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缚苍龙-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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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咳咳——”
“是不是死了!”小巧的脚又在刘嵘后背上踩了几下,心中的怒火却是不减反增,说实话,自从她自以为是地编了一个无懈可击完美无缺的故事之后,对这小子自然是哪一只眼看哪一只眼难受。刘嵘『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看天,看看地,又看看靓丽无双的胡媚儿,『摸』了『摸』下巴,咦?似乎是没死。“没死继续赶路。”胡媚儿扔下这么冷冰冰的一句话之后,趾高气昂地走了。
这边刘嵘回过神来,颤颤巍巍不自觉地又用手蹭了蹭自己的后腚,凉意袭人,好像仅仅是少了片布,肉却是一块儿没少。也不知道刚才到底是怎么了,想开口问问胡媚儿,又看她脸『色』铁青,也不知是犯了什么魔xing,还是少招惹为妙。
第九章书信一张()
二人一前一后,也不知走了多久,气氛诡异得吓人。为了调节一下气氛,刘嵘一连讲了两个冷笑话,可在得到几声更加冰冷的让人汗『毛』倒竖的笑声之后,便也消停了。或许荤段子的效果会好一点,可是为了避免背着*贼的恶名死于胡媚儿剑下,他倒是颇为明智地没提。
走走停停,吃了几个野果,二人终于走到了一条东西走向的宽畅官道面前。在这里,官道是允许普通百姓行走的,如果官府有大批物资需要从这里运输的话,为了避免交通堵塞,自然会**官道。可是一般情况下,普通商人、百姓的马车牛车都可以在这官道上畅通无阻。
因为来往的车辆比较多,运气好时,还可以搭着别人的顺风车省下一段路的脚程。
“胡女侠,这里就是官道了,看来,咱俩要在这里分道扬镳了。”刘嵘这一路可是够压抑的,早就盼望着早点和她分开了。虽然她长得够漂亮,可是那魔女的威名和那双又忽然冷冰冰的眼神却是让刘嵘怎么也不太敢将那些非分之想想得更细致,更具体。
“反正我也无处可去,就跟着你到那渭水边的小村子转转吧。”胡媚儿漫不经心地说。
说完,招招手拦下一辆牛车,朝那赶车的老农扔了一块小小的碎银,道:“顺道吗?载我们去渭水边上的大湖村。”
那老农接了那枚碎银,早就乐得见嘴不见眼了,哪里还会不顺路?不顺也得顺啊!
刘嵘挠了挠头也往车上一坐,自言自语,道:“这小娘皮怎么知道我住在大湖村?莫非我平时真有大声吆喝而不自知的『毛』病?”
坐在牛车上又颠簸了一两个时辰,二人这才下车,然后又沿着一条土路走了半柱香的时间,这才看见一个清丽的小村落掩映在绿水青山之中。后世的黄土高原早就是沟沟壑壑,黄沙漫天的恶劣景象了,而此时,这里竟还是一翻青山绿水的美景,想来比那烟雨江南也不遑多让。想到这么美丽的景致,宜人的环境,千年之后竟然被人糟蹋成了那个不堪模样,刘嵘却是有一种沧海桑田的悲凉感觉。
“前面就是大湖村了吧?”胡媚儿难得开口跟他说了一句话。
刘嵘轻笑道:“是啊,在下寒舍就在村口不远,虽然简陋,但还有一榻之地可供女侠暂歇几日,不如就随我去吧。”
“不要假惺惺地女侠女侠地叫,恶心人,叫我名字就好。”胡媚儿心想自己也不能对他脸『色』太差,否则被他发现纰漏难免会有所防范,那时候事情倒也不好办。
“呵呵,正是正是,那样显得生分,还是叫名字显得亲切。哈哈哈……”如果以后能叫老婆,宝贝儿,小乖乖,那就更亲切了。
又走不多会儿,见刘嵘在一座宏伟的大宅子面前停下,目光如炬,满是自豪之『色』,道:“这是你住的地方?还挺大的嘛。”
刘嵘闻言又看了看门口那两尊雄伟的石狮子和朱漆的门里边两个趾高气昂的彪形大汉,然后一把拉住莲步微移就要往里面走的胡媚儿道:“看不到上面写着徐府两个字吗?我住的地方在那边。”说着,他不好意思地伸伸手指,点了点斜对面小湖边上的一个土夯墙的茅草小屋。
“啊?那你把我带到人家大宅子门口干什么?”胡媚儿差点出了丑,又想到自己这段日子都得住在那种低矮简陋的茅屋里面,禁不住一恼,葱指一伸便是将刘嵘的胳膊拧了个通红。
“喂!你这小娘皮,还讲不讲道理,我可从来没说这是我的宅子,是你自己以为的,我只不过是在这里站了一下,憧憬一下未来而已。嫌我穷想要傍大款的话你自己留下吧,我回去吃饭睡觉了。”说完,刘嵘抬腿便走。心道,你丫真的以为我很穷吗?就我身上这金牌,便够买下这半个宅子的。再说了老子才华横溢,想在你们这群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古人中间混出点样子,那还不是小菜一碟?
胡媚儿看他那气哼哼的样子,心里又好气又好笑,想朝他透着风的屁股猛踹一脚吧,感觉将这太子殿下惹恼了也不好。刚才仔细想了一下,这日益强盛的大汉朝与匈奴人必有一战,但是他们部落夹在中间却是左右为难。虽然现在是在归附匈奴大单于,却也不必一定与他们生死与共。
虽然说匈奴铁骑确实天下无敌,但大汉朝的国力昌盛也是有目共睹的,文景之治为大汉朝积累了数不胜数的财富,一旦将来以和亲为基础的外交政策发生根本xing变化,汉匈两国彻底撕破脸皮,鹿死谁手还真不一定呢。
父兄为了部族利益在大单于帐下整日战战兢兢,自己如果能为部族找到第二条可行的出路,说不定也是一件大好事。如果汉匈必有一战,大汉朝的皇帝不会烦恼多出一个草原朋友的。
想到此,胡媚儿也赶紧小跑两步跟上。那间小茅屋连大汉太子都装得下,难道就装不下自己吗?
“啪!”刘嵘猛地一下推开破落的柴扉,扯着嗓子没好气地喊道:“张老头!张老头!出来接客了!”刘嵘大步迈进『潮』湿的小茅屋,却是并不见得张老头的身影。丫的糟老头,不是又跑渭水边上钓鱼去了吧?偏偏门前就是一片大池塘,不够你个糟老头子钓的吗?再说了,你丫哪回钓到过鱼了?也不知你丫跑哪里鬼混去了。
屁大点的屋子,刘嵘一眼望几个来回,确认张老头确实不在家的时候,他气哼哼地将买来的一包『药』材往床榻上一甩。这穷人家的床榻就是辛苦,既作床睡,又作衣柜用,什么东西都堆在那里,不过幸亏张老头一个人穷得稀里哗啦,本来总共有两身衣服的,被刘嵘抢去了一身,再除了床上的一床被子,也就算家徒四壁了。
咦?被子?床榻上的被子呢?刘嵘又四处搜寻一番,莫不是招贼了?不可能啊?什么样的笨贼会看得上这间破屋子呢?刘嵘再仔细一看,只见得床头枕下压着一纸书信,折开一读,只见得飘逸隽秀的『毛』笔字密密麻麻。嗯,是张老头的笔迹,就凭他这一手好字,刘嵘也敢断定他绝不是一个渭水边上吃喝不上的普通糟老头这么简单。
“不肖子,亲启?”你妹,你将这五个字写在里面分明便是想占我便宜吗?不过人老如顽童,我也不在乎。
“老夫生如浮萍,随波逐流,浪迹天涯而不知轮回,居于渭水而忘却年月。往昔,长安大道尽风流,居延城外猎天骄。白发又变青丝,懵懵懂懂之间已过一百又三***,本已阅尽世间荒唐故事,参破生死轮回,孰料将死之时又与小子相逢。老夫观人入微,却也参不透小子心中所念所想,言谈见识,石破天惊。黄河之水天上来,莫非小子正是天上之谪仙耶?然仙人骨格清奇,又绝然不会如小子一般顽劣粗鄙,厚颜无耻,左思右想,不能知解。”
“老夫当日垂钓渭水河畔,与小子不期而遇,观小子发饰衣着,与常人迥异,以至惊奇。相处三月,更知小子非凡人也。然落魄至此,乃是时运未至,他日定能大展宏图,高居庙堂!”
“深山野马生龙驹,深山穷谷不自习;荒林老鹰鸠作雏,荒林岂有凤长栖?此地四水抱城,千溪万家,不深不浅,野草比花,正是一个炼真修仙的好去处,然不能纳蛟龙也。世路无穷,长歌当风!小子花样年华,相貌堂堂,却不立功名,可叹可惜!老夫夜观天象,流云如火,正是好男儿万里横行之时,小子不可不试!”
“老夫行将就木,愿化于山水而不愿蜷于茅屋。此番作别,相聚无期,赠小子一味良『药』,定然让小子受益终生。茅屋右脚丹炉中老夫已然为小子炼化一味『药』引,小子再将老夫嘱咐所购『药』材添上尽数炼化,便可得一味『药』丸,食之,三日后自有良效可现。”
“小子当日落于渭水,背上实还带有一怪异包裹,其中所装物什怪异莫名,老夫好奇,暗中研习许久,不明所以,现尽数放于榻下,小子自可检视。另外,当日小子手中紧攥金牌虽价值连城却牵扯广博,万万不可轻易示人,否则招致杀身之祸悔之晚矣!”
“老夫有一道友居于终南山麓,他日有缘可得拜见。白丁之身不可去,污吾脸面。再者,老夫取食天地间,身无长物,唯有一床薄衾已带走,西风将至,天寒霜降,小子好自为之。”
刘嵘呆立半饷,对这信笺上说的话也不知看进了几分,只是痴痴自语道:“老张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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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生米煮成熟饭()
张老头是不仅是救他『性』命的人,更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是的,刘嵘早就把他当作是自己的亲人了,甚至暗下决心要替他养老送终呢。只是,因为平日里张老头人老顽童,喜好玩笑,所以刘嵘才和他一起嘻嘻哈哈,渐渐失了礼数。可是事实上在刘嵘心中,他是无比尊敬这个老头的。可是,现如今,这个陌生世界的最亲近之人竟然默不作声地走了。
刘嵘知道他是个奇士高人,既然他想走,刘嵘无论如何也不会找到他的。一时间,刘嵘竟是好似失了神,呆立在那儿一动不动。
“这人是谁?倒是挺看得起你。”胡媚儿凑在刘嵘旁边,信上的内容早就读了七七八八,却是看得不甚明白,似乎那留信的人还不知道刘嵘的大汉太子身份。当然不知道了,又不是每个人的脑袋都像她那般简单。
“呵呵,他是我的恩人,一个十分可爱却也十分调皮的糟老头子。”确实是够调皮的,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在他这个形容槁枯的老头眼里竟是这般的简单。刘嵘说着,眼里竟然泛起了泪花。
胡媚儿一愣,想不到这人平日里没心没肺,恬不知耻,竟然也有动情的时候。心里却也莫名一酸,赶紧转过头,又瞅了一眼家徒四壁的屋子,打趣道:“这茅屋可真小,似乎真的就只有我一榻之地啊,呵呵。咦,这不是『药』鼎吗?”
刘嵘被她一提醒,这才想起张老头所说的炼『药』之事。这是张老头交待他做的最后一件事,他一定要认认真真做好。想到此,他将床榻上的一包『药』材尽数取来,蹲在丹炉边上,一丝不苟地炼起『药』来。永别亲人的感觉真他妈的难受,但是这种滋味短短三个月贼老天却是让他尝了两遍。炼『药』的青烟扑到刘嵘的面上,刘嵘咳嗽两声,眼里一辣,便是留下两行泪来。
“这老头走了你真的就这么难受吗?”胡媚儿蹲在一边轻轻问道。
“咳咳,这烟真他妈熏人,眼睛都被辣出泪来了。”刘嵘连忙用宽大的袖口胡『乱』擦了两把,“老子吃他的喝他的,他现在拍拍屁股走了,老子吃谁的喝谁的去?”
“以后就让我来做饭给你吃吧。”胡媚儿伸出洁白的皓腕拿着一块绣花手帕轻拭掉了他眼角的泪水,这一刻,她忽然觉得他根本就不是什么养尊处优的太子殿下,他眼中流『露』出的那种孤独是那么的熟悉,熟悉的就像是和那日日折磨自己的一般无二似的。这一刻,那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慨也辛酸了她的心扉。
刘嵘望着她苦笑了一下,胡媚儿觉得,这一刻,他望自己的眼神是纯洁的,就像是这十月天的云。
……
深秋的天还是挺冷的,刘嵘这才想明白,原来那些装bi的的公子哥们整日拿着扇子原来是为了挡风。刘嵘去隔壁王大娘家死皮赖脸地借了一床单被,她二十多岁的长着朝天鼻招风耳的女儿小梅,忿忿地将那床单被扔在了刘嵘的脸上,而后望着刘嵘身后俏丽无双的胡媚儿一眼,跺了两下小脚,气哼哼地走回了屋里。
家里没有多少吃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胡媚儿只得将就做了两样菜,不过勉强还和刘嵘的胃口。夜里寒冷,刘嵘文绉绉地说拥抱着便可取暖,然后便被胡媚儿赶到拆房抱了一夜的稻草。
第二天,张老头交待的丹『药』也炼出来了,刘嵘浑囫囵吞枣,却也并未感觉到身体有何变化。
床榻下面的旅行包也取出来了,杂七杂八的,没有一样用得上的东西,于是乎,它便重又回归了原先的那个位置。
饭后,刘嵘闭着眼睛靠在土夯的泥墙上懒懒地晒太阳,一件灰旧布衫上面扎满了稻草,一副游手好闲的二狗子模样。正晒得舒坦,忽然听得有人轻喝一声,道:“嘿,刘二,屋里的俏丽娘子是谁?”
“哦,那个小娘皮啊,她是——”刘嵘恍然一惊,这胡媚儿可是官府通缉的重犯啊,泄『露』出去的话,说不定会连累乡亲们的。这三个月里,自己除了去了一趟长安城之外,便是窝在这个小小的大湖村里了。村子不大,村民朴素醇厚,毫无心机,除了村头富绅徐家之外,其他人早就熟得不能再熟了。乡亲们待他不薄,他可不能因为胡媚儿的事害了大家。只能瞒!尤其是对面前这位,他可是民团什长,捉贼有责啊,不过看他那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样子也不会怀疑胡媚儿,不过是想来八卦一下罢了。
“她,她是我的姨家表妹啊,特地来看望我的,呵呵呵。”
“表妹?老吴我的眼睛多毒辣,想骗我也不找个站的住的借口。你小子是从渭水里面冲出来的,哪里来的表妹?”吴什长一本正经地说,在他眼里,估计刘嵘和石头里面蹦出来的孙猴子差不多,自然是无亲无故了。
刘嵘脸上一红,没好气地说:“知道是借口还问个干嘛?不如你就当她是个贼好了。”
“贼?你当我老吴的脑袋坏掉了啊?有长得这么好看的贼吗?”长得好看就不能做贼吗?真是一个天真的浪漫主义汉子。
“咋就不能?”
“做贼多幸苦?长得这么漂亮进青楼多好啊?一入青楼,衣食无忧!白花花的银子滚滚来,何必去做贼呢?真是笑话,哈哈哈——”
刘嵘怕这汉子粗犷豪迈地笑声惊动了胡媚儿,那可是正儿八经的江洋大盗,据说杀人连眼都不带眨的,要是让她听到这老吴这样侮辱自己,虽说是粗者无心,那也难有好果子吃啊!于是,他连忙低声止住他,道:“不要胡说!叫她听到了,又得有我好果子吃!”
老吴一乐,道:“哈哈,果然是你小子的相好的吧。行啊?才去了一趟长安城就拐了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闺女回来。那张老头倒也识趣,早早地就给你们腾出了地方,哈哈哈哈——”
刘嵘心里一琢磨,相好的?这个理由……似乎说得过去,于是不好意思地腼腆一笑,道:“嗯。”
老吴一见自己猜得不错,顿时便是笑容满面,看来这世间无论是任何事情,只要有哪怕一点点蛛丝马迹,经过他的周密分析,严谨论断,就一定能将事情的原委推理得分毫不差!呵呵,看来这大湖村只要有他这么一个明察秋毫之末的什长大人在,便也万事周全了。
“呵呵,这么一个俊俏的姑娘,快说,是谁家的闺女,你一个寒酸小子是怎么勾搭上的?”
刘嵘知道不满足他的好奇心,他是绝对不会善甘罢休的,便是顺着他的思路考虑一下,然后慢腾腾地说:“她么……是我在长安太平湖畔结识的一个商贾之女。”
“嗯,那天,老张让我进城买『药』材,我第一次进长安城,就顺便到太平湖畔转悠了一会儿,正好遇到了她,我们二人一见钟情,你看我这个人生得又帅气,眉来眼去几次,也就轻松拿下了。”
“哦,这样啊,既然是个长安城里的商贾之女,想必至少也是徐家的那个规模了,行啊,小子,捡了媳『妇』儿又捡了元宝啊!”老吴满脸钦羡之『色』,懊悔自己年轻时没事怎么不也到长安城里的太平湖畔晃悠几下,到头来白白便宜了家里的那个母夜叉。在这里商人并不像历史书上说的那样毫无社会地位,锦罗绸缎,香车宝马,只要有钱,乐意怎么享受就怎么享受。
“不过,不过他父母嫌贫爱富,见我穷得叮当响,就招呼家丁把我哄了出来。好在我魅力不可阻挡,一个媚眼抛过去,她就跟我私奔了。”刘嵘大言不惭地说。
刘嵘随口编的一个烂俗的剧本,不过老吴却是听得津津有味,他咂吧咂吧嘴,兴致勃勃地问:“那你俩以后打算怎么办?”
刘嵘瞥了他一眼,满不在乎地说:“能咋办?生米煮成熟饭呗。等以后娃娃都生下来了,我就不信他姥爷姥姥能不认。”
老吴听了简直佩服的五体投地,翘起大拇指赞叹道:“高!实在是高啊!”
刘嵘**一笑,道:“这昨晚还在赶工造小孩呢,如今她父母正在四处打探她的下落,在把她肚子搞大之前还不能让他们找到这里。因此这件事啊,我只对你一个人说,你可不要再告诉其他人啊。别人要问,就说是我表妹。”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这种事打死我都不会说的!”吴队长拍着结实的胸膛保证道。
“嗯,那就麻烦你了。”
“哪里,哪里。”老吴说完**一笑,用男人都明白的眼神看了刘嵘一眼,又道:“其实啊,造小孩儿这种事,不是非得晚上才做得的。”
“哦——白日宣*?哈哈哈哈,了解了解。”
“哈哈哈哈,小伙子一点就透!那不打扰你赶工了,老吴走了。”
“慢走不送。”望着老吴消失在一面土墙拐角之后,刘嵘回味着方才的对话,saosao一笑,道:“白日宣*?好想法!好想法!”
正在他尽情意*的时候,却是觉得一张柔柔软软的手掌“啪”的一声拍在他的头顶,然后拽着他『乱』蓬蓬的头发便是朝那土夯墙上猛磕,一边磕一边还听得胡媚儿恶狠狠声音喝道:“生米煮成熟饭!生米煮成熟饭!让你生米煮成熟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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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家有悍妻()
家有“贤妻”日子就是好过,这几日刘嵘过得自是潇洒逍遥,除了在门前湖里抓些鱼,到隔壁菜园子里偷些菜之外,刘嵘一天到晚便是无所事事。而胡媚儿烧菜的手艺仗着秋风的功劳,那可真是街坊四邻有口皆碑了。当然,也不能仅仅让人家闻着饭香在院子附近流着口水转悠,胡媚儿每做一样都使唤刘嵘给附近邻居送点,毕竟这炖鱼的青菜还是刘嵘从人家菜园子里偷的嘛。
于是乎,这私奔小娘子的形象那是直直地往上高攀,人人见着刘嵘都得远远地翘一翘大拇指,那脸上表情就好似是写着,别怕,这小娘子好的紧,算是咱大湖村的人了!他父母要是敢找上门来要人,咱就是合起来抢亲也得给你把这美丽贤淑的婆娘给抢回来!
小小茅屋也被收拾得窗明几净,屋子里的几块破布也被她废物利用,替刘嵘裁了两身换洗的衣服。刘嵘新衣在身,又是量身定做的,精神面貌也是焕然一新,再者人本身长得也不赖,这样一看更显得挺拔帅气。就连胡媚儿也不免多看了两眼,心道:“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这家伙原本是多么的猥琐邋遢?远远看着与叫花子无异,现在被我拾掇一翻,倒也有点人样了。”
可转念一想,咦?他不是汉朝太子吗?平时穿着华贵衣服岂不是更显得英俊?这时,她脑子里突然闪现两张图片,一张是刘嵘穿着太子袍,英姿飒爽,帅气挺拔,另一张是却是破衣烂衫,布鞋上『露』个脚趾,吊儿郎当,神情猥琐至极。胡媚儿禁不住打了一个冷颤,心中道:“这家伙扮什么像什么,真是狡猾得紧!”
这几日她一直在观察刘嵘,这越观察便越『迷』糊,吃饭像猪拱槽,洗脸像是洒水『毛』巾还没抹一圈就算完事了,不给脸『色』裹脚布从来不会主动去洗,睡觉时呼噜打得震天响,时不时还夹着这几句骂人的梦话。堂堂大汉万乘之邦怎么会选出这么一个皇储呢?真是有辱国体啊!难道这都是他故意作出的假象?又或者他本身就不是什么太子殿下呢?可那金牌上的三爪大蟒又分明是皇太子的象征,不相干的人佩带,那可是诛九族的大罪!况且这几天又不见他佩带那枚金牌了,莫不是有所察觉?
胡媚儿怎么也想不透,只得静观其变,心想这汉朝的皇帝老儿倒是真沉得住气,这么些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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