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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杀后我快穿了-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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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话音刚落,沈慕和乐璃几乎同时往两个房间看了眼。乐璃和沈慕的视线,几乎同时落在了沈涛那间房的房门上。
他们搬进来后,有个习惯,为了以防紧急事件发生,晚上睡觉不会关门。一旦出事,关键时刻大家也好有个帮衬。
可是沈涛那间房,门却被关上了,显然,不是沈涛自己关的。
沈涛下意识头皮一麻,往乐璃身后缩,吞了口唾沫,叫了声:“离……哥,我饿,咱们下楼吃夜宵好不好?”
沈慕也下意识抱紧了乐璃的胳膊,身体在发颤。
乐璃屏住呼吸,反应极快:“你这是什么毛病?晚上吃夜宵这个习惯可不好啊。好吧,我也饿了,一起去吧。”
她一边说话,一边冲沈慕打手势,收拾电脑和摄影器材。
三人小心翼翼收拾着东西。
好在他们的背包都放在客厅,收拾得很快。沈涛和沈慕背着包先出包间,乐璃走到门口想起来忘记拿爱马仕包包,立刻又返回客厅取包。
等她取了包,前脚刚踏出门口,身后有人抓住了她的假发,一刀刺过去。
他拽住女人头发,原本设想当她身体朝后倾倒时,立刻用刀刺穿她的脖颈,继而切断。
没想到,女人的身体并没有朝后倾倒。他抓的是个假发,他刺了个空。
乐璃只觉背后有个人,马不停蹄往外跑,没想到身后那人反应极快,伸手抓住她的肩膀,将她拉回了房间,一脚踹上了门。
沈涛和沈慕震惊了,隔着门喊:“离哥,离哥你怎么样?”
沈慕立刻按下设置在门口的报警装置,前台立刻响应,安保人员赶到。
安保人员拿房卡刷开门,冲进去,一股刺鼻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地上躺着两个人。
女人压着男人身上,而男人脖颈动脉被割,血都喷溅在了天花板上。
沈涛看着里面的惨况,扭过身蹲在走廊里呕吐。一向怕血的沈慕却冲了进去,将乐璃从男人的尸体上捞起来,拥入怀中。
他也不顾女人浑身血,只是抱着女人。
他的嘴唇在发颤,眼眶发红,越抱越紧。
工作人员再次报警,也叫了救护车。
就在沈慕以为乐璃死了的时候,她咳嗽一声,拿拳头砸了砸他的背:“我要被你勒死了,大哥。”
沈慕松开她,见她身上并没有伤口,血全是那个男人的。他隐忍的情绪一下就崩了,眼泪像羊屎蛋子似得,一颗颗往下落。
乐璃第一次见男人哭得这么可怜巴巴,她的心软得一塌糊涂,拿指腹替他拭去眼泪,轻声哄着:“没事了,离哥没事,你看,离哥好着呢。”
男人破涕为笑,将脸埋进她的大胸里,蹭了蹭。
乐璃:“……”豪气干云地搂着他,拍了拍他的肩。
慕慕牌小奶狗,还真不是一般的奶。
他们去警察局又一次录了口供,还好乐璃走到时候在房间里放了偷拍摄像装置,她身上也随时装着这种东西,所以保镖行凶的过程,拍得一清二楚。
警方证实乐璃是自卫杀人,又是bbc卧底记者,便放了他们。
刘富豪死了,保镖也死了,他们仅剩的线索,只剩了那个神秘的村落。
他们又回到了旅馆的双床标间。
沈涛一个人抱着枕头,躺在床上,沉默不言。良久,他说:“离哥,这个项目我不想做了,我申请回去。”
“嗯?”乐璃没想到他会中途退出。
沈涛神色凝重,又说:“我不想跟这个项目了,太危险了。我是来这里学东西,长经验的,不是过来送死的。离哥,我也知道为什么你能做出那么多拿奖的纪录片了,因为你为了这些项目,甚至可以豁出命。我是个肤浅的人,工作和生命,我选择生命。”
乐璃正在给自己的胳膊抹药,闻言,看了他几秒。
沈涛垂下眼,不敢再看她,索性低头看电脑。
乐璃侧过脸问坐在她旁边的沈慕:“慕慕,你呢?工作和生命,你选择什么?”
沈慕没有立刻回答,从她手里取过药膏。他从药膏盒里挖出一点膏体,另只手握住乐璃手腕,将她的胳膊轻轻地扯到自己跟前。
“我选你。”他将药膏在她胳膊肘上轻轻推开,又说:“离哥,以后你走哪儿,我跟哪儿。你做什么项目,我跟什么项目,多危险我也跟。”
乐璃冲他露出一个甜滋滋的微笑,掐了掐他可爱的面颊:“慕慕的土味情话最可爱!”
沈涛起身,拉着弟弟去了外面走廊。
他瞪着弟弟,压低怒音道:“沈慕,你他妈想清楚了,跟着她,你迟早豁出命的!我知道她拿你当了抱枕,你想对她负责,你有点喜欢她。可是你清醒一点,等回了家,什么样的女孩没有啊?你没看她多彪悍?能在戈壁上手撕野狼,能轻而易举弄死那个凶手。是,她厉害,我也承认她厉害,可是弟弟,我们都是普通人,我们是凡人,比不上她啊。”
沈慕表情呆滞望着自己滔滔不绝的哥哥,他说:“可是哥,你也很厉害啊,你可是咱们市的散打冠军,你不必离哥差的。”
沈涛攥紧拳,急得直跺脚:“能打是一回事儿,有没有胆是另外一回事儿,这点逻辑关系你得分清楚。我他妈……我他妈看见血就晕,看见谁拿刀我就怕,听见鬼,我这两条腿都忍不住发抖啊。”
“哥,不管你怎么说,我都会留下的。”沈慕一脸坚定:“我喜欢这样的离哥,她很可爱。在我心里,她比我以前见过的任何一个人女孩都可爱,没有人能替代她。”
沈涛:“……”
第二天一早,沈涛不知道去了哪儿,行李也带走了。
乐璃和沈慕收拾了东西,准备去那个叫古卡的神秘小村。他们的皮卡车刚开出旅馆停车场,沈涛就突然出现,挡在了他们车前面。
沈涛背着一只鼓鼓的背包上了车,等皮卡车上了马路,沈涛才拉开自己鼓啷啷的包,取出一把符咒塞到乐璃手中:“离哥,你把这个符咒烧掉,符灰放进咱们水壶里,就着水喝下去。”
“干嘛啊这是?”乐璃不解。
沈涛一脸认真说:“驱邪啊。这可是我找道士画的符,这种符,不仅能克制咱们东方的鬼,还能克制非洲的恶灵,欧洲的吸血鬼,埃及的木乃伊啥的…… 喝了它,准没错,以防万一。”
他又从包里取出三串大蒜,一串套在了正开车的沈慕脖子上,一串套在了乐璃脖子上,剩下的一串套在了自个儿脖子上。
乐璃:“……你这是把咱们老祖宗辟邪的玩意儿,全带上了?”
“还有这个!”他掏出两根黑驴蹄子,和一瓶黑狗血。
沈慕通过后视镜看见了这些鬼玩意儿,哭笑不得。
乐璃笑岔气,她拍着沈涛肩膀说:“涛涛,你这些东西都不行的,治标不治本。我教你一首驱邪的歌儿,保准儿行。我保证,你只要学会了这首歌,任何妖魔鬼怪,都不敢靠近你。”
“什么歌儿啊?”沈涛两只眼睛闪烁着希望之光。
乐璃掏出手机,打开播放器,放了一首《光荣啊!中国共青团》。
沈慕:“……”
沈涛:“…………离哥,你说我要不要在胸前系一根红领巾?鲜红鲜红的那种。”
“可以啊,这可比你的黑狗血驱邪多了。”
……
这段路总共三个小时,沈慕和沈涛轮流开车,乐璃在车上补了会儿觉。
三个小时后,他们抵达了古卡村。
这个村的村口,有一颗枯树,上面挂满了人头骨,密密麻麻,看得人毛骨悚然。
沈涛扛着摄像机,给那颗树来了一个特写。
他们拍摄完村口的部分,乐璃对沈涛说:“你把摄影机放车上。”
沈涛把摄像机丢回了车上,按照乐璃的吩咐,往自己身上安装了偷拍摄像装置。
乐璃给那个号码发了条短信,告诉对方,他们已经到了古卡。
没一会儿,有一个黑人妇女出现在他们视野,冲他们一点头,做了个请的手势,邀请他们往里走。
这个村落有很多土砌的房子,但大多都是残檐断壁,似乎没人居住,像是个荒村。
他们很快走到一个帐篷前,黑人妇女弯腰冲里面说了几句话,便有个独眼巫医撩开了帷幔,出来迎接他们。
巫医邀请他们入帐篷。
乐璃也不拐弯抹角,直接说明来意:“我想请一道附身符,不知道你们是否能做出巫术较大的附身符?”
巫医是个黑人老头,只有一只眼,另一只眼睛没有眼珠子,全是白色,有点吓人。
巫医表示没问题,只是他们收费不低。
乐璃说:“只要你们能做出一个高质量的附身符,钱不是问题。”
她将密码箱推到巫医跟前,表示很想要附身符,她也不缺钱。
巫医连忙点头,表示没问题,只是需要些时间。为了让乐璃相信他们能做出高质量的附身符,巫医特意取出了一只,递给乐璃看。
递到乐璃手中的,是一只小臂长短的东西,黑漆漆地,很轻,像中国那种给背抓痒痒的工具。
她拿在手里仔细端详,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同,甚至觉得有点丑。
她皱着眉头,直言不讳道:“这是什么东西?这个也能博保佑人?我怎么左看右看,都觉得像垃圾堆捡来的?”
巫医冲他们“嘿嘿”一笑,露出一口黑牙说:“这是用7个月小孩的胳膊制成的高级附身符,风干之后,我们再施以魔法,可保生意兴隆,事事如意。”
乐璃吓得将这个“护身符”丢掉。
她望着这个帐篷,发现帐篷里放了很多类似的物件儿。
漆黑的小胳膊,漆黑的小头颅……刚才进来时,乐璃觉得这些东西可能就是巫医家里的装饰品,可是现在仔细看,才发觉不对劲儿。
这些装饰品,似乎并不是装饰品。
作者有话要说: 这其实就是一个小甜饼的小故事,很简单,也不长,大概明后天就写完了(#^。^#)
第38章 杀小孩的记者05
古卡这个村子,因为村口那颗挂满了骷髅头的枯树,加上这里的迷信色彩,已经被当地发展成了一个旅游景点。
当下是淡季,加上马赞拉现在动荡的局势,旅游的人少之又少。
现在来马赞拉做生意的外国人,都是人手一杆枪。在马赞拉局势稳定的时候,这个村子的游客流量相当大,这才有了乐璃他们在网上搜到那些帖子和资料。
总之,正因为这个村子被渲染成了一个神秘的村庄,才引来了这么多游客。
这几年虽然旅游的人少了,但是迷信求符的人却一点儿不少。
因为这些符的制作手段相当残忍,购买也需要保密性渠道,不是熟人介绍,基本不会有巫医敢接。
这里虽然是旅游景点,乐璃却觉得非常不舒服,不是因为这里的冷清感和阴森感,是因为这个所谓旅游景点背后的残忍故事,她总觉得像是在吃蘸人血的馒头。
巫医告诉他们,附身符的制作非常复杂,需要用小孩的身体。根据客户要求的不同,所取的部位也不同。
乐璃打了个冷颤,问:“这跟泰国的养小鬼有什么不同?会不会有反噬?”
巫医笑着摇头,告诉他们不会。
他们会用特别的秘法压制灵魂,让这些灵魂供自己差遣和驱使。
因为有特殊的秘法,这些附身符里的玩意儿并不能对主人造成伤害,一旦它有想伤害主人的心思,就会非常痛苦。
它想过得舒服,必须要讨好主人,只有主人过得好,它才能过得好,有点类似于寄生的意思。
乐璃又问:“我听说这村子里的人,一夜之间全部死了,这和黑魔法有关系吗?”
巫医冲着乐璃笑了笑,说:“古卡村是个神秘的部族,他们的血统很适合练符。二十年前,有个生意失败的外国富商来到古卡,找古卡巫医制作高级附身符。但是这种高级符需要两百人的血液淬炼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
乐璃只觉得心惊肉跳:“所以,村里的人,就全部离奇死亡?”
巫医笑得很诡异,又带着一丝莫名的骄傲:“制作那道高级符的是我的哥哥,他前年已经去世了。”
乐璃想到什么,继续追问:“如果我们想求和那个富商一样的符,能求到吗?钱不是问题,我们想要同样的效果……”
“不不不不。”巫医连忙拒绝:“现在各个地方都查得很严,我们不能再制作高级符了。你们也是白石先生的人介绍的,我也不瞒你们。白石先生已经先你们一步定了中端符,而你们,只能求普通的符。”
这时候,沈涛大着胆子,阴阳怪气说了一句:“巫医,这么大费周章搞符,我们又花了这么多钱,不会没用吧?”
巫医见自己的符遭到质疑,立刻解释道:“当然有用!如果不是因为那道符,白石先生也不会有今天!你们作为他的朋友,应该知道他如今的成就!”
依巫医的说法,这种邪门的符有时效性,二十年就会失效。最近几年马赞拉又流行起了这种附身符,前几年马赞拉旅游热时,许多国外游客都被导游忽悠高价购之。
很多购买这种符的客人压根不知道这些东西的制作,要取活人的命。也许,即便知道,他们也不会管这些符的来源,他们要的只是前程似锦。
只要中间人介绍人购买这种符,介绍的中间人就可以获得20%的佣金。这也是为什么,刘富豪会给乐璃他们介绍巫医的原因。
请一道符十万起,20%的佣金可不少。况且乐璃伪装的女富豪,看起来派头不小,请符的价格应该不会低。
巫医告诉他们,由于白石先生的符才刚开始制作,所以他们得等十天左右。等白石先生的符制作结束后,他们的符就可以开始制作。
乐璃交了5%的定金。
回到市内旅馆,乐璃觉得胸口憋闷,沈慕和沈涛的脸色也不太好。
她把今天的录像都做了一个汇总,传给了《神秘非洲》的导演。这是他们卧底记者一贯的习惯,以防突然出事,所以每一次做资料汇总时,都会把资料先传过去,以免这些宝贵的资料丢失。
三人工作到深夜,开始调查叫“白石”的富豪。
凌晨一点左右,沈涛打了个哈欠说:“离哥,中国台湾那边,我都打听完了,没有叫白石的富豪。”
沈慕也一脸疲惫说:“香港这边也没有叫白石的富豪,会不会,只是个代号?”
“大陆也没有,”乐璃掐了掐太阳穴,仔细想这几天发生的事:“那个刘富豪应该就是被派来给白石先生交涉的,一旦出事,他就是个替死鬼。而那个保镖,应该是监视他的人。现在符没做完,他却被杀,应该和他不服管束,私下介绍人去请符有很大关系。你们想,他能偷偷往我们手里塞名片,必然也能偷偷给别人塞。”
乐璃想得头疼,往床上一摊,望着天花板说:“可是,这个叫白石的富豪,到底是谁呢?”
“有没有可能,压根不是中国人?”沈慕看着她,开口说:“巫医尊称这人为白石先生,可在中国,如果一个人姓白,那么会只称他为白先生,倒很少有连名字一起叫的。这个白石,很有可能是姓。”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白石这个姓氏,更像日本人。”
乐璃抱着笔记本电脑坐起身,在搜索词条里输入了“白石、富豪”的关键字眼。
很快,出现很多相关词条。
“有了有了。”乐璃打开一个词条,看过两三行后才说:“白石一政,日本云成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日本排名第十一的富豪。这个人一生很传奇,二十年前公司破产,进入云成后没五年,就担任了高管职位。这个时间,刚好跟他请符的时间对上了。”
“云成?这是什么公司?没听过。”沈涛抱着枕头躺在床上说。
乐璃说:“你可能不知道云成,但你一定穿过他们家的衣服,纪逸霖的衣服,你总穿过吧?”
云成是日本的零售控股公司,旗下有很多品牌,以零售为主。即便大家没听过云成公司,但却知道遍布全国的品牌纪逸霖。
“哥,这事儿有点棘手了啊。”
毕竟涉及到这样一个富豪,一旦他们卧底记者的身份暴露,面对他们的将会是什么,可想而知。
乐璃以为,这件事只是非洲神秘部落的落后导致的封建迷信,没想到,这后面还牵扯了一桩这样大的命案。
全村两百人口,离奇死亡,全是为了给一个人塑造前途信仰,听起来真是匪夷所思,小说电视剧都不敢这么写。
乐璃神色凝重道:“我允许你们退出,明天你们就收拾东西回去,接下来的东西我一个人拍。”
“我不走。”沈慕扯住乐璃的衣袖,语气坚定:“我说过,以后你拍什么项目,我跟什么项目。你曾经说过,这条路是孤独的,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等同于选择了孤独。可我现在有了你,好不容易有了一个不会孤独的选择,我才不要这么轻易放弃。离哥,我不想以后孤独,所以我一定要留下,陪你一起。”
乐璃看着眼前这个又傻又可爱的沈慕,心软得一塌糊涂,她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富婆喜欢养小奶狗了,因为小奶狗确实可爱,会讨人欢喜。
沈涛被弟弟的土味情话搞得一阵鸡皮疙瘩,他说:“我也不走,人啊,死有重于泰山,轻于鸿毛!我们记者的使命是什么?不就是揭露黑暗吗?不畏强权,不畏黑暗,我们的目标是挖掘黑暗到底!”
他是个胆小的人,可想起古卡村的两百人口,便觉得夸张,也非常愤怒。
到底是有多丧心病狂,才能干得出这种事儿?
再想想马赞拉最近死的那些孩子,沈涛心里便更不是滋味儿。他叹息一声说:“离哥,我觉得吧,如果连我们记者都不去揭露这些,那就更没有人去揭露这种泯灭人性的黑暗了。”
乐璃点头说了声“好”,又说:“这个巫医虽然谨慎,但看起来只是个想赚钱的神棍。按照巫医的说法,接符必须得本人在场,所以接符仪式的当天,白石先生一定会到场。我的计划是,去跟巫医沟通,最好能全程观望接符仪式。拍摄完接符仪式,咱们这个项目也就结束了。”
“这能行吗?”沈涛一脸怀疑道,“巫医能同意?”
沉默良久的沈慕开口说:“你忘了这是什么地方?马赞拉,一个有钱就能驱使魔鬼的地方。”
“能不能同意就看我们怎么去谈,以及怎么给钱了。”乐璃合上电脑,从行李箱里取了浴巾,搭在肩上说:“大家早点睡,明天我们再去一趟古卡。”
大约是白天经历的一切,都让大家有些震撼,三人都失眠了。
晚上,乐璃梦见自己去了古卡村,村庄贫瘠,却有人间烟火气息。一群黑人小孩,手牵手,赤脚在泥石路上跑,欢乐嬉戏。
一个黑人小女孩撞在她身上,冲她露出一口小白牙,往她手里塞了一个纸团。
她拆开纸团,上面写着:“妈妈,我想你。”
铅笔字迹歪歪扭扭,透着一股童真的可爱。
不知道怎么的,乐璃的心脏一阵绞痛,哭着醒来。
沈慕一直没睡,刚有困意,便瞧见乐璃在梦里哭了。他悄悄地用手指替她擦眼泪,乐璃却忽然睁开了眼。
他吓得把手缩回被窝。
床头开着一盏昏暗的小灯,乐璃抬眼看见他的表情,笑出声:“我有那么可怕吗?”
他抿着唇,摇了摇小脑袋,沉默了一会儿才说:“离哥,你哭了。”
是吗?乐璃抬手擦了擦脸颊,面颊湿漉漉一片。
她想起刚才那个梦,有什么东西压在心头,呼之欲出。她心里好像缺失了什么东西,空落落地,十分诡异。
乐璃没了瞌睡,索性爬起来整理视频素材,想起那个梦,又频频出神。
之后几天,乐璃费了好大劲儿才让巫医点头让他们围观白石先生的接符仪式。为了不让白石先生怀疑,巫医让他们扮成仪式上的巫女。
仪式选在月圆之夜。
当天晚上午夜十二点,巫医在村口那颗挂满人头骨的枯树下,摆起了祭坛。
乐璃、沈慕和沈涛,三人被化妆打扮成巫女,身上涂满了黑色泥浆,面部被遮,又在黑色泥浆之上涂成五彩颜色。
沈慕和沈涛戴着胸罩跪在祭坛前,因为是空罩杯,枯草编织的胸罩总往下滑。
他们跪在祭坛下等白石先生。
沈涛拖着自己的胸,吐槽道:“为什么非要打扮成圣女?圣男不行吗?让我和慕慕穿这个,简直惨不忍睹。”
巫医坐在祭坛上,一声吆喝,下面的圣女开始敲打乐器。
沈涛听着那声音,耸肩笑道:“这他妈还真的是呜呼啦呼黑魔仙变身啊,哈哈哈哈哈哈……”
乐璃咳了一声,手里摇着卡拉巴摇铃,示意他们不要说话,有人过来了。
非洲土乐器的混合音结束后,一辆汽车停在路边,分别走下两个穿西装的男人。
走在前面的男人正是白石一政,而他身后的保镖——
沈涛以为自己看花了眼,狠劲儿地搓了搓自己的眼睛,小声说:“哥,我眼睛没花吧?见鬼了?”
沈慕也吓得脸色铁青,他开始忍不住哆嗦。
乐璃也揉了揉眼睛,仔细看。
这保镖,居然是她在酒店失手杀掉的那个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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