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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游记-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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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人正是江风,从这位少爷和大汉刚刚进入快活林的一刹那,江风的心中便猛然一动。随后,他难得的走出了快活林最高处的阁楼,来到了这大厅之中。

    一缕透明的酒水闪着灯火带来的光芒,缓缓将酒杯注满,摇曳之中,透着一种难以抵御的诱惑。

    “能喝酒的人,一定是好朋友,干!”

    江风的眼中只有一只手,一只修长笔直,没有一丝岁月痕迹的手。

    “一个人的朋友若果太多,有时候,未必是一件好事,干!”(。)

第二百六十章 众人的身份() 
酒会越喝越香,水会越喝越凉,但酒只是生命之中的过客,水才是你一生走完的依靠。

    三杯两盏之后,对于两个酒鬼来说,已算是完成了开胃的仪式。

    “咚咚咚……”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那位刚刚开口赞叹寐娘琴技的公子哥已经离开座位,朝着楼上而去。

    “站住,你不能过去!”

    说话的是高老大,不知从何处忽然之间出现的她已经站在了二楼的必经之路上。

    一十五岁的年纪,虽然尚未完全长开,但却好似一朵绽放到了一半的青莲,别有一番含苞待放的清幽。一袭黑色的连衣长裙之上,一朵朵诡异的鲜花印在上面,带来一股股神秘的感觉,与她容貌之上的气质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所以,女人天生就是男人的克星。

    即使男人身怀绝世武功,但众目睽睽之下,敢于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出手的人物。那绝对是可以在江湖人的吐沫星子里面游泳的绝顶高手。

    “藏剑山庄的少主人游龙生,原来是他,难怪赶在这快活林里面肆意妄为!”

    说话的正是那髯鬃大汉。

    而江风此时却是忽然侧过脸,绕有兴致的开口问道:“你们认识?”

    那位少爷此时却是咳了一声,随后微微斜低一点点头,开口笑着说道:“他并非认得游龙生这个人,而是认识游龙生身后背着的那把剑。”

    “昔年一代剑豪狄武子爱剑成痴,孤傲绝世,直到中年时才爱上一位姑娘。不料就在他俩成亲前夕,姑娘却和他的好友神刀彭琼幽会。狄武子伤心之际,一剑杀了彭琼,从此以剑为伴,以剑为命,再也不谈婚娶之事。他的剑因而称为“夺情剑”。”

    江风忽然讲了一个关于夺情剑的故事,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位游龙生身后背的,正是那柄夺情剑。

    那少爷此时忽然对着正准备施展轻功,越过高老大的游龙生开口喝道:“佳人可不是用来唐突的,难道堂堂藏剑山庄的少庄主游龙生,会不懂得这么简单的道理吗?”

    一个人若是想要出名,最快,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杀人。杀人不仅仅可以立威,还可以用鲜血为后人留下永生难忘的教训。

    游龙生的轻功不错,一个掠身的功夫,便已经落回到了江风三人的身前。

    “你认识我?”游龙生没好气的开口问道,只不过,究竟是问谁,却不甚明朗。

    那少爷喝了一口酒,好像天底下任何事情都可以用一杯酒来解决,如果不行,就两杯。

    “你可知道,自从着快活林出现至今的短短数月,已至少有不下三十名江湖高手试图恃强闯关。我家少爷叫住你,是为了救你,你小子不要太过分了!”

    游龙生忽然笑了,那种笑,就好像一只豪言壮志的蚂蚁,想要吃掉一头大象一般。

    “救我,笑话,你们既然认得我游龙生,就该知道,我游龙生的剑法。”

    江风没有看他,只是依旧保持着自己原本的模样,淡淡开口说道:“我听说藏剑山庄有一口鱼藏宝剑,不知道与他们少庄主的性命相比,究竟谁轻谁重?”

    怒发冲冠不一定是为红颜,只要愤怒到了极致,怒发冲冠在任何时候都会出现。

    愤怒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它可能带给人力量,也可能带给人灾难。

    “忽嗖”一声。

    游龙生背后的长剑已然出鞘,剑是好剑,光若秋水波霖,身似长虹贯日。一道似是血煞,似是哀伤,似是无情,似是绝望的气息自长剑之上传来。

    一柄剑若是有了这般品相,吹毛断发,削铁如泥只当寻常。一个人若是有了这样一柄神剑,纵使不通武功,挥剑一顿乱砍之下,也必定能够打败不少江湖人物。

    江风虽然好似完全没有看到游龙生的动作,但游龙生却绝不会因此有丝毫的犹豫。

    “杀一个人,当然是越容易越好。”

    这句话,无论是藏龙老人还是雪鹰子,都是这样和游龙生说的,而现在,他也是这么做的。

    只可惜,藏龙老人和雪鹰子已教了游龙生足够多的东西,却没有教给他最重要的东西,武功,足够在江湖上活命的武功。

    一团剑光闪耀,这绝非是游龙生的功夫花哨非常,恰恰相反,无论是藏龙老人还是雪鹰子,他们教给游龙生的,都是最简单,最直接的招式。因为只有最简单,最直接的招式,才是最适合杀人的招式。

    快,一个快字,足以把最简单,最直接的招式变成天底下最炫目,最可怕的招式。便好似一滴雨从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但若是一场瓢泼大雨,则完全不同。

    游龙生已出了一十九剑,无论是谁,只要能够在这一瞬间的功夫击出这招式完全不同的一十九剑。那么放到江湖之中,也足以被许多称得上是一代剑侠了。

    两根指头,区区两根指头,在江风额前数寸的地方轻轻的点了一十八下。随后轻轻一夹,那游龙生的长剑便好似刺入了最坚固的青石岩之中一般,竟是一丝动弹都发不出来。

    “你……”

    随着游龙生鼓足全身内力涌入长剑,那仿佛大海一般深不见底的气息登时使得游龙生的脸色为之一惨。

    “嗡”的一声刺耳的剑鸣声之后,夺情剑上巨大的力道已经将游龙生震飞出去。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这灵犀一指,据说乃是四条眉毛陆小凤的绝招。可是我看阁下的眉毛,只有两条啊。”

    江风随后将夺情剑扔在桌上,随后笑着对那少爷开口答道:“我听说名满天下的小李飞刀不过是寻常铁匠花三个时辰和二钱银子打造的。如果我也去打上个几十斤的小李飞刀,那在下岂不就成了小李探花?”

    “你是何人?”

    那大汉终于按耐不住,一把朝着江风抓来,他的手大而粗壮,是一个非常适合抓人的手。只可惜,当他的手靠近江风之时,江风的身影便已经到了一丈开外。

    江风一步步朝着楼上而去,没有看夺情剑一样,没有看游龙生一眼。

    李寻欢看着江风的背影,又缓缓倒上一杯酒,对着铁传甲开口说道:“快活林的镜主,果然名不虚传!”(。)

第二百六十一章 宝镜之争() 
江湖之中有许多名满天下的人,他们只要一站在那里,便是所有人目光与注意力的焦点。他们是上天的宠儿,是江湖浪潮最前沿的弄潮儿。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他们都是成功者,因为江湖认同的,从来都是成功者。

    游龙生走了,自己走的,走的时候留下了夺情剑。

    他走的很慢,背也有些弯,但他不得不走,三个月对于回到藏剑山庄或许是一个充分无比的时间。但用鱼藏剑来换自己的命,这个问题好像一座大山一样压的他喘不过气来。

    没有什么毒药,没有什么契约,只有一句话,“三个月之内,拿鱼藏剑来换你的命!”

    游龙生绝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他喜欢享受,喜欢出风头,喜欢听到众人的赞美,喜欢看到众人崇拜的眼神。但他绝不是一个甘心被命运摆弄的人,无论如何,起码他还活着,一个人若是活着,希望便永远不会消失。

    对于快活林来说,游龙生只是一个插曲,微不足道的插曲。这样的插曲在快活林之中已发生过许多次,而最近发生的次数越来越少,以至于负责挡人的高老大和孟星魂等五人,总觉得最近无所事事。

    一曲唱罢,快活林终于到了今日的主题,卖快活。

    对于天底下绝大数人来说,快活都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但总有一小撮人不一样,他们即使想要真正发自内心的笑一下,都是一种奢望。

    稀稀拉拉的人群开始散开,他们都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快活去了。

    唯有七八张桌子上的人一动不动,一边静静的等,一边将目光射向快活林的顶楼。便好似,自己只要有一个愣神的功夫,便会错过什么最宝贵的东西一般。

    “滴答,滴答,滴答……”

    一个正在倒酒的中年汉子以为不敢低头,手中的酒已经悄悄没过了酒杯,落到了地上。

    “噗”的一声。

    那是一面镜子,白银包衣,精铜做面,一圈边缘围了十数个小小的花纹。这镜子飞的不快,以在场众人的眼光,自然都可以将其看得清清楚楚。

    冲天而起的身影,人人都知道第一个抢到镜子的人多半也保不住镜子。但知道是一件事情,做到却又是另一件事情。

    好比人人都知道苦练武功一定会有所成就,但江湖上高手之所以不多,便是因为有所成就的人实在太少。

    “巴山顾家,想不到他们居然不远千里而来,看来这一次的宝镜出世,他们是志在必得啊!”

    李寻欢自言自语的瞬间,已忽然放下了手中的酒杯。铁传甲知道,当他的手不去理会近在咫尺的酒杯时,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他已随时准备出手。

    天上地下,从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飞刀在哪里,也没有人知道是怎么发出来的。刀未出手前,谁也想像不到它的速度和力量,那种足以惊天动地的力量!

    此时此刻,静静的坐在顶层屋子中央的江风忽然睁开了自己的双眼,自言自语的说道:“仁者无敌,不错,不错!”

    每一次前来争夺宝镜的人虽然不多,但没一个人都是真正的高手。

    你若想获得,就必须失去,这不仅仅是江湖上的真理,也是快活林的规矩。快活林可以让一个人获得快乐,但却有两个前提,宝镜和足够的代价。

    “诸位,今日若是诸位愿将宝镜相让,我巴山顾家愿意欠诸位一个人情可好?”

    巴山顾家作为武林之中有名的世家大族,不仅仅与慕容山庄有着姻亲关系,世代守望。况且昔年顾道人以七七四十九手回风舞柳剑纵横天下,死在他绿柳剑下的成名剑客,也不知多少了。

    这些年虽然顾道人云隐,但其座下的数名弟子同样也个个在江湖上闯出了好大的名堂。

    是以,无论是谁,只要听到巴山顾家这个名头,心中都免不了要掂量一番。

    高手相争,一线之差,便已是天壤之别。然而,就那位巴山顾家的中年人以为这面宝镜已经要稳稳的落入手中之时,异变突生。

    那是一道黑影,仿佛鬼影一般的黑影。巴山顾家的轻功虽然精妙,但与这道黑影相比,却又差了许多。

    眼睛尚未来得及眨一下,那黑影已经一把将宝镜一卷,随即朝着快活林之外的窗子而去。

    “咳……”

    迟到的咳嗽声之后,李寻欢的声音忽然传了出去,“把镜子留下”。

    如果说宝镜为巴山顾家所得,李寻欢的心中还会有那么些许的纠结。如今的李寻欢,却已经不是李寻欢,他是小李探花,例无虚发的小李探花。

    黑与白,岂非就像黑暗与光明一般,那黑暗虽无处不在,但光明所到之处,却没有一丝一毫可供黑暗生存的空间。

    小李飞刀的可怕,便在于他一刀既出,便是避无可避。

    起码,自李寻欢出道至今,还没有一个人能够真正看得见他的飞刀。

    “哼!”

    一声冷哼,那身影眼看已经到了窗外,但随即终于一个狠心,反手一掷,已是将那宝镜朝着顾家的那名中年人掷去。

    小李飞刀的名头的确可怕,他不敢尝试李寻欢的飞刀,但却敢给李寻欢添一些麻烦。

    只可惜,如果他还能在破窗之后再折返回来,定然会懊恼万分。

    因为那顾家的中年人在得了这块宝镜之后,居然毫不犹豫的将它反手又是一抛,对着李寻欢掷去。

    镜在半空,已经给铁传甲接住,此时的李寻欢站起身来,对着那顾家的中年男子双手一个抱拳,随即开口说道:“多谢,不知道是顾家哪位英雄到此?”

    那中年此时也是抱拳回了一礼,同时开口说道:“若无小李探花的飞刀神技,那半人半鬼岂肯将这宝镜留下,小李探花得此宝镜,不过是物归原主罢了。在下顾坤伯,他日小李探花若是有暇往巴山一行,在下必定扫榻相迎,请!”

    “请!”

    宝镜既有归属,那这大厅里的人,除了李寻欢二人之外,便很快一一散去。

    “少爷,这宝镜真的能让人快乐吗?”

    铁传甲将那扇宝镜翻来覆去的研究了半天,不解的问道。

    “我也不知道,但它若真的能让她快乐,哪怕只有一刻,那我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了。”(。)

第二百六十二章 木雕,镜主() 
快活林,顶楼,窗开,月隐,灯明,屋暗。

    李寻欢是一个人进来的,这并不是他不信任铁传甲,也不是快活林的规矩。只是因为,铁传甲是他的朋友,而他,从来不想将自己的痛苦传给自己的朋友。

    江风正在点灯,上好的青铜,上好的工匠,打造出了这精致的青灯。一股股交缠的纹理之上,似是名山,似是大川,于灯火的映衬之下,光暗浮动,浑然天成。

    然而,李寻欢注意的,不是灯,而是点灯的手。

    小李风流,他这一生中,也不知和多少位绝色美人有过幽期密会,他掌中没有拿着飞刀和酒杯的时候,也不知握过多少双春葱般的柔荑。美人的手,大多都是美丽的。

    可是他却发现无论多美的手,多多少少都有一些缺陷,有的是肤色稍黑,有的是指甲稍大,有的是指尖稍粗,有的是毛孔稍大

    就连那使他梦牵魂萦,永生难忘的女人,那双手也并非全无瑕癖的。因为她的个性太强,所以她的手也未免稍觉大了些。

    但现在展示在他眼前的这双手,却是十全十美,毫无缺陷,就象是一块精心雕磨成的羊脂美玉,没有丝毫杂色,又那么柔软,增之一分则太肥,减之一分则太瘦,既不太长,也不太短。就算最会挑剔的人,也绝对挑不出丝毫毛病来。

    除了,这是一双男人的手。

    江风很有耐心的在点灯,一盏接着一盏。

    “锦帐燃花好,罗帖照梦醒”。

    “活火明千树,香鹿动六街”。

    “滩头谁断蟹,萍面认飞萤”。

    “红裳经幌咏,青焰梵宫寒”。

    “十年窗下影,一点案头心”。

    “落月澹孤灯”。

    “花落佛宪灯”。

    “茶当影裹煮孤灯”。

    “静参掸语看传灯”。

    江风一连点了九盏灯,每一盏灯上,都刻着一行锋锐的小字。九盏灯将屋子环绕,已将整间屋子照的通明,这种通明,江风并不需要,但是,来这里找他的人,需要这种通明。

    李寻欢静静将镜子推到江风的面前,江风没有看,只是对着李寻欢淡淡的说道“李探花可知道规矩?”

    “知道,这里虽然卖快乐,但从不收钱!”

    “谁的快乐?”

    “林诗音。”

    “她不快乐吗?”

    沉默,良久,李寻欢的眉头几乎要皱到一起之后,才终于从口中发出一声低语“我不知道!”

    “代价。”

    江风的声音冰冷而无情,就像一面镜子,无论是什么,都会被最真实的反应给镜子外的人。

    “这个东西怎么样?”

    李寻欢自袖口拿出了一个木制的雕像,巴掌高,一指宽。做雕像的材料很普通,普通到你只要在路旁随意找到一棵树,都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类似的木头。

    但江风却很仔细的盯着这个木雕,那是一个人,方正大脸,长发披肩,但不知为什么,五官却是模糊的紧。

    他着一身长袍,坐在一个被截断的树桩之上,双手拉着一柄二胡。除了五官之外,每一个细节都惟妙惟肖,完美无瑕。

    但随着江风目光的流转,已渐渐将目光集中到了木雕的右手之上。简单,平常,这可能是大多数人对于将这只手雕刻而成的技艺的评价。

    但江风却忽然抬起头,对着李寻欢开口问道“我想,这只手应该不是李探花所雕。”

    “不错!”

    “那人用了几剑?”

    “一剑!”

    “好。”

    江风言罢,便已经将那木雕收起,江风并没有问这个木雕雕的是谁,也没有问这个木雕的来历。在江风的眼中,任何东西都只分成两种,对自己有用的,和对自己没用的。

    江风之所以说那只手是另一人雕出来的,原因很简单,这是一只握剑的手,天生就用来握剑的手。一个没有把剑握进手里的人,是绝不可能雕出这样的一只手的。

    尽管只是轻轻的看了一眼,江风便已经能够从这只手上感受到一股股浓浓的剑意。它也许不够漂亮,但,它是一个天生就应该用来握剑的手,它是一只为了剑而生出来的手。

    那手上虽然没有剑,但江风的眼中却不一样,那里有一柄剑,一柄不许要握在手中,但却随时可以握在手中的剑。

    江风一向对于自己的剑很有自信,但自信不代表自大。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只要对于自己剑法武道有帮助的东西,对于江风来说,都是最有用的东西。

    一场交易的顺利完成,无论对于交易双方的哪一方来说,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那是一壶酒,好酒,三十年的杏花汾酒,怎能不是好酒?

    “咳咳咳”

    酒多伤肺,李寻欢喜欢酒,但能够在伤到肺之后依旧喝酒的人。他喝的已不是酒,是药,是掩盖过去,医治痛苦的药。

    李寻欢端起酒杯,毫不犹豫的一饮而尽。他喝的不是酒,是醉意。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过,快活林的规矩一向是只问结果,不问过程。所以,很多时候,得到却不如失去。”

    江风的声音很平淡,平淡的没有任何感情。

    “这个道理十年前我就已经明白,否则,我也不会离开中原!”

    一阵风透过半开的窗子,吹的灯火一阵摇曳。忽闪的光线在李寻欢的脸上映出一中复杂的神态,沧桑而痛苦。

    江风终究是有感情的,当声音尘埃落定,人性的光辉已然回到了他的身上。

    李寻欢起身,离开,即将出门的瞬间,江风的声音忽然自身后飘来“你当年若不离开,也许今日根本没有来这里的必要。”

    李寻欢顿了一下,“咳咳咳”,他大步朝着楼下走去,那里有朋友,有酒,这两样东西可以让他忘记许多,包括女人。

    “砰!”

    阁楼的大门忽然重重的合上。

    江风闭着眼,手指轻轻拂过木雕的手,脸上忽然浮现出一种沉醉的感觉。

    良久,他从袖子里面拿出一张怪异的面具,好似一面面小镜子按照蜂巢状拼接而成的面具。

    带上,飘走,只留下空荡荡的房间。。

第二百六十三章 小店有怪客() 
寒风刺骨,乌云掩日,天地之间虽然还没有雪,但那股冬日里面风雪的寒意已经扑面而来。似乎想要把每一个走在街道上的人化为一座座冰雕一般。

    “碳,上等的好碳”

    苍老而略显沙哑的声音,那是一个被一大堆厚厚的各色布块围起来的人。他的头发已经不再黝黑,他的皮肤已经不再光滑,他已失去了生命中最好的年纪,但是,他很快乐。

    这种快乐是因为今天的冬天特别的冷,从他不住蜷缩身子的动作和拉着碳车的蹒跚脚步之中,可以看出,他不但怕冷,也怕累。但与之相比,他更害怕自己的碳卖不出去,卖不出好价钱。

    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

    天气真的越来越冷,车上的碳也越来越少,对于他来说,一天的辛苦得到更多的回报,已是最大的幸福与美好。

    前方的巷堂里有个鸡毛小店,前面卖些粗粝的饮食,后面有三五间简陋的客房,店主人孙驼子是个残废的侏儒。他虽然明知道这巷堂里绝不会有什么高贵的主顾,但却宁愿在这里等着些卑贱的过客,进来以低微的代价换取食宿。

    他宁愿在这里过他清苦卑贱的生活,也不愿走出去听人们的嘲笑,因为他已懂得无论多少财富,都无法换来心头的平静。

    “来了。”

    “来了。”

    “一碗茶,一个饼。”

    “一碗茶,一个饼。”

    简单而重复的话说的多,无论是谁,都能过清楚的记得。

    两个清贫的人,两个为了生活而努力的人,两个生活在这江湖,这世界角落的人,总是能够在对方的身上找到许多吸引自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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