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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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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便罢了,这剩下的钱您收着吧,只当儿子孝顺您的!”
  母亲一向是个要强的人,家里两个嫂子又不是好相与的,这些年他不在母亲身边,还不知她老人家受了多少罪,明明不过半百的年纪,头发却花白了大半,精气神也很是不足,让胡竞看了好生心酸。
  “你不是每月给我三十元了么,那就足够了,我在家里一应吃喝都不需花费,这些钱我也花不完,都给你们攒着,等我孙子出生了,拿去给他打个大金锁。”
  其实家里几个孙子孙女,重孙子、重孙女,哪个不是她带的,可惜到底不是亲生的,又有媳妇背后挑唆,总也没那么亲近,这些年她也寒心了,到底还是要靠她亲生的儿子啊。
  看着母亲眼中的神采,胡竞之将嘴边的话咽下,其实他不怎么想要孩子,这样大逆不道的想法若是被母亲知晓了,定要把她气晕过去,为了更改婚礼仪式,他就不知与母亲费了多少口舌,现在只希望那未来的夫人能稍微开明一些,不要死守着那繁文缛节不放。
  这天一大早,胡竞之果然在几位堂兄的陪伴下到江家来拜访了。
  看着女婿这样的斯文俊秀,又温和又懂礼,还会说话,吕氏早把那曾经埋怨的心思抛到脑后,亲亲热热的待起客来。
  况且胡竞之又当众拿出许多礼物分与众人,女人的花锻、香脂,男人的烟酒、条墨,孩子的零嘴、玩具,俱是本地寻不到的新奇东西,人人都欢喜不迭,大赞这女婿会做事有诚心,吕氏听了倍觉脸上有光。
  “这里还有些小礼物,是专门带给冬秀姐的,另外还有些婚礼细节需知会与她。”
  话说到这里,吕氏便明白这是女婿要相看自己女儿呢。
  她也知道,这些年,村里总有些小人爱嚼舌根,说她家冬秀既老又丑,还是双大脚,所以新郎才迟迟不肯回来娶亲,将来迟早是要退婚的,气得她恨不得把女儿带到众人面前现一现,好生打一下那些人的脸,别的不说,就女儿那相貌,可着方圆百里再也不能找出一个比她强的。
  现下先见个面也好,给女婿留下好印象了,结婚那天还能得几分体贴,于是便让丫头带他上楼去。
  楼上冬秀早就按耐不住了,楼下那可是男神吴彦祖级别的大帅比啊,而且还巨有才,今年不过二十七岁,已然是京大教授了,那可是华国最顶尖的学府啊,冬秀前世高考填志愿,可是连想都不敢想的。
  可惜王妈在一旁虎视眈眈,说什么也不让她下楼,只说姑娘家要矜持,这样上赶着不是叫人瞧轻了么。
  现在知道人上楼来了,干脆把她往床帐后一推:“可别出来,你要看,就隔着那轻纱悄悄的看,一样看得清楚明白。”
  于是胡竞之极失望的发现,那小姐居然躲在帐后不见人,忸怩拘束之态可见一斑,他可以容忍未来妻子不甚美丽、不通文墨,甚至还是个小脚,可起码要落落大方有主见啊。
  强忍内心的失望不满之情,将早已准备好的首饰并衣裳交予王妈,客套的交代了一下婚礼流程,又略说了几句话,便下楼离去了。
  冬秀在帐内却好生焦急,王妈骗她,这根本看不清啊,就只一个模糊的影子,依稀看得出来人身姿笔挺,身量颇高,她真恨不得把脸趴到那纱帐上去看个仔细,又恐太过猥琐吓着他,只好悻悻作罢,眼睁睁看着“吴彦祖”离开了。
  不过他提到的那什么新式婚礼倒是有意思,新娘不坐花轿、新人不跪高堂、事后还不闹洞房,改成新人致辞、鞠躬答谢、互带戒指,冬秀仔细想了想,这不就是西式婚礼嘛,她倒是可以接受,就怕吕氏不答应啊。
  吕氏果然很不感冒:“其他的便罢了,哪有新娘子不坐轿的,还有这礼服,怎么能是黑色的呢!”
  其实那黑色礼服做得挺精致,一水儿的金丝牡丹暗绣,铁红色鸳鸯盘扣,庄重又华丽,很能撑得住场子。
  不过到底不符合国人风俗,按吕氏说的,不穿大红嫁衣那还叫新娘吗,又不是偷着娶妾纳小,即便做小那还有身红的穿呢,这黑的算怎么回事,怪不吉利的。
  于是两家又就着婚礼细节商谈了几个来回,胡竞之本也没想着能把那些礼节全部废除,毕竟要考虑长辈和乡民的接受能力,又有他娘不断的劝说,有些要求也只好作罢,随着新娘子那边去了。


第53章 成婚
  冬秀一直到上了花轿,这才醒悟过来,她是真的要嫁人了,从此就要去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而且前途晦涩,生存不易……
  虽然她早做好了二手准备,也给自己留了退路,可此时此刻,一颗心还是像荡在海里了一般,随着花轿的颠簸,起伏不定,渐渐生出惧怕之情来,恨不得立时就跳下花轿跑回去。
  冬秀想起了自己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没有什么兴奋、激动之情,只有无边的恐惧和彷徨围绕着她,幸而吕氏慈爱、哥哥疼宠,习惯了却也过得去。
  她可不是那种“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的人,她向往平淡和自由,喜好享乐而随性,陌生的环境并不会激发她的探索欲和新奇感,只能带给了她恐惧和不安。
  拧着手中的帕子,深呼吸好几次才静静平静下来,拿出七姑在上轿时塞给她的小耙镜,细细的把脸上的胭脂抹匀了……
  幸而喜娘见她皮肤白皙,没有用太多的□□,要不然这会子只怕要搓出道道泥条了。
  想再多也是无用,还不如拿出最好的状态来给她娘争口气。
  吕氏可就指着她在婚礼上惊艳亮相好找回面子呢。
  “来了,来了”听见前方传来吹吹打打的喜乐声,众人忙将鞭炮架起来,拿燃着的香给点了,噼里啪啦一顿乱响,鞭炮放完,花轿刚好落地。
  胡竞之穿着黑呢西装礼服,头戴黑呢礼帽,脚蹬黑皮鞋,全然一派西洋打扮,真叫村人看稀奇看了个饱。
  在小孩们的欢呼雀跃声中,他来到轿边,想着若是新娘子盖着盖头,那他就要当场掀开了,新娘子也是这场婚礼的主角之一,凭什么只能蒙头盖面任人牵来送去的呢,合该大大方方的见证自己这一生最重要的时刻,做自己婚礼的主人翁,这也是他决意要破除的一项旧式礼仪。
  轿帘被掀开,冬秀下意识朝外瞟了一眼,男人的面容在逆光里模糊不清,只能辨出其身量果然颇为高挺俊秀,嗯,加十分。
  扶着他递过来的手下了轿,冬秀着意的挺胸收腹,做出一派淡定的姿态。
  胡竞之却和周围观礼的人一样不淡定了。
  新娘子穿着剪裁别致的大红礼服,显得身段别样窈窕多姿,露出的手脸莹白细嫩,乌发杏眼,翘鼻红唇,端得是个不可多得的美人坯子。
  不都说这新娘子是廿八老女么,怎么看着比那二八的少女还要水灵呢。
  见身边人站立不动,冬秀又侧头看了他一眼,她也不知这新式婚礼具体是个怎样的流程,现今只能看他眼色行事了,但愿不要出什么丑。
  这一看胡竞之倒是被惊醒了,冬秀却是移不开眼了,眼前的男人真是好一身轩昂气度,身姿挺拔,面容清俊,满身文卷气,比照片里的还要好看三分呐,这已经不是单纯的帅字所能形容的了。
  不夸张的说,在她见惯了几十年村民的眼中,胡竞之简直都有点天神下凡的意思了,实在太养眼了,浑身仿佛自带万丈光芒了一般。
  冬秀星星眼的望着他,感觉自己沉寂几十年的少女心在这一刻突然复苏了。
  好看的皮囊果然很合适一见钟情。
  原本气度非凡的新郎和落落大方的新娘,在对视后,突然都有些羞涩紧张起来,新郎身体也僵硬了,新娘脸蛋也晕红了,这样子的羞涩,看着才真像一对在举行婚礼的新人呐。
  在一片起哄叫好声中两人只相对着行了三个鞠躬礼,果然没有跪在地上拜来拜去,接着就是在一张花花绿绿、看着像现代小学生得的奖状似的婚书上各自盖了章,摁了指纹。
  接下来应该就是说结婚誓词或者交换戒指了吧,冬秀在心里又把那誓词默诵了一遍,争取待会能自然流畅且情感充沛的念出来,她可是看见了好几个青年坐在旁边观礼呢,这几个人一看就与村人不同,或着长袍马甲或着西装皮鞋,还有穿着长款风衣的呐,摩登得一匹,必然是胡竞之亲近的同学或朋友了,那肯定也是有学问又有见识的,其中说不定还有历史名人呢,她可不想自己是以丢脸的乡下土包子形象进入胡竞之的朋友圈的。
  冬秀正心里盘算着怎么提高形象,旁边胡竞之看她垂眸抿嘴,那排小扇般的睫毛轻轻颤动,以为她是紧张了,便十分体贴的拉住了她的手,用力在她掌心捏了捏以示安慰。
  冬秀看他捏了自己的手掌后,便起身走到礼台中央,以为这是一种暗示,便随之起身,走到中央与他并排而立。
  本来打算做婚礼演讲的胡竞之见状,倒不知如何是好了,这时候请她下去未免太下人脸面,让她站在一旁听他演讲又未免过于尴尬,恐怕两个人都要不自在,只能让她说几句感谢之语再下去。
  本着绅士风度,胡竞之对冬秀露出鼓舞的微笑,并示意由她先说。
  哎哟,幸亏她提前就预料到了,就算要举办新式婚礼,在这个偏僻的地方也是不可能找到牧师的,所以她自己背诵了誓词。
  深吸一口气,拿出朗诵的气势,冬秀望着胡竞之的眼,尽量真诚不尴尬的一字一句道:“在列祖列宗、及今天参加婚礼的众位宾朋们面前,我郑重起誓,我愿嫁给你,从此时此刻直到永永远远,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是贫穷、健康或是疾病、忧愁或是快乐,我将永远爱着你、珍惜你,对你忠诚,直到永久,我将与你一起孝顺父母、友爱亲朋、抚育子女。”
  冬秀声音不大,外围人听不清,坐在最靠里位置的又都是族中长辈,眼花耳聋的也听不太清楚,只对新娘子当众出来讲话表示了惊怪,有的老头还皱眉偏头,表示不屑,不过大多数人都在心里为新娘的大方而叫好,暗赞这才像一个大家主妇的样子嘛。
  离得最近的胡竞之倒是一字不落听了个清楚明白,他简直是出离的惊诧了。
  据他了解,冬秀姐应该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阁小姐,只跟着他族叔念过几年私塾,勉强能读书认字,还写得一手挺漂亮的簪花小楷,这就很难得了,而他们这地方一向保守封闭,这西方的结婚誓词她是如何知晓的呢,还能丝毫不忸怩的对着他念出来,看来他这位妻子与传言和想象中的很是不同啊。
  胡竞之只愣神了几秒钟,看着对方认真而温柔的笑脸,也缓缓念出了一样的誓词。
  也许,他十分幸运的遇到了对的人,将来的日子未必如他想的那般委屈无趣。
  最后两人互带金戒指,戒指上没有任何的花纹,就是两个十分朴素的圆环,但冬秀注意到这戒指内侧刻有两人名字的英文首写字母,在他对新娘完全不期待的情况下,还能有这样温柔的心思,说明他是个浪漫而且心思细腻的人,这样的人往往多情而温柔,想必也不难相处,冬秀不由稍微放松了些。
  虽然是新式婚礼,可好在不用新娘子和新郎一起去敬酒的,仪式一完,冬秀便被一群大姑娘小媳妇的簇拥着进了新房。
  门前贴着两幅对联“环游七万里,旧约十三年”、“三十夜大月亮,廿七岁老新郎”,不用想,一定是胡竞之本人所题的了。
  因为胡竞之父亲和长兄已逝,二哥又未归家,因此便请了冬秀的哥哥江耕围做主婚人,嫂子作为送嫁人也一并过来帮忙支应,也幸亏如此,要不然面对着这些陌生的面孔,冬秀还真不知道怎么应对。
  当初考虑到胡家的家境,吕氏便没有让冬秀的两个丫头跟过来,只待日后熟悉了再作打算,因此这个时候就只有曲氏和七姑在代她应酬周旋。
  再一次感谢胡竞之提议的新式婚礼,取消了闹洞房的环节,众人不过打趣了一番便出去占位吃酒了,让作为新娘子的冬秀轻松自在了好多。
  刚才有人,冬秀便觉得房间有些拥挤,现在人走了个干净,仔细打量一圈:果然很是狭小。
  不过三十多平的样子,其中一张床就占了小半的地方,再加上衣柜、书桌、梳妆台、洗脸架之类的必要家具用品,活动空间就很有限了,而且这间房还位于一楼,地理位置也着实不算好。
  山间多潮气,按当地的居住习惯来说,好房间一般都设在二楼,一楼多是用来会客办公的,现在这太阳还没完全下山呢,屋内已经有些昏暗了。
  曲氏看了一圈,心下有些发酸,这新房也太寒碜了,还没有她家小姑子闺房的一半大呢,除了那座架子床还能入眼,其余一应家具都普通得很,以前只听婆婆说这胡家败落了,她想着破船也有三千钉,总不会太不像样子吧,况且妹夫也出息了,以后情况总会好转,现在看来,要么是她们自己太过乐观,高估了胡家,要么就是这胡家待人不诚,根本没有用心准备……
  “嫂子,这是我的嫁妆箱子吧?”
  冬秀看着角落里码得老高的几个红漆木箱,并一堆红布捆扎的包裹,有些头疼的问曲氏。
  “是啊,咱们一共送了八口箱子,里面有你的衣裳首饰、布匹鞋袜、成套的瓷碗茶罐,哦,对了,还有你哥哥给你淘换的一座大红酸枝老红木座屏和粉彩八宝瓶,听说都是有年头的物件了,以后可以留着传家的,最重要的是里面的一口牛皮刻花的小箱子,里面有五百的银票和二百的现大洋,你可得收好了,这就是你的私房了,今后留着自己花销,千万别舍不得,日后缺钱了、受委屈了只管回家跟我们说,这些娘都给你说过了,我就不唠叨了。”
  这嫁妆都是她和婆婆亲自准备的,哪个箱子里有什么东西她最清楚不过,给冬秀一一交待完毕,转眼看着那大红的包裹,她才“啊呀”一声惊呼,怎么倒把这顶顶要紧的事给忘记了。
  眼下屋内只她们两人,正是好时机。
  于是曲氏便在冬秀的惊呼中,踮着小脚踩在凳上,在那放在一摞箱子上的包裹里一阵摸索,很快掏出一个雕花的小木箱来,箱子上还有一把小铜锁,曲氏从荷包里拿出把小钥匙给冬秀,神秘道:“现在先别看,一会儿没人了再打开,里面的东西你可要仔细的瞧好了,可千万别忘记了。”
  冬秀看她脸上那别扭羞涩的神情,立马醒悟了,这小箱子里装的应该是春宫图之类的东西吧,哎哟喂,有点小期待啊,她都多少年没见过这种东西了啊。
  冬秀郑重的把它放在床头边,表示自己一定会看的。
  “哎,这箱子这么堆着可不行,你那睡衣、明儿敬茶要穿的衣裳、今晚洗漱要用的东西,还都在里面呢,还有明儿与各人的见面礼,不拿出来怎么行,一会儿还是得让人过来帮忙把东西清出来。”
  冬秀看着这间被占得满满登登的屋子,想着一会把箱子里的东西再拿出来,这屋子只怕立马就没了下脚的地方了。
  两人正满屋乱转,企图找出什么隐藏的空间来把这八个箱子塞下去,突然传来敲门声,冬秀忙坐回床上眼观鼻鼻观心,双手交叠放在膝上,做出一副端庄又羞涩的样子,曲氏也整了衣裳,站在床边,脸上端起无懈可击的笑容,这才应声叫人进来。
  不想进来的却是冯氏,冬秀忙站起来跟曲氏迎上去。
  十多年不见,当初的小青梅已然长成水蜜桃了。
  冯氏看着冬秀出落得这样水灵标致,心下也是欢喜,虽然她一力主张要儿子回来娶亲,可也希望娶个好的回来,总不至于配不上儿子,让儿子不欢喜,婚姻不幸福。
  “都饿了吧,我从厨房拣了些新鲜又干净的菜,你们就凑活吃点吧,好歹填填肚子。”
  冯氏一边说一边叫后面的帮佣把饭菜摆到桌上。
  冬秀一大早被人从温暖的被窝拉出来,净面、开脸、梳头、上妆、穿嫁衣、戴首饰,一套一套的弄下来就花了两个多小时,只趁着等花轿的时候吃了几个汤圆,为了不弄花妆容,吕氏还专叫人把那汤圆做成一口一个的大小,就算她死扒着碗吃了十多个,这会儿也早饿得不行了。
  曲氏倒是正儿八经上席面吃了一顿,可她一路上送嫁也不轻松,又要照看冬秀,又要安排送嫁队伍,就怕漏了什么缺了什么,又怕少了礼数叫人笑话,神经崩的紧紧的,比冬秀这个新娘子还要受累呢,到了胡家又要跟人交接应酬,裹七裹八也没个闲的时候,哪有不饿的。
  姑嫂二人闻着浓郁的饭菜香味,肚里馋虫早闹起来了。
  冬秀看那桌上,拿白瓷小盏装了五碟菜,三荤两素,有鸡茸清炖马蹄鳖、茶叶熏鸡、蟹粉狮子头、清炒山笋、三丝燕菜,色泽浓厚,异香扑鼻,具是本地特色佳肴,再加上两碗热气腾腾的白米饭,还有一海碗清甜的山菌野鸽汤,直把两人勾得津液横生。
  冯氏看两人杵着不动,知道年轻人面浅不自在,客气几句便出去了。
  姑嫂两人对视一眼,矜持了一会儿终是向美食低头了,在桌上各据一端大快朵颐起来。
  “听说他家特地从县里请的大酒楼的师傅过来掌的勺,这手艺果然不一般,比咱们家厨子做得好吃多了。”冯氏夹了块老鳖肉,入口只觉酥烂润滑、肥鲜浓香,又挟一块色泽金黄油亮的熏鸡块,只觉肉质鲜美,烟熏味儿中还夹着瓜片茶叶的清香,真是别具风味,“这可真是太地道了,看来妹夫家也是狠花了心思的嘛。”
  冬秀闻言只觉好笑,之前还一直“胡家、他们家”的称呼呢,一顿饭就改口叫“妹夫”了。
  不过这饭菜的确可口,而且还是拿小碟子分开盛放的,即卫生又讲究,不像一般村人,都是拿一个大碗混装在一起,好似在吃剩饭剩菜一样,叫人看了就食欲下降……
  这样看来,胡家虽然败落了,可底蕴还在,该有的讲究还是有。
  这样就更叫冬秀安心了几分,由贫到富易张狂,由富到贫却易浪荡,也易叫人堕落、顽固甚至无耻,之前听说这家的大哥为了吸食鸦片,还会偷拿家里的器物去典卖,以致过年的时候被收债人堵到门上要债,冬秀心里就很是打鼓,生怕自己成了小说中的那种要拿嫁妆养一家子吸血鬼的苦情女,现下看来,这家人不仅没有想象中那么穷酸,而且还颇是讲究,肯讲究便说明好面子,好面子便能讲道理啊,将来也会好相处些。
  两人吃完饭,拿香茶簌了口,不一会儿就有两个帮佣进来了,把饭桌收拾干净后又进来帮忙收拾箱笼:“老太太交代了,叫我们帮着您整一下屋子,把您那暂时不用的东西就先收在箱子里,就放在隔壁那个小壁间里,什么时候想拿也方便,现在就先把紧要的东西取出来。”
  这可解救了姑嫂两人,冬秀是新嫁娘,自然不消她动手,全靠曲氏指挥着那两个健壮的妇人搬抬腾挪。
  屋内忙忙碌碌。屋外也是热热闹闹,觥筹交错。
  冬秀进屋后,胡竞之又按原计划,与几个同学轮番发表了演讲,虽然说得都是白话文,并没有咬文嚼字,可里面时常蹦出的一些“民主、自由、先进、文明”还有各种“主义、思想”,听得那些村人一愣一愣的不明觉厉,大家都觉得这不愧是大知识分子,是读书人,就是学问深啊,一个个敬仰得很,所以敬酒时居然没人敢闹腾着要灌酒。
  虽然主人家事先言明,没有闹洞房这个环节,可吃饱喝足,享受了一顿堪称奢侈的大餐后,众人倒也没什么不满的,酒席散后就纷纷告辞回家了。
  冯氏亲自带着两个儿媳送别客人,几个年轻的孙媳妇负责清点礼金礼品,收拾酒席,规整桌椅,至于胡竞之,则直接被众人赶去新房了。
  看着门上大红的喜字,他不知怎的,竟有些紧张起来,屋内静悄悄的,只有跳跃的烛光透出暖暖的光晕,晃得他眼晕耳热。
  推门进去,只觉一股暖气裹挟着馨香扑面而来,那香不是胭脂水粉的气味,也不是衣裳用的熏香,倒似一种水果的甜香,在这大冷天里还带出些许清冽的味道,闻着很是舒服,比那国外的香水可好闻多了。
  而一身大红喜服的新娘子正跪趴在床上,臀部轻摇不知在干什么。
  胡竞之有些尴尬,掩嘴清咳一声。
  冬秀顿时浑身一僵,之前曲氏帮她把东西归置妥当便离开了,冯氏又叫那帮佣送了个白锡的暖壶来给她暖床,这里的冬天阴冷湿寒,床铺冰凉得叫人不敢脱衣直接躺上去,她正提了那暖壶在被褥里各处逡巡,力求把每一处都暖到位,好达到电热毯的功效,一时做得太过忘我了,都不知道有人进来了。
  这不雅的姿势还正好给人瞧个正着。
  冬秀强作镇定的起身,看他正取了帽子,拿眼打量屋内,估计是在找衣帽架子,便主动走过去,接过那帽子:“衣帽架放在门口不大方便,我移到床尾处去了。”
  看他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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