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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扮公子采桃花-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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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云的温柔,让白成觉得浑身都暖洋洋的,身体轻飘飘的,好像时间都倒流了,似乎自己一下子就年轻了,老迈的肢体都有力气了,腿上的旧伤也不觉得疼了。
主子就是这样淡泊名利啊。淑太妃是主子的姨母,有这样的皇亲,主子怎么会缺钱,况且主子也不是乱花钱的人。淑太妃每三个月会派人送银子,主子数都不数,一股脑的将所有的银子交给我这个奴才处置,这样的信任我,这样的重用我,真是让我感动。
白成内心翻腾,浑身充满了力量,再一次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照顾主子,不辜负主子的信任,不辜负老家主的嘱托,不辜负白家列祖列宗的期望……
老头,这和你的列祖列宗有神马关系……
白成怀着一颗慷慨就义的心,收拾杯杯盘盘,回到他的战斗阵地之一,厨房。
伪天使大人的表情,在白成转身之际,瞬间跌到零度以下。起身走到一面镜子前,将长发梳成男子发式,扎上头巾,下了木台,穿上布鞋,出了翠竹雅居。去找方丈,那个被她在心里偷偷骂了四年六个月零一十八天的老秃。
一阵阵山风,吹动竹海,发出如波涛般的声浪。吹过来的风扬起她的长发,像是无数条墨黑的蛇在肆意的舞动。风逗留在她宽大的袍裾之中,扬起的两袖好似一双翅膀,似是随时能带着这个清瘦的美人飞离凡尘俗世一样。
“师叔!远尘师叔!”远远的,一个锃亮的小光头愉快跑过来,胖嘟嘟的小脸蛋儿,圆嘟嘟的小身段。
明明就是个和尚,他怎么胖的如此明目张胆。可恶!一定是偷吃了荤腥。
远尘!远尘!真是个恶俗的名字。为什么啊为什么?我这样美丽、大方、倾国倾城、万中无一、人神共愤的美人,为什么要呆在一个全是和尚的寺庙里,过着尼姑一般的禁欲生活,如同劳改犯一般没有自由,还有这么一个恶俗到十八层地狱的法号。
淡定!淡定!记住你是天使,要面带微笑。我们的伪天使大人不停的提醒自己。早已身经百战,能在复杂的环境中始终保持一贯的温柔笑容,即使内心奔腾澎湃,翻江倒海,也能很快平复。
明心连蹦带跳的跑到他心爱的,敬爱的,可爱的,师叔的身旁,说道:“师叔,今日怎么又不见你来做早课?”
伪天使大人笑得绝对慈爱,比圣母玛利亚望着圣子的时候都慈爱。“因为师叔又想偷懒了呗。”伪天使大人摸了摸明心光溜溜的脑袋,牵着明心的肉嘟嘟小手,向着方丈的院子走去。
真肥啊,像猪蹄。不,猪蹄没有这么多瓣儿,形容不恰当。嗯……还是用肉嘟嘟的鸡爪子来形容比较好。什么时候能离开这里呢?好想吃肉啊……
我们的伪天使大人现在的名字叫宛清云,有个法号叫做远尘,前一个名字让她觉得还不错,完全符合一个天使形象,绝对适合唬弄那些单纯的小白兔。
后边那个法号,好吧,其实也不错,就是俗气一些,利用率高一些。在各种版本,各种体系的文学作品中,都能搜寻到这样的名字。老秃,你不是高僧吗?你不是学富五车吗?就不能给一个有点创意的法号,真是让人失望。
出去混的,都得有个叫起来响亮的好名字,不是吗?
想到这里,在我们伟大的伪天使大人平静的、美丽的、魅力超凡的脸孔下,她的内心已经快要爆表了。不是气的,是兴奋的,这个肉体十八岁了,可以走出这个牢笼了。自由啊,多么美好的词汇啊!“哈哈哈……”
“师叔……你笑得好吓人啊…。。”明心怯生生的看着他心爱的,敬爱的,可爱的师叔,掉了一颗门牙的小嘴咬着他肉嘟嘟的手指头。
“我有笑吗?”糟了,一不小心就得意忘形了。没关系,我是天使,天使是无敌的。
“师叔是觉得明心真可爱,就高兴的忍不住哈哈大笑了。”伪天使大人温柔的一笑,弯腰把明心抱在怀里。她的笑,让天上的太阳都羞愧的躲在了云层的后边。
阴天了……




第五章,笑容下的伤
方丈住的院落布局简单,青砖铺地,三间灰瓦房,除了两棵相对生长的青松,不见其他花草。光秃秃的,显得十分单调。两棵青松之间有石桌石凳,石桌上刻着棋盘,放着两个未上漆色,却磨得发亮的木制棋盒。
又一次,明心从山上挖了一些野花送给清云。清云一时兴起,领着明心把野花都种到方丈的院子里。当时,清云看着一个身穿袈裟的老和尚立在花丛之间,忍不住在心底暗暗吐槽。花和和尚,这不就是‘花和尚’嘛!果然不能在这里种花。
“方丈,师父。”清云松开明心的手,和明心一样,装模作样的双手合十,向坐在石桌前的两个人浅浅的弯腰行礼。
方丈这会儿正和他的大弟子在树下下棋。
方丈是个年近七十的老人,光亮的脑袋上烫着九个戒疤,下巴上的胡子雪白雪白的,他常年练武,即使年过古稀,依然精神矍铄,身形健硕,腰背挺直。方丈看到清云,呵呵一笑,露出一口有些松动而且稍稍发黄的牙齿。
我们无敌伪天使大人当即下了一个极具科学性的诊断,嗯!老秃牙齿松了,有些肾虚了。
我们伪天使大人还是很尊敬方丈的,从对方丈的爱称上就能看出,虽然偷偷的叫他老秃,却没有把他和驴归在同一个类别里。
被清云唤作师父的人是方丈的大弟子,法号勿嗔。他也算是元清寺中的一个奇人。
听说,勿嗔未出家之前是皇城中的名医,因为脸上有一片遮住半张脸的青色胎记,面貌长得太丑,不招女子喜爱,所以一直没有成亲,后来受不了世俗的冷眼就出家做了和尚。
伪天使大人捡来的肉体是个多灾多难的苦孩子,她是被一身伤痛疼醒的。她醒来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勿嗔,说实话,当时她也被勿嗔的模样吓了一跳。后来,在慢慢的接触当中才体会到,面貌丑陋的勿嗔有一个极其美丽的心。就好像臭豆腐一样,表象和本质相差十万八千里。
初到这个世界,清云还没有那么坚强。想想啊,一个原本都三十多岁的成功熟女,杀过负心郎,斗过狐狸精,蹲过牢房,吃过枪子,本来就已经很脆弱了。一睁眼,突然变成一个十岁出头的弱小女孩,谁也不认识,搁在谁都身上都不可能一下子适应。
“你说,以前是做梦,还是现在是做梦。”那时,她总是这样问自己,问她遇见的所有人,像祥林嫂有一样。久而久之,她周围的人就给你她一个新的,很具有代表性的雅称:失心疯。
那时,她迷茫,彷徨,恐惧,整日疯疯癫癫。是勿嗔这个丑得很标新立异的,父爱无处发泄的和尚,不厌其烦的开导她,为她治疗身上的烧伤。渐渐的,她想开了。既然老天爷让她带着记忆重走人生路,就是给她一个不再犯错的机会,应该好好珍惜,重新享受一次人生。她也暗暗发誓,绝对不能再犯前世的错误。
经过半年的治疗,一年的休养,身上的伤结痂,脱落,痊愈。每日听着庙里的暮鼓晨钟,听着呢喃般的经歌,心也慢慢的就沉淀下来。她努力的融入寺庙的生活之中,将自己原有的性格隐藏起来,用一个十几岁少女的眼光看待周围的一切。
元清寺地处偏僻的,香客不多,寺中的僧侣算上方丈才刚刚六人。整个卧牛山都属于元青寺的地界,地方大,人口却很少,就显得冷清一些。不过,这种静怡的环境刚好适合心中燥戾的她。
清云的住处是元清寺中一个独立的院子,平时只有伺候她的人才出入这个叫翠竹雅居的园子,而她也不能走出元青寺。
一个女子住在庙里确实很难解释,所以她在寺中一直都是男子的打扮,对外人只说她是受家族排斥的公子哥,不得已才在元青寺做俗家弟子带发修行。为此,方丈给她取了法号叫做远尘。除了照顾她的仆人,寺中只有主持和她的师父知道她是女子。她知道,他们是在刻意隐瞒她的行踪。
那时,整个元青寺中,清云是年纪最小的,身世又让人可怜,所有的人都心疼她。方丈看她体弱就亲自教她一套拳法。本是想让她强身健体,却发现她领悟力极高,大喜之下又教了不少武功。
她前生学过舞蹈,对于拳法套路和招式,她很快就能记住,只是那所谓的内功,她实在是弄不明白。前世争强好胜的心早就因为死了一次而磨灭,没想过要做侠女,又心生懒惰,一直都没有用心领悟。
一次,勿嗔在给上山求医的人治病的时候,发现清云对医术有天分,大喜过望,便收她做了徒弟。当时,清云本来想拒绝,她那所谓的天分不过是前世残留的记忆,对医术她没有太大的兴趣。可是,不找些事做,日子确实难熬,便欣然答应了。
勿嗔很疼爱清云,可以说是将她视作自己的孩子。爱极了她的聪明伶俐,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不必费力的学习,他还是倾尽全力将自己的医术毫无保留的教给她。
跟着勿嗔学医,跟着方丈学武,都不是她的兴趣,她只是不想让自己闲下来,只有忙碌才能让她暂时忘记前尘种种。
每日跟着寺中僧人做早课诵经,跟着师父给人治病,跟着方丈练武,闲暇之余练练书法和绘画。将往世争强好胜的心性收敛起来,安分守己的呆在庙里,日子过的倒也惬意。
回想起前世的自己,竟然觉得那时的自己可笑至极。有什么好争的,争到的越多,失去的时候越痛,争来争去都成了空。
若是早一些想通了,命运是不是就不一样了。爸爸还会好好的活着,她还是爸爸捧在手心里的明珠。
时光荏苒,风姿绰约的清云总是面带微笑的对待每一个人,让他们以为,她的伤痛早已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流逝。没有人知道她不是以前的她,她心上的痛也不是来自那一场大火,没有人看得透,她笑容之下掩藏着的是什么。





第六章 可惜可惜
收势,吐气,一套长拳结束之后,清云身上微微的出了一层汗,让人觉得浑身顺畅。清云收势之时,明心马上递给她一个湿帕子擦汗,笑嘻嘻的看着她。又将沏好的茶斟满两杯,端到她和方丈的面前。
眼神矍铄的方丈坐在石凳上,喝了一口茶,赞赏的眯着眼睛。他喜欢这个女扮男装的俗家弟子,这个孩子的独具慧心,这个孩子的淡泊名利,这个孩子的温润宽容,样样都让他满意,除了是女子这个身份。
她性子淡然,对所有的东西看到都很淡,在元清寺五年,就没见她有流露出想要某种东西的欲望。给她青菜她就吃青菜,给她粗布衣她就穿粗布衣,从来也不挑剔,不提任何要求,哪里像个正值花季的女孩子。平静的好像是已过天命的老人,比他这个出家几十年的和尚还无欲无求。
不得不说,我们的伪天使大人伪装的实在是太好了。
可惜啊可惜,她是女子,将来娶了夫郎,就会被圈在宅子里,守在丈夫和孩子的身边,空有一身的才华无处发挥。若是她是个男子一定会有一番大成就的,就算将来真的做了和尚,也会是得道高僧。可惜啊可惜。
方丈忍不住惋惜,习惯性的捋着他的白胡子。每每想到这里,他都有种痛心疾首的感觉。他放下茶碗,说道:“远尘,你已经成年了,皇上的生辰将近,你也应该回去了,可是定下了启程的时间?”
清云恭敬的立在主持的身旁,淡然的一笑,说道:“还没有。我不着急,卧牛山到皇城,乘马车不过是一天的时间,提前一天到就行。”姿态很重要,就算是心里急着离开,也不能表现出来,不能破坏天使形象。
“呵呵,你这孩子啊,什么事都不急不慌的。皇上寿辰是大事,千万不要误了时辰。”主持笑眯眯的捋着下巴上的白胡子。这个孩子还不知道,淑太妃很快就会派人来接她入宫。还是先不要告诉她了,免得她因为离别而难过。
方丈可真会自作多情。
清云听了方丈的话,只是淡淡的笑着,说道:“方丈,师父,张之志要下山采买,你们有什么需要吗?”
“没有,勿嗔你有什么需要?”方丈转过头问勿嗔。
勿嗔微微颔首,说道:“回方丈,弟子也没有需要。倒是想提醒远尘,应该下山做件像样的衣服,见了皇上也不至于失礼。顺便到回春药房去一趟,代为师和掌柜的说一声,让他有时间上山一趟。”
勿嗔与回春药房的掌柜方仲是好友,未出家之前一直在回春药房坐堂行医。勿嗔在元青寺出家之后,方仲也时常来看望他,探讨医术之类的问题。清云随勿嗔学医,从方仲那里也学到不少有用的东西。比如,打算盘。
这个时代,算盘很重要,它的作用等同于二十一世纪的计算器。清云说要学打算盘的时候,方丈好勿嗔都觉得不可思议,他们都觉得清云不是爱算计的人。其实他们那里知道,像清云这样曾经叱咤商场的女人,会对算账有种不自然的强迫行为,看到什么都习惯性的算计其成本和利润。所以,当她看到算盘的时候,就忍不住心痒手痒了。
勿嗔刚说完,方丈捋着胡子,眯着眼睛又说道:“以老衲之见,远尘也应当到山下走走,毕竟你不是真的出家,应当多接触一些人才好。唉!你这孩子太善良,老衲真的担心你将来会吃亏,尤其是在皇宫那中地方…。。”
“是。”清云恭顺的应和着,压抑着心里的激动。终于要见天日了,哈哈哈哈……
突然,察觉到衣角被人拉动。低头一看,正是明心。只见他扬着肉嘟嘟的小脸儿,一双圆圆的大眼睛正用期盼的眼神看着她,想必是巴望着也能到山下玩。
还不等清云看口和方丈说,勿嗔就先开口了。“明心,你师父留给你的功课做了吗?”
明心是三年前远济从外边捡回来的孩子,当时这个四岁的孩子浑身溃烂,奄奄一息。清云看着他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便跟在师父和师兄的身边日夜照顾他。
孩子是最敏感的,他肉小脆弱的心灵感受到来自清云身上的母性关怀,在清醒之后,便喜欢亲近她。
明心康复之后,方丈见他无依无靠,清云是皇亲,奉旨在庙中避世,不能随便收留外人。方丈就收他在元青寺做了和尚,拜远济为师,做了小和尚。
“还……没呢?”明心心虚的低下头。“方丈,师爷爷,师叔,明心先告退了。”走了几步,他又折回身,勾着手指示意清云弯腰,然后在清云的耳边小声的说道:“师叔,回来的时候,记得给明心带糖。”
果然还是个孩子。




第七章 奇怪的世界(一)
从卧牛山下来,步行半个时辰才能到这附近最大的镇子,临山镇。镇子很繁华,酒肆商铺鳞次栉比,来往商客络绎不绝,这种热闹繁华不是古装电影能演出的效果。
清云这是第一次来到临山镇,走在人群之中,还像是在做梦。看着周围古色古香的的建筑,有种正在游览影视基地的感觉。
被圈在寺庙里冷冷清清的过了五年,冷不丁到热闹的地方,除了新鲜感之外,还有些不适应。平日里听白成他们说外边是什么样的,让她对这个奇怪的世界充满好奇。此时,她带着些许忐忑和新奇,看着周围的一切。
这是个奇怪的世界,虽是落后的封建社会,却不是她所知的任何一个朝代,也许是一个远离中原的,不知何时消亡的一个地域吧。她没有心思追根溯源,对她来说,活在哪里都是一样的。
说这里奇怪,主要是因为这里男女出生比例严重失调,男子多,女子少。因此男女婚姻状态正好相反,女娶男嫁,女子多夫。除了这一点,其他的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至少在她目前所见所知当中,并没有发现其它不一样的地方。
初次听到‘女娶男嫁,女子多夫’的时候,她都想狂笑。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母系社会居然在这里延续着。女人终于可以正大光明的打压男人,从本质上做到翻身农奴把歌唱。
但是,就是这个极具戏剧化的字眼儿‘但是’,包涵无穷深意,让人纠结万分,让我们的伪天使大人的得意不起来。她理解错了,完完全全的错了。
别以为女子多夫,这里就会成为女人的天下,这里根本就没有女权这一说。
男人在这个社会绝对处于主导地位的。像所知的所有封建社会一样,还是‘以女子无才便是德’来制约女子的发展。龙椅上坐着的是男人,朝堂上的官员是男人,当兵打仗的是男人,市面上经商的也大多是男人。
清云知道,男人都喜欢追逐权力。有了权力就有了财富,有了无尽的财富就会有无尽的美女。所以,这里的男人也是一样的,他们还是有无数的美女,只是客观原因不容许,他们的梦想因此无法实现。
男子不能多妻,但是,还是这个‘但是’。此条法规在皇帝身上并不管用,也唯有皇帝是个例外,皇帝能立一后两妃两嫔。虽不像已知朝代的君王,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占尽齐人之福,却是这里每个男子都羡慕不已的。仔细想想,说不定皇权更替的根本原因就在这里。
这里依然延续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男子赚钱养家,女子生育子女。因为女子少,一个国家如果不想因为没人而从版图上消失,就会格外珍惜女子,所以对于女子都是十分爱护的。上有国家立法保护女子不受侵害,而每家每户有都有各自的家规保证自己女儿的利益,甚至可以用一个‘宠’字来形容。就是穷苦家的女孩也会在国家的保护下,平平安安的长到十八岁成年。女子数量本来就不多,加之医疗技术落后,生育过程危险,所以,不论如何保护,女子数量始终不见曾多。
一开始,清云也好奇,一个女子若是有很多丈夫,要如何平衡之间的关系。那时,她的肉身才十三岁,她觉得这个年纪问这样敏感的问题实在是不方便,只能暗中观察。渐渐的,她从王秋兰一家人身上看出了其中的门道。
王秋兰、白成和张之志三人,一妻两夫,是典型的家仆人家。全家人为一个主子服务的,多是这种组合。王家夫妻三人有两个儿子,都在成年之后嫁人了。清云在元青寺生活的这五年中,王家的两个儿子来探望过他们的父母,但是清云却没有见过他们。
王家家主是王秋兰,但是手里却没有作为家主的权力。白成老成稳重,执掌家中钱银出入,大事小情也都要他点头。张之志为人精明,负责日常采买,凡事也都只和白成商量,王秋兰只是负责照顾清云的日常起居,从来不参与决策,也没有参与决策的兴趣。所以,白成才是真正的‘一家之主’。
以此就能看出,一个家庭里不论有几个男人,当家作主的都不是女人。不管这个时代对女人如何宠爱,说了算的始终不是女人。他们要的就是女人听话,好好的呆在家里生孩子。所以,人人都心知肚明,虽是生女为贵,生男孩也不差。毕竟天下还是男人说了算的,家也是男人说了算的。
从王秋兰口中得知,男子十六,女子十八即为成年,就可以成亲。一般都是男子嫁到女子的家中,有些权贵之家的男子不愿与人同妻,就让女方入赘到男方家中的,这也大有人在。不过这样的亲事,大多都是女方家中无权无势又无财,不得已才入赘的,而且娶妻入门的男子终生只能拥有这一位妻子,若是妻子早亡,也只能再嫁不能另娶。
如果男子对不起自己的妻子,妻子若是不原谅可以提出休夫,孩子归为女方或是由女人决定去留。而男子休妻的理由只有一个,就是女子不孕。
女子不孕是大过,男子因为女子不孕而提出休妻,女子不能拒绝,还要给男子准备厚重的离家礼,为的是让那个男子能再寻一家好妻室。
不育的女子会被认为是不吉利的人,是有罪的人,失去了利用价值,结局多是凄惨的。女子成亲之后要自立门户,因不孕被夫郎休妻,多数都会因为家财被众多夫郎瓜分而一贫如洗。女子小时被父母宠着,成亲后被夫郎照顾着,基本上都没有独自生存的能力。一旦被夫郎抛弃,即使是做奴仆都没有人愿意要,若是再没有娘家接济,也只能沦落青楼。
对于女人,男人可以宠着,哄着。男人不需要女人承担家庭生活的担子,因为家里不缺干活的男人。女人只是要乖乖听夫郎的话,出门的时候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在家的时候好好的生儿育女就可以。说白了,对女人的好,都是因为那张肚皮。
“有那么多丈夫,那……怎么才能分清,孩子到底是谁的呢?”忍了很久,清云终于忍不住这样问王秋兰。当时,王秋兰的老脸上布满少女般的粉红,羞涩的扭着有些走形的腰肢,说“等到主子将来娶了夫郎,有了孩子,自然就知道了。”
看着王秋兰羞赧的老脸,清云差一点晕过去。你居然好意思害羞,你抱着两个男人睡觉怎么不觉得羞得慌呢!




第八章 奇怪的世界(二)
清云过十八岁生辰的那一日,王秋兰一家人都很激动。说,她终于长大了,终于能娶夫为宛家开枝散叶了。那三个加起来都有一百多岁的人,甚至伸出手指计算着,宛家的老宅能住下几个男人,以后有了孩子还要再盖几座房子。兴奋的样子,好像是他们自己要结婚似的。
从白成那里得知,普通人家,凡事家中夫郎众多者,自然日子殷实,所以女子的父母都是赞成女子多娶夫郎的。而能有很多夫郎的女子,则说明这个女子优秀,能生养,自然就更受男子欢迎。
为了能嫁个好妻子,延续自家的香火,父母会努力的培养自己家的儿子。为了娶到好夫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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