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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扮公子采桃花-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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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江湖人找寻的人。他是什么时候躲到马车上的?
“放心,我不会喊的。”清云两眼死死的盯着匕首,一动也不敢不动,虽然死过一次,她还是怕死。
清云的目光顺着匕首下移到男子的手上,发现他的指甲是黑的。难道是中毒了?清云心里猜测着,前世看到武侠片、古装片,中毒之人一般都是四肢指甲发黑。
老天爷,真是恶俗的桥段。被人追杀的江湖侠客,带着伤藏匿在马车里。主人公救了他,然后发生一系列的故事。老天爷,你能不能有点创意。他女马的,老娘也有中枪的时候,老娘绝对不会按着你设定的剧情走到。
“快进来。”男人一用蛮力,把将还在默默对老天爷吐槽的清云拖进马车。也就在握住清云手腕片刻之间,清云的大概情况,他已经知晓了一二。
这个身材细瘦的青年筋强骨健,从气息上可以断定,他不是习武之人。知晓了眼前人不具有危险性,他心里踏实不少,紧绷的神经稍稍放松了一些。
其实他不知道,清云会些招式功夫,只是不懂内功,就因为没有内力才骗过了他。若是平时,清云的功夫根本伤不了他,现在他有伤在身,情况就不一定了。
第二十四章 路遇江湖人(三)
清云被他用力的带进马车,惯力使她和他靠的很近,依稀的闻到他身上有一丝血腥味儿。“你受伤了?”
“还是操心你自己吧。”男人慢悠悠的说到,虽然说话有些虚弱,微微喘息着,语气中却没有惊慌。抓着清云的手冰凉,大概是失血过度所致。
男子突然松开抓着清云的那只手,捂着嘴呕了一会儿,手再拿开的时候,嘴角挂了一道颜色发黑的血痕。
清云此时更确定此人是中毒了,可是人家不让她操心,那就做个听话的人质吧。冷眼一瞥,清云乖乖的窝在角落里不出声。
不用我操心更好,爱死不死,死了白死。显然对方把自己当成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人。虽然自己功夫不怎么样,但是对方有伤在身,还中了毒,外边的人都是自己人,有利因素都偏向自己,此人根本不值得害怕。
左右衡量一番,清云心里的恐惧就散了。
车厢里一时静默,只听到外边滚滚的车轮声和马蹄声。
那个人在腰间摸索了一阵子,找到了一瓶药。警惕的看了一眼清云,见她老老实实地坐在角落里,才放下手上的匕首,当着清云的面解开衣襟,露出结实的胸膛。他胸膛上的伤口用布条草草的包扎着,血已经把包扎的布条染得黑红。
棉布打的结因为浸了血而黏在一起,那个人双手颤抖,努力半天也没有解开。“过来,给我上药。”
清云皱着鼻子哼了一声,没动地方。看着那个人纠结的小摸样,她有些幸灾乐祸的低声哼两了声。
男子见她不为所动,眼波流动,语气陡转,说道:“快一点啊。”说话时,尾音上挑,卷了一个婉转的弯儿。不像是威胁,倒像是在撒娇,还不客气的用脚踢着清云的屁股。
清云嘴角一抽,被他说话的调调惊得起来一层鸡皮疙瘩。大哥我和你熟吗?看你说话的那个调调,真是让人受不了。
江湖大了什么鸟都有,这个鸟看来就不是什么正经的好鸟。明明自己是男人的打扮,他居然用那种语气说话,难道是龙阳人士?这也说不定,女人本来就不够用,势必会有人想从别的途径上寻找发泄的方法。可以理解,可以理解。可但是,但可是,老兄,你不要把这种怪里怪气的语调用在我的身上。
“再不过来,我就弄死你。”男子加重语气威胁的说到。
这一会儿的功夫,这个带着面具的男人已经对着她换了三种语气。一会儿不屑一会儿讨巧一会儿又威胁,让清云严重怀疑他有精神分裂症。
清云白眼一翻,慢慢悠悠的爬到他身边的时候,他又不忘提醒清云,说:“识相的就老实一点!”
你丫的搞清楚你现在的处境好不好!只要老娘大喊一声,你就玩完了。你以为你是玩网游人品爆发,外挂随便开是吧。
“外边的人都是保护我的人,你还有伤,打不过他们的。”清云说这话,意在提醒他看清自己的处境,不用轻举妄动,轻举妄动对他没有好处。
那人却有恃无恐的将匕首在清云眼前晃了晃,讥诮的一勾嘴角,拖着长音说道:“哼!他们还没伤到我的时候,你的小命就——先——没——了。”
清云微微一笑,老娘不和你一般见识。从年龄上论,老娘比你大,大人不计小人过。从时空上论,你丫的就是一作古千年的老古董。和你逞口舌之快,除非老娘脑抽。
清云靠近那个人,带着一股子怒气从他的手里拿过药瓶,解开他身上的布条。他胸前的那道伤口很长却不是很深,没有露出骨头,但是翻着的红肉发黑,血混着药粉黑乎乎的一片,伤口还有感染的迹象。清云看着,有种想吐的感觉。
这样的伤口不做清创是不行的,而且还要做缝合,不然很难愈合。有心不去理会他是好是坏,却又觉得心里不安。犹豫了片刻,叹了一口气。转身从自己的药箱里找出一瓶酒精,那是她自己提纯出来的。
总是自以为经历了伤痛,死了一次,心会变凉。读了无数的佛经,双眼会看穿俗世。心凉眼冷,能冷漠的对待这个世界。眼前这个前一刻还拿着刀子威胁自己的人,她应该恨不得他马上就死翘翘的,现在却想着如何治疗他。
看来自己的心还是不够恨啊,看到这样的人终究还是忍不住要管闲事。是不是好鸟暂且不管,不要死在我的车上就行。
“忍着点儿。”在那人不解的眼光中,随手抓起那人脱下来的衣服塞在他的嘴里,怕他忍不住出声,招来不必要的的麻烦。用酒精清理伤口会很疼,没办法,条件有限。
洗掉伤口上的血迹,刮掉坏死的皮肉,清云又从药箱里拿出特制的针线,将开裂的肉一点儿一点儿的缝合。没有任何麻醉药物,那人却自始至终都咬着衣服没出一声,只能从他脖颈上流淌出的汗珠看出他在忍受着剧烈的疼痛。清云不禁对这个人心生佩服,手上的动作变得轻柔了许多。
撒上药粉,用干净的白棉布包扎好伤口,清云也是一头汗。看了一眼他发黑的指甲,只能遗憾的说道:“我不会解毒。”
“没事儿,这点儿毒还毒不死我。”过了片刻,男人漫不经心的说了一句:“谢谢。”忍着疼,慢慢的穿上了衣服。突然又问清云:“你不怕我?”
正在收拾药箱的清云抬起眼帘看了他一眼,说:“江湖人不是讲义气的吗?恩仇必报。你的仇人不是我,我还帮你治伤,又不会喊人来抓你,你会恩将仇报吗?”怕你?切,就你那娘唧唧的样,外边那个没水分的老黄瓜就能治死你!
“呵呵,我可不是好人。”收到清云投过来的眼神,那人歪躺在马车的一角,像是逗乐一般的又说道:“不过,看在你帮我的份上,我可以不伤害你。”那语气中带着几分让人讨厌的施舍。
清云轻蔑的瞟了他一眼,淡然的说道:“如此,我便不用害怕,害怕也没有用。”
过了一会儿,那个人又说道:“到了锦城我就下车。”
“嗯。”清云死气沉沉的应了一声,对外边喊道:“白叔,我要睡一会儿,没什么事不要叫我。”说完,清云靠在角落里闭上了眼睛,不消片刻,气息均匀的睡着了。
第二十五章 赫赫有名‘鬼蝴蝶’
杜玦看着窝在马车角落里睡着的人,先是一愣,继而勾起嘴角一笑。这个人是胆子太大还是缺心眼儿?拿着匕首威胁他的人还没走,他怎么睡的那么安心?看他的言行,不像是毫无江湖经验的毛头小子,看他的作为,确实让他这个经验丰富的江湖老油子不敢恭维。
有趣,真是有趣。
这个年轻人是什么来头?一介布衣却有官兵保护,还有大内高手跟随。看他治伤的手法倒是很娴熟,是个郎中吗?难道是皇宫里有人生病了?不对,皇宫之中有众多御医,怎么会请他这个年轻人。这几年,江湖中也未听闻有年纪轻轻而医术高超的新人崛起,他到底是什么人?
稀奇,真是稀奇。
刚才趁着这群官兵都在河边的时候,杜玦悄悄的爬上这辆马车。他料定能逃过罗舒伦的抓捕,就是因为这是官家的马车。俗话说,民不与官斗,江湖中人也是民,不喜欢和朝廷打交道。
果然让他料中,罗舒伦不敢与朝廷的人纠缠,改道走了。他一定不会想到,他要找的人离开皇城不久又折回去了。
马车碾过一块小小的碎石,颠簸了一下。杜玦也随着马车虚弱的晃了一下,伤口处立刻传来撕裂般的痛感。
“嘶!”杜决倒吸一口凉气。真疼啊!罗舒伦家的小妮子还真够劲儿,这一刀劈的那叫一个狠。若不是自己手脚利索的躲开了,说不定肋骨都要会被劈断两根。下了床就翻脸不认人了,真是无情啊。
眼前的这个小子也不是个简单的角色。看着文文弱弱的模样,拿着针缝着人的皮肉,脸上平静的像是吃饭喝水一般寻常。此人一定不是寻常之人,刚才咬牙忍着,就是不想在这个年轻人面前示弱。
胸中一阵气闷,打断了杜玦的思绪,身上的毒又发作了。他在随身行囊中翻了一阵,拿出一个小巧的白色瓷瓶,倒出两粒红色的药丸扔进嘴里,闭目调息许久,紊乱的气息才复又平息。此时,他也觉得累了,闭着眼睛休息,只是手里始终握着那把匕首。
马车驶到锦城的时候,城门早就关了。护送清云回来的侍卫统领对着看门的士兵掏出金灿灿的腰牌,小兵跑去报告上司。不一会儿,一个小头头疾步跑过来,仔细的看过腰牌,一脸恭敬的把一行人放入城内,根本就没有查看马车上到底是什么人。
时下已经不能进宫了,侍卫护送着马车赶到锦城驿站。马车停下后,杜玦用脚点着还在睡觉的清云,小声的说道:“喂,我要走了,你叫什么名字?到底是做什么的?”
“要走就走吧,还磨叽什么?”清云不悦的翻了个身。怎么也没想到坐马车还会晕车,睡着了还好些,躺着还好些,一挪动就觉得天旋地转。
杜玦藏在面具下的眉头一皱,问:“你可知道我是谁?”江湖上有谁不知道他脸上这张面具,‘鬼蝴蝶’的名号连三岁小孩也能说上几句,不过都不是好话而已。
不是好话怎么了,反正有很多很多人害怕‘鬼蝴蝶’。凭这个,我杜玦就是值得骄傲的。这个人就算不害怕,好歹也该表现出紧张的样子,真是不给面子。
不错,江湖人都知道‘鬼蝴蝶’的大名,不过这名是臭名。江湖上有多少名门正派想要手刃‘鬼蝴蝶’,杜玦自己十个手指加上十个脚趾,数上十个来回都数不完。
他是个飞贼,任何他看上眼的东西,他都会想方设法的弄到手。除了偷宝贝,他还喜欢偷人。什么偷看大姑娘洗澡了,勾引有夫之妇了,爬了大媳妇的秀床了,拿了小媳妇的肚兜了,等等,等等,这些在他眼里都不是个事儿啊,不是个事儿。年轻嘛,谁没个激情难耐的时候。
也亏得杜玦从踏入江湖的那一刻就带着青底红纹的蝴蝶面具,从来不曾以真面目示人。江湖上的人只认得他的面具,不认得他这个人。不然,他走到哪里都会引来无数热血的江湖男女的蜂拥,大刀向他的脑袋开去。
清云态度冷淡,杜玦不甘心的用脚又蹬了她两下。清云不耐烦的挥动手臂,说道:“是谁都和我没有关系,别吵我睡觉。”
这个人还真有意思。“喂,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杜玦忍不住回想,刚刚那双手摸着自己的胸膛,软软的,凉凉的,真是舒服。
“再不走我就喊人了。真讨厌,扰了我的好眠。”清云小声的嘟囔着。
“主子,下车吧。”外边传来白成的声音。
将帘子掀开一丝缝,杜玦背身贴着马车车厢,小心的看了看外边的情况。不能再耽搁,被那些官兵和大内高手发现,赫赫有名的‘鬼蝴蝶’就变成死蝴蝶了。“呵呵,好,后会有期。”躲在面具后的脸露出玩味的笑意。
看准了时机,杜玦从马车中窜出。一道黑影势如闪电,迅速的飞上房脊,跳跃几次,身影隐没是在一片夜色当中。
杜玦的武功并不是很厉害,能让他屡屡逃出生天的,全依仗着他出神入化的轻功。此时他忍着来自伤口的痛,提气在一片漆黑的夜色之中飞跃于屋脊之间,就像是一只体态轻盈的蝴蝶,落脚之时,悄无声息。
跳跃了一会儿,杜玦停在一座屋子的屋脊上,捂着胸口大口的喘着粗气。不运气还好,一运气体内的毒素就会迅速的漫延。平时一盏茶就能走完的路程,现如今要多花一倍的时间。杜玦调整着呼吸,又吞了两颗红色的药丸,这才又施展轻功,踩着瓦片又是一阵飞奔,直奔着城东的一座三层小楼而去。
当他抓住第三层楼的窗棂时,身上再无多余的力气。杜玦艰难的抬起手,敲了敲窗子,虚弱的说道:“月,救命,救命……”
哗啦,窗子从里边打开。一个少年迅速的伸手抓住险些从楼上掉下去的杜玦,将他拽进屋中。
第二十六章 初入宫廷
清云入宫觐见淑太妃,由淑太妃安排在皇宫中住下。一直照顾清云的白成等人却未进宫陪伴。他们听从淑太妃的指示,回宛家老宅去了。
皇帝的生母早逝,淑太妃十八岁入宫之时,先皇封她贵人,将时年九岁的他交给淑太妃抚养。先皇驾崩,皇帝登基以后,淑太妃便是国母,统领后宫。
淑太妃才三十出头,在现代正是一个女人最得意的时候。她容貌端庄,皮肤白皙,身段丰腴妖娆,保养的得当,只是眉宇间有些清愁。
清云想,宫里的女人都寂寞,更何况还是年纪轻轻就死了男人的。愁是正常,不愁才不正常呢。
淑太妃第一眼看到男装的清云时,眼泪就流了下来。哭着对她说,这些年让她受苦了,白白在寺庙里浪费了大好的年华。
一直伪装贤淑的清云忙温婉的劝慰淑太妃,说着贴己的话,句句暖心,让淑太妃更是喜欢她,感情一下子就贴近了。
像是要弥补一样,淑太妃亲自张罗清云的衣食住行,事无巨细,让清云的心很温暖。
清云前世就是单亲家庭,很小的时候就没有了妈妈。即使有爸爸的溺宠,有优越的物质生活,也无法填满心中缺失母爱的遗憾。而王秋兰虽然照顾她多年,却不像淑太妃这样以一个亲人长辈的立场看待她。
“云儿,来,看看姨母为你准备的礼服。”淑太妃说着,拍掌三声,既有几个年轻的宫女端着托盘袅袅的走进来。
虽然女子金贵,也尊贵不过皇帝,皇帝一声令下,百姓就得送自己的宝贝女儿入宫做奴才。
这些女子多是从民间征召入宫伺候嫔妃和公主的,都是十二岁入宫,十八岁成人便可以出宫。在这期间,有丰厚的月俸可拿,也不会像电视剧中演的那样受到虐待。比起太监,宫女的待遇要好过百倍。
几个宫女在清云和淑太妃面前一字排开,打开盖在托盘上的红布。一盘发簪珠花,一盘手镯玉川,一盘胭脂水粉,还有三个盘子里放着衣裙,最后一个托盘里放着一双奇怪的鞋子。
宫女们在淑太妃的示意下,将托盘中的礼服展开。只见石榴红的金丝收腰上装,对称的绣着细小的紫罗兰花,以金线锁边,衣领袖口巧妙的点缀着数颗米粒大小的珍珠,好像是留在花上的露珠。孔雀蓝的流仙下裙,裙摆用金丝绣制的海浪纹,外罩一层闪着盈盈流光的薄纱,不同的角度,折射出不一样的颜色。
还有一件的紫罗兰色的广袖外衫,是质地轻薄的绢纱所做,能朦胧的透出里边衣物的颜色。外衫没有绣花,只用金丝锁边,玉珠做扣,领口点缀着数颗红宝石,长长的后摆尾端缀着一排金珠串。
衣服华美精致,尽显奢华。清云也被这精湛的做工所折服,只是又红又蓝又紫的三件衣服搭配在一起,加上那些耀眼的宝石,看在清云眼里实在是太花哨了。这种审美根本就不是她这个现代灵魂能接受的。
“姨母,这衣服……”清云欲言又止。淑太妃是衣食父母,不能惹她不快。于是,在心底又开始念叨:我是天使,我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天使,我要微笑。
“……这衣服……真好看。”清云违心的说到,牵强的扯着嘴角笑了一下。
在这个时空生活了五年,念了五年的佛经,她早已经已经清楚的知道,若想平静的生活下去,就不能表现的太过与众不同。还是像普通女子一般,表现的恭顺一些为好。
淑太妃听了,笑得更是慈祥。拉着清云的手说:“云儿,快穿上试试。哀家从白成那里得了你的尺寸,命人做了这套五彩宫裙,若是不合体还得加紧改尺寸,好在皇帝寿宴上穿。”
宫女们利落的帮清云换好了衣裙,梳了发髻,插上珠花金簪,脸上涂上胭脂香粉,脚下穿上了那双奇怪的鞋子。在两个宫女的搀扶下,清云扶着插满珠花的,高耸的发髻,迎淑太妃满意的目光,颤颤巍巍的转了一圈儿。
“真漂亮。比起你母亲当年的风华有过之无不及。唉!要是她还活着就好了。”淑太妃想起往事,忍不住以袖拭泪。
“娘娘不要伤怀,云小姐一切安好,长小姐在九泉之下也该瞑目了。”李公公安慰的说着,语气无比温柔。
淑太妃眼尾瞄了他一眼,优雅的点着头,擦掉挂在眼角的泪。命宫女拿着数面铜镜围在清云的四周,让清云看清自己盛装的模样。
人靠衣服马靠鞍,这句话是完完全全有道理的。清云本来就容姿上乘,这一番装扮,虽然看在她的眼里是俗气一些,又不得不承认,真的很好看,说现在的她倾国倾城也不过分。只是淑太妃却觉得不满意,不住的摇着头,说:“可惜,可惜,就是太瘦了。”
第二十七章 心有不甘
不是清云太瘦,清云的身材前凸后翘,该圆的地方圆,该细的地方细。以千年以后的审美标准品评,绝对是标准的模特身材。不过此时不是千年之后,这个时代评判女人的标准又是以丰腴为美,清云这种标准的模特身材就不受待见。她又习惯穿着宽松的男士长袍,束着胸,看上去扁扁瘦瘦的,看不出妖娆的好身段来而已。
“姨母,皇上的寿宴云儿穿的这么隆重,好吗?”清云担心的问到。皇帝的寿宴自然皇帝是主角,她这个外人要是抢了皇帝的风头,岂不是会惹祸上身。难道说她对我这么殷勤,是想把我推到龙床上,以此来稳固她的地位?
清云不解的看着淑太妃,淑太妃慈爱的抚弄着她的发髻,这说道:“云儿,你已经十八,到了该成亲的年纪了。不瞒你说,这次寿宴不但是有朝中大臣,还有邻国来的皇子。宫中的公主都未成年,皇帝有意封你为郡主,与邻国联姻。”
“这……”清云皱起眉头。虽然不是如她所想,却也差不多。
她不想结婚,不管是嫁一个男人还是娶一群男人,她不想沦为男人的生产工具。更何况,经历了一场情伤,她怕了。是的,她怕了,她怕再伤一次。
可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前世,混迹商场的她就知道,没有足够能力的人是无法改变命运。显然,现在她就是屋无一间,地无一垄,钱无一文的三无产品,即使不想接受他人的安排也无力反抗。
早就预想到皇家会利用她联姻,偏偏此时听了心里不是好滋味。前世一生好强,自己的事别人从来插不上手。这一世成了皇亲,成了一个无法左右自己人生的女人。虽然一再提醒自己,凡事不要争抢,要做个顺应天意和人意的乖乖女。可是,事情摊到自己的头上,心里还是会不甘。这是老天给的惩罚吗?也许是吧。
淑太妃见清云为难,说道:“哀家知道你心有不甘,当初让你回本家继承家祠,就是要你沿承宛家一脉,为宛家开枝散叶,可是……唉!”淑太妃也觉得难过,觉得对不起宛家的列祖列宗。可是皇权在上,有谁能违背,又有谁敢违背。
她不过是皇帝的养母,皇帝念及她多年养育的恩情,敬重她,给她一些的权力。这么多年她一直都是恪守本分,知道什么事是可以自己做主,什么事是万万不能违背圣意的。
清云低着头,缓缓的说道:“倒不是为难,只是刚从庙里出来,本想四处走走看看的,没想到这么快就要成亲。”她说的哀婉,让人不由得心疼。
“云儿不是因为入赘而为难吗?”淑太妃面露疑惑的问着。
入赘!如果此时清云嘴里有水,一定能喷出一个漂亮的大水花。
清云愣了几秒,笑着摇摇头。一个男人比一群男人好对付,这种话只能在心里想想,不能对说出来。不论是不是要去联姻,现在都只能以不变应万变。
淑太妃却觉得清云这是在体谅她的难处,激动的抱着清云,忍不住又落了泪。“真是好孩子啊,委屈你了。”
“姨母,云儿不觉得委屈。”清云微微低着头,一双美丽的眼睛蒙着薄薄的雾气,更是显得柔弱而无辜。
淑太妃看着,一阵心疼,眼泪噼里啪啦的掉得更凶了。
“你这孩子啊,越是说这么贴心的话,哀家这心里就越难受。你从小就关在庙里,刚成年就要离乡背井。哀家对不起姐姐,对不起你祖父祖母,对不起宛家的列祖列宗啊。”
淑太妃真是越来越喜欢清云,觉得她这个孩子太懂事了。越是喜欢就越觉得亏待了她,又想起自己辜负了姐姐和父母的嘱托,哭得更是厉害。
李书见淑太妃伤心的厉害,忙伸手扶着哭得微颤她,掏出洁白的丝帕递给她,闻言细语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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