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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帝国崛起-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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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女人将刘振明的右臂当作枕头,整个压在她娇嫩的身子底下,刘振明轻轻动了动手臂,锦被就滑开,一袭柔软单薄的白色睡衣掩盖着姬丽性感的身体就出现在了刘振明的眼前。

    “唔亲爱的早啊!”

    姬丽睁开迷迷糊糊的眼睛,身子一撑已坐了起来,双手揉着惺忪的睡眼。

    刘振明一边欣赏姬丽胸前外泄的春光,一边心不在焉的嗯了一声。

    姬丽马上就发现男人的目光一直盯着自己衣襟敞开的胸脯了,娇羞的轻呼一声,接着赶紧用双手捂住。

    时间不早了,刘振明暗叫一声可惜,心道只有以后再观赏了。

    他撑起身子来,在姬丽额头轻轻亲了亲。

    “宝贝,我们吃了饭之后去买一些东西,对了,我们还有一批首饰要出手!”刘振明想起从农场那里搜来的东西,笑着说道。

    钱是越用越少的,一千加元已经用了五十,姬丽手中还有一百美元,刘振明准备把它换成加元,不过不是去银行,而是看看唐人街这里能不能够换。

    两人穿戴整齐下楼之后,发现韩十三两夫妇早就开门做生意了,就连韩巧儿都在帮忙。

    刘振明不得不再一次感慨韩十三的强大,因为他杂货店的一角居然被弄成了中式早餐店,卖一些稀饭和包子馒头之类的。

    有四、五名脑袋后面拖着辫子的华人正在用餐,像刘振明这样剪着短发的华人很少,就连已经在加拿大安家的韩十三同样是把辫子盘在脑袋上。

    看到刘振明和姬丽同时出现,韩十三两夫妇笑着打了一声招呼,韩巧儿则是不屑的冷哼一声。

    其他几名华人都是好奇的看了他一眼,然后低下头去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这人怎么和洋女人走在了一起。”

    “假洋鬼子!”

    看来,不但是洋人在排斥着华人,华人也在排斥着洋人啊,只是这种排斥比起白种人的排斥来,要显得有些愚蒙和无奈了。

    一方面身处外国不得不和洋人打交道,一方面又对洋人心存恐惧、害怕。

    刘振明懒得理会他们,而是找了张空位子坐下,让韩十三送上两份早餐来。

    “韩大哥,这里有兑换加元的地方吗?我有些美元想要出手。”刘振明一边用着早餐,一边笑着问道。

    “美元很容易出手的,如今很多人都往美国跑,这条街过去有一家中华会馆,你去那里看一看,应该没有问题。”韩十三说完之后,又提醒道:“刘老弟,你出门最好不要带着你的白人妻子,否则有些人会对你有成见。”

    “多谢韩大哥提醒!”刘振明想了想,也觉得他和姬丽一同出现,实在是太显眼了。

    让姬丽回房休息之后,刘振明独自一人前往韩十三所说的中华会馆。

    加拿大中华总会馆在温哥华,多伦多的这个是它的分会馆,唐人街基本上是个三不管的地带,加拿大联邦政府除了收税之外,很少会过问华人社会情况。。

    而这些会馆实际上就是华人社区的管理机构,维持这里的秩序。

    会馆的地点很容易就找到了,因为只要随便在街上问个人就能够知道。

    “我没有来错?这么破烂的地方,会是中华会馆?”

    当刘振明来到一座比起韩十三杂货店还有破旧的房屋面前时,心中有些纳闷了。

    这里不但偏僻在小巷子里,房子还很陈旧,斑驳的围墙,油漆已经掉得差不多的大门。

    不用刘振明敲门,一虎背熊腰的汉子就从里面走了出来。

    “新来的?”那魁梧汉子问道。

    “对!”刘振明料想他应该问自己是不是刚来多伦多。

    “进来!”那魁梧汉子不等刘振明回答,转身就走。

    刘振明无语了,只得跟在他身后。

    进了门之后,刘振明才发现里面另有天地,里面首先是一个院子,打扫得很干净,有十数名壮实汉子正在院内练武。

    练武的人都是专心致志的打着拳,对刘振明的到来浑不在意。

    穿过院子,就是一类似办公室的地方,里面有几名文职人员正一本正经的坐在那里办公。

    魁梧汉子敲了敲门之后,就领着刘振明走了进去。

    “找工作?还是想回国?”坐在最外头那名年轻人带着一副厚实的眼睛,抬起头来询问道。

    刘振明从口袋里拿出美元来,笑着放到桌子上道:“一共一百美元,帮忙兑换成加元!”

    “还有,我想出售这些东西!”刘振明又把首饰珠宝拿了出来。

    戴眼镜的年轻人狐疑的打量了一下刘振明,试探的问道:“你刚从美国过来?”

    “对!”刘振明有些不耐烦了。

    “美元兑换加元没有问题,只是这些珠宝我们还得找专业的人来估价,而且,如果卖给我们,你只能得到百分之八十的价格。”年轻人不以为杵的向他解释道。

    “嗯,我接受!”别人还要帮忙销赃,这个价格算是比较合理的了,刘振明没有太大的意外。

    “那你坐一会儿,我去喊人来。”年轻人站起身子,笑着说道。

    刘振明不知道,就在这间房子的后面,多伦多中华会馆的馆长叶庭正在与一名洋人交谈。

    “叶先生,请帮忙寻找这个人!”那洋人拿出一张从报纸上面裁剪下来的图片,点了点说道。

    “布朗先生,我需要知道原因!”叶庭并没有看那张图片,而是不慌不忙的端起了茶杯来,轻轻的啜了一口。

    “原因?很简单,他在我们美国犯了案,是我们的通缉犯,他是一个罪犯,而根据我们得到的消息,他应该逃到了这里!”布朗用略带威胁的口气说道:“如果你们包庇他,就是和我们美国作对。”

    叶庭淡淡的回道:“这里是加拿大,并不是美国!”

    “加拿大和美国有区别吗?叶先生,我给你一天的时间,一天之后,我要知道他在那里!”布朗站起身子来,领着几名美国人转身而走。

    。。

第四十二章 不小心就成了名人() 
周围众华人对布朗狂妄的动作都是怒目而视,等到布朗走出门之后。

    叶庭身后的年轻人叶歌吟恨声说道:“白人越来越过分了,把我们这里当成什么地方了,当成他们的警察局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随意命令我们办事,爹!理会他们作甚,我倒要看看那位美国佬能把我们怎么样!”

    叶歌吟是叶庭的儿子,他枪法出众,一手八卦拳更是练得出神入化,在多伦多年轻一代华人中很有威望,并且年轻气盛,认为再加华人不能一味的忍让,否则只会让白人得寸进尺,越来越猖狂。

    “你懂什么,现在我们如履薄冰,稍有不慎,就会引起冲突,你再厉害,有人家一个国家厉害,你再狂妄,敢说自己能够打得赢一百人,一千人,一万人?”叶庭一拍桌子,怒声说道。

    他这番话可不光是针对叶歌吟一人所说,而是看到周围的年轻人都是一脸的不平,对叶歌吟的话深以为然的样子才说的。

    在叶庭看来,在加拿大,自己等华人原本就处在不利的境地,只有对白种人步步退让,时时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息事宁人方针,才能在别人地盘混得下去。

    叶庭不知道,白种人原先也不是这片土地的主人,白种人来到这片土地之后,采取的可不是忍让的态度,他们是用无数印第安人和自己的鲜血,才成为这片土地的主人的。

    叶庭说完之后,重重的喝了口茶,叹气道:“要怪你怪那个叫做刘振明的,你说,他做什么不好,居然去刺杀美国总统,这下好了,不但使得美国的华人处境变得困难,就连我们加拿大也一样,白人这是在迁怒我们所有的华人啊。”

    一听叶庭说道刘振明,叶歌吟就两眼发光,一脸佩服道:“要我说,刘振明才是真爷们,孤身一人刺杀了麦金莱,有谁能够做到?这是为我们所有的在美洲华人出了一口恶气啊,哼,看那些白种人以后还敢随意欺负我们吗?再说,麦金莱派兵进攻我们中国,杀了不知多少的华人,抢了不知多少我们祖宗的东西,难道不该死吗?”

    “还不住嘴!你这张嘴总有一天会惹来祸害。”叶庭听到自家儿子越说越离谱,不得不出声训斥。

    “刘振明做事不顾后果,杀了麦金莱我们的处境变好了?怎么我感觉白人越来越仇视我们了呢?”叶庭撇撇嘴继续说道:“他倒好,死得很是光棍,让我们来为他受苦,别说了,看看洋人要我们找的是谁!”

    叶庭拿起桌上那张图片来,看了又看,喃喃自语道:“奇怪,我怎么觉得这么眼熟呢!”

    叶歌吟闻言也凑过头去,继而脸色大变,惊叫一声道:“刘振明!这是刘振明。”

    这一下,站在周围的华人都淡定不了了,一个个都围了过来,看着图片小声议论开来。

    “刘振明的像我在报纸上看过,好像就是他!”

    “不可能,说不定长得像而已,美国政府不是说已经把他处死了?”

    “对啊,难道他还能够从监狱里面逃出来?”

    叶庭一摆手,大声说道:“快,把报纸拿过来。”

    原本美国主流社会的重大事情,华人是不在意的,但是这次却有位华人在里面充当主角,消息传开,几乎全美洲的华人或多或少都知道刘振明这个人了。。

    更不用说中华会馆这种在内维持华人社会秩序,在外要与当地政府打交道的半领导社团了。

    不一会儿,一大沓报纸被叶歌吟摆在了桌子上。

    叶庭一路翻看过去,不大一会,众人皆是倒抽了一口冷气。

    因为,布朗留下的那张图片与一份报纸上的图片并无二样。

    “刘振明不但没有死,还从美国跑到加拿大来了?”叶庭艰难的咽了一口唾沫,不管他乐不乐意,只要此事是真的,在加华人将面临更苦难的处境,那些美国人肯定不会善罢甘休,来唐人街暗中搜查肯定是家常便饭了。

    “会不会是布朗拿错相片了?”叶歌吟也小心翼翼的说道,毕竟此事太过离奇了,连他都有点不相信。

    “好了,此事暂时不要声张,我们先四处打听一下,要是这个刘振明真逃到了这里,我们再做其他打算!”叶庭推开众人,一脸严肃的站起来说道。

    叶歌吟则是一脸的兴奋,在心中暗中决定,要是刘振明真的跑到这里来了,一定要帮助他逃走。

    众人应了一声,轰然而散!

    叶歌吟带着几名年轻人向前院走去,他准备先从唐人街的一些旅馆下手,看刘振明在不在这里,要知道,整个唐人街几乎所有的华人都是中华会馆的会员。

    这也是为了应对外部压力,华人社区不得不以这种方式生存下来。

    “大家都给我小心点,就算是找到了,也不要多说,先告诉我,知道”叶歌吟的话还没有说完,却忽然说不下去了,他的两个眼睛,瞪得像铜铃一样大,脸上的表情,则像是活见鬼了一样。

    “这位兄台,还请让个路!”刘振明有些好奇的看着门口这行人,心中估计着这些人应该是中华会馆的武装力量。

    为首那人长得一张娃娃脸,只是脸上那副活见鬼的表情让人看起来有些忍俊不禁。

    “什么兄台,你给我过来!”叶歌吟反应过来,知道现在不是发愣的时候,当即上前一步,拉起刘振明的衣角就想走。

    “松手!”刘振明冷哼一声,左手化拳为掌,切向他伸出来的手,右手则是微微一弯,勒向他的脖子。

    刘振明在系统中学习的格斗术,讲求的是一招制敌,如果在战场上,则是一招致命,叶歌吟一个搓手不久,便被他勒住了脖子。

    “我,我知道你是刘振明,快跟我走。”眼见会馆中的其他人要围上来,叶歌吟一边连连摆手,一边轻声对刘振明说道。

    行踪败露了?

    刘振明手稍微一松,暗自做好戒备!

    “美国人来找你了,快跟我走。”叶歌吟轻轻咳嗽了两声顺气,再次拉住刘振明。

    这回,刘振明没有反抗,而是任由着他把自己拉进了一间厢房。

    “你们几个,都给我守住房门,无论是谁,都不能放进来,还有,这事暂时不要向我爹汇报。”叶歌吟轻声吩咐道。

    。。

第四十三章 要闹就闹大的() 
回到房中的叶歌吟快速的把事情讲了一遍,然后一脸担心的看向刘振明。

    “这么说来,他们倒是找得够快啊。”刘振明微微一沉吟,继续说道:“看来,多伦多是待不下去了,我原本还准备在这里住几天,然后前往温哥华呢!”

    “刘兄,有什么需要尽管直说,只要我叶歌吟做得到的,一定会帮助!”叶歌吟一脸正色的看向刘振明,沉声说道。

    “你不怕美国人迁怒于你?我还以为你们要把我交给美国人呢。”刘振明有些讶异的看着这位娃娃脸小伙子。

    “刘兄太过小看我叶歌吟了,我是那等卖友求荣之辈吗?”叶歌吟不满的回道。

    刘振明在心中嘀咕道:“俺们啥时候变成朋友了,才刚见面没有几分钟而已。”

    不过,这人看起来倒像是真心实意,莫非是个热血小青年?那就让我试探一下。

    “是为兄的不对,为兄一路被美国人追杀,期间更是见惯了尔虞我诈!”刘振明叹了一口气,摇头说道:“想当初,为兄也是一腔热血,见洋人经常欺负我华人,而那个美国总统麦金莱更是可恶,任由这种排华情绪在美国蔓延,唉!想不到为兄最终却是好心办了坏事啊,让整个华人社会都受到了我的牵连。”

    刘振明当即一边打蛇随棍上自称兄的说着,一边偷偷观察叶歌吟的表情,见他果然和自己预料的一样,说到洋人的时候也是咬牙切齿。

    “刘兄,叶某一直敢于佩服你这样敢作敢为的汉子,想我华人,就是缺少这种精神,一盘散沙,疏于抗争,当年在卑诗的时候,我们一个矿厂的一百多名华人被五十名白人给赶走了,当年我还小,眼睁睁的任由他们拳打脚踢。”叶歌吟越说越激动,一把拉起自己的衣服。

    刘振明仔细一瞧,只见他肚子上有一条不小的疤痕。

    “这就是白人给我留下来的,我当时就发誓,等到我有力量反抗的时候,一定会要让他们把这些还回来的。”

    叶歌吟嘴中的卑诗就是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华人社区以bia的首字母简称“bc”音译为“卑诗”。

    原来如此啊,可惜,就像叶歌吟所说的,敢于起来反抗的华人实在是太少了,不到生死存亡之关头,华人是不会起来反抗的。

    华人的血性,早就在几百年前被磨灭了,要想唤醒,不是一时半会能够做得到的。

    “好,只要大家都和你我一样,敢于站出来反抗,相信白人也不敢随意的欺负我等了,就算是美洲大陆的印第安人,他们也敢于拿着简陋的武器与洋人作战,而我等来自秦皇汉武唐宗宋祖国度的华人,怎可任由别人随意欺凌,脑袋掉了,碗口大个疤,人总有一死,老子就算是死,也要死得轰轰烈烈,而不是窝窝囊囊。”刘振明霍的一下从腰间摸出一把手枪来,啪的一声放在桌上。

    “叶兄弟,洋人住在哪里?刘某临走之前,得先解决了这些尾巴,否则他们一直死咬着我不放,也是一件小麻烦啊。”一直以来,刘振明就在逃跑,这让他有些厌烦了,难道只能你们追杀老子,老子就不能追杀你们吗?

    当然,刘振明也不是无脑之辈,他料想美国人前来追杀自己的人员不会太多,与其一直被动的被他们截杀,不如反其道而行,干掉这些追杀之人,然后再徐徐而走。。

    叶歌吟却被他的胆大妄为吓了一跳,看到刘振明不像是说笑,不禁又被刘振明的气度所折服。

    “刘大哥,你真的要去?”叶歌吟小心翼翼的问道。

    刘振明微微一笑道:“一口唾沫一颗钉,刘某向来不说妄语,相信美国人不久后便能够查到我的动向,不如让我前去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那好,刘大哥,我这就去召集人手!”叶歌吟咬了咬牙,站起来说道。

    刘振明却一拍他的肩膀,正色说道:“一人做事一人当,叶兄弟不要多说了,只要告诉我地址即可,否则刘某现在就离去自己寻找。”

    “我,我和你一起去。”叶歌吟一脸崇拜的说道。

    “行,你先带我过去。”刘振明初到咋来,对多伦多不是很熟悉,有个熟人带路,再好不过了。

    当即,两人戴上帽子,偷偷流出中华会馆,走过几条街之后。叶歌吟叫了一辆马车,然后才朝目的地而去。

    刘振明见他做事颇有章法,不禁心中思量开来了,要是这番能够活着出来,不如把这小子拐骗回卑诗去,这小子在那里呆过,又具有革命反抗的精神,是个好助手啊。

    大约二十来分钟之后,叶歌吟让马车停了下来,两人下车之后,刘振明便看见街对面有一家美国商会。

    “刘大哥,那个布朗就是经常从这里出入的,这里肯定是美国人的地盘。”叶歌吟碰了碰腰际的手枪,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看来这小子也不是个安分守己的人啊。

    刘振明估摸着,对面那个美国商会应该是美国政府在多伦多的一个间谍机构,那就打乱美国人的部署,为自己的逃跑创造条件。

    “叶兄弟,你在这里等着。”刘振明摸了摸帽子,把自己的脸完全的遮盖住了。

    “我不去?”叶歌吟有些讶然的问道。

    刘振明淡淡的说道:“当然,如果你自认能够暗杀得了美国总统,还能够逃出来,那么就和我去,否则,只会成为我的累赘。”

    叶歌吟闻言一张脸涨得通红,半响说不出话来。

    “叶兄弟,不是刘某看不起你,而是少一人,就多一份逃出来的机会,你今日就在这里看看,看刘某如何把这里弄个底朝天,再说,刘某还要靠你接应呢。”刘振明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

    “那,刘大哥你小心了。”叶歌吟一听自己还要接应刘振明,也就不争辩了。

    刘振明整理了一下衣服,丢给叶歌吟一个安心的眼神,然后不慌不忙的朝街对面而去。

    。。

第四十四章 血洗美国商会() 
刘振明当然不会就这么冒冒然的冲到里面去,他先是在外面观察了一下地形,继而趁着别人开门的时候,查看大厅里面有多少人以及他们的位置。

    大厅内的人倒是不多,还有几位像是文职人员,而大厅朝里,还有通道,那里面,应该此事此间谍机构的核心位置。

    刘振明从旁边的商店买了一包香烟,抽出一支来,然后不慌不忙的走向这个美国商会。

    大厅中,有两位守卫正小声说笑着,听到门被推开的声音,他们都是习惯性的抬起头来。

    然后,看见一位压低帽子的黄种人慢悠悠的走了进来。

    “嗨!黄种人,这不是你们该来的地方!”一名守卫上前一步,拦住刘振明,眼中带着嘲弄。

    “能借个火吗?兄弟!”刘振明扬了扬手中的香烟,不疾不徐的问道。

    “兄弟?借火?哈哈,詹姆,快来看看,这有一位白痴黄种人想问我借火!”

    “那你就借给他呗!”

    “可惜我没有火柴,只有怒火,三秒钟之后,要是你还待在这里,我敢保证,你身上会少一些零件。”

    哈哈

    大厅内看到这一幕的洋人无不是笑了起来,他们津津有味的看着守卫调戏对面的黄种人。

    “那太好了,我正需要一些怒火!”刘振明抬起头来,露出那张微笑的脸蛋。

    “你”

    砰!

    一声脆响,那白人守卫来不及说第二个字,就感觉身体一阵剧痛,鲜血从胸口迸出。

    刘振明开了一枪之后,轻轻一推,把他推倒一旁,接着毫不犹豫的对准第二名守卫。

    砰砰!

    又是两枪。

    第二名守卫也来不及做任何的反应,同样是胸口中弹,软软的栽倒在地。

    “想杀我,就先让你们尝尝痛苦。”刘振明怒吼一声,脚下像是踩了风火轮一般,弯着腰快速的向前奔跑。

    每跑一步,他便开一枪。

    顿时,整个大厅中都是弹丸横飞。

    直到两名守卫倒地之后,大厅内的众人才从突起的变故中惊醒过来。

    铃铃

    一名白人刚来得及按响电铃,一颗子弹就飞速前进,击中了他的头部,将他的头皮掀起一块,殷红的鲜花哗的一下溅到白色的墙壁上。

    其他两名白人见状不妙,刚刚蹲下半个身体,像是长了眼的子弹飞奔向他们的胸口。

    砰砰砰

    刘振明一口气射完弹匣中的子弹之后,手一扬,打完子弹的手枪已经不见,接着一支装满子弹的手枪又出现在了他的手心。

    而此时,刘振明已经跑到了大厅最后一名敌人眼前,他正要举起枪来。

    “死!”刘振明怒吼一声,脚下一顿,弹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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