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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刀声-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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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再也没有“弯刀阿七”这个人。晨阳升起,驱散了大地的那一片苍茫,也赶起了昨夜残留的酷寒。“死颈”的险恶已清晰可见,但阿七并不怕,他从小就在拉萨长大,不知在这“死颈”已玩过多少次了,对于妖魔鬼怪的传说,他更是不信。所以他虽然三年没有回来了,走到这“死颈”,心中已浮起了一丝甜意,看到了“死颈”,就仿佛看见了自己的家一样,他的脚步不由得快了起来。高耸的断壁挡住了阳光,阿七走在阴影中,很地就可以穿过“死颈”,很快地就可以进入拉萨,当然也就很快地可以看见她了。就在这时,他忽然看见了有个佝偻的老人从“死颈”的那一头走过来。这个背已弯的老人背上背着一个竹篓子,他的右手拿着一个用两片竹片做成的夹子,沿路挟起路上的废弃物。这个老人原来是个“拾荒者”。阿七看见这个拾荒老人,心中不由得浮起了一丝敬意,这么老的人还在为生活奔波,岁月虽然在他身上留下了很多残酷的痕迹,这拾荒老人却没有低头,他的背虽已弯,行动己不太灵活,但是他还是凭着自己的努力去赚取生活的费用。他没有儿女亲人吗?一定没有,否则谁又忍心让这么老的人出来为生活而劳累?这种不被现实生活打倒的老人,自尊心一定很强,他如果想去同情他施舍他,他一定会跟你翻脸。幸好阿七已想出了方法,既可以帮助他,也不会损了他的自尊心。阿七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叠银票,然后捏皱了,就丢在地上,他的人仍然很快地走着,很快地就和拾荒老人一错而过。拾荒老人的眼睛一直盯着路面,他当然一定会发现阿七丢在路上的银票。捡起掉在路上的钱财,并不会损失老人的自尊,所以阿七的心情实在愉快极了。——帮助一个需要帮助的老人,这种事虽然不是什么大善事,可是却可以使自己的心情愉快极了。早晨的风是最清新也最温柔的,风中不但有远山的木叶芬芳,也有拉萨城里的酸乳酪味道。阿七深深地吸了口气,这是多么熟悉的味道?每次在酒后或午夜梦回时,多么渴望能闻到的味道?他贪婪地闻了好几口,然后正准备再加紧脚步时,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了声音。“年轻人!”声音苍老低沉,又带着历尽沧桑的味道,一定是抬荒老人的声音,阿七一回头就看见老人朝他走了过来。“年轻人就不知道钱的可贵。”拾荒老人手上拿着阿七刚刚故意掉在地上的钱在他的面前扬了扬:“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呢?万一被别人捡去了,不就要心疼好久了吗?”阿七立即摇着剩下的左手:“不是我的。”“不是你的?”“不是。”阿七又从身上掏出了一些银票说:“我的钱都还在这里,你拿的那些钱不是我的。”“哦!”抬荒老人看着手上的钱,叹了一口气:“唉!这么多钱居然没人要。”“是您看到的,就应该是您的。”阿七说:“我还有事先走了!”阿七回过身,刚想走,忽然听见老人说了一句很奇怪的话。“我杀人的代价虽然很高,但一向都是活人会送钱给我的,想不到这一次居然有死人会送钱给我。”杀人的代价?莫非这拾荒老人是个杀手?阿七猛然回身,双眼盯着拾荒老人,可是任他怎么看,也看不出这个拾荒老人会是个杀手。“老人家,您刚刚说什么?能不能再说一次?”“可以。”抬荒老人眯起眼睛说:“我杀人一向是活人付钱的,想不到这一次居然会有死人付钱。”“死人付钱?”阿七说:“死人是谁?是谁要你杀人?杀的又是谁?”“死人就是你。”拾荒老人笑着说:“你刚才偷偷地将钱丢在地上,大概是怕伤了我的自尊心,是不是?”来了,阿七担心的事果然来了。想不到傅红雪虽然放过了他,组织却还是不放过他。“是组织派你来的?”阿七戒备的注视着拾荒老人:“我已经是个残废,逃命都来不及了,怎么可能会泄漏秘密?组织为什么还不放过我?”“为了风铃。”“风铃?”阿七微怔:“为了我老婆。”“是的。”拾荒老人笑了笑:“你不死,傅红雪又怎么会死呢?”这句话阿七一定听不太懂,所以抬荒老人又解释。“你虽然离家三年了,可是你老婆还是痴痴地在‘风铃屋’等,就算再等十年,她还是会等下去。”拾荒老人说;“如果你死了,那么情况就不同了,你老婆一定会替你收尸,也一定会替你报仇。”拾荒老人又笑了笑,才接着说;“你老婆的本事,你一定很清楚的,不管是谁杀了你,她都能追踪得到,而且也一定能够杀了对方,不管对方是多么厉害的高手,她都有办法杀死。”“既然你们都知道‘风铃’的报仇的心理重,那么就更不该杀我。”阿七说。“我们哪要杀你?”拾荒老人眯起眼睛,嘴角露着诡异的笑容:“你是死在傅红雪的刀下,我们还全心全意要替你报仇。”大地虽然已渐渐地热了起来,可是阿七却觉得一股寒意自脚窜起,他总算明白组织的目的了,他们想嫁祸给傅红雪。他们当然一定有办法让“风铃”以为他是死在傅红雪的刀下,只要她知道他是死在傅红雪的刀下,那么傅红雪往后的日子恐怕就很不好过了。“凤铃”的追踪与报复手段,没有人比阿七更清楚,就算你是天皇老子,她都有办法将你从皇殿深宫里扭到荒野凌迟而死。四拾荒老人用一种很慈样的眼神看着阿七,当然也用一种很慈祥的声音问阿七。“你知不知道我要用什么兵器来杀你?”“刀。”阿七回答:“你只能用刀。”“因为傅红雪是用刀的。”这句话并不需要说出,两个人心里都明白。“你知不知道我要用什么样的刀来杀你?”拾荒老人又问。什么样的刀?“两尺七寸,宽六分的刀。”抬荒老人笑着又解释说:“重量不能超过十七斤。”阿七虽然见不到傅红雪的刀,但是他“当”过傅红雪的刀,所以他知道拾荒老人说的这些尺寸,一定是傅红雪那把刀的长度和重量,只是没想到拾荒老人居然拿出那把刀来。漆黑的刀把,漆黑的刀身。整把刀都是漆黑的。漆黑得就仿佛寒夜雨中的苍穹,却又带着一种说不出的诡异光华。刀形却是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这样的一把刀,居然会是令人胆寒的魔刀?阿七盯着拾荒老人手中的刀,脸上竟然浮上了恐惧和尊敬的表情。恐惧的是因为他知道今天已非死不可了。——世上又有谁能真正的不怕死?尊敬的当然是拾荒老人手中的刀,因为这把刀就象征着傅红雪。他尊敬的傅红雪。迎着阳光,漆黑的刀锋中那股说不出的诡异忽然闪出了一道光芒。一刀挥出,刀风破空。刀声还未响起时,阿七的脖子已经和他身体离别了。拾荒老人很慈祥地从背后竹篓里拿出一条白丝中,轻轻地擦着刀锋上的血迹,轻得就仿佛慈祥的祖父在擦孙儿的嘴角。阿七的头落在滚烫的荒漠上,他的眼睛没有闭上也没有痛苦之色,他的眼睛居然是带着笑意地看着拾荒老人。因为他临死之前总算知道了一件事,他没有看见傅红雪的刀,只听见刀声,但是他看见了拾荒老人的刀,却没有听见刀声。一个只听见刀声,一个只看见刀,这其问有何差别?阿七的头落地时,远在拉萨城外“风铃”屋檐下的风铃忽然响了起来。  
第七章水晶屋中的王老先生 
一水晶装饰成的屋子,晶莹剔透的水晶墙,晶莹剔透的屋顶,在无风和元云的夜晚,从这屋子里可以看见柔美的月色和朦胧的星光。屋子里每一样东西都是用水晶雕成的,甚至连桌椅都是。因为这间屋子里的主人喜欢水晶。每个人都喜欢水晶,可是住在一间这么样的屋子里,就很少有人能受得了。水晶虽然可爱美丽,但是,太冷,太硬,也大无情,尤其是水晶做成的椅子。大多数人都宁愿坐在一张有丝绒的软榻上,用水晶杯喝着波斯来的葡萄酒。这间屋子的主人却喜欢水晶,他拥有的水晶也比这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多得多。这间屋子里的主人是一位已白发苍苍的老人,外面认识他的人都喜欢叫他一声“王老先生”。每个人虽然都知道“王老先生”是个老人,可是却没有一个人知道究竟有多老?他一头自发虽然已如白银般亮丽,却多如少年的头发,他的脸上虽然布满了岁月的痕迹,但却带着少年的童稚可爱和纯真。他的眼睛虽然充满了智慧的光芒,却也有着少年的热情。他整张脸看起来很慈祥,他对人也很慈祥,只有他的“秘密手下”才知道,他究竟是个多么“慈祥”的人。用水晶雕成的椅子虽然冰冷坚硬,王老先生坐在上面却显得很舒服。一个人坐在这间屋子里,面对着这些用水晶雕成的东西,看着闪动的光芒,通常就是他最愉快的时候。他喜欢一个人待在这屋子里,因为他不愿别人来分享他的愉快,就正如他也不愿别人来分享他的水晶一样,所以很少有人敢闯进他这屋子里来,连他最亲近的人都不例外。今天却有了例外。水晶的纯度绝对比水晶杯中的醇酒更纯净,王老先生的衣饰也极讲究,衣服的质料是极好的、趾甲修得极干净整齐的赤足,放在对面一张用水晶雕成的矮几上,整个人都似已放松了。只有在这里他才会喝酒,因为只有他最亲信的人才知道这个地方,尤其是在他喝酒的时候,更没有人敢来打扰他。可是今天就在他正准备喝第三杯的时候,外面居然有人在敲门,而且居然不等他允许,就已经推开门闯了进来。王老先生很不愉快,但是他在表面上一点点都没有露出来,他的脸上依旧带着慈祥的笑容。这并非因为敲门闯进来的人是他最亲信的属下“福伯”。福伯姓张,叫张福,认识他的人都叫他福怕,或是福总管,因为他是王老先生家里的总管。看着忠心有过的张福奔了进来,王老先生轻轻地喝了一口,说:“要不要坐下来陪我喝一杯?”“不想。”张福说:“不要。”他不像他的主人,他心里有了事脸上立刻就会露出来,现在他脸上的表情看来就好像家里刚刚失了火。“我不想喝酒,也不要喝。”张福说:“我不是为了喝酒而来的。”王老先生又笑了,他喜欢直肠直肚直性子的人,虽然他自己不是这种人,可是他喜欢这种人,因为他一向认为这种人最好驾驭。也就因为他自己不是这种人,所以才会将张福当作亲信,他问张福:“你是为什么事来的?”“为了一件大事。”张福说:“为了那个叶开。”“哦?”王老先生仍然在笑。“叶开已经到了拉萨。”张福说:“如果我猜的不错的话,他一定会在这一两天内到‘猴园’来。”“这件事当然是大事。”玉老先生指了指对面的椅子:“你坐下来慢慢说。”张福这次没有听他的话,没有坐下来。“叶开到了拉萨,一定对‘猴园’起了疑心。”张福说:“他这个人是爱管闲事的人,凡事有他插手,他就必定追查到底。”“他的确是这种人。”王老先生又浅浅地啜了一口酒,然后才问张福:“你看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张福毫不考虑就回答:“我们现在应该立刻将组织里的好手都调回来。”“哦?”“叶开虽然是个难缠的人,但是我们组织里的高手有不少。”张福说:“如果我们能将好手都调集回来,以众击寡,以逸待劳,这一次叶开就死定了。”说话的时候,他脸上已经忍不住露出了得意之色,因为他认为这是个好主意而且相信这是个好主意。大多数的想法都会跟他一样,都会热烈赞成他这个主意,王老先生却没有反应。晶莹的光芒在闪动,杯中的酒剔透的光也在闪动,王老先生看着杯中酒上的闪动光芒,过了很久之后,忽然问出句很奇怪的话。他忽然问张福:“你跟我做事已经有多久了?”“二十年了。”张福虽然不懂他为什么忽然问这件事,却依然照实回答:“整整有二十年了。”王老先生忽然抬起头来看他,看着张福那张丑陋诚实而富于表情的脸,看了很久之后才说话。“不对”“不对?”张福微愕:“什么地方不对?”“不是二十年。”王老先生说:“是十九年十一个月,要到下个月的二十一才满二十年时间。”张福吸了口气,脸上露出了佩服之色,他知道王老先生的记忆力一向很好,可是他想不到竟然好得如此惊人。王老先生轻轻摇荡着杯中的酒,让闪动的光芒看来更耀眼。“不管怎么说,你跟着我的时间已经不算太短了。”王老先生说:“已经应该看得出我是个什么样的人。”“是的。”“你知不知道我最大的长处是哪一点?”张福还在考虑,王老先生已经先说了出来:“我最大的长处就是公正。”他又接着说:“我不能不公正,跟着我做事的人最少时,也有七八百个人,如果我不公正,怎么能服得住人?”张福承认这一点,王老先生确实是个处事公正的人,而且绝对赏罚分明。王老先生又问他:“你还记不记得刚才我进来时说过什么话?”张福当然记得:“你说,任何人都不许走进这屋子的门,不管什么人都一样。”“你是不是人。”“我是。”“现在你是不是已经进来了?”“我不一样。”张福已经有点发急:“我有要紧的事。”“我只问你,现在你是不是已经进来了?”王老先生依旧很慈祥地问。“是。”张福心里虽然不服,可是再也不敢强辩。“刚才我有没有叫你坐下来陪我喝杯酒?”王老先生又问。“有。”“你有没有坐下来?”“没有。”“你有没有陪我喝一杯?”“没有。”“你还记不记得我曾说过的,我说出来的话就是命令?”“我记得。”“那么你当然应该记得,违背我命令的人应该怎么办?”说过了这句话,王老先生再也不去看那张诚实而丑陋的脸了,就好像这屋子里已经不再有张福这么一个人存在。张福的脸已经变成了像是张白纸,紧握的双拳上青筋一根根凸起,看起来就好像恨不得一拳往王老先生的鼻子打过去。他没有这么做,他不敢。他不敢并不是因为他怕死,他不敢只因为四年前他已经娶了妻子,他的妻子已经为他生了个儿子。一个又白又胖又可爱的儿子,昨天早上才刚刚学会叫“爸爸”。二晚年得子的张福,额上已沁出了一粒粒比黄豆还大的冷汗,他用那双青筋凸起的手,从身上拔出一把刀,刀锋薄而利,轻轻一刺就可以刺入人的心脏。如果是四年前,他一定会用这把刀往王老先生的心口上刺过去,不管成败他都会试一试的。可是现在他不敢,连想都不敢想。——可爱的儿子,可爱的笑容,叫起“爸爸”来笑的多么可爱。张福忽然一刀刺出,刺入自己的心脏,他倒下去的时候,眼前仿佛忽然出现了一幅美丽的图画。他仿佛看见他的儿子在成长,长成为一个健康强壮的少年。他仿佛看见他那虽然不大美丽,但却非常温柔的妻子正为他们的儿子挑选新娘。虽然他也知道这只不过是他临死前的幻像,可是他偏偏又相信这是一定会实现的。因为他相信“公正”的王老先生一定会好好地照顾他的妻子和儿子,他相信他的死已经有了代价。王老先生依旧很慈祥地喝着水晶杯中的葡萄酒,他连看都没去看他这个忠心的属下,直到张福刀口中的鲜血开始凝结时,他才轻轻地叫了声:“吴天。”过了半晌门口才有人回应:“吴天在。”他回答得虽然不快,也不算太慢,门虽然开着,可是他的人并没有进来。因为他不是张福。他和张福是绝对完全不同的两个人,王老先生说过的话,他从来没有忘记过一句,也没有忘记过一次。王老先生还没有下令要他进去,他就绝对不会走进这屋子的门。每个人都认为他的武功不及张福,看来也没有张福聪明,无论做什么事都没有张福那么忠诚热心,可是他自己相信他一定会比张福活得长些。吴天今年四十六岁,身材瘦小,容貌平凡,在江湖中连一点名气也没有,因为他根本不想要江湖上的虚名,他一直认为“名气”能带给人的只是困扰和麻烦。——这一点他的看法是绝对正确的。他不喝酒,不赌钱,吃的非常简单,穿的非常简朴,可是他在山西四大钱庄中都已经存了五十万两以上的存款。他至今还是独身,因为他一直认为就算一个人每天都要吃鸡蛋,也不必在家里盖个鸡棚子。——这一点他的看法不知是否正确呢?他静静地站在门外,直到王老先生下令之后,吴天才走进这水晶屋子,走得并不太快,可是也绝对不能算太慢。看着吴天走进,王老先生眼中忍不住地露出了满意的表情,他的脸孔看起来就更加慈祥了。无论谁有了这么样的一个部下都不能不满意。吴天当然会看见地上的张福,但是他却不提也没有故意装作没看见,王老先生当然更不会提了。王老先生只问吴天。“你知不知道叶开已到了拉萨?”“我知道。”“你知不知道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不知道。”——应该知道的,吴天绝不会不知道,不该知道的,他也绝不会知道。在王老先生这种人的面前,即不能显得太笨,也不能表现得太聪明。——聪明的人绝对会被聪明误,这是千古以来不变的道理。“现在我们是不是应该将人手都调回这里来?”王老先生问。“不应该。”“为什么?”“因为叶开还不知道‘猴园’的秘密。”吴天回答:“他到拉萨来,说不定只不过是来观光而已,也说不定只是对‘猴园’的好奇而已,如果我们这么样做,无疑就是当面告诉他‘猴园’有秘密在。”玉老先生又在微笑:“你既然明白这一点,就应该知道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了。”“我不知道。”吴天说:“我想过,可是我不知道要怎么样做才是对的?”王老先生笑得真愉快:“看来你虽然比张福聪明得多,却还算不是太聪明。”这一点吴天当然完全同意,他这一生从来就不想做个聪明的人一一至少在十三岁以后就没有再想过。“叶开突然来到拉萨,为的就是要查明‘猴园’是否和万马堂有什么关连?”王老先生说:“他当然一定是从苏明明口中得知白依伶这十年来是住在‘猴园’里。”吴天在听。“白依伶长得那么像马芳铃,万马堂的人十年前明明都已死了,为何十年后又都活生生地出现?”王老先生说:“这些问题叶开当然急着想知道答案,所以只要和这事有一点牵连,叶开就一定会追查。”“所以我们绝不能让他如愿。”吴天说。“是的。”王老先生说:“可是我们也不能放弃这个机会,叶开早晚我们都必须除去他的。”“我们要除去他,就不能放过这次机会。”吴天说。“是的。”王老先生说:“所以我们一定要另外制造陷阱来捉这只狡猾的狐狸。”王老先生凝视着杯中闪动的光芒,过了很久后,他忽然笑了起来,等笑完了之后,他才问吴天。“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笑?”“不知道。”“我刚刚突然想到,如果将叶开变成一只猴子,那不知会是只什么样的猴子?”“不管在他是人的时候,是多么的聪明狡猾,我相信他变成猴子后,一定是只乖猴子。”——好好的一个人怎么可能变成猴子呢?王老先生又笑了,这次他当然还是等笑容消失后,才再问吴天。“你知不知道‘六号’、‘二十六号’,这些天在哪里?”“我知道。”“你能不能找得到他们?”“能。”吴天说:“四个时辰之内我就可能找到。”“那就好极了。”王老先生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你一找到他们,就带他们到‘神仙窝’去。”“神仙窝”就是指苏明明她的家。“是。”“你知不知道我要他们去干什么?”“不知道。”“去杀叶开。”王老先生说:“我要他们去杀叶开。”他慢慢地又接着说:“可是有一点你一定要记住,你绝不能让他们三个人同时出手。”叶开绝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人,三个人同时出手,力量无疑要比一个人大得多,成功的机会也大得多,可是王老先生却不要这么做。他为什么不要他们三个人同时出手?吴天没有问,他从来不问为什么,不管王老先生发出多么奇怪的命令,他都只有服从接受。三在某一个非常秘密的地方,在一个也是用水晶筑成的地窖中,在一个只有王老先生一个人可以开启的水晶柜里,有一本记事簿。那本记录是绝不公开的。在那本记录上,有着“六号”、“十六号”、“二十六号”的资料。“六号”、“十六号”、“二十六号”,当然不是三个数字,是三个人。三个杀人的人。随时都在等待着王老先生的命令去杀人,他们活着,就是为了要替王老先生去杀人。从另外一种观点去看,他们能活着,就因为他们能替王老先生去杀人。在那本绝不能公开的记录簿上,有关这三个人的资料是这样子的——二十六号:姓名:林光曾性别:男年龄:二十二籍贯:浙江杭州家世:父:林荣丰母:孙光淑兄弟姐妹:无妻子儿女:无在那份资料里,有关“二十六号”林光曾的记录就是这样子的。替王老先生做事的人,永远只有这么样一份简单的资料。可是在另外一份只有王老先生一个人可以看得到的记录里,有关“二十六号”林光曾的资料又不同了。在这份记录里,才把林光曾这个人是什么样子的人挖了出来。每个人都有另外的一面。林光曾的另外一面是这样子的。林光曾,男,二十二岁。父为“永利镖局”的厨师,母为“水利镖局”的奶妈。在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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