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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妾翻身宝典-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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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雅转头看小丫头,她衣服虽然脏污不堪,却是细皮嫩肉,应该不是穷苦出身。
  “跟家里人赌气了?”
  小丫头一怔,眼珠子咕噜噜转了两圈,噎得说不出话,只点点头。
  “自己一个人在外面流浪,多辛苦,家里人寝食难安的,必然担心死了。”
  小丫头愤愤地撇撇嘴:“才不要回去,他们都是骗子!”
  “骗子?”诺雅疑惑地问。
  小丫头使劲咽下嘴里的包子,端起面前茶碗一饮而尽:“他们都骗我,说我武功高强,轻功高绝,打遍天下无敌手。每次跟我比试,也都装模作样地败在我的手下,哭爹喊娘的,不是骗子是什么?心里还不知道如何嘲讽我呢?
  我是下定决心,要做一个除暴安良的英雄的,我如今毫无建树,若是果真这副狼狈德行回去,岂不惹人耻笑?等我哪天混得风生水起的时候,再衣锦还乡,杀回家去,让他们心服口服。”
  一旁只顾埋头猛吃的小叫花子“扑哧”笑出声来,肉馅儿喷了一地,急忙捂了嘴。
  “你连那日偷你荷包的小偷都追不上,更连我这样三脚猫的功夫都打不过,还好意思说自己是武林高手。”
  小丫头顿时懊恼地瞪圆了眼睛:“我刚才那是饿得没有气力,等我吃饱了,非要把你打得落花流水。”
  小叫花子抹抹嘴,心满意足地站起来:“看在我沾光蹭了你一顿包子的份上,我不跟你计较,而且以后在这一片,我罩着你,有事儿你提我花子狗,绝对没人难为你。”
  小丫头不屑地拆台:“你自己还抢别人的包子填肚子呢,还好意思吹牛皮!”
  花子狗也不跟她斗嘴,冲着诺雅拱手一揖:“虽然你的狗扯烂了我的裤腿,我还是跟你道声谢。”
  言罢将两只油乎乎的手在衣襟下摆处抹了抹,自顾转身去找了一个暖和向阳的墙角,躺下来闭上了眼睛。
  小丫头望着桌子上剩下的包子,摸摸肚皮,怯生生地问:“我能把剩下的包子打包吗?”
  “当然可以,”诺雅痛快地点头,唤过老板结账,摸出一个金坠子递给他。
  老板收了金坠子,怀疑地反复端详半晌,方才为难道:“小店本小,没有这多银两找您。”
  诺雅豪爽地摆摆手:“那就留在这里吧,等回头这位小……哥想吃了,就过来,记在上面就行。”
  小丫头笑得眯了眼:“姐姐你真好,等我哪天回了家,肯定偷一箱的金坠子送你。”
  诺雅有些好笑,只当她胡乱说话:“江湖险恶,不行就撤。小妹妹,你还是不要太任性,早些时候回家最好,免得家人记挂。”
  小丫头难以置信地低头看看自己的身板:“你怎么知道我是女的?”
  诺雅抬手摸摸她的头顶:“我有一个妹子,与你一般大小。你虽然脏得像只泥猴,但是举手投足,一嗔一喜,都与她颇像。
  平时,我为了哄她开心,也会夸大其词地夸奖她,如果她丢了,我会食不下咽,夜不安寐,提心吊胆。”
  小丫头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嘿嘿”干笑两声:“姐姐说的好像很有道理。不过我没有你这样好的姐姐,他们都嫌我碍眼,巴不得将我丢了。”
  诺雅正想再好生劝她,街道之上传来一阵骚动。她闻声看过去,正是百里九那妖孽骑着一匹白色的高头骏马,从街道另一侧意气风发地过来。
  今日他一身宝石蓝色紧袖织锦长衫,腰间坠一方白玉,同色白底软底长靴,墨发束起,干练利落。
  那只海东青就踞在他宽展的肩上,微眯了眼睛,一副居高临下、鄙睨万物的狂傲。
  诺雅觉得,百里九今天的装扮虽然说也是骚包得有点刺眼,逗引得大街之上的女人全都蠢蠢欲动,但是比那一身妖孽的红要养眼许多。
  泡泡见到了自己的冤家对手,“噌”地站起来,就向着百里九的方向扑过去。
  果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林诺雅忙不迭地站起来叫住泡泡,唯恐它再吃亏。
  这时候,海东青已经觉察到了泡泡的位置,半展开翅膀,只等百里九一声令下,就猛地俯冲下来,给它一个厉害瞧瞧。
  大街之上行人对着一马一鹰一人无不侧目,有不少认识他的人,并不忌惮,纷纷热情地向着他招呼:“九爷,遛鹰去呢?”
  百里九一一颔首,远远地看到林诺雅,勾唇一笑,一抖马缰,向着她的方向过来。
  身边的小丫头偷偷拽诺雅的衣服:“你和他很熟?”
  诺雅点点头:“认识,不太熟。”
  小丫头忙不迭地捡拾桌子上的包子,兜在衣襟里:“后会有期,我先走了。”
  诺雅伸手去捉她,却扑了个空:“你去哪?”
  小丫头慌里慌张地跑,扭过头神秘兮兮地道:“我会去找你的,我还欠你一箱金子呢。”然后转身拐过街角,消失不见。
  诺雅只道她马虎,又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将来如何去找?应该也只是客气一声罢了。
  “你在找什么?”百里九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站在了林诺雅的身后,出声问道。
  “刚刚认识的一位朋友。”诺雅斟酌片刻后回答。
  害怕他继续追问,诺雅赶紧转移了话题:“九爷今天龙马精神,看起来格外英俊潇洒。”
  百里九被夸奖,脸上乐开了花:“夫人今天也花容月貌,端庄贤淑。”
  林诺雅冷不丁地打了一个寒颤:“九爷,我们还要继续相互吹捧下去吗?”
  两人默契一笑,带着一鹰一犬,向着城郊慢慢走过去。
  出了城门,人流渐稀,泡泡开始撒欢一样地四处乱跑,草丛里蹦出一只蚂蚱也大惊小怪地叫两声。神勇将军海东青早已经飞起来,就在上空低低盘旋。
  百里九爽朗一笑,将手伸给诺雅:“我们走吧。”
  诺雅不解其意。
  “西苑有些远,你确定走路去吗?”
  林诺雅看看百里九身后的白马,略有羞赧:“咱百里府竟然这样穷么,至于两人共乘一骑。”
  “你确定你会骑马?”
  “小看人!”诺雅噘嘴十分不服气,转身就凑到白马近前,踩镫上马。
  原本以为不过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一个起身就可以一气呵成,向百里九炫耀一下。谁料手脚酸软,使不上气力,如是反复两三次,都无可奈何。
  也多亏了白马性格温顺,若是换成桀骜难驯的马匹,怕是早就翻了脸。
  百里九毫不留情面地讥笑诺雅,走到她身后,伸出两手,扶住她柔软的腰肢,猛然一个使力,林诺雅就腾空而起,端坐在了马鞍上。
  〃瘦得跟一只小鸡一样,还偏要逞能吹牛。”
  林诺雅心里“扑通扑通”乱跳,被他扶过的地方好像被烧灼一般,浑身都不自在起来。
  她心里不服气,抓紧马缰,两腿一夹,娇叱一声:“驾!”
  白马得令,撒开四蹄,抛下百里九,向着远处疾驰而去。
  “喂,你这是打算抛夫弃子私奔啊?”百里九在身后跺脚大叫。
  林诺雅回过头来,向着百里九得意地展颜一笑,眉眼飞扬。
  “你不是功夫好么?自己有本事追上来啊!”
  百里九气急败坏:“女人,别让我抓到你!”
  诺雅一抖缰绳,一股银铃一般的笑声带着挑衅顺风飘过来:“有本事你就追上来啊。”
  百里九并不着急,悠闲地靠着一株大树,看着诺雅英姿飒爽地骑在马上,脊梁笔挺,动作娴熟,很快就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
  他勾唇一笑,将尾指屈起,放进嘴里,一声响亮的胡哨,直透云端。

  ☆、第四十八章 幸运吉祥物

  百里九闭上眼睛,心里默数十个数,听蹄声嘚嘚,再睁开眼时,果然见林诺雅正一脸懊恼地骑在马上,居高临下气呼呼地瞪着自己。
  “我的白兔良驹陪我征战诺干年,岂是这么容易被你诱拐走的?”百里九笑着揶揄。
  诺雅一怔:“你说它叫什么?”
  “白兔。”
  林诺雅忍俊不禁,笑出声来,拍着座下白马,乐不可支。
  “这样神骏的一匹好马,生生被你糟蹋了。”
  百里九一本正经地辩解:“古有关云长骑赤兔,手握青龙偃月刀过五关斩六将,威风凛凛,令敌军望风而逃。也有人曾巴结爷,进献一匹汗血宝马,我一身大红战袍,被人讥讽说是人马不分,所以才千挑万选了这匹白兔,白马红袍银枪,翩翩少年郎,将来也是流传千古的风流佳话。”
  诺雅忍不住翻个白眼:“赤兔就是红色的兔子,今日委实受教了。不过汗血宝马千金难求,你这是因噎废食,换一件其他颜色的战袍不就可以?”
  百里九叼着草尖,嬉皮笑脸地摇头:“浴血沙场还是红色战袍威风!万一被追得屁滚尿流,也不至于看起来那么醒目,丢了颜面。”
  诺雅知道他嘴里吐不出来个正经话,撇嘴不屑地道:“你若是胆量这样小,就不应该上战场,丢我大楚王朝的国威。”
  百里九愤愤地吐掉嘴里草尖:“谁稀罕去沙场了,那是闹着玩的吗?若不是醉酒坏事,头脑一热,中了那人的激将法,九爷我天天悠哉悠哉地逛青楼,喝花酒,神仙一样快活。”
  诺雅有点好奇他口里的那个他究竟是谁?难道还有比狐狸九还要狡猾的人?
  还未开口,百里九已经足尖一点,轻巧如燕地跃上马背,坐在诺雅身后,将她揽进怀里,一把握住了诺雅紧攥马缰的手。
  诺雅整个人被笼罩在百里九浓郁的气息里,身子一僵,瞬间乱了方寸,手更是像被灼伤一般,丢了马缰。
  百里九今天身上洗去了甜腻的脂粉气,男人的阳刚气味,经过阳光蒸腾,直熏鼻端。
  诺雅不自在地挣扎,百里九突然松开一侧的禁锢,诺雅身子一歪,差点栽下马去,一声惊叫,伸手捉住了百里九的胳膊。
  头顶处传来一声愉悦的闷笑,百里九单手使力,揽住了她的腰,将她扶正。
  “夫人这是要主动投怀送抱吗?”百里九笑着调侃,将下巴搁在她颈窝处,温热的呼吸就扑在她裸露在外的锁骨上。
  “这就是九爷调戏良家妇女惯常所用的手段吗?”诺雅稳稳心神,毫不客气地反问。
  百里九一夹马腹,白马得令,蹄声嘚嘚,一溜小跑,百里九略带磁性的声音,扫过诺雅的耳朵。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九爷我身边向来就没有什么良家妇女,太正经的女人,爷不稀罕。”
  诺雅披散在肩上的一绺秀发顺风飘扬起来,贴在身后的百里九脸颊之上,她赶紧伸手去拢,指尖不经意划过他高挺的鼻梁,带着暧昧的调戏味道。
  百里九突然冷不丁就俯下身子,向着林诺雅热烫的脸颊之上,如蜻蜓点水一般,轻啄一口。
  “像诺儿这样混不正经的良家妇女,爷最是稀罕。”
  诺雅吃了亏,整张脸火烧火燎,又羞又急,胳膊肘直接向着身后的百里九捣过去。
  百里九骑术了得,骑在马背之上,竟然可以行动自如,轻易就躲闪开了诺雅的突然袭击。爽朗大笑着一抖马缰“捉紧了!”
  白马听他指挥,奋力撒开四蹄,沿着官道风驰电掣。风声“呼呼”地从耳边刮过去,诺雅猝不及防,身子后仰,靠在百里九胸膛之上,与他紧密无间。
  百里九趁势一手搂紧了诺雅的纤腰,一手提缰,兴奋地大喊:“白兔,好样的!”
  诺雅稳稳当当地端坐马上,虽然难免颠簸,却第一次感到安心。
  猎苑离京城十几里地,白马撒欢狂奔,到达目的地也不过一炷多香时间。百里九放缓了速度,信马由缰,等海东青接了泡泡赶上来,略为休整,方才一起进了猎苑。
  诺雅这才知道,百里九带自己来的竟然是皇家京郊猎苑,里面散养了不少的麋鹿狍子之类的温驯动物,专供皇室子弟来此猎杀游玩,练习骑射之术。
  猎苑四周被浓密的树林围绕,中间是一片开阔的草地,深处可及腰。如今正是深秋时节,草色黄绿相间,一眼望去,百草丰茂,风吹草动,犹如海浪翻涌,正是训练泡泡和海东青的绝佳场地。
  有看守侍卫向着两人恭敬请安,百里九也不下马,威风凛凛地抬手道:“拿一把秀气点的弓箭过来。”
  侍卫得令,转身去不多久,就寻了四五把崭新弓箭,雕工精致,应该是女人家趁手的东西。
  百里九俯身抄起一把,掂掂分量,递给林诺雅:“试试这一把。”
  诺雅此时也来了兴致,接在手里,沉甸甸的,不知什么材质,尝试着将弓弦拉开,却是绷得极紧。使的气力大了,手腕就忍不住开始哆嗦,端不稳弓箭,弓弦也仍旧纹丝不动。
  百里九蹙眉接在手里,抛下去,换了一把小巧一些的,诺雅试了,仍旧无能为力。最后挑了力道最小的一把,诺雅勉强可以拉开,却不能瞄准,双手颤个不停。
  百里九从身后圈过去,握住她的手,将弓弦拉至满月再猛然松开,方才叹口气道:“就你这点气力,怕是兔子都吓不着。”
  诺雅不服气,接过侍卫手里箭囊,幼稚地暗暗赌气,一定要给这个男人一点厉害瞧瞧。
  侍卫毕恭毕敬地退下去。
  诺雅心里奇怪:“他们怎么对你这样客气?皇家的猎苑不是闲杂人等都进不得的吗?”
  百里九慵懒地勾唇一笑:“你可知道九爷这名头怎么来的?”
  诺雅摇头:“你这名讳是有一点偷工减料。”
  百里九赏给了诺雅一个白眼:“我大楚皇上曾经偶得一梦,心里纳罕,求高人道破天机,说我大楚皇朝若要千秋万代,国运昌隆,子孙必要十全十美。
  奈何皇家子嗣单薄,当时仅得三位皇子五位公主。皇上深感遗憾,特收我为第九子,我父亲感念皇恩,自然以皇上所赐排行做了名讳。”
  没想到这妖孽竟然还有这样来头,在民间时并不曾听闻,也无怪乎他自小顽劣,无人能奈何。
  诺雅觉得自己这次抱对了大腿,押对了赌注。这狐狸九以后若是混得好了,那就是异姓王爷呀。自己马屁拍响点,在大楚皇朝简直可以呼风唤雨。
  不过这侍妾的身份吗?好像不怎么好听了点,有待商榷。
  “那皇上即便收了你做义子,不还是没有达到十全十美吗?”
  “我老娘将我带进宫里叩谢皇恩那一天,后宫就传来喜讯,祥妃有喜,几个月后为皇上诞下一位小公主,也就是皇上最宠爱的十公主楚欣儿。”
  奶奶个熊猫的,这公主是不是能掐会算,就等着百里九进宫呢?这狐狸九简直就是大楚皇帝的幸运吉祥物啊。
  林诺雅正心里暗自嗟叹的时候,四周林子里突然爆发出一阵“噼里啪啦” 的鞭炮声,飞鸟惊起,硝烟弥漫,吓了诺雅一跳。泡泡年幼,也害怕这样的响动,夹住了尾巴,惊骇地四处张望。
  听四周林子沙沙作响,一只,两只,三只!数不清的兔子,麋鹿从茂密的林子里惊慌失措地逃出来,慌不择路地窜进没膝的草地里,四散奔逃。
  诺雅先是一愣,瞬间反应过来,这是侍卫故意在林子四周燃放鞭炮,惊起猎物,集中逃窜到草地上,成为狩猎人的囊中之物。
  泡泡很快从惊吓中缓和过来,兴奋地看着四周的猎物,支起耳朵,跃跃欲试。
  锻炼泡泡的机会终于来了,诺雅对着泡泡一声轻斥:“泡泡,上!”
  泡泡得令,迫不及待地冲进草丛里,向着自己的第一个目标发动攻击。
  诺雅骑在马背之上,兴奋地呐喊助威:“泡泡,加油!”
  泡泡也不辜负诺雅的期望,首战告捷,从不远处衔了一只血淋淋的兔子回来,丢在诺雅跟前,满是得意。
  兔子温热的鲜血刺激起来泡泡身上最原始的嗜血**,这次,它瞄准了一只体型大它许多的麋鹿,勇往直前。
  百里九的海东青懒洋洋地在草地上滑翔,逗弄着那些四处逃生的猎物。它不屑与出手,看着那些惊慌躲避自己的食草猎物们,充满蔑视。
  诺雅兴起,搭弓射箭,一支又一支箭矢轻飘飘地射出去,掉落在离她不远处的草地上,稳定了心神的兔子从箭羽上蹦过来,再蹦回去,搔首弄姿,嘲弄着诺雅的不自量力。
  身后的百里九忍不住嗤笑,前俯后仰。
  诺雅羞恼,咬牙将弓箭绷紧,瞄准正在与泡泡奋力拼搏厮杀的那只麋鹿,泡泡此时已经是胜利在望。
  头顶之上的海东青疾冲而下,伸出如钢利爪,衔住那只麋鹿,腾空而起,撕扯得鲜血淋漓,丢到泡泡跟前。
  泡泡见即将到手的猎物被海东青劫走,气愤地冲着天上大叫。
  果真是什么样的人玩什么样的鸟儿,百里九讥笑欺负我也就罢了,你个扁毛畜生竟然也敢这样明目张胆地欺负我家泡泡!
  诺雅毫不犹豫地转移了弓箭的方向,冲着天上的海东青,就是放手一箭。

  ☆、第四十九章 有娘家的孩子是个宝儿

  百里九一声响亮呼哨,海东青俯冲向下,衔住了那根轻飘飘的长箭,在空中转了一个圈,飞至白马近前,松口丢下,一声得意的鸣皋。
  林诺雅愤愤地指着天上,破口大骂:“别得意,总有一天老子把你拔毛下锅,加点盐巴炖了喝汤!”
  百里九知道她这是对自己敢怒不敢言,所以指桑骂槐,不由一声闷笑:“我家神勇将军可向来记仇,我都不敢招惹,让它三分,你以后可要小心了。”
  林诺雅丝毫不以为意:“大不了我也养一只鹰,挑神骏而又漂亮的,放到琳琅阁让林妈妈帮我**两日,锁在我一念堂廊下,看它还敢跟我记仇不?”
  百里九立即明白过来,这女人小肚鸡肠,这是借着骂鹰冷嘲热讽自己的风流好色呢。
  他又一声呼哨,自马背上拔地而起,像一只展翅雄鹰一般,腾空御风滑行几丈远,轻飘落地,
  空中的海东青得到主子命令,俯冲而下,缓缓收拢了翅膀,落在百里九伸出的掌心之上。
  一人一鹰,在草原碧波荡漾里傲然而立,气度凌云。
  百里九缓步向着诺雅走过来,将端着海东青的手伸给她:“诺,给你。”
  诺雅一怔:“给我做什么?”
  “你索性一起帮忙**了,我这只海东青简直没有一点雌性味道,太过彪悍,老是觉得自己是一只雄鹰。”
  百里九向来毒舌,嘴巴不吃亏,立刻还击林诺雅,含沙射影。
  林诺雅闹了一个乌龙,立刻毫不犹豫地反唇相讥:“原来九爷玩鹰,果真不是为了让它搏击长空,而是当作玩物。那你叫它神勇将军做什么?白白辜负了这样威风的名号。不如取个‘宠儿’、‘兮兮’一类的温柔名字,多赏心悦目,也符合九爷您的喜好。”
  百里九第一次碰到嘴巴这样得理不饶人的女人,两人唇枪舌战,针尖对麦芒,自己竟然从中获取极大乐趣,乐此不疲。
  他抱臂而站,抬起头来眯着眼睛看端坐马上的林诺雅。
  “以前和安若兮一起打猎,她看到受伤的兔子抱在怀里心疼得梨花带雨,令九爷我心软得几乎滴出水来。那才真真的是冰做骨,水为肌的女人,惹人垂怜。你这女人可好,纯粹就是茹毛饮血的野人,看到我的神勇将军都想烤了,简直罪过。”
  林诺雅不屑地瞥他一眼,居高临下,极有优越感:“喔,她这样悲天悯人,不去尼姑庵超度众生,跑到猎苑里来做什么?简直大煞风景。难不成是想度化你?还是专程来割肉饲鹰点化你家神勇将军的?”
  百里九闻言有些得意:“非也非也,是九爷我将她度化了。”
  “四处留情,惹一身的桃花风流债,这都是孽债。九爷,我劝你不要执迷不悟,对于女人还是多多放生为好,不要徒增罪孽。”诺雅玩笑道,却又有点一本正经。
  百里九满不在乎:“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爷不屑于做那没有七情六欲的神仙,就好那乌烟瘴气的地狱,到地府里超度那些痴女怨妇,做个风流色鬼,岂不逍遥快活?”
  诺雅一时嘴拙,败下阵来,再欲辩驳的时候,听远处顺风传来几声犬吠,凶狠霸道。裹夹着泡泡毫不畏惧的示威声传过来。
  “ 泡泡,泡泡!”诺雅焦急地扬声大喊,哪里还有它的踪影。
  她心里咯噔一声,难道泡泡有危险?二话不说,调转马头,一抖缰绳,循着犬吠声向着远处疾驰过去,恨不能肋生双翼。
  “危险!”百里九听力自然比诺雅灵敏,依稀可以分辨得出,对方至少带了五条以上恶犬。他心里隐约猜出了对方的身份,赶紧施展“八步赶蝉”追随在诺雅马后而去,不忘一声呼哨,招呼海东青前去相助。
  泡泡果真是遇到了危险,当诺雅驱马赶到近前的时候,泡泡已经被五六只小牛犊一样的恶犬包围,悍然不惧地左冲右突,灵活躲避着对方的群攻。
  那几只恶犬体型庞大,不过应该是平素生活得过于安逸,所以全都腰肚滚圆,膘肥体壮,虽然凶悍,动作多少有点笨拙。
  饶是如此,泡泡仍旧接连遭到攻击,身上多处负伤,却是悍然不惧,愈战愈勇。
  那几只恶犬身后,几个全副武装的侍卫,骑在高头大马之上,簇拥着一位全身粉紫劲装的年轻妇人。
  那妇人听到诺雅的马蹄声,脸上一片了然,二话不说,唇角冷冷一笑,从身后取过一把弯弓,瞄准诺雅,利落地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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