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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67年的生活-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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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季明珠扶到门板上,一行人又匆匆抬着季明珠赶紧回家。
到了季家,季三叔也到了,季三栓一看见季三叔,就说:“老三,你赶紧给明珠看看,她的脚有没有伤到骨头。”
“知道了,”季三叔应了一声,就开始给季明珠摸骨。
看了看季明珠肿得老高的脚,季三叔叹了一口气,纳闷明珠家怎么这么倒霉,不是这个病就是另一个痛。
季明珠的脚看着很吓人,季三叔摸骨时不由自主的就把手劲放轻了,可就是这样,季明珠还是感觉疼得很。
检查了一番后,季三栓说:“还好,只是伤到筋 ,没伤到骨头,但老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明珠你最起码也要好好养上半个月才行。”
“半个月啊?”听见还要养半个月,季明珠有些不愿意,也后悔自己下手太狠了,而且,王二狗还在祠堂呢,要是真的养半个月,那王二狗估计尸体都要臭了。
季三叔看季明珠不太愿意,就严肃的说:“明珠,你可别不当回事,你这脚要是不养好,以后可有你受的。”
三叔如此严肃,季明珠自然是赶紧点头答应,
之后,季三叔把季明珠脚里的瘀血揉散了,怕季明珠不听话,季三叔还吩咐季明宇最近一定要好好照顾季明珠,顺便看着她。
季三叔是医生,他说的自然是对的,季明宇表示他一定会听三叔的话,照顾好姐姐,顺便看好姐姐。
随后,社员们就全部走了,毕竟季明珠已经找到了,再待在这里也没事了,而且现在已经很晚了,社员们的生物钟一般都是天黑就睡,现在好多人都困的睁不开眼了。
折腾了一天,等季明宇们睡觉后,季明珠又花了最后的五十金币买了灵泉泡脚,她可不想真的在床上躺半个月。
看着自己空荡荡的余额,季明珠欲哭无泪,真是一朝回到解放前啊!存了这么久的金币全部被花光了,以后又要从头开始了。
第二天一大早,季明宇就起来揪了一只母鸡杀了。
季明珠昨晚的睡眠原本就很浅,一下子她就被鸡叫声吵醒了,她摸了摸脚,感觉脚少痛了好多,这也让她的心情好了很多,毕竟灵泉没白花了。
这时季明安从外面端着一碗粥进了,一看就是端给自己的,等季明安到了季明珠手能够到的位置时,季明珠就赶紧把粥端过来了。
粥是熬的大米粥,里面还放了红糖,季明珠记得自家是没有红糖的,于是她问:“明安,红糖哪儿来的啊?还有咱家鸡怎么叫的这么厉害啊!”
“红糖是早上三爷爷送过来的,说是让姐姐你补补,至于鸡,它叫是因为哥哥要把它杀了炖给姐姐补身体。”
说完,季明安又接着说:“姐,你赶紧把粥喝了吧!待会儿凉了就不好喝了。”
“那明安你和哥哥吃了没有?”
“吃了!”
听见弟弟已经吃过了,季明珠就放心了,不过看着手里这碗红糖粥,季明珠又很无奈。
她只是崴了脚,又不是失血过多,为啥要用红糖补?而且季明珠其实不喜欢喝甜的,她是标准的咸党。
只是红糖毕竟是亲人们的心意,所以再不喜欢,季明珠还是忍着喝了。
啥事都不能做,只能在床上躺着,才一天,季明珠就感觉有些受不了。
到了晚上半夜之后,季明珠还是偷偷起来了,祠堂虽说偏远,可并不代表一定没人去,要是被人发现了王二狗,事情就不好办了,所以尽管脚很痛,季明珠还是要去看看王二狗死没死再说。
杵着根木棍,季明珠一瘸一拐的悄悄走到门口,才把灯笼点上,去祠堂。
祠堂外还是静悄悄的,没听见任何声音,季明珠推门进去,一下子就听见了响动。
能动的肯定是王二狗,季明珠惊讶极了,在她心里其实已经觉得王二狗是个死人了,没想到他居然还没死,果然是祸害遗千年嘛!
提着灯笼走过去,季明珠看着王二狗,却发现王二狗好像出问题了。
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从眼神就可以看出来,像王二狗,以前不仅长得丑,一双眼也尽是混浊,看着就令人不舒服。
而现在,王二狗的眼神居然变得清澈,像个不知事的幼儿,并且一看见季明珠,就傻呵呵的笑,嘴角还流出了一大滩口水。
季明珠把王二狗嘴里的布拿开,就立马听见王二狗喊“饿,饿,”季明珠不为所动,没几分钟,王二狗居然就哇哇哭了起来。
看样子,王二狗这是傻了,可季明珠不是太相信,这也太巧了吧!
又看了一会儿,季明珠不得不相信,王二狗还真是傻了,毕竟人的眼神是骗不了人的。
季明珠无奈,看来这真是天意,既然这样,她还是把王二狗放了吧!反正作为一个傻子,王二狗以后就是说出了什么,也肯定不会有人相信。
而且想想,季明珠也觉得这是对王二狗的惩罚了,毕竟她可不相信王二狗他家能一直好好对待一个傻子,就是王二狗他爹娘愿意,估计他大哥大嫂也不会答应的。
把王二狗赶出祠堂,季明珠又把祠堂里的痕迹全部清理干净,然后就回家了。
第二天中午,季明宇就兴奋的跑回来和季明珠说:“姐,你知道吗?王二狗居然傻了。”
季明珠当然知道,不过她还是装作不知道,若无其事的问:“明宇你怎么知道的?”
“大队里都传遍了,说是王家早上在他家猪圈里发现了王二狗,当时王二狗居然猪粪里睡觉呢。后来王家把人弄醒就发现王二狗傻了,请三叔看过后,三叔也说王二狗是被人打傻了。”
说到这,季明宇就感觉心里一阵痛快,他对王二狗可没半点同情,毕竟两家可是仇人。
季明珠听到这,也松了一口气,虽然知道王二狗傻了,可季明珠就怕有个万一,而三叔的医术还不错,现在他说王二狗傻了,那就没错了。
不过季明珠没想到,王二狗居然傻了也能自己找回家。
季明宇又说:“现在大家都说,王二狗肯定是在外面惹着人了,才被人家打了,也不知道他到底是干了什么,居然直接被打傻了。”
“大家为啥会认为王二狗是在外面被人打的啊?”季明珠有些疑惑。
季明宇肯定的说:“王二狗整天往外跑,和一群混子称兄道弟,不是他们干的是谁?”
“再说,咱们大队又不大,王二狗如果真的是被大队的人打的,怎么可能不会被人发现?”
季明珠听了,在心里默默的说,弟啊!打人的就是你姐啊。
不过从季明宇的话里,季明珠就知道自己是安全了,原本她出事的那一天和王二狗失踪可是同一天,她就怕有人脑洞大,联想到一起,现在季明宇这么说她就可以放心了。
之后,季明珠就没在问王二狗的事了,而是在家里度过了无聊的半个月。
明明季三叔只是说叫季明珠养半个月,可季明宇却硬要季明珠在床上躺半个月,连床都不准下,可把季明珠闷坏了。
等能再次站在地时,季明珠真是兴奋极了,恨不得跳几下。
虽然后面季明珠没关注王二狗家,可她还是陆陆续续的听见了王二狗的消息。
就像季明珠想的那样,王二狗他爹娘再怎么疼他,面对一个傻子都会打折扣。
再加上还有王二狗得罪了人这个不定时炸弹,他们疼爱王二狗的心就再一次打了折扣,毕竟谁知道王二狗得罪的人会不会找上门来?
后来时间长了,王二狗得罪的人虽然没找上门来,他家全家人却早已不耐烦了。
毕竟照顾一个傻子,可比照顾一个孩子还难,小孩子大一点就能听懂人话,傻子却什么也听不懂 。
家里人不想养,就对王二狗疏忽大意,让王二狗饥一顿饱一顿,于是某一天,王二狗就不见了踪影,也不知道是跑到外面去了,还是饿死了。
第20章
时间又渐渐过去; 又到了一年春暖花开,万物复苏的时候。
最近; 季三栓那可是干劲十足,每天风风火火的不是叫着社员们学习养地龙; 就是在忙着弄稻田养鱼。
当然,养地龙季三栓是动员了全大队社员; 稻田养鱼他却只先准备弄个十来亩算了。
这也是季三栓从季明珠养地龙这件事上想明白的; 稻田养鱼毕竟是从没听见人养过的; 第一次还是少养一些的好,到时,要是养成功了那就是喜事; 没养成功的话损失也不用太大。
不过,就在季三栓忙得热火朝天的时候,领导却告诉了季三栓一个不算太好的消息; 那就是知青要来了。
近年来,因为主席指出“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有大作为的,”于是不少知青就开始往农村跑。
知青都是城里人; 从小养尊处优的; 虽然是喊着“接收贫下中农的再教育,”的口号到农村,可真能坚持种地的又有几个?
安山大队以前虽然没有来过知青; 可红阳公社有; 季三栓就看见那群知青不管男女都是娇滴滴的; 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还总引起麻烦。
而且要知道知青到了农村,那口粮就得农村人管,而知青们农活干不动,就意味着挣不了多少工分,而工分不够,大队就还要倒贴口粮给他们,毕竟总不能让他们饿死。
本来安山大队的人口粮就才勉强够,现在无缘无故的要分出去,季三栓自然是不太乐意。
尽管不乐意,可这是上面交代下来的任务,所以再怎么不愿意,季三栓还是要准备好接待知青。
知青到了农村,肯定要住房子,不过安山大队根本没有空房,所以这房子还得另外建。
社员们倒对知青来没什么意见,甚至还挺欢迎的,毕竟城里人下乡,想想就觉得稀奇。
现在山上木材都是有定数的,不能随便砍,所以季三栓决定给知青建土胚房。
最近天气渐渐热了,所以土胚很容易晒干,而大队里的老少爷们又都是建房的好手,季三栓叫上不少人不过忙活十来天,三间土胚房就建好了。
知青到的时侯,大队里已经开始春耕了,季三栓老胳膊老腿不想动,就叫季前进去把人接回来。
晚上,季三栓还要给知青办一个欢迎会,这也是上面领导交待的,说要知青感觉在农村就像在自己家一样,要不然季三栓才不会浪费大家的时间。
要季三栓说,这个欢迎会纯粹是白费,要知道知青可是城里人,城里人怎么可能会受得了农村的苦日子,做上几天农活就知道了,还把农村当自己家,想想都知道这是不太可能的。
叫上社员集合后,季三栓就带着知青过去了。
这次来的知青有四个人,刚好两男两女,男的两人一个叫秦建树,一个叫赵文书,女的两个一个叫钱淑芬,一个叫孙莲。
领着知青到了晒场,季三栓站在石阶上,就开始说了。
“各位,今天,我身后的这几位好后生,他们响应党的号召,千里迢迢的从遥远的地方,来到我们安山大队,……现在,让我们大声鼓掌,热烈欢迎他们。”
社员们热烈欢迎还是挺有用的,最起码让刚刚还心生忐忑的四位知青一下就安定了下来。
接来了,季三栓就把知青介绍给大家认识。
别说,四位知青之中,秦建树长得高大俊朗,赵文书则长得英俊斯文,至于剩下的钱淑芬和孙莲也是清秀佳人,再加上他们全身都是干干净净的,不像老农民整天一身都是泥土疙瘩,所以几位知青一出现,就俘虏了不少大姑娘小伙子的心。
介绍完之后,季三栓又带着几位知青去了他们的房子。
看到地方,钱淑芬和孙莲首先就皱起了眉头,她们虽然早就知道农村条件不好,可这也太差了一点吧!
房子是土胚房就不说了,居然墙都不粉刷一遍,还有房间里的床,居然是用木板搭的,木板下面就两根凳子撑着,也不知道稳不稳。
而且房间里除了床,其它的居然什么也没有,看着就空落落的,吃饭的桌子也才一张,还缺了一个角,这环境也真是太差了吧!
季三栓可不知道几位知青正把新建的房子嫌弃的不行,他可自认为已经做得够好的了,明知道要倒贴还又是给他们修房子又是找家具的,够可以的了。
指了指灶台上的粮食,季三栓说:“这里的粮食是大队里先借给你们的,你们先吃着,等有工分后会直接从工分里扣就行,外面的柴火也是大队里分给你们的,烧完后你们可以自己上山去捡,
还有水,也是自己去井里挑,还有明天早上,七点就要起来上工,你们可别迟到了,迟到了是要扣工分的。”
说完这些,季三栓就走了,他今天可还没吃晚饭呢,早就饿了。
季三栓拍拍手走了,就留下了几个知青看着灶台大眼对小眼,懵极了。
这事情和想象的不太对啊!
他们是响应党的号召来农村这个地方干出一份事业来的,可为啥他们到了后,不仅啥都要自己做,还要下地干活啊!
一天像别的老农民一样在地里挖土刨坑,这样能干出什么大事来?
想象和现在还是有差距的,尽管这个差距有些大,可再怎么样,几个知青还是只能接受了,总不能刚到农村就要回家,那样也太丢面子了。
这时,几个知青的肚子咕噜咕噜叫了起来,这时他们才想起来,自己已经快一天没吃饭了。
知青们从家走时是带了干粮的,可他们在火车上待了三四天,干粮早就消耗完了。
没了干粮,肚子就要饿着,所以再怎么不愿意,几个知青还是老老实实的烧火做饭去了。
这也幸好他们在家是烧过火做过饭的,要是不会,那今天肯定是要饿肚子了。
之后几天,几个知青是一天比一天后悔,感觉肠子都要悔青了。
是谁说农村好的?每天天才亮就要起来干活,而即使最轻松的丢种子,一天下来,两个女知青那也是感觉腰酸背痛,全身都要散架了,就是这样努力,她们居然还被社员们鄙视得不行。
被瞧不起的泥腿子看不起,可想而知知青的心情了。
至于两个男知青就更惨了,女知青季三栓还能安排她们做轻松的活,男知青季三栓总不能安排他们跟着女知青做一样的吧!
那也太丢脸了,即使季三栓愿意安排,两个男知青也不好意思接受。
逞强的后果,就是两个男知青每天累得半死,挣得工分却还没有大队里半大的孩子多,这让他们颇受打击。
时间短一点还好,时间稍微长一点,几个知青就有些受不了了,他们这时后悔得不行,非常痛恨自己当时为啥要脑子一抽跑到农村来。
现在他们很想回家,可惜,再想回家再后悔也没用了,他们暂时根本回不去了。
……
时间渐渐过去,春夏秋冬就像调皮的孩子,溜得很快,转眼,就是一九六九年。
去年安山大队因为养了猪,有了足够的肥料,使得庄稼长得很好,去年又是难得的好年,一年都是风调雨顺的,这使得安山大队过了一个丰收年。
而且因为有了地龙粉,安山大队每家养的猪最起码都在二百斤以上,稻田养鱼也不错,光十亩地养的鱼,卖给食品收购站就卖了不少钱,并且稻子的产量还增加了,虽然增加的不多,可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只要能增加粮食的产量,即使再少季三栓那也是满心欢喜的。
因为这左一件右一件的事,领导终于逐渐注意到了安山大队,特别是地龙粉养猪的事情,被领导大大的表扬了。
季三栓被表扬了也不贪功,反而和领导说主要是季明珠的功劳,于是,季明珠不仅有了一个“养猪能手”的称号,还得了一个崭新的搪瓷缸作为奖励,搪瓷缸上还写着‘为人民服务’五个大字。
不过,就因为安山大队去年表现好,于是麻烦也来了。
“啥?领导,我没听错吧!你说又有知青来了,还要分十个到我们大队上。”季三栓简直想马上失聪了,那样他就什么也听不见了。
关键领导又接着说,不仅有十个知青,还有四个下放的坏分子。
季三栓想想就头疼,要知道他去年可是教了大半年,才把分下来的那几个知青教的勉强跟上普通社员的进度。
这边才刚弄好,没想到马上又要来十个知青,还有四个坏分子,那加起来就是十四张嘴,安山大队的土地可是有限的,多出来的这些人那就要从社员们的嘴里扣粮,想想就愁。
领导看见季三栓发愁,他也很无奈啊!这也是上面的安排,他也没办法。
再无奈,领导也只能好好安抚季三栓,尽量让季三栓接受,谁叫季三栓的大队在去年是所有大队里收成最好,收成好了就代表粮食多,多养几个人也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到了这个地步,季三栓还能怎么办呢?他总不能和领导对着干,只能老实接受了。
第21章
“小毅; 娘也不想; 可是娘真的没办法,保国的身体太差了; 你杨叔叔实在舍不得他……”
“所以就该我去嘛; 谁叫我是外来的,对吧!”秦毅打断了他娘的话,直接如此说道。
郑秀被儿子的话噎住了,她有些呐呐道:“这是我们欠你杨叔的。”
秦毅闭上了眼,虽然他已经知道了他娘的为人; 可再来一次他还是想给他娘一个机会,结果……不说也罢。
沉默了一会儿; 在心里有了决断,秦毅说:“我答应了; 但从此以后; 我就不再欠杨叔的了。”从此以后; 就是他杨援朝欠我秦家的了。
郑秀一听见秦毅同意了; 立马就翘起了嘴角; 但随即她又压了下去; 努力装做一片哀伤。
秦毅这次很仔细的看着她娘,当然没错过她的表情; 即使到了现在,秦毅依旧是搞不明白她娘到底在想什么?居然为了心爱男人; 坑自己的亲儿子。
她在高兴自己继子不用受苦的同时; 难道忘了要受苦的是她的亲儿子吗?
内心冰凉一片; 秦毅已经不想再说什么了,但这次,他绝不会放弃他该得的。
“娘,他们都说乡下很苦,我去了那边肯定要花不少钱,你把爸留给我的钱先给我吧!”
郑秀原本喜悦的心情当即僵住了,她有些结巴的说:“小毅,这么多钱你拿在身上不安全,要不你去乡下后,娘每个月给你寄过来。”
秦毅听了心里冷冷一笑,呵!寄着寄着就没了吧!虽然早就知道亲娘的脾性,但秦毅的心还是更冷了。
果然在他娘的眼里,心爱的男人以及他男人一家都是宝,自己的亲儿子就是草。
而自己从前也是个傻的,明明爹早就交待了要小心娘,他却依旧傻傻的相信她,还把爹留给自己的傍身钱全部给他,结果……不说也罢。
若秦毅到了后世,就会明白,他娘郑秀就是典型的“恋爱脑”。
“娘,我已经十八岁了,怎么可能会管不好钱,而且寄钱还要邮费,又费时间又浪费钱……”秦毅吧啦吧啦一通,反正中心思想就一个,那就是要钱。
郑秀满心的不愿意,她这些年可没上班,手里根本没啥钱,平日里为了讨好继子继女,郑秀没少从那笔钱里拿钱出来用,虽然后面杨援朝给的家用又抵了回来,可要是真的给了,那自己手里就没有钱了,以后用钱肯定也会不方便。
虽然不乐意,郑秀却不敢明着说出来,毕竟这笔钱当初就说好是替秦毅保管的,现在要说不给,又是在这种关头,郑秀难免怕秦毅会再生事端,不肯下乡就不好了。
郑秀还在绞尽脑汁的想怎么让秦毅打消要钱的心思,结果这个时候,杨援朝回来了。
郑秀听见丈夫的声音,立马就把儿子忘到脑后了,她急促的走出了秦毅的房间,忙着给杨援朝拿鞋,摆饭,把杨援朝伺候的像祖宗一样。
秦毅看见亲娘这样,胃又疼了,明明当初在自己家,娘可从来没有主动照顾过爹,连家务都很少干,那是秦毅一直就以为亲娘就是这个样,结果……呵呵!
晚间,杨援朝和郑秀躺在床上后,杨援朝就问道:“秀,那件事秦毅答应了吗?”
杨援朝说的就是要秦毅替他儿子杨保国下乡的事,他只有三个子女,两个女儿他舍不得,儿子更是他的掌中宝,于是杨援朝就只能在秦毅头上打主意了,谁叫秦毅就是这个家的外人。
“答应是答应了,不过……”
看郑秀支吾着不说,杨援朝就问:“不过什么?”
“秦毅说要拿回他爸给的钱,”丈夫要问,以夫为天的郑秀自然是立马说了,说完她又有些忐忑,怕杨援朝生气,毕竟当初她可是暗地里答应了杨援朝要把这笔钱用在继子继女身上。
杨援朝知道了后心里的确是不愉快,当然他不是在乎那笔钱,而是觉得秦毅就是个白眼狼,养了他几年了要他出份力他还要提各种要求。
而这时杨援朝选择性的忘了,那笔钱本来就是秦毅的,他也忘了,就是他把秦毅的父亲举报了的,要不然,谁要他养。
“既然他要,你就给他吧!”五百块钱,对于别人来说是大数目,可对于杨援朝来说不过是几个月的工资而已,给就给了。
不过,秦毅那崽子既然这么不给自己面子,那就别怪他不客气了。
因为杨援朝发话了,再不愿意,郑秀第二天还是把钱拿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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