在地上。
“少爷,上面好像有字,咦?一个傻字,还有一个大叉,这是什么意思啊?”
“……傻叉。”
'正文 第十二章'
凤栖城有首民谣。
三月三,晚春过,夏草生。
谁家闺秀上城楼,望西北,借问良人归不归?
钗头凤已摘,旧时锦衣换素服,低吟相思曲。
一年复一年,秋风扫落叶,檐上雪化水,又是明年春。
三月三,夏蝉鸣,借问情郎归不归?
镜中青丝已微斑,恨不能,常鸦鬓,年年如少时,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三月三,胡不归?
……
讲的是个家世很好的女子,为了等外出经商的丈夫,年复一年走上当初目送丈夫远去的城楼上眺望,从豆蔻年华等到白头,最后才在偶然中得知自己的丈夫早就在异乡娶妻生子,最后含恨而终。
有个路过的文士偶然听到这则轶事,随手记了下来,没想到在他死后的十几年后这故事传唱下来,这座小城里便多了个每到三月三,少女可以找负心的男人一刀两断的习俗。
到了这天,街道上各个卖吃食的地方都有贩卖一种味道极度古怪的食物,尝一口五味俱全,胃里直泛酸,要是能憋住不喝水的,绝对是个勇士。
当然也有无辜中招的可怜男人,因为苦苦纠缠得姑娘不耐烦,结果被恶整了,偏偏这种长久定下来的习俗最不好拒绝,旁边的人也会跟着瞎起哄,不吃就显得畏畏缩缩……
等到恶整完心里厌恶的男人后,性子彪悍点的可能还会扇扇耳光骂上几句,稍微矜持些的待嫁姑娘就可以理一理自己的云鬓,补上一点妆,去找自己心仪的情郎送礼物了。
多半是些手工做的精致糕点——也许还会有自己亲手缝的衣裳,趁着热闹的庙会,或是在靠近城楼的小河边放花灯的时候,既害羞又兴奋地递上去,若是那人不答应,还可以怂恿着在旁边助威的姐妹们把人推到河里去,这条河水浅得很,淹不了人,只要不是做得太过分,长辈一般都是不会怪罪的。
这个年代的百姓睡得很早,庙会开得也早,一溜溜的小吃摊位点着造型精巧的花灯摆出来,甚至还有祝彩的爆竹声。
夏初时节穿衣最是难挑,裹紧了容易出汗,穿少了怕染风寒,所幸太阳还没躲下西山,凉风也很合时宜地吹着,暖熏熏的,坐在街上的女子穿着花花绿绿的薄衫子,远远看去,花团锦簇的。
江姜听着从身边走过来走过去的脚步声,忽然笑道:“现在好像开始变得热闹起来了,听她们说笑的声音,你们这边的三月三,看样子真的有不少的年轻女孩子出来逛。”
“这是自然。”李锦麟从小在这里长大,对这种情形早已见怪不怪,“每年这个时候,就算家教严厉的大家闺秀家里也会通融的,虽然她们的后面可能藏着随时准备出来把登徒子狠揍一顿的家丁……对了,那些摊位已经摆出来了,你想要吃一点吗?有临时煮的汤圆,咦,这东西不是应该十五的时候吃吗?呃……再看看,粉蛋煎饼,荷蒸藕糕,甜豆腐脑……”
“甜豆腐脑……?!”
“嗯。”李锦麟很自然地回答,“可以加糖水,酿蜜,糯粉粒,甜豆……口味还挺多的嘛。”
“是挺多,可关键是,豆腐脑不应该是咸的吗?”
“谁说的,我吃了那么多年的豆腐脑,一直都是甜的。”
“……我的恩师曾经跟我说过,一切尝起来不是咸味的豆腐脑都是邪道。”
“那是误人子弟,甜豆腐脑才是正道,其他的统统是邪门歪道!”
“呵,荒谬,简直一派胡言。”
“有胆来战啊,我们凤栖城家家户户都吃甜的,我只需登高一呼,万人云集响应。”
“算我看错你了,想不到你居然是这种人。”
“我才是看走眼,没想到你居然是咸教的。”
……
“太好了,他们两个人吵起来了!”
悄悄跟在两人后面的叶红提捏紧拳头,给自己做了个鼓劲的动作,“口味不同怎么可以牵手呢,一碗豆腐脑就暴露出你们不适合走在一起的事实。”
一旁的家丁不解地抓抓后脑勺,“少爷,小的记得您好像也是比较喜欢吃咸的,还曾经为了这个差点和二小姐打起来了呢。”
“那是以前!”
叶红提轻咳两声,严肃道:“如今本少爷早已改过自新,是正宗的甜教门徒,甜教与咸教一向势不两立,你记住了?”
家丁偷偷翻了个白眼,嘟囔了一声,醋意正浓的叶大少爷很不爽地敲了一下他的头,“专心在这边盯着,我得绕到前面去打点一下。”
“啊?您又想做什么坏事,抓奸就光明正大地抓嘛,嗷!痛痛痛……”
无辜挨了一顿打,忠心耿耿的家丁还是很老实地遵从自家大少爷的吩咐,躲在原处暗自盯梢。
不久之后,在摊位面前剑拔弩张的两个人才在老板的劝说下平静下来,点了刚出炉的蒸糕。
是竖长的形状,隔着荷纸拿在手心里热气腾腾的,李锦麟吹了一口,突然犹豫着停下来开口道:“这个很烫的,你不要急着——”
话没说完,刚才跟他吵得难分难解的江姜赌气似的咬了一大口,原本淡淡的唇色开始变红。
其实易容的脸多少是有些僵硬的,细看起来很不自然,这个时候情绪外扬,做出这种表情,也算是大忌了。
看来真的生气了?
李锦麟对着这样的江姜彻底没了脾气,用指尖无意识敲了几下木桌,嘴里的蒸糕咬了几口就再也咽不下去,过了一会,突兀地开口道:“我刚刚,口气稍微有点冲。”
江姜咬着粉糕的动作慢了一点。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遇到这种事就特别激动,其实想想,也不过是无关紧要的小事,可是,如果现在在小事上都不能坚持的话,也许将来像甜豆腐脑这种东西就会渐渐消失,可能再过几十年后,就再也没有人会记得它,这个世道就会慢慢被咸教占领了。”
“……”
“不管怎么样,我还是坚持豆腐脑应该是甜的。”
李锦麟说着就把刚点的一碗豆腐脑推到对方面前,“所以,请你尝一口吧,这不仅仅是你改变口味的一小步,更是你改变人生的必经之路。”
“……滚。”
名动晏国的姜后,终于说出了有生以来的第一句脏话。
'正文 第十三章'
李锦麟觉得,他和江姜刚刚建立起来的关系就在有关豆腐脑口味的意外争执中逐步走向破裂。
为了挽回这个局面,他最终还是放弃让江姜尝试甜豆腐脑的想法,双臂一伸,小心翼翼地捧起外沿还有些发烫的白瓷碗,一口一口地把刚从锅里捞出来,还冒着热气的一整碗甜豆腐脑吃光了。
里头掺了酿蜜,还撒了一把糖豆豆,尝起来清甜清甜的,明明是很好吃的东西,为什么江姜偏偏就是不喜欢吃呢?
吃着吃着,不知不觉挂在西边的太阳已经开始有了下沉的势头,凤栖这座小城为了三月三的节日特地举办的庙会才真正拉开序幕。
女孩子谈笑晏晏的声音在耳边挥之不去,小摊或者街边的店面竖了根杆子挂起花灯,画在灯罩的大多是喜庆的图案,如果有人站在酒楼之类的高处围栏边朝下边望过去,就会看到一片灯火齐明的盛景。
“天晚了,我得去找一间客栈投宿……”
江姜开了口,素白的脸色在灯火掩映中多了一丝暖意,唯独脸上表情还是紧绷的,双眼也是闭着,整个人多少显得和这个热闹的夜市格格不入。
唉……果然还是在生他的气啊。
虽然江姜外表看上去平易温和,但实则外柔内刚,真要生起气来的话,是最难哄的。
再说了,本来他也不怎么擅长哄女孩子开心,听说有男人天生就会说甜言蜜语,能把女孩子哄得服服帖帖的,要是他在这方面有那么厉害的话,上辈子也不至于花了那么长的时间都没办法让冷若冰霜的晏国公主笑一笑,更不至于因为一些不愉快的事情被纳兰长生弄得神魂俱灭了。
不过这种事情,如果愿意努力学习的话,虽然做不到尽善尽美,至少也能比上辈子强一点吧?
江姜说完要去客栈投宿的话后,立即站起身,仿佛不愿多待一时半刻,李锦麟急忙拉住对方,说话的口气软了下来,“大哥哥……”
虽然以他的实际年纪来说,这么叫实在是有点别扭,不过江姜本来怜幼之心就很重,绝不可能对此时年纪尚小的他说重话的。
江姜的神情随着他的喊声也软化了一点点,李锦麟顺势去牵对方的手,江姜的动作一僵,两人同时沉默了一会,江姜的侧脸微微低着,长长的睫羽在眼下覆盖出一片浓重的阴影,不久之后,江姜才终于开了口,“东西也吃过了,天晚了,你也该回家。”
“……那怎么算?”李锦麟摇摇头,“再说了,今天是我们这边的大日子,大哥哥既然碰巧来了,不多玩一会怎么行?”
“……”
江姜沉默了一会,两个人保持着这个拉着手的动作,落在不远处盯梢的叶府家丁的眼中,却显得分外暧昧。
“少爷,小的觉得您头上的那顶帽子,可能会有点绿啊……”
家丁一边嘟囔着自言自语,随手拨过路边的草尖,放在嘴角边咬了一口。
“不用了。”
被李锦麟用期待的眼神注视着的江姜偏过脸,“我现在又看不见,庙会啊花灯什么的,对我来说,都是……”
“我可以帮你看。”
“嗯?”
江姜不能轻易睁眼,所以在这个习惯下,其他方面的触觉也变得比常人更加敏锐,站在对面的人,放在自己掌心的手暖暖的,说话的声音也是暖暖的,“我以前认识一个女孩子,也和大哥哥一样,一出生就不能睁开眼看到外面的景色,她长得很漂亮,笑起来的时候最好看了,嗯……我最喜欢看她笑,她身有隐疾,却总是安慰自己说她不是真瞎,只是如果她睁开眼睛的话,周围所有人都会不由自主地爱上她,到时可就麻烦了,她说这话的时候都是笑着的,既欢喜又害羞的样子,我都不好意思揭穿她了,这种事情一听就知道不可能嘛……”
“然后呢?”
“然后……后来我就说想当她的眼睛,帮她看遍世间万物,无论看到什么新奇好看的东西,全都讲出来,开始的时候我擅长说这些东西,只会说一些颜色啊形状什么的,她就会在一边静静听,如果是一些小物件的话,还会拿到手里仔细地摸过一遍,如果是大一些的东西呢,比如巨石大钟什么的就没办法了,我们这边是很少下雪的,有一年离城外几里处的乐山上才有积雪,她病了,梦里说想念终年飘雪的故乡,我背着她走了好久好久才爬到山顶,可惜没有坚持到雪没化掉的那一刻,太阳一出来,那些小雪化成的水流了一地,她当时还哭了呢。”
“……后来呢?”
“后来……也只是一些琐事而已,她的身体不好,性格很温和但其实很要强,有些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却一定要做,一时熬不过去,病情就加重了,不管吃多少药都救不回来,最后的时候,我陪着她,两个人,整整三天,没有跟外面的人有任何接触,坐在积雪的屋檐下聊天,小到家长里短,大到志向梦想,什么都聊,什么都讲,最后她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睡着了,走得很安静,也没有多大痛苦,当然,也和以前一样漂亮。”
“……你才几岁?这种事——”
喜欢的女孩在自己身边死掉的时候,怎么可以这么平静地在相识不久的人面前说出来?
“也没什么,反正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李锦麟眯起眼睛笑起来,“我只是一看到大哥哥,就想起她,虽然你们长得一点都不像,不过给我的感觉很熟悉,一样都很温柔……”
江姜的脸色开始变得不自在起来,敢情这个孩子这么缠着自己,是想在别人身上寻找初恋对象的影子?
虽然恋旧伤怀是人之常情,不过连男女之分都不管,看到和喜欢过的女孩相似的人就这么恋恋不舍的,实在不是一件好事。
“不提这个了,城楼那边的小河边正放花灯,大哥哥想过去看看吗?”
该拒绝还是答应?要是拒绝的话,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他一定会很失落……听说这个年纪的孩子最敏感了,要是做出脑子一热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傻事,家里人会很伤心吧?
“大哥哥不想去吗?”
那边的音调果然降了许多,既失望又小心翼翼地问,“那去附近的酒楼也行,大哥哥都一天没吃过正经的饭食了吧?虽然我带的钱不多,不过请一顿还是可以办到的。”
这个口气,真的很像情窦初开的少年在追求喜欢的人……要是答应的话,这个孩子越陷越深最后断了袖子怎么办?
江姜很烦恼。
“去酒楼也不行麽,那……我带大哥哥去客栈投宿好了,这边我很熟的。”
声音很低落,江姜几乎可以从这个声音想象出对方闷闷不乐的模样了。
也许送完他回家后,这个少年会在夜里躲在被里偷偷地哭,瘦瘦的背脊缩起来,身体在被子里蜷成一团……
江姜被自己想象出的画面弄得心软起来,越发不忍心拒绝他偷偷牵过来的手了。
反正也就短短的一会儿,就稍微纵容他这点暧昧的小举动吧。
唉,如果是女孩子就好了,这个年纪,乖乖巧巧的性子,个子小小的,抱起来也……
江姜脸色一红,暗自惋惜了一声,把这个古怪的念头扼杀在幻想中。
'正文 第十四章'
凤栖城的地盘不算大,离着天子坐镇的帝都差了十万八千里远,所幸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城内不光酒楼勾栏比比皆是,民风也颇为开化,跑到街上随便逛一圈,店坊里当家做主的,倒有三成是华服艳饰的女子。
今天又恰逢可称为盛会的三月三,街道上熙熙攘攘,是凤栖城少有的热闹景象,许多店铺都竖着彩灯,明火映澈的,外来人似乎也比平常多了一些,一路走过去,看到三三两两的几群穿着异族服饰的豆蔻少女,李锦麟不自觉地多看了几眼,疑惑道:“不对啊……”
江姜温声问道:“怎么了?”
“呃,街上有些外族女子,我们这边靠山,唯一的水路最近正发水灾,一般是不会有这么多外族人过来的,今晚光看到的就有十几个,也不知道是从哪里过来的……”
“嗯?那些外族女子长得什么样子?”
“哦,我看看……身上的衣服穿得很厚,有蓝的,也有白的,裙角边的花纹式样很少见,有点类似莲花……”
“长得漂亮吗?”
“还行吧,长得比一般的女孩子白,不过脸上都绷得紧紧的,有点像极寒之地出来的,整个人冒冰渣。”
江姜愣了愣,笑了出来,“这形容……倒让我想起北方雪原上的一个很古老的部族,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姑且称之为雪族,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体质特殊,部族里以女子居多,肌肤胜雪,体寒如冰,数十年前诸国贵族兴起一股豢养雪族奴隶的风潮,其中尤以南国最盛,那边夏季最为闷热,如果在枕榻之旁有雪族少女在侧,便可降暑避热,南国兵权最重的武陵王还给雪族奴隶取了个雅称,叫冰玉。”
肌肤胜雪,体寒如冰……
冰玉……
李锦麟的手不自觉地紧了紧,随后点点头,若无其事地继续朝前走,“嗯,知道了,大哥哥好厉害,懂得这么多东西。”
“呵,你要是再长大几岁,能够出去外面多走走,说不定懂得的东西会比我还多。”
就在两人一边朝着客栈方向走一边闲聊的时候,不远处的小酒楼中,白天才刚和李锦麟见过面的乔霸先和董卓已然吃饱喝足,大概是在今天这个特殊的节日,乔霸先把店小二送上来的竹叶青喝了个精光,醉醺醺的趴在桌上想着对他的示好既礼貌又疏离的梅姑娘,董卓仍是穿着那件藕色的漂亮长衣,脸上没有醉酒后惯有的酣红色,怀里抱着一只毛绒绒的小猫,托着下巴坐在那儿,眼神有些放空,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怀里抱着的小猫生得雪团似的,两只眼一绿一黄,是极少见的鸳鸯眼,少女漫不经心地用柔软的手心抚摸着猫儿的毛发,偶然挠到小猫身上敏感的地方,雅间里就会响起几声舒服的喵喵声。
毕竟是三月三,总归还是希望能和自己喜欢的少年度过的……
不一会儿,趴在酒桌上暗暗伤怀的乔霸先稍微清醒了点,随手拿起刚刚煨好的解酒茶灌了一口,突然眉头一皱,叹了声,“真他妈地苦啊。”
董卓斜睨他一眼,乔霸先用手揉着额角边的太阳穴,摇晃着站起身道:“哥哥我先去廊口那边吹吹风,小卓,你要还能喝,就继续。”
董卓抿紧嘴,没应声,怀里的雪团小猫倒是很合时宜地“喵”了一声。
乔霸先哈哈大笑,用掌心揉弄了一下那雪团毛绒绒的脑袋,“这猫倒是乖巧,比妹子好多了!”
董卓瞪他一眼,乔霸先估摸着是喝多了,说话有点糊里糊涂,也没顾及到自家妹子明显着恼的情绪,往身上披了件搭子,转头就摸着正门的方向出去吹冷风了。
少女怀里抱着的雪团又叫了一声。
董卓低下头,直勾勾地盯着雪团的眼睛,猫儿右边的黄色眼珠有如琥珀石一般,映出她的脸蛋。
很年轻,很秀气,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漂亮,但远远达不到只需一眼就能惊艳众人的那种漂亮。
少女闭嘴不言,良久后,秀气白皙的手抚上了自己的脸颊。
她的指甲留得有点长,尖利的顶端顺着鬓角滑到侧脸,食指伸到唇角时,已经沾上了一点鲜血。
胭脂一样好看的颜色,用来上妆是最合适不过的。
雪团猫很乖巧地趴在她的膝上,一动也不动。
她坐在铺了一层软垫的座位上,指头沾着自己的鲜血,当做胭脂,一点点地涂在形状好看的嘴唇上。
微微歪着脑袋,做出少女惯有的天真姿态,这位一直以来被李锦麟视为性格古怪的少女对着猫儿一双色彩妖异的鸳鸯眼笑道:“面面,我长得美吗?”
'正文 第十五章'
李锦麟路过金凤酒楼时特地抬头看了上面一眼。
白天因为要急着去找江姜的事,丢下原本答应要一起去逛庙会的乔霸先和董卓两人,虽然乔霸先为人爽朗豁达,必然是不会计较的,但在他面前总是略显拘谨的董小姐心里也许会介意,其实这小姑娘的心思他看得很明白,无非是对他有一点朦朦胧胧的好感,董小姐出身商贾大家,打从娘胎起就和一家富户的公子哥订了亲,偏偏那未婚夫小时候性子顽劣,看到还没长开的董小姐就随口嘲讽了几句“丑八怪”,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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