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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大亨-第1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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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知县,我等正是奉制台大人之命,追击这股倭寇而来的!”项高喊道:“眼看天要下雨了,速速开门,让军士进城歇息吧!”
“请见谅!眼下天色昏暗,我也无法分辨城下的是敌是我。文某身系一县百姓安危,不可贸然开城。项大人还请自便吧!”
“项公,只怕这文知县怀疑我们是倭寇假扮的!”周可成低声道:“还是把张大人的凭信路引给他看看吧!”
“也好!”项高从怀中取出凭信,举起来晃了一下:“我这里有制台大人的凭信路引,文知县你放一个箩筐下来,我放在里面,你拉上去比对一下便是了!”
项高喊了两遍,城头上却没有放箩筐下来,他正惊疑间,那声音又一次响起:“不好意思项大人,倭寇奸滑之极,纵然路引是真,你也是真的,难道不是倭寇胁迫之下说的。还是速速退去,否则便要放箭了!”
见城上始终不肯开门,项高顿时大怒,正要叫骂却被人扯住了,回头一看却是周可成满脸的苦笑:“多言无益,城里已经被倭寇吓破胆了,若是真的开了城门,看到我手下这些倭兵,反倒难以分辨!”
“那如何是好?难道就在外面露宿一夜?”
“那也是没有办法了!”周可成苦笑道:“幸好我军中都有油布帐篷,城门外也有几间房屋,凑合一夜也能行。你对那知县说,不开城门也行,让他们多做些饭团用箩筐放下城来,至少能让士兵们吃顿热乎的!”
“我试试吧!”项高此时也没有什么信心,他去城门下叫喊,周可成则下令士兵们在距离城门一箭之地外寻找了快平整的空地,收拾材料准备野营。一切收拾停当之后,周可成才看到项高一脸疲倦的回来了。
“项公,如何?”
“费了我好大一番唇舌,才总算是说服这厮了!”项高叹了口气:“我平生就没有见过这等苟且之辈,要他煮点饭团都这般麻烦。待到我回去之后,一定要禀告张大人,摘了这厮的乌纱帽!”
“罢了,答应了就好,什么时候送下来!”周可成赶忙将准备啃的干粮丢到一旁,虽然他吃的这份干粮花了厨娘不少心思,但他宁可去啃饭团,至少那玩意咬得动,也有点热乎气,不像手上这块干粮又冷又硬,扔出去可以砸死人。
“马上,你叫几个人过去拿就行了,城里给守城的壮丁准备了不少,都是现成的!”项高显然也已经累坏了,他盘腿坐下,立刻呻吟了一声,用力锤了两下自己的膝盖:“哎,这把老骨头!”
“大人!”灰发的汉语总是带着一种奇怪的颤音,就好像响尾蛇的尾巴甩动。周可成下意识的向右边挪了一下:“什么事?”
“斥候发现了一点有趣的东西!”
“有趣的东西?”周可成看了项高一眼,笑道:“项公,外面有点事,我去去就回来!”
“周先生请自便!”项高已经疲劳的几乎睁不开眼睛了,不待周可成走出去,便倚住背后的大树,闭目养神起来。
雨水从铁黑色的天空降落,仿佛万把利剑刺入棕灰色的大地,周可成身上的衣衫早已被打湿了,虽然还是夏季,但夜里还是有一股凉意。他下意识的打了个寒颤,问道:“还有多远?”
“就在前面!”灰发停住脚步,指了指官道右侧的一片小树林。
周可成嗯了一声,笨拙的向那边走去,雨水浸泡着泥土,很快地面就变得湿滑起来。周可成一边暗自咒骂,一边竭力辨认脚下,以免被洞或者树根扭伤脚踝。
“就在这里!”灰发拔出马刀,小心的拨开前面的树丛,面前露出一棵大树,大树下有一个浅坑,里面有些模模糊糊的东西,看不清楚。
“里面是什么?”周可成疑惑的问道。
灰发做了个手势,一个斥候上前从坑里拿起一件东西,交给周可成。周可成的指尖感觉到一阵金属特有的冰凉,他将其凑到眼前,借助那一点微弱的光线,周可成发现手中是一枚镯子。
“是镯子!”
“银镯子!”灰发低声道:“坑里都是各种金银首饰,很杂乱,还有一些银锭和小金锭。这应该是那伙倭寇的战利品,他们将其埋在这里,好减轻行军负担,将来有机会再将其挖走!”
“嗯,很好的猜测!”周可成将银镯子丢给灰发:“谁发现这里的?”
“霍霍坎,你过来!”灰发叫来一名土著士兵:“你向大人禀告一下你是怎么发现这个的!”
“是!”那土著士兵向周可成躬身行礼:“是这样的,我依照灰发头领的命令,在大队侧前方担任斥候,在那个位置发现了一行脚印。”说到这里,他向后方的树林指了指。
“嗯,脚印?这里临近县城,有脚印没有什么稀奇的吧?”
“回大人的话,这脚印有几行穿着木屐的,这里的村民多半是穿草鞋或者赤足的、倒是倭人有穿木屐的,而且脚印旁边还有牲畜的脚印,看脚印的深度,牲畜应该背负着重物!”
“嗯,你观察的很细致嘛!”
第九十一章掘墓()
“属下原先是猎人,在山林中须得依靠足印和其他痕迹跟踪追逐猎物!”
“好,好!你跟到这里,发现地上有挖掘过得痕迹,便发现了这些是吗?”周可成满意的问道。
“不错,还有。”霍霍坎伸手向土坑旁边指了指:“您看,这里还有足印,向西北方向去了,印迹浅了许多,显然牲畜背上的东西少了许多!”
周可成眯着眼睛往霍霍坎手指的方向看了看,却看不出什么区别来,只得暗自叹息术业有专攻。
“可否沿着这行足迹一直追踪下去?”周可成问道。
“恐怕很难!”霍霍坎答道:“如果是白天还可以,现在天已经黑了,又在下雨。”
“那明天早上呢?”周可成还不死心。
“除非现在雨就停了,不然一夜雨下来,大部分足迹都会被破坏!”
“好吧!”周可成有些失望的叹了口气。毕竟不可能事事顺心,他鼓励的拍了拍霍霍坎的肩膀:“你是叫霍霍坎吗?干的不错,按照规矩,这里的战利品有七成归功,三成是属于今天晚上出动的斥候的,其中你可以分到一半!”
“多谢大人!”霍霍坎闻言大喜,他早已知道了金银的重要性,方才也不是没有起私吞的心思,但这么多金银他一个人无法携带,若是掩埋了,自己一个外乡人也难有机会回来挖取,时间拖得长了就会被倭寇拿走,索性现在交上去还能得一笔赏赐。却不想周可成这么大方兑现了承诺,一口气就分给他一成五,只要能回到东番,立刻就可以成为部落里有数的大户了。
“不用谢,这本来就是军纪里说好的。”周可成看了看天色:“娘的,雨越下越大了,我先回去了。灰发,你带几个人把这里重新盖上去,就让霍霍坎他们几个在这里看守,等明天天亮后再来挖!”
“是!”灰发应了一声,招呼了几声。周可成正要离去,突然听到霍霍坎说:“也是运气不错,这足迹新鲜的很,若是晚来个半天一天,恐怕就找不到这里了!”
“新鲜?”周可成停住脚步,转过身来:“这些足迹有多新鲜?”
“七八个时辰,最多不会超过一天半!”霍霍坎斩钉截铁的答道。
“灰发,你再去看看足迹,我在这里等你!”
灰发点了点头,他弯下腰,几乎是贴近地面,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残留下的足迹,回到周可成身旁点了点头。
“怎么会拖延了这么长时间?”周可成皱起了眉头:“明明关卡那里的尸体就已经有两天了呀?”
“有可能是因为抢来的财物太多了,也有可能是迷路了,或者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灰发答道:“不过终归是好事!”
“不错,是好事!”周可成点了点头:“连夜让人把财物挖出来,明天天一亮就当着所有人的面颁发赏赐,一定要追上这群倭寇!”
“该死的雨!”林五郎在门口的草垫上擦干净脚上的稀泥,低声嘟囔着走进茅屋。
“不,下雨是好事!”叶麻低声道:“尤其是这个季节的雨,已经收完了早稻,晚稻插完秧,雨水正好让稻秧成长,让萝卜变得粗壮、让桑叶茂盛、果树结出果实,没有雨水,哪来秋天的收成?没有收成,大家都得饿死。”
“呵呵!叶大人!”林五郎笑了起来:“您这是一个农民的想法,可是您现在已经不是一个农民,而是一个武士了。雨水会让道路泥泞、行军变得困难,会让生火极为困难,士兵只能吃冷食,容易生痢疾;会让刀剑生锈、盔甲变得沉重,弓弦松弛、铁炮难以发射。身为一个武士,又怎么会喜欢下雨呢?”
“难道武士就不吃饭吗?”叶麻叹了口气:“没有雨水,没有农民,武士早晚也得饿死。再说我也不是什么武士。
“您有这么多郎党,如何不是武士?”林五郎笑着盘腿坐下,神色变得严肃起来:“你现在可以说此行的真正目的了吧?”
“从宜兴抢来的财物都已经分成三份,埋藏在隐秘的地方了,埋藏的时候你的人当时也在场。”与平常一样,叶麻的声音有些低沉,但林五郎依旧能够从中听出一丝异常来。他挺直了脊梁,问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很简单,如果我接下来要说的事情你觉得太过疯狂的话,你可以拒绝,带着你的人离开,然后带走那些埋藏的财物!”
“拒绝?笑话,我为什么要拒绝?”林五郎笑道:“我林五郎跨海而来这么大的风险都不怕,难道还怕别的?叶首领,你只管说接下来要去哪里?”
“我要去南京,钟山南麓!”
“南京,钟山南麓?”林五郎好奇的问道:“那是哪里?你去哪里干嘛?”
“我想要掘一个人的祖坟!”
“掘一个人的祖坟?那个人估计是你的大仇人,原来就是这件事情,还弄得大惊小怪的!”林五郎笑道:“你放心,只要你敢去的地方,我林五郎就敢跟着一起去。对了,你这个大仇人是谁?干脆一次杀了岂不是更好?”
“你杀不了他!”叶麻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容:“不但你杀不了他,全天下的人都杀不了他!”
“这么厉害?那他应该是你们明国的大官,到底是谁?”
“嘉靖皇帝,当今大明天子。南京钟山南麓便是孝陵——大明洪武皇帝的陵寝,那便是我此行的目的,如何?你还要去吗?”
只听得一声轻响,却是林五郎手中的茶杯落在地上,摔得粉碎。他却呆若木鸡,全无感觉,显然这人已经被叶麻方才所说的话语中极富冲击力的内容给惊呆了。
第九十二章矛盾()
“你也觉得太疯狂了吧?罢了,明天你就去取了埋藏的财宝,找条路回倭国去吧!”林五郎的表现倒是在叶麻的意料之中,抢劫沿海的郡县军民是一回事,掘当今大明开国太祖的陵墓就又是一回事了。即使用膝盖想也会知道大明天子会何等暴怒,他可不像京都御里的那位天皇那么无力。
叶麻站起身来,正准备出去,却感觉到自己的衣袖被抓住了,回头却看到林五郎看着自己,眼中闪着异样的光彩。
“有什么事情吗?”
“回答我一个问题!”
“问题?什么问题?”
“你方才说要掘明国皇帝的祖坟,总有一个原因吧?”
“原因?”叶麻看了看林五郎:“这重要吗?”
“当然很重要!”林五郎急道:“这可是拥有四百国的明国天子呀,若是触怒了他只有死路一条,你要这么做肯定是已经有了必死的觉悟了。请告诉我这么做的原因!”
叶麻本想拒绝,但看着林五郎急切的目光,心中不由得一动。正如林五郎所说的,自己这次去南京若是输了多半是死,若是成了更是死路一条。反正都是要死的人了,为何不在临死之前将自己胸中沉积依旧的那些事情讲述一遍呢?至少将来人还有可能从这个倭人的后代口中知道叶麻不是个丧心病狂的无君无父之徒。
“既然你一定要听,那我就说说吧!”叶麻甩开衣袖,盘膝坐下:“林五郎,你知道吗?我与你不同,生来便是一个农民?”
“你是一个农民?”林五郎大吃了一惊,他重新上下打量了下叶麻:“那你一定家中有很多田地,有很多奴仆,至少是个村长吧?”
“呵呵呵!”叶麻笑了起来:“你又在说笑了,我家里一共才只有半亩菜园,哪有什么田地,奴仆?不要说我,我父亲,我祖父,曾祖父也都是穷人,更不要说村长了!”
“这,这怎么可能?那怎么会有那么多人愿意跟随你?”林五郎问道,对于出身于国人众家庭的他来说,像叶麻这样拥有数千之众、百余条船只的海盗大头目,要么是出身于世代武士之家的贵种,要么就是拥有巨大财富势力的土豪,或者兼而有之,一个出身于社会底层的穷苦农民哪怕是做强盗,也不可能身居高位。
“这又有什么不可能的?”叶麻当了海盗后,对这些倭人了解颇多,知道林五郎如此惊讶的原因,笑道:“我们明国人并没有像你们那样看重门第,尤其是海贼众,我从贼之后,考虑事情比旁人周密有些,处事也公允,愿意为旁人考虑,时日久了,愿意跟随我的人便多了起来。”
“原来如此!”林五郎点了点头,他在海贼中也有听说过群贼的名声,徐海善战,跟随他能够得到最多的财物;而叶麻多谋,虽然分给部下的财物不及徐海多,但处事公允,也有许多人愿意跟随他。
“那你为何要做这件事情?你明明知道这会引来大祸的!”
叶麻没有回答林五郎的提问,反而问道:“你可知道我为何做海贼的吗?”
“为何?”
“我方才说过,从贼之前我是个农民,虽然家中只有一间茅草屋,半亩菜地。但我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好庄稼把式,犁地、插秧、割稻、打谷都是一等一的好手。除此之外,我还有个本事:就是识得水性土性,无论是开渠挖井,只需看上几眼,挖几处地里的泥土揉捏几下,便能算出所要挖的深度,要修堤坝的高度厚度,所需的工数。农闲时便帮人打进、修屋,做些散工也能挣些钱,也能养活家人,虽然辛苦了些,但只要一家人在一起,便是苦也甜。”叶麻一边说话,脸上却露出淡淡的笑容,显然他已经沉浸在了幸福的回忆之中了。
“那后来呢?”
“后来?”叶麻脸上肌肉突然一阵抽搐,方才的笑容突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极为可怕的表情,就好像择人而噬的猛兽:“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在同村里有一位举人老爷,我便是佃他家的地过活的。每年从年头忙到年尾,手脚不停,打下的谷子十成倒有六成要送到他的仓里去,剩下的只够吃半年多一点,不够的只能靠我那半亩菜园和出外打零工。可以说那半亩菜园就是我家的命根子。那位举人老爷新讨了个姨娘,想要把我家那半亩菜园并过去,好给那姨娘起个小楼。我自然不能答应他,结果他一条铁链便把我锁了去,先是打了二十大板,然后关在黑牢里,硬要我家里把菜园交出去才放我出来。我老母被气死,妻子回了娘家,孩子也惊吓而死,我一怒之下便去当了海贼!”
“这个不对吧?”林五郎有些疑惑的问道:“与你有仇的明明是那个举人老爷,你为什么要去掘大明天子祖宗的墓?”
“那个举人老爷的仇我早就报了!”叶麻冷笑了一声:“林五郎,可是后来我成了海贼首领,发现手下像我这样遭遇的人很多很多。为什么我们一年到头手脚不停,忙碌终日,却难求一饱;而那些老爷们悠闲度日,却是谷满仓、金满房、绫罗绸缎穿身上,高梁大屋住里头呢?”
“这个——!”林五郎被叶麻这番话给问住了,想了一会儿苦笑道:“你们明国的事情我也不知道,不过这应该是神佛安排的吧?”
第九十三章旧院()
“什么神佛,便是朱家皇帝安排的!”叶麻冷笑了一声:“农夫春耕秋收,辛辛苦苦一年到头打了谷子,新米还没入口,就得先把皇粮国税交了;若是晚了半步,便是衙门的差役上门催比,铁链棍棒,如狼似虎,不但要缴纳钱粮,还要给他们草鞋钱、酒钱,少了半分便一索拖到衙门,棍棒伺候;而他们只要有个功名在身,不但自家的钱粮不交,就连亲戚族人也托庇在门下,也不交钱粮了。不光如此,劳役差役,也都是落到我们头上,若有争端,不问是非曲直,二寸宽的条子往衙门里面一送,吃亏的便是别人。这般下来,那些缙绅老爷们如何不富,我等农夫又如何不穷苦?而这规矩又是谁定的?不是那朱家皇帝又是谁?我掘他的祖坟,不是为我一人报仇雪恨,而是为了天下所有受苦的种田人报仇雪恨!”
林五郎听了叶麻这番话,不由得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他这反应倒也在叶麻的意料之中,冷笑了一声:“既然你也都知道了,便带着你的人走吧,你是倭人,这些事情本就与你无关,无需白白搭上自家的性命!”
“谁说我要走?”林五郎笑道。
“你听我说了这么多,难道还不明白这有多危险?”叶麻皱了皱眉头:“你莫要以为赢了几仗便小瞧了大明,这些不过是些乡兵罢了,平日里也就捕捉几个盗贼而已,做不得数。大明的精锐是在京师和九边重镇,若是天子祖坟被烧,必然震怒,就算你是倭人,掺和进来也必然九死一生。”
“哈哈哈哈!”林五郎突然大笑起来:“叶首领,我跨海而来,这条性命就已经没当是自己的了。大明皇帝再怎么厉害,也只能杀我一次吧?我来大明就是为了求财,与其去抢百姓,不如去抢天子的祖坟,里面的财宝只会更多;即便不成,我林五郎也至少可以留下后世的武名。既然如此,那又为何要走呢?”
叶麻看着林五郎,脸上露出了惊异的神色,旋即又化为了然的笑容:“既然如此,那我也就不多说了,若是这次能逃出生天,我们就一同去海外,找一个大明天子找不到的地方,过无忧无虑的日子!”
“好!”
南京,旧院。
“老爷,力道还要重一点吗?”崔嫩柔声问道。
清爽的晨光透过镶嵌在窗户上的云母薄片照射而下,阵阵微风自外面的院子轻柔的吹拂进来,携带者庭院里的花果香气。诚意伯刘瑜惬意的挪动了一下身体,微微点了点头,会意的崔嫩手上又加了两分力道,用力的替刘瑜按摩起肩膀来。
“老爷!”崔嫩一边用力替刘瑜按摩肩膀,一边柔声道:“您还记得香二娘吗?”
“香二娘?”正处于半梦半醒之间的刘瑜突然清醒了过来,问道:“便是这条街上唱的一口好曲子的那个?她现在怎样了?”
“还有哪个?是妾身的好姐妹!”崔嫩啐了一口:“原来老爷看上二娘了?那还来妾身这里作甚?”
“哪有,呵呵呵!”刘瑜干笑了两声,翻过身来伸手抚摸了一下崔嫩的脸颊:“那香二娘哪有嫩儿俊俏了,我也就是你提到她才想起来了,怎么了?”
崔嫩装作吃醋的样子,使了一阵小性子,才冷笑道:“那香二娘好命的很,已经有人替她赎身了,哪像我这等苦命人,还在这行院里让人欺负,没个着落!”
刘瑜笑了笑,心下却已经明白了崔嫩的心思,这小娘皮已经快十八了,这在古代妓女中已经算是暮年,要为自己考虑后路了,显然对方是想借着香二娘这个由头来逼自己纳她入府。明白了崔嫩的心思,刘瑜懒洋洋的打了个哈切:“哦?是谁替二娘赎的身,要花好大一笔银子吧?”
“你们这些臭男人,没得手的时候嘴巴都甜的如蜜,什么情呀爱呀,小心肝要命的不离口,但得手了便换了一副嘴脸!”崔嫩冷哼了一声,扭过头去。
“好了,好了!”刘瑜抓住崔嫩的小手,笑道:“嫩儿你的心思我岂不明白?我肯定会给你一个下场的,只是眼下倭乱战事紧,我又担着提督留都军务的差使,若是纳一房小妾,被御史台那些乌鸦参上一本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你放心,等战事缓一点,我立刻纳你入门。”
“真的?”崔嫩转嗔为喜,在刘瑜脸颊上亲了一下,笑道:“不过话说回来,老爷,您明明担着那么大的差使,还有时间来我这里,你就不怕那倭寇打到南京城来?”
“哈哈哈哈!”刘瑜笑着坐起身来,将崔嫩搂入怀中:“小东西你懂得什么,这南京城可是太祖爷修起来的,且不说城内外各色诸军加起来有好几万人,光是这环绕的石头城墙,依山临水,便是没有一个兵,那几个倭寇也打不进来。俺这也就是担个空头差使罢了,再说了,那张经在东南带兵平倭,要是平到南京城下来了,不用我开口,朝廷就摘了他的乌纱去,他可比我担心多了!”
“这倒是,南京的城墙倒是高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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