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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配功德无量(快穿)-第1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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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舍阿姨笑眯眯地说道:“这是别人暂时放在我这里的。”不过具体是谁放在这里花,她就不说了。

    还别说,放了一束花,整个屋里就多了点典雅的情调。

    ***

    罗海楼以庆祝为名义请她吃了一顿饭,吃完饭在校园里消食,苏玲珑在当天晚上回宿舍的时候,还没有到自己的宿舍,就被班上的女生给截胡,拦到了自己宿舍里。

    刘艺是个圆脸妹子,说话急突突的,“班上的微信群里,你看了没有?”

    “看过了”顿了顿说道,“我是和罗海楼学长一起吃饭。”

    旁边的女生发出了长长的呼吸声,看着苏玲珑刚从宿舍阿姨那里取过来白百合,“这是罗学长送的?”

    追女生都不一般,送的不是玫瑰花,而是白百合。

    “庆祝我答辩。”苏玲珑笑了笑,“我现在和他在一个项目组里。”

    唐叶说道:“什么项目啊。”

    “涉密的一个项目。”苏玲珑笑着说道。

    走廊上苏玲珑的室友在听到了罗海楼这个名字,就忍不住停下了脚步,听到了苏玲珑只说一个涉密项目,脸上难看,等到人回去了之后,更是阴阳怪气地,“你和罗学长不就一起做实验,还涉密?”

    苏玲珑没有回答,何必理会这些酸话。

    那个美术系的室友在宿舍里的小群吐槽了一下,他们美术系的只觉得一个本科生能作什么重要保密级别的实验,就是瞒着不想说罗海楼的事。

    少女的祈祷:其实……我倒是可以理解,要是别人还好说,那可是医学部的罗海楼啊。当年星探都到了学校里挖人,不过罗学长给拒绝了。

    其他两人也不说话,三人都觉得是苏玲珑不愿意说,太小气了一点,就生怕被人撬墙角吗?

    等到毕业各奔东西,这个三人小群一开始的时候还有点热闹,没事发个消息,或者甩一下拼夕夕的链接,等到日子一天天过去,小群里没有人说话,连链接也没人甩了。一直到某一天,忽然又热闹了起来。

    少女的祈祷:我没看错吧,那个细胞活化液,那个卖到爆炸的,还需要摇号的,主贡献人是沈青?今晚上有一个面对面的访谈活动,是中科院生化所的专访。

    莹莹的妈:细胞活化液,我的天啊,我根本抢不到,我想替我妈抢一支的,全家人排队摇号,我没看过相关的新闻报道,真的是沈青吗?我们宿舍的那个?

    追逐自由的风:我看过一个报道,好像是的,她还和罗海楼结婚了,两人蜜月也是在国内度过的,因为这样的两个研究人员要是出国了,可能会被扣在国外,根本回不来。现在细胞活化液有价无市,只有华国的公民摇号才能购买,并且在登记摇号的时候,都要填下三个使用意向,如果发现用在三人之外,一旦被查出来了,今后就失去了购买资格,目前本国都供不应求,哪儿能供应到国外去。

    少女的祈祷:当时应该对沈青更好一点吧,要是毕业还保持联系,说不定就可以拿到内部的批号,拿到细胞活化液。

    这话一说出口,小群里又是一阵沉默。

    少女的祈祷:不说这个了,我觉得她的性格挺独立的,一板一眼的,做事很有节律,怎么会让人走后门,好难想象。

    莹莹的妈:是啊是啊。

    很快就有人又说了细胞活化液的功能和价格上,感慨这样的神奇物质,虽然会加速细胞的分裂,坏处是短寿,但是缩减的寿命并不多,尤其是用在癌症病人上,能够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要比以前手术放疗化疗的办法好的多,更何况还有其他奇妙的用处。

    少女的祈祷:我还看到了一个新闻,一个妹子不是被人求爱不成,泼了硫酸吗?我看到了她的恢复,真漂亮啊,她在微博里吹爆了这个细胞活化液。

    莹莹的妈:还有一个小孩儿被火烧了,也不用植皮了,真的太好了,我自从做了孩子妈,就看不得孩子受伤,现在的技术真发达。

    那一夜,小群里所有的话题都是细胞活化液,期盼有一天可以不用摇号,想买就买到。

    有一个是不婚主义,有两个都已经有了孩子,晚上给孩子辅导功课的时候,就忍不住提到了沈青,“好好学习,到了好大学,说不定会认识更多的人,我以前宿舍的室友是沈青,就是那个研究细胞活化液的。”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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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我家孩子是对照组1

    苏玲珑这一次的委托人叫做邬盼巧。

    邬盼巧是年轻的时候鼎鼎有名的俏姑娘; 虽然穿着的是靛蓝色的布裙; 乌油油的长发也只用一根木簪给挽住; 但是一双上翘的丹凤眼,眨眼的时候顾盼神飞的; 让村里人的眼睛都不够用了。

    等到丈夫去世; 又是让人眼珠子黏在身上的俏寡妇; 多少汉子魂牵梦萦; 就悄咪咪瞅着邬娘子。

    邬盼巧的丈夫去世,因为只有一个独子叫做章信鸿,这孩子像极了他父亲章平; 章平又是章家幼子; 是老太太的心尖儿宠。章家人就把邬娘子给留了下来,不让她再嫁; 好好养着孩子。

    章家老太太一共生了三个儿子,大儿子是经商; 生意头脑不错,在镇上做酒楼的生意,南来北往地消息都很灵通,市场出去走商;二儿子喜欢读书,中了秀才之后在镇上教书; 同时还想着考举人;小儿子是老来得子; 宠得不行,也是几个人最没出息的,不过大哥二哥还有三弟; 几个人感情不错,觉得小弟哄着老太太,也不错。

    章平因为陪着老太太,一张嘴也特别会说。

    当时是回祖宅祭祖,一眼就瞧中了桃花村的邬娘子,惊为天人,就闹着要娶。

    章家是镇上的富户,实在没办法就顺了章平的意,章平就一直在蜜罐子长大,等到成亲了对自家媳妇是说不清甜言蜜语,哄着妻子高兴,邬娘子虽然是村里头的出身,但是性子泼辣机敏,长相艳丽,日子过得也算是和美。

    章平是和人吃酒,吃得上头,一脚踏空,直接从楼梯上摔下来,脑袋朝地撞了一个大洞,呜呼哀哉去了之后,留下了守寡的邬娘子。

    邬盼巧能够长得鲜亮,那也是因为家里头娇滴滴养着,上面有两个哥哥,在家里是千娇百宠。被章平闹着要娶,直接成了镇上的媳妇,等到章平去世了,他咽气之前还惦记着媳妇和儿子,和娘说要好好养着他们娘俩。

    章家老太太哭得跟泪人一样,拉着头上破了血窟窿的儿子的手,一口就应下,要养邬盼巧还有孙子一辈子。

    按道理邬盼巧的日子过得还算是不错,就没吃过苦头,问题就出在章信鸿身上。

    章平自己小时候不好好读书,但是等到大了,就觉得还是二哥这样好,就盼着章信鸿出息,到了年龄就送孩子去读书。

    邬盼巧也希望孩子好好学习,可问题就是,去上私塾的章信鸿根本就不用心学习,还把自己的课本功课都给了一个穷小子方建了,靠着方建完成作业,最后让章家人觉得他有出息,咬咬牙给送到京都的书院里读书,结果他就闹着要签一个书童,就是方建。

    本来要签死契,因为章信鸿打滚要人,对方又不肯签死约,就成了活约,最膈应的应该就是邬盼巧了,她是万万不想要这个方建的,这个看上去彬彬有礼的少年,她打心眼里厌恶。

    谁让这方建,是童娘子的儿子。

    童秀秀是住在邬盼巧的隔壁,两人小时候的关系很好,邬盼巧是蜜罐子里长大的,童秀秀则不然,她家重男轻女,生活很苦。

    邬盼巧因为和童秀秀的关系很好,在童秀秀娘抽她的时候,偷偷救她,替她分担一点农活,后来邬盼巧的大哥情窍初开喜欢上了童秀秀,她就更对童秀秀好了,以为童秀秀会当她的大嫂。

    她娘不太喜欢童秀秀,觉得对方有点小家子气,尤其是下垂的眼,眼白多于瞳仁,用老人家的话来说,看上去就有点凉薄。

    容貌也也不如自家女儿明艳,是属于有点秀气的那种,用读书人的话,那就是小家碧玉。

    后来的事就让邬盼巧给气坏了,这童秀秀一边见到了她大哥又是跺脚又是摇头的羞羞答答,耳珠上的耳环都脆当当地作响,听到她打趣,还涨红了脸,要同她闹,说再打趣再也不要理她了。

    转眼童秀秀和村里的方秀才一起掉了河,光天化日之下抱在一起,就成了方秀才的娘子。

    邬盼巧可给气坏了,她当时淘气,就在树冠里待着乘凉,就看到了童秀秀约着方秀才到了河边,然后假装崴脚掉入到了河里。

    她又气又怒,因为和童秀秀的关系不错,没当面掰扯这个事,私下里就和童秀秀说了,结果童秀秀当时找了七七八八的理由,等到晚上,她大哥特地一脸伤感等着她。

    邬大海:“你也别和秀秀生气,她怪不容易的。”

    邬盼巧气得辫子都要炸了开,“她当时不要脸,我都看得清清楚楚,她就是故意的。”

    邬大海叹了一口气,目光里有黯然,“秀秀的娘看不上我,现在这样也挺好。”顿了顿,又说道,“其实这样也好,免得咱们两家还要换亲,秀秀嫁过来,让你嫁过去。”

    什么看不上,什么换亲?!

    邬盼巧气得脸上发青。

    邬家是什么条件,她爹是猎户,能够射大老虎的,他们桃花村靠山吃山,随便在深山里捡一点菌子还有打几张皮子,就可以过得日子是全村里数一数二的。

    而童家呢?家里头就点薄田,据说是早些年生了几个丫头,因为养不起都给掐死了,后来好不容易得了一个独苗苗,童天柱,那可是给宠上了天,后来又怀了童秀秀,因为要给天柱积累福分,就没把童秀秀给掐死。童家人把天柱养得跟个二傻子一样,游手好闲的,家里穷也讨不到媳妇,就这样的营生条件,还想要娶她?跟他们邬家换亲?!

    邬盼巧的声音里满是不可思议,“大哥,你是脑子进水了,我会看上童天柱?我爹我娘会同意换亲?我们家有什么不好,童秀秀老娘也怪满意我们家的,他们家多简单,给足了彩礼就可以了。”跺了跺脚,“都说我是村里聪明的,这童秀秀才是手腕高着呢。”

    邬大海还沉浸在自己的悲伤里,“和方秀才的事,日子就让他们自己过吧,你也别害秀秀了,别说了,就当做什么都不知道。”

    邬盼巧恨恨地,“哥,我就恨她,既然没有这个心思不知道早说?吃着碗里瞧着锅里,我呸。都说我面相看着花花,她秀秀是个好的,我看都看反了,童秀秀的心野着呢。”

    邬大海最后央求邬盼巧,邬盼巧念着小时候的情分答应了,只是冷笑道:“费劲心机求得方秀才,我倒要看看她今后日子就和美了!看着方秀才就是个药罐子,读书读得好又如何?有命读书没命当官的人多了去了,她还想做官夫人,我呸。”

    邬盼巧就和童秀秀两人割袍断义,等到后来,就如同邬盼巧说得那样,方秀才根本没去考举人,他的身体不好,冬日里一场风寒呜呼哀哉,那时候的邬盼巧刚被章平看中,她心中很是痛快。

    童秀秀成了寡妇,还带着孩子,方家因为供儿子读书,家里就等着儿子出头,天降横祸,老两口的身体每况日下。

    就在这个时候,让邬盼巧气急败坏的事出现了,她的倔头倔脑的大哥居然还要娶寡妇童秀秀!还要把那个方建当做自己的儿子!

    无论是邬家的父母还是二弟,妹妹,都不同意这门婚事,邬大海心不在焉的情况下,上山就被老虎给叼了。

    邬盼巧更是把童秀秀当做是一个大祸害,童秀秀的日子过得不好,她才高兴。

    而方家的人去了之后,童秀秀的日子越过越惨,邬盼巧心里头痛快呢。

    结果,她现在听到了什么,儿子非要给足银子让方建当他的书童?!

    “不行,别人可以,只有方建不行,你想要什么书童,娘都给你找,只是不能方建!”

    “夫子都夸奖方建呢!娘,我就要方建,没方建,我就不去京都读书了!”

    邬盼巧气得病了一场,结果病好之后,这事就成了定局。

    能怎么办?章信鸿就只要方建,要不然就口口声声不读书了,方建也愿意签约活约,就干脆顺了章信鸿的意。

    方建似乎是遗传了方秀才的好脑子,到了京都里居然折腾了不少的小玩意,什么吟诗作对的,还被人看中,最后通过科举平步青云,给童秀秀挣了一个诰命。

    而章信鸿呢,这个时候才知道,他在私塾里,就是把书给了方建,靠着方建完成的作业,到了京都里,那个书院哪儿是给章信鸿读书的,分明就是给方建铺路!

    邬盼巧顺心了一辈子,结果发现,自己最讨厌的童秀秀,居然养的儿子上了金銮殿,而她的儿子根本不成器。

    不光如此,那个黑心肝的方建反过来还对付章家!

    凭什么啊?凭什么让方建靠着章信鸿出头,凭什么章信鸿自己不能考科举,给她挣个诰命。

    邬盼巧大字不识,全家人都没有把章信鸿给拽到读书这条道,有了重来的机会就憋着一股气。

    她的儿子不要做比人的踏脚石,不要做别人的对照组,她前半生压过了童秀秀,后半生也要继续压着童秀秀!



 我家孩子是对照组2

    “三夫人; 三夫人。”咚咚咚的跑步声音响起; 苏玲珑抬头一看,就看到了一个瘦不伶仃的黄毛小丫头。

    是真正意义上的黄毛丫头; 头发扎成两个小髻,毛茸茸散了不少,黄楞楞的像是缺乏营养。

    拢了拢衣裳,苏玲珑开口问道:“怎么了?”

    虽然接受了记忆; 但是还不知道现在是个什么情况,手指揉了揉眉心; 脑子有些昏昏涨涨。

    如意直接对着苏玲珑说道; “三爷受伤了; 被人抬过来; 老夫人让喊你过去呢。”

    苏玲珑知道了章平恐怕是一脚踏空,站起身子,“走吧。”

    如意一边和苏玲珑解释,一边用手比划,“三爷是摔了头,裂了一个缝。三少爷生了风寒; 大夫说这个情况下最好不要见面。老夫人让我请你去见见三爷。”

    苏玲珑点了点头,想到了章信鸿也是刚睡下; 所以邬盼巧也是被折腾地回房小憩。

    苏玲珑跟着如意的身后,章家在黄濑镇里宅院算是大的,大爷章栋生意做得好,把村里的父亲母亲接过来享福。

    二爷章梁的书念得不错; 给宅子里都定了规矩,得像是大户人家一样,买了小厮和丫鬟,在宅子里定了规矩,父母被称为是老太爷和老夫人,然后宅子里分别是:大爷、大夫人;二爷、二夫人;三爷、三夫人。

    三爷章平纯粹是负责嘴甜,陪着父母老婆孩子热炕头的。

    这规矩也刚时起不久,其他买来的人说得别别扭扭,就这个当初饿到要死的小丫头,起名叫做如意的,喊得最自然。

    章栋、章梁还有章平,三兄弟像是拧成一股绳,也都孝顺父母,所以老太爷和老夫人的院子是最大最好的。

    这会儿章平摔得重,老太太当时看得差点背过气,让人把三儿抬到自己的屋里。

    当章平一头栽下来,酒楼直接卸了门板,找了几个把人给抬到了医馆,医馆的人束手无策,让把人给抬回去,意思是免得在外去了,还丢了魂。

    等到苏玲珑进来的时候,里头的气氛古怪而又压抑,像是想要哭,又不想这个档口哭出来,惹了晦气,那种要哭不哭,反而更压抑了。

    老太太坐在床边,拉着章平的手,正絮絮叨叨说着:“平儿,你放心,信鸿是你的命根子,……”

    “三夫人来了。”

    如意气喘吁吁地喊着,老太太连忙站了起来,“老三家的,先前平儿就说想要和你说说话。”

    然后像是老母鸡轰鸡崽子一样,驱赶其他人出去,走到了苏玲珑的身边,她那双干瘦的手攥着三儿媳的手,她的眼眶发红,“先前平儿就和我说了,等你过来了,和你说说话。”

    章信鸿是生了病,按照大夫的话,是风邪入侵,现在的章平脑袋破了个洞,已经没什么办法,要是再让风邪入侵,只怕当场去世。

    所以老太太特地嘱咐了,只让邬盼巧来就行,不需要带上章信鸿。

    现在苏玲珑到了床边,看到了章平。

    因为脑袋后面裂了个口子,只是简单敷了一层草药,青青的草药泥和血色混在一起,让人瞧着有些触目惊心,因为失血,嘴唇上都没有了血色。

    他的胸膛起伏着,像是用尽力气活下去。

    章平的眼皮耷拉着,在看到了苏玲珑的时候,眼皮就勉强支棱起来,迸发出热情,“娘子。”

    他好像用足了力气,声音却在苏玲珑的耳中是细若蚊蚋。

    靠得近了,他浅浅微弱的呼吸几乎喷在她的面颊上,才能够听得到。

    “信鸿就麻烦你了。”章平拉着妻子的手,在摔破了头的时候,那种剧烈的疼痛,让他一瞬间脑子空白,等到刚清醒的时候,脑子里都是想着和邬盼巧的初遇。

    为了方便干活,乌压压的头发结成的辫子,简单用红绳盘起,小姑娘因为爱俏,正好是春日,簪了一朵红花。

    乌发红唇,水汪汪的眼睛。

    她是刚给田间的爹和娘送饭,拎着一个木桶,注意到了他的视线,侧过头微微一笑。

    章平的老爹是屠夫出身,家里算是条件不错的,父母也都咬咬牙,送三个孩子去念过书,章平那时候淘气,读的书都已经忘了,也就勉强认识字,忽的脑中就出现了那句,“人面桃花相映红”。

    第一眼见到了邬盼巧,他就觉得那句话活脱脱就是写的邬盼巧。

    他被宠着,娘一直和他说,今后替他找个顶顶好人家的姑娘,他一直笑嘻嘻地应着。

    大嫂的性格风风火火,虽然长得不好看,但是里外一把好手;二嫂的性格有点内敛,也是长得不好看,但是性情端庄。

    等到见到了邬盼巧的第一眼,章平就被那个回眸甜丝丝的笑容给击中了,原本朦朦胧胧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妻子,见到了邬盼巧,一瞬间就清楚了。

    所以章平央求娘亲去打听邬盼巧,明显是未婚小姑娘的打扮,要是订了婚他也会死心,如果是没有订婚,他就求着娘亲让他娶她。

    拗不过儿子,让人打听了桃花村里最漂亮的那个,叫做邬盼巧,还没有定下,家里头疼爱这个闺女,做活不多,不过性情是不错的。

    看着干干清净唇红齿白的小姑娘,章平的老娘也明白了为什么三儿子就闹着要人。最终就给自家儿子定下了邬盼巧。

    章平知道自己要死了,不然怎么会老梦到当时和娘子的初遇。

    他和邬盼巧的感情很不错,虽然大嫂二嫂都识字,一个是帮着做酒楼做生意,一个是老举人的女儿,也是识字的。

    邬盼巧是唯一大字不认识,还是村里头出身的,但是章平还是很喜欢鲜活俏丽的邬盼巧。

    不知道为什么,章平觉得拉着眼前人的手,依然是俏丽的,却有一种生疏感。

    或许是错觉?因为章平觉得自己眼前起了一层薄雾,头昏眼花,“我和娘说了,会好好养你们母子两人。”

    章平在被抬到医馆里,人还是有意识的,想着的是,邬家不如章家好,就算是他去了,也要养着邬盼巧一辈子,现在看着她的模样,忽然又觉得或许她会找到一个更好的人家,拉着她的手,“你在章家一日,爹娘就养你一日,好好教导信鸿,让他念书,今后有出息。”

    轻声说道,“要是你遇到了合适的,也不必替我守着,我等会就和爹娘说。”

    说完了这话,章平的心里有些酸楚,又有些释然。

    同时,心里头也是后悔了,他酒量不好,为什么要喝酒呢?

    章平因为心绪起伏,胸膛也是剧烈起伏,要不是因为头上裂了缝,这会儿只怕就咳嗽出来了,“你去把娘叫进来。”

    吱呀一声推开了门,苏玲珑对着眼眶发红的老太太说道:“娘,三爷有话要和你说。”

    “好。”

    扶了一把踉跄的老夫人,苏玲珑走出去了之后,和外面的如意、吉祥说道:“去把三少爷叫起来。”

    两人一愣,之前老夫人特地交代过,不让信鸿过来,这会儿惴惴地看着大夫人,老太太到里头了,现在就是听大夫人的。

    听到了苏玲珑的话,大嫂潘芳看了一眼,眉头皱着,“信鸿不是生病了吗?这个时候折腾他,而且三爷是脑壳上有了缝,进气都不如出气多了。”

    “就是因为不太好,总不能让最后一面都见不到吧。”苏玲珑说道,“先让他在偏厅里等着,要是过不去这个坎,还能见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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