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残寇-第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鱼群。
想了想,他还是没有再下手,毕竟,只要自己的安全没有受到威胁,也犯不着赶尽杀绝,破坏了这片沼泽地的生态平衡。
巨鳄,看来是这片峡谷沼泽中的霸主,如果遭遇灭顶之灾,估计余下的猛兽还会有一番恶斗,以便重新确立各自的地位与领地。
周晓峰站在沼泽堤岸边,浑身浴血,如同地狱放出的厉鬼,九幽走脱的魔神。
尸横遍地,残阳如血!
杀气凛然!
一股有如实质的杀气令周边的巨鳄、林莽、野猪和巨蜥群退避三舍。
夕阳照在这具高大的躯体上,为他披上了一层闪闪金光,宛如昔年威风凛凛的战神蚩尤,高大,而威武!
“吼!…0”
看着这个如同魔神附体的男人,远处山崖上的许多巫族人忍不住拜伏在地,山呼着“大王”。
虽然听不到也听不懂他们说什么,周晓峰还是挥了挥手,他的脸上始终带着恬淡的笑容,内心却并没有看上去那样平静。
曾几何时,能想到自己的人生可以如此风*骚?!
如今,他却能貌似淡然地接受成千上万人的欢呼,顶礼膜拜。甚至,他还很有可能长居山野,做一群土著的王,有了一座金山做依靠,他甚至能在这座尚未开化的岛上建立一个国家。
命运的际遇,真是妙不可言。
。。。
天色近晚,日已西垂。
洗刷已毕的周晓峰枕着重盾,躺在篝火边,一手猪肉炙,一手烤鳄鱼,架子上还挂着一截巨蟒肉,肉烤的金黄喷香,油滋滋的往下掉。
看夕阳西下,明月当空。云霞明灭,星斗闪烁。清风徐来,涛声过耳。
壮哉!
人生如此,当浮一大白。
对此美景,惜乎只有醇酒,没有美人相伴,稍有遗憾,却徒呼奈何。
手握着酒囊,向明月相邀,却也只能自言自语。
“二流兄,你痛苦,孤独,寂寞吗?”
。。。
白天的血腥味太重,已经引来了不少的掠食者虎视眈眈。黑夜会掩藏杀机,更会引来杀戮。
周晓峰不敢马虎,早已砍翻了几棵粗大的枯树,切割成两三米一段,树枝树干交错搭起一座两米多高的柴火堆,一旁还放足了备用的木料。
待到天色完全暗淡下来,就向着篝火,就着火光半睡半醒,刀不离手,防备野兽的袭击。
大半个晚上,身边就没有停止动物躁动的声音。有愤怒的咆哮,有痛苦的召唤,有悲伤的哀鸣,也有失落的叹息。
争抢,撕咬,打斗,奔跑。在火光中、夜色里忽隐忽现,呈现出一个魑魅魍魉的世界。
直到将近黎明时分,形形色色的强盗窃贼才悄然离去,只留下黑暗中孤独的火光和余烬‘哔哔剥剥’的爆裂声。
天色微明,周晓峰在鼓噪的鸟叫声中被吵醒,地上留下的碎屑,成了它们的早餐,丰盛之极。
看看水边,昨天杀戮的痕迹已经消失得干干净净,连动物遗留的骨架都被拖走,就是血迹,似乎也被舔舐干净。
看来一场杀戮已经震慑住了河谷中的野兽,让它们从强盗变成了一帮畏首畏尾的窃贼,为了一堆残羹冷炙而争闹不休,直闹了这大半宿。
“一群鼠辈!”
周晓峰早起持刀练习了个把时辰,将昨日剩下的烤肉架在火边,这才前往河边洗漱。流了身大汗,他早已是饥肠辘辘。
河水又恢复了往日的澄澈,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而洞口隐约的痕迹,让他猜测洞内那一片鳄鱼巨蟒的尸骸,大概也成了谷中各种捕食者的意外收获。
神清气爽往回走向火堆,他远远地就有一丝不安的感觉。
隐隐约约一个黑色的影子在营火边晃动,发出轻轻的吭哧声,还带着某种得到满足的情绪,吃得挺愉快啊。
“又是一头野兽!大个的!”
这是一头熊,难道就是老族长所说五圣之一的黑熊?
这头熊有七八百斤重量,毛色呈深黑偏棕色,站立起来能有个半人高,这并不是一头常见的亚洲黑熊,黑熊可不会有这么大个头,顶多能有一半大。
按这样的块头和毛色,它其实是一头棕熊,世界上分布最广的熊,也是野外所能遇到的最凶猛的动物。在棕熊面前,就是装死也不管用,因为它几乎什么都吃,包括,腐尸。
棕熊在阿拉斯加的远亲比起来可要高大多了,体重能达到**百公斤,而热带棕熊显然要‘苗条’许多,可能还不到前者的一半。
不过即便是七八百斤重量,对常人来说也是不可能对抗的恐怖存在。
“好家伙!”
周晓峰眯起了双眼,手中的刀提了起来。
这下不仅早餐不用愁,就是午餐肉都有着落了!
不劳而获,哪有这般便宜?!
“吃我一顿肉,就得还我一身皮。”
周晓峰轻轻挪动脚步,手里握紧金乌刀,慢慢走向棕熊,打定主意要弄两对熊掌吃吃。
这玩意儿,常人可吃不到,何况还是野生的。
即便他干过杀头的营生,什么地方的美食都吃过,这道美味他也不过有幸尝过一回。那还是山东某野生动物园饲养,专门用来招待领导和‘道上’朋友的特产之一,其余的,还有虎骨酒,鹿筋,各种鞭。。。国家投入十多亿的野生动物园,让这些饕客吃得只剩下一座空山。
官与贼,原本就是一家。
。。。
杀气!
似有所觉,棕熊警惕地停下动作,回头看到周晓峰,登时吓了一跳,亡魂大冒,丢下食物便跑。
熊看上去憨态可掬,胖乎乎的模样,反应速度可不慢。据说它们有着极佳的嗅觉,顺风能闻到一里多外的气味,能听到三百步以外的脚步声。别看它外表笨笨的,实际上天性敏感,机警过人,还能爬树,会游泳。
可谓是多项全能选手。
棕熊力气大,速度快,反应敏捷,加之性情暴烈,胃口好,就是老虎都不敢招惹它。
当之无愧的山林霸主。
然而对无形的杀气,这头多年成精的大家伙几乎是出于本能地感觉到了。
遇到比它凶猛百倍的对手,这头熊连哼哼都不敢哼一声,转瞬间便做出了选择。
逃!
“往哪里逃!”
。。。
第十六章 圣熊()
更新时间:2012…11…07
“这是一头强大的怪兽!”
棕熊吓得肝颤,只剩下一个念头:离这煞星远点。
大概是爆发了全部潜力,它至少跑出了四十码的速度,这还是在山里,要是平地上,那还不得五六十码,七八十码?
可能这头狡猾的家伙昨晚就已经见识过沼泽地里新窜出的这头猛兽,见识到了杀戮的恐怖。
棕熊不敢面对这头双脚怪兽强大的杀机,昨天晚上熊熊燃烧的火光让它不敢接近,只能在黑暗中低声咆哮,宣泄无穷的怨念。
大概是一宿未眠,而食物的香味诱惑又让它一直隐藏在暗处,不曾离开。
一直等到周晓峰远离火堆,方才麻着胆子过来找食,结果被抓了个人,嗯,熊赃并获。
惊恐之下,棕熊跑出了奔马的速度,还真不是一般人能追上的。
眼看着,就要逃离视线。
“想逃?”
周晓峰扬起短刀,一道黑光直射向它的后背。听到呼呼的破空声,简直惊破了棕熊脆弱的心灵,后心一痛,又跑出十几步,这才一头栽倒。
“嗷嗷!…”
在棕熊痛苦绝望而迷惘的目光中,一个黑影慢慢靠近,从它身上拔出了一把利器。痛彻心扉的剧痛令它发出最后一声哀嚎。
“呜呜呜…”
这头熊的哀嚎声带着渴求,满含不甘。周晓峰可不会手软。换作他是猎物,这会儿要惨叫的就该是他了。
熊浑身都是宝,熊掌是传世美味,熊胆可入药,熊肉可以吃。而一张熊皮硝制之后,光面夏天可以当凉席,毛面冬天还能做被褥。
一顿早饭换回大堆好处,赚大了!
昨天要应付无数的窥视者,许多张鳄鱼皮,蛇皮,蛇胆都给浪费了,那得多大损失?反正他以前跑一趟船是挣不到。
今天已经没有一头野兽敢于靠近他百米之内,大概是昨天的凶悍表现把野兽们给吓坏了。正好,有这功夫,他可以仔细料理这一大堆食材。
将尸体拖到水边,用刀沿着背部正中的创口把皮子剔开剥下,在地上摊开了,完好无缺,一个破口都没有。长宽两米有余,皮毛油光水滑,是张上好的新皮子,拿去换辆车都够了。
将熊皮卷起,切下四条肥腿,估摸着能有两百多斤重量。其余部位便不作理会,丢下给野兽吃去吧。
至于熊胆,自己还需要吃这玩意儿清肝明目嘛?
吃下半条烤熊腿,周晓峰已是满嘴流油,打着饱嗝就继续上路了。
前方,大概再也没有啥东西能挡路了,如果有不长眼的畜生要碍眼,他倒也不介意替它超度了。
反正巫族所谓的“五圣”,除了胆小而丑陋的食腐动物巨蜥之外,鳄鱼、蟒蛇、野猪和熊都算得上山珍海味,等闲一辈子也吃不上,宰了吃肉也不嫌多。
山上那么多人聚会,还能多添几道佳肴。
走出不远,树丛中传来一阵“索索”响动,然后,不等他过去查看,一个毛茸茸的小东西便从树影下跑了出来,直扑到了他脚下。
这只动物只有小狗那么大,圆滚滚的像个肉球,灰褐色的茸毛异常柔软,憨态可掬。
这是一头小熊。
应该是刚刚被杀死的那头成年棕熊,留下的幼崽!
这只幼崽大概只有两三个月大,刚刚开眼学会走路的样子,或许还没有断奶,也就十几二十斤重量。
可能是周晓峰身上有一股它熟悉的气息,或者是背上的熊皮吸引了它,这只小熊崽并不怕他,粘着他不肯离去,一个劲地舔舐他的脚板。
在这片残酷的荒谷中,这头失去庇护的幼崽早晚难逃一死。甚至在周晓峰转身离去之后片刻,它就有可能被别的野兽捕杀,咬噬的一干二净。
造下杀孽的他此时不能不动了恻隐之心,内心又格外纠结。
放任不管吧于心不忍,有心把它当宠物养着,又担心它长大伤人。熊可是一种非常聪明的动物,如果留着身上的皮子,它早晚会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等它以后明白过来,自己的主人就是杀母仇人,它会不会暴起伤人呢?到时候养了几年,还得狠下心把它给杀了,却不免添几分惆怅。
熊掌,以后还有的吃,熊皮,以后也有的用。
养其子而食其亲,他还干不出来。
“放下吧,有舍,才有得。”
内心做出了抉择,周晓峰悄悄解下背后那卷熊皮,连同里面的熊腿熊掌,都放在了地上。
俯身抱起了小熊崽,向谷口飞奔而去。
随着他的快速前进,山崖上人群中传来的欢呼声,也越来越响亮。
“英雄!”
“英雄!”
这是大家学着老博尔特大声喝彩。
考验,即将结束!
胜利,近在眼前!
。。。
二三十米的高度毕竟远比不上百米悬崖艰险。
这样的障碍已经难不倒周晓峰,他放下身上的负重,瞧准没人的地方,将重盾轻松抛了上去。
“咣当!…”
举重若轻的抛掷引来的是一阵惊叹。
“真是神力啊!”
“不得了!”
“。。。”
在数千双眼睛的注视下,周晓峰将小熊放在肩上,轻轻一跃已是六七米远,三四米高。一刀扎入山崖,人已经贴在了岩壁上。
一手抓牢岩壁上的缝隙,一手抽刀,借着悬崖稍微的斜度,脚往下蹬,人往上扭,身体继续攀升。
因为在空中不得力,一次也就上去一两米。好在他动作飞快,如行云流水般蹬脚,扭身,贴墙,抽刀,再跳,再扭,再蹬。
好似壁虎游墙,扭动着飞速攀爬。
在这个高度,他也不怕摔下去。搁以前,为了跑路,两三层楼往下跳根本不带眨眼的,现在嘛,这六七层楼的高度,他还真不放在眼里。
炫耀,他确实是在赤果果地炫耀自己的武力,借此震慑可能的敌人。
“谁想要动我,可要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
久战江湖,周晓峰不可能无条件相信任何人。
虽然这些人花也献了,宝物也送了,甚至还表现出了狂热和崇拜。可他作为在南洋线上混出了万儿的老海,不可能会因为这份莫名其妙的礼遇而昏了头。
也就几个呼吸间,周晓峰便从谷底跃上了岩顶。
一身金甲在骄阳之下辉煌耀眼,手中宝刀杀气腾腾,加上他高大的身材,凛然的气势,让他愈发显得英武雄壮,不怒而威。
待他把小熊从肩膀上放下来,老博尔特赶紧带人驱前大礼参拜,一大群人推金山倒玉柱般磕在了地上。
“巴塔达哈博尔特拜见神选的勇士!”
“巴拉巴拉巴拉。。。。。”
“。。。。。。”
除了老博尔特的话他勉强听得懂,其他人跟他好比鸡同鸭讲,半个字也不明白的,大概说的差不多那个意思吧。
这么一大帮子,也就一个有见识的。
而让老博尔特如此恭敬的,并不仅仅是周晓峰本人,而是得到了“圣兽”的周晓峰。
按照巫族首领世代传承下来的典故:
有熊,既有天下!
巫族的传说中,熊之崇拜,始于上古大熊皇朝之华族伏羲帝和女娲帝有熊氏直系家族。历经大熊、有熊、芈熊、楚熊四个王朝,创造了灿若星河的上古文明。
“熊”,有帝王之意。
有熊之国,即有帝王之家,上古有万国,但帝王却只能有一位。
大熊伏羲与女娲联姻,绵延三千多年,一百多代,大熊族共传七十七帝。
而伏羲统一华夏九大部落之后,他根据各个部落的图腾,结合蟒蛇的身、鳄鱼的头、雄鹿的角、猛虎的眼、红鲤的鳞、巨蜥的腿、苍鹰的爪、白鲨的尾、长须鲸的须组成了一个新的图腾,被他命名为“龙”。
是以,伏羲氏便成为华夏远古第一位帝王,被华夏后裔尊为第一代龙祖。
之后伏羲后裔炎帝和黄帝征战天下,推行龙图腾崇拜,得到华夏九州各部族的认同,可称第二代龙祖。
而到了秦始皇,为了彰显自己的正统,标榜炎黄之传承,更是将关于上古大熊传说的相关记载统统抹除,始有“焚书坑儒”。
他也是确实害怕,有熊氏后裔要是造反,如同后世朱明后裔造满清的反,虽然不一定能成,这威胁却是实实在在的。
法统和名号这玩意儿,向来都是很有号召力的,就像始皇帝之前赵氏孤儿复国,凭的就是一个名号。
于是,在嬴政童鞋的不懈努力下,大熊的痕迹被消除了,龙便成了华夏唯一的共同的图腾,华夏后裔皆是龙之子孙。这始皇帝嘛,自然也可以称为第三代龙祖,就是他的皇位传下去没多少年头就改了刘家字号,这个头衔后人就不怎么认可了。
而巫族崇拜的蚩尤大神,乃是炎帝子孙(有炎帝之子,炎帝之孙等说法),他在炎帝失败后起兵反抗黄帝,为炎帝复仇。
而蚩尤故里湘中熊耳山,便在楚熊之地。
黄帝与蚩尤的战争,是龙与熊两种图腾,两个部落联盟之间的战争。
如果当时不是九天玄女托梦传给他兵书,连输七十一阵的黄帝不可能一举翻盘,也当不上天子,华夏后裔信仰的还是不是龙图腾那也得两说了。
是以,离散的蚩尤部落后裔流传下来熊之崇拜,熊被巫族奉为“圣兽”也就不足奇怪了。
天意弄人,莫过于此!
***
擦,写了三千多,到了发布少三百,难道偶软件有问题嗦?郁闷!
第十七章 天命()
更新时间:2012…11…08
“这是什么样的狗屎运?”
鬼使神差的,得到了三件巫族传承的神兵,又懂得跳征战之舞的周晓峰,早已被巴塔达哈部落当做了蚩尤大神转世之身,天命所归的巫族之王。
现在,他居然又得到了“圣兽”的认可。
这不是天命,什么才是天命?!
得到蚩尤大神的传承神器,通过了“五圣”的考验,更得到了“圣兽”的认可,跟随。
三者能做到其一,便有资格做巫族之王,何况周晓峰尽数做到了呢。
以周晓峰的资质之高,武功之强,际遇之奇,传承之正,在巫族传说中也是千古未有,直追当年蚩尤大神的神采。
在老博尔特看来,他们的新首领乃是衔天命而来,神王化身。别说是做个巫族之主,就是做天下九州之主,也是名正言顺,应当应分的。至于数千年来巫族以至于古百越各族颠沛流离的现实,已经被他自动忽略了。
要不是碍着还有许多后来的部落不了解状况,周晓峰还没有得到各族的拥戴,老博尔特也不会只是稍微有些不敬地称呼其为“神选的勇士”,而不是“伟大的王”了。
这时的老头人,恨不得上前亲吻周晓峰脚下的泥土,以表达他的谦卑和虔诚之意。
“没有人可以阻挡巫族复兴!”
“没有人可以反抗王!”
老族长心里暗暗发狠,脸上闪过一丝厉色。
“没有人,可以反抗天命!”
。。。。。。
“没想到在有生之年,居然能见到重现蚩尤大神的荣光!”
就是拜伏在一旁的贡达大长老,此时也兴奋得浑身发抖。
“历代祖先有灵,我们巫族并没有被大神遗忘,失去神之眷顾,我贡达死亦瞑目了。”
。。。。。。
“这就是万人之上的感觉嘛?”
周晓峰站在那里,呆若木鸡,脸上惊讶的表情已经凝固了。
他有点晕。
因为在他脚下,密密麻麻的人头看不到边。而唯一能够站着的人,只有他一个。
这是近五十年来巫族各部落举行的最盛大聚会。
自从老王去世之后,王位空悬,一直没有哪位勇士能够完成传承考验。不是丧命在沼泽地里沦为猎物,就是进入山洞一去不回。
心存侥幸去跳天坑的,也毫无例外的死在了谷底,即便个把两个跳水受伤当时没死的,也不过是在下面多挣扎几天,反而死得更痛苦,更凄惨。
为了产生一位新王,已经有上百位各部落勇士死在了这片禁地。
近一二十年来,前来挑战的勇士愈来愈少。就连巴塔达哈这样最强大的守护部落中,最强壮最矫健的勇士,巴塔达哈部落未来的头人巴迈,也在看到其他人的下场后,选择了放弃对王位的觊觎。
失去了强有力的首领,巫族也逐渐分裂成了三大族,二十多个部落,分崩离析之势愈演愈烈。
合则强,分则弱!
体会到了力量薄弱,受人欺凌之痛的巫族人,感觉他们空守着先人留下的猎场和渔场,祖灵的荣光却已经离他们而去。
巫族,似乎已经失去了蚩尤大神的眷顾。
而今天,因为一位山外人勇士的出现,上万巫族人聚集到了祖灵安息之地,来见证奇迹的发生。
前来观礼的各族各部,包括了巴塔族、巴拉望族以及塔巴族三族的巴塔达哈、塔巴克、卡拉哈、基安巴、马洛洛。。。拉基等十九个部落。
至于米沙因人、塔加洛人、伊洛卡人和科比兰人等部落的族人,他们很久以前就受到白人魔鬼的诱惑,成了肮脏的天主教徒,背叛了祖先的可耻叛徒。
原来的朋友,现在已经成了敌人。
随着一位新王的诞生,巫族必将复兴,而背叛者必将受到天罚,他们就等着承受新王的怒火吧,他们的俘虏将被献祭给五圣,余下的男人将受尽五蛊之苦,永世不得超生,而女人则沦为奴隶,世代当牛做马。
。。。。。。
“大家请起来吧!”
周晓峰看到下面抬头张望的眼神,也感觉到自己这么一个人这么站着有些不妥。
刚才,自己好像在发呆,等他醒悟过来,这些人,估计已经跪了些时候了,惭愧!
“哇啦哇啦…”
“哈拉拉拉拉…”
“。。。。。。”
又是一阵听不懂的话,大概是听到老博尔特的传话,众人谢过之后一个个站了起来。
映在他面前的,是一张张花脸的,黑脸的,黄脸的,大笑的,微笑的,傻笑的面孔。一个二个的不是系着条兜裆布就是穿着短裙,身上的遮羞之物少的可怜。
身无一物,一群彻底的无产阶级啊,赤贫!
可他们又笑得如此灿烂,好像刚中了五百万大奖似的,一脸兴奋之色。
“伟大的勇士,请您戴上王冠!”
老博尔特族长将王冠又套在了周晓峰的头上。
这时又有部落首领捧着各种器物列队上前,恭恭敬敬地献上来一件件宝物。
“呜哩哇啦。。。。。。”
“这是卡拉哈部落献上的印玺,他们是世代守护王印的部族,请您接受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