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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仙下凡:一赌定三生-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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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赶路,莫乞被车子摇晃的厉害,干脆闭上眼睡觉,一觉睡得狠了,醒来时马车已经停在了桃枝县的一处小空地处。
莫乞揉着眼睛,四处看了看,问道:“车夫呢?”
“既然到了就辞退了啊。”阿南白了莫乞一眼,“难道你还想出钱继续养着他。你愿意,老子还嫌弃呢,丑死了,看着影响心情。”
莫乞:“”
你说阿南一张挺俊秀的脸,怎么一说话就那么的欠揍呢。
虽然,那车夫有点老,有点胖,但毕竟好吧,的确是不大好看。但是,只是干的赶车的活,又不是看脸的行业,丑一点没什么吧,人家内在美不就行了,这么能如此光明正大地嫌弃呢。
第48章 我有钱()
莫乞把脑袋伸出马车外。
夕阳的余光铺天盖地而来,柔软中带着莫名的哀伤。桃枝县,没想到最终还是选择回到了这里。
莫乞看着熟悉的地方,看着这个她第一世就待了十五年的小县,心里某一处终于有了点叫做怀念的东西。
阿南抬脚踢了踢莫乞:“喂,现在我们要去哪?”
莫乞还未从怀念的情绪里回过神来,被阿南这么踢,立即下意识地摇了摇头。
阿南不满:“说到这里来的是你,现在你告诉老子说不知道去哪?欠捶是不是!”
莫乞心里的一点怀念情绪被阿南这么一搅合,立即消失的无影无踪,连忙道:“我知道!”
阿南一听,这才不再闹腾。
马车弃在了西山山脚,莫乞把阿南带到落玉亭。
阿南左看右看,感到莫名其妙,问道:“你把老子带到这里来干什么?”
莫乞抬手指了指近处的山崖,淡淡道:“当初我就是从这里跳下去的。”
阿南见莫乞情绪有些低落,揉了揉莫乞的脑袋:“有什么想不开需要跳崖的,是不是离九欺负你了,要不要老子帮你揍回来?”
莫乞摇头,认真道:“不,离九没有欺负我,我当时只是不想活了。我和离九的缘分已尽,别再去打扰他的生活了。”
阿南点头:“这倒是,老子最讨厌脱泥带水。”
莫乞眼睛眨了眨,眼里闪烁着期待的目光:“现在我想好好活着了,我要在这里盖一座小竹屋住在这里,亲手在这里种满属于我的桃花。”
阿南更加莫名其妙了:“我们是乞丐,你想的未免太多了。你有钱吗?没有。有权吗?更没有!有人帮你吗,完全没有。”阿南使劲揉了揉莫乞的脑袋:“你这脑袋想什么呢,不住在热闹的街区等待别人给我们钱,来这偏僻的山头是想饿死老子啊。”
莫乞被阿南揉的烦躁,拍下阿南的手大声道:“我有钱,有钱就可以买树苗,有钱就可以买山!反正我没事做,树可以一颗一颗的种!”
阿南愣了愣,然后道:“好好,你有钱,这么大火气干什么。”顿了顿嘻嘻笑道,“你有钱,哪有,给老子看看。”
莫乞摸出身上的乾坤戒指戴在手指上,口中默念咒法,背在身后的手凭空出现一个大大的金元宝。
阿南的目光没停止莫乞手中的金元宝上,反而停在了莫乞手上的戒指上。
莫乞见阿南眼神异样,心里一惊。自己刚才一时赌气当着阿南的面直接拿出金子,竟是一时忘了世人的贪念,忘了金钱对人类的诱惑。
现在看阿南神色怪异,莫乞不由自主地就向后退了退,生怕阿南会为了金子害她。不是害怕没了钱,是害怕失去阿南这个朋友。
谁料阿南看也不看金元宝,而是指着莫乞手中的戒指问道:“这个丑东西是谁给你的?”
阿南忽然想起出城门前,田裳明明亲自搜查过马车却没有见到人的情景。原想莫乞是隐形了,现在看来原来是躲进了乾坤空间里面。
第49章 有了一个家()
阿南气闷,哼哼,竟然看走了眼,都怪那个戒指太丑,竟然没看出来竟然是个类似于乾坤袋之类的东西。
莫乞:“”哪里丑了,一点也不丑。
莫乞捂住戒指退后一步:“这是那个墨绿衣服的大哥哥送给我的。”
阿南像是一时反应过来,眉毛一扬,带着一点怒气:“老子不抢你的,只是有点好奇那丑东西是什么。老子小时候曾听师父说过这种东西,一直没见过,所以有些好奇。你这丫头,竟然还有人送你这等宝物,好福气啊。”
额,这东西很稀罕很宝贝么?一般神仙应该都有吧,难道是老君给的要特别些。哎呀,看来老君还是挺照顾自己的。
莫乞一心高兴去了,倒是没想就阿南一个普通人,怎么会知道这戒指是什么东西,怎么就这么容易的接受了自己的解释,并且不关注钱财而是关注一个这么丑的戒指。
因为感念老君原来给了个宝物,莫乞笑嘻嘻地赞了一句道:“啊,救我的人是个好人。”
阿南点头:“嗯,是个好人,老子也挺佩服他的。”
阿南瞅了瞅莫乞手中金元宝,笑道:“莫乞,既然你有这么多钱,老子帮你盖房子种桃树,你供老子吃喝怎么样?”
你又不是我的老子,我为什么要养了?莫乞撇了撇嘴,本想拒绝,但一想到阿南没钱也请自己吃了不少肉包子,想了想还是算了,养着就养着吧,反正又不缺钱。
莫乞道:“你就帮我盖房子吧,桃树我自己种。”
种桃树是为了送有衣满山的桃花,所以莫乞期望这些都由自己亲手来做。反正自己现在年纪小,赌约的事好像要等到长大再来实行比较好。
种满满山桃花,十年绰绰有余。十年后十五岁,要让有衣看到漂亮的桃花,要让有衣看到漂亮的自己。莫乞笑了笑,对未来充满期待。
阿南抬手弹了莫乞一个脑瓜崩:“想什么呢,赶紧选盖房子的地点。”
最后阿南帮莫乞选在了这西山的半山腰。那处竹林半掩,还有一处泉眼。莫乞对阿南选的地址很是满意。
阿南属于那种说做就立马行动的人,选好了地址,晚上他们到镇里的客栈住了一晚,第二天莫乞在山上等着,阿南拿着钱跑到山下冒充外县大户人家的小厮跑到街上雇了人买了盖房子的材料回来,一天就把一个简单朴素的竹屋给盖了起来。
再加了钱,又令人打造了简单的一套家具,桌子,床,柜子应有尽有。
结了工钱,太阳也彻底落了下去。阿南拿出在街上买的蜡烛点了一桌,拉着莫乞站在竹屋门前笑道:“怎么样,老子给你盖的屋子还不错吧。”
哪里是你盖的,明明是花钱请人盖的。莫乞暗自吐槽。不过么,看在你这么积极的份上,这功劳就记在你身上了。
莫乞点了点头:“嗯,真好。”自己下世这么久,终于有了一个家,有了一个落脚之处。
第50章 种桃树()
阿南对夸奖很是受用,光是看他满脸的笑容就可以看出。阿南是个藏不住心事的人,老君说过,这样的人很好交流,但也经常被坑。
阿南看着竹屋,非常有成就感:“老子第一次动手干活啊,感觉还不错。”
阿南非常高兴,都快天黑了还特意跑到街上买了烧鸡和果酒回来庆祝。
夜色沉沉,无风无月,幸好阿南买了很多蜡烛。两人坐在门口,就着烛火来庆祝我们的安身之所。
阿南用竹杯倒了酒敬莫乞:“来,干杯,庆祝我们在这里的第一个家。”
莫乞本来不想喝,不过想起有衣很喜欢喝酒的事,立即一口饮尽。嗯,有点甜,不像上次有衣的酒那么辛辣。
两个人大口大口喝着酒,一会就喝得晕呼呼的,阿南捏着莫乞的脸蛋笑道:“手感真不错。”
“”莫乞伸着脚一脚踢过去,“滚蛋,不准捏我。”
阿南嬉皮笑脸,伸出手掐了掐:“乖,叫哥哥。”
烛火啪的一声爆出星火,莫乞直接醉倒趴在桌上。
两个人暂且就这么住了下来。
起初两人完全靠着莫乞手中的钱财吃吃喝喝,过了好一阵子,莫乞惊讶地发现自己胖了。正好阿南也觉得无聊了,便拉着莫乞到山下的小镇站在街上继续等待着别人给钱。
莫乞对此行为美名曰为运动,是件有益身心健康的事。阿南对事情的解释就是不当米虫,自食其力。
于是两个人又重新过上了乞丐的日子。
冬天到的时候,莫乞买了很多被子和干粮,两个人就窝在竹屋里开始了冬眠般的生活。直到天气转暖,莫乞捏着胳膊和腿上的肥肉开始反省自己果然是太懒太安逸了,一点当乞丐的自觉都没有。
阿南结束了冬眠,坐在屋外的竹椅上开始打算天气暖和了要去哪里玩。
阿南踢了踢还在打瞌睡的莫乞:“行了啊,老子睡得都不想睡了,你还在打哈欠。”
莫乞狠狠揉了揉脸:“天气终于暖和了。”
“对啊,所以我们要去哪里玩?”阿南撑着下巴开始思考,“老子哪里都玩过,就是大漠没去过,要不你跟着老子去大漠看看吧?听说大漠很干涸,没水没花,但风景不错。”
没水没花去了干嘛,去看沙子啊。等等花?莫乞立即站起起来:“不行,不能去!”
阿南被莫乞吓了一跳:“想什么呢,一惊一乍的,想死吓老子啊。”
莫乞道:“我要种桃树,我要让这里开满桃花。”
阿南哦了一声,道:“要去买树苗请人种吗?”
莫乞摇头:“我要亲自种。阿南,你就帮我买树苗吧,一次不要买多,我自己慢慢种。”
阿南白了莫乞一眼:“这样做有什么意义?”
有意义的,这样满山的桃花就都是我的了,这样就可以送有衣满山的花香,满山的桃花。想到这里,莫乞掏出一把金子递给阿南:“阿南,你去帮我把这座山买下来吧。”
哈,买到手后就把这山改名为桃花山。
第51章 阿南辞行()
嗯,先种着,有机会和老君联系时让老君把这座山其余的树木都去掉,除了竹屋旁的那片小竹林,其余的地方全部种上桃树,种满桃树后就是名副其实的桃花山了。
阿南很不理解莫乞的做法,但还是依照莫乞的话去做了。
第四天中午,阿南让人背回了一捆树苗,顺便给莫乞带来了西山的地契。
第五天上午,阿南扔给莫乞一把锄头:“呐,你种吧,老子去看看山里有没有野兔。”
于是,莫乞花了一天,种了五颗树苗。
阿南抓了一只兔子和野鸡,兔子准备留给莫乞当伴,野鸡杀了烤了。
烤好了野鸡,阿南吃着鸡翅膀看莫乞蹲在刚种的树苗前发呆,抬脚踢了踢莫乞:“看什么呀,你看着它就能一下子开花啊,老子留了鸡腿给你,赶紧过来趁热吃。”
莫乞这才磨磨蹭蹭的洗了手去吃鸡腿。
吃完了阿南抹了抹嘴,道:“莫乞啊,老子就不陪你在这里种什么桃树了,老子想到处走走,有时候有可能几天,有时候有可能几个月或者几年,你照顾好自己,老子会回来看你的。”
莫乞想也没想就点头:“哦,你放心去吧,我在这里慢慢种桃树。”
阿南:“”
靠,竟然都不挽留一下。还有,什么叫放心去吧,好不吉利!
阿南说要走,莫乞这么干脆的点头并毫无挽留,这让阿南生气的同时有些惊讶。
良久,阿南语重心长道:“莫乞啊,你一个人不需要人陪吗?”
阿南刚开始认识莫乞时就觉得莫乞比同龄人都早熟,当时想过大概是因为莫乞从小就是孤儿的缘故。
后来又知道莫乞有着那样的过去,死前大概是十五六岁,这让莫乞的早熟有了原因。
但是,再怎么有原因,即使莫乞现在是五六岁,但实际上还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吧,一个正值花季的姑娘,需要人陪伴的吧,想要缤纷色彩的生活吧,但是这莫乞竟然打算留在这里一直种树,简直是莫名其妙嘛。
莫乞摇头:“不需要啊,我种树种饿了就吃东西,累了就睡觉。”
阿南:“”果然是这样,好没追求!
阿南不甘心,再问:“你不想找人陪你说话,陪你做事吗?”
莫乞继续摇头。额,这个好像不需要哦。以前帮太上老君看炉火时一看就几十年,没事时就睡觉,好像也没什么。说话么,曾经想找有衣说说话,但是没敢打扰有衣。
阿南无语,不准备再问,只道:“那我就放心了。”
莫乞表示赞同:“没事,你放心走吧。”
阿南摸了摸脑袋,觉得这句话不对劲也懒得纠正了。既然不用多想,干脆就跑回房间睡觉,准备一大早离开桃花山。
第二天一大早,阿南向莫乞辞行,莫乞什么也没说,给了阿南一袋金叶子。
阿南毫不犹豫地接下金子后拍了拍莫乞的肩膀叮嘱道:“莫乞啊,不要让被别人知道你很有钱,不是每个人都像老子一样不打你主意的。”
第52章 一个人的生活()
莫乞明白阿南的担忧,但其实也没什么好担忧的,有事大不了跑到戒指里不出来嘛。但阿南的担忧很有道理,不能辜负了他的心意,莫乞乖乖点头表示知道并记住了。
阿南犹豫了一会,又叮嘱了一些需要注意的事后离开了桃花山。
阿南的离开,莫乞意识到自己又恢复到一个人的生活后发了一会呆。也就那么一会的感伤,莫乞便拿着锄头继续去栽树苗。
时间永远都是那么快,即使莫乞是神仙,也不得不感叹时间的流逝,转眼便是这么多年就过去了。
阿南刚走了那会,十几天就回来看一看莫乞,见莫乞一个人确实没问题,回来的时间便越来越久,有时候是几个月,有时候一年,最长已经是三年了。
就像莫乞说的,一个人的生活其实并不难过,大概是因为莫乞有着目标,莫乞现在的目标是把整个桃花山种满桃树。
除了吃饭睡觉这些之外,就是栽树苗,或是给树苗浇浇水拔拔草,要么就是一个人在山里溜达,想外面的世界了便去镇上走走,顺便添些生活用平。
莫乞还在屋前收拾了一小块地,买了些菜籽,自己摸索着种些蔬菜。
虽然刚开始那些菜都不够身边的兔子吃的,但后来,自己种的青菜不仅够吃了,还能摘了送些山下的居民。
说到兔子,这样说来莫乞也不是一个人生活,当时阿南走前曾经抓了只小白兔,那兔子莫乞一直养着,后来就养成了大白兔。
这兔子寿命挺长,阿南说这兔子不是一般的兔子,但莫乞实在看不出这兔子哪里不一般了,照样吃的是青菜萝卜,照样红着眼,即使感觉智商高点,但也是不能说话的。
如果不是这兔子寿命长,莫乞是绝对不信阿南的话的。
不过,阿南说有灵性就有灵性吧,这么多年来,莫乞知道阿南也不是个普通人,普通人是不会随手一抓就是只不一般的兔子的,且断言这兔子是可以修炼成妖的。
阿南不是普通人,但阿南不说,莫乞也不问,每个人都有不方便说的秘密。
三年前,阿南回来时小白兔就已经是大白兔了,两个人合计着给大白兔取个名字。莫乞平时身边没人,从来都是直接喊小白,被阿南嫌弃了。
最后一番讨论,阿南道:“就叫小小墨吧。”
莫乞:“莫乞的莫?”
阿南摇头:“墨色的墨。”
莫乞不解,阿南一本正经的解释:“‘小’字代表昵称,两个‘小’字叠词代表我们对她的喜爱还表示是我们共同拥有。”
莫乞嘴角抽了抽:“那这个‘墨’是什么意思?”
阿南道:“因为她是白兔,为了表示我们的与众不同,不落俗套,反其道而取,取黑,然黑字不雅,用墨。”
后来莫乞才知道之所以用墨字,扯了那么多理由,说得这么好听,不过是阿南的名字里有了个墨字。
这等行为,简直是可恶,但又很符合阿南的行事风格。
第53章 病人离九()
一晃十年过去,桃花山下的镇子渐渐有了很多传言。
传言说外地某个大官买下了整座山,留下了个女娃住在山上修生养性。那女娃平日没什么爱好,就是喜欢在山上种桃树,喜欢坐在桃山上的落玉亭喝酒发呆。
也有传言说山上住了个桃花仙子,整座山都是桃花仙子管理的,仙子就住在山上,偶尔有上山的赏花人还可以在桃花林中碰到美丽的桃花仙子。
还有传言说山里住了个桃花妖
但住在山脚的百姓知道桃花山上其实就住了位好心的小姑娘。那姑娘一身鹅黄衣裙,身边总跟着一只大白兔,笑的时候一双大眼睛比那盛夏的星辰还要闪耀美丽。
且先不说桃花山上住的姑娘是什么来历,只说因为这桃花山的存在,桃枝县成了附近远近闻名的桃花之乡,很多人慕名而来观赏,并把桃枝县比作和平盛世的桃花源地。
又是桃花盛开的时节,桃枝县又以桃花山的桃花开得最好,最有观赏的价值。
今日桃花山上来了一群游客,山下的居民因长年受山上姑娘的恩惠,所以在那群人靠近时就向前嘱咐游客赏花可以,不要破坏山上的桃花。
那群人中多数骑马,几人抬着一顶深蓝轿子,听到居民的嘱咐,轿子里面传来一声清冽沉稳的声音:“大家下马,步行上去。”
一众人遂都下了马,给了一些银两请居民帮忙照看着马匹。居民得了钱自是肯的,高兴之余拿了自家自制的桃子干果让他们品尝。
一只白皙瘦削的手掀开帘子,一位蓝衣白裘的中年男子从轿子里面弯腰出来。
中年男子脸色苍白,长发随意用黑丝锦缎系在身后,已经很温暖的天气里却披着一件雪白裘衣,那雪白的裘衣衬得男子脸色越发苍白,让人一眼看去便知此人身体不好,重病在身。
围观的居民不免叹息,如此年轻俊俏的男子怎么就是一个病秧子呢。
有侍从立即向前担心道:“老爷,您还是回桥子,别见了风,到时候我们也不好和夫人交待。”
“没事,我还没那么虚弱。”男子摇了摇头,抬头看着近在眼前的桃花山发呆。
桃花成片,织成一片红锦烟云漂浮成山。
以前并不是这样的,这么多年过去了,真的什么也改变了。莫乞,看着这满山的桃花,我如今才意识到你是真的已经不在了。
这么一群衣服华贵,一眼便可判定不是一般人的一群游客自然引起了附近居民的围观,围观的人群中忽然有一位年纪较长的妇人一声惊呼:“哎呀,这不是以前我们的县令离大人嘛!”
妇人这么一说,立即有几位年长者也立即附和一起:“是啊,是离大人啊。”
是了,这蓝衣白裘的男子正是离九,莫乞的义父离九。十几年前还是这桃枝县的县令。
有大胆的居民向前问好,离九也只是微笑的点头,目光依旧是看着桃花山。
直到有人问了一句:“离大人今日也是来桃花山看桃花的吗?”
第54章 看望故人()
离九收回目光,回道:“不是,我是来看望故人的。”顿了顿看着满山的桃花有些恍惚地说了一句,“这里以前并不叫桃花山,也没有那么多桃花。”
有人回道:“是啊,这里原来叫西山,但至从山上的那姑娘种了满山的桃树后,这里就叫桃花山了。”
离九拂了拂袖子,声音低缓:“西山西山上那落玉亭还在吗?”
有人回道:“在的,一直都在。”
“还好一直都在。”离九沉默了,良久,看向其他侍从,“我们上山吧。”
一群人离开,围观的人群还未散尽,忽地一人惊讶道:“离大人说看望故人,不会是看那死去的小乞丐莫乞吧?”
不知道缘由的立即停住了脚步,知道当年事情的开始议论开来。
当年,新任县令离九上任后立即娶了大名鼎鼎的邻县竹溪县县令女儿田裳,成亲当天热闹非凡,岂知成亲第二天离大人便要休了田裳,田裳大哭大闹差点吊死衙门。
新婚第二天就要休妻,此事引起一场轰动。后来隐隐有消息传出,说是成亲第二天,离大人的义女,十岁的小乞丐莫乞跳崖而死,此事和田裳有关。
因事关人命,又和备受关注的离大人有关,一时间众说云云,只到离大人一年后上调到京城,此事才慢慢平息。
听说离大人在京城飞黄腾达,官是越做越大,如今,没想到时隔十几年离大人衣锦还乡,不想却是这副疾病缠身的模样。
众人念及离大人在任时的好,又念及离大人年纪轻轻俊朗非凡,如今这副模样,不免感叹一声可惜。
人群散去,只剩一位年轻妇人在原地照看马匹时一个一身破烂的鹅黄衣裙,身后跟着一只大白兔的姑娘从隔壁的一间房子走了出来。
那姑娘估摸着十五六岁的模样,有着一双大大的杏眼,眼睛一眨一眨的甚是可爱好看。
那小姑娘揉着还未睡醒的眼睛,走到妇人身边时突然大声道:“萧姐姐!”
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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