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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67年的生活-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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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季明宇就要考高中了,可是,如今正是WG时期,学校实在太乱了。
  像红阳小学,中学还好些,因为在公社,是乡下人的地盘,老农民主要忙着种地收粮,所以乱也乱不到哪里去。
  可高中就不一样了,高中学校在县城,季明珠去看过一回,发现里面的高中生基本没上课,每天不是忙着□□抄家,就是忙着上劳动课。
  □□抄家那些红小兵红卫兵就不用说了,一个个简直像是没了心,遇见地主要抄,遇见还要富农要抄,就连教书育人的老师也不放过。
  一个个简直像疯了一样。
  而且现在高中上课不教知识,居然就叫学生去上劳动课,劳动课实际上就是学生跑到乡下去帮老农民种地,幸幸苦苦干上半天,能把人累惨。
  送学生读书,主要是为了学习知识,若达不到这层目的,那还去干嘛?
  而且真要上劳动课,那还不如留在自己大队呢,最起码不是白干,能挣不少工分。
  所以季明珠和季明宇商量过后,干脆让季明宇在家里自学,到时候再找点关系直接参加高中毕业考试就好了。
  但是,自学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这个时候并没有那么多的课外资料,季明宇虽然聪明,却不是天才,光靠书本上的那点知识想自学很难。
  这个时候,季明珠愁得不行,毕竟现在可没有家教,想请人都没地方请。
  不过后面,季明珠认识了秦毅,秦毅是正正经经高中毕业的,季明珠为了季明宇,也不怕别人说啥闲话了,厚着脸皮把秦毅请来教季明宇。
  趁着这个机会,季明珠也在旁边跟着旁听,她虽然上过大学,可那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时间也过了十几年了,学会的知识已经快全部还给老师了,若是不趁着现在不多学习,季明珠觉得,以后到允许考大学的时候她不一定会考得过一群高中生初中生。
  而且若不学,那到了考大学的时候,即使季明珠真的考上了,那时候知道的人们第一时间不会觉得季明珠是个天才,而是怀疑她作弊了。
  不说外人,就是周围的人,那也不会相信的,毕竟季明珠这辈子可才上过小学,要人相信一个才读过小学的人能考上大学,那人们估计情愿相信母猪都能上天。
  季明珠虽然把大部分的知识忘了,可毕竟还是有个底子在哪里,所以要捡起来还是毕竟容易。
  这个时候季明宇就感觉压力山大了,他可是一个初中生,开始还好,到了后面居然还比不过他姐一个小学生,真是没用。
  当然,姐姐厉害季明宇是很高兴的,不过他在私底下还是更努力了,势必不能让自己差姐姐太多。
  再怎么急,学习还是要劳逸结合,到了休息的时候,季明珠就跑去水缸里捞出了她放在里面冰镇了一天的西瓜。
  西瓜在现在可是稀罕水果,季明珠光找种子都废了老大的劲,今年总共也只栽了十几株,因为经常撒了灵泉,收获还不错,可就这样,也吃不了多久,毕竟光季明珠家一天就能吃上一个十几斤的大西瓜,更别说季明珠还送了一些给亲戚朋友。
  一个十几斤的大西瓜,季明珠几刀下去就切成十几瓣,拿着西瓜到了院子里,季明珠吆喝说:“你们快来吃西瓜喽。”
  听见有西瓜吃,季明宇和季明安刺溜一下就跑了过来,现在吃西瓜就是他们每天最期待的事了,必须得跑快点。
  秦毅也是,想到西瓜的香甜味,他心里说着不要,脚上却很诚实,甚至有些迫不及待的。
  站在西瓜面前,秦毅在心里暗骂自己不争气,却不由自主的咽了咽口水。
  啃着西瓜,秦毅也奇怪自己为啥这么馋,以前他也吃过西瓜,虽然已经是好几年前了,可那时也没觉得西瓜这么香啊!
  “秦大哥,西瓜还有不香的吗?”季明安问。
  秦毅这个时候才发现,他刚才把心里的疑问脱口而出了,有些尴尬的笑了笑,秦毅说:“以前我吃过的西瓜的确是没你家种的香。”
  实际上,说起几年前吃西瓜那次,秦毅还印象深刻。
  计划经济时代,什么都比较难得,像西瓜这种稀罕水果更甚,在城里,想吃西瓜只有夏天有,而且还是必须得人发烧超过三十九度,凭着医院的病历卡才能在供销社买上一块西瓜。
  而那时候,秦毅就是因为发烧到了四十度,有了病历卡才被允许可以买一块西瓜。
  可能是因为发烧,嘴里没味,发正秦毅觉得,那次的西瓜并不好吃,但却令他记得清清楚楚。
  实际上,季明珠家都西瓜当然比秦毅以前吃过了好吃,毕竟这西瓜季明珠可是撒了不少灵泉。
  吃过西瓜后,季明珠又赶紧去煮饭了,季明珠请秦毅帮忙他并没有收钱,季明珠感觉不好意思,就包了秦毅的晚饭。
  酷暑天气,热得不行,热菜反倒不受欢迎,季明珠就只煮了一锅稀饭,又拍了一盘黄瓜凉拌,再弄点泡菜和酥黄豆就行。
  吃过晚饭之后,天色已经不早了,秦毅该走了,季明珠拿出了一个密封的小瓦罐给秦毅。
  发现季明珠什么也没问,秦毅很感激的说了声“谢谢”,他这也是没办法了,要不是知青院的人太多,他觉得不会让季明珠掺和进来。
  季明珠说了“不用谢,”就没再说话了,她其实猜到了秦毅在干什么,而这种事,季明珠觉得她现在还是装作不知道的好。
  回去的时候会经过以前大队养猪的地方,秦毅到了房子外面,朝周围瞄了一眼,发现没人,就把陶罐放在墙角,然后走了。
  过了一会儿,里面就走出来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老人准确找到秦毅放东西的地方,把陶罐提了进去。
  关上大门,龚传伯就急急忙忙的往屋子里走,到了里面,他就说道:“老李哥,老伴儿,药来了。”
  听见这话,左右两边茅草铺床铺里的人就慢慢爬了起来,赵国本也拿了两个豁口的瓷碗过来,让龚传伯倒上药。
  龚传伯,赵国本,李振山已经王来香就是下放到安山大队的,坏分子,臭老九,其中龚传伯和王来香是夫妻,两人都是大学教授,至于赵国本和李振山则是军官,级别还挺高。
  只是再大的官又怎样,现在还不是到了这猪棚里住着。
  喝了药,李振山感叹道:“传伯,来香,这次真是沾了你们的光了,要不然,就这一场热伤风,我还不一定能熬下去。”
  王来香也是得了热伤风,人一直奄奄的没说话,龚传伯就说:“这可不关我的事,是咱们运气好,遇到一个好后生。”
  “是啊!”赵国本点头同意,这时候,还能有秦毅这种人真是比大海捞针还难。
  原来,这龚传伯和秦泽阳都是一个学校的,两家住的地方也近,可以说秦毅是龚传伯他们从小看着长大的。
  这次,龚传伯也没想到,他们下放的地方居然和秦毅插队的是一个地方。
  原本龚传伯就是认识秦毅,也绝对不会去找他的,毕竟他现在的身份,谁碰谁倒霉。
  而且他可不自讨苦吃,现在多少子女父母都因为这场运动反目成仇,更别说他家和秦毅还只是邻居。
  不过,龚传伯却没想到,秦毅居然如此有心,在这个危难的时刻也不和他们两个臭老九划清界限,甚至处处想办法照顾他们。
  当然,秦毅心好,龚传伯却不愿意连累他,毕竟他们在安山大队还好,就是吃的差点,住得也差点,平时干活累了点,却比在城里三天两头被□□不知道好了多少。
  这种情况下,龚传伯自然不愿意接收秦毅的帮助,毕竟他们又不是过不下去。
  而且他最担心的是,就是怕一不小心连累了秦毅。
  不过这一次,龚传伯是没办法了,李振国和王来香得了热伤风,两人年纪都大了,热伤风又来势汹汹,看着情况很不好。
  安山大队的人虽然没怎么磋磨他们这几个臭老九,可要是想要药材治病也不太可能。
  毕竟在社员眼中,他们可是来改造的,改造的人能活着就是好的了,生病还想要药材治病,想得美。
  最后,龚传伯生怕李振过和王来香熬不下去,只能无奈联系秦毅请他帮忙弄了药。
  虽然龚传伯知道这事自己做的不道德,可他也没办法,老伴儿跟着他苦了半辈子,他不能看着她出事。
  只要老伴不出事,就是要他这条命他也愿意。
  因为怕连累了秦毅,龚传伯这几天都是提心吊胆的,有一点小动静都会心惊胆战的。
  感觉自己好了许多后,李振国问:“来香,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王来香精气虽然不好,声音还算有力,她说:“感觉好了许多了。”
  “既然这样,那下面咱们俩就拖着慢慢等病好吧!每次都叫小秦来送实在太危险了,咱们可不能拖累他。”
  王来香听了点点头同意了,秦毅可是她从小看着长大的,年纪也和自家的亲孙子差不多,她也舍不得秦毅再为了自己这条老命冒险了。
  说定了之后,他们这几个人就准备休息了,毕竟明天还要早起干活,不休息好可不行。


第27章 
  转眼; 又是一年秋收过去了。
  最近既没肉票; 鸡又舍不得杀,季明珠就决定去山上摸点肉。
  这次去山上; 季明珠可不是去打野鸡野兔; 而是去小溪里摸些小鱼小虾和螺狮。
  安山大队周围溪流不少,大多都是半米一米宽左右,溪水也不深,最深的也不过到季明珠的膝盖处。
  不过现在环境好,溪水也没被污染过; 一弯腰,就可以看见清澈见底的水里到处都是游动的鱼虾。
  现在资源稀缺; 山里小溪里的小鱼小虾虽然都不算大,肉也不多; 但蚊子再小也是肉; 按理说这些小鱼小虾应该是很受欢迎的。
  可实际上; 这些小鱼小虾要想做得好吃; 就必须要多放油和各种调料才行; 若放得太少; 炒出来小鱼小虾就会有很大一股腥味,吃着一点也不好吃。
  当然; 若是有厨艺好的,再少的调料也能做出美味; 可惜安山大队的人全是一些老农民; 大家成天看重的都是土地庄稼; 至于厨艺这东西,能吃就行,要那么好干嘛?
  而且就是厨艺好的,一般不是啥重要日子家里人也不会让她煮饭?为啥?
  要知道现在可是物资缺少的年代,本来粮食就才基本够吃,若是煮的太好,那家里人都忍不住多吃的话,到后面的日子怎么办?
  说白了,一切都是穷闹的,因为穷,大队里的社员们连追求更好的口腹之欲也不敢。
  其实若是喜欢吃小鱼小虾的人,腥一点也能接收,比如靠海的人,估计就能吃得很香。
  但安山大队周围到处是山,人们一年连鱼都吃不上几次,这没吃习惯,那鱼虾的腥味就有很多人受不了了。
  再加上鱼虾小,肉根本没有多少,要做出一顿要花费半天功夫,又不好吃,这渐渐的,大队里的人就不爱去捞了,除了荒年,平时就只有一些小孩子偶尔馋了会去捞来打打牙祭,有时候实在馋肉,可能也会有社员会捞一些,但那种情况很少。
  没人捞,即使有不少的天敌,那小溪里的鱼虾也有很多,季明珠只用木桶舀出半桶水来,里面就能有不少小鱼小虾。
  因为这溪里的鱼虾很多,季明珠也不客气了,木桶里大的鱼虾她就挑出来另外放着,小的则留着拿回家给鸡吃。
  不一会儿,捞出来能吃的鱼虾每种大概能有一两斤左右,季明珠就停手了,家里就只有几个人,捞够吃一顿的就行了。
  毕竟现在这天气热,又没有冰箱,家里连井也没有,炒好的菜若第一顿吃不完,第二顿就会臭掉,根本不能吃,那样的话就太浪费了。
  捞完鱼虾后,季明珠又在溪水里捡了不少螺狮,这条溪里的螺狮居然还是山坑骡,山坑骡味道鲜美,特别是爆炒,季明珠觉得它的味道能和小龙虾有一比,既然遇见了这种美味,季明珠当然不会放过。
  溪里的山坑骡也不少,不过十来分钟,季明珠就捡了不少,回去的时候,季明珠还挖了一些野葱,山上的野葱味道可比家养的小葱好,或炒或凉拌甚至煮汤都很好吃,因为有了它,可以说安山大队甚至周围的村子都没啥人会种小葱。
  到了家里,季明珠就把山坑骡倒进木盆里,加上清水,再倒点盐进去,山坑骡里的泥沙有不少,必须等它吐干净才能吃,而盐,能加快山坑骡吐泥沙的速度。
  山里的溪水里的鱼虾的确很小,即使季明珠是挑最大的,那小鱼也只比季明珠的中拇指长一点,小虾更不用说了,最大的也只有季明珠的小拇指长。
  这么大一点的鱼虾,处理都很麻烦,不过季明珠最近不缺时间,她就拿着一个板凳坐在院子里,慢慢的把小虾抽筋扒皮,把小鱼刮鳞去鳃,开膛破肚。
  鱼清洗干净之后,季明珠就把小鱼用盐腌制十分钟,然后放进调好的面粉里裹上一圈,再放进油锅里炸。
  这其实就是香酥炸鱼,做这道菜,特别费油,季明珠把鱼炸好,好几两油就没了,要不是今年季明珠种了一些菜籽,收了十几斤,能出好几斤油,她才舍不得这么浪费呢。
  小鱼炸好后,季明珠尝了一下,发现这鱼特别酥,又香又脆,一口下去,嚼得咯嘣咯嘣的响,而且这小鱼鱼刺不多,炸得也酥,根本不用剔出来,直接就能嚼碎。
  这道菜季明珠特别喜欢,一口一条,三五下她就吃掉了四五条,想到弟弟们都还没吃过,季明珠不得不遗憾的控制住了自己的嘴。
  小虾季明珠已经全部剥成了虾仁,季家人都比较喜欢吃辣,季明珠就做了个爆炒虾仁。
  又煮了一锅鸡蛋丝瓜汤,还有一个凉拌萝卜丝,就差不多了。
  季明珠煮饭是算好了时间的,她刚把饭菜做好,季明宇他们就回来了,就连秦毅,也来了。
  秦毅是来给季明珠送枕巾的,过不了多久就是季红结婚的日子,在安山大队,女孩结婚好友都会为其添妆,季明珠以前和季红不熟,可自从上次季明丰他们结婚后,两人就慢慢熟悉了起来,可以说,季红就是季明珠唯一的闺蜜加堂姐,结婚是好事,在这个时候,季明珠自然不会吝啬。
  秦毅送来的这对枕巾,就是季明珠拜托秦毅做中间人,请知青的父母从大城市里买来寄过来的,当然,价格也贵,季明珠用了一只母鸡才换到的。
  这只母鸡已经养了快两年了,因为平时吃得好,养得那是膘肥体壮的,足有六七斤,季明珠可舍不得了。
  不过等秦毅把枕巾递给季明珠,季明珠翻开一看,发现这对枕巾是大红色,上面还绣着鸳鸯戏水,现在大红色的鸳鸯戏水枕巾可不好买,可以说在安阳县季明珠根本没见过,估计有了也是内部消化了,再加上这对枕巾做工精细,寓意也好,季明珠也就不怎么心疼她是母鸡了。
  爱不释手的抱着枕巾,季明珠说:“秦大哥,真是麻烦你了。”
  “有啥麻烦的,出钱的是你,我只是一个中间人而已。”
  “不管怎么说,为了这对枕巾,你已经来来回回的跑了好几趟了,而且若没有你,这对枕巾我想拿到估计还没那么容易,”毕竟物以稀为贵。
  “刚好家里的饭好了,秦大哥你赶紧坐下来吃一点吧!”季明珠说完,就赶紧招呼秦毅坐。
  “不用了,”秦毅连忙摆摆手要走,他其实还挺尴尬的,刚来就碰上季明珠家吃饭,这要是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特地选这个时间来蹭饭的呢。
  可实际上,秦毅真的挺冤枉的,因为季明珠急着要,刚拿到枕巾他就忙着给季明珠送过来了,而且现在天色其实还早,他那知道季明珠会这么早煮晚饭?
  季明宇已经和秦毅很熟了,他看秦毅犹犹豫豫的,就一把把秦毅拉过来坐在桌子上,说:“秦大哥,赶紧吃吧!今天我姐可是做了好东西,闻着可香了,不吃你绝对要后悔。”
  季明安也说:“秦大哥,赶紧动手吧!”说完他自己就直接伸手了。
  别说,刚坐上,秦毅就有些忍不住了,酥炸小鱼的味道扑面而来,爆炒虾仁的味道也香得不行,闻着就口水泛滥。
  算了,都在季家吃了那么多次了,再多吃一次好像也没什么了,反正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
  风卷残云之后,桌子上一片狼藉,季明安撑着腰,挺着肚子说:“姐,今天的菜味道可真好。”
  季明宇也在一直抿着嘴,回味着刚才嘴里的美味。
  “既然你们喜欢,那我等几天再做吧!”弟弟喜欢,季明珠自然要满足,再说她也很喜欢。
  “还是算了吧!”季明宇摇摇头,菜虽然好吃,可实在太费油了,季明宇今天已经抽空看了一下,就做了两道菜,家里的一斤装的油瓶子就少了一小截,若真是经常吃,那点油哪里够。
  “姐,干脆晚上我们去捉泥鳅吧!”现在稻田里的稻子已经割掉了,鱼也早抓了,就剩下深深的泥土里的泥鳅。
  泥鳅这东西,肉多,味道鲜甜,只要做的好,就是加点蒜泥清蒸也很好吃,不费油又能吃到很多肉,简直不要太划算。
  不过就因为泥鳅味道还不错,大队里也有不少人会去抓,即使有人的不会做,做出来的泥鳅有股土腥味,不好吃,可看着肉的份上,人们也能勉强接收,毕竟再差那也是肉啊。
  季明珠也喜欢吃泥鳅,听季明宇说起来,她也挺有兴趣的,秦毅一看,也说:“那我也去吧!”找肉这种事情,怎么能随便错过。
  不过,等到了晚上出门之后,季明珠就发现,秦毅一直吞吞吐吐的看着她,好像想说什么又说不出口。
  季明珠也不好问,她虽然已经和秦毅挺熟的了,可也不好意思什么都问,于是她就装自己没看见。
  今晚大队里也有不少人拿着火把捉泥鳅,不过大队田地多,季明珠他们不想和别人搅和,就选了一个没啥人的地方。
  要捉泥鳅,那就必须下田,光站在田边上,那能捉到几条?
  等季明珠开始脱鞋挽裤脚后,秦毅终于忍不住,说:“明珠,你就别下田了吧!”
  “为啥?”季明珠问。
  秦毅不太说得出口,他其实真想使劲敲敲季明珠的脑袋,问问她作为一个女孩子,怎么不知道爱护自己?
  现在可是深秋,水田里的温度估计只有七八度左右,伸手进去已经能感觉很冷了,季明珠一个女孩子,光着脚在冷水里走来走去,那身体能受得了?
  反正秦毅记得在梦里,他们插队的地方就有一个女知青为了省柴火,大冬天的用冷水洗脚,到了那几天的时候疼的下不了地,可惨了。
  开始他还不明白,后来秦毅就听村子里的妇女说就是因为那知青不注意碰了冷水,才会受这种罪,所以即使在梦里,秦毅那也是记忆深刻。
  “秦大哥,你到底要说什么?”看秦毅一直欲言又止,说不出话来,季明珠就忍不住问了。
  “呃~”摸了摸鼻子,秦毅有些尴尬的转过头,小声的说,“水太冷了,对你的身体不好。”
  作为一个女的,若连这点都听不懂,季明珠觉得那就不是女人了,可是,这,这特喵的要她怎么回答啊?
  心里抓狂,季明珠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但是,她感觉自己的脸好烫,估计放块肉上去都能烫熟了。
  秦毅的脸也很红,他估计要是在白天,他这脸能比得上红纸的颜色,也幸好现在是在晚上,没人看得见。
  默默的站在田坎上,季明珠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决定沉默以对,而秦毅说过那句话之后,也赶紧下田去了。
  再待在哪里,两个人都会很尴尬。
  季明珠干脆把季明安也喊住了,现在天气的确冷了,季明安的体质还不太好,季明珠可不会为了一点泥鳅让弟弟冒着感冒的风险。
  虽然知道姐姐是为了自己好,可季明安还是好郁闷,来都来了,居然不能亲自动手,好扫兴。
  刚开始时,季明宇和秦毅都没啥经验,好一会儿都没啥收获。
  过了不少时间,季明宇终于捉了一条泥鳅出来,他大喊,“姐,快拿桶来。”
  季明宇站的位置离田坎边挺近的,季明珠抓起木桶,争分夺秒的朝他跑了过去,毕竟泥鳅可是滑不溜秋的,要是慢一点,让泥鳅掉进田里,说不定泥鳅就能跑了。
  季明安也赶紧跟上,等泥鳅进了木桶之后,他就忍不住伸手抓了,不能进田里抓,他就只能在木桶里抓着过过瘾了。
  之后,秦毅也有了收获,慢慢的,水桶里的泥鳅越来越多。
  后面,看时间已经不早了,木桶里的泥鳅大概也有好几斤了,季明珠就叫季明宇和秦毅收手了。
  木桶里的泥鳅已经够吃一顿的了,季明珠也不想季明宇他们一直待在田里,怕他们感冒了。
  第二天,季明珠把泥鳅全部杀了和蒜泥蒸熟,吐干净泥沙的山坑骡也被她洗干净,剪了尾巴,和辣椒爆炒了。
  这次即使季明珠早早交待秦毅来吃饭,他也没来,泥鳅主要可是秦毅帮忙捉的,秦毅不来,季明珠也不好意思全部吃了,于是她就叫季明宇给秦毅送了一些过去。
  之后,就轮到季明珠他们品尝美味了。


第28章 
  农历十月; 是季红结婚的日子。
  早早的,季明珠就起来把自己收拾好; 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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