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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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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和学习。
  可冬秀的小说中偏明确表露出了未来华国人民对日本的仇视态度,借此隐晦的表达了两国之间的深仇大恨和深埋的历史问题。
  在她的小说里,世界已然趋于大同,有了地球村的概念,各国邦交至少表面上还是友好和谐的,已然位列世界强国之林的华国当然也与许多国家建立了友好外交,其中便包括曾侵犯过华国的那八个西洋国家,可未来的华国人对他们洋人却是毫无芥蒂呢,所以,这不是针对又是什么,绝对是对他们日本国的歧视。
  对于这个问题胡竞之也曾与她聊过,就连他也觉得小说中关于未来华人对日本的态度的描写未免有失偏颇,要说与华国的国仇家恨,那西洋列强谁也不比日本少什么啊,看了小说描述却只觉得日本国乃是狼子野心、丧心病狂,只怕与华国的冤仇远不止于现在所发生的一切一样,所以直到百年后华国人与全世界都握手言和了,却偏还对日本心存龃龉。
  冬秀对此也是无奈的,她可是绞尽脑汁才在文中做了这样的“预言”,以期引起人们对日本的注意和防备,可她又不能明目张胆的说出未来会发生什么事,于是这个“预言”很有些不被读者们理解,变成了文中一个硬梗,可这本小说又实在太火,关注的人不知凡几,影响十分巨大,于是,不独有日本人接连出来对此表示抗议,甚至有华国人在报上对她进行了批判,说她定是个亲近西欧的崇洋主义者,否则文中怎会将美国列为世界第一强国,视西欧列强为发达国家呢,简直岂有此理。
  不过去年华国正经历了人神共愤的巴黎会谈,民间正处于反日高潮中,赞成和支持她的读者自然也不在少数,纷纷痛斥日本的狼子野心、无耻下流,何况冬秀的这篇文写得极其真实有代入感,许多人读来不觉是虚构的小说,只觉是真有其事,一下子就被洗脑了,觉得日本将来肯定会如文中所说对华国犯下罄竹难书的大罪,所以直至百年后,两国人民的恩怨都还未消解。
  两方人马一时呛呛起来,差点发生了武力冲突,倒着实把冬秀给吓到了。
  她虽然是个穿越的,可即没主角光环,又没金手指,前世也就是个在和平安乐氛围里长大的小屁民,实话说,叫她走出后宅到外面去搅风搅雨,为祖国解放独立做贡献,那真的不现实,她不是走的某点的狂霸路线,一没胆色,二没能力,倾尽所能也就是在这个风雨飘摇的年代里尽量保持平常心的过日子,顶多再发展一下兴趣爱好,闷声发个小财而已。
  她可不想引起无谓的关注,一不小心的就被这乱世给炮灰了。
  后来事态愈演愈烈,连报社都被政府当局给警告了一波,差点被勒令停止连载,还要作者本人出面写澄清稿,幸而有那身居高位的洋人读者从中调停,政府又抓到了几个煽风点火的人,这才平息了事态。
  王稚萍告诉她这件事时,那简直是骄傲得不得了,“先生,您的号召力实在太大了,就连洋人也忍不住为您说话呢!”
  “那几个被抓的人呢?听说都还是学生呢,你们报社有没有法子把人弄出来,钱我来出!”虽然最后知道她的小说不过是个引子,可要是有人因此进监狱了,她毕竟也要负一点责任,心里很是不安。
  “嗨,一早就放出来了,现在的警察哪敢惹那些学生爷啊,引起抗议□□了有他们受的!”
  反正,这场风波来的快,去的也快,不过算是全国反日浪潮里的一朵比较别致的浪花而已。
  冬秀却意识到了危机,这是个不讲道理的强权时代,她那层马甲简直岌岌可危,随时可能被人给扒下来嘛,尽管报社一再保证不会爆出她来,即便到了万般无奈的时候,也会找人来替代她,她依旧有些不安,最后还是到银行里租了个保险柜,把她那手稿全部存了进去,反正没有证据,谁也不能说她就是支付宝呀,说了也没人会信。
  门外的欢声笑语阮壁衡是一点都没听见的,她把自己捂在被子里,企图把脑海里那些画面给隔绝出去,可被子笼罩下的黑暗却越发使那些片段鲜活起来。
  她的确是爱慕胡竞之的,而她爱上他的时候,却不是去年与他独处的时候,而是更早更早,在他的婚礼上,在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他挺拔的身姿、俊逸的外表、时髦而洋气的装扮、幽默而睿智的谈吐,一切的一切都叫她着迷。
  有人说,爱情是需要外在条件的,无论是外貌、地位、性格,还是时间、距离、文化,这些都能影响到爱情,可着迷却是毫无道理的,是疯狂而纯粹的,恰如飞蛾扑火一般,犹如人的本能,又因求而不得,更添渴慕,便是婚后也未改其初心,反而因胡竞之一日盖过一日的名望,越发加重了心思,也越发厌恶自己庸庸碌碌的丈夫,在去年与胡竞之独处过一段时间后,感受到他无与伦比的温柔和体贴,博学和风度,便坚决不肯再与她那平庸的丈夫浑浑噩噩的过下去,遂动了离婚的心思,离家出走长居于沪市。
  原本她是打算直接北上投靠胡竞之的,可那时候关于他俩的流言甚嚣尘上,她又还没离婚,如果北上,便等于坐实了流言,也被夫家抓住了把柄,还会玷污自己和胡竞之的名声,因此只得按捺住内心的躁动,想着恢复自由身后再作打算。
  天可怜见,在她日夜人的期盼中,胡竞之总算又来了沪市,来到了她的身边,只可惜还有太太随行,当着她的面,他们也不好过多的交谈,当天只得忍者心中的激荡之情先与众人一道回去了。
  夜里也不能成眠,好容易挨到第二天便迫不及待的买了许多早点过去见他,谁知在门口敲了半天的门也无人来应,恰见卧室窗户未拉帘,当下也没多想,下意识便走过去,踩在墙根的台阶上往里望去,一眼便看见了床上那激烈耸动的被子。
  她是已婚妇女,虽与丈夫不合,却也少不了做这敦伦之事,当下便意识到了什么,脸上轰的一下便红得要冒烟,慌手慌脚的就要离开,不想那床上的人却在此时一把掀开了被子,露出里面堆叠交缠在一起的一双人。
  男人白皙却肌理分明的肩背,随着动作显得那样有力量,女人拥着他的臂膀又是那样柔腻,两人亲密无间的相拥着亲吻和抚摸,便显出无限的缱绻和爱恋来。
  她一时看得呆了,不知是被直白的男女爱欲场面所吓住,还是被那种让人骨芯发烫的柔情蜜意给震惊了,直到与床上的人对上眼神这才如梦初醒,做贼般的踉跄着逃走了。
  抚着自己咚咚狂跳的心口和滚烫的脸颊,阮壁衡经不住嘤咛了一声,软着身子倒在了床上,真是,竞之那样风光霁月的人物,怎会,怎会大白天的就那样,现在一细想,她似乎还隔着窗户听到了他满足的喟叹声,那个音调,实在叫人听得心尖都在颤动……
  也不知是被吓到了,还是怕见面尴尬,反正接下来好些天那位阿衡女士都未再出现,冬秀和胡竞之由朋友们陪着顺利的见到了那名神医,接着便开始了治疗和休养,只是这个病比果然比想象的要严重些,要想除根,恐怕至少得花个一年半载的来调理才行,这下子胡竞之就别想出去游山玩水的各处浪去了,与冬秀一道成了个家里蹲,索性两人都是耐得住性子的人,手头又有事情要做,一个写未来小说,一个作古典考究,倒也颇得其乐。


第90章 大姐
  胡竞之名气之大;从这些天来家里络绎来拜访的客人就可见一斑了;不过半个月功夫;他便被人三顾茅庐般的聘为了好几家大学的教授,好在是不用按部就班的去上课的,冬秀连轴转的帮着招待打理;几乎没了写作的时间,不由颇有些怨念的猜想;那些学校可能就是看中了他的名望,请他去做个吉祥物好招生引资的呢。
  考虑到他们还要在这里住上好长一段时间,冬秀便打算去雇个阿姨来把自己从家庭劳动中解放出去;不过她一直就是个家里蹲;说来也实在没有多少生活经验,何况她对这满耳的吴侬软语又没有一点儿办法,便是出去买个菜还要跟人打着手势比划呢,怎么雇到合心可靠的阿姨还真挺为难她的。
  哎,要是那位阿衡女士能想到给他们把阿姨也请到位就好了。
  冬秀只得去找王稚萍;好歹她也算是半个本地人吧,至少语言是没问题的,到时候请她做个翻译得了;况且来了这些天,她还没去看望过她呢;也不知她现在住在哪里;之前在火车上她们还约好了去逛洋人开的大百货商店呢。
  现在人生地不熟言语也不大通;她也不敢去坐电车;生怕听不懂报站给错过了,只得坐了黄包车直奔报社总部,打算先去找唐才常先生。
  车夫拉着她跑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在一处颇是壮观的五层楼群面前停下来,照样是欧式建筑,却配着中式匾额,中西结合十分巧妙,看着只觉大气疏朗,毫无别扭之意。
  似冬秀这般的无证人员,自然不能擅入,刚上台阶就被门口的守卫人员给拦了下来,待其中一个进去给她通报叫人,她就在门口好奇的往里张望,只见里面人来人往,很有些现代上班族们纷忙的景象,只是少了女子倩影点缀其中,她在这儿看了半天,出入的居然没有一个是女子,看来,现在的工作女性真是少得很,王稚萍算是十分先潮有想法的了,说来比那些读大学的女子也不差什么啊,这时候能读大学的女生可都是凤毛麟角,犹如玛丽苏般的存在啊,全都不是泛泛之辈,说不定还能青史留名呢,王稚萍这样的职业女性也是足够特殊的,那她会不会也是个什么名人啊……
  冬秀正自浮想联翩,却被门卫的一声呵斥给惊醒了。
  却原来是个妇人急慌慌的要往里闯,正被门卫粗鲁的一边呵斥一边往外推搡,冬秀一时没反应过来,被推得连连后退的妇人一下撞在身上,脚面还被狠踩了一下,顿时疼得她龇牙咧嘴起来,今儿真是失算了,出门就不应该再图舒适而穿这缎面的软底绣花鞋,简直就是找不痛快啊。
  那门卫见冬秀被撞,倒不敢大意,连声道歉,虽则这女人穿着宽衣阔袖百步裙,显得朴素又老派,那股自信淡然的气质却着实不凡,一看就不是小门小户出来的,况且一张口就叫他们去找唐先生,恐怕是唐先生的家眷呢,看在唐先生的面上也不敢慢待了她。
  冬秀往下看了看自己被踩的脚面,十分想不顾场合的上手揉捏一下,却突然看见她面前有双极小极小的、真正的三寸金莲。
  说来全国的劝禁放脚运动已经开展了差不多有十年了,虽则在冬秀看来效果不尽如人意,可却不得不承认它是成功的,至少与她前世所知道的情况相比,已经很了不起了,冬秀在北京和沪市这样的大城市已然很少见到再裹脚的女子了(当然这不排除她这个家里蹲见的外人有限的原因),现下突然冒出一双裹得这样正经的小脚来,她还挺有些吃惊的。
  按照那些喜爱小脚的人的眼光来看,只看这双脚,便能想见这双脚的主人是如何的国色天香。
  冬秀不由顺着那双小脚慢慢抬头往上打量,与那双虽然略显破旧,却依然能看出鲜艳精致的绣花小鞋相比,这妇人的裤子和衣裳却像是被洗得褪了色的绛色,显出一种老气颓败的灰褐色,其上还有几块儿补丁,补丁的针脚却很是细密周整,这应该是个有些讲究的穷人。
  嗯?
  冬秀盯着那妇人的脸,只觉无比面熟,可一时间就是想不起在哪见过。
  她正疑惑的皱眉思索,那妇人却是一眼就认出了她,红着眼眶,抓着她的胳膊颤声道:“三妹妹?”
  这声三妹妹伴着熟悉的乡音恰如一道闪电,照亮了她迷蒙的记忆,这个妇人正是她那已经“死亡”多年的大姐慧秀啊!
  自她与人私奔了,她们姐妹便再没见过,算来已有七八年了,这些年冬秀也不时想起她,十分为她揪心担忧,只能暗自企盼她一切都好,不想她们居然还有见面的一天。
  冬秀一把抱住她,激动的不能言语,只哽咽的叫道:“大姐!”
  一旁的门卫被这神展开给看傻了,这也太巧了吧,居然一脚踩出个失散多年的姐妹来了!
  可她俩在这报社的大门口相拥哭泣叫怎么回事儿啊,报社里本就是八卦精聚集地,这会儿已经有不少人频频侧目,颇有驻足围观的架势了,门卫忙上前哎哎了两声,打断这姐妹情深的感人场景。
  想起自己的女儿,慧秀也顾不得哭了,当即又央求那门卫进去给她叫人。
  冬秀见她急得都恨不得给那门卫跪下了,当即问她道:“大姐,你是有什么急事吗?你先说出来,看我能不能帮忙!”
  慧秀也顾不得其他,当下流泪道:“我的香儿昨天半夜里发起了高烧,直到现在还没退,已经连水也喝不进去了……”
  冬秀也不问香儿是谁,急道:“那赶紧送医院去啊!”这时代发烧可不是小事,弄不好是会要人命的。
  慧秀闻言眼泪流得更凶了,整个人几乎站立不住,嗫嚅道:“我,我手里没钱,过来找他要几块钱……”
  看她的样子冬秀也知道她过得肯定不容易,却不知道她连看病的几块钱也拿不出来,心下酸涩不已,见她急切羞愧之下好似要崩溃了一般,当下不再多问,直接拉着她往路口走去:“我这里有钱,咱们先把香儿送到医院去,这病可拖不得!”
  在路口叫了两辆黄包车,慧秀报上地址,两人便直奔她的住处去了。
  她们前脚才坐上车离开,后脚唐才常便快步赶了出来,却被门卫告知宝先生与个不知来历的穷苦妇人一道走了,当下惊得不轻,这租界内的治安虽较别处好些,可也少不了偷摸拐骗、绑票讹人,宝先生初来此地,莫不是被人给骗了吧,幸而门卫说了她与那妇人似是相识的,是自愿跟着一道走的,他这才稍稍放心了。
  这厢随着车夫们七拐八弯的走了许久,久到路上的石板青砖变成了黄泥尘土,久到路旁的砖瓦高楼变成了木板棚屋,久到路上的行人从西装革履变成了破衣烂衫,车子终于停在了一个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的地方。
  这里的一切都形象的向冬秀展示了何为贫民窟。
  不过这时候她也顾不得打量和膈应了,交待了两个车夫在原地等候,便急匆匆的随着大姐拐进了一间极为狭小阴暗的房间内,拿箱子拼接成的床上躺着一个小小的身影,大姐扑过去抱着她,嘴里不断的唤着她的名字,可那孩子已然烧得人事不知了,连胸口的起伏都几不可见,哪还会给她回应呢。
  冬秀当机立断走过去,一把抱起孩子:“快别哭了,赶紧上医院!”
  慧秀赶忙踉跄着跟上去:“还是我来抱吧!”
  “好了,这时候还跟我客气什么,赶紧跟上我!”
  就她大姐那双小脚,自己走路都困难,抱个孩子不定两人都摔了,况且这孩子轻的跟个纸片人似的,她又是常年锻炼的,抱着并不费事,走得比大姐快多了。
  因冬秀出手大方,又许诺了额外的打赏,两个黄包车夫铆足气力,又一路加急加快的把她们给送到了最近的一所医院里。
  “幸亏送来的及时,又碰上了洋医生亲自问诊,已经没事了,只是这孩子身体也太虚了,可要好好补补才行……”
  听着小护士的唠叨,冬秀与慧秀俱都大大松了口气,床上的小人儿看着依旧虚弱不堪,可那小脸儿总算没有那般死气沉沉的了,不时的还因病痛发出几声哼唧,倒也显出几分生机来了,她这一路紧绷的神经这才松散下来,只觉后背都是汗涔涔的,在这初秋的天气里显出几分凉意来。
  “大姐,你先在这儿守着,我去买些吃的来!”
  慧秀本能的想要开口拒绝,她这会儿也缓过神来了,想着自己好容易见着亲人了,却以那样落魄不堪的样子出现,不由得心中涌起阵阵的苦涩和哀怜,甚至还有几分隐晦的别扭和自卑自惭。
  可是想到三妹妹出钱出力,跟前跟后的跑了一上午,也是滴水未沾,这会儿肯定也是又累又饿的了,那想要客套的话便默默的咽了回去。
  医院也算个人流量巨大的地方,那门口的吃食种类也多,稀的干的、甜的咸的,冬秀各拣着买了好几样,又借医院的电话给胡竞之打了个电话,要他送些钱过来,她寻常出门带的钱也不多,只够买点零食、看个表演、听个戏的,付完看诊医药费也就没了,现下还差着住院的钱呢。
  “大姐,咱们先吃点东西吧,吃饱了才有力气照顾孩子呀!”
  冬秀一边轻声的劝她,一边把吃食摆放到床头的柜案上,不容拒绝的把筷子塞到她手里。
  她知道,大姐现在有些抹不开面儿。
  待久别重逢的激动和欢喜逐渐消退,不免会有些别样的滋味涌上心头来,衣锦还乡自然人人都爱,虎落平阳、落毛凤凰却也实在是无颜面见江东父老的。
  她也不多说什么,自己埋头大吃起来。
  慧秀看着她愣了一会儿神,突然噗嗤的笑了一声:“你还跟以前一样,爱吃会吃,也能吃,亏得这些年居然一点儿没胖!”
  想到从前在家的时候,她所有认识的那些姐妹为了婀娜多姿的身段,哪个吃饭不是文雅秀气,饭量小得跟猫儿似的呢,就这三妹妹,从来不管不顾的,不仅不节制饮食,还变着法的吃各色水果小食,把自己那张小圆脸养得水润光滑,分外喜人。
  看着她吃得香甜的模样,慧秀不觉心下一轻,再看着床上睡得安稳的女儿,是啊,这是她日思夜盼的亲人哪,何况她最宝贝的女儿也好好的在她身边,她还有什么可不满足,可别扭的呢,想通了这些,心中那些小心思瞬间化作一阵青烟散了。
  两人默默的吃喝了一阵,冬秀几次想借着这个温和的气氛开口问问大姐这些年的境遇,可转瞬又被自己压下去了,她不能去戳她的伤疤呀。
  “三妹妹,这些年你都在这沪县么?”最后到底是慧秀先开了口。
  “这倒没有,我才来这儿没几天呢,今还才是头一遭正儿八经的出门,结果就遇上了大姐你,可见咱们姐妹的缘分多么深厚哪。”冬秀真心实意的感慨。
  慧秀记得她在离开前,三妹妹那未婚夫一直在外留学没来求娶,四婶屡屡看到有同龄的姑娘出嫁便要念叨着急上一回,如今看她装扮便知三妹妹已然顺利出嫁为人妇了,而且生活一定过得十分顺遂美满。
  “你什么时候成婚的?我记得你夫家好像就是咱们邻县的吧?”
  “对,就是临县胡家的,我们前年冬天才结的婚,估计他再不来娶我,我娘就要急得另给我找下家去了!”
  “瞎说什么呢!”慧秀嗔怪的看她一眼,颇有几分当年做闺秀时的羞涩风采,又想到四婶愁闷捉急的情形,不由得也乐出了声,只觉好久没那么轻松过了。
  “那幸亏我提前毕业回来了,否则不是要痛失爱妻,落得个打光棍的下场!”
  门口传来男人的插话声,冬秀抬头一看,果然是胡竞之来了,忙起身给两人做介绍:“说曹操,曹操到,他就是那个一直在外求学,害得我成了方圆十里著名的老女的胡家少爷,叫胡竞之,竞之,这是我大姐,叫慧秀。”
  胡竞之本身是个新派人物,接触的人也多是做派新式的人,当下便带着热情礼貌的笑容叫了声大姐,同时下意识的伸过手去想要与她握手。
  慧秀却局促的低着头连退了好几步,有些尴尬的绞着双手,站在那儿不知所措。
  冬秀连忙把手伸过去,顺势与他十指交握然后收回来,显得亲密又自然,好歹算是化解了这场尴尬。
  大姐是典型的旧式闺阁女子,面对陌生男人时总是有些放不开的,况且现下这种情况也不适合过多寒暄交流,冬秀便交待大姐两句拉着胡竞之出去了。
  “现在先什么都别问,我自己也是一头雾水呢。”冬秀接收到胡竞之疑惑不解的眼神,率先拿话堵住他,又问他道:“钱带来了吧,咱们先去把住院费给交了!”
  缴了费又办完相应的手续,冬秀便先把胡竞之支使回去了,并要他回去的时候顺便雇个阿姨回家,胡竞之曾在沪市求学三年,言语上完全不成问题,说是本地人也没有人会怀疑,因此冬秀十分放心。
  “你怎么没一道回去?”慧秀看着她又拎了一兜子水果回来,有些诧异的问她。
  “不急,我还没与侄女儿说上话呢!”冬秀扒了根香蕉递过去,南方的水果就是多啊。
  慧秀接过香蕉却怔怔的盯着看了好一会,才呓语般的说道:“我的香儿也很爱吃这个,可惜长到这么大也没吃过几根!”
  连给孩子买几根香蕉都困难,冬秀算是对大姐的糟糕境遇有了新的认识,也不知道这些年她过得什么日子,想着这些,冬秀也吃不下去水果了,却还要故作轻松,问她:“这孩子今年多大了?”
  慧秀满脸怜爱的看着床上的小姑娘答道:“七岁了!”
  这时候人都是习惯按虚岁来记年龄的,生下来便是一岁大,所以这小姑娘实际应该是六岁,可冬秀看她那个样子,说是三岁还差不多呢。
  这个孩子与冬秀刚穿过来时的样子几乎一模一样,简直干瘦的跟只小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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