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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扮公子采桃花-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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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云认真的给傅成玉做的纸飞机一一挑毛病。她没有注意到,傅成玉的眼神越来越可怕。
“你是谁?”在清云说完之后,傅成玉突然扭住了清云的脖子。“你懂的东西可不该是一个女人应该知道的。说,谁派你来的,有什么目的?”
清云无法呼吸,脸憋得通红。她想不通,不过是玩纸飞机,至于要命吗?“松手……松手……我要断气了……”
“说,你到底是谁?”傅成玉恶狠狠的问到,手上的力气越来越大。
“松开……我就说……”清云只好先敷衍他,不然她真的会一命呜呼。
世界上还有她这么悲催的人吗?真要是因为纸飞机丢掉性命,真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啊。
傅成玉松开了手,冷酷的看着清云红着脸猛咳。他踱着优雅的步子,走到椅子前,撩起袍子坐下,把二郎腿翘了起来。
“不要试图欺骗我,我可不是好骗的。若是你有一句假话,我就扒了你的皮。”他冷冷的说到。
清云在缓气的时候,脑子也没闲着,她在拼命的想着如何编一个合理的故事让自己能脱险。之前说的太开心了,忽略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她认为稀松平常的事在这个时代并不平常。
一直都在告诫自己,要低调,你要低调,不要让这帮没见识的古人知道你与众不同,怎么就不长记性呢。唉!还是怪自己太聪明太优秀了,再厚的沙子也盖不住姑奶奶这块亮闪闪的金子。
清云眼珠一转,说道:“没有人派我来,我真的只是偶然和傅家堡的车队遇上的。”
傅成玉看清云还不招供,眉毛都竖起来了。清云马上说道:“堡主先不要动怒,听我把话说全。”
“我……我爹有点文化,他是的奇怪的人,他看着天上的鸟会飞就羡慕,老想着也能像鸟一样会飞,一门心思的研究能让人飞起来的东西,我知道的都是我爹教的。村里的人都笑话他不务正业,害得我老大不小了也娶不上一个男人。我想了,要是留在村子里我就得一辈子打光棍了,所以才偷偷的从家里跑了出来。”
“你是哪个村子的?”傅成玉问到。
“我是……我是……我是临山镇望城楼子马家铺子人。”清云说到。她想,先随便说个绕嘴的地方,先把这一关过了。等他查到被骗的时候,姑奶奶早就跑了。
“是吗?没想到民间倒是有高人存在。我想见见你爹。”傅成玉说到。
清云马上应和道:“行,堡主想见我爹,是我爹的荣幸。”
“好,你就在我这里老实的呆着,等我忙过这一阵子,我就派人去接你爹。”傅成玉拿出一颗药丸,对清云说道:“吃了它。”
“堡主……”清云知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穿肠毒药,专门用来对付她这样不老的人。
傅成玉没有给清云反对的机会,强硬的把药丸塞到她的嘴里。“只要你说的是实话,自然会没事。你要是不老实,你会死的很惨。”
第一百一十一章 逗你玩
傅成玉,绝对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人。就冲着他这种喜欢瞎怀疑的脾气,清云就知道这个人的人品不咋地。
清云是撒谎了,但是她的谎言不会伤害的任何人,完全是为了保护自己而已。对于傅家堡来说,她就是一个打酱油的,只要傅成玉不胡乱猜忌,清云对于他来说也只是个打酱油的。当初,他稍微的一抬手,放清云离去,两个人谁也碍不着谁,打酱油的就永远是打酱油的,这不是挺好的嘛。
就是因为傅成玉的猜忌,逼得清云将谎言扯得越来越远,谎话说的越多,可信度就越低,形成的恶性循环把两个人套的死死的,谁也信不着谁。
不过,也不能全怪傅成玉,清云说了要是实话,也许情况就不是这样的了。该呀!谁让你撒谎来着,没听过大灰狼的故事吗?撒谎的孩子被狼吃。
药丸咽到肚子了的那一刻,清云浑身无力的跌坐在地上。她心想:完了,这回可是真的要完蛋了,还想着先骗骗他,等到时机来的时候就悄悄溜走呢。如今中了毒,没得到解药之前,他就是赶我走我都不能走。
不知道这毒药多长时间发作,也不清楚解药好不好配置。如果能回到京城,皇上手底下有的是能人,他们一定有办法配置解药。可是姑奶奶现在连京城是哪个方向都搞不清,手里也没有导航仪,不知道京城是近是远,万一离开这里还没赶到京城就毒发了,不就翘辫子了。
苍双月是制毒高手,一定也是解毒高手,他要是在就好了。不晓得独一门的人目前身在何处,杜玦也不见踪影。看着烦人的时候天天在眼前晃悠,用得着的时候一个个的都不在身边。唉!命运这个东西,就喜欢逗人玩。
傅成玉看清云虽是一脸的哭丧相,却没被吓破胆,想是她不知道毒药的厉害,震慑力还不够强。于是又说道:“这种药叫三度红,每日都要服用一颗解药,若是断了解药,三日后手掌就会变红,六日后上半身变红,九日后全身变红。身体各处变红是因为血管膨胀出血所致。九日之后,血管再也承受不住血液的压力,各处的血管就会爆裂,人就会流血而死。怕了吗?”
清云瘪着嘴点点头,她早就怕了。之所以没有泪流满面跪地求饶,那是因为她还没有灰心丧气,她正在心里掰着手指头算着,下一步要怎么做才好。她担心一但谎言被戳破,傅成玉的手段更残忍。为今之时保命要紧,哭鼻子太耽误时间。
按着傅成玉的说法,这是一种慢性毒药。他不会一下子把我的毒解开,只是每天给一点,让我死不了也活不好。如果想在其他地方弄解药,只有八天的时间。八天实在是太短了,干什么都来不及。以目前的情形,只有委曲求全的留在傅成玉的身边,才能性命无忧。
至于她编造的谎言,什么时候拆穿还不可知,目前她还是安全的。清云可不想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只能老老实实的待在这了。
你说他一个制作兵器的玩什么毒药啊。这是不务正业,你对得起传给你技艺的祖宗吗?
傅成玉见清云认怂了,又优雅的坐回到椅子上,命令道:“别发愣了,你下楼给我拿早饭去吧。”
“为什么是我?”她的腿现在还有些发软,不适合做跑腿的工作。“不是有伙计在吗?”
傅成玉抬起眼皮,毫无情绪波澜的看了清云一眼,说道:“给我取早饭,等我吃完了饭,就给你吃第一颗解药。”
他的意思是,他没吃饭就不给她解药呗,真是够阴,够狠毒。“哦,我去。”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为了小命,跑断腿也值得。
清云下楼去取傅成玉的早饭,在她离开之后,傅成玉得意的微翘起嘴角,淡淡的笑了。对于清云的说辞,傅成玉其实并不完全相信,不过他还是决定要留清云一条性命。
他不怕清云真的是别的门派的探子,只要是进了傅家堡的,他想留下谁的性命都易如反掌。就算是她是探子,也是个有利用价值的探子,不将她的价值压榨个精光,他怎么会甘心。况且这个女人还挺有意思的,没事的时候逗一逗,也算是物尽其用。
清云从来都没伺候过人,到了后厨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入手。刚想找个人问一问,马二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
“马小姐,有什么事你就交代一声。”马二笑眯眯的说到。
“堡主要吃早饭。”清云现在觉得马二的长脸特别可爱。
马二忙说道:“王管事都准备好了,正等着堡主的吩咐。您歇着,我去传话。”
“我和你一起吧。”清云可不想傅大堡主扣一个偷懒的帽子在她的头上,再以此为借口刁难。
王管事依然虽然还是觉得清云不顺眼,却不敢不把清云说的话当回事。傅成玉是什么样的人他清楚,不小心伺候着就是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他的把净手用的水、布巾,还有漱口水按着顺序交给几个人,又安排两个人端着六七样精致的小菜,一个人端着三样主食,一个人端着两样水果,在清云惊讶的目光中一一走过。
傅成玉当自己是皇帝吧,这样的排场,清云也只是在皇宫里见过。她在丞相府吃饭的时候,也没看人家丞相摆这样的谱。
“堡主,你的早餐来了。”王管事恭敬的禀报,然后推门进了屋。众人鱼贯而入,伺候着堡主净手漱口,将一盘盘美味佳肴一一摆在桌子上。等傅大堡主点头了,他们才离开。
清云也想走,可是她不敢轻易离开。万一这个家伙吃饱了,忘了给她解药怎么办。所以她得留在这里,好时刻提醒他。
傅大堡主的早餐十分丰盛。绿的是菜,红的是肉,粉的是虾,白的是鱼。一顿早餐就如此铺张,他能吃的完嘛。
“你也下去吃饭吧。”傅成玉觉得,清云瞅着他吃饭的眼神太让人不舒服,看得他都没有胃口了。
“堡主,我的解药……”
“等我吃完了饭再给你。”傅成玉不耐烦的瞥了清云一眼。这个女人真没有眼力见,要想把她培养成听话的奴才看来不容易。
“堡主,别往后拖了,行吗?”这个堡主说话就是放屁,出了一阵风就忘在脑后了。
“别和我讨价还价,我说让你等,你就等着。”好好的磨一磨她,让她知道女人就是要对主子对男人言听计从。
“是,堡主。”现在他是老大,姑奶奶能屈能伸,先不和他计较。
折腾了许久,清云也饿了。尤其是看到傅成玉那一桌子丰盛的美食,她更期待她的早餐。回到杂役那里,看到属于自己的早餐,她挺失望的。杂役的饭能有多好,别堡主的可是差了十万八千里。还好她不挑食,要不然就饿死了。
清云吃饱了,估摸着傅成玉也该吃完了,她又上门要解药的时候,堡主门口守卫的人冷冷的告诉她,堡主睡觉了,任何人不能打扰。你娘个腿的,你的名字是不是叫逗你玩啊。
傅成玉迟迟不给她解药,清云提心吊胆的过了一整天。终于,在这一天即将结束的时候,傅大堡主将第一颗解药给了清云。拿到解药的时候,清云激动的差一点哭出来。
第一百一十二章 傅家堡
“马米,马米!把纸飞机给我捡回来。”傅成玉大声的喊着。
傅成玉玩纸飞机上了瘾,画图画累了的时候,就会坐在马车的车头,不停的往外扔纸飞机,扔完之后就命令清云去捡,把清云当捡棒子的狗一样遛着玩。
王秋兰说了,因为女人少,所有人都会宠爱女人的。为什么我的命就如此悲催,没人宠着也罢了,别虐待我就行。秋兰婶,你骗我,你骗了单纯的我。
傅成玉,姑奶奶现在惹不起你,你支使我,我就当是伺候儿子了。谁让你一口一个的喊妈咪呢。这个儿子太小不懂事,就是喜欢折腾大人。
看着一个美丽的女人被折腾的灰头土脸的,三长老有些心疼。“成玉,你这是做什么?”他问到。
儿子告诉他,这个女人很可疑,不让他接近,他就只好忍痛割爱了。他想不通,既然是可疑的人,多留一日,就多一份危险,干脆的杀了就是,大费周章的折腾她是怎么一回事?
傅成玉波澜不惊的说道:“爹,这样很有意思,不是吗?猫捉到老鼠,都要先逗一逗再吃,这样才好玩。”
“儿啊,你可不是一个玩心重的人。”三长老说到。
他的这个儿子从小就聪明,祖辈传下来的技艺他很小的时候就掌握了。不但如此,他还能开发新鲜的东西,是傅家堡不断的发扬光大。傅家堡能有今天的规模,傅成玉功不可没。
傅成玉的才华被家族的众位长老看好,年纪轻轻的,就推举他做了当家人。他也是时刻把傅家堡放在首位,从来不会为了玩乐耽误傅家堡的事。
难道,他是看着这个小女子了?三长老不由得起了疑心。
傅成玉脸一沉。“我自有分寸。”说完,他转身回到他的移动办公室画图去了,将三长老晾在一旁。
傅成玉又变得冷冰冰的,对于他的冷漠三长老不生气,因为这才是他原本的性情。傅成玉若是哪一天对他热情了,他才会怀疑,会害怕。
傅成玉不玩了,清云暂时得了解放。“累死我了。”她回到杂货马车上,身体软成了一摊泥。
“马二哥,你家堡主一直喜欢折腾人吗?”她有气无力的问到。傅大堡主折腾人的劲头让她想起了《鹿鼎记》里的建宁公主。不,他比建宁公主厉害多了。建宁公主没有脑子,韦小宝能耍的她溜溜转。傅大堡主聪明绝顶,还有厉害的手段,把她耍的溜溜转。
马二说道:“我们堡主一向最看重的就是傅家堡的买卖,手下为傅家堡尽心尽力的办事,他怎么会折腾手下。”堡主就是他们这些下人心里的神仙,伟人。长得好看,又有本事。至于古怪的脾气,可以忽略不计了。
“你看,我都被他折腾成什么样了,我是女人,不是狗。”要不是她练过武功,从不挑食,把身体锻炼的就像一头牛一样壮实,她这小身板早就报销了。
“来,喝口水。”马二把水袋递给她,说道:“到了傅家堡,堡主一忙起来就不会管你了。”
“但愿如此吧。”清云叹了一口气。“你们傅家堡什么样?”
“我们傅家堡可大了。”说到傅家堡,马二甚是得意,虽然只是个下人,但是跟着有能耐的主子,下人也觉得光荣。傅家堡大的占了整个一山头,豪华的像皇宫一样,坐着马车在外宅走上一天都走不完。
切,没见识的小民。皇宫是什么地方,那是天子的家,哪是一个土豪能比的了的。傅成玉只是个有钱的土豪,他见过皇宫吗?一定没见过。
“你看,咱们现在所在的地方已经是傅家堡的地界了,这边的地和那边的一片地都是咱们傅家堡的产业。”马二兴奋的指着四周。
又走了一个时辰,远远的,就看见有一座不太高的山头,一大片宅子依山而建。“看,那就是傅家堡了。”马二指着那一大片宅子说到。
“果然很大啊!”清云忍不住感叹着。
清脆的一座山,被一片宅邸分成了三个部分。山脚下的第一层是外宅,有大片的植被,占地面积极广。傅家堡的武器工厂,家丁仆人等都在外宅。第二层是在半山腰,是傅家堡的内宅,是傅家堡的核心部位,傅家堡的内眷、管事、核心人员都在内宅居住。三层在接近山顶的地方,远远的看着有几座小楼和白塔。听马二说,那里是退休长老安度晚年的地方,白塔是家祠。
马车一直沿着傅家堡的院墙走,好久也没看到大门。那真是往前看一眼看不到头,往后看一眼看不到尾,足以证明傅家堡有多大。
土豪,绝对的土豪。他们家怎么如此有钱。真想打土豪,分了他的宅子和土地。对了,他是卖兵器的,就是古代的好军火商,倒腾军火的人都有钱。
堡主大人回来了,自然是大事。长长的车队在大门口一停,大门便徐徐打开。那厚重的大木门由四个壮实的男人推开,发出轰隆隆的闷响。傅家堡下人排成两条长队,小跑着出来迎着主人的回归。
马车进了傅家堡的大门,马二他们都下车步行。这一路的景色果然是美,亭台楼阁样样讲究。这还只是外宅,想必内宅会更漂亮更讲究。
往里走了一段路程,杂货车不在和傅成玉的马车一路同行,因为内院只有主人的马车才允许进。
本来,清云以为她要跟杂役在一起。傅成玉却从他的马车探出头,说道:“马米,你跟着我走。”说完,他就缩回去了。
他让我跟着他走怎么不说让我上车呢。看她想的那个美啊,人家当你是奴才,不是奶奶。
清云抬头一看,还没走半步冷汗先流下来。去内宅的路是上坡路,少说也有五百米,傅成玉一定是故意整人的。还好路两是参天的大树,能给清云遮阳,让清云身在此处感觉像是进了自然公园,心里舒服,身体上的累也能缓解一些。
好不容易爬到了半山腰,她以为终于可以歇一歇了,正要问在什么地方歇脚,明白人抬手一指,清云抬头一看,妈呀!还有好远呢。
这回要爬台阶,而且台阶高的好像都修到了天上一样,一望不到头。傅成玉下了马车又上了一台四人抬的轿子,优哉游哉的看着美景,气得清云牙根痒痒。
终于到了目的地,傅成玉让人把清云领到一间看似是书房的地方歇脚。书房里有一张小床,清云此时看到床比看到亲爹还亲,立刻就扑到了床上。也亏了她身强力壮,武功不高,耐力还是不错的。要是换了别的人,怕是已经趴在半路上了。
第一百一十三章 情敌相见
杜玦看着手里的金手镯,心里五味杂陈。那是他送给清云的,如今手镯找到了,人却不知道在哪里。
清云落水失踪之后,萧金花带着众人沿着河岸一路寻找,始终没有找到清云的下落。杜玦以为清云死了,精神几乎崩溃。那时,是萧金花骂醒了他,萧金花劝他不要放弃,说没有找到清云的尸首就是好事,证明她还有可能活着。
萧金花说的没错,独一门的人很快就找到了这只金手镯。这个手镯不是一般的东西,上边有独一门的特殊记号。外人不知道,独一门的人却能一眼就看出来。
“掌柜的,这个手镯是谁当的。”杜玦问到。
掌柜的说道:“回禀客官,来的人是一男一女。男的看样子是个江湖侠客,挺邋遢的。女的很漂亮,小的说句心里话,那个男的还真配不上那女的。”
杜玦把清云的画像给掌柜的看,问道:“是这个女人吗?”
掌柜的仔细的看了画像,说道:“是,就是这个女的。”
“真的是清云,她还活着,活着就好。”杜玦揪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下了。可是,他心里的醋却泛滥了。“她身边有个男的,怎么又认识了一个男的!”
我这里为你牵肠挂肚,操碎了心肝。你倒好,也不给我报个平安,和刚认识的男人逍遥的到处跑。我就是犯贱,巴巴的到处找你,找到了把自己气个半死。不行,你是我夫人,我不能让别的男人把你抢走。
杜玦肚子里窝火,他微怒的问掌柜的:“知道他们去哪了吗?”
掌柜的有点害怕,小心的说道:“小的开店做生意,哪里会问客人的私事。不过,那个女的看着似乎生病了,一定会找客栈休息的,这个镇子上的客栈不多,客官可以去问一问。”
“谢谢掌柜的。”杜玦说完,对手下示意,属下立刻塞给掌柜的一锭元宝,喜得掌柜的眉开眼笑。
杜玦听当铺掌柜说清云生着病,更不敢耽误时间,立刻查找各个客栈。他派众人分别到各个客栈去查问,自己就在岔路口等着。他不敢乱跑,怕因此会错过。
“媳妇儿!媳妇儿!你在哪儿啊!”李沐风扛着他的大刀,一边走一边扯着脖子喊。路上的行人看了他的样子都窃窃的笑着。
清云撇下他跑了,他好不容易捡到一个媳妇,当然不甘心就这样没有了。所以他什么也不干了,就在大街上转悠,天天喊着媳妇,跟魔怔了一样。
“呵呵……你看那有个傻子,正喊他的媳妇儿呢。”萧金花碰了一下杜玦,让他看傻呵呵的李沐风,她想让杜玦放松一些。
知道清云还活着,萧金花终于松了一口气,也有心情说笑了。她看着李沐风一身邋里邋遢的样子,顶着乱七八糟的头发,光着脚丫子还扛着一把大刀,站在大街上叫唤着媳妇儿,把他当成是得了相思病的傻子。
李沐风的脑子本来就不机灵,加上他的邋遢样子,古怪的行为,不把他当傻子把谁当傻子。
“你才是傻子呢。”李沐风的心眼不够使,耳朵可是很灵的。别人笑话他都是偷偷摸摸的,萧金花偏是毫不避讳的说出了声,他当然就能听到。谁也不爱听难听的话,说他是傻子他当然不乐意。
“有我这样好看的傻子吗?”萧金花妩媚的一笑,对他眨了眨眼。
“臭美!你才不好看呢。要说漂亮,我媳妇儿才是最漂亮的。我媳妇不但漂亮,还聪明。她会看病,你会吗?有几个女人懂得看病的。”李沐风得意的说着。
杜玦一听说有女人会看病,立刻就上了心。会看病的女人凤毛麟角,会看病又长得漂亮的女人,他觉得天底下只有清云这么一个。
“你说你的媳妇儿会看病?”杜玦问到。
“当然了。”
“你认识她吗?”杜玦把清云的画像给李沐风看。
“我媳妇儿,这是我媳妇儿。你怎么有我媳妇的画像。”李沐风拿着清云的画像激动的大喊大叫。
杜玦一把将画像抢过来,喊道:“这是我的夫人,不是你这个傻子的媳妇儿。”宛清云啊宛清云,你果然是不一般。男装的时候迷了姬玉城和我的心,刚换回女装没多久,又勾搭了一个。
“哦,你是她的官人啊。”李沐风上下打量着杜玦,不由的说道:“确实长得很好看。不过,我也不差。虽然我不想和你成为一家人,谁让咱们遇到了呢。兄弟,有礼了。”他对杜玦一抱拳。
呸!你这熊德行也敢和小爷比!
杜玦那个气啊,牙都咬的嘎嘣嘎嘣直响。知道清云身边有个男的,他本来就装了一肚子的醋,现在这个脏兮兮的男人说清云是他的媳妇儿,大言不惭的叫他兄弟,他这一肚子的醋就变成了油,只要一点火星就能点着。
“你他娘的闭嘴,谁跟你是兄弟。”杜玦骂到。
李沐风岔开腿,争辩道:“她是我媳妇儿,也是你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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